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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作者:大叔无良(2.21至VIP完结/强推榜文) Part2
"嗯。"那人应了一声,正在使劲的用手去压平身下的草丛,又把熊皮展开放上去,接着还上去滚两圈,把它底下参差不齐的草压得更平实。
他在干嘛,为野餐做准备?孙志新仍然是迷迷糊糊的,神志不清的这么想。
直到纳鲁总算铺好了熊皮,把自己抱起来架坐到他腿上,一只滚烫的大手掌粗鲁而急躁的摸向自己皮裙底下孙志新才总算完全清醒了。
去他姥姥的野餐!就算是野餐,他吃的也是自己!
孙志新大惊,一把抓住他摸过来的手,压低声音道:"你干什么?!"
纳鲁停下动作,眼神定定的看着孙志新。孙志新吓了一跳,只见那里熊熊的燃着欲火,充满了原始的雄性掠夺本能。
"小新,我想你。你一去五天,我想你的声音,想你的笑容,想念你的味道,想念你陪在我身边的感觉。你一回来时我看到你,心里就疯了!"纳鲁也是压着声音,那股子思念与浓情直直扑面而来,正正轰中孙志新。
心里一悸,下意识就放开了纳鲁的手,纳鲁得寸进尺的就摸了进去,用粗糙的大手掌轻密的抚摸孙志新的腿间,更是一把直接将孙志新握住。
孙志新喘了一下,纳鲁带来的感觉很亲密,很舒服,可又叫人不安。再一次握住纳鲁的手,孙志新全身肌肉绷紧,排斥的道:"你别这样,我不喜欢!"
"小新!"纳鲁急切的贴上来,把两人的小腹紧贴在一起,火热的巨大硬硬的抵在孙志新小腹上,又道:"你摸摸我这里,硬得痛。小新,让我抱你。"
孙志新被那东东顶得毛骨悚然,失神之下又感到纳鲁另一只手绕过来摸到了后面,正在自己的后面作乱。随即微微有些疼痛,那家伙用手指探索着找到了入口,正在拿手指往里侵入,整个一系列动作见鬼的熟练。
大惊之下本能的收缩自己,只听纳鲁满足的叹息:"真紧。"
紧?当然NND紧!那地方本来就不具有交合的功能,会本能的排斥一切入侵。
感觉到那根手指还在不断的往里入侵探索,越来越让人头皮麻的感觉让孙志新低声喝道:"纳鲁,手拿出去!爷他妈不陪你玩这个!"
纳鲁停下手,一脸不情不愿的将手指抽出来,却顺手用力揽住孙志新的细腰,把他按向自己,让两人的小腹之间贴得严丝无缝。
两根火热就那么隔着皮裙挤到一处,更让人觉得舒服,也更叫人不安。
孙志新低声斥道:"纳鲁,别用强的!"伸手去格开他的手,又毫不客气的伸手掐上了他颈侧的动脉,低声威胁道:"你要是敢乱来,我也不会客气!"
颈则动脉血管要害被压迫,纳鲁眼前一阵眩晕,身体不但不退缩,反而更加用力压上来:"好,你杀了我。"
孙志新恨得有心想一把掐死他,可手下始终下不去,只虚按着,两只眼睛倔强的和纳鲁对视。
"纳鲁,我不是女人!别把我当女人用!我是男人,跟你一样的男人!"
纳鲁伸手掀开自己的皮裙,把自己的身体探过去与孙志新一起挤到一处摩擦,低喘着道:"我知道,经过那天晚上我更知道你是一个男人,可我就要抱你!"
两根火热在一起摩擦搌动,带来的是致命的冲击。孙志新手下发着颤,道:"我接受不了这个,纳鲁,你要是当真喜欢我,对我好,就应该要尊重我。你这样,是侮辱!"
"是吗?"纳鲁停下动作,仰起脸看向因为骑在自己腿上而显得比自己还高的孙志新,两只眼睛闪着欲望的浓情,道:"我不知道你从哪里来,你那里的人是怎么样。可在我这里,喜欢一个人就会忍不住要和他亲近,一起做最亲密的事,这样很快乐,让人停下来想一直做下去。小新,你说我错了么?我一心一意想要对你好,恨不得把什么都给你,这也是侮辱?"
孙志新默然,这当真是侮辱?说出这话来的自己才是侮辱了纳鲁的情意。只是,观念的不两路,性向的差异,让他真的很难接受这种事,尽管他现在对纳鲁心里已经有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可还是无法忍受打开身体去接受另一个男人。男人,都只会本能的主动攻击、入侵,不习惯于承受。
见孙志新不说话,眼里透着拒绝的眼神。纳鲁的火热慢慢冷了,眼神黯淡下去。将火热从孙志新皮裙下抽离,纳鲁将头靠在孙志新胸上,低声慢慢的道:"你等我一会儿。等我能控制下来就送你回去。"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语气,强势的纳鲁正在因为自己的感受而努力妥协,刹那之间孙志新只觉得心疼难忍。可是,他本性是自私的,当自己无法接受这些时,只会去拒绝,将一切陌生的情感和冲击坚拒在心门之外。
纳鲁还在那里努力平息自己的冲动,像是要分散自己的注意力那样低声道:"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一看你我就想摸你,亲你,压在你身上,干你。我想我是疯了。"
停了停,又道:"五天,整整五天,我担心你受伤,害怕你丢掉性命。又怕你途中也许会遇到更加繁荣强大的部族而离开不再回来。你不是一般人,我不觉得自己能迷住你。我去问过那些弟亲家庭,一有机会就问,向他们学习怎么取悦自己的弟亲,小新,我很努力,我……你……你让我要疯了!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喜欢上我?男人和男人不行吗?族里有亲弟家庭,泰格的海风部族有,别的部族也一样,只要是能互相真心喜欢上,他们都生活得很好,相伴相依非常快活。小新……
你……还是我不够好?族里的女人没我好,她们比不过我。我比任何人都更喜欢你!"
孙志新心里一颤,更是觉得心底最软的那一处因为纳鲁现在散发出来的颓丧气息而疼得发拧。叹息,再叹息,心底这份因看不得对方难受的疼痛,可不就是已经喜欢上的证明?
纳鲁,你也太小瞧自己了,你的忠诚,你的固执,你的坚持,还有英武雄壮,勇敢豪迈,已经强势的挤进来,在心里生了根。我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再把你赶出心底去。或者说……没法不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小新同学终于被吃了。
这里是和谐版,关于这种情节俺都一式两份的写:和谐阉割版,不和谐完整版。
非和谐的完整版怎么放出我一直都比较头痛,VIP章节被锁比较麻烦。
以后找到方法再说吧。
69、燃情与陷落 02
说完了这长长的一串,纳鲁见孙志新仍是木然着没有反应,心里就更显失落,又道:"我以前有女人,还生了布库和奥格。可我一直不明白除了生育繁衍,为什么男人一定要和女人在一起。有时候他们也跟我说,说起那种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情意,可我还是不懂。那会儿我和我女人睡在一起,晚上干她时也觉得很快活。可是总觉得不该这样,像是缺少了点什么。然后你出现了,虽然我还不明白当时缺少了什么,但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缺少的被补齐,不再缺失什么。"
"我想,那些缺少的就是他们说的喜欢。喜欢一个人,守着一个人,到死都不分开。因为喜欢,所以才想抱你,想干你,一想到埋进你身体里的感觉,就会逼得人颠狂。可你觉得那是侮辱,那么……我不和你做什么,但请你也别推开我。你总是这样,一直推,一直推,总不让我靠近。"
"小新,慢慢喜欢上我吧,也许有一天你就不会觉得这是一种侮辱,会很喜欢和我睡在一起。不过,在这之前……"纳鲁紧抿着嘴唇,眼神坚定的看着孙志新的眼,慢慢道:"别想我会放开你!我就是喜欢你,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只认定了你,孙志新!"
孙志新一颗心颤了又悸,悸了又颤,终于是化为一池春水。
回想起憨气的纳鲁压实草丛,又铺上熊皮的举动,还有河边和月光,哪能不知道他的用心良苦和呵护?族里的人因为史前时代的观念所至,野合行为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而这人却在细致的做着一切,谁能说他不是在照顾自己的感受而没有情趣?以往连续被压早已经说明如果他真要实施武力硬来,自己也是反抗不了的。可现在他在妥协,顾虑自己的感受,无意识的呵护自己和两人之间冒出来的幼嫩爱芽,直叫人心动,想抛开理智和道德沉陷进去。
男人当真不能爱上男人?
我呸!别人不知道,但对于孙志新自己来说,无非是大男子主义和雄性本能的强势不肯曲居于人罢了。大型犬只样的男人一直想要表达自己的情意,只是自己端着自己那固执的性向和脸面不肯埋单而已。
眼下这一刻,看着纳鲁犬只一样的温和湿润专注的眼光,听他笨拙的表达那一番情意。孙志新终于明白自己的坚持有多可笑,爱情这玩意儿当真是最不讲道理最不分时间地点场合最没有任何预兆就会横刀杀过来的蛮横东西。可不控制也不可理性的去开关它,它来了就来了,一心想要的时候不见得会有,无心去要它又有可能一头撞过来,赶不走剪不断理还乱,只余让人感觉到有没顶的危险,还有让人沉溺到其中的甜密。不管自己如何抵抗,它就是无孔不入,以最让人无法抗拒的方式侵袭而来,驻进心底。
孙志新怔然,甜甜的情意在心底滋生出来,像是被爱情晃到了眼,又像是被爱情闲闪到了腰。
完了!
当真爱上这个家伙了!
被他的坚持和热情打败,终于困在这家伙织出来的爱情网中央。
孙志新终于在长久的沉默后道:"你还想说什么?"
纳鲁摇摇头:"都说完了。"低头看看自己的下面,那里已经偃旗息鼓,纳鲁便试着收腿回来,道:"我送你回去。"
一收腿,便感觉孙志新紧紧的夹住了自己的腿,纳鲁愕然抬头看向他,却见那人一张清俊的俊脸在月光下露出个狡黠的笑容。
"小新?"
"你说完了?那现在换我说。"
"你要说什么?"
孙志新偏头想了半天,竟是想不出此情此景以这样的模式相对该说什么。是难以启齿,也是羞窘难当,谁他妈会预料到当真喜欢上纳鲁这个憨厚英豪的大型犬一样的男人?而且超过百分之八十的男人都有一个怪德性,那就是越是爱,就是越是说不出口。
所以千言万语最后只浓缩成一句:"纳鲁,你就是一个可爱的大傻傻!"
说不出口那就干脆不说,男人,永远更喜欢直接行动,而不是动手。
一但明白自己的心意的孙志新,做为一个现代人,行动起来的时候纳鲁就不再是盘菜。
孙志新伸手圈过纳鲁的脖子,对准他的嘴恶狠狠直接吻下去!
没了顾忌,放弃无关紧要的道德,就是专心致志的吻他。将嘴唇贴在纳鲁滚烫的嘴唇上,看他吃惊的瞪大了眼。
"闭上眼!"孙志新道,而后继续吻上去,嘴唇贴在一起碾压、研磨,感受男子和女子不一样的嘴唇,更坚实,软中透着强硬。不柔软润泽,但是没关系,可以舔湿它。
孙志新压在纳鲁颈上血管的手早已经收回来,搂紧在他脑后,拼命的把纳鲁的脑袋压向自己的唇,张嘴咬他的唇片,用舌头伸进他嘴里寻找那颗让自己心动不已的虎牙。然后找着了,就在那里一直亲昵的留连不去。
又顶开纳鲁因震惊而僵硬的牙关,越过他的牙齿,去舔扫他嘴里柔嫩高热的部份。一但探索到他的舌头就不肯放开,用力含住吸吮,与它交缠翻卷,舌头以男性的本能侵略着,激烈的模拟着□的动作,袭卷纳鲁的整张嘴。
接吻,孙志新一向就是高手中的高手,一但被他动了情,纳鲁只能被动的接招。
可纳鲁比竟是纳鲁,粗犷奔放的史前野男人。只是起初被孙志新吻了个晕头转向,片刻后就翻卷着舌头反攻回来。他倒不见得有多高的技巧,就是那种粗野和奔放的热情全面马力全开,热辣辣的反卷回来,强势的插进孙志新的口腔,生涩的学着刚才体会的一切技巧,翻江倒海的狂轰乱炸!
两人的嘴紧咬在一起,吸吮,啃咬,粗野而狂烈!一个是初学乍练,一个是英豪威猛,纳鲁勒紧了孙志新的蜂腰,两嘴贴在一起,口水牵成银线从嘴角滑落下来,一直滑到胸膛上。
谁也没计较谁压过了谁,谁也没心去计较是在上还是在下。相爱的两人,谁怎么着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享受这一刻,亲密无间如同一体,那才重要。纳鲁的舌头卷过来的时候,孙志新就全面放松,任由他掠夺。而孙志新强势的伸过去的时候,纳鲁的舌的温柔的缩回嘴里和孙志新纠缠,任由他来爱自己,完全不在乎用哪种方式。
良久两人的唇才分开,孙志新开始急促的喘气,震惊自己就像头一次亲吻那般忘了呼吸。抬眼看着纳鲁,他也一样,急促的顺着气,眼神湿润如犬。偏生他这样还要说话:"新……新……小新,你……"
孙志新大口吸了一口新鲜空气:"这种时候不要说话!"
一低头,一口咬住纳鲁胸前的一个凸起上用啃咬,引得纳鲁一颤,惊喜莫明的道:"小新,你……咝,舒服!"
那是!做为一个现代手,调情的手段岂是你一人野人可以比的?
胸前被孙志新像小兽一样乱咬乱吸,纳鲁欢喜的一颗心几乎就要爆炸!原来他的吉玛竟是这样的热情奔放!现在他放开了心胸,技术好得好吓人……他肯亲自己,又肯舔吸自己的胸……是不是,这是他喜欢的表示?惊喜着,又惶恐着,纳鲁一心只要要得更多。
敏感的身体感觉到孙志新的一只手放到了自己大腿,慢慢的往上攀摸,越来越靠近那处所在。纳鲁给出的反应是张开腿,把一切孙志新想要的都展露出来。只是那手实在太可恶,极慢,极慢,慢得像是一种煎熬,蜗牛一样爬了半天,还只是指尖刚刚探进皮裙边绷一点点。如若不是□的身体撑短了皮裙,只怕他的手还在外头。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接着吃!不吃干抹尽不算完!
好多同学都留了邮箱,T-T,我怎么发?一个个的发会死人的……
还是要想些其它的法子才对头。
70、燃情与陷落 03
纳鲁对**的反应永远比孙志新更直接爽快,不耐的挺起腰,将自己送向孙志新,耳语一般的道:"小新,我硬得疼,快点。"
不喜欢自己,还肯给自己做这些?纳鲁懵里懵懂的明白了孙志新的情意和回应,再没有了任何顾忌。现在不是再是污辱,只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在用身体取悦对方,共同依着原始的本能互相寻找更多的快感而已。
孙志新不是不想快,对于**,他也是个奔放而热情的。只是他还在适应和陌生的男性身体接触,他毕竟当了太久的直男,这对他来说不可谓不是一个超越极限的挑战。
耳边听到纳鲁急切的催促,越发感觉到他的情动,心里满意的体味着他在自己手下的真诚反应,自豪于自己能取悦到喜欢的人,那手就没了迟疑,仅是踌躇了一阵后就缓缓坚定的前移,先是摸到了毛绒绒的皮肤,手下传来如同粗砂纸一样的质感。然后就咬呀握上纳鲁,以每个男人都熟悉的动作游移。
纳鲁被握住,猛然像颗被点燃的炮仗,低声嘶喊了一声,一口咬过来紧紧吻住孙志新。
这便是相爱,不必伪装,不必掩饰,只做那个最真实的自己就好。孙志新很满意,很愉悦,身体和心灵都在享受和纳鲁的亲密无间。对方身体最脆弱而敏感的部位就握在自己掌心,就像是握有了整个的他。
很显然孙志新的龟毛逼急了纳鲁,史前男人可忍受不了那种漫长的前戏手段。纳鲁一翻身就将孙志新压在了身下,大手一扯,两人的皮裙就不知道被抛到了哪里去。
孙志新怔怔看着压上来的纳鲁,纳鲁也怔怔看着他,想要进一步,又怕引来身下人的反抗与拒绝。
看懂了纳鲁的眼神,孙志新微微一笑,拉下纳鲁身体盖在自己身上,又激烈的吻了上去。
爷们儿,爱上了,就他妈绝对不会后悔!谁上谁下的问题,无视!相爱就够了。
纳鲁也懂了孙志新的回应,眼里暴开狂喜的亮光,那双眼竟然被迫得逼出了夜视能力,在幽暗中闪闪发亮,美得惊人!
"小新……"
"别废话,要做就做!"
下一刻,纳鲁猛在扯开孙志新的腿,粗鲁的进入。
没准备,没前戏,没润滑,就是这样粗暴的掠夺,攻占!
孙志新疼得像虾米一样蜷起,这人竟用这样的粗暴动作直接侵入,身体顿时感觉被劈成了两半,都在叫嚣着排斥。孙志新一口咬住的纳鲁的下巴,两腿紧紧夹住他的腰,禁锢住他不让他动,咬牙切齿的喘气:"纳鲁,你想杀了我是不是?快拿出来,让我适合一下。"
可是纳鲁已经停不下来,鼻端闻到一股轻微的血腥气,他想小新可能已经受伤了,但这股血腥的味道剌激了他的雄性暴虐因子,让他像一个正在和对手搏斗的摔跤手一样将孙志新钳制地上,腰身依着原始的本能而律动。
孙志新也知道自己肯定是被伤了,那粗大的火热一挤进来,难受得要命。本能叫嚣着要反抗,发动反击,可一看到纳鲁紧盯着自己的专注的眼,一颗心就软了,春泥一样不成形状,只觉得他要,就给他!无论他想要在自己这里获得什么,都给!只求能取悦到他,让他身心满足就好。
直到那原始的动作带出本能的愉悦,孙志新脑子里已经乱了,只隐约想:哦,那是纳鲁,见鬼的男人,他在我身体里。
然后孙志新也疯了,他可不是什么老实的人,不可能只是单纯的被压,而是拼尽全力和纳鲁的肢体纠缠在一起,就算是吞,也要吞得他尸骨无存,连皮带骨溶进自己的血液当中。从此结为一体,不再能分出彼此。
月光下,小河边,两具同样充满力量的身体矫健而精壮,拼命的抵死缠绵,又布满着雄性独有的张力。扭打,撕扯,翻滚,汗水布满了身体,发出一声声低暗沙哑的嘶叫,宛如两头雄兽在那里以性命相搏。
孙志新先达到顶点,疯狂的抱住纳鲁的头,舌头不要命的剌进他嘴里。纳鲁被孙志新的身体绷直那一瞬间死命绞紧,两手按在地上全深深插进泥里,僵直的把自己埋到孙志新身体的最深处,绽放!
大脑绷紧成了一根像是随时都会绷断的弦,眼前一片绚丽的七彩,什么都看不清。唯一真实的感觉就是彼此叠在一起身体,本能的死死抓住对方,不放。
过了许久,两人还是交缠在一起,纳鲁借着自己腹部上孙志新喷出来的滑腻去蹭他,沙哑着嗓音低声问:"小新,还好吗?"
孙志新对于男男**还是有着点羞窘,这会儿□过去,理智就有些回笼,正下意识用一只右臂横过来遮住自己的眼如同遮羞一般,也是沙哑着嗓子低声答道:"好像出血了,你别动,有点疼。"
"出血了?是不是很糟糕?"纳鲁大惊,就想抽身来查看伤势。
孙地新抓住他,两手摸到了纳鲁肩头上满布着的激情之中滚滚而出的汗水,道:"别动,你一动我更疼,就这样呆会儿。"
纳鲁便埋在孙志新的身体里不再动弹,眼光一直专注的看他,越看越喜欢。特别是孙志新**余韵中迷醉的脸,白晰里透着潮红,散发着一种放诱人的甜密**气息。因为眼被他遮住,纳鲁看不到他的眼,只能看着他脸没被遮住的部份去幻想那双墨玉眼瞳里会在个时候散发着怎样的光芒。
孙志新被他瞧得不由在,微恼的道:"看什么?一脸的汗。不许看!"
纳鲁拉下他的手,双眼含着浓情,认真的问:"不是羞辱,对吗?"然后很肯定的道:"小新,你喜欢我。不然以你的性子,这种事你宁可拼命也不会屈服。你以前身体屈服了,可心没有。今晚不一样,我感觉得到,你是快乐的。"
"快乐个屁,疼……"
纳鲁微微抬起腹部,那小小的抽离引得孙志新倒吸气,下意识绞紧他:"纳鲁,别动,真的疼……"
纳鲁伸手摸着两人腹部间的粘腻,低低笑开:"哄我?你出来了。"
孙志新有些窘,道:"别乱抹乱涂,脏死了!"
"不脏,从小新身体里出来的。"纳鲁轻笑,手指头放到嘴间,伸舌舔了一下上面的白液,又道:"有小新的味道。"
孙志新呆呆的看着他,忍不住低声呻吟了一声。见鬼的男人,叫人怎么能不爱?
纳鲁又压回来:"小新,你喜欢我。"
这已经是二次重复,语气肯定得不能再肯定。
孙志新很想回应,可话到嘴边就是说不出口,只好双手环过去抱住纳鲁精壮的腰,用自己的小腹带动男性部位轻轻蹭着他的小腹。像这样的情人间的亲密动作,纳鲁应该懂吧?
纳鲁果然懂的,两只眼睛满足的眯起来成了缝眼——门缝的缝,不是凤眼。他眼睛生得大,这个动作做起来难度系数颇高,孙志新一个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
看笑容在孙志新脸上绽开,纳鲁忍不住,伸嘴过去仔细的吻他。有了孙志新这个接吻高手的调教,纳鲁的技术进展惊人,细细密密的落下无数吻,那动作温柔而浓情,激情已经因为抒发了而暂时消褪,柔情却节节升高,越发情重。
嘴唇上很痒,又从纳鲁嘴里尝到了自己汁液的味道,孙志新就更觉得整件事都失去了控制,便只是轻笑着躲他,道:"别亲了,快成了一对接吻鱼。"
"原来我们这样算接吻。"纳鲁呵呵笑:"接吻鱼是什么?鱼也像我们这样接吻的?"
孙志新便想起了有一次在橱窗里看到的一对水晶接吻鱼,两条鱼一模一样,当时女友就笑,说这一对鱼全是公的。孙志新那会儿被雷得不轻,此刻回想起来,那对鱼当真指不定就是一对公的,一模一样的嘛,就像自己和纳鲁。
"想不想听接吻鱼的故事?"孙志新问。
"听。"
孙志新伸手过去摸到纳鲁的手,叉开五指和他的手交叉缠握到一起。纳鲁看着孙志新这个无意识的动作,一颗心飞扬起来,用力握了一下孙志新的手,用大姆指轻轻摩挲着他的虎口位置。
嗯,真好,他喜欢这样!
"接吻鱼又叫亲嘴鱼、桃花鱼、吻嘴鱼,它有很多个名字。接吻鱼的颜色很好看,体色是一种淡浅红色,鱼鳞反光时有一种很特别的色泽,有些像金属……呃,我那种刀的色泽。接吻鱼以喜欢相互"接吻"而闻名,不仅是异性雌雄之间会接吻,雄鱼和雄鱼,雌鱼和雌鱼同性鱼也有"接吻"动作。"
纳鲁听得入神:"雄鱼和雄鱼也接吻,不就跟我们一样?"
孙志新嗤的一声笑了:"其实只是看上像接吻,实际上是一种保护地盘领域的打斗行为。但因为看上去像真的接吻,就有了接吻鱼这个好听的名字。"
纳鲁蛮横的道:"不管,我就当它们是在接吻。至于地盘嘛,我以前想对你干点什么,你不也打我?还下死手打,半点都不留情。"
孙志新闷笑了两声,继续说着无关紧要的话题,两人就这么依偎在一起,慢慢睡去。两具交叠而合的身体,月下看起来契合到了极致!
嗯,再然后,两个偷情的家伙显然忘了一件事:纳鲁还把自己埋在孙志新身体里……不知道到了早上会不会粘到一块儿?
作者有话要说:
PS:
二更!
看了留言俺才注意到做到一半时强行中止确实让人很蛋疼。看人做大约也是如此……嘎嘎,俺又无良了。
所以,二更!
做完它!
另附上小剧场:
天亮了,孙志新猛然惊醒:"纳鲁,打猎!"
纳鲁:"唉呀,忘了!"
两人光着屁屁四处一阵摸索。
孙志新:"纳鲁,皮裙呢?"
纳鲁:"天知道扔哪去了。"
孙志新:"……"
五分钟以后,两个光屁股蛋儿偷偷摸摸的往营地潜回,深色的是纳鲁,浅色的是孙志新。前者走得光明磊落仪态万千,后者捂着腿间一脸的猥琐,果然是君子坦蛋蛋,小人藏**。
就要完全抵达时,泰格猛然跳出来:"贱人,站住!你们这对奸夫淫夫,背着我@#%^#$%!%!$^$^,还一起!?#¥!?#%!%!!!"
纳鲁和孙地新对视:"……囧。"
71、XXOO后的各种囧人囧事
孙志新本以为一番激烈的**以后两人都会睡得很死,迷迷糊糊睡着之前他还在担心一个问题:要真睡死了,早上被人发现两个光溜溜的明显干了野合这种事的纳鲁族长与自己……好吧,要真这样的话就提前准备好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一把用来砍了纳鲁,一把自己用来切腹!
特别是泰格,要是让他知道了,孙志新不敢保证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所以临睡那一刹那孙志新一直在对自己说:不能睡死过去,不能睡去过去。可两人相偎相依的感觉实在太过温暖舒服,自己被纳鲁用强壮的大腿夹在腿中间,两人的小腹和腰胯部位毫无保留的紧贴到一处,又被纳鲁紧紧的用手臂勒着固定在他胸前,让孙志新只想到一个很文艺的词:交颈缠绵。
对于两个新晋的爱人来说,这无疑是最美的气氛。是以孙志新舒服的睡死,纳鲁照样在**抒发以后睡得更死。
然后孙志新就知道他所担心的全部不是问题——河边的蚊子实在是多!多得像超巨型的轰炸机编队,嗡嗡作响不说,还叮得人全身的包。现在已经是深秋,这帮万恶的混蛋正趁着最后的机会饱吸鲜血,贪婪得让人愤怒。
孙志新被叮醒了,见纳鲁皱着眉还在睡,只是无意识的去搔身上被叮出来的包。于是乎孙同学就哀怨了,凭啥自己被叮醒,这货就可以继续一边挠着一边继续睡?史前人类的体质真恐怖……神经也够粗大!
摇醒纳鲁,两人趁着月光四处寻找自己的皮裙。太好了!那玩意儿一片被扔向树林,另一边扔在河边差点被水冲走,两片皮裙相距得有相距二、三十米远,要不是纳鲁有进化出来的夜视能力,这样黑灯瞎火的还真没法子找到它们。
孙志新一脸的黑线,当时这货就猴急成这样?幸好没衣服,要是有衣服的话估计得被撕成碎片。呃……貌似自己更疯狂,回想起来都被自己的热情吓到,换自己来扔只怕扔得更远吧?孙志新就忍不住闷笑,拖着纳鲁下河洗澡。
到了此时孙志新才知道纳鲁是个温柔又霸道的情人,他根本不允许孙志新自己走半步。他把孙志新抱到河里像搓布库那样从头搓到脚,除了抱法让孙志新想喷血——
貌似就是狗血的公主的抱,用劲太大,手掌太粗糙让人很痛,动作粗鲁,一边洗一边还要不规矩的乱摸,发表对自己身体的看法……其实没哪里不好。
自己是不是太挑剔了?好吧,确实太挑剔了。主要是孙志新极度厌恶这种公主抱,这个动作触到了他的雷点,他宁愿被当成米袋子抗在纳鲁肩头,就像他当初抢走自己时那样。
他奶奶的有必要这样抱自己吗?是,屁股是确实被纳鲁的粗暴弄伤了,但那伤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厉害,书里说的那啥全他奶奶的是神吹鬼吹,男人没这么不经的折腾,又不是什么易碎物品。像眼下,那处尴尬的位置仅是隐隐作疼而已,并不是很厉害。少量的出血早已经止住了,等天亮找到消炎的药处理一下就行。
洗澡的时候,传中说小攻让小受撅起屁屁,用伸手指进去掏那啥那啥的,类似这种雷死人不偿命的事一律没有发生。没准儿是纳鲁不懂,倒是叫孙志新松了口气,自己把纳鲁留下的清理了,真心希望他永远也不要懂这个。
他要是懂了的话……真他妈愁死人。
然后是关于公主抱的问题,孙志新恶毒的埋在水里阴笑,下回换他来的时候他也这么抱纳鲁一回,估计就再也不会出现第三次。是真男人的,如果有谁受得了这种公主抱,他孙志新就把名字倒过来写,叫新志孙!
洗澡完毕,两人穿回皮裙偷偷摸摸的潜回营地,正依依不舍的要掩人耳目各自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为毛搞得跟偷情一样?呃,就眼下的情况来说,确实是偷情。孙志新眼尖的发现两人的皮裙穿反了,他穿了纳鲁的,纳鲁穿的是他的,纳鲁这憨货认不出来,孙志新就是认得。又是各种囧,赶紧闷笑着换回来,这才各自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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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来给大家做早饭的时候孙志新就知道自己想像得太简单了。昨晚确实太疯狂,身体的反应就跟与齐格力等人出发去探明洞穴第二天一样,全身酸痛,大腿更是因为身为男性完全不熟练的骑乘式体位而软得像面条,导致走路的时候不得不一步三摇,扭得就跟刚化形的蛇精似的。
还有那处要命的所在,躺着还不觉得有什么,一走路就牵引得隐隐作疼。更别提坐下,简直就跟坐在交警叔叔们用来防护的公路锥上面一样痛苦。那玩意呈尖圆锥形,表面涂着红白相间的漆,就那个锥度,筒子们坐上去的话……那'快活'的感受就跟孙志新现在的感觉一个模样。
谁他妈发明的如坐针毡这个词?好像是出自《晋书?杜锡传》,这爷们儿真犀利,这也想得出来……刨坟,鞭尸!
嗷,真怀念齐格力和哥本的淫手,巴掌够大,力道够劲够狠,按摩在身上舒畅到了极致!嗷,真怀念现代的有痔人士专用的痔疮坐垫,神器啊!不知道可不可以跨越时空无线淘宝网购?噢,真怀念现代的六神花露水,驱蚊止痒立竿见效!没见自己一身被蚊子叮出来的红包?这就是偷情的代价!嗷,真怀念云南白药、活血化瘀散、运动员止痛喷雾、保险套、男男情事专用KY人体润滑剂——操!以前没用过那个,是贪念,不怀念!
泰格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孙志新,撅起半边屁股坐在火坑边烧火煮早饭,一张俊脸扭曲着又阴沉着,还龇牙咧嘴的倒抽气,一身的怨念无穷无尽的散发着。
"你怎么了?"
孙志新撇撇嘴:"夜上去河边洗澡,摔到了屁股……"
"让我看看。"
孙志新大惊,让泰格看了还了得?当即慌道:"没事,没事,就是有点疼,过会儿就好。"
孙志新一向就不是什么好演员,泰格更不傻,眼睛眯了眯,升起了丝疑虑的阴霾。
"蚊子真厉害。"泰格道。
孙志新垂头看看自己,一身的蚊虫叮出来的包,还有纳鲁乱亲乱啃留下来的印记。顿时头皮发麻,不知道那些红包能不能把纳鲁留下来的青紫印记掩盖过去?史前时代,自己只围了个皮裙,一身的吻痕啥都藏不住。
嘴里便干笑:"是啊,蚊子好厉害!"
然后头皮就更麻,纳鲁也是被叮得一身的包,也有自己乱啃乱咬留下的印记。两人要是站到一处……难怪大家关灯办事的时候都是回屋里的床上做,不知死活的到野外去野战果然是一件万恶的事!
好在泰格虽心思细且多疑,倒也不至于以男儿雄壮豪迈的粗犷心理想到别处,只是心疼孙志新身上的那些红包,道:"坐过来点,我给你抓抓。"
换作平时的孙志新,立即就要翻脸。此时心里有鬼,倒老实的当真坐过去了。
泰格心里没有什么龌鹾心思,轻轻的给孙志新挠着他挠不到的背后,嘴里轻声道:"怎么这么笨?以后洗澡之前先找些干叶子点上,它们发出来的烟可以驱赶蚊虫。另外火光也可以防止野兽攻击,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你出去?"
和泰格冷冽的眼神不一样,他的手掌心很烫,一下一下的抓在背上很舒服。这种单纯的动作让孙志新起不了排斥的心思,又听到他轻声的说话,心里便微暖,道:"我没那么呆。"
泰格轻笑了一声,又道:"还不呆?你一去五天,我天天都在担心,很后悔自己当时得知了洞穴的消息后没有亲自去看一趟,要不然你也不用去了。听到你和塔里木一行居然敢靠近魔鬼海,我把塔里木剁了的心情都有。魔鬼海是能靠近的吗?以前族里换盐的队伍就已经被吞噬了一支,你还敢去!以后不准去!真要去找什么也是我去!"
有些不能适应泰格的温柔,但又拒绝不了这种单纯的善意,孙志新窘笑了两声,道:"别抓了,我皮没你们厚,再抓要破皮。"
泰格伸头去看看,果然被自己抓得满背的红痕,当即忍不住又笑:"就你皮嫩。换了纳鲁被这么叮,一会儿就没事了。"
哎呀……就这句最安抚人心……很显然纳鲁身上的印记肯定是已经被强健的身体所湮灭。
微微松了口气,心里没了被捉奸的担忧,笑容就爽快起来,觉得泰格这家伙也不坏,如果野心没那么大,也没那么功利的话,其实是个不错的人。
"这个送给你。"
孙志新怔了怔,就见泰格手里捏着几颗圆形的珠子递过来。
"珍珠?"
"你认识?"泰格楞了一下,随即释然的笑笑:"果然是毕达拉察阿苏,难不倒你。你管它叫珍珠,我们都把它叫海之魂石。它长在一种贝壳里,很纯洁,很美丽,总让人联想到月光洒在平静的大海面上时的点点光芒。它又坚固无睱,有种很特别的神秘,像你的眼睛。"
孙志新瞧见泰格掌心里的珍珠,一共六颗,全作黑色,是极珍贵的黑珍珠。它们个个都食指头大小,非常圆润光洁,若是放到现代,像这样饱满圆美而大颗,又没有任何瑕疵的黑珍珠会非常的昂贵。
又不是女人,珍珠这东西孙志新并不喜欢,仅是喜欢它代表的意义:健康,纯洁,和幸福。
见孙志新用有趣的眼光打量它,泰格一边将手里的珍珠倒进孙志新手里,一边道:"拿着。这种海之魂石,嗯,珍珠,很不容易采到。在我的部族,一但采到这个就会被珍藏着收起来,我们觉得它来之不易,认为它代表着幸运和祝福。像这种黑色的更是罕见,只有最幸运的人才会找到它,所以拥有它的人会一生幸运,平安。有个这样的海之魂石随身带着,会为人带来健康、快乐、幸福。你收着吧,相信我,它当真有着神秘的魔力。"
珍珠没有魔力,只有美好的象征意义。孙志新知道,但泰格不知道。在他那种史前人类的想法里,珍珠的形成原理完全无法理解,觉得它像是大海的魂灵所聚而成,就认为它具有魔力。他甚至不知道它可以做为货币使用,不知道它可以摇向一变为昂贵得吓人的饰品,仅认为它会带来幸运和幸福。所以他把六颗幸福放到了孙志新的手心。
孙志新无法不动容,那六颗黑珍珠还带着泰格的体温,不像他的眼神一般冷冽,温度刚好足够温暖了孙志新的掌心,更进一步温暖了人心。
带着真诚的祝福,那珍珠就不再是珍珠,而是某种珍贵得想让人小心翼翼捧着的幸福。就算是放到现代,它们的物质价值也无法和它们的精神价值相比美,甚至可以说提到它们的物质价值简直就是一种对它们的无情践踏!它们本身有价,可含着的情谊却是无价,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拿来衡量!
大约这是自己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孙地新小心的看着它们在自己掌心滚动,宛如收到了六份祝福,又是激动,又是欢喜,生怕它们会掉到地上碎了。
很显然泰格并不理解这个,仍自笑道:"又摔不碎,你怕什么?海之魂石很坚固,我们才认为它一定会带来美好的东西。其实族里还有一些,就是这种黑色的只有这六颗,也没有这么圆,没有这么好看。"
"是幸福啊,我当真怕它们碎……"孙志新小声道,吸了吸鼻子:"六份祝福,会不会太多了?"
泰格失笑:"会有人嫌祝福多的?都是族人送给我,我才留了起来。没别的意思,到这里来的时间不长,你已经给了我的族人很多帮助,让我知道我原来那些心思真的是侮辱了你。呵呵,就当是赔礼,感谢你为我和我的族人所做的一切。然后……在未来的时间里,也请像善待猎人部族一样善待海风部族的成员。"
"我会的。谢谢你,泰格,我当真很喜欢。这真是让人忍不住想一生呵护的礼物。"孙志新真诚的道。想了想,又从六颗珍珠里分出一颗递回给泰格:"给你。"
泰格没搞明白:"干嘛还我一颗?"
孙志新正色道:"这不是还,六份祝福有些太多了,我怕天妒。这是我送给你的祝福,祝你健康平安,祝你带领着你的部族壮大繁荣,生活越来越好,人人都可以获得海之魂石的祝福,幸运,健康,平安!"
泰格心里一悸,下意识握紧了那颗珍珠,顿觉那颗珍珠被孙志新握了一阵后又带上了他的体温,烫得人心里暖流涌动,又听着那人脸色无比郑重的说着祝福的话,刹那间心里只想着把这个抱到怀里来狠狠的搓。
我最大的幸运就是看到你从天下落下来砸到我和纳鲁的中间。很好,孙志新,不是因为什么毕达拉察阿苏的身份,仅仅只是你孙志新,我泰格要定你了!
泰格强力控制着因心情激荡而颤动不休的手指,紧握着那颗珍珠,努力使自己的表情显得淡然无波,不想让自己和孙志新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线联系被自己破坏掉,只以随意的口气道:"嗯,我收下了。我看你拿着它们宝贝得很,那五颗你还不去藏起来?"
孙志新嘻嘻一笑,果真爬到那个自己用来收藏珍贵物品的小坑边,把五颗珍珠放进去。他一点不介意让泰格或是纳鲁知道自己这个藏宝坑。与纳鲁的关系决定了他也是护宝者之一;而泰格,他的气度大到可以把东西还回来,还会再拿走?这可是个伟岸的男子,不屑于做那等低贱的事情。一如他看向自己和自己那些现代工具的眼光,有贪欲,有渴望,但又有强大的克制,又有冷静的理智,就是没有让人厌恶的阴谋。史前的男人坦荡荡,喜阳谋而厌恶阴谋,正是孙志新喜欢他们的地方之一。
泰格就看到孙志新像小鼠一样爬来爬去的藏东西,眼光都没落到他露在皮裙外的光屁屁上,只是瞅着他脸上满足得像守财奴一样的表情,笑意浮上了脸,柔情则荡进了眼底。
作者有话要说:
早上上班,实在没啥事,无聊得可以。于是俺就闲得蛋疼,伸手指去挖鼻孔。挖了一阵之后觉得鼻孔实在痒得难受,对镜一看才发现是鼻毛太长——男人就这点不好,啥毛都长得快。于是乎俺就找到一把小剪子伸进鼻孔里去剪鼻毛,不剪的话总觉得脏不拉叽的很让人不爽。
待得剪完了,俺一回神,猛在发现对面长相不错的女同事一直一脸惊恐的看着我。那表情,让人看了只有一种感觉:幻灭!
我的妈,她竟然从头看到尾,老子辛苦建立起来成熟稳重形像全没了……
但当时爷很淡定,摸了个过期云腿月饼递过去,微笑:"云腿月饼,你要吃不?"
女同事惊悚的瞪着我才剪过鼻毛的手,道:"我……不吃!"
在那一刻,俺就盼望天下掉下把刀来,我自己切腹了断得了!
72、史前野餐 01
早饭孙志新做了一个炖肉浓汤,一道蒸鱼,一素拌的笋丝,还有炒桄榔冻。
炖肉浓汤现在已经常吃,蒸鱼还是首次出现。考虑到鱼腥及调味品严重不足的问题,孙志新先将鱼跑油锅炸过,炸的时候炸得略重一些,尽量将鱼肉内的水份炸干,待鱼皮微焦肉质变干才出锅。
然后腌上盐、姜片、干蘑菇提味,最后在鱼肚里塞上鲜蘑菇一起蒸。这样蒸制的做法很像现代的清蒸豆豉鱼,先炸后蒸,鱼肚塞豆豉,鱼身覆盖豆豉,让咸豆豉的味道渗入鱼肉中,吃其清香盐重又绵长回味的感觉。至于豆豉嘛,连黄豆都没有发现,用它不太可能,不过也有其它的替代办法,像现在拿来做为主调料的蘑菇,更能提鲜提香,只是没有豆豉腌制发醇过的咸香,口味会差上一截。
素拌笋丝更好做,先将笋水过水煮制刚熟就出锅,一定不能煮得烂软,要保持清脆的口感。原来的水倒掉,换清水来漂,去除竹笋的微苦微涩味道。随后再将笋用手撕成细丝,伴入佐料就成。其中的诀窍在于一定不能动刀,与金属接触后笋丝的味道会发生变化,没那么好吃。
近段时间孙志新试着用亚麻籽炼了些亚麻籽油,这个可以食用,就是味道远不如菜籽油什么的味道好,也将就着了。总不能用动物油脂吧?那可是硬脂肪,一砣一砣的,没法用来拌菜。
最后放入其它的手上现有的调料,再尝了尝,味道虽是强差人意,但竹笋本身清脆鲜嫩,还凑合着不错。
桄榔冻的做法就比较讲究,孙志新也是触类旁通,试着用在四川吃到的抄凉粉的手法来做。先做桄榔冻,浓度大一些,让做出来的桄榔冻比平时吃的要浓。将得到的桄榔冻先划成比姆指略大的方块,锅里下油,下佐料,炒香以后再将切好成方块的桄榔冻放进去翻炒。炒均以后加水,盖锅煮入味就出锅。
看似简单,实则里面要求的火候观察要比较到位。不然要不是桄榔不能入味,就是煮成一锅的糊糊。孙志新首次试做,一边看火一边试验,由于有炒过凉粉的经验,最后还算成功。便瞧见一大碗炒桄榔摆在那里,热气腾腾,散发着浓重,与用糖汁拌着吃天差地别。微融的桄榔形成了勾芡的作用,将成形的桄榔块融结在一起,一见瞧上去浓汁均匀,又有晶莹的桄榔块镶嵌其间,浅浅的一层浮油布在表面,油光滚滚,买相很不错。若是再撒上鲜艳的小辣椒,青翠欲滴的葱花,乳白的蒜沫,简直绝了!
只可惜,都没有。
不过这样,它还是极能引起人的食欲。泰格目光如水的一直看着孙志新做菜,表情温和悠然,仿似一种享受一般。现在闻着食物散发出来的香味,直是吸鼻,道:"小新,天天能吃上你做的饭,这才叫过日子。"
孙志新想了想,也笑。可不是,以前独自一个人生活,天天自己做饭,虽然累,但就是有过日子的感觉。现在吃饭的人变多了,热闹欢快,感觉就像日子过得更好了一般。如此想着,更觉得做饭给人吃,并能让人尝到美味而快乐,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乐趣。
试出了新菜品,奥格进来的时候直接盯了它,一手探进碗里就想抓。然后被炒桄榔独特的做法烫得鬼哭神嚎,乐得后头进来的布库直是笑:"哥,你真笨哪!我都在向吉玛学习怎么用筷子,就你不好好学。"
说罢,从背后的小背包里掏出一以竹筷,得意洋洋的冲奥格晃晃。这小家伙居然把竹筷随身携带,也不知道哪里学的毛病。
孙志新拿回自己的背包以后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包,大约两个巴掌大,是登山包的附属囊包。这样的包用处不是很大,他不必像以前那样用来装东西,把类似于证件钱包之类的东西分开,就把送给了布库。布库得了这个东西喜翻了天,用绳子系上成天背着在自己的小伙伴面前炫耀,把自己的小玩意儿都入里放,这不,还塞了一双竹筷进去……
奥格撇了弟弟一眼,把他手里的竹筷抢过来,笨拙的掏炒桄榔吃。炒桄榔绵软顺滑好下肚,又炒得油香四溢,口感有些像肥肉,又不像肥肉那么腻,奥格很喜欢这个味道,一吃就停不下来,就是使竹筷的手法太笨拙,像举着两杆枪,而不是竹筷。
片刻后纳鲁也来了。孙志新飞快的瞅了他一眼,果然在他皮粗肉厚的身上看不到青青紫紫的印记,不免大松一口气。纳鲁和孙志新眼光一对,大眼闪过一丝暖昧和促黠交织的眼神,嘴角荡开微微的浅笑,脸上全是欲望得到满足的意气风发。孙志新微微一窘,又忆起昨夜的那场疯狂性事,脸上就不自在了,眼神闪闪避避的道:"大家都过来吃饭。"
纳鲁走到孙志新身边坐下,孙志新无意间碰到他火热的皮肤,就像会烧伤人一样的感觉,心里就更加不自在,往泰格那边靠了靠。纳鲁居然没发飙,对准蒸鱼开始发动进攻。
孙志新就不爽了,这厮一点事都没有,为毛自己非得表现得像个偷了人的奸夫一样?退一万步想,自己好歹也和纳鲁举行过仪式,算得上是史前的夫夫相婚相嫁,夫与夫一起滚床单脱光了衣服摇摇摇,乃是天经地义,自己理亏什么?见鬼了!当即脸色一振,也粗鲁的放开动作大吃。这群全是狼!动作慢了岂不是委屈自己?
一顿在史前来说丰盛无比的早餐吃完,家里的大男人,野男人,半大男人全滚去打猎。孙志新懒懒的趴在熊皮上用瑞士军力上的牙签剔牙,心里觉得这史前的生活真美。再配上一身华衣,来把纸扇摇着,自己没准儿也能冒充个纨绔子弟什么的。
小小小小男人布库老实又勤快的先碗涮碗去了,哦,还得一提,由于泰格的搭伙吃饭,奥瑞克同志不得照顾到海风族长的面子,把私藏多年的一口陶锅赠给了泰格。泰格拿陶锅来搞毛?他又不会做饭,难道用来洗脚?当然搬到孙志新这里来,因此这口锅其实也就变相的相当于老孙家的财产。是以布库好同志现在洗锅一洗就得洗两口,这可整个营地谁家也没有殊荣!两口锅啊……这家真有钱!
布库干完活回来,见孙志新像散了架一样趴在那里,吃饱了满足得直哼哼,样子十足有趣。布库就问:"吉玛,今天我们干什么?"
孙志新眼珠转了两圈,一骨碌从地下爬起来,道:"走,野餐,找粘土!"
"野餐?野餐是什么?"布库好奇的问。
孙志新在脑里找着合适史前人类的描述字眼,道:"就是带上吃的喝的玩的去野外吃东西。"
"好玩吗?"布库很是心动。
"当然好玩!"孙志新道:"一边玩一边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沿河找找看有没有粘土这个东西。"
"粘土又是什么?"
"粘土是……唉呀,你到底去不去?"
"去!当然去!吉玛你别丢下我。"布库着急了,道:"我先去拾柴,今天的活还没有干完。等干完这个我就跟你去。今天我不打猎了,专心拾柴,你可千万要等着我。"
小家伙真可爱,永远不会忘记自己'伟大'的拾柴工作。孙志新把他抓过来叭了一口,道:"那赶紧去,喜欢的小伙伴也可以叫上,记得背上吹箭筒,咱们野餐的时候见什么就射什么下来。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一律放不过!"
听着孙地新这种战争狂一样的口气,布库直是笑,又怕孙志新丢下自己,赶紧道:"我现在就去,叫上伯纳他们,吉玛要说话算数,等我。"
"放心,吉玛一定等你,等你拾柴这个时间吉玛就在家里做吃的。"
小家伙这才疾如黑犬一样的窜出帐蓬,一溜烟就没了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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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餐自然是要装备许多道具的,比如餐布,午餐篮等等,以及最重要的东西——午餐。
餐布没有,有熊皮可以替代,就是不知道纳鲁郑重送来的熊皮被自己拿来干这个会不会发飙?昨晚都那啥了……孙志新现在更不惧他,所谓夫夫打架,床头打架床尾和,大不上忍痛让他再上一次就是,完了再上回来就扯平了。而且两个都是孔武有力的男了,时不时打一场,也算是男子同性恋人间的情趣不是?孙志新立即被自己这个想法雷到,全身鸡皮暴动。
午餐篮?有柳条筐的嘛。人的智慧是无限的,没有实物就努力寻找替代品,有的是惊喜,关键在于要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待整件事。
午餐,孙志新想了想,把伯纳掏的竹虫炸了。这玩意儿已经堆得不少,再不炸的话,不是死就是破茧成了成虫,没法再吃。油炸的竹虫实在咸香酥脆,正餐或是拿来零食都不错。然后监守自盗的去偷了一些芋头回来,一半煮熟,一半炸成芋头条,就是用类似于肯德基那种炸法。法子不难,控制好油温就成,只是没有恒温粙炉为了控制油温必须得不断的把锅端来端去的很麻烦。最后扯了一些布库小同学猎的青眉鸟,蒸熟带上,野餐的主食与零食就算具备完成。
作者有话要说:
老孙家真有钱,是整个部族最富裕,足足有两口锅!写到这里时我自己都笑喷了。
然后俺就想俺小时候许下的宏愿:等老子长大了,工作了以后挣了钱后就一口气买两台任天堂游戏机,一台用来玩游戏,一台用来当板凳垫屁股底下坐着!
……
………
…………
73、史前野餐 02 ...
想了想,又动用石磨将水果盘上的剌梨磨了几只,自己又跑去阿尔法那里讨些桄榔的糖汁回来——阿尔法那家伙喜吃甜食,回来的路上路过桄榔林时他可是搞了不少回来。现在海风部族的人手已经出发开往桄榔林,大量的糖汁和桄榔就要到手,吃点儿阿尔法的存货,他应该不会心疼。
用陶锅煮开的河水,加磨好的剌梨汁,再加桄榔糖水,混合,去渣,澄清,放到河水里镇一下,就得到了酸甜可口的剌梨饮料。
磨盘那东西是塔里木做的,现在摆放在孙志新帐蓬里的外堂右角。比当初夜营那会那个更大,效率也更高,进一步加工插上了木制转动把手,已经俨然有了完整石磨的雏形。回来的第二天,也就是今天早饭后塔里木那个粗壮的汉子非常有诚信的就将它和峨嵋剑一起送了过来,随便捎上的就是这个石磨,它被做为身礼送进来摆在孙志新的帐蓬里。
老实说孙志新觉得塔里木武大三粗的对付石头好像很有灵性,就像眼下这个石磨,他只做过一次,又听孙志新说起一些它的改进,就做出了这个改进版的。这家伙培养一下的话没准儿可以发展为史前第一位石匠……就他那体格,对付石头简直是犀利无比。
至于剌梨,是布库和族里其它小鬼去摘的,孙志新原先不知道附近还长有这种东西。出去的那几天布库想念自己的吉玛,摘到了剌梨后总是舍不得自己吃,全都放在孙志新帐蓬里的用来当果盘的筐里。一放几天,都蔫了,正好拿来磨果汁。
在孙志新原来的现代其实也有剌梨出售,却是当成了新型的山珍,卖价并不便宜。
剌梨这个东西花期很长,大约可长至两个月,花形平凡并不出众,属于蔷薇科的灌木植物。剌梨结果的时候会在低矮的剌梨灌木树上长出呈扁球形的果实,成熟的色泽金黄,通体表面都长满了软刺,像颗短针的小海胆。它含有特殊香味,一般一颗果子单重10到20克左右,最大的可达25克。摘下来以后用手小心的搓去皮面上的刺后可以生吃,生吃时初嚼味道略酸而涩,继续咀嚼下去就能品尝出甘甜来,别有一番风味。它生吃可以让人生津解渴,并且富含营养。又可以槽渍、酿酒或晒干入药,真不知道布库这帮小家伙在哪里找到的它,以后一定要问问。
等得一切准备妥当,又继续等待布库寻柴,当他带着交好的小伙伴回来的时候时间差不多已至中午。
孙志新定睛一看,布库带来的还是那两个,伯纳、鲁高因,身背吹箭筒,背跨竹筒水壶,脚上还裹着新出品的简易兽皮的兽皮靴,一身打扮跟个小猎人似的。布库则又要多出两样,孙志新送的小背包,一张小渔网。没法,他是老孙家的亲娃,当然是要特别照顾,装备就非常'豪华'。
让孙志新没想到的是哥本和阿尔法也来了。三个小娃眼巴巴的看他,两个大人则笑眯眯的看他。
"你们来干嘛?"孙志新道。
哥本露出个厚脸皮的贱笑:"你要出去,怎么能少得了我们两个?我探路,阿尔法责任感觉危险。哪能放着你四处乱跑?"
"我又走不远,只是寻河走一段,天黑之前就会回来。"
阿尔法摇头:"我们还是不放心。"
哥本使劲点头:"就是,就是!"
孙志新黑了脸:"其实你是闲得无聊,想跟去混吃混喝的对吧?"
"嘿嘿!"哥本咧嘴笑:"早就听说你的做饭手艺好得不得了,我和阿尔法嘴馋。而且有我们两人在,会安全许多。不放心你一个人带着孩子出去也是真的。"
孙志新心中温暖,和这两个出去了一趟后知道了两人的性格,确实是让人真心喜欢想交成好朋友的那一类型人。而且别看哥本和阿尔法都是残疾,本事可不小,就哥本那腐腿,说是残疾,真要跑起来自己还跑不过他。对比他这种草上飞似的能力,阿尔法那种异能一样的危险感知本事更是惊人。
最后孙志新只得带上这两个,无奈的道:"那好,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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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大人,三人孩子,出了营地沿河而下。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自然是到了哥本和阿尔法的手里,那两个疯子拿着这种现代锋利武器喜疯了,一路乱砍乱劈的四处作怪,明明不会经过的地方他们两个也要去开出一条路来。
三个娃看着他们的勇武,那是羡慕崇拜得五体投地,如果不是孙志新紧紧的拽着,早奔上去捣乱了。
不过史前的孩子当真叫孙志新刮目相看,布库七岁,鲁高因八岁,伯纳十二岁,三个小孩的脚腿极端的麻利,走路比自己还脚下生风,一点不像现代的温室小花骨朵,不是拖着走就是抱着走,三步一摇五步一歇的十足的累赘,看了就叫人头大。
三个小东西一路还不带消停的,吹箭筒举在嘴边就没拿下来过,见什么都想射下来。伯纳岁数更大,吹箭技艺掌握得更好,已经猎到了两只鸟加一只比松鼠大的鼠类。其余两个依旧两手空空。
大约平时就没有大人带着这些孩子以这种单纯游玩的心情出来过,三个小东西都很兴奋,偏生又不想惊动了附近的小野兽逃窜。本应该吱吱喳喳的年纪透着一股子史前艰难生活培养出来的成熟老练,淘气是淘气,可就是看上去要比现代的孩子老练成熟许多,看得孙志新心里微微疼痛。像这样的孩子生存能力和自保能力都非常强,孙志新就干脆放任他们不管,任他们野去。料想他们会习惯性自保的谨慎性与警觉性,或许比自己这个缺少艰苦生存意识的现代人都要强。
没有了心理负担,更没有现代大人带不听话小孩的劳累,孙志新一边悠闲的走,一边沿河查看有没有粘土的存在。
沿着河往下游,找到粘土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是河流本身的沉积作用,二是水流也许会带得上游的粘土被风化后到达下流冲积凝结,总之粘土并不是很稀缺的东西,理应该不难找。
六个人中无论大人小孩的脚程都很快,快到下午三点半的时候已经走出了近十公里,还在以接近每小时三公里左吉的速度继续前进。
沿河而下,景色是极美的。小河很平静,并不湍急,潺潺的流动着,像是条轻柔婀娜的透明纱带。河水又清澈见底,可以清晰的看到河底的鹅卵石,一颗颗的大部分色泽青黑,也偶尔有颜色艳出彩的,躺在那里就成了惊艳,如同一长段平淡悠然过后突然给出的惊奇,很是叫人眼睛一亮。还有在水里清晰可见的鱼与蟹,态度悠然,动作恬静,一个个游的游,爬的爬,或是偶尔跃出水面闪现一抹亮丽的鱼肚皮,或是趴在只有脚背深的水底吐泡泡,如此就平添风分生动的趣味。
由于是沿河而走,天气也显得并不燥热,河的两边在走了一段之后也出现了上次探险见过的那种锋割人的草,不过并不密集,而是稀稀疏疏的,越下往走越少。微风过处,带着小河的湿意,又有着现代绝对没有的清新空气,只让人精神大振,整副心情都在放飞,远远的飚到蓝天白云之上,顿见碧空如洗,白云如絮,很是快活。
孙志新折了根草茎在手里挥舞,干脆解掉兽皮靴子,赤足踩到河滩的浅水上噼哩啪啦的趟水往前走。那水刚没至小腿肚那里,流水绕着腿肚流过,抚动小腿上的皮肤,嬉戏腿上的腿毛,痒痒的很来劲。
心情大好,嘴里就不由自主的哼着歌:"太阳出来我爬山坡,爬到了山顶我想歌;歌声飘给我妹妹听啊,听到我歌声她笑呵呵……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好吧,这首大花轿确实很俗,但大俗即是大雅,它俗得热情,俗得奔放,透着朴实喜气的民俗气息,反正孙志新挺喜欢这首歌。
孙志新的声音不如纳鲁低沉浑厚,也没有泰格那样的醇和富于感染力,但他的声音很有一种清越嘹亮的磁性,穿透力和铿锵的质感是那两人不能比拟的。特别是唱到那句: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心里头没了顾忌,粗着喉咙叉腰站在河水里嘶吼,咆哮,具足了史前野人气质,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德性,又要比原唱火风更加粗野豪放多了。
音乐这东西是没有时空的阻隔的,几人听得有趣,全都跑过来问孙志新,刚才从他嘴里唱出来的是什么。部族的歌曲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大多都庄严肃穆,连调子的起伏变化都不大。像这样散发着欢快奔放气息又带着东北民俗气息的曲调从来没有听过。
"吉玛,你在唱什么?很好听,就是语言听不懂,是不是你原来就说这种话?"
孙志新大乐,避重就轻的笑道:"想学不?教你。"
"好哇!"
想了想,将中文翻译成史前部族发音,那些杜鹃花啥的都改改名,随便安个布库等人见过的花名,大花轿也得改改,改成部族抢亲,妹妹不用改,是男人的都懂那个调调,那个什么呦嗬呦嗬呦和啷个里个啷的语气助词也是没改,原封不动的唱出来。
一行人听得懂了,就在那里笑翻了天,七嘴八舌又南腔北调的乱唱大花轿。
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
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妹妹她不说话只看着我来笑啊!
我知道她等着我来抢回家!
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
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妹妹她不说话只看着我来笑啊!
我知道她等我来抱一抱!
抱一抱啊抱一抱……
走音的,跑调的,唱错词的,被自己的口水呛到的,天生五音残缺唱歌如朗诵像伯纳那样的,或是直着脖子狂吼如哥本和孙志新那样的,再不就是阿尔法这种不得不尖叫才可以把细如蚊蚋的声音放大的,一时间小河边什么声音都有!
那可怕的合唱惊走了兽,吓死了飞鸟,骇得鱼被淹死,六人自己倒是快活之极!
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
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仅这两句,足以代表了六人的心情。
哈哈,快活!
作者有话要说:
大花轿这着歌俺也喜欢,每次与众友人喝酒喝高了以后必定是我的保留曲目,不吼得第二天失声无法说话就绝不松麦,一直霸着它狂吼一夜。所以凡是与我交好的朋友在点歌时绝对不会点这首歌,因为点了它之后俺就会摆身一变为麦霸,且还是霸着就不撒手那种。除非他们都唱腻了才会给我点这个,让我自己一个人吼去。
有好友用手机抓拍留念:
俺摆着一个老子天下第一的无敌气势,嗯,整个动作有些像半蹲马步。一只脚穿着个人字拖鞋踏地,另一只脚光着脚丫踏在茶几上……大脚趾背上的一撮黑毛被拍得好他妈清晰……胳膊上的袖子撸得山高,脸上涨红得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嘴巴裂开始形状如同血盆,尺度宽似东非大裂谷……看那无比具有张力的张嘴无声咆哮的表情,足能让人想起鲁迅大大的一篇课文的名字:呐喊!
然后,俺每次看到别人秀这张照片,立即就会抓狂!
尼玛!身边这伙子朋友都是些啥人……
74、史前野餐 03 ...
六个人说说唱唱,声嘶力竭的狂吼乱叫,效果简直是人神走避,歪歌所到之处摧枯拉朽的破坏力就如果核暴扩散出去的冲击波!拉倒吧,就这德性,猎物也不必打了——差不多全跑光光,纯粹只是玩吧。
那五人学了有趣的新曲子,倒是一路唱得来劲。孙志新吼了一阵就不行了,谁让他直着脖子吼得最大声?
又不是专业人士,经不过这样的大吼大喊,海豚声可不是人人都是玩的。孙志新嗓子已经充血变得沙哑,再吼下去怕失身……呃,失声。赶紧闭嘴不敢再吼,老老实实的装孙子。然后他就郁闷的发现自己跟史前野人果然是不能比,他吼了多久别人就吼了多久。结果他已经阵亡了,其它五个还在吼。果然是交通靠走,通讯靠吼,娱乐靠手的年代,忒地太强大了!
就这么慢悠悠的向前走着,突地,孙志新感觉到了不对。仔细去看地清澈的河水,他明悟哪里不对了。原来他一直猜想河水的冲积会把上流的粘土物质冲到下流来沉积。可一路走下去,全是一河底的鹅卵石,连泥沙都沉积得少,又哪来的粘土?包括河边,也全是大小不等的鹅卵石,看来还是自己经验不足,只是纯在瞎想而然略了一些其它的表象。
得,这次出来是白走了,粘土没找着。
嗯……其实也不算白走,至少大家都很快活。这点最重要!
又隐隐走了一阵,孙地新猛在发现前方出现了一个两河交汇的交汇口。就见河岸的林子后面又出现了一条小河,比现在这条还要略宽一些,河水昏黄而平静,缓缓的流过来和眼前这条河汇集到一处,形成一条更宽的河流,继续往下游流动。两河呈Y字形流到一处,刚汇合时是一清一黄泾渭分明,左边是黄色,右边是清流,瞧上去当真有趣。待流得一长段距离后浑水终究是污染了清水,浑成一条黄不黄白不白的河。
孙志新将哥本揪过来,问道:"哥本,那条河是什么?"
哥本使劲的挠头,道:"我不知道,是河就该有名字吗?"
孙志新很无语,放开了哥本。哥本又道:"不知道我知道那条河的源头,它从一个地洞里的涌出来的,绕着我们营地河对面林子尽头的一处山山脚下流过,然后在这里汇合。它出口那里水质好,但流了一段就不行了。源头又远,所以大家才选的更清的这条河边安营,没有想过选它。"
被哥本这条河那条河的绕得有点晕,不过孙地新还是听明白了,昏黄的那条河原本是条地下河,而然翻流到地面成了地上河,又由于上流有着太多的泥沙,使得河水流下来的时候夹杂了太多的杂质,不宜饮用,猎人部族才选了更加清澈的一条河河边安营扎寨。都说水源是养育生命的源泉,这句话半点也没有说错。
为了好区别,孙志新干脆给眼下这条河取了个名字叫清河。又觉得哥本的脚程快,对那条昏不拉叽的浑水河了解得最多,就叫他给那条河起个名字。
哥本得了这个殊荣很是兴奋,张嘴就来:"黄河!"
孙志新一听,差点没被雷得晕过去。中国的两条母亲河流之一的黄河之名就被他这么剽窃了。
"不行!"孙志新坚决反对,叫啥都行,就是不允许叫黄河或是长江,简直是侮辱这两条母亲河流在他心目中的神圣地位。
"那叫什么?"哥本呆呆的问。
孙志新眼珠一通乱转,即然有清水河,那么这条像孪生兄弟一样河流就叫浑水河。正好到后头又殊途同归合并到了一处,就如兄弟俩亲密的拥抱在一起那样。
"就叫浑水河。"孙志新道,又把如何想出名字来的理由一说。
哥本楞楞的道:"那为什么不叫弟亲河?都流到一起了,抱得很紧啊。弟亲比兄弟还亲,就像你和纳鲁一样。"
靠!哪壶不开他偏拎哪壶。想像着自己和纳鲁在春光灿烂的鲜花与微风中飘逸,以电影经典的慢动呈Y字形从两边奔跑到一起,然后汇成一条河,拥抱、翻滚、激出许多浪花,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互相溶为一体这么流下去……我他妈先吐一个先!雷死人,酸死人,恶人死人!唯有一代湿人骚客及下流才子才能想像出来的东西,哥本居然也想得出来雷人?!孙志新面容扭曲,脸色青白的看着哥本,直接就扑上去想打人。
大约是孙志新面目太过狰狞,哥本妥协了,低声不满的嘟咙:"浑水河就浑水河,干嘛那么凶?"
阿尔法在一边笑得抽气,一边幸灾乐祸的看向哥本。从出去一趟到回来后,他就喜欢看哥本吃瘪。
找粘土是无望了,剩下来的事就是野餐。嗯,貌似折回去做晚餐的时候也不够,那……纳鲁和泰格,还有别扭娃奥格三人就自求多福吧。
将熊皮展开,找个特大号的石头铺上,无视熊皮的可怕模样,将油炸竹虫、煮芋头、油炸芋头条,还有布库猎回来的蒸青眉鸟肉摆上去,最后一人一筒河水镇过的酸甜剌梨汁。嘿,还挺丰富的!
一行人过来坐下,开始大吃大喝。
油炸竹虫十分美味,三个小鬼倒是吃过,不过阿尔法和哥本没有吃过,一吃之下不由得大赞,学着孙志新的样子削了尖木棍戳着吃。
三个小鬼见两人喜欢吃竹虫,倒也知道谦让……嗯,真实的情形是孙志新当真把油炸芋头条做出了肯德基的味道,把它炸好过后拿盐沫拌一拌就成了一道独特的吃食——它表面酥软微脆,中间绵软可口,虽然没有土豆条的粉质感,却有芋头独特的沾滑柔韧,配着表着的细盐沫和油炸香味,确实很可口。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小鬼头们好像都特别喜欢这种口味,一尝过之后就放弃了美味的竹虫,改为攻击芋头条。
阿尔法多带得有糖汁,孙志新向他要过来用那玩意儿蘸着煮芋头吃。煮芋头加糖汁,甜甜软软的很糯,又芋香十足,满嘴顺滑的同时还有一种微微黏牙的舒服劲儿,不仅小鬼们喜欢吃,阿尔法也喜欢吃。像这么吃它,风味很像甜点,非常不错。
"好吃!"哥本道:"难怪族里现在都传说你的手艺好得不得了,果然是真的!"
阿尔法点头,微微眯起独眼,吃芋头蘸糖吃得很开心。竹虫他也喜欢吃,正拿哥本给他削好的尖木棍对着竹虫挨个的扎过去,直到捅了一串才慢慢的挨个嚼。在此处野餐的气氛实在太好,无论大人小孩都露出了平时不容易被人看到的另一面。
孙志新啃了一个芋头,那家伙的个头特别的大,布库特意挑出来给他的。又吃了些竹虫,喝了几口剌梨汁后就已经饱了。芋头淀粉含量重,很容易吃饱,吃得太多就不易消化容易有胀气感。当即把芋头留给喜欢吃的小鬼慢慢啃,自己撕着青眉鸟当零食吃。
鲁高因和布库一边在哄抢芋头条吃,一边在小声说话:"布库,你吉玛做的东西真好吃。好像什么都难不倒他,要不我让我帕帕也来跟他学做饭好不好?"
"不好!"布库一口回绝:"吉玛要做五个人的饭,你想累死他?要不你帮我把泰格族长从我家赶走,我就答应你。"
孙志新喷笑,泰格又干什么了?惹得布库这么烦他。
伯纳来劲了,对着芋头狠狠咬了一口,道:"我帮你!然后送我妈来跟你吉玛学做饭!"
这还了得?三个小鬼头挤在一起尽出馊主意,孙志新连忙喝止:"你们三个,不许背后使坏。泰格族长跟纳鲁族长天天出去打猎为大家寻找食物,已经很累了,你们三个有事没事的别去折腾他。"
那三个小鬼挤眉弄眼的,显然没把孙志新的话放进心里去,然后一哄而散追追打打的跑远了。都说越淘气的男孩越聪明……孙志新也拿这仨无可奈何,总不能全按在地上打屁屁吧?
哥本和阿尔法倒不在意这些,哥本笑道:"小孩子嘛,让他人折腾去。我注意到过,泰格的战技很高强,折腾不坏,三个小鬼落到他手里讨不了好,就当是指点他们战技。族里的孩子都经得折腾,不会出事。"
听他这么说,孙志新就懒得理了。无意间看见哥本正在剥一个芋头的皮,剥好了以后蘸上糖汁,递给阿尔法,叮嘱道:"你少吃些竹虫,孙志新说过,你吃太多肉对身体不好。这个东西应该和桄榔冻差不多,你吃这个吧。"那动作随手之极,像是很平能就这么做了一般。
阿尔法接过来,小口的啃,又抬起脸对哥本一笑。那被毁容的脸其实很可怕,但哥本的脸却温和下来,也是温柔的回以一笑。一张丑脸和一张黑瘦的脸对视一笑,竟是说不出的和谐,有股子水乳交融的味道,真的很好看。
孙志新心中一动,莫非这两人……
哇啊啊啊!果然被纳鲁带着腐了,看到两人的互动就会往那个上面想……
赶紧把眼光和注意力转开,不敢再看。
过一会儿忍不住又看回来,当真发现那两人散发着一场排外的气场,就像是一对正在笨拙的互相接近的雄兽……完了,这种粉红色调自己都能看出来,或是会生出这种不正常的感觉,可不是弯了咋地?
纳鲁!老子和你没完!
正在那里恨不得立即就冲回营地去把纳鲁按在地上奸上一百遍的时候,三个小鬼跑回来了,一人手里抱着一团泥,嚷道:"吉玛!快来看,这个是不是粘土?"
孙志新一惊,霍然跳起来细看——嗯,像!再从鲁高因手里抠了一小团来细搓,那种细腻无颗粒颗,还有极富粘着的性质,以及保水性,正跟PDA的资料上说的一样,可不正是粘土是什么?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三个小家伙听他说过一遍,跑至对面浑水河的河滩上去玩了一圈,当真把它挖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当初是谁说把阿尔法和塔里木凑一块的。其实就连哥本与阿尔法的JQ俺都没有想过。
但又朋友提出来了,说哥本和阿尔法之间的JQ味道很深。这也能看出来?你们太强大了……
俺就想,既然已经掰弯三个了,再掰两个没问题吧。啊?
至于塔里木,坚决不掰弯!他的CP是猎人部族强大的女战士,超级女赛亚人夏尔女士!
噗!
75、饿坏的男人脾气大
回到营地的时候猎人果然早已经回来了,但在自己在帐蓬里却没有看到那三人。这仨会上哪去?想了想,反正营地也不大大,干脆沿着帐蓬挨个挨个的找。在康的帐蓬里时终于看到了纳鲁、泰格和奥格,三人的脸色都非常难看,恶狠狠的瞪着孙志新。康和他的老婆也在,脸色更难看,简直是凶恶的在瞪着孙志新。
孙志新涎着脸笑,上去问了问才知道这三人饿着肚子回来吃不到孙志新的做的晚饭,正在那里撒气。试想,吃惯了孙志新手里精烹细调出来的美味,再去吃别的烹调手法不过关的食物,就有了一种折磨,哪能不让人吃得一肚子的火气?所谓由简入奢易,由奢归简难,说的就是这仨。
至于康与他老婆,人家做的饭原本只有三人的量,再杀过来三个吃货一通狂吃狂喝不说,还要一边吃一边挑剌,说这里做得不好,那里做得不对,是大活人的都会发飙。
纳鲁和泰格还算厚道,只是拉长着脸埋头吃不吭声,仅是一脸的嫌弃而已。奥格和康的儿子里肯是铁哥儿,说话就肆无忌惮的大肆批判。更可恶的是这厮就是一个别扭娃,那张嘴巴不说话就不说话,一说话就刻薄阴损得很。比如这句:里肯,你确定你妈妈是在用手煮东西吗?我怎么感觉比我吉玛用脚煮的还不如?还有这句:这是什么味道?你妈妈往锅里放的究竟是盐还是毒药?
听了这话,不仅是康和他老婆,就是里肯都想抽死他!
别以为里肯的妈妈听了就会一脸凄惨的蹲帐蓬边画圈圈,史前的女人战斗力是很可怕的,若不是康拉住她,里肯的妈妈绝对会像一只凶狠的母豹一样冲过来,将这厮就地人道毁灭!
撕又撕不到人,比嘴巴又毒不过他,所以孙志新一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一脸怨妇表情的老康家媳妇儿,那脸,啧啧,就跟午夜凶铃里井里爬出来的午夜凶灵似的。还有那三位爷,不,加上康,一共四位爷,所散发出来的怨气,简直是生人走避,宛如四个活着的低气压暴风眼。
纳鲁道:"孙志新,你狠!"
咬牙切齿,犬瞳如狼。
泰格道:"孙志新,你今天过得很好嘛!"
皮笑肉不笑,豹瞳如刀。
奥格道:"哼!布库,你手里拿的什么?拿过来给哥哥吃!"
从头到尾,都没正眼瞅孙志新一眼。
康则怒吼:"孙志新,把你家的鲁玛,还有其它的混蛋领走!"
呃……这位已经彻底暴走了。
他姥姥的,喊自己名字时一个个的可不可以发音不要那么标准?一个个都像领导在训话。
孙志新就怂了,赔笑看着康和他怒发冲冠的媳妇儿,有那么一刹那他觉得自己正在从狂怒的幼儿园阿姨手里接回家里的三个闯了祝的娃。
赶紧将三位大神从康那里接手,还好今天野餐时准备的食物实在够多,全都没有吃完让布库带着。这会儿赶紧双手奉上,三位爷的脸上才算有了人气。
"干嘛去了?"纳鲁问道。
听到纳鲁说话,泰格转头用控述的眼神看了孙志新一眼,然后用芋头蘸了糖汁尝了一口,不喜,改换吃竹虫。咦?这个味道好!逐递给纳鲁一只,纳鲁看了一眼,被恶心到了。怎么又是这个?
家长发话,奥格也转头看了孙志新一眼,眼神如刀,好一阵刀光剑影。
尼玛!怎么感觉这么像三堂会审?
孙志新老老实实的道:"野餐去了。"
布库非常不合时机的插了一句:"吉玛今天有教我们唱歌,很好听!要不要我唱给你们听?我和伯纳还找到了粘土,吉玛说有大用哦~"
孙志新脸孔一黑,我的小爷,你要讨赏也换个时候好不好……
果然,泰格还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你们玩得很高兴嘛,中午一过我就开始饿。可手里没吃的,饿还能怎么样?当然只能忍着,再饿也得打猎获取食物。纳鲁,我下午猎野牛的时候是不是手滑过一次?这次的失误差点让牛角划破我的肚皮。"
"嗯。"纳鲁点头。"确实很危险。要不是我反应快用吹箭射瞎牛眼,你就得躺着回营地。"
泰格的眼光又闪了过来:"那是饿的,手里没力气。"
妈的!这厮真腹黑,听着这话想不内疚都不行。
孙志新认命的道:"我去做晚饭……"
奥格迅速从芋头上抬头:"我要吃鱼!"然后继续啃芋头。
"知道了……"——
做了一顿迟来的香喷喷晚饭伺候好了这三位,终于雨过天晴。大大小小四位爷依旧呆在孙志新那里用竹杯喝剩下来的剌梨汁,纳鲁问:"找粘土?找粘土来干嘛?粘土又是什么东西?"
"粘土可以用来干很多事。"很难向史前人类真正解释清粘土的用途,孙志新就指了指陶锅:"比如,可以用来烧这个东西。"
纳鲁楞了楞神,愕然看着孙志新,最后句话对他的冲击有点大。
泰格一怔,失声道:"你会烧陶器?!"
孙志新抓抓头皮:"会一点儿。"他确实会得不多,以前只在陶艺作坊以很不认真的休闲方式烧过,很多细节都不知道。不过他已经在PDA上查到了相关的资料,理论上来说经过一番实践后可以烧得出来。反正他要烧的又不是景德镇那种细瓷,需要太多的高端工艺,仅是要求烧出来的东西能用就行,这个应该不太难。
纳鲁和泰格面面相觑,震惊之后皆是大喜。
会烧陶器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部族的生活将会得到一个极大的提升!从此之后不必再拿珍贵的食物去和其它的部族换陶器,而是他们拿陶器去和别的种族换东西!烧陶这个技艺带来的改变会非常的惊人!这简直是一门不得了的技术,只听说过远方的大族才会这种技术性非常高的技艺,没想到孙志新居然也会。
以往无论是猎人部族还是海风部族,与路过的大部族的商队换取陶锅时都是抱着忍痛割舍的心情。食物的来源量本来就不大,还得拿出去换东西,其后的几天都会有人挨饿。海风部族产盐还好一点,猎人部族每次的交换过后都是紧跟着一场食物危机。而现在如果自己有了陶锅的话,每一次的交换将会一改以往的拮据模样,把交换转变成一场丰收!就算遇不到交换,陶器同样也能大大的改善部族的生活。孙志新说的时候说得简单,两人却当真震惊了!
两人都是实干派,泰格疾声问:"需要准备什么?"纳鲁则立即站起身:"我去叫人!"
"别,别,别!"孙志新连忙叫住两人:"急什么?就算再急,一晚上也烧不出来。更得留点时间让我准备一下。你们两个不要管,去休息你们的,我明天自己找人试试。"
两人想了想,好像自己两人确实太急了。烧陶这个技艺实在太让人激动,一听之下激动得没忍住。
纳鲁想的东西很实在,道:"那好,明天再说。小新,你缺不缺人手?"
泰格低头沉思着。人手,怎么会不缺?特别是有了孙志新,带来很多新发现和新技术,人手就显得更缺。有那么一下他倒是盼着冬天快点到来,这样海岸线冰封以后整个海风部族都会闲下来,他就可以把全族人都带过来,加入猎人部族的生产。同时他还在想一个更重要的问题:看来与猎人部族的合作必将长久进行下去,而不是仅仅在这个冬天过去之后就将结束。
越是摸清孙志新这个人的性子,他就是越是明白,这个人心软,对他一分好,他就会十分还回来。他现在已经不会去担心孙志新厚之薄彼的事,这种狭隘的心理会小瞧了这个心胸宽广奇男子,把他推得离自己更远。同时随着和纳鲁的越多接触,他也忍不住对纳鲁越来越看重,这个人不仅仅是只是纯良,他还很重情重义,守信守诺,更没有自己的多疑喜猜的毛病。在这一点上,自己不如他,或者说大局观不如他宽阔,纳鲁确实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领袖,连自己都不敢小瞧他。
所以,自己应该做的最正确的事就是放下所有不应该有的猜疑,全力配合孙志新,配合纳鲁,这才是让两个族群一起走向更好的生活的正确道路。
孙志新正在道:"烧陶这个东西和打猎不一样,不需要承担危险靠身体去拼搏,所在在人手的挑选上没有什么特别需求。你们两个一天到晚的累,就别再操心了。这事我来办吧,我自己挑人来帮忙。唉,就是齐格力不在,和他一起干活真省心。"
泰格微微笑了笑:"齐格力不在,没人帮你的忙,我把塔里木分给你。过两天他就回来了,你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就算是你的私人人手。"
孙志新怔了怔,赶紧拒绝:"不要!塔里木的战力很强大,留给我是大大的浪费!"
纳鲁皱着眉,想了一阵才道:"其实严格的说,塔里木并不是一把猎人的好手。他的力气确实大,不过人不太聪明,有时候反应很慢,特别是打猎过程中充满了突发事件,他显得的有些反应不过来。这种问题可不是力气就可以补足的,更需要智慧和应变能力。我赞成泰格的安排,你身边需要一个力气大的家伙好帮你办一些你办不了的事。"
泰格看了纳鲁一眼,越发的赞赏这人。无论哪件事,这个人都会用不带着私心的想法去考虑,像对待塔里木这件事,他就是在把海风部族当成了自己的部族在考虑,这点无法不让人对这个憨厚的男子大生敬重之心。
孙志新仔细想了想对塔里木的映象,这个人确实是一个武夫类型,做事很专注很负责的同时缺少了应变和机智的才能,适合于一个指令一个指令的力事,确实不太适合需要随机应变的场合。
另外自己不管烧陶,还是以后干什么事,确实需要这么一个大力士协助自己。谁叫自己是个现代人,力气比不得这帮家伙,在现在没有弄出其它的省力工具的情况下,说不定只好求这个史前版的赫拉克勒斯。
"那好吧。"孙志新答应了下来,心里还是觉得那位猛男兄跟着自己有些委屈。
76、吃二位爷的老豆腐
关于烧陶的事泰格和纳鲁完全不懂,所能想到的仅是人力的分配问题。虽然心里对烧陶有着太多的惊喜与好奇,但真正聊起来的时候连说什么都不知道,只得岔开话题去聊别的。
聊了一阵,奥格和布库都回去睡觉了,纳鲁和泰格还赖在孙志新帐蓬里。孙志新看着这两只,个个都倦得眼皮子直是打架,却就是不肯走,东倒西歪的坐不成坐形。
"回去睡了。"孙志新道。
纳鲁直接闭着眼皮子没反应,只把手伸过来和孙志新五指相扣。泰格倒是斜了斜眼,道:"再呆会儿。"
看着这两个疲倦到极点的人,孙志新心里升里难言的疼惜。虽然一次都没有参加过打猎的活动,但孙志新能想像得到打猎会有多么的劳累。打猎就意味着大量长时间的奔走,精神高度集中的潜伏,以及与猎物搏斗的凶险,还有高强度体力的消费。
史前的男人与现代的男性不同,现代社会有着这样那样的分工,同时也有着这样那样的福利,更有着劳动保护法所保护的必要休息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天八小时的劳动都让人吃不消,何况这些从天亮就要出发,天黑才回来的战士?他们甚至中午连午饭都没得吃。且不要说习惯不习惯的问题,把打猎的活动中断下来生火做饭本身就不再实,这同时也是他们直接跳过午饭的真正原因之一。
因为科技与知识都不够发达,他们就必须以体力劳动为生。像打猎这样的体力劳动不仅是高强度的劳累,更是充满了各个不确定的变数和危险。它就不光是会让人疲乏无比的体会活动,且还是一场生与死搏斗,说食物是拿生命为代价去换取,这个说法并不夸张。劳力且劳心之下,真的会把人折腾得很厉害。
眼前的两只又正好分别是两个部族的族长,在这个史前时代首领不是安逸腐败的代名词,它是真真正正以身作则,为别人做出榜样的标竿!被推举出来成为族长,在这个时代来说负责要远大于族长这个词带来的荣耀。族长并不是那么好当,要想被人尊重与爱戴,不但要有强大的负责心,你还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纳鲁和泰格,无疑是两族中最优秀的人物,这也就意味着无论进行什么样的活动,他们都必须比别人更努力,付出更多的汗水和辛劳,因此也会更加的劳累。
孙志新其实非常想把这两只撵回自己的帐蓬,但看到他们的模样,想起他们的努力与付出,心里就是硬不起心肠。
"纳鲁,回去睡。"孙志新伸手去推纳鲁。
纳鲁仍是闭着眼,嘴里因倦意含糊不清的道:"不想动,呆会儿。"
又去推泰格:"泰格。"
泰格全身放松的瘫在地上:"别赶我,我喜欢呆在这里。"
"为什么?"
泰格看上去也快睡着了,嘴里嘟咙着:"感觉很舒服,你这里……有家的味道。"
纳鲁唔唔了两声像是赞同泰格的话,随即很快的开始小声打鼾。
便是这一句有家的味道让孙志新心底软成一片,嘴里低声叹了口气,再也动不起撵人的念头。
得,这二位爷是打定主意赖着不走了,还能当真撵了不成?就这副劳累的模样,看着就心疼,不爱走就留下呗。
回头看看里间的熊皮,先将双手从纳鲁掖下穿过去,半拖半抱的将他弄到熊皮上躺着。再回头过来将泰格依法炮制也拖到熊皮上放好。两个家伙已经完全睡死过去,死猪一样任由孙志新摆弄,孙志新帐蓬里的气息让这两只完全没有警戒心,全都四肢软搭搭的在拖动的过程中垂在地上,拖动起来就像拖尸一样。
睡死过去的男人很沉啊,每一只差不多都有一百七八十斤,真是上等的猪肉……幸好孙志新并不是什么娇弱的货色,不然还真摆弄不动这两只。
不过他们也确实太沉了些,就算这样把两个家伙弄到熊皮上睡着以后仍是累得孙志新一身的汗。
把两个家伙哥俩好一般的并排摆在一起,孙志新低头一瞧,乐了。
有句很有趣的话形容男人睡觉的姿态,是这样说的:侧龙卧虎仰躺尸。用来比照这二位的话,纳鲁是仰躺尸,泰格则是侧龙。
纳鲁睡觉很老实,平躺着,手规规矩矩的摆放在胸前双掌合叠,动作就像金字塔中棺材里刨出来的木乃伊,区别仅在于全身上下没缠绷带而已。泰格则一点都不老实,先是四仰八叉的占去了很多空间,然后又侧躺着,很不安份的拿屁股去拱纳鲁。他就算是睡着也有着强烈的地盘意识,想要把纳鲁拱出熊皮外去。不过纳鲁明显要高人一等,任他拱,就是夷然不动如山,很有他强任他强,我自明月照山岗的味道。眼下这两个家伙就以这样奇怪的动作摆放在熊皮上,两人之间的气氛居然看上去挺和谐。
嗯,也是,这两个一睁开眼就会斗个不停,唯有睡着了才显得安份。
孙志新乐了半天,看着两个家伙安静而恬然的睡在自己的帐蓬里,不知道的怎么的心里便多了一股子温柔的味道。
垂头瞧着这两人,因为孙志新的晚归打破了以往的生活节奏,纳鲁没有像以前那样先到河边去洗澡,和泰格一样的蓬头垢面,满身的尘土和汗沾在一起,全身上下黑一道灰一道的。两人皮肤上皆是在丛林里迅速奔跑后被刮擦出来的细小伤痕,有些已经因为过强的体质而愈合结疤,有些却被汗水浸染而微微红肿着。特别是两人的双腿,细小的伤痕非常之多,膝盖以下就跟送进洗衣机里搅过似的。
两个家伙,为了入冬前的准备,真提拼了老命的在打猎,难怪会这样的累。
看着这两货小腿上的伤痕,孙志新无法不心疼。转眼看看陶锅,提前它出了帐蓬。
拿着陶锅在河边打水时遇到了布库,孙志新问道:"你怎么还不睡?明天我还要请你帮我去挖粘土,早点睡吧。"
"不急,我还要……"布库看了一眼孙志新手里的陶锅,喜道:"吉玛,还是你聪明。我怎么没想到用热水呢?烧好的水给我用一点,我拿来给哥哥擦身体。帕帕就交给你了。对了,别擦泰格,让他赶快滚蛋!"
这娃怎么这么招人疼?很会爱惜自己的哥哥。孙志新弯起眼乐,道:"好,回头把泰格赶走。你等我会儿,烧好了水叫你。"
打水回去烧好,又叫布库来取水他需要的,回头打算给两人擦一遍的时候发现那两只完全睡死,鼾声如牛般吹泡泡吹得此起彼伏。
得多累才会发出这么大的鼾声?记得以前纳鲁以前抱着自己睡的时候可没听见过他打呼噜。
孙志新失笑的摇头,将兽皮沾湿水,开始清理这两个家伙。一身是汗粘粘黏黏的肯定睡不好,他想让这两货能睡个好觉。
先擦纳鲁,从头擦到脚,弄干净了再仔细清理他的小腿,拿出自己的消毒喷雾来喷一遍。唔,这东西迟早会用完,还是要提早准备一些其它的药物才好。
孙志新和纳鲁早就已经坦裎相见,都XXOO了许多遍,该看的,不该看的早已经看光光,擦他的时候实在没什么心理压力。呃……其实有的,一但擦到他私密处时,手底下传来的感觉还是会让孙志新脸红耳赤的感觉很诡异。
擦到泰格时,手下刻意绕开了他小腹间的皮裙。虽然很心疼他的劳累,可还是无法像擦纳鲁那样将他从头撸到脚,像这种位置孙志新本能的就想略过。
未了又忍不住好奇,一手悄悄拎起泰格的皮裙,一手偷偷掀起纳鲁的皮裙,斜着眼往里瞅,比一下大小。
唔……差不多,都是野兽级的……再掀开自己的皮裙也拿出来比较,最后很满意的发现自己的并不比这两人差。咱老孙家也出极品,俺老孙的尺寸照样也是野兽级!比枪,不输人!
然后像一个干了某种恶作剧的孩子一样在那里窍笑半天,似乎少年时代和一群无法无天的淘气孩子干的那些比大小的勾当的感觉又找回来了。
这感觉挺好啊,像吃豆腐一样。嘎嘎~
乐够了就将泰格的小腿也拿喷雾来喷过一遍,将那些细小的伤口保护起来。最后脱下两头猪的兽皮靴子,将四只大脚也一一擦拭一遍。
两双大脚丫子的尺寸居然一模一样,因为长途的奔跑而生着厚茧。孙志新用沾了热水的兽皮擦上去的时候两人舒服得在睡梦中都发出满足的叹息声。孙志新心底便不由得更软,抠了一块油脂来在掌心搓开,将两双大脚丫子都按摩过一遍,直到按得它们发热发烫,感觉到僵硬的脚掌与皮肤松软下来才停下动作。经过这样一番消除疲劳的足部护理之后,明天两人奔跑起来会更好受一些。
纳鲁显然是更累,孙志新按着他的脚的时候会会无意识的低声叹息。泰格则微微睁开眼:"小新?"
孙志新嗯了一声,目光如水的抬眼看他,微笑道:"我在呢。睡吧。"
手下重重的在泰格足脚按了一记,泰格浑身一颤,满足的道:"真舒服!"
"快睡。"孙志新轻笑了一声:"明天还要继续打猎。"
"好。"泰格应了一声,眼睛却没闭上,一直怔怔的看孙志新,灰白的眼瞳里宛若有春水流过。他其实很想这么看他一整夜,可脚被孙志新拿在手里按着,浑身都被一种安宁祥和的气氛包围着,终是让泰格又沉沉睡去。
孙志新一直按到两人因过度奔跑而僵硬的脚掌完全软下来后才重新给两人套好靴子,又拿兽皮制做了两副绑腿,裹在两人的小腿上保护住小腿才作罢。相比兽皮靴而言,绑腿其实更好弄,把兽皮割成合适的大小裹在腿上,外面用线绳缠绕上固定就行。孙志新老早就想给这两人弄一副这样的东西来保护小腿不被锋利的草叶或是低矮的灌木枝划伤,因时间不合适没有弄,现在看到两人小腿上伤痕累累,实在没法让人看得下去,这才弄上。
等所有事情办妥,孙志新也累得上下眼皮直打架,两个牛高马大的男人真够折腾人的。再瞧瞧整个帐蓬,里间已经被这两货给占据,孙志新只得跑到纳鲁的帐蓬里拖了他的熊皮过来,铺在外间的火坑边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我姨家吃饭,我姨说起当年和我姨父谈恋爱的故事,我听了差点没疯……
她说,在当年,那会儿男女交往都很老实,出去一起耍的时候钱都是各花各的。有一天她和我姨父去逛街,当时已经逛到了下午两点。而我姨父据说当年是一个特抠门的货,都下午两点了还不肯买吃的给我姨吃。我姨又实在是饿得不行了,于是我姨就借口尿遁,自己偷偷跑去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吃了一碗8分钱一碗的小面,然后抹干净嘴上的油消灭证据,一脸平静的回来若无其事的继续陪我的姨父逛……她说,她当时想的就是:反正我已经吃饱不饿了,我今天就要看看你打算怎么地!
女地下共产党员都没她机警,事情办得干净俐落。特别是她一个人偷偷去偷嘴的那个行为……
狂囧……她真是太牛了!可把我雷得不轻。
77、生活的滋味
睡到早上四、五点多钟的样子,孙志新醒了一次,被冷醒的。整个营地处于一个植物茂密的盆地里,一到夜晚更加密重的低温空气全往这里流,使得它越往秋季走,早晚的温差就越大。同时因为还挨着河流的原因,夜间的降温幅度比其它地方还要略大些,夜里已经有些开始冷了。
孙志新醒过来以后往火堆里投了几块柴,把炭火烧得旺些。再睡眼朦胧的看看里间,索性迷迷登登的爬过去,挨着纳鲁躺下。纳鲁这个史前野人身上真是够暖和,好像一年四季皮肤都在散发着一种比正常人略高的体温。一但挨近他,那股子暖意就直袭过来,让孙志新满意得直哼哼。
孙志新的躺下惊醒了纳鲁,纳鲁睁眼看了他一眼,浅笑:"过来。"
孙志新毫无骨气的靠了过来,纳鲁的半边身子压过来伏在孙志新身上,一只手臂横过他胸前抱着,两条大长腿也交缠了过来。就如一床散发着暖气的被子一样盖在孙志新身上,除了太沉,倒是足够暖和。孙志新打了个呵欠,安心的睡着。
有了纳鲁这个天然的暖炉,剩下的时间孙志新睡极好,到了早上才被一阵交谈声惊醒。
一睁间,就看到昨天晚上睡成死猪样的两人经过自己的按摩和一夜好睡后显得神采奕奕,两个人全都撅着屁股正蹲在火坑边商量着如何做早饭。这时候孙志新的神智还不是清醒,注意力散漫的着听两人小声说话。
很显然这两只对于烧火做饭来说都是十足的门外汉,泰格正在烧火,这活他倒是熟,而纳鲁正在拿着个孙志新削出来的木汤勺一边伸在锅里搅拌,一边小声道:"小新一般先放的什么?我没注意……"
泰格看了一眼孙志新收集的调料,不确定的道:"一般来说,好像是盐吧?"
纳鲁就去拿盐,往锅里洒了一些,又问:"具体放多少?"
泰格瞪了那盐半天,也无法确定放多少,但又不想在纳鲁面前弱了气势,就道:"你到底行不行啊?别煮出来的东西没法吃。"
纳鲁没好气的道:"要不你来!你要是会做饭的话,会老实的去烧火?"
泰格不吱声了,低头看看火,确定它烧得很好后拿过孙志新刀开始切肉。才动手呢,拿着刀对着肉块比划了半天,问道:"你说,切块好还是切片好?老实说我只见过它们煮好了后的模样。"
纳鲁被气笑了,道:"你也就只会烧火!"
泰格迅速反唇相讥,道:"你比我好吗?除了也会烧火,你就只会拿着这个东西在锅里搅来搅去,这个谁不会?"
纳鲁一窒,木然瞪了半天手时里的汤勺,有些挫败的道:"还是叫醒小新吧,我怕我俩做出来的东西吃了会毒死人。"
泰格不愿意,下意识抚摸自己小腿上的绑腿和经过长时间按摩变得舒服的脚,道:"也不知道他昨天晚上忙到什么时候。要照顾好我们两个不太容易,让他睡吧,做顿饭难道还能难住我们两个堂堂的族长不成?"
纳鲁低头看看自己小腿上绑得妥妥当当的兽皮,眼里掠过一片温柔,轻笑道:"也对,平时都是他做给我们吃,今天我们做给他吃。姜切点给我。"
"要多少?片还是块?以前小新弄的时候削皮没有?我感觉那皮好像不能吃。"
纳鲁:"……"
泰格:"……"
事实证明,做饭确实能难住两位族长大人,简单的一顿早饭就足以让两人头大如斗。
把姜研究了半天后泰格也没有当真蠢到极点,用刀刮了刮姜皮,直接剁成块扔进锅里。嘴里还道:"别搅啦,我见小新做的时候并没有一直搅个不停。"
纳鲁没好气的道:"自己不会做的人少说话!看着!"
泰格安静了,过了会又道:"哎!搅啊!糊啦!"
纳鲁:"咦?是不是水少了?快去弄点水来加上。"
手忙脚乱的加上水后,纳鲁自己左瞧右瞧都不对,试探着问泰格:"怎么这么稀,水又多了?我看到肉全沉在锅底。"
泰格黑着脸:"真的……会毒死人吧?"
听到这里时孙志新再也忍不住,噗的一声就开始笑。
两人听到他的笑声,猛然惊喜回头,都道:"你醒了?"
泰格脸色柔和的浅笑:"怎么不多睡会了?"
纳鲁得意的举起汤勺:"瞧,我正在给你做早饭!"
泰格很是不满:"是我们。"
纳鲁便鄙视他:"只会烧火的人不要说话!"
泰格一窒,怒道:"你也就只会搅汤!"
"行了,行了!"孙志新从熊皮上爬起来,笑道:"知道你们两个想对我好,在认真做早饭。我心里高兴着呢!"
泰格微微有些扭捏显得不自在,纳鲁则对着孙志新露出个灿烂的笑脸——很像邀宠的大型犬。
一大清早起来就看到这两个笨手笨脚的厨事笨蛋给自己做早饭的场景真是会让人觉得生活无限美好。谁说史前男人不会关心人来着?昨夜只是顺手给他们做了绑腿,今早他们就在努力的回报回来。饭会不会做倒不要紧,重要的是这份心意,孙志新收到了,全留在心底最深处把这份被人关心的感觉永远收藏起来。
来到锅边接过勺子,低头看看清如稀水的'肉汤',那里面肉是肉,水是水,泾渭分明,能把汤煮成这样的纳鲁,厨艺真是高段得没法形容。难怪布库宁可自己煮,也绝对不让自己的帕帕碰到陶锅。还有那姜,切得简直不成形状,泰格竟然能把它切出不规矩的多边形,这刀法……孙志新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这俩货,大约也就真适合烧火。嗯,好像烤东西也行,部族所有人都会,至于煮嘛……孙志新低头看着那一锅形容不明的汤水,严重怀疑喝下去的话,真的会毒死人。
"泰格。"
"在。"
"火弄小些。你想烧掉我的帐蓬吗?"
"哦,好的……"
"纳鲁,去掏两颗芋头过来。嗯,算了,节约着吃。你去看布库起来没有,起来的话叫他去折几根芋头茎干回来,它也能吃,味道还不错。反正到了冬天它也会被冻坏,还不如弄回来吃掉,记得留点柄别往根底刨就行。"
纳鲁应了声,背着吹箭出去了。他没去叫布库,而是直接自己越河而去。回来的时候不仅手里拿着几根芋头茎,还提着一只鸟,一只孙志新不认得的小兽。虽然做饭的本事糟糕透顶,打猎这方面的本事一向是纳鲁的强项,看来这家伙已经把吹箭的本事练得出神入化,凡是用吹箭能猎到的,一律逃不脱他箭下。
孙志新接过已经洗净的芋头茎干,切成块放进锅里。待水开以后用勺除去汤面的灰黑泡沫,这种物质是由油沫和其它杂质形成,不去除的话会很影响汤的形状和味道,会让一锅汤显得不洁,且带着肉腥味。
像这种汤,忌放目前用来当调料使的蘑菇。蘑菇味道太大,会掩盖去芋头茎干本身的清香,有它的加入反而显得不美。
经过这翻调味,待汤再煮开的时候,锅底的肉块肉片随着水翻上来,又有清绿浓翠的芋头茎块浮在汤面浮沉着翻滚,再不复刚才的可怕模样。等再煮得一阵,芋头茎干开始变色,芋头这个植物的浓滑汁水开始溶入汤里和变软变烂的肉类融合到一起,汤就不再显得清汤寡水,而是散发着一股子新鲜宜人的气息,又带着肉味,开始引动人的食欲。
纳鲁于是叹气,一脸郁闷的道:"饭还是要你煮才行。我们俩个今天本打算让你多睡会儿。"
孙志新脸上抽了抽,微微有点发黑。纳鲁的好意他倒是听懂了,可为毛这话听起来就像直指自己是位煮饭公?他姥姥的,煮饭公这职业很没前途啊……
还是泰格的话说得好听:"小新,有空教教我煮饭吧。我喜欢做给你吃,养着你。"
纳鲁就开始瞪眼:"不用你养,我养得起他!"
又来了,又开始不得消停。孙志新抚额:"早饭快好了,你们两个,该洗脸的洗脸去,再把布库和奥格叫过来。"又把竹茶壶递给泰格:"你,去打壶水回来!"
泰格笑眯眯的接过:"要不要再摘些野菊花回来?"喝着孙志新泡的菊花凉茶的温馨感觉,他一直念念不忘。
"摘吧,摘吧!"孙志新只想把他打发走。
"晚上泡给我喝?"
"嗯哪!"
泰格高高兴兴的提着竹茶壶'采花'去了。
他的背影一消失,纳鲁霍地跳过来,抓住孙志新用嘴巴对准他的嘴,用力的亲了一下,眉开眼笑的道:"你做的这个我很喜欢!"
什么这个?随着纳鲁的眼光看过去——哦,是绑腿。喜欢就喜欢吧,亲来亲去的搞毛?两个大男人的,大清早就用嘴巴对来对去,孙志新很不习惯。
一巴掌拍开他,孙志新笑骂:"别像只犬一样拱来拱去!快去洗脸!"
纳鲁笑嘻嘻的奔出去,回来的时候成了四人,布库和奥格跟着一些过来了,后面还跟着笑眯眯的满手野花的泰格。
五人开始吃早饭,又是一通哄抢,没礼仪也没谦让,整个帐蓬的前厅一片乱哄哄。孙志新却极是喜欢这种气氛,捧着碗看看这个,又瞧瞧那个,嘿!这种感觉真不错!感觉是在真实的活着,被爱自己的和自己爱的人所环抱。
"哥,我要吃那块就肥的!"布库叫道。
奥格还来不及动手,泰格眼疾手快的把那块众矢之的的大肥肉抢到了嘴里。
布库于是瘪嘴:"吉玛,泰格抢我东西吃!"
"小鬼,叫叔叔!"
"绝不!吉玛,你帮我赶走他啦!"
"泰格,你是不是大人?还他!"这是纳鲁在护儿。
奥格尖酸的道:"他除了长得像大人,其它哪点像大人了?"
"吉玛,吉玛!"布库连声叫唤,眼见得那块肥肉就没了。
孙志新捧碗窍笑,这日子过得真NND惬意!
78、正式准备开烧
目送着一群猎人轰轰烈烈的开出营地,孙志新这才回帐蓬研究烧陶器的事情。
好吧,其实刚才他目送猎人们离开的时候心情不是太好,打猎整件活动实在危险,他担心纳鲁,担心泰格,担心奥格,连比较熟悉的康师傅他也担心,整个心情活像送男人上战场的老婆。
这让孙志新很郁闷,更有些瞧不起自己,搞得牵肠挂肚的失了平时的爽利。可正因为心里喜欢这些人,就见不得他们受伤任何伤害。同时又明白在这生产力低下的史前时代,以这样种植和养植都没有发展起来的目前情况下,食物获得主要途径只能是依靠用身体危险的去打猎去获得。因此一边是不得不为之,一边又是不得不担心,活活让人矛盾得很。
抛开这些自己无能为力的负面心情,与其去平添烦恼的操心这个,还不如更加努力发现和寻找,以及创新新的东西来改善部族的生活,用自己并不强大的力量保护自己亲近的人。
孙志新趴回了帐蓬,将那块招摇的太阳能充电板支起来,接上PDA研究如何烧制陶器。
整个烧陶的流程孙志新大至知道,笼统的讲大至分为配泥、成型、配釉及煅烧四步。配泥这一步因为发现了高质量的粘土可以跳过,当然还要真的实地烧了以后才知道这种粘土好不好用。
根据资料表明,陶器在发展初期,人类往往随意取土,用配泥这一步去除土里杂质,然后还要根据所得泥土的软塑性进行为了得到合理软硬速度的添加其它泥土或是混合物的过程。他们跟孙志新不一样,他们一切都是在从头开始摸索,而孙志新则是站在无数经验累积的书面资料上开始自行摸索实践,其中的难易程度相比,孙志新所干的无疑的已经简单到了极点。
像对于用烧陶的材料,他就跳过了数以千百年计的发现材质、研究材质、总结优质材质的过程,直接选用了最具可塑性、可烧性的粘土。这玩意儿有软是一把糟,干时一把刀之称,是烧陶最上等的材料。
然后就是成型,这个比较考究,真正优秀的成型绝非一日之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练得出来的。好在孙志新只打算烧应用于生活的陶具,并不是烧什么极富艺术气息的珍品。想来捏下陶碗,或是搓个直筒瓶子应该不会太难吧?就算大件的困难,咱先烧小件的简单的行不行?等技术练上去了再烧别的。
配釉啥的直接跳过,一般来说这一步在烧陶的早期是为了让烧制出来的陶器变得坚硬,有着较好的不附水性,同时也可以让陶胚在烧制过程中不易开裂,出现破损什么的才进行这一步。理论上来说,经过上釉工序的陶胚,更易烧制,且烧制而成的成品表面会有一层泛着玻璃光泽的釉结构,无论不透水性和美现程度都会更好。但釉料的烧熔温度很高,在一开始从头探索陶器烧制时很难让燃料达到这样的高温,所以才选择放弃。
当然,这是在选用高质粘土为材质来烧制的基础之上,不然还是要考虑涂釉来加强表面强度,防止烧开裂的问题。
最后是煅烧,这是最重要的一步,成功与失败,几乎都取决于它。
决定这一步成功与否的关键有两点,一是烧陶的燃料,二是陶窑的合理建造。一般来说,烧陶的温度在800至1200度左右,达不到这样的温度的话,只会让粘土更一步的干结坚硬,并不能让它生产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最后形成真正的陶器。
在史期时代烧陶的早期,人们烧陶都是直接在平地上堆放柴火,类似于柴草、木料什么的,将捏制成形的陶胚放置在这些燃料上直接堆着烧,最后得到的陶具由于在烧制过程中温度低,火力分散,显得质量差,经不起使用,且成品率更是极低。
后来到了新时器石代,人类已经发展出横穴式陶窑和竖穴式陶窑两种常的用来烧陶的陶窑,这就使得烧陶的成功率和质量大大的提升,出现了量产及可以方泛真正应用于生活之中的陶器。
孙志新打算就制做的窑就是这两种中的一种,或者说两者都建一个来试试。因为他对它们的概念很模糊,很多东西只能真正的试过了才知道。好在这两种陶窑的结构与建造都很简单,指点着塔里木这个大力士来干的话,花不了多少时间。
两种窑相对来说,横穴式窑较典型,无论是横穴式还是坚穴式,都有通用的部份,它们都由火口、火膛、火道、窑室和窑箅组成。最外是火口,用来做为放入燃料的开口;顺着往里是火膛,它是主要的燃烧室;燃料的燃烧产生的火焰和热量经火道、窑箅通过,最后到达窑室,陶胚全放在那里等待烧制成陶具。
烧陶时的火焰路线就是火膛-火道-窑箅-窑室。窑室呈圆形,底上有窑箅,箅上有许多火孔,由火膛进入的火焰,经火道和火孔到达窑室。竖穴窑的窑室在火膛之上,横穴式则是窑室与火膛横向联结,理论上而言,横穴式的结构要更简单。
不过它们所谓的简单也让孙志新花了好一番工夫来研究,等一切的东西大致在心里有了一谱之后才决定开挖陶土,搓泥制胚,并在等待它们干燥的过程中挖建一个横穴式陶窑。比较复杂点的竖穴窑等塔里木回来再说。
孙志新做事是个爽利的,决定要动手就迅速动手召集人手。族里的妇女们他不打算动,现在她们还在纺制亚麻线,那个工作在工具落后情况下要把采集来的亚麻线纺完得花不少的时间。同时这又是一个单调乏味的枯燥工作,干久了很累人累心又伤眼。
族里的妇女们很勤劳,很努力,很多妇女在知道这个东西是好东西以后,晚上自己的男人和孩子都睡着了时她还在那里借着火堆发出来的微光继续纺制。史前的妇女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竟可以努力到这种程度!孙志新由此心里打心底对她们敬重而爱护,不忍心再给她们增加工作量。他心里知道的,只要他说什么,这些伟大的女人们必定不会犹豫的就会响应,可他实在不忍心。
那么,就剩下那些小鬼和少年们了,他们每天除了必要的拾柴工作以外,还是有大量的时间可以玩耍,像奥特曼一样拿着吹箭筒子去树林里打小怪兽回来加餐,不使唤他们使唤谁?再说了,小鬼和少年们全都脚步麻利,虽然不像大人一样可以负重很多,但一人背个五斤十斤的粘土回来不在话下。
那条去采集粘土的路孙志新带着布库野餐时走过,算得好走,也安全,让小鬼少年们结队而去,凭借他们的少年好动性格,来回就将会很快,肯定能很快的取回材料来。另外一帮子少年结伙出去也可以一路玩耍,带着吹箭想猎什么就猎什么,算是工作和玩耍都照顾到了。
想好了就叫布库去召集族里少年们,又想着全是未成年,多半嘴馋好吃,就花大力气弄了许多剌梨汁出来招待这些小家伙。
布库像小黑犬一样的冲出去叫人去了,不到一会儿就呼啦的围上来一群少年人守在孙志新的帐蓬外。一如孙志新最先统计的那样,少年少女小男孩小女孩一共十四个,为首的就是布库、鲁高因和伯纳,九个男的,五个女的。
大家全光溜溜的,特别是少女,身体已经开始发育,胸前都露出了小包包,让孙志新避开眼都不好意思看。他可不想在这帮真正纯洁的小鬼头面前当一个猥琐大叔。
尼玛!以后一定要想办法早点让她们穿上些啥,人家站他面前不会不好意思,但他就是受不了大家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模样。
一共十四名少年和小孩,全都拿亮晶晶的眼瞧他,让孙志新很臭屁的同时也有些汗颜。族里的小孩对他这个毕达阿察阿苏很是崇拜,除了纳鲁以外,他俨然就是最牛叉的第二人,在众小鬼心里的地位是比智者奥瑞克都还要高的。孙同学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但良心可是大大的滴好,被这种纯良眼光看着,他都有些心虚。
"咳咳!"假里假气的咳了两声,孙志新道:"叫大家来帮忙做件事,有个东西叫做粘土,一会布库、鲁高因和伯纳会带着大家去认它,再采些回来,有问题吗?"
众人皆摇头,脸上半点没有不甘愿的表情,反倒是一个个的跃跃欲试。毕达拉察阿苏的吩咐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种荣耀,这帮子小家伙就是有这么朴实。
命令毫无阻碍的就传达了下去,并被很好的执行,一伙人在布库三人的带领下转身就要行动。看大家这么给力,孙志新反而不好意思了,叫道:"喂喂喂,等会儿,我这里有好喝的,大家路上带上。"
还是竹筒,最近这玩意儿的应用很广泛。不过一人一支倒没有,只有六支,还得算上布库这仨的。三人和孙志新很亲近,有什么好处总是先得。
其中有个看上去像是十岁左右的小女娃很有趣,抱着布库的竹筒喝了一口,立即豁开缺了牙了的嘴,眼睛弯成两轮弯月,喜道:"甜!真好喝!"
那模样真可爱,就是跟布库一样,也是黑黑瘦瘦的看着像营养不良,小脸才巴掌大小,因此显得一双眼睛越发的大,呈一种翠绿的颜色。孙志新想了想,将自己的竹筒子送给了她,笑问:"你叫什么?"
"我叫芽。"小丫头爱不释手的接过竹筒,半点也不会客气。她早就想要个这个了,可是又要先照顾族里的猎人和其它哥哥们,她一直忍住不敢要,现在才得了一个。
孙志新乐了,她的名字跟康一样,也是单音节。孙志新笑着用双音节去叫她:"芽芽,路上注意安全,等回来叔叔再给你做这个喝。"
"好啊!"芽更开心了,跟着着其它孩子奔远,枯黄的头发胡乱的扎在脑后,随风舞动,让人又怜惜,又让人控制不住的想去疼爱。
79、到底在烧陶还是吃蟹?
小鬼们的脚程确实是快,中午过后就返了回来。而这个时候孙志新的横穴式陶窑才做好一小半,他在小河对岸选了个小土坡开挖,先从窑室开始,现在才做好窑室和窑箅,火道啥的全都还来不及弄。
现在柳条筐这个东西已经成了整个部族装备的标配,大人编了小孩也学着编,反正它又不难,顶多成品的质量好坏不一而已,所有的小孩就背着自己编制的柳条筐背粘土回来。
事实的结果也跟孙志新想像的一样,所有孩子携带回来的粘土多少不等,少的大约有五、六斤左右,多的高达二十余斤。
布库很给力,力撑自己的吉玛,一个人就背了十斤回来。十四个孩子背的粘土加到一起有百余斤,够孙志新折腾一阵的了。
现在营地里孙志新的带动下已经在中午的时候会多吃一顿,孙志新本想做顿好饭给这些孩子吃,但一口做十四个人饭,他实在没那本事,只好抱歉的看着都想留在自己帐蓬吃饭的孩子,最后只留下布库、伯纳、鲁高因三人,其它的回自己家去吃。
孩子们其实很失望,因为整个营地都在盛传孙志新的好手艺,比如康家里的那位,在孙志新这里学了过后手艺大涨,别的女人都是羡慕的,回头在自己孩子面前唠叨的时候都给孩子留下一个印象:族长家的饭菜是最好吃的!特别是今天在路上又喝过了孙志新制做的果汁,那甜甜酸酸又很清凉的味道喝得人欲罢不能,还没走到地头就早喝光了,回程时就只好喝清水……因此对孙志新做的饭菜就更加渴望。
可惜孙志新不是千臂观世音,实在是做不出来十四个人食物,只能在整整十一人孩子渴望的眼光中顶锅泪奔。好在史前的小孩懂事,也不缠人,或是换了现代的孩子……他有个同学的侄女就是小魔女,偶尔到孙志新家去如果吃不到她想吃的,那简直是天崩地裂,如同末世来临,谁劝都不管用,必须得吃得了才会作罢。
吃过饭,一群小鬼又聚了过来,在多出十四双小手的帮忙下,陶窑剩下的那一大半工作一小时就完成。接下来的时候就是先用火预烧让它变干固形,再阴上一两天之后就可以正式开烧。
烧火这工作小孩们都喜欢,另外的拾柴嘛又是他们干惯了的份内事,一个个都兴高采烈的跟过节一样,拾了柴火来往火膛里塞,把火烧得大大的,让孙志新直是担心会不会烧过头。
见一帮孩子开心的玩火,孙志新心中一动,发动小鬼们全去河里捉螃蟹。小河水质清澈,螃蟹的个头都不小,且一只只肉乎乎的,孙志新很早就在打他们的主意了。
此时已经临近深秋,正是吃螃蟹的好时节,它们一个个长得膀大腰圆的肉头十足,不捉来饕餮大吃简直对不起它们的肥美。
而这小河的所产的螃蟹品种孙志新熟得不能再熟,它就是鼎鼎有名的河蟹,又叫做毛蟹或是大闸蟹,在孙志新穿越而来的现代时候有个准确学名叫做中华绒螯蟹。天知道这河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它的名头里虽然挂着中华两个字,但到了后期并不是天朝的特产。看这河里的品种并不是天朝七大名蟹中的一种,好像是某种不太有名的品种,不过那个头和肉乎乎模样,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是史前时代的原因,好像也不比那些名蟹差。
以孙志新熟悉的现代品种来说,这家伙如果不遇上环境污染或是产卵路线受阻的活,产量极大。除了幼年期,他们成年后因为天敌很少,整个长江流域简直是随处可见,后来还随着船只远渡重洋,染着莱茵河传播,在欧洲各大水域快活的生活了下去,就跟中国人的强大生存能力一样,走到哪里都能很好的适应新生活……
河蟹口感鲜美,营养价值高,在现代时被捕捉得很厉害,是很名贵的传统水产品,价格昂贵不说,还难以吃到。而在这里,这玩意儿同样有,还很淫.荡的泛滥着遍布整条小河,引得孙志新很早就在打它们的主意。要不是时间不够,早捉来下了肚。
但史前人类,至少这个部族好像从来都不知道螃蟹可以吃,更嫌弃它十条腿的丑怪模样,就像一只丑陋的大虫子似的,又有些像更加丑陋的多足蜘蛛,根本就没有人打算吃它。像纳鲁这号人,竹虫都怕,螃蟹只怕是更是不肯吃。所以孙志新一提出来去捉螃蟹的时候,大小孩子全都瞪着他,没哪个肯信螃蟹可以吃。呃……以布库为中心的那仨除外,竹虫都吃过了,心里都觉得凡是孙志新嘴里说出来能吃的就一定能吃,而且很美味。
"这种十足怪真的能吃?"布库开始回忆竹虫的味道,嘴巴开始流口水。
孙志新笑道:"真的能吃。我管它不叫十足怪,叫做螃蟹。而且吃法有很多样,味道都很美。吉玛有骗过你吗?"
"蟠薛?"
蟠薛?!我还薛蟠呢!不过转念一想,薛蟠是红楼里经典的傻货形像,这位薛宝钗之兄好色无知,又没有心机,被贾府之人称为呆霸王,可不就跟呆头呆脑的螃蟹差不多?
孙志新一下就乐了,笑道:"蟠薛就蟠薛吧,快点去捉。"
布库当即毫不犹豫的往水里跑,就想去捉螃蟹。以前他不知道这个能吃,现在嘛……它们会倒足大霉。
让孙志新没想到的是史前的女孩子也胆大,见其它的男孩下河捉螃蟹,她们也跟着去了。不过女孩与男孩的运动神经就是有差异,十四个孩子中被螃蟹的大螯夹得嗷嗷乱叫的人里五个女孩子占了个齐。
就见一帮孩子玩得高兴,又有被夹得嗷嗷放声尖叫一脸挂着泪的,孙志新好笑的也跟着下水,客窜了一把孩子王当当。
"要像这样捉。"孙志新瞅准一只肥大的河蟹,一把抓下去,将它的两只大螯紧紧捏在掌心中间不让它们作乱夹人,口中道:"要快,狠,准。你越是怕被夹到,就越容易被夹到。一但被夹到后不要乱扯,这货倔得很,是死夹着不肯松开的。这个时候你只需要把它浸到水里,它就有那么笨,以为安全了可以逃路,就会松开。"
"另外也可以瞅准了它的背壳,直接拎住背壳提出水来。不过这样其实被夹的可能性比较高,还不如大着胆子一把狠抓。"
几个女孩子挂着眼泪把手指上挂着的螃蟹君浸到水里试了试,它果然就放开了手指打算逃窜。再下狠手去捉它,按照孙志新示范的手法,当真是一抓一个准,才发现它真的很笨,五个女孩子就挂着泪又破涕为笑,找螃蟹捉螃蟹去了。
眼下正是河蟹的繁殖季节,这东西平时喜欢掘穴居住,闲来寻找食物或是配偶的时候才会在水底闲逛。有时候几个男孩子合力搬开一块大石头,就会发现底下聚居着大量的河蟹,于是就喜得欢声高叫,邀朋唤友的一起来捕捉四面奔逃的无肠公子。
在这小河里聚生的河蟹着实很多,它们大约也是首次迎来人类这个最可怕的天敌,一时不查被尽数击溃。时间不长的工夫里,大伙儿收获都颇丰,当然每人也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东西夹人的时候可不会跟你客气,都是往死里夹。要不是史前人类运动神经普遍比现代人类发达,就算女孩都要比现代的女孩强很多,只怕肯定是满河的鬼哭狼嚎之声。
捉了一阵孙志新就不让他们捉了,够吃就好,多了是浪费,剩下的可以以后捉了来吃。史前人类都把它丑陋的水生虫子打整,孙志新却知道它是昂贵的水产,同时也是食物的一种。
至于螃蟹的吃法,多种多样,可蒸可炸可清水煮吃或是腌制醉蟹,中华民族一向讲究吃法,吃蟹的办法向来也是博大精深。现在嘛,烤着吃也不错。而且螃蟹是水产,寄生虫和病菌多,烤熟吃着也安全。
指挥着一群孩子将螃蟹用枝条穿了,回到营地去拿油和盐来,先将螃蟹身上的污垢刷净,嗯,要当心,这个活很危险,它们可不是什么安份的家伙,总是试图逃跑或是夹人。再将它们刷上油,直接伸到被孩子们烧得炉火熊熊的陶窑的火里去烤。
整个过程也很趣,看着蟹壳在火里受热而变色,油焗得蟹壳滋滋作响的声响都很诱人。很快的时间里就把它们的壳烤成一种油亮的鲜艳带橙的红色。同时闻起来喷香十足,这个时候就可以吃了。
烤熟后的蟹颜色鲜亮,早已经不复它们在水里的凶悍模样。孙志新提起一只来剥去壳,只见里面的肌肉雪白粉嫩,通体呈一种晶莹的洁白,看上去就像凝脂似的。虽然因烤制的烹调手法而使蟹微微有些脱水干缩,但又有了一股子干香的脱水浓缩的味道。咬一口来吃,只觉得鲜美可口,嚼起来回味无穷,当真是道美味。更别提这个季节吃,雌蟹的卵块,雄蟹的脂膏,淋点姜汁,撒点盐沫,并不需要太多的佐料掩去螃蟹本身的鲜美,就这样吃本味简直就是极品中的极品。
其它小孩看孙志新吃得鲜香,个个都开始口水横流,又瞅着螃蟹的硬壳,想吃而找不到地方下手,颇有牛啃南瓜的感觉。
一般来说,吃螃蟹要讲究情调,像什么:金风送爽,持蟹赏菊或是草草卧夕阳牛犊健,菊留秋色蟹螯肥之类的。不过孙志新这人一向就是个没啥情调的货色,只贪那美味,情调啥的全都靠边站,当下咬开了蟹壳就开始大嚼,另外把自己这只的两只大螯掰下来咬开,掏出里面雪白的蟹肉涂下调料递给急得抓耳挠腮的布库,道:
"尝尝。"
布库接过来就塞进嘴里,一尝之下就眼睛一亮:"恩,好吃!"
鲁高因吸溜了一下口水,抓起一只个头很大的螃蟹开始研究如何下嘴。他可没布库这样的好运有个牛气哄哄的吉玛,只得自己动手。
见两人已经吃开,其它人哪里按捺得住,掰壳的掰壳,折脚的折脚,好好一只河蟹被肢解一样被大卸八块,众人的手指干净的,不干净的,全都当作了最好使的工具,抠进蟹壳里往外掏蟹肉吃。
蟹肉这东西易过敏,过敏体质最好少碰它。孙志新谨慎的查看了一阵,似乎史前人类的体制质就是牛叉,一顿狠吃叫好声中就是没见谁有过敏症状,大伙儿全吃得喜笑颜开。
螃蟹是美味的,孩子们是嘴馋贪吃的,孙志新同志又是一个心志不坚定容易被人拐上岔路的,当下跟一群孩子挤一块啃螃蟹去了,新出炉的史上第一个横穴式陶窑第一次开火啥也没干,就是拿来烤螃蟹了……嗯,味道还非常之好。
很好,烧陶的大计就因为烤螃蟹的横空出世而暂时搁浅,一伙子人半道上拐了方向,全啃螃蟹去了,任那个陶窑继续熊熊的燃着,一堆粘土也在那里堆成一小堆。可见孙志新这货就是个没正形的,整个部族因他而前景暗淡……
80、呆霸王薛蟠之妙
快活的螃蟹宴把整个下午的时间都吃进去了,原计划搓泥胚的事就这样搁浅。等孙志新看天色已经不早,鸣金收兵让众小孩散去的时候心里不免有些愧疚,纳鲁和泰格还等着他的烧陶大计呢,可他倒好,伙同一群小孩吃螃蟹吃得个忘乎所以……寒。
心里有了愧疚,当然要想办法补偿,这就领着布库又下河捉螃蟹去了,打算晚上来个螃蟹大餐。
自己家里当然不能像下午烤着吃那么简陋,孙志新和布库一起捉了三十几只大河蟹——三十几只河蟹放到现代是个什么价格?纳鲁和泰格两那个猪该知足了!然后和布库一起挑着个儿进行挑选,选最肥美的用来蒸,其余的用来油炸。
三个猎人回家的时候就看到家里的一大一小正在那里努力的和长满了脚的丑陋水怪搏斗。
纳鲁一看螃蟹的形像就不喜,皱着眉道:"别告诉我今天晚上就吃这个。"
"嘿!你还真说对了,晚上就吃它!"孙志新挑了挑眉:"纳鲁你怕它?"
纳鲁黑了脸:"我怕它?我就是觉得它长得真丑!不觉得它能吃。"
布库立即道:"帕帕你这回可看错了。我下午的时候已经吃过,味道好得不得了!吉玛说了,它不叫十足怪,而叫薛蟠!"
孙志新一个没忍住,嗤的一声就笑了。下午因布库发音不准,总是把螃蟹叫成蟠薛。孙志新搞怪之下依着他的发音方式把蟠薛倒过来,让一众小同学们全体叫薛蟠。被他这么一改,众人叫得朗朗上口,原名十足怪的螃蟹正式被改名,被安上个薛宝钗之呆兄的响亮名头——呆霸王薛蟠!
孙志新在旁边笑得肚痛,又听布库像个称职的土导游一样在描述呆霸王的美味,更是笑抽。
泰格早知道这人不是什么安份的货色,心里已经猜到这个薛蟠的名字里肯定有古怪,他才会笑得那般直是倒抽气。而纳鲁心里更是忐忑不安,上次竹虫已经让恶心了好久,这回要吃这个更丑怪的东西……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忍下去。
瞅瞅帐门口,心里已经在打算要不要到康师傅家里混顿晚饭吃好逃难避走,孙志新道:"好了,可以吃了!"
纳鲁头皮一麻,就见孙志新揭开了两口锅,第一口锅是蒸螃蟹,所有的呆霸王全部肚皮朝天倒放着蒸,模样多爪多足的看起来更丑!第二口锅则是油炸螃蟹,这个就好看多了,一只只红通通的,不复原来的丑陋模样。
清蒸螃蟹做法极其简单,笼统的说就是大火煮水蒸之。为了提味,水里先放一块拍碎的老姜,待大火烧得水巨滚的时候将洗净的螃蟹肚皮朝天放进去蒸。螃蟹这种水产易熟,久蒸会流失味道,导致肉质绵软不好吃,以孙志新和布库捉回来的个头,蒸十五分钟就好。
油炸也很简单,只相对清蒸来说要麻烦一些。先将洗净的螃蟹揭开后盖,将捣搓成掏成姜绒,伴着切得细碎的紫苏叶一起塞进背壳里,再抹上一层细盐沫,就可以下锅油炸。在这里孙志新只取了秘籍炸蟹的前部份做法,因为完整做法是要将呆霸王大卸成六块,后面还要用到高汤兑汁淋上。眼下的条件明显是做不到的,所以干脆上了调料后整个儿的炸。
至于紫苏叶这种调料,是前一阵孙志新交代齐格力吩咐部族之人凡是采到不认识的枝叶都拿来自己看看时找到的。当时只想到了紫苏叶的的药理价值——它理气,很对证风热感冒引起的咳嗽、呕吐、胸闷、气喘,尤其对孕妇的妊娠呕吐有奇效,还可止胎动不动,是很好的安胎药之一。听纳鲁讲起史前时代生活环境恶劣,女人们因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新生儿出产率不高,孙志新才留意上了这个。
直到今天和布库一起处理螃蟹,孙志新才被触动想到紫苏叶还吃蟹专用的一味重要调料,它有独殊的香味不说,还能解鱼蟹毒,这才去营地架子上扒掉紫苏叶来用。那架子是智者奥瑞克搭的,以前用来晒他的草药,现在那上面又多了一些孙志新发现的草药,比如黄连,又比如田七,还有车前草,虎耳草什么的。孙志新找到的草药比如奥瑞克原先那些要多得多了。
不过紫苏叶已经被晒得差不多全干,孙志新只好倒行逆施的把它拿来泡水,等它舒展开了再拿来用。想必味道会不如新鲜的,但肯定比没有好。
现在油炸螃蟹已经炸熟,通红的蟹盖上油光可鉴,光看那模样就能猜想到味道肯定不差。
泰格没有纳鲁惧吃多足虫子这方面的的负担,抓起一只瞧了半天也没搞懂具体该怎么吃,很暴力的将脚爪拧了下来,塞到嘴里去大嚼。
嚼得几嚼,面上便动容:"味道真是鲜美,就是骨头太硬,满嘴的碎渣。"这货实在是不会吃,连壳带肉一通狠嚼。
布库很得意,举起一只示范,道:"泰格你真笨!要像这样,先破开它的壳,将肉剥出来后才能吃到薛蟠的肉。"
吃薛蟠的肉……这句话太有喜感,孙志新又没心没肺的大笑一通。
泰格倒不介意布库的没大没小,看着布库演示着如何吃螃蟹,自己生涩的学着他的样子剥蟹壳,然后终于吃到了没有蟹壳的螃蟹。
没了粗砺的蟹壳满嘴乱窜的不良口感以后,蟹肉真正的鲜美才在嘴里散发开来。泰格不禁大赞:"确实很美味!"
想了想,又道:"小新,海风部族那边的海里也有这个,样子看上去和这个差不多,有些个头比这个还大,能吃不?"
孙志新一怔,道:"那个?那个不能乱吃!海里的螃蟹有些有巨毒,乱吃要死人的的。下次有空去你族里那边时我教你的族人辩认。"
泰格眼神亮了亮,他可听清了,孙志新答应要去他族里,还要教人认螃蟹。而且泰格这货语言能力上很有天份,就像他一开始就能清晰的发音孙志新的名字一样,他更听清了薛蟠不是薛蟠,正确的叫法应该是螃蟹。
布库可不理这些,他正忙得焦头烂额,正拼命的剥螃蟹壳,掏出肉来一半分给纳鲁,一半分给奥格。他人小手又小,简直是忙得不可开交。奥格从来都是疼自己的弟弟的,仔细看着他剥螃蟹壳的动作,自己也学着剥。孙志新瞧见了大是不满,为毛同是剥螃蟹壳,奥格才初学就有本事剥螃蟹壳剥出绅士的气质来?自己这个吃螃蟹的史前鼻祖都拿捏不出他那种风度翩翩的气质,真打击人……
纳鲁本来瞧螃蟹的外形挺恶心,打算逃跑不吃来着。见布库剥出来的蟹肉雪白晶莹,跟它的外形一点不一样,才大着胆子试了一下。
一尝之下觉得果然味美无比,这下就敢吃了,还硬是忍着肚饿不去剥它,笑眯眯的看小儿子照顾自己,这种感觉让他很快活。
下午孙志新和布库吃螃蟹是吃够了的,这会儿也不饿,见布库实在是忙得不可开交,自己就动手给纳鲁剥蟹壳,布库这才得了闲空,专心给奥格剥壳。泰格于是不爽,孙志新一剥出来他就飞快的抢去吃掉,纳鲁反而得不了多少。
纳鲁瞪了他一眼,泰格挑衅的还了一眼,战斗的信号给出来了,螃蟹大战于是开战,呆霸王薛蟠被两人争抢着人剥壳吞肉,粉身碎骨成了炮灰。
那两货手指粗大,剥壳吃肉的结果通常来说螃蟹肉是吃到了,但沾着螃蟹碎壳肯定是吃起来不那么爽。孙志新叹了口气,懒得答理这两只,只把两人的碗拖过来,细细的剥出雪白的螃蟹肉往两人的碗里放。
剥下来的蟹壳还可以熬汤,也是一道美味。孙志新就蟹壳丢到锅里,加上水,丢进蘑菇煮汤,是谓鲜上加鲜。
长时间以后纳鲁和泰格终于吃饱休战,开始喝着鲜美的蘑菇蟹汤化食。
奥格今天很乖,大约是螃蟹吃爽了,很勤快的体恤孙志新的劳动,和布库一人拎了一口锅出去清洗。
泰格和纳鲁仍在慢慢的喝汤,两人不约而同的做了同一个动作:把大长腿伸到孙志新面前来,道:"捏捏。"
孙志新于是大怒。尼玛!昨天晚上给你们捏,是心情好,看到那劳累的模样体恤你们。敢情还被捏上瘾了,把自己当奴隶使唤?
滚你姥姥的蛋!不爽的直接踢开两双长腿,自己奔到河对岸去取了一大团粘土回来。
抱着这团粘土在帐蓬前堂火坑边坐下,开始试着捏泥胚。为了做这个,他下午时还削好了一个车盘,现在就在那里用生疏的技巧试图让粘土成形,做出自己想要的泥胚模样。
对于自己的技术,烧制技巧,以及新建出来的陶窑孙地新都没有什么信心。一般来说,在缺少经验的情况下,越是大形的制品越容易失败,不如一些小制品成功率高,因为大制品就意味着更多的细节需要处理,远不如小制品来得容易。孙志新想来想去,决定先烧类似于陶碗、陶盘一类的简单东西试试。
如何制陶胚PDA里没有相关的资料,这种技术大约归于艺术家一流,很显然孙志新这货不归属于那一类人,所以收集的时候没在留意,现在才会头疼。不过隐约记得远古时期烧陶制胚时好像是先搓泥条,然后一条一条的堆彻上去,再用泥糊上间隙,最后成形。
孙志新在那里搓了半天的泥巴后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误区,那就是史前人类在石器时代的烧陶技术是由零开始,连材料的选取都是在摸索中前进,初期是随便挖团泥就开始做泥胚,远不是自己这样直接选了上等的粘土。也就是说,搓泥条构建泥胚这个部聚完全可以省略,直接塑形。
81、两个巧手匠
想明白了这点干脆全部推倒重来,直接抠了一团粘土进行塑形。
这时候车盘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一边搓着它转动,一边用手指捍着泥胚塑形,慢慢的就出现一个碗状结构。由于它的转动,使得推挤出来的圆口形状会很完整平滑,确实是手工制陶时期的利器。
纳鲁瞧得有趣,凑过来问道:"这里什么?看上去像个碗。"
聪明!孙志新赞赏的看了他一眼,连碗都认出来了……嗯,也从侧面说明自己的手艺还是过得去的,至少让人欣慰的没出现指鹿为马这种囧事。
泰格也凑过来上下瞧着,道:"这个东西……就是你说的陶器?陶器就是用泥巴搓出来的?"
"对,先用材料做出形状,然后放到火里烧,最后就能得到陶器——如果不出现其它的意外的话。"
泰格于是摸下巴:"好像很简单啊……为什么陶器的交换代价那么大?"
简单?你来试试!孙志新用一脸喷血的表情看他。泰格怂了,乖乖的在孙志新身边坐下,一言不发的认真的看。
纳鲁瞅了半晌,见那碗样的胚形被孙志新越搓越圆滑平整,现在越来越显出纤细剔薄的好看样子。然后……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错,它突然坍塌得不成形状。
孙志新大囧,看着一堆废泥,认命的把它捏成团,重新开弄。
"挺有趣。"纳鲁道,也去抠了一团泥来捏。
玩泥巴嘛,作为曾经的小男孩,谁不会?纳鲁小时候也玩过,技术还挺不错,掏了泥巴以后总是试图想把自己看到的任何事物都用泥土捏出它的形状来。孙志新说这团东西是粘土,在纳鲁看来不过也是泥巴而已……嗯,也许要高级很多,是高级泥巴吧,反正是泥土就是拿来搓的。
孙志新慢慢的转着车盘,第二只同样在做致大半的时候失败。将泥碗重新朔形,第三次试做才做到一半呢,突听纳鲁道:"你看这个行不行?"
孙志新转眼一看,震惊了。
就见纳鲁手里托着一只碗,形状惟妙惟肖,正是刚才自己做失败的碗的完整形状!
它完全是比照着刚才自己用车盘车出来的样子而做,大小大约有巴掌来大,整个碗身圆润平滑,碗口处微呈喇叭状的外展沿都捏着精致无比,完全看不出是手工捏制而不是用车盘弄出来的模样。
我怒!这见鬼的是什么水平?!太牛了,也太雷人了!
对比自己用车盘车出来的模形,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仍只是搓出半只碗形就已经出现在坍塌的迹像。可纳鲁不用手就能捏出这种完美的形状,真是……孙志新抓狂!
正一脸血的哀怨的瞪着纳鲁,又听泰格道:"小新,你看我这个可以不?"
孙志新扭头,顿时惊得魂外天外。他又看见一只完美成形的泥胚碗托在泰格掌上!这个比纳鲁捏的还完美,因为自己第三次用车盘搓泥碗的时候试图给碗加上一圈底座,泰格就学去了,他手里的那只碗的碗底就有着用来隔热及便于扣握防止滑脱的底座圈子。
尼玛的都是些什么人啊?个个信手拈来,就只有自己拼死拼活的只能搓出失败的泥团……
啊啊啊啊啊!你们究竟是不是史前人类?
孙志新惊悚了,木然瞪着这两只泥碗胚,突然很想去撞墙。还要不要人活啊?只是看几眼就能捏出这种形状,自己还在那里纠结半天,把它当成多高深的一门手艺在那里拼命,人家随手捏捏就甚比工艺品。
像蔫的皮球一样坐去旁边,孙志新丧气的把车盘让出来,道:"你们用这个试试。会用不?"
"好像不难。"纳鲁道。
这句话太打击人,孙志新有气无力的看他。
"那我试试吧,好像一边搓着它转,一边用手捏就可以了,对吧?"纳鲁又道,好笑的看着孙志新又要喷血的表情。
纳鲁先试,车盘的用法看孙志新用过,他当真觉得真的很简单。
所以孙志新就看着一个以更加完美形像出现的石碗迅速由纳鲁搓着出现在车盘上,其形状的优美程度直接把孙志新最后的信心都给打击毁灭完毕。有了车盘的纳鲁简直如虎添翼,搓着它转得飞快,一手沾了水搓泥胚,那玩意儿就迅速成形,整个工序由他操作起来非常好看,就像某种街头艺术家现场制陶一样,有一种行云流水的顺畅感觉。
见泰格捏出来的泥碗有底座圈子,这回纳鲁也弄了它。他的做法是先搓碗,然后再做泥圈,最后把碗拼合上去。搞定!
接着换泰格上,这人的做法与纳鲁相反,他先是做泥圈成为底座,然后以此为基础搓泥为胚做泥碗,速度又快又好,像是比纳鲁还要略胜一分。而且做碗沿的时候他的手指灵巧之极,捏住边缘微微往外翻动着转动车盘,喇叭口一样的形状就出现在他手底。
最后用竹片将成形的碗从车盘上割取下来,泰格用不确定的口气问孙志新:"这个比起纳鲁的怎么样?能用吗?"
这句话问得孙志新快要抓狂,它不是能用,是太能用了!比起自己弄的四不像,它堪比珍品!
可纳鲁不服气,道:"让开!我来做给你看。"
这话是对着泰格说的,可孙志新却老实的让开了,因为他不得不丧气的承认,自己忽视了两个潜藏的泥瓦匠,和他们做的相比,自己做出来的东西狗屁不是。
接下来的时间那两人就在那里争夺车盘,整个情形一如以往的拼斗模式,你做一个我就要做一个,再来比比谁做得更好。在孙志新的帐蓬里,这两人就可以放下平时稳重成熟的模样,化身为好斗的公鸡,非要比出个高矮来。
唯有这次的拼斗孙志新瞧了一点都不头疼,还巴不得两人继续不停的斗下去,最好把那一堆粘土全变成碗的形状。瞧着那两人哄抢着车盘,孙志新老实的作了自己的本份工作——和这两人手里的技艺相比,他还是老实的当搬运工吧,把做好的泥胚碗拿出去,再拿没做的粘土回来。
一两次以后两人的战斗已经升级,孙志新第三搬粘土回来时就看到泰格在那里搓一个瓮样的东西,纳鲁眼神不善的狠盯着他,眼神闪烁的看情形是在猛打腹稿,想着要用什么样的形状战胜强大的对手。
瓮可不是那么好弄的,泰格的创举最终结果以失败告终,悻悻的坐到一边,脸色臭得十足难看。纳鲁则上去,很腹黑的照着泰格的样子搓泥瓮……呃,也不是完全的剽窃,他给它加上了一对可以用来拎的耳朵。
最终这玩意儿作成了了,纳鲁胜,泰格败。
泰格不服,于是又搓瓦罐或是坛子一样的东西。孙志新只瞧了一眼知道泰格想做什么,看来在纳鲁的拼斗中完全激发了这人的想像力和创造力,正在试图创造新的东西。史前人类的智力,真的不能小看!
对泰格正在试做的这东西孙志新大力支持,自己是搓不出来这样的高端玩意儿,只能盼着这两人能弄出来。瓦罐和坛子的用处可就多了,一是用来盛装或是密封东西,二是由于有了它,孙志新就可以做很多的其它东西,比如泡菜,又比如酿酒。更进一步想,瓦罐或是坛子一向是渔民用来钓乌贼的好东西,有了这个后把它系上绳浸到海里,什么都不用管,自然有想把它当家的乌贼跑进去居住,只需隔天去把它们拉出海面看里面有没有上当的笨家伙就行。
用瓦罐钓乌贼可是完全的无本生意,唯一的缺点就是效率不太高而已。可好处是它几乎不必付出什么人工,简单到只需选个临近海面的悬崖,将瓦罐口系上绳子方便收回,然后抛下瓦罐,隔上了段时间再来收瓦罐,就这么简单!
只是它实在不好做,对于泰格来说更是无中生有的新东西,孙志新又在陶艺上是个十足的笨蛋,只好坐在泰格边上给他出点子,把自己的所见所想告诉他,再由他灵巧的手指转化为成品。纳鲁就吃味了,不想泰格专美于孙志新面前,就自己也上,配合着泰格搓泥胚。
由于它的难度很大,孙志新对它又表现出了很大的重视态度。到最后纳鲁和泰格也没了那种争强好胜的心,两人全心全意的配合着想让这个孙志新表示有极大用处的东西出世。眼下泰格和纳鲁正面对面坐着,一个搓上面塑形,一个扶着下面保持它不会坍塌,配合得如鱼得水。
都说认真的男人是最有魅力的,是男人气质里最吸引人的一面——这话大概是女人说的,反正孙志新没感觉出来认真的男人到底哪点可爱,哪里有吸引力。老实说,两个成熟而极具魅力的伟男子一起把两双厚实的大手放到车盘上搓泥胚的样子真的很搞。特别是纳鲁和泰格这种,一个成熟阳刚,一个英伟卓绝,面对面的搓泥巴玩,看上去就更搞。
整个画面不免让孙志新想了某部电影的情节,男女主角相拥相抱一起搓泥巴的场景。再把男女主角换成纳鲁与泰格代入,这两只谁抱谁好呢?先想像纳鲁抱泰格,再想像泰格抱纳鲁,直被雷得天雷滚滚而下,就宛如十道天劫一般劈得人外焦里嫩。孙志新想来想去,很没良心的坐在旁边闷声窍笑。"
又看了一阵,嘴里忍不住就哼开第六感生死恋的主题曲:"Oh,oh,mylove,mydarling,Ihungeredoryourtouch,Alonelonelytime……(哦!亲爱的,在漫长孤寂的时光中,我一直渴望着你的接近)"
奇怪腔调和旋律引起两人的注意,都停下来看孙志新:"你在唱什么?"
孙志新噗的一声狂笑开,又用手捶着地面笑个不止。
泰格是更了解孙志新的恶劣性子的,本能的就觉得这人心里准是没想着什么好事,豹眼犀利的闪烁了两下,拿警告的眼神去瞧他。
孙志新可以无视泰格的眼神,却无法无视他们两人手中正在坍塌的泥胚,惊叫道:"哎哟,废了,废了!"
可不正是,一个好好的几乎就要成形的瓦罐泥胚就被孙志新一曲歪唱给废了,瞧得孙志新肉疼不已。事实证明,屁可以乱放,歌却是不能乱唱的……它真的会唱出无法预料的反应和血的代价来。
82、最后的准备
最后那个大型的瓦罐最终还是没有做出来,纳鲁和泰格为此很不满意,两人约好明天继续合作,很有点不把它弄出来就誓不罢休的味道。
孙志新则很满意,望着月光下一溜摆放的各种陶器仔细数,发现这那两个猛人的本事真的很惊人!泥胚碗有二十七个,陶壶四个,陶盘九个,小型的广口罐有三个。纳鲁还捏了一对鱼,悄悄的对孙志新说是接吻鱼来着。他听过了一次接吻鱼的故事就一直没忘,比照着在河里见过的鱼的样子捏了一对接吻鱼出来。
纳鲁已经捏了半天粘土,确实感觉比来粘土比一般的泥土确实有着太大的不同,无论可塑性还是那种细腻的质感都要胜出太多太多。觉出了粘土是好东西,他就不肯浪费材费,捏出来的那一对鱼只有食指的两个指节长,大约也差不多跟食指一样,模样就是小河里的鲫鱼,很是袖珍可爱。
孙志新瞅着这一对惟妙惟肖的小鱼闷笑了半天,很无良的用细枝在一条鱼身上写下了孙志新三个汉字,又按照纳鲁名字的发声在另一条鱼上写上纳鲁两个字。然后把两条鱼嘴对嘴的放到一起——嘿!还真挺有趣。
然后泰格见了不爽,硬是捏了一条一模一样的来摆上去,还强押着孙志新往上写他其实压根儿就看不懂的汉字。孙志新只好在第三条鱼上按照泰格的名字写上泰格两个字,泰格这才爽了。其实孙志新很想写蠢货两个字的,又觉得实在对不起泰格,最终没有胡乱搞怪。
三条小鱼搁一块儿,越瞧越觉得模样很逗人,就是不知道烧成成品以后是啥模样?孙志新期待得很。
此时天色已晚,正要赶这两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可摆好了泥胚晾着等它们变干变坚实后回来,却发现两个家伙早已经在自己的帐蓬里睡下,还在那里小声说话,像是在讨论明天打猎回来怎么合作继续做那个大型的瓦罐的事情。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孙志新总觉得这两个家伙经过合伙搓瓦罐的事后像是阶级兄弟情谊大涨的样子,没以前那么剑拨驽张的。唔,这大约算是好事吧,至少以后吃饭的时候不容易被两人喷射出来的流弹打到。
得,这二们是大爷,赶不走的。孙志新只好把帐蓬前厅的火坑烧得旺些,自己就在那里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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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后醒来的时候猎人们已经出发了,早饭是布库做的,还给孙志新留得有,正放在火坑边煨着保持着温度。这孩子永远这么勤劳,永远这么贴心,孙志新真是爱他爱得很,觉得就像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出帐蓬洗漱完毕到处找布库没找着,估计这孩子又拾柴去了,拾柴是他每天雷打不动的工作,小家伙负责得很,无论怎么玩都没误过事。现代的孩子懂事的程度哪能跟他比?孙志新越想就越是疼布库,心里总想着要做点什么好玩的好吃的奖赏他。嗯,也不能说是奖赏,孙志新就是忍不住会喜欢这个孩子,本能的想要对他好。
一时半会没想出来送他什么,孙志新先去昨天挖出来的陶窑溜了一圈。
仔细观察着这个自己和一帮孩子弄出来的陶窑,因为当时火烧得够旺,众孩子齐心协合往里塞的柴火也够多,今天这个时候它的温度都还没有冷却,用手摸上去还微烫。孙志新仔细的看它,发现窑室的四壁已经被烧得干结凝固,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好些。也就是说,这个陶窑已经算是搭建成功,随时可以进行烧陶工作。
现在的事一是准备燃料,二是等待纳鲁和泰格做出来的陶胚变干固形,就可以开工。
回头去看陶胚晾晒的场地,孙志新不由得又是心中大暖。那本是昨夜散乱摆放的陶胚不知道被谁小心翼翼的收捡整齐,还用带剌的荆棘把它们醒目的围出来,用来告诉别人不要靠近,免得弄坏这些东西。
会这么做的不是族里的女人就是族里的老人,只有他们才有这些细腻入微的心思。孙志新看着那一圈深褐色的荆棘丛,心里怀着满满的欢喜。无论是谁,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人呵护着仔细保护,其开怀的程度就跟孙志新现在差不多吧。
如此就让孙志新觉得自己做再多的事都值回了票价,或者说收获得更多,因为物品有价,唯有情义才是无价,一圈用来保护的荆棘丛代表了很多美好的东西。这些史前人类很懂得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更懂得在粗鲁愚昧的外表下生就一颗尊重生活与他人的心。孙志新目光温暖的看着它们,又一次觉得这一次的穿越实在是上天莫大的恩赐!
眼光又看到荆棘圈外头有些凌乱放置的各式陶艺制品,观其手工多半是出自族里的小孩。估计是早上看到了这些陶胚后觉得好玩,一个个就捏着玩,然后随便的弃在了这里。他们不敢去动孙志新的粘土,只随便掏了泥巴来捏这些小玩意儿,它们之中绝大多数都捏成了四不像,只有少数还挺不错,。
怀里别人对待自己的劳动成果那样珍视的心态 ,孙志新微笑着将那些小东西收进荆棘圈内,反正就是附带着烧一烧,想必这些孩子见了最终的成品以后会很高兴。
到了中午时分,怕陶胚被阳光晒得开裂,孙志新就用毛皮蘸了水涂到它们的表面防止出现裂纹。晾晒的时间大约要花个几天,最后等干硬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可以烧制。
接下来的事就准备燃料,孙志新仔细思考过后觉得以目前情况来说燃料最好是准备两种,一是干柴,二是用干柴做出来的木炭。
其中的原理是很有讲究的,首先,单纯燃烧木柴,温度达不到粘土结晶化的温度,它需要800至1200的温度,而普通的木柴燃只有420度左右。将木柴变成木炭,它燃烧时发出热量的潜力非常可观,合适的炉膛很轻易的就能让火炭燃烧时达到1000度以上。关于这方面的佐证资料有很多,中国古代用它来炼钢溶化生铁就足以证明了它在这方面的潜力。
但烧陶又需要大火锻造,因此木柴也是必需的,更可以防止升温太快而炸裂陶胚。因此投烯料的过程应该是木柴-木炭-木柴。如此考虑燃料的投放结构相对来说比较全面,同时它们会在闷燃期以及大火煅烧期生成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在不同的时期呈现不同的化学作用,最后得到品质优良的陶器。
孙志新自己也知道,由于整个烧陶一事的长期筹划准备,以及自己的做事容易半路出岔子的跳脱毛病,中间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冬天的脚步越来越近,时间经不起消耗,所以他的计划得改改,到了真正烧窑的时候不说一窑能出多少精品陶器,但接近中上品的目的最好要达到。这样无论使用还是以后用来交换,才不致于出岔子。
接下来的几天孙志新无视泰格的抱怨和纳鲁欲求不满的眼光,每天除了两人搓陶胚的时间允许呆在自己帐蓬里,其它时候除了吃饭必须要赶走这两个家伙,不然以自己心软的毛病,有这两个祸害在的话,他什么事都干不好。为此他甚至还去请动了奥瑞克智者,让他老人家出面来帮自己赶走这两个总是赖在自己帐蓬里不肯走的顽固份子。
接着就是烧火炭,要取得它最简单的办法是用工具来用闷熄法制得。就是取一个容具,把燃燃着的干柴放进去,盖上盖子隔绝空气,木柴就会在里面闷燃到空气耗尽,得到极具燃烧潜力的木炭。整个过程其实不难,古中国明清时代连大户人家的丫头都知道用广口罐子采用这种办法制取用来在冬季取暖用的木炭。
只是可这儿会根本没有合适的工具,罐子这玩意儿还没有烧出来呢,整个制炭的过程就流入一种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圈。整个情况也从侧面表面出了实用容器出现的必要性,缺少了这些必要的生活生产工具,已经严重的限制了两边部族的长展。
所谓东边不亮西边亮,此路不通孙志新索性采用埋坑式的方法制取木炭。挖一个大坑,将木柴全堆进去点然,然后盖土盖沙闷熄它,从而到到不完全燃烧的木岩。这样的坏处是工作量大,成功率低,浪费木柴的量也比较多,同还得多走一步进行挑选木炭的工序,因为整个法子太粗糙,良品率肯定低。不过这样也有一好处,就是一次性可以制很多。
第一天孙志新领着一帮小鬼干这话,差点没把大伙儿累死。第二天继续拼命,孙志新快要疯了,完全没预料到劳动量会这么的大,要不是部族的孩子无论男女都不是什么娇弱的货色,他还真干不下去。第三天,解放,猛男兄塔里木从采集桄榔的营地那边回来支援了,孙志新才看到了曙光。
果然,猛将兄出马,一个顶俩……错了,他一个能顶十个!木炭的产量这才慢慢累积起来,到达第六天的时候,泥胚差不多已经晾晒干,木岩的堆积量也达到了可以烧一窑陶器的量。
第七天,送走了纳鲁和泰格去打猎,孙志新终于痛下决心:今天就要烧陶,成功与失败,绝对不能再拖!
83、胜利的欢呼!01
隔天一大清早孙志新就带领着一帮孩子,还有自己最主要的助手,猛男兄塔里木同志来到河对岸的陶窑边上准备今天正式动手开烧陶器。很给力的孩子们与猛男兄早就已经把木柴和木炭堆到了陶窑边上,比起孙志新,他们还更兴奋,很早就起来做这件准备工作。他们甚至已经抢先一步将陶胚送进了陶窑,做了所有他们能做的事,就等着开火烧陶!
就连纳鲁和泰格都放心不下这件事,两人用鼓励期盼的眼光看了孙志新许久后才依依不舍的出发去打猎,这让孙志新感觉压力倍重,心里很是担心要是万一不心烧失败了,他还真没法面对这两个家伙饱含希望的眼光。这两位好同志可是很支持孙志新的烧陶大业,晒出来的陶胚有一大半都是他们俩人捏出来的……
烧陶一事已经通知过了智者奥瑞克,他带着族里其它的人聚在陶窑边上,用很感觉到新奇的目光打量着那个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的陶窑。和孙志新相熟的阿尔法和哥本也在,阿尔法站在奥瑞的身边,哥本则像一只跳蚤一样围着陶窑转来转去的观看。
奥瑞克对待孙志新的态度一向是放羊吃草的做法,让他高兴怎么捣鼓就怎么怎么捣鼓。可制陶一事实在是太过大条,他无法坐着静静的守着等待结果,终于按捺不住的跳了出来想参与进去。
做这一名年长的长者,更做为一名见识和智慧都比其它人更为广博的智者,没人能比奥瑞克更加清楚陶具烧制成功的意义!它会代表着整个部族的生活都会大大的向进迈步一步,一如考古史上记载的那样:陶器的出现,是新石器时代的重要特征之一。
所以奥瑞克和孙志新就在那里很和谐的扯着皮:
孙志新道:"准备点火!"
奥瑞克则道:"慢着!"
孙志新一脸不懂的瞧他,奥瑞克又道:"先让我企求先祖和神明的帮助。有了他们的看护,一定可以烧成!"
好诡异的理由。孙志新听得一脸囧然,这是什么事啊……
但固执的老顽固显然无视孙志新的想法,神情肃穆的回到自己帐蓬里去取来一根杖。在这以前孙志新还没见到老头儿动用过这根看起来很特别的东西,此时瞧他脸带着庄严郑重的表情捧着它走回来,整个衰老的身体散发着一种无形的气势,他还真的不敢造次。
"是大巫杖!"
啥米?听这口气……好像是很了不得的东西。
孙志新听到有人在小声的倒吸气,用不敢置信的口气说话,忍不住就仔细去看那根什么所谓的大巫杖。
那杖足有一人高,咋一眼看上去的那模样非常叫人之不愉快。它顶部插着一个人头骷髅——别怀疑,真的是颗没有皮肉的不知道风干了多少年的人头骷髅。骷髅两个黑漆漆的眼洞里各塞着一块宝石,一红一蓝,看上去像是天然的大块红宝石和蓝宝石,显得比泰格送给孙志新的珍珠还要珍贵。骷髅的头顶上固定着一圈羽毛,像印地安人的头饰那样呈披散下来。那些羽毛多是鸟类的尾羽,色彩极为鲜艳,被戴在骷髅头上看上去就更加的怪异。骷髅头下方三寸的位置又悬挂着许多兽牙,林林总总怕是好有几十枚,越发使得整根杖看起来怪异而古朴,就像是某件古老的巫术道具。
对于这东西,孙志新打心底是不喜的,觉得它残酷而愚昧。可接下来奥瑞克的举动和话语完全推翻了他的想法。
奥瑞克动作轻柔的抚摸着那颗可怕的骷髅头,低声道:"我所有的先祖,请站到我的背后,与我一起见证这个伟大的时刻。"
孙志新猛地一震,突然想起似乎纳鲁和泰格都有提到过,部族是信奉神灵和先祖的。前一任的智者去世,他的人头就会被保留下来,制成某种器具用来保佑整个部族。直到后一任的智者去世,他的人头才会取代前一颗,此时被取代的人头才会真正得到安息,庄严下葬。
神灵什么的,孙志新不信,可部族的人信。因为他们认为先一代的智者就算是已经逝去,他的魂灵仍然会忠诚的守护着自己的部族。换一个角度说,就是前一任的智者就算人已经不在了,可他的某种精神力量依然在给予整个部族以庇护。
孙志新无法不敬重这一点,那颗骷髅头已经超越了它本般所代表的意义,而是具有某种更加伟大的象征意义——就算我已经不在,可我依然会忠诚的守护着你们!
对于这个孙志新是无比相信的——人可以不存在,但很多珍贵的东西会留下一直流传,比如激发人心的精神力量,又比如坚定而伟大的信念!
我,会一直守护着你们!
那根杖头上顶着的并不美丽的东西传递的就是这个信息。
眼眶忍不住一潮,孙志新往前迈了两步,无畏而诚实的平视着那颗怪异的头颅,诚挚的正色道:"感谢先祖的庇佑,请赐于我勇气和力量。保佑我和我的族人能生活得更好。"
奥瑞克微微一愕,随即笑了。
他一直以为这个'白人'会轻视部族的传统,不肯相信那些古老的力量,因为他表现出来的强大与博学早已经超出了整个部族,包括自己的认知。他担心他会骄傲,会用自己无法掌控的理念击毁部族一直以来赖以生存的某些伟大的理念。但很显然的他错了,这个'白人'比他想像的更谦虚,更懂得接受一些真正的珍贵东西。
就像此刻,他清清楚楚的看到那一对黑如墨玉样的眼里闪动的是强自压抑的激动,还有对部族先祖的无私付出的全心全意的敬重。
"来。"奥瑞克冲孙志新招手,微笑着,脸容不再阴谲诡秘,而是笑成一个真正慈祥的老人。"不要怕,摸摸它,它会给你祝福。"
孙志新上前摸了摸那颗头,感觉没他想像中的可怕。又或许是心理变化的原因,他真的觉得手摸上去的时候,那颗头在向自己传递某种一直以来伴随着部族生存的理念:要勇敢,要执着,一直幸福的生存下去!
"感觉到了吗?它的力量。"
"嗯。"孙志新应道,他感觉到了,不是奥瑞克所说的力量,而的它代表的信念。这个东西不会受时空的阻隔,可以存在于任何地方,无论隔了多久它都会一直流传下去,化为强大的精神力量。
奥瑞克一手持杖,一手伸过去抚摸孙志新的额头,再用枯干的嘴唇在他额头上被抚摸过的位置留下一个虔诚的轻吻:"祝福你,我的孩子。"
孙志新弯起嘴角浅浅一笑:"我收下了。谢谢您的祝福。"
下一刻,奥瑞克猛然摸出一片石刀,用力在自己腕脉上割了一记,把血甩进陶窑的炉膛里。
孙志新没有去阻止他,他知道在古老的信念里人们都相信血液中会带着力量,这个干枯的老头儿正在用自己坚信不移的方式在支持自己。这会让人觉得很幸福,充满了信心了一定能成功的信心。
直到他看见奥瑞克打算没完没了的继续让血流下去,孙志新才强行打断了他这个仪式,温声道:"智者,够了,已经够了。"
奥瑞克默黙的退下去,脚步有些虚浮。孙志新扶住他,冲塔里木挥挥手,叫道:"塔里木,点火!"
那柴火是堆好了的,哥本为了秀自己向新志新学习的新式高效钻木取火法,火种也是准备好了的。
听到孙志新的叫唤,还不待塔里木来取火种,他就已经将火种投了进去,还趴在窑口上小心翼翼的吹火,让火焰燃起来。
火焰很快就燃了起来,发出快活的红色火苗。从现在开始,就是漫长的正式烧陶时间。
一般来说由于土制陶窑的效率不高,烧陶的时间会显得更长。整个烧制的时间线会大致分为三段,升温过程、高温煅烧过程、降温过程。
升温过程以种窑来说,大致需要20-25个小时。高温的煅烧过程时间不长,大约需要3-5小时。最后的降温过程需要15-20个小时。也就是说,完成整窑的陶器烧结,整整需要两天的时间!陶器的烧成并不是想像的那么容易!
孙志新紧紧的盯着门口的火焰颜色,看它们由红色转成大红色,再转成深红色,整个过程就已经耗过了两小时。
吩咐人按照自己预计中的速度添加干柴,孙志新一直掐表看着间,心里做好了守在这里两天两夜长期抗战的准备。
又过去一小时,孙志新请塔里木在陶窑顶上开出临时散发水蒸汽的通道,让所谓的附着水全部蒸发出去。
陶窑的温度渐渐升高,孙志新也没有温度计啥的,只能凭着在PDA上看到过的资料大致估计火焰的温度。此时它就四百来度的样子,但滚滚散发的热量已经由火口和陶窑顶部开出来的散发水蒸汽的通道扩散出来,使得附近开始升温,让人感觉到一片燥热。
到了中午过后,孙志新估计水汽已经散得差不多,让塔里木将散汽通路堵上,全窑开始闷烧。这个过程的变化不大,只能等待窑室里进一步的升温。
漫长的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孙志新寸步不离的守着陶窑,看温度慢慢上升。周围围着的人并没有闲着,人们自动自发的组织起来送水给参与烧窑工作的人喝,又去林子里拾柴以备不时之需。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俺和俺女人上街买饼吃,买饼的师傅突然心情大好的给俺加了两倍份量馅。俺喜翻了,俺女人郁闷了,一直问:"这厮是不是也是看耽美文的?"
狂囧……
于是俺就说下回咱写百合文,然后再带你去买别的……比如Bra,对方一定会给你加料,卖给你带三只扣碗的Bra.加量,不加价!
84、胜利的欢呼!02
到了下午猎人们回来的时候火焰已经转成了微微接近玫瑰红色的颜色,这即是意味着火焰的温度已经差不多达到了600度左右,差不多是不经人工催化下干柴在炉膛里燃烧的顶点。
孙志新密切关注着火焰,冲守在一旁的孩子们叫道:"大伙儿上,吹火!"
史前人类并不知道向火焰里输出氧气可以提高燃势,增加火焰的温度,但孙志新知道,所以提早准备好了最原始的催火工具——吹火筒。
一群孩子就奔过来,一人手里合着一支竹筒,全鼓足了劲向着火口猛吹。便见有了更多氧气的提供,那火焰顿时烧得更猛,现出艳丽的玫瑰红来。这样持续两小时左右就可以投木炭,一步步将燃料换成木炭,继续升温。
此时纳鲁和泰格已经回来了,正和奥格一起赶过来。三人看着陶窑边上的孙志新,他正浑身是汗的守着,整张脸乌漆麻黑的全是炭灰,又被汗水冲出一道道的痕迹,全然不复平时清俊英气的形像。
头一次的三人回来以后没有像往常那样如饿死鬼抬胎一样吵着要东西吃,就连向神情专注的孙志新招呼都没打就默默排到了吹火的队伍中。
用人力吹火,费时费劲费力,但目前除了这个办法以外完全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替代,只能是一波人吹累了以后再换下一波人,以此循环。手摇式叶片吹风机是来不及做的,只能期待以后烧陶时再改进。
孙志新也无心分神去顾及到其它的,此时窑室内的温度已经到了比较关键的时候,一但中间出现失误,就可能有极大的失败风险。已经投入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精力,以及太多人的期盼,失败的打击别说是别人,就是他自己都承受不起。
没人做饭,家里那仨只好又到康师傅家里去混伙食,布库不肯去,他想守在孙志新身边。这一次没有人抱怨康师傅的老婆手艺不如孙志新来得好,就连毒嘴毒舌的别扭孩子奥格都沉默着,匆匆吃完了饭就去砍剩下不多的竹子,把它们打通了来做成临时的吹火筒。吹火筒这个工具也在消耗,越离火焰近越容易被烧着,一节节的总是越用越短。
晚饭是纳鲁送给孙志新的,孙志新根本没意识到谁递给了他晚饭,只是接过来就开始猛吃,嘴巴里嚼着食物时那眼光也一直紧盯着炉火,不肯错过一丝毫的变化。纳鲁和泰格对视了一眼,不声不响的蹲到孙志新身边,宛如两个忠实的守护神。
晚上十点来钟的样子开始投木炭,温度持续升高。透过偶尔出现的缝隙看到了泥胚已经被烧得红亮,并且很让人欣慰的没有看到有裂缝的痕迹,至少孙志新看到的那些没有。
午夜时分,无论奥瑞克怎么赶,猎人们都围在陶窑边上不肯离开,希望一但缺人吹火时就可以上去帮忙。那群最早轮番上阵的孩子早已经累得狠了,腮帮子都吹得酸痛难忍。
齐心协力众志成诚的效果之下就是到了凌晨两点时间分,木炭燃烧的火焰已经转成了明亮的桔火色,这就代表着炉温已经达到了1100度的样子,开始了最激烈的高温煅烧过程。
"塔里木!使劲投炭!保持这个温度,直到我叫停!"孙志新叫了一声,自己随手从身边一个人的手里抢了一根吹火筒过来,鼓起腮帮着往里猛吹。已经到了最艰难的时候,孙志新开始在拼老命。
塔里木其实也已经累得够呛,从一开始坚持到现在的人中就有他。听到孙志新的叫唤,憨厚的汉子知道已经到了紧要关头,硬是咬牙强撑着鼓起一身的健子肉,像个大力士一样举起装有木炭的柳条筐,按照孙志新所说的方法快速而均匀的通过火口洒进炉膛里。
炉膛里的高温让木炭一洒进来后见火就燃,又得了充分的氧气供应,一直很好的保持着这种高温。
孙志新抢的吹火筒正好是泰格的。泰格转头看了两眼,将布库手里的吹火筒夺过来,也凑近开始吹——
这一烧就烧到了天亮,结果是整个营地谁也没睡,全在那里投炭,吹火。
于是乎,整个营地首次的全体猎人没有出营地去打猎的情况出现了。全体部族成员都熬了整整一个晚上,还要怎么出去打猎?难不成给野兽送菜去?纳鲁和泰格干脆下令全体守在陶窑边上帮忙不出去。
到得此时整整二十四小时已经过去,孙志新熬夜熬得脚步虚受,两只眼睛布满了血丝,眼底下也出现漆黑的眼圈。
纳鲁坐到了孙志新的背后,揽住孙志新的胸脯让他用背靠着自己,轻声道:"小新,休息一会儿,我给你看着。"
孙志新本已经头脑发涨,听到这话猛地一甩头,才惊觉纳鲁和泰格守在自己身边也不知道守了多久。
瞪了瞪眼,叫道:"纳鲁,去吹火!泰格,给我打点水来,让我清醒一下。"
纳鲁心里涌起一阵怜惜的疼痛,情不自禁的在孙志新额角吻了一记,提起吹火筒吹去了。泰格则二话不说的起身,一把拎起孙志新来到河边,将他的头按进河水里,然后再拎着他回陶窑边上。
泰格粗暴的行为带来的孙志新的精神大振,当真是痛并快乐着。孙志新无声的冲泰格笑笑,道:"帮个忙,和塔里木一起在陶窑边上开个孔,让我看看陶胚的颜色。当心,火焰温度很高,千万别被烧到。"
泰格目光如水的看着他,忍不住也像纳鲁那样的孙志新额头吻了一记,这才离开和塔里木掘开观察孔去了。
塔里木脑子不大灵光,可泰格机智过人,知道现在那炉温靠近不得,就选了一个安全的位置掏开一个缺口形成观察孔。这也是孙志新叫他去而不叫纳鲁去的原因,纳鲁在这方面的灵活应变就远不如他。
纵然这样那缺口一掏开,喷发出来的热量还是逼得两人步步后退,感觉身边的温度像是一下就升了起来。
孙志新小心翼翼的从侧面微微靠近观察孔看了一阵,就见所有的陶胚已经被烧成晶莹的剔透的明黄色,即是它们和窑温一起上升到超到了1200度的温度,正在迅速的结晶固化,发生整个烧陶过程中最重要的质变过程,只需再坚持一段时间就可以转入降温的过程。
由于温度太高,孙志新不敢靠得太近,只隐约看见窑室里一片鲜艳的明黄,像是形势一片大好的样子。
奥瑞克见孙志新脸上慢慢染上一层喜色,忍不住小心问道:"怎么样?有没有出题?"
孙志新摇摇头,叫道:"堵上这个口子,继续加大火,再烧一小时。"
奥瑞克没问出个所以然来,急得枯干的脸上一片急色,自己也抢过一根吹火筒,完全不顾自己年迈体弱,照样冲上去吹火。
阿尔法和哥本两人才从上一波吹火的队伍里退下来,哥本性格急,还没有休息一会儿就在那里跳脚,叫道:"你倒是说呀!烧得怎么样了?"
孙志新顿了一顿,心里也没啥信心,只道:"好像不太坏。"
哥本于是更急,那表情就像想冲上去给孙志新来一拳似的。阿尔法拉住他,道:"别去吵孙志新,给我安静点!"
哥本只安静了片刻,就又冲上去往火口里塞木炭,绝对不肯真正安静下来。
十点左右,停止投放木炭,开始往火口里添加木柴,进入到第三步降温的过程。
其实到了这一步,整个烧陶的过程差不多已经大势已去,只是保持窑温不要降得太快以免得烧制的陶器炸裂就行。
孙志新摇摇晃晃看着火焰的颜色由明黄转成桔黄,再继续向着红色的颜色转化,无论身体与心灵都疲倦到了极点,强撑着眼皮几乎就要撑不住。其它人都已经轮换着回去睡过,就连纳鲁和泰格都换班去睡过,所有人中就只有他和塔里木从头守到尾。而比起塔里木的只动身体不动脑子,孙志新是体力和精神在双重消耗,接近三十个小时这样撑下来,他还没倒完全是一口信念撑在那里:别人可以退,自己绝对不能退!
纳鲁和泰格再次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孙志新——倔强的咬着牙苦撑,整张脸似乎都在一天一夜的时间中小了一圈,显得一双黑眼出奇的大,竟像是更亮了。他脸上的脸色已经疲倦到了极点,可嘴唇依然像十几个小时之前一样的紧抿着露出刚毅的线条,眼瞳里熊熊燃烧着决不放弃的明亮眼神。尽管他是那么的狼狈,一身的污渍,脸花得连肤色都看不见,可这样的孙志新却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无穷的魅力,那股强大的意志从他脸上、身上、眼神里透出来,吸引得所有人的视线如同遇到磁石一般紧紧吸附在他身上。
纳鲁看着他,心里又是疼惜又是自豪。这就是自己看上的男人,那股卓绝的风采,无人能及!
泰格用力的握紧了拳头,转头看向纳鲁,一字一顿的道:"纳鲁,孙志新我绝对不会放弃!无论什么挑战,你只管提出来,我泰格绝对不会皱下眉头!"
纳鲁挑了挑眉,道:"你晚了,他把心给了我。"
泰格豹眼一凝,嘴唇抿成一条直线,随即长声笑道:"这不是由你说了算。放心,我不会输给你,我会赢得他的心!"
纳鲁不再说话,眼光如刀般凌厉的看过去。泰格正面迎上他的眼光,照样的锋芒毕露!
作者有话要说:
整个十一吃吃喝喝的就完结了,完全没有啥感觉……总之现在感觉过节好像感觉不到以前过节的气氛似的。难道是自己老了?
俺想去远足、俺想去旅游、俺想招集一帮子朋友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结果,整个十一前三天下雨就下了三天,俺远足最大的距离就是到亲戚家吃吃喝喝,远大的折腾就是喝酒的时候很无良的去灌醉俺家的亲戚。
真没劲……
85、胜利的欢呼! 03 ...
孙志新正低头看着火口,低血糖再加上长时间的苦守,忽然一阵头晕眼花,身体一歪就向火口一头扎过去。
对峙的两人忽然就动了,纳鲁如同一头苍狼一样冲出去,一把就勾住了孙志新的腰,把他往怀里带。泰格后发先至,却是如同猎豹一样抢先奔到火口,直冲最要命的位置,伸臂就将孙志新的头脸护住!
他护住了孙志新的头脸,却无法护住自己的手臂,炽热的火焰舔到他的手臂上,立即就传出一阵皮肉烧灼的味道。
孙志新大惊,失声大叫:"泰格!"
纳鲁一手揽着孙志新,另一手伸出去抓住泰格的另一只手臂,随后猛地发劲,带着三个人一起往地面倒。
孙志新一倒地就惊慌的冲泰格爬过去,情急之中竟是暴发了极大的力量,一把就将一米九几的大高个儿扯了起来,厉声喝道:"你不要命了!走,跟我去河边,把手臂泡到水里!这种烧伤需要迅速降温!"
泰格咧着嘴,痛得满头冷汗,却是推了孙志新一把,呲牙咧嘴的道:"我自己去,你守在这里。"
换作平时,以泰格的心计,此时的伤势必然会当作攻占孙志新的心防的筹码,但现在他并没有,只是忍痛抱着手臂独自走向河边,口气淡淡的冲纳鲁道:"人交给你了,守好,别再出事。"
纳鲁眼光默了默,推了一把孙志新,道:"听他的。这人……让我不得不服。"
孙志新看了一眼泰格的背影,形势也确实由不得他分神,强行将心神转回来,继续守着陶窑将一步步火焰温度变化的安排指挥下去。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更是容不得半点差错!
泰格独自一人处理伤势,先是像孙志新说的那样把烧伤的整只手臂都伸进水里用河水侵泡隆温,过了一会儿布库跑回来兑了温盐水给他冲洗干净伤处,又厚厚的涂上一层磨好的田七粉。那伤先头看起来就很严重,此时处理好之后无可避免的整个小臂上全起了大水泡,看起来更加吓人。
烧伤或是烫伤皆是极疼,泰格却没吱声,涂好药就转回孙志新和纳鲁两人身边。孙志新全神看着窑火没有注意到他回来,纳鲁冲泰格点点头,泰格也向他回以放松的一笑。两个本还是剑拨驽张的男人在对待大事处理的问题是竟是极有默契。
下午五点的时候停止添加干柴,让剩下的燃料继续燃烧。虽然此时已经用不着再管了,但孙志新仍然不肯放弃,仍是守在陶窑边上。奥瑞克强行将部族的成员押回去睡觉,唯有纳鲁和泰格仍然守在孙志新边上。
孙志新看了一眼泰格的伤,他整只右臂上大大小小的水泡怕是有十几只。心里顿时一片大痛,让纳鲁去取了亚麻油和田七粉来,重新调和了用羽毛轻轻涂在伤处上。
纳鲁默默的看着,心里不是不吃味,却着实感激危急的那一刻泰格的应变反应之迅速及时。要是让孙志新头伸过去被那么烧一下……他简直不敢想那后果。
"你怎么这么蠢?"孙志新心疼的抱怨。
泰格呵呵笑了两声:"当时没多想,要让我多想想的话,肯定没那么傻会把手臂伸过去。放心,没事,我跟纳鲁一样结实,过几天就会好。"
孙志新心里一悸,顿时不作声了,手里的动作放得更加轻柔,唯恐用羽毛涂药的时候弄痛了他。
三人一起坐了一阵,孙志新强地将两人赶回去睡觉。打猎中止的事可以偶发一次,但绝对不能再出现。两人拗不过他,又都是做事分得出轻重缓急的伟男子,纵是再心疼孙志新也只得回去睡觉,留下孙志新独自一人一守就守到早上。
早上时分孙志新的脑子早已经乱得一塌胡涂,哥本带来的早饭的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吃光它的。
然后整个营地的人都来了,估计着温度应该已经降得差不多,塔里木大着胆子伸手小心的去摸了一个火口里的温度,道:"孙志新,只是有些烫手,可以开窑了不?"
在这之前孙志新有过无数的担心,总是控制不住的想假如万一烧失败怎么办?投入了这么多的人力和物资进去,连猎人们都放弃了一天的食物获取来帮忙,要是烧失败……想到这个时孙志新就觉得自己连开窑的勇气都没有。可这会听到塔里木的叫喊,心里生出的竟是一种尘埃落定已经无法改变的感觉。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如痛痛快快的豁出去求个结果!
新志新猛然振作精神,道:"开窑!"
塔里木也有些紧松起来,跟在孙志新后头叫道:"开窑!"
现代真正的陶窑容积都非常大,人可以直接走进去堆放陶胚,封窑后开烧,烧成以后再进去拿出来。而像这样的史前土窑只能从侧面挖开取陶。
本着下次还要使用的原则,塔里木和其它人挖的时候很小心,尽力保证陶窑结构完整,也尽力避免在这个过程中碰坏里面的东西。所有人全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观看,如同孙志新一样屏息静气的等待最终的结果。
挖了一阵,碰上了已经被烧结得有些陶化的窑室内壁,塔里木回头过来看着孙志新。
"敲破它!小心些,不要被里面的温度伤到。"孙志新道。烧结的内壁给了他点信心,连内壁都能烧结,想必里面的应该不会差得没底。
塔里木为主力,几个人一起蹲在那里敲敲打打,直接砸破内壁。
"当心!"孙志新叫道。
塔里木脑子笨,可肢体反应迅速,带着几人往旁边闪开,避过喷发出来的热浪。那股子热空气其实已经不是很烫火,但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待得全气散尽,塔里木扒着洞口往里看,吃惊的发出一声:"咦?!"
"怎么了?"孙志新的心一下就提到了胸口,不是当真烧坏了了吧?
塔里木怔怔看着里面的东西,张口结舌的道:"这是陶器?"
奥瑞克大急:"海风部族的蠢货!你倒是掏一个出来让大家看看!"
塔里木一点没为奥瑞克情急之下的人身攻击而发飙,而是带着一脸惊疑不定的神色伸手到窑室里去掏了一个东西出来。
那东西是一个陶碗,或者说它本应该是一个陶碗。而事实上它显然不是陶碗,陶碗应该泛黄发黑,表面很粗糙,有着这样那样的杂点斑痕或是细小的裂纹。而这东西看上去光滑无比,整个身体却是作雪白的颜色,除了样子看上去像陶碗,它的材质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一只陶碗。
可诚实的说,它显得比陶碗精致珍贵多了,那精巧的模样,细腻的表面,带着一层像是会反光样的质感,其优质的程度和陶碗相比,它在天上,陶碗则在地面,两者了质量相差得就是这个距离。
塔里木爱不释手的小心翼翼捧着手里的东西,他只看了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觉得它无一不好,就是看上去似乎没陶器结实,容易打破的样子。这算不算烧失败了?他不敢肯定,尽管他实在喜欢这个东西。眼下他差不多已经决定,假如孙志新说烧失败的话,他就会把这个东西珍藏起来,他实在很喜欢它的模样。
小心翼翼的捧着走过来,再小心翼翼交给孙志新,塔里木试探着问道:"这算是烧成什么了?失败没?"
奥瑞克眼睛瞪得滚圆的看着塔里木手里的陶碗,低声呻吟着:"噢,你这个蠢货……"
孙志新难以置信的瞪着手里还在散发着余温的陶碗。只见它洁白晶莹,因为工艺不足的原因并没有完全真正的洁白,而是微微泛着一层褐黄。它表面光滑而密实,完全找不到裂纹,仅是有些因为烧制经验欠缺和材料处理不当的原因而有些细微的杂砂点。同时因为纳鲁和泰格捏得精良,晾晒脱水也做到比较倒位,它在烧制过程中没有发生不良的形变,几乎保持了送进窑室的模样。
所以这东西,它不是陶器,而是瓷器!
这一窑的陶器,大家伙儿烧失败了,又烧成功了。因为最终的结果没有烧出陶器,却是烧出了更好的东西,瓷器!显然奥瑞克是个识货的,一眼就看出了陶器和瓷器的优劣之分,才会叫塔里木是个蠢货。
捧着这碗,孙志新突然有些想哭。把碗交给奥瑞克,孙志新忍了忍,可是没忍住,突地放声大笑:"哇哈哈哈!我们烧成了!我们烧出了比陶器还好的东西!这个不是陶器,而是瓷器!"
众人可没塔里木那样傻,早见他捧着这个白色的东西出来,只看那模样和品质就隐约在猜它应该比瓷器要好,可心里又不敢完全肯定。此时听到孙志新的确认,众人狂喜之下竟是欢声雷动!
自己的部族也可以烧制陶器了,而且比那还好,烧出来的东西是瓷器。
问毛是瓷器?不懂!
不过这个不重要,以后会懂的,总之以孙志新的说法,它强过陶器许多倍,知道这点就足够!
捧着这宝贝疙瘩,奥瑞克真的流泪了,一直低声道:"感谢先祖,感谢先祖!我们以后的生活会变得更好!"
"哦野!哦野!"孙志新也在狂喜欢呼,叫了两声一口气没接上来,竟是仰天软倒在地。
"孙志新!"塔里木大惊,霍地窜上来。
奥瑞克仔细检查着倒在地上孙志新,半晌后松了口气,笑道:"没事,他太累,睡死过去了。"
近两天一直坚守阵地,孙志新真的是已经疲倦到了极限。像是印证他的话一般,孙志新立即就发出了震天价响的呼噜,形像全无的睡得四仰八叉。
哥本和阿尔法两人奔过来,笑道:"我们将他抬回他的帐蓬里去。智者,给个指示,不然他的帐蓬没人敢进。"
奥瑞克笑得应允,然后一直低头看手里的瓷碗,低声道:"宝贝啊,宝贝啊。"
那表情,那语气,那动作,如果孙志新醒着,会狂笑不止的说他像《魔戒》里守着魔戒的古鲁姆,一直瞪着碗说他是他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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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下午俺和俺女人,还有俺朋友,一对夫妻,四人一起搓麻将。俺那朋友是做生意的,打到中途时突然来生意,就由一个小女孩替俺朋友的老婆打。
小女孩大约八岁,长相一般,但神情说话真是鬼个机灵,显得聪慧狡黠之极。问她会不会打麻将,曰:"会打。只会打对对胡。"
又问:"什么时候学会的?"
答曰:"我妈尿急,我就替上她。很简单啊,几下就就会了,反正能碰就碰。凑拢就可以胡牌。"
俺们四人全体抽搐外带风中凌乱。
又问:"你是谁家的孩子?"
答曰:"我是我爸的二胎!超生的,罚了7500块钱。"她回答得之利索,都不带思考的。
超生的二胎……口气像说汽车的备胎一样。
我一个没忍住,顿时就笑喷!
哎哟喂,这小女娃太逗人了。
86、温存
据科学家说,人类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睡眠,这话放在孙志新身上又被验证了一次。孙志新差不多一口气熬了四十八小时,一倒下去的结查果真足足睡了十几个小时,从下午睡到第二天早上五点多才醒过来。
醒过来时觉得身体很是温暖,有人正紧紧挨着自己睡着,一支手臂从自己颈下伸过来给自己当枕头。另一支手臂则横亘在自己腰上,环过整个腰间把自己拉向他那一边。身上的小皮裙早已经被人脱去,自己光裸的身体正睡在另一个火热的身体怀里,腰侧皮肤感觉到的是火烫而结实的皮肤。那些细密而有着毛绒绒的质感的毛发遍及身边人的小腹,正亲密的贴着自己的臀侧。微微呼吸了一口空气,鼻端就飘来熟悉的体味,夹杂着一股浓烈的男子气息直钻入鼻腔。
有这种气息,这种体温,还有这种熟悉的拥抱方式,当然只能是纳鲁,孙志新不必睁开眼睛去看都知道。
在这以前,孙志新从来料不到自己也会像现在一样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里醒来。但现在,他觉得很舒服,很惬意,被这种强势而带着保护性的姿态亲密的拥抱着,心里头出奇的一点不会感,反倒有一种被人全心全意呵护着的满足感。
叹了口气,孙志新觉得自己是真爱上纳鲁这个史前男人了。若不然的话,自己不会觉得被他当宠物一样抱着是件理所当然的事。
睁开眼,借着明明暗暗的火光看了纳鲁一眼。那人的动作看似强势,实则小心翼翼的护着他,任由自己舒服的平躺着,整体身体配合着自己的动作,一只手臂伸过来当了自己的枕头,另一只手又要护着自己,因此睡得很不舒服。
孙志新心里一柔,微微翻个身把自己转成背对纳鲁的动作,想要他睡得舒服一点。
其结果不知道纳鲁有没有睡得更舒服,孙志新自己倒是舒服了。纳鲁那家伙体温比常人更高,身体给人的感觉总是火烫着,这么一背过去,整个后背都贴上纳鲁火热的胸膛,感觉竟是舒服之极。
嗯……如果没有那玩意儿就好了。虽然它是疲软着的,可贴在自己的屁股上,无论温度和触感都感觉很怪异。孙志新有些受不了的翻白眼,看来就算自己已经喜欢上了纳鲁,可一但不是兴致勃发的时候,关于男男之间同性零距离的亲密无间接触,他还得需要花上一段时间更好的去适应。
微微这一翻身之间惊醒了纳鲁,纳鲁睁眼看了孙志新一眼后又闭上了眼睛,轻声道:"多睡一会儿,你连着敖了两天,身体受不了。"
孙志新一通狠睡,已经睡得久够饱,只是贪恋被纳鲁拥着的这种感觉,下意识的在他怀里转来转去的想找个更舒服的位置。
纳鲁被他蹭来蹭去的慢慢有了感觉,大手伸向孙志新腿间探去:"想要?"
孙志新顿时就囧了,一把抓住纳鲁作怪的手,恼羞成怒的道:"谁想要了?一边呆着去!"
真是的……就算想要也不要问得这么直白好不好?大家都是男人,大清早的最是兴奋的时候,这么心知肚明的事问得这么明白……真煞风景。要知道自己要过去自己心里这道坎还真太容易,这厮还非得赤果果的问出来,这下倒有,有那心思也没有那胆子了。
纳鲁倒是隐约能猜到孙志新的羞窘,轻声笑了两声:"你脸皮还是这么薄。"
我去,能跟你比么?厚得跟城墙转角似的,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
孙志新更觉不好意思,闭着眼不太好意思去看纳鲁,嘴里道:"放开我,让我起来。"
说着这话,心里贪恋着纳鲁怀里的温暖,话从嘴里出来就有了半推半就的味道。
纳鲁心思虽然不细腻,但对孙志新的感受却是极其敏感,嘴里呵呵笑着将孙志新抱得更紧了些,道:"不是不想和你亲热,一看到你,我天天都想要你。只是你连着两天烧那个……瓷器,一直都没有睡,身体实在累得厉害,所以我一直忍着呢,怕弄伤你。"
"谁……谁弄伤谁?"孙志新更觉羞怒。尼玛滴!啥意思?为毛受伤的就一定是他?上次纳鲁得逞是自己心软。再说了,这事应该算是熟练工种吧?老是弄伤人,技术就不能有提升?老祖宗虽然确实说过先苦后甜是做人的好办法,但没必要事事都先苦后甜,比如这件事,一直都甜难道不行?另外自己和纳鲁也做不出人来,没那功能的不是……
脑里子下意识的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感觉到纳鲁揽着自己的头,把它转过去朝向他。
随即纳鲁滚烫的嘴唇就盖了上来,温柔而不带欲望的在自己唇上轻轻了吻了一下。
只吻了一下纳鲁就移开了嘴唇,紧跟着眼皮上一热,纳鲁又吻了一下自己的眼。
两下轻吻,一记在唇上,一记在眼上,都轻得如同蝴蝶的翅膀扇过。没有炽热得仿佛要把人烧成灰烬的狂野欲望,只是最简单的呵护温存,有点像爱情一样的东西便像溪水一样潺潺的流进心底,醉了人。
被这样轻吻着呵护在怀的感觉实在太好,孙志新只觉自己像化成一团软一般,竟想一直这样赖在他怀里不想起来。
闭上眼就是不想睁开,直到感觉到纳鲁将自己搂在怀里紧了紧,孙志新才睁开眼。
一眼开眼,就对上纳鲁深棕色的眼睛,它们在突明突暗的火光幽深得像深潭。那人正专注的看着自己,眼底一片柔情密意,全掩在浓密的眼睫毛下。
孙志新曾经以为男人的眼睫毛如果又浓又卷曲的话会显得很娘娘腔。但这样近距离看纳鲁的时候他知道自己错了,有着突出眉骨的纳鲁,浓密而卷曲的长睫毛一半隐在眼眶的阴影里,一半露在火力中轻轻颤动的时候,一时之间只让孙志新联想到雄鸟那美丽的尾羽。原来——男人长了这样的长睫长也竟是这样的好看!
它丝毫不会损伤纳鲁的男性魅力,只会让他的眼睛看起来内容更丰富。每当他眨一次眼睛,那些睫毛就会扇动起来,像是挠在心底,痒痒的,让人直想去吻他的眼睛。
等到移开嘴唇的时候,孙志新才惊觉自己竟真的这么做了。他伸嘴去吻了纳鲁的眼帘,而且发现感觉出奇的好。
孙志新这个不假思索的发自本能的举动显然让纳鲁很是受用,他开始飞快的眨眼,嘴唇弯出一个愉快的弧度,连眼底都带上了愉快的笑意。
将孙志新的头又拉过来一点,在他鼻尖上亲了一下。未了觉得不够,又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孙志新低声笑了,道:"别像接吻鱼一样,啃来啃去没个消停。"
"你亲我了。我当然要亲回来。"纳鲁呵呵的笑,浑厚的声音在胸腔里共鸣着,果真像极了马伊纳尔迪手里的大提琴,琴声优美而厚实,热烈而婉转回味。
说罢,又在孙志新额头上亲了一下,用手揉着孙志新的脑袋瓜子,道:"再睡会儿。连着两天没睡,脸都小了一圈,我看着心里就难过。"
"嗯。"孙志新安静下来,任由纳鲁曲起膝盖伸进自己的两腿之间,霸道的夹缠上来。
两具构造一样的身体紧密的贴在一起,感觉还是有些怪异和不适应,可气氛却是极好的。孙志新便想:好吧,总有一天自己会习惯。
孙志新实在睡饱了睡不着,又不想去打挠纳鲁睡觉,族里的猎人们有多辛苦他可是清楚得很。所以他便一直睁着眼看纳鲁睡觉,有些有趣的发现纳鲁平静睡着的样子有些像个大孩子,他整个脸上粗犷的线条全都放软了下来,微微透着平时没有模样,像是打了壳的蚌,露出里面真正柔嫩美好的部份。
大约只有对着亲近的人,这个英勇擅猎的男人才会露出自己没有防备的姿态来。明白了这点孙志新心里就更加柔软,下意识觉得假如真有一天危险迫近纳鲁的时候,大约自己会主动化成他的壳,去保护也许并不需要自己保护的他。
爱一个人就是会本能的去为他做一切事吧?
孙志新模模糊糊想着,很确定自己就是喜欢上了一个男人——那家伙有个奇怪的名字,纳鲁。
过了会儿,纳鲁似乎突有所觉,又睁开了眼睛:"你一直在看我?"
"嗯。"孙志新诚实的道:"你真好看!让我想到驾着太阳战车的神坻。"
纳鲁又开始乐呵:"没你好看。你的眼睛最美,像星星。昨天你一直认真的盯着火的时候,那双眼睛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东西。如果换个时间,我一定冲上去疯狂的亲你。然后把你按到地上,干你!"
这大约是孙志新听到过的最粗鲁而又最直接的情话,那露骨的情意让孙志新都忍不住脸红。
于是现代男遇到史前男的时候居然词穷了,面色涨红着瞪着纳鲁,竟然找不到话说。
孙志新脸红的模样终于让纳鲁忍耐不住,拉着孙志新的手探到自己腿间,热情而亲密的道:"摸摸,它想你了。"
尼玛!
孙志新完败,被烫了一样似的缩回手,羞窘成怒的道:"老实的睡你的!我去看看泰格的伤。"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纳鲁:"来,摸一下。"
孙志新:"摸哪里?"
纳鲁:"随便哪里,如果摸那里——嘿嘿,当然最好。"
孙志新:"多少钱摸一下?"
纳鲁:"要花钱?!"
孙志新:"当然。"
纳鲁:"陶锅都给你了,那可是家里最值钱的家当。"
孙志新:"谁要那破玩意儿?没钱不摸。"
纳鲁:"那你我摸你吧!我不要你给钱。"
孙志新:"……"
87、生病的泰格 01 ...
孙志新本以为纳鲁会像往常一样吃味的反对,结果他没有。听到孙志新这话时纳鲁怔了怔,缩回手去枕到自己头下,认真的看着孙志新。
"看什么?"孙志新问。
纳鲁叹了口气,道:"去看看也好。我今天白天打猎的时候看他就不对劲,他受伤的那只手臂没有办法使力。而且我看他整个精神也不太好,我担心他生病了。你懂得比我们多,正好去看看他有没有事。"
停了停,脸上的神色很不甘,却诚实的道:"他是为你才受的伤,他救你的时候没有半点的犹豫,连我的反应都没有他快。泰格这人……我不得不服。在猎人的部族,我们会把仇人的头颅砍下来,同时也会把恩人的面貌永远记在心底。以牙还牙,以眼以眼;有恩报恩,有一偿十。泰格很好,就算是我都得感激他伸出手的援手,你更应该是。"
又停了停,脸上的表情更不甘,嘴里说的却是:"小新,你是我的吉玛,你应该是个不一样的伟男子。我不能不让你去。"
孙志新大奇:"咦?今天你不吃醋?"
"什么是醋?吃醋又是什么?"
孙志新向纳鲁解释着什么是醋,什么是醋,连吃醋的典故都换了时空和人名给纳鲁说了一遍。
纳鲁便恍然:"哦,吃醋就是情人之间的嫉妒。我有吗?我没有你说得那么小心眼。"
你没有,你只有处处看泰格不顺眼,针锋相对的阵仗发展到连发筷子先发谁都要争一下……
孙志新撇着嘴角,似笑非看的看着的纳鲁。
至于纳鲁,会觉得不好意思吗?会……才怪!
见纳鲁那双犬科动物一样的眼瞳一直盯着自己,非得要孙志新说出个所以然来。孙志新不禁莞尔,伸手在纳鲁光裸的屁股上拍了一记,笑道:"是,我的猎人部族族长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会吃醋呢?"
纳鲁没听出这句话不是好话,还真以为孙志新在夸自己,便咧嘴笑了。笑容有点憨,嘴巴更是咧得老大,看上去挺傻气的。那长长的浓密的睫毛颤动起来,半遮半掩的露出下面褐瞳里快乐的眼光,勾得孙志新又想去吻他。
最终孙志新还是没忍住,伸嘴在他眼帘上轻轻吻了一下,道:"再睡会儿吧。我的族长是个心胸宽广的伟男子呢!我当然也要学习他才能配得上他。呵呵,我去看看泰格的伤,回头给你们做早饭。"
纳鲁眼光柔柔的嗯了一声,扯下孙志新的头在他嘴上印了一下,放开了孙志新。眼睛却是不肯闭上,一直看着孙志新起身,穿起小皮裙,眼光贪恋的在孙志新身上流连。
史前流氓……
孙志新低声嘟咙着,有着窘,又有些窃喜——无论是谁,被自己的情人用这样看再多也看不够的眼神看着,心里也是美的。唔……尽管心里认为自己这样的男人身体没什么看头,不过纳鲁的眼光还是满足了孙志新的虚荣心。
出帐蓬那一刹那,孙志新听到纳鲁在背后轻声问:"小新,我和泰格……"
孙志新茫然不解的回头,却见纳鲁冲自己笑得灿烂,只是眼光隐在浓密的睫毛下看不大清楚,刚才那没清的半句像是错听一般。耳边又听得纳鲁笑道:"我醒了要吃好的。康老婆的手艺还是不能和你比。"
只道是自己听岔了,孙志新便冲纳鲁露出个更加阳光灿烂的大大的笑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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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帐蓬,看到整个营地里笼罩着一片睡意,除了几个帐蓬里还有微弱的火光,绝大多数帐蓬的火都因为燃烧了一整夜后而逐渐熄灭,像人一样在这个时分睡得死沉。
深秋的天空里除了一片繁星,其它的位置依然一片漆黑,没有黎明来临的迹象。这就意味着时间离冬天越来越近,白天开始变短,夜晚变得更加的漫长。气温也更低了,虽然说不上冷,可身上已经感觉得到空气里的凉意,预示着冬天已经在不远的地方徘徊,将在不久的时间降临大地。
孙志新深深呼吸了一口天亮前的清冷空气,只觉得精神大振,久违了老长时间的神清气爽的感觉又重新找了回来。
深呼吸了几下,转身向着泰格的帐蓬走去。
他的帐蓬离得并不远,几步到了。
孙志新停在帐蓬边上时听到了泰格微微发出几声细小的声音,像是呻吟,又像是梦呓,总之给人的感觉睡得不太好。
不是吧?那个强壮的家伙真的生病了?孙志新心里一紧,下意识凝神细听,那声音又没了,只能听到泰格粗重的呼吸声,给人的感觉不太好。
心里更觉不妥,一抬手就掀开了帘子迈步进去。
泰格的帐蓬孙志新还是头一次进来,一跨脚走进去就感觉到了那股孤寂的味道。
的是,孤独,寂寞,组合到一起就是孤寂。
那帐蓬空荡荡的,除了一张用来铺垫的熊皮和一张用来盖的看不出来是什么野兽的皮外,整个帐蓬一无所有,空荡得让人吃惊。
无论以前孙志新睡纳鲁的帐蓬,还是后来有了自己的帐蓬,甚至包括他去别人的帐蓬里看到的,都与泰格的不同。这与是不是外来户无关,人会本能的把自己居住休息的地方打理得温馨宜居,而泰格显然不会。其实纳鲁也不会,但纳鲁有布库,有奥格,就算没有自己的时候也有这两个家伙在身边环绕,他们留下的痕迹驱除了帐蓬里的孤寂味道,就算是布库调皮扯坏帐蓬留下的口子都能起到这个作用——留下人类生活的痕迹,让帐蓬不只是帐蓬,它另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就叫做,家。
而泰格这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用具,没有餐具
,甚至找不到人在这里生活的痕迹。如果不是他自己正睡在帐蓬的一侧,别一侧摆着他的石刀、石斧和吹箭筒,孙志新会认为自己看到了一个人去屋空的帐蓬。又或者说,他的帐蓬只是帐蓬,仅仅只是帐蓬,不是家。家是留存了感情的地方,帐蓬仅仅只是拿来居住,这让它们有着天与地之间的区别。
突然就有些明白为什么这货总爱赖在自己的帐蓬里,把喝自己泡的菊花茶当成了一种爱好。孙志新下意识想起泰格有一天说过,那茶虽然味道怪怪的,不过有家的味道。他不喜欢菊花的味道,可他喜欢喝它的感觉,所以他爱喝。
心里便不由得一悸,下意识往地上躺着的人看去。
印象里这人的警觉性不是一般的高,地盘争夺意识也像只野兽一样的鲜明得很。可自己掀帘进来已经呆了半天,他还是一无所觉。孙志新微一俯头,便看到泰格蜷着身体半侧着睡在熊皮上,眼睛闭得死紧,额头上有汗,脸上也有汗迹。他眼上的睫毛竟然也跟纳鲁一样的浓密而翘曲,现在正紧密的贴合在一起,不安的颤动着。眼珠在眼皮底下飞快的转动,从眼帘上都可以看出它们运动的痕迹。
看这情况,不是在发梦就是在发烧,而孙志新估计——很可能两者都有。
心里更觉不安,又有些因他一个人睡在这个散发着孤寂味道的帐蓬里面而难受。孙志新蹲下来身来,轻轻推了泰格一下,唤道:"泰格。"
泰格睡得死沉,不正常的沉,像他这样具有高度警觉性的史前人类睡成这样只能证明一件事:他的身体不妥。
孙志新心里一跳,猛地趴□去,用自己的额头贴上泰格的额头。
不妙!
这货真的发烧了!虽然烧得不厉害,但确实在发烧!
在史前时代,发烧意识着什么?没药品,没医护手段,发烧就足以致命!
孙志新顿时就有些慌了手脚,不敢确信一般拿自己的额头反复去试泰格的额头,像是这样就可以印证自己刚才的判断是错的,这人强悍得像金刚,他永远也不会发烧生病。
结果,他错了,这人真是在发烧,尽管不是很厉害。
额头贴到泰格额头上时,大约是第四次,或是七次,八次,孙志新记不得了。耳边突然听到泰格小声唤道:"帕帕。"
孙志新一怔。帕帕?那不是布库常常用来唤纳鲁的称呼?就跟爸爸一样,是称呼父亲的亲昵口语。
泰格唤着这声帕帕的声音,口气极是亲热,又微微显出点和他平时的冷硬气质不同的腼腆和撒娇意味,像是在他睡梦里时光倒流回到了还是小泰格的时候。
要让平时冷静自信到显得有点冷酷的泰格的露出这些东西……尼玛!百分之百的是在发烧说胡话!
孙志新不禁更加慌了手脚,心里更是控制不住的呻吟:真操蛋!史前时代的发烧,简直就像现代的癌症,难治,还要人命!
大惊之下,控制不住的就想唤醒泰格,像这样发烧梦呓,真不是件好事。
又唤了几声,还是没有唤醒泰格,耳边听得他用小孩的口气在说话,低声嘟咙着不知道在说什么,口齿很糊模,发音规律也不像自己听过的语言。
泰格飞快的在说着什么,语速越来越快,语气越来越凌厉,像是在和人激烈的争吵。
孙志新看到他额侧的血管高高奔起,颈侧的青筋更是鼓得老高,眼球在眼皮底下飞速的转动着,脸上的神情又是愤怒又是伤心,混和着委屈与不甘,还有其它孙志新看不懂的表情全都混在脸上,看得人心里侧然。
整个过程大约持续了几分钟,泰格突然喊了一声:"我就是个怪物又怎么样?我走就是!"
然后霍然睁开眼!
睁眼那刹那,平常显得有些淡漠无意的灰白眼瞳里一片湛蓝,却是蓝瞳!而且那眼瞳竟然竖成一道缝,又陡然展开成滚圆。
孙志新吃了一惊,还没看得仔细,泰格却猛地一弹而起,膝盖急速自下而上顶撞向孙志新的小腹,受伤的那只手用手肘撑着地面,另一手飞快的伸过来,目标对准了孙志新的喉咙,凶悍而毫不留情的直抓过来!他速度之快,简直如同发狂的豹,一出手就是对准咽喉要害的杀着!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天出去吃饭,回得晚,更新得也晚。
PS:
今天去赶一个同学的饭局,在公交车看到一对情侣,男生和女生都很年轻,像是九零后的样子。
两人一直在公交车上小声的笑闹,虽然男的不帅,女的也不靓,但两人之间那种情侣之情独有的甜密和亲昵,就是能让人看着觉得这一幕很温馨,很浪漫,也很有趣,像……一幅美丽的画作。
当时我手里拿着杯曼特宁,一边慢慢喝,一边瞧他俩,控制不住的微笑。觉得自己二十出头时的爱情就像这两人,又像手里的曼特宁,浓稠、润滑、微酸,用自己独特的苦表现自己独特的甜美。
现在嘛,它像白开水,还是隔夜的那种。味道很糟糕,可少了又不行。
正在那里自嘲呢,突见小女生嘻笑着用雨伞去戳小男生。小男生于是抚胸哀叫:"哦~~你戳中了我的G点!"
噗!
我一口咖啡全喷到了玻璃窗上!
尼玛!
男人也有G点?还长在胸前?我还是头一次听到……
还有那内容,真够劲暴!我顿觉自己老了,无论是内容,还是G点啥的,都停留在了我身后很久的地方飘荡……
88、生病的泰格 02
泰格的动作快如野兽扑击,孙志新的反应也不慢。对于近身互搏来说,近身格档的动作总是因为肢体距离的原因会快上一线。当即一手横过来直接用空手道的标准手刀砍切进泰格的掌手拦住他对准自己喉结手,另一手握成拳,只把食指指结突起呈一半的寸截拳拳势,对准泰格的的胸膛剑突的位置直击。
泰格的抓捏掐住了孙志新的手掌边缘,孙志新的扣指直击的位置则不轻不重的击中泰格胸前的剑突位置。这个位置是人体脆弱的位置之一,做CPR用力不当容易按碎的就是这个位置。
泰格被这一记直左要塞上的直击敲得浑身一震,身体出现了短暂的硬直,即是短时间的微微麻痹无法反击的状态。
一待两手击实,孙志新身上那种东方人独有的灵活迅捷就体现了出来。立即一个轻跃离地,双腿如同剪那样绞过去,伸腿夹住泰格的腰,一个十字扣锁将他禁锢在地面上,嘴里叫道:"泰格,是我!"
泰格嘴里嚯嚯的低吼着,强劲有力的腰身一拧,就待全面反击,耳里却传来孙志新的声音。不禁动作一顿,低声沙哑着噪子道:"小新?"
"不是我还能是谁?刚刚差点被你捏死……你怎么跟曹操一样,睡觉时是近不得身的?"
"操、操……操操?曹操?"
"……"
果然有语言天赋,听得一次就能正确发音那个拗口的枭雄的名字。
泰格卸去身上的力量,有些虚弱的倒回熊皮上,一只手无意识的用手背贴在额头上挡住孙地志新探询的眼光,道:"我想我大概是生病了。"
"不是大概,是当真生病了。你还说发烧,说胡话,做恶梦。"嘴里说着,放开自己以极端不雅的动作交缠在泰格腰间的双腿。
尼玛!这动作真暖昧,像刚刚做完那啥啥啥似的……十字扣锁果然是个万恶的技能。还有泰格皮裙下属于男性的的突起,搁在屁股底下实在难以忽略。自己果然还是不太适应同性之间的亲密接触……囧。
移步开两步,又走过来蹲下拿开泰格的手把自己的手掌放上去,正色道:"有些低烧,还不算太坏。"
仔细抚摸着泰格的额头,孙志新大悔自己当初怎么没在背包里塞只体温计,以至于现在只能模糊的判断是在发烧,具体烧成什么温度则无法得知。
大约轻柔的抚摸让泰格觉得很是舒服,灰瞳微微的眯了起来,嘴角也带上了笑,就这样看着孙志新。
"做什么恶梦了?"孙志新问道,灵巧的手指抹着泰格额头上的汗滴。
泰格脸色一僵,马上又放柔和,道:"忘了。你累了那么长时间,怎么不多睡会儿?"
典型的岔开话题的伎俩,而且心思和手段比纳鲁要高明多了,真实的目的藏在温和的关心话语之下,一个不防备就会中招。
不过那句关心的问候倒是真情实意的,孙志新能感觉得出来。又不想真正的去触碰别人不愿意说的隐私,孙志新就把心底那里小小的疑惑从脑里驱逐开,不满的撇了撇嘴才道:"睡饱了。我和纳鲁都担心你的伤,所以我过来看看。"
其实他挺想问那双猫样的蓝瞳是怎么回事,他已经看到两次了,头一次也许是错觉,可这一次看得这么清楚明白,那就不再是错觉。泰格的眼睛会在危险状态,或者说本能防备之下出现某种变化——显得挺厉害的。不过尊重别人的隐私是现代人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孙志新只能按捺住好奇心不问,把这种变化归结于异时空史前人类进化出来的特殊能力之一。
见孙志新探索样的眼光下意识的打量自己的眼瞳,泰格不确定孙志新看到了多少,心里便没底,更是确定了要把话题带离的主意,嘴里道:"现在离出发打猎的时间还有多久?"
孙志新道:"快了。来,让我看看你的伤。"
只要不问泰格忌讳的事,泰格一向都是由着孙志新,便把胳膊递给他,甚至还有了心情开玩笑:"哦哦,我的小新成了巫医了。"
"谁是你的小新?"孙志新哭笑不得,想给他来上一拳发泄自己被他占口头便宜的不爽,可又看他身体不舒服,只好算了。通过刚才几下短暂的搏斗他已经能感觉出来泰格的身体现在有些虚弱,不然以他身体里那种能和纳鲁比美的强大力量,自己绝不可能这么轻易的就能制服他。
泰格呵呵笑了两声,任由孙志新将自己手胳膊拉过去一圈圈的解开亚麻布做成的绷带。
亚麻布可以做成绷带来裹伤的方法是孙志新告诉奥瑞克的。奥瑞克这个半调子智者与半调子巫医结合的老头儿对这个很感觉兴趣,学得兴致勃勃的。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技术生疏的原因,他裹绷带的技术实在不怎么地。绷带不仅裹得乱七八糟,还缠得死紧,很不利手伤口的恢复。
孙志新沉着脸解绷带,觉得自己一定要赶快告诉奥瑞克正确的绷带裹法。对于现代人来说,会用裹紧绷带来处理伤口一般只有一个用处,那就是用来止血,其它时间只是起个固定药物或是保护伤口不直接接触外界感染源的用处。很显然,这些个目地奥瑞克那个史前老家伙并不知道。
待得解开了伤口的绷带,孙志新微微倒吸了口气,脸上顿时显出了怒气。
奥瑞克那个烂巫医不仅把绷带裹得死紧不说,还在里层涂上了一层见鬼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膏药!且不说这层膏药能不能治烧烫伤,但孙志新知道它肯定没有经过消毒处理,而现在……很好!它已经导致泰格的伤口发炎感染,这正是他发烧的原因。
在泰格的手臂上,所有因烧伤的水泡都被挤破,皮也被撕了去,露出粉红泛白温辘辘渗着组织液的□皮下组织。它们已经在轻度发炎,带着创口面周围的皮肤都在红肿。更糟糕的是创口还和绷带粘连在一起,要想撕下它们就不得不发生二度损伤。撕下绷带的结果,就是让它们看起来更糟糕。而要重新处理创口就不得不撕下它们,因此孙志新每当感觉到自己的动作引来泰格疼痛难忍的身体抽搐,心里的怒气就累积上一分。
"我要杀了那个老混蛋!"孙地新怒道。
"怎么啦?"泰格看着一脸怒意的孙志新,没觉出自己正在走向感染发炎致死的可怕深渊,反倒觉得孙志新散发着怒意的小脸看上去挺有趣。那双眼睛因为生气显得更亮,比他送给他的黑珍珠还要美。还有那白晰的脸孔,现在染了一薄怒的层潮红,竟似有几分艳若桃李的媚色,好看之极!
"谁把你手臂上的水泡弄破的?"
"奥瑞克智者。"
"谁把你破掉的水泡的皮撕掉的?"
"我自己。"
"……谁涂的药,谁裹的绷带?"
"奥瑞克智者。"
"很好,我想杀了你们两个,一起!"
泰格哈的一声乐了:"很严重吗?"
很严重吗?
他还好意思问?!
继续发展下去的结果就是死人!
孙志新真的想把奥瑞克抓来和泰格一起暴打一顿。更可恶的是泰格这货跟纳鲁差不多,因为总是在捕获食物的活动中受伤,两人都受伤受惯了,对受伤和被死亡的阴影宠罩的感觉已经麻木,完全意识不到伤口感染发炎有多严重。那是真的会死人的!引起败血症什么的,就算放到现代以现代的医疗手段,时间如果来不及,同样会死翘翘!
一个庸医,再加一个没有忧患意识的伤者,一加一的结果就是无解。还好纳鲁心思宅厚会本能的关心人发现了泰格的不妥,自己放心不下又跑过来才发现得快,不然……孙志新打了寒战,惊惧担心之下当真没忍住,一个巴掌糊到泰格脑门上,怒道:"想死就找个没人的地方悄悄的死!死在我面前想让我一生都难过是不是?"
泰格一怔,眼底像是染上了暖意,整双灰白冷漠的瞳都染上了一层暖色调:"我要是死了……你会伤心难过的是不是?"
"废话!"
泰格弯起嘴角,像是想笑,最终忍住了没笑出来。不过他身体倒是动了,孩子气的偎近孙志新,很不正经的道:"那快救我啊,我不想死。我死了你就会伤心,我又见不得你伤心,不死行不行?"
又开始不正经了……孙志新心里刚刚生起来的紧张不安被他一闹腾后被驱用得没除下多少。
"你给我乖乖我躺着,不许碰到伤口,明白吗?"孙志新绷着脸,开始将绷带虚虚的盖在伤口上,又道:"你老实的在这里呆着,我去找药来重新处理。"
"哦。"
为毛这一声哦听上去显得这么漫不经心?
孙志新犀利的眼光扫回来,慢慢的道:"泰格,今天你要敢动一下,信不信我对你不客气?"
咦?发飙的小新气势有些觉得……惹不得啊……
被孙志新一双散发着怒意的黑瞳瞪着,泰格倒真有惧了,小声道:"那我今天的打猎怎么办?"
"还打猎?"孙志新的声音又提高了几分,清俊的眉眼凶狠的眯起,挤得一对黑瞳发出锋芒样的凶光:"你他妈今天要是敢出去打猎,我打断你的腿!都受伤发烧了还打猎?!打你妈的猎!给我老实的躺着,无论,哪里,也不许去!我要是回来看到你的动作跟我出去的时候不一样,你就等着吧!你的,明白?"
"哦。"
这次的哦就显得老实得了。孙志新满意的点点头,掀帘出去。
泰格在帐蓬里下意识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发飙的小新真的有点可怕啊……像头抓狂的野兽。
不过,为毛自己心里这么甜?竟觉得被他这样呼来喝去也甘之如饴。
可是,要像小新说的那样长时间保持不动……也太费劲了。
便见个头高大的泰格的僵着脸和身体躺在地上,果真如孙志新说的那样僵硬着不敢动,两眼带着期盼的眼光看着孙志新离开的方向,一脸泪奔的郁闷纠结。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十一长假最后一天,继续大吃大喝。席上有个男同学讲了一个不太美妙的笑话,挺邋遢的,女同志们都捂嘴跑了,男同志毫无感觉的继续吃喝。
于是乎俺就想起俺读大学的一件趣事:和一个同学打赌,两人蹲在茅厕里一人捧了一碗卤猪耳朵对着滑下大便的那个斜坑吃,看谁能吃得下去。结果那同学吃了两三口就狂吐不止,俺笑眯眯的继续吃,最后赢了一个月免费的卤猪耳朵肉。
一时兴奋之下,就把这件囧事在饭桌上了讲了。
再最后,全体人民抚胸捂嘴如鸟兽散。整个饭桌只余我一个,继续吃,还是没感觉……
嗯,就这样。我打算以后一聚众吃饭,我就说这个故事,再把它传给子子孙孙发扬下去。吃独食的感觉真好!
89、生病的泰格03
0084
泰格生病了03
孙志新离开泰格的帐蓬后直奔奥瑞克的帐蓬而去。有了海风部族加入后的营地只有二百多号人,大家为了安全和互相守护,营地就那么大点儿,片刻就到了。
"奥瑞克,你给我出来!"孙志新站在奥瑞克的帐蓬外大吼。
没人理,又吼了几声后还是没人理。倒是有其它早起的部族成员把头从帐蓬里伸出来,一脸茫然不解的看着浑身上下散发着如同冲锋陷阵的将军气势似的孙志新。
再吼了一声,还不见奥瑞克答理自己。也许那老货沉着住气,年轻气盛的孙志新却是不行,直接杀奔进帐蓬里。
冲进他帐蓬的时候那老货正睡得死沉,还可耻的打鼾,流口水,皮裙下的老枪凸得山高,正做春梦呢!
孙志新见了就更觉得怒不可止,为毛这厮就能安然在这里做淫梦,泰格就要被他的庸医手段弄得做恶梦?因为他不行还要硬要冒充可行的法子,泰格的伤口感染发炎了,发现不及时的话没准就会挂掉。
真是叔叔可以忍,婶婶不能忍!
孙志新简直是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一个箭步跳过去,一脚直接踩上了奥瑞克干瘪的胸膛。
虽然不敢恶狠狠使力怕踩死了他,但可以用力碾的是不是?
在这一刻,孙志新只恨自己没穿个满清的花盆底什么的,有那利器的话像碾只臭虫一样碾死这个草菅人命的庸医。
"哎哟!"奥瑞克痛叫一声,茫然的睁开眼,瞪着头顶怒发冲冠的孙志新——还有他走光的小皮裙。没个内裤啥的,从下面这个角度仰望上去,想不走光都不行。
还敢往自己皮裙里看?!
孙志新霍地扑上去,骑在干巴老头儿的腰上,一记直拳的直接轰在奥瑞克的脸上。
老智者被轰懵了,大约当智者这么多年后被人打,还是被自己的族员打,这还是史上头一次。
老头儿捂脸尖叫:"你打我?!你敢打我?!"
孙志新缩回拳头,用嘴吹了吹它,吡牙冷笑:"对,打的就是你!"
"连我你也敢打?!哎哟!"
叫得这么惨,显然是又挨了一记。
孙志新一手按着他,一手毫不停歇的乱轰。第一拳下去他就感觉出来了,史前的老头儿的确跟现代到了这岁数已经将行就木的老头儿不一样,这位智者同志,很经打。别看他这么干瘪,拳头打上去的时候弹性还不错!
心里没了打出问题的顾忌,孙志新一拳一拳毫不客气的干下去,边打还边喷:
"叫你草菅人命!"
"叫你半罐子水就敢到处显摆!"
"叫你拿着乱七八糟的药乱涂乱抹!"
"叫你弄破泰格的手臂上的水泡!"
"叫你乱缠绷带!"
"叫你……"
好一阵锁呐齐吹,又是好一阵钟鼓齐鸣!就像那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样,十几拳下去老头儿脸上就像开了个染坊,青青紫紫花花绿绿的挺好看。
老头儿被揍得惨叫连连,偏偏又打不过孙志新,只能被动的挨揍。
老头儿当真是老当益壮,连惨叫声都比别人来得大,很快就惊醒了整个营地的人。
只是大家也懵了,活了这么久,怕是也只见过孙志新这么一位连智者都敢打的英勇人士。试想连智者都敢打的人——就算是族长也不行啊!自己算哪棵葱?因此劝架是不敢的,围观倒是挺有兴致——暴打智者呢,此生都怕是看不到第二回。
于是乎惊醒之后围观的人倒不少,就是没有一个敢上去拉架的。孙志新乐得如此,一拳拳瞅准了老头儿身上肉多抗揍的位置一痛暴打。不把这老头儿打老实了,天知道到他以后还会拿着什么样连他自己都搞不清用处的东西去害人?无知就罢了,偏生还要用自己的无知去祸害别人,他就是活该挨揍。
不过孙志新手下也有分寸,这老货再皮实抗击打也是老头儿,他可不敢把他打出什么问题来,就照准挨拳头很痛,又打不出大伤的位置下手。当然,为了解恨,他特意多关照了几下他的脸,揍这个地方最让人有满足感。
围观之人面面相觑,这得多牛X,揍起族里位置最高的智者来就跟打沙袋一样。谁敢上去拉,不想活了?
康师傅的老婆暗暗着急,死掐着自己的男人:"你倒是上去劝劝啊!脸都打成猪头了!"
康师傅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去,打死不去。连智者都敢打的人,我惹不起。孙志新太凶悍了,以后我可不敢小瞧他的小身板。你没见纳鲁都怕他的?我要是上去拉,惹急了指不定他连我一块打。纳鲁肯定帮他不帮我,说不定我打了孙志新,他还会记恨在心里以后打猎的时候暗中修理我。不去,我不想挨揍。"
阿尔法和哥本站得远远的,阿尔法问:"要不要去劝?那是智者,我们的智者在挨打。"
哥本窃笑:"又不是外族的人在打他,这是内部战争,用不着我去保护家园。再说,我早想揍那个老混球了,就是不敢。正好,孙志新帮我干了我一直不敢干的事。好样的!加油,孙志新!"
阿尔法骇得一把捂住哥本的嘴,把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拖得离远些。
布库和奥格也站在远处,康的老婆拼命给布库使眼色,布库懂了,飞快的奔去找自己的帕帕。奥格则心里寒气直冒的瞪着孙志新,他从不知道自己的吉玛会这样的暴力,居然连智者都敢打的……回想起自己不给他面子的举动,他开始严重怀疑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找抽。智者都被他揍成这样,自己算什么?咝……倒抽气,深觉以后没事还是不要惹自己的吉玛为好。
布库窜进纳鲁的帐蓬,上气不接下气的道:"帕……帕帕!吉玛在暴打奥瑞克智者。"
"哦。"纳鲁应了声,开始慢丝条理的穿皮裙。
布库大急:"帕帕,你快点啊。揍智者可是大罪,你怎么不着急?要是吉玛被问罪就麻烦了!"
敢情他着急的不是挨揍的智者,而是自己的吉玛……
"急,怎么不急?我早见听了,就是睡得太迷糊,一时半会醒不过来。"纳鲁道,一边用眼光四处寻找自己的绑腿,那可是他家吉玛亲手给他做的,试用的结果发现非常好。可恶的地方就是他一口气做了两幅,连讨厌的泰格都有。
"帕帕!"
"哦,哦,好的。你别催我,你一催我就更着急,一着急就办不好事。哈!找到了!"
一边继续慢丝条理的系绑腿,一边对布库道:"去叫泰格族长,这事因他而起,我都听见了。"
布库又急忙奔去找泰格。
"泰格叔叔,快去救我吉玛!"
"咦?终于肯叫我叔叔了?"
布库急得头顶冒烟,尖叫道:"我吉玛在为你暴揍智者奥瑞克,快去救他。"
泰格一愕:"外面那么吵,是小新在揍智者?"
"对!"
"他连智者都敢打?!"泰格开始流冷汗。搞半天他直着喉咙冲自己吼只是小菜一碟……
"对。吉玛说,智者胡乱给你上药,乱搞你的伤,会害死人,所以他很生气。"
"真的?"泰格弯起了眼,笑意没上眼,却上了眼底。
"真的!智者脸都被打肿了!快去,快去!"
泰格更想笑了,为难的耸耸肩:"你看,不是我不想去,问题是……你吉玛吩咐过我,叫我不许动,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他连智者都敢打,我算什么?他叫我怎么样,我就只按照他的吩咐做。他现在正在气头上,劝不了,等他揍够了消了气,自然就不打了。照我看,你吉玛最疼你,你去劝才管用。"
"真的?"
泰格像狐狸一样笑着,道:"当然是真的。没谁能比你吉玛更疼你了。"
布库果然老实,又着急自己的吉玛,一道黑影一样又跑了。
泰格则躺在地上快活的大笑,从懂事到现在,可曾有一个人为自己的不公而愤怒过,为自己出头过?今天居然出现了!尽管现在这个不公根本就不值得一提,可他还是为此而欢喜无限。
从小就被教导:打落了牙齿要和着鲜血一起往肚子里吞,就算是受了委屈也只有忍着。自己沦落到今天,可不正是曾经某位智者的一句话就判定了自己的一生?
可今天,有人为了自己而冲动的奔去揍智者。他才知道这种被人呵护着为你出头的感觉是如此的让人狂喜。
是谁说的他这样的怪物不会拥有真的幸福?
放屁!
他现在就觉得很幸福,就像那个笑得一脸幸福的家伙递回过来的珠子,自己收藏起来,就收到了幸福。
传说是真的呢,自己给了孙志新六份祝福,他又转送了一份回来,收到了,也留住了。
泰格越笑越大声,控制不住一样,直到开始肚疼,岔了气而忍不住大声咳嗽。也许是因为咳得太厉害,连眼角都咳湿了,有可疑的液体的流出来。
这可不是哭,男人不会哭,只流血不流泪。特别是现在,自己高兴得整个胸腔都充斥着一股叫做幸福的心情,又哪里哭得出来?
有些笨蛋却不知道,人欢喜到极点的时候,也是会哭的。比过难过的哭,它更难控制,因为欢喜和伤心,伤心可以掩饰或是控制,欢喜却不行,它是无敌的,谁也无法控得住欢喜。
笑得久了,就觉得身体虚弱得不行,不仅是因为受作发烧,也因为心情的大起大落。
泰格满足的叹了口气,突然觉得自己空荡荡的人生因为某个人的出现圆满了。从此不必证明自己给谁看,不必去辩驳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他甚至都不在乎别人还排不排斥自己,有那人在乎,会为他愤怒,会为他出头,会因为自己而伤心难过就足够。
泰格安静的躺回地面,好吧,孙志新说不让动就不动,以后无论什么都听他的,有人肯冲自己呼呼喝喝的感觉挺不错的,只要他不嫌弃自己就好。
他会吗?有些东西连自己的族群,包括自己都无法接受。
泰格的心思又岔开了,平躺在地上,脸色明明暗暗的闪烁不定。
作者有话要说:
事实证明,纳鲁也腹黑。
其实他敢引诱孙志新骑自己诱得孙志新就交心的时候就能看出来了,他不是没手段,只是不喜欢用,除非那是他真正想要的。试想,一个完全忠厚憨实的汉子,何以能坐稳族长的位置?
憨憨的,又有一些小坏的纳鲁,俺大萌!
不过,泰格更腹黑……
从头到尾,蠢货都是小新同学。表面机灵,实则是个马大哈。不过,天公疼憨人,本着真心去对别人好的人,想不喜欢他,难!
哈哈!
90、以笑当哭
0085
泰格生病了04
纳鲁赶到的时候奥瑞克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假的!
那老头儿生鲜活泼得很,像浇下水就会发芽的苗一样生机蓬勃。他正拱着腰板儿在孙志新屁股底下跟孙志新较劲,那架势看上去像是孙志新正在强.奸施暴似的。老家伙两只枯干的爪子也没个消停,孙地新骑在他身上胖揍他的脸,他就在下面狠掐孙志新的大腿,一点儿都不留情。孙志新的大腿被他掐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像被一个□中的饥渴悍妇蹂躏过一样。
而且可千万不能小看史前的人类,特别是男人,糟老头子老得都萎缩了,孙志新178的小身板也跟他差不多高大。可见老头儿虽然干瘪得像风干的人肉干儿,可那战斗力也是一顶一的强大。不让敌人留下点伤痕……没门儿!
纳鲁远远的看见了就开始皱眉,脸上的表情很不好形容,不知道是皱眉于孙志新骑在老头儿身上很没形像的跟人干架,还是皱眉老头儿在他身体底下很萎缩的拱他,又或是皱眉那被掐得青紫的大腿。
"嘿嘿!你们,干什么呢?!"纳鲁大叫,冲过来作势扯开孙志新。一边拉人一边嘴里数落着孙志新:"连智者你都敢打,你胆子就这么大,不要命了!他是智者,你要尊重他。"
噗!
这口气好假,连康师傅都忍不住喷笑。
孙志新也听出来了,那话百分之百的是在转移重点,有赤果果的包庇嫌疑。先头是在气头上,现在撒够了气,理智就有些回笼,觉得这件事可大可小——小嘛,是被纳鲁庇护着屁事儿没有,老头儿打了也就白打了;大嘛,可是欺上之罪,就跟一草民暴打帝君或是普通民众狂抽国家总理一级的大事。
眼珠狡黠的转了两转,犹豫着是不是要真的摇身一变为泼妇,大大上演那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心里是想这么干的,可面子上又有些拉不下来。眼角的余光倒是看到由于纳鲁的拉扯,自己正在远离老头儿的身体,本能之下赶紧趁手臂还够得着,又给老头儿来了一记狠的,这才满意的让纳鲁把自己扯远。
围观之人于是倒吸气,这位毕达拉察阿苏也确实忒狠,都这模样了还要趁着最后机会去干人两下。连纳鲁都忍不住蛋疼的缩了缩了脖子,觉得自家吉玛好像的确够彪悍……他揍自己的时候也是往死里整,族长他都不顾忌的,智者算个蛋哪?老头也真倒霉,怎么就惹到他了?
这一次的战斗孙志新可以说是大获全胜,嗯,也不全是,大腿被死老头儿掐得很惨,现在缓过劲来才觉出来疼,像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样子。不过他确实是出够气了,现在觉得天空好蓝,白云好白,空气真新鲜,世界真美好!大腿那处的重伤,无视!
见纳鲁来了,老头儿一改刚才彪悍掐人的模样,躺在地下哼哼唧唧的喘气一搏同情。
还好他没有像电视上演的那样,扑过去抱住纳鲁的大腿大哭:"族长大人,你可要为我做主啊!"尾音还绕梁三日带着颤声的。
若不然的话,孙志新肯定会被雷得又要当众冲上去扁他个云里雾里放光彩。
纳鲁板着脸,面向孙志新:"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别以为我是你鲁玛就会包庇你!谁犯了错,都会接族规责罚,不论你是我吉玛,还是智者!"
尼玛!
这是明示还是暗示?不要说得这么官面堂皇的行不行?
大堂公审的时候一般先问谁就是给谁先倒打一钉耙的机会……看多了电视连续剧,谁还不懂这个?
孙志新便开哭,不对,是开说,他一大老爷们的,哭不出来。再说了,哭起来像样吗?人家智者奥瑞克大人被打成那样都没哭,孙志新实在不好意思先哭。
"呃……是我不对,冲动了,不该对族里的智者动手。你罚我吧。"
先认错总是好的,这叫示弱以敌,换同情,拉友情票,聪明的律师最擅长用这种手段搏来陪审团的支持。
奥瑞克本想张嘴告状来着,被这句话堵得那个难受,脸更青了。
孙地新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他一眼,老头儿一脸吞了只活苍蝇的表情让他大爽。智者又咋地,还是史前人类,心眼儿哪能跟现代人经过现代社会大染缸熏陶的人相比?更别提那些乱七八糟的电影电视剧,耳濡目染之下,就算是孙志新这个大大咧咧的马大哈,在这种勾心斗角的事情上他照样斗不过。
"罚不罚过事情弄清楚了再说,先说是怎么回事?"
老头儿不傻的,纳鲁的这口气不是包庇自己的吉玛那才是见了鬼,于是就拿哀怨的眼神去瞪他,大有自己养了个白眼狼只疼老婆不疼老娘的委屈。
孙志新当然更精,便拉拉杂杂的开始讲,从泰格为了保护自己而受伤说起,一直说到老头儿凭借着半罐水的医术胡乱治疗弄出事结束。其间他大肆夸大泰格的勇敢,自己是如何义愤填膺才做了错事冲动打人;又高度表明了泰格做为海风族长的重要性,以及他在这段时间对两族安定团结……呃,让大家伙儿更好的生存下去做出的伟大功劳,成功的让一帮海风部族成员把不满的眼光瞪向老头儿。
"你给我合适点!"纳鲁哭笑不得的瞪向孙志新。怎么地?还想挑起两族的内斗?
孙志新顿时汗颜,啊哦,一不小心就使劲使过头了。他不是这个目的,他只是想移花接木的想转移视线逃避责罚罢了,怎么现在表现得像个教唆犯一样……
赶紧转移话锋,先赞扬了老头儿的古道热肠,又说他小不心才犯了错。最后郑重申明大家都没错,呃,都有错,老头儿错在乱搞一气,自己错在冲动打人。然后又把问题继续深化到让老头总这么乱搞,以后当真整死人怎么办?总之结果是要么各打五十大板,要么全放过,大家都不打。被刻意淡化的是自己胖揍了老头儿一顿这个事实。
纳鲁双手环抱胸前斜眼看着孙志新:"你胆子够大啊。今天打智者,明天打谁,打我吗?"
孙志新其实很想说:打了你又怎么地?又不是没打过……有种你别跑,站在那里任老子打。或是单挑,老子很惧你吗?
不过心里可以这么想,话却不敢这么说,老老实的垂下头:"不敢。我错了。"
肯认错的孩子总是容易吃到甜头。纳鲁见孙志新倒是老实的低下了头,可那两枚实在太过机智灵活的眼珠子滴溜溜转个不停,便知他心里想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头大!
对于自己的这样一个让人头疼的情侣,纳鲁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整治他。或许……纳鲁面无表情的道:"我上,你下。"
孙志新霍然瞪大了眼。
尼玛!仗势期欺人怎么地?都说好了下一次是他上纳鲁下,这会儿倒好,让人抓住了小辫子。
"嗯?你不服?"纳鲁继续斜眼。
孙志新妥协了,尼玛,下就下,反正在下面也挺舒服,如果不是男性自尊作祟,在下面也没有什么不好,还省力的不是?又不是永远在下面,反攻纳鲁完全没难度可言。
"服。"孙志新道,还答得挺高兴。看这架势,老头儿肯定是白挨了一顿胖揍。
转向智者奥瑞克,纳鲁恭声问道:"智者,您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这事您也有错的。"
什么上啊下的,奥瑞克压根没听明白,就是听明白了纳鲁这家伙摆明着要包庇自己的吉玛来着。
见老头儿脸色变幻不定,孙志新只道他要反击,下意识正想先发制来着,却听见老头儿自嘲道:"算了,这事我也有错,确实不应该乱来。生命很珍贵,是我自己自大了,还好没有造成什么无法挽回的错误。我挨这一顿,就算个教训吧,没白挨。"
孙志新霍然瞪大眼,这下子他当真有些愧疚了,这死老头儿比他想像的要更……不太好形容,不过这会工夫他确实有些敬重他嘴里出来的话。
奥瑞克笑笑,鼻青脸肿的,笑容显得很丑。笑罢俐落的从地上爬起来,哪里有年老体弱的感觉?蹦哒得欢着实着呢!又挥手道:"都散了!一个个瞧了半天也没人来帮我,好意思么?"
众人于是羞愧,作鸟兽散去。
哥本在远处很惋惜的小声道:"这就完了?"
阿尔法大惊,把这个家伙拖得更远些,斥道:"你还想怎么地?接着看热闹?是不是要孙志新也被揍了你才舒服?"
哥本咂吧着嘴:"也不是不行啊……不管是谁,有人挨揍我就高兴。"
阿尔法受不了了,道:"滚!"
哥本涎笑:"往哪里滚,你帐蓬里?"
阿尔法脸色一红,丑脸狰狞成鬼脸:"你敢踏进来一步。杀了你!"
"不要啊,阿尔,我都想好几天了,你总是……"
"闭嘴!"阿尔法额头青筋乱跳,扭头就走。哥本急忙追上,一对怨侣才换了地方去折腾。
这些孙志新三人都不知道,奥瑞克得意的看着孙志新被自己掐得一塌胡涂的大腿,很满意自己的杰作。
孙志新黑了脸,别人听不懂他最后一听,他可是听懂了。奥瑞克玩的也是拉同情票,利用部族成员的愧疚之心在作文章,以后想再揍他只怕没这么容易,肯定是有人要帮他的。现在奥瑞克用挑衅的眼光看自己大腿上的伤,惹得孙志新又想扑上去揍他,刚才才生出来的那点儿愧疚和敬佩又被他弄得烟消云散。
奥瑞克不怀好意的道:"他目无长辈打人,不受责罚肯定不行。这次敢打我,下次又要打谁?"
这话没错,到哪里都占理。纳鲁头大的道:"你是正确的,他确实该罚。怎么罚?请智者明示。"
孙志新开始紧张,是啊,要怎么罚?打回来?还是罚自己不许吃饭?尼玛!他掐了自己哎,再被打回去,自己不是夸大发了?于是赶紧道:"我也被他掐了啊,你看,我的腿,都掐成这样了。哎哟,哎哟,好痛,肯定没法走路。"嘴里乱叫着,还一瘸一拐的走两步给别人看。
好假……孙志新果然是个最拙劣的演员。纳鲁和奥瑞克都不约而同被雷得不轻。
奥瑞克用鄙视的眼光看向孙志新,眼光就在说谁跟你计较这点鸡皮蒜皮的?他在算计更重要的东西。
奥瑞克道:"是该罚,就罚他把所知道的医药知识全部告诉我,并以先祖的名义起誓言,不得虚假,不得保留,并允许我传授给其它人。"老头儿阴险的笑:"殴打智者,可是大罪哦~"
这个处罚……纳鲁脸色大变,对于史前部族来说,谁都明白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意义。比如海风部族的捕鱼技巧,当初泰格就曾想过以它为条件来和猎人部族交换其它的东西,可见在这人时代一技之长的重要性。
纳鲁当即为难的看着奥瑞克,又看向孙志新:"智者……小新……"
听到奥瑞克的要求时孙志新早已经笑抽,面上却是一脸的为难和不甘心:"你们……"
老头儿又阴笑:"打我之前你就该动动脑子。你以为我真傻?我只要随口呼救,当真没有人帮?哈哈,我只不过是为自己创造更有利的条件罢了。"小眼睛笑得得意的眯起:"挨上几拳换得这个,很划算啊。"
"你好……狠!"孙志新一脸的不甘恼怒——不这样不行,他怕自己笑场,得用重口味的表情来掩饰自己的狂笑。他们认为重要的东西对自己来说根本不值一提,何况他老早就想教奥瑞克这个有着医术底子的人学习现代治病救人的方法,让他真正的去救人,而不是用半罐子的草药技术害人。如此正中下怀,还白打了他一顿,哇哈哈哈!大爽!
换个角度想,下次再揍他,大不了又拿个什么技术去换了免责就行了。
噗!
"我答应你……哼!"孙志新颤声道——忍笑忍的。
老头儿畅声大笑:"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笑得真丑,一脸的青青紫紫,还要做枭雄模样,真是逗人发笑。
孙志新一脸的委屈,猛地矫情的扑进纳鲁怀里,用他宽广的胸膛遮住自己笑抽的表情。不这样不行,他可不是什么好演员,狂笑着还要装出受了委屈的表情对他来说难度跟登天一样。所以他只好表演琼瑶奶奶的经典扑胸哭述戏码,躲在纳鲁怀里笑得跟哭似的。
于是乎,奥瑞克更加自以为得意的狂笑,纳鲁的心疼的抚着孙志新背安抚他,孙志新受不住的'哭'得更厉害了,全身抖得跟抽风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前几天用iPad2上苹果网站买游戏,结果输错安全码,信用卡被冻结了。今天打电话去请银行重新开通,接电话的妹子态度之好,声音之温柔,简直又甜又糯,让俺骨头都快酥了。
那甜美的声音激得俺尾椎骨都酥麻成一片,于是就犯贱了,口水滴哒的对人家妹子说:"妹子,你小嘴儿真甜~"
说完俺就觉得不妥。
果然,电话至少有十秒钟的静默,然后就断了。
俺就一直重拨,一直重拨,对方也一直占线,一直占线……
泪奔!妹子,俺错了好不好,下次发脾气之前麻烦你先开通俺的卡先……
91、揍人后的余韵
即然认'罚',孙志新肯定是要教奥瑞克草药知识。扑在纳鲁怀里像着娇羞的女人一样'哭'了个过瘾,这才抬起一张梨花带雨的脸来——话说,笑得太狠的话,也是会流泪的……孙志新就是笑得太狠了些,不仅笑出了眼睛,还笑得满身的汗,全身的细胞都充斥着一股子欢腾的劲头。老头儿真是太有娱乐效果,孙志新笑得简直没法停下来。
先前纳鲁还真以为他伤心,不停的拍他的背,结果发现这厮像是喝多了笑断肠,一直在笑呢!纳鲁就头大,自己家的吉玛果然不是什么安份货色。暴打智者也就罢了,他还笑得……
这事又不好揭破,一边是自家的吉玛,一边是族里的长者,就像一边是妈一边是老婆,两边都不好伺候。干脆眼不见不净,用力按住孙志新的脑袋瓢进怀里,就怕他笑得牙花子都露出来的德性让奥瑞克看到了。
等孙志新终于笑够了在那里顺气,纳鲁放开他,道:"答应的,你就要做到,以后把知道的教给智者。一个强有力的巫医可以为部族提供强大的庇护,减少族员的病痛,谁都会感激你们两个。"
对着正色说着这话的纳鲁,孙志新再顽劣也起不了玩闹的心思,正色应道:"是!"
老头儿瞟了孙志新一眼,见他神色认真的对待这件事,眼底便浮现出一抹赞赏。随即又不爽的冷哼,眼光落到了孙志新青青紫紫的大腿上,不爽又转成了得意,老头挺臭美自己的战绩。
脸抬高,上巴上仰三十度用俯斜视的角度看着孙志新,奥瑞克道:"敢打我?罚!收回你分配瓷器的权力,一会儿我来分。"
说罢,乐呵呵的青肿着一张老脸走了,神情愉悦得就差嘴里哼上小曲儿。
爱分就分去,谁在乎这个了?孙志新压根儿不介意,他不爽的是老头儿明明被揍了还表现出一副占了便宜的欠抽模样。
死老头儿!
孙志新恨得牙痒痒,挑衅的不怀好意一直在他背后瞄。如果能瞪出一个洞来,他会更用劲瞪。
纳鲁头大,没胆去招惹智者,只好把自己家的人拖远点远离祸端,免得一会儿两人又干上重演囧人囧事。
"干嘛?干嘛?"孙志新不满的叫:"死老头儿跟我对上了,专挑我的剌。总有一天打服他!"
"你给我安静会儿!"纳鲁抓过孙志新,用力在他不老实的嘴上叭了一下堵住孙志新嚣张的的叫嚣,又道:"他年纪大了,老人都固执得很,像老小孩,你让让他行不行?智者你也敢打,真是……"
嘴巴被亲了一下,孙志新心里一甜,这才老实了,道:"今天泰格不能去打猎,就让他帐蓬里休息。一会儿我去找药治他的伤,带上奥瑞克一块儿。"
"这才乖。"纳鲁又亲了孙志新一下,放开他走开。他左看右看都觉得今天早上孙志新的早饭估计是吃不到了,干脆直接去康家里混吃的。
孙志新看着纳鲁挺直的背影走远,在原地回味着自己胖揍奥瑞克的爽劲,臭美大半天才喜孜孜的回帐蓬,捞上在那里坐立不安一副天塌了似的表情的布库一起给泰格做吃的。
呃……不得不提布库。见自己家的吉玛这样胖揍了顿至高无尚的智者还能一脸轻松的囫囵着回来——小黑犬对自家吉玛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啥叫牛人?这就是牛人!连智者也敢动拳头打,打完还没事,这得什么境界?
于是乎,睿智的智者在布库的心里一落千丈,自家吉玛的位置倒不断高升,已经越过了智者同志原来的高度——
回帐蓬给泰格和布库做了一顿易消化的营养早餐,孙志新左想右想都觉得无法放任泰格孤零零一个人睡在那个简直没有什么人气的帐蓬里。他生病了,受了伤,需要照顾,况且现在还有感染恶化的痕迹,更加需要仔细的照顾和严加看护。
请来塔里木和夏尔,把泰格移进自己的帐蓬,放到里面用来休息的那间躺好。泰格已经睡熟,脸孔不正常的潮红着,体温比先头摸着好像还要烫些,让孙志新暗暗心惊。
憨厚的塔里木担忧的看着泰格沉睡的脸,用肯求的语气对孙志新道:"族长交给你了,请你一定要照顾好他。我代表整个海风部族感激你。"
孙志新点头,感激不感激什么的他不乎,但泰格的身体情况他很在乎,看到他幅模样就觉得心里难受,恨不得当时穿越的时候能带上一间设备良好药品充足的医院过来。
夏尔用动作有些粗鲁,但用意很温暖的动作拍打着塔里木的背:"放心,孙志新是我们的毕达拉察阿苏,有他在,泰格族长用不了多久就会好起来。"
塔里木冲夏尔感激的笑笑,向孙志新道:"拜托你了。"这才夏尔一起出帐而去。他其实想守着泰格,只是有孙志新在的话,他不认为自己能起到多大作用,把照顾他的事交给擅长的人才是正理。
孙志新在帐蓬里转了两圈,用清水给泰格擦了擦,用一块兽皮蘸了水盖在泰格的额头上用以降温,让他舒服一些。想了想,干脆连他的皮裙也脱了,用自己的兽皮将他仔细的裹起来,差点把泰格裹成了一只巨大的人形茧。
接照自己在现代时的民间说法,伤寒伤寒,有伤就有寒,这样的病人虽然体温高,但容易感觉到冷,保持体温让他发汗促进白血球的灭菌作用是好的。同时更是万万不能让他在这个时候得感冒,两两相加的结果,就是现代医疗手段就会感觉到棘手。所以,裹得越严实越好。
刚才的想法触动了记忆,孙志新才想起自己有着从现代带来的阿斯匹林,这个东西是退烧、镇痛的广谱良药,对于泰格目前的症状不能说对症,但还是能起到不少的作用。最好的地方在于它过敏反应极低,药效稳定有效,用来退烧非常不错。
微微挪开泰格一些露出那个藏宝坑,将阿斯匹林取出来,再拿着药片端着水回来轻推泰格:"泰格。"
一连叫了几声泰格才有反应,迷迷蒙蒙的睁开眼,认清面前的人就露出了一个虚弱的笑容:"小新。"
"嗯,是我。来,把这个吞下去。"
泰格看看孙志新手里的药片,没认出是什么。不过孙志新让他吞,他就毫不犹豫的吞。
谁都知道躺着的姿势不利于吞东西,孙志新挤上去,叉腿坐在地上,把泰格从地上扶起来一点,后背压在自己的腿上,脑袋依靠在自己的怀里,两臂从他背后绕过去一手轻托着他的下巴,一手先将药片放进他嘴里后又拿水让他喝,吞服药片。
泰格将药咽下去才问:"我刚刚吃的是什么?"
"药片。名字叫阿斯匹林。"
"当初随着你一起带来的?"
"对。"
"那一定很珍贵吧。应该留起来,不该拿来给我吃。"
阿斯匹林很珍贵吗?在现代来说不说,但这里倒当真很珍贵。有个感冒发烧什么的,同时又由于这些史前时代的人几乎没有什么抗药性,吃下去治感冒退烧什么的,肯定是百试百灵。孙志新原来计划用来在关键的时候治疗族里的孩子,降低疾病导致的幼小孩子折损率。现在提前用上了,说心里不觉得肉痛,那是假的。
"没你珍贵。药的用途就是拿来治病,没有谁该吃谁不该吃的说法。"孙志新轻笑了两声。他知道自己保持良好的情绪对于泰格来说很重要,看他醒着,就轻声逗他说话,道:"还要不要喝点水?"
"要。口渴得很。"
孙志新喂着泰格将竹杯里的水喝完,重新又去倒了一杯来,泰格又喝光了它。如此连着一口气喝了几杯,泰格才停下来。
"听说你为了我揍了奥瑞克智者一顿?"
孙志新开始斜眼:"你不会跟纳鲁一样死脑筋也要让我为这件事付出代价吧?话说,是不是身为族长,办事都必须这么有板有眼?"
"噢,我不会。"
"那就好。告诉你,就算是纳鲁也拿我没法,换了你照样!惹急了我,管你是不是族长,照打!警告你别惹我,就你现在这个模样,我一根指头都能辗死你。"
警告完了,又道:"那老头胡乱折腾你,差点弄出大事。要不是看在他也是好心的份上,我会揍得更狠。让他老实的躺上几天也体会一下你现在这种受伤生病的感觉才该!"孙志新嚣张的挥舞着拳头,很满意它们呼呼有劲。
张牙舞爪的小新真可爱。
泰格控制不住的笑,眼光追着孙志新移动:"你为我打他,我很高兴!"
开心不足以形容泰格当时的狂喜和激动,可他无法说出口来,只能选择了高兴这个贫瘠得远远不明表达他当然的感情的字眼。男人,便是这样,心里想的和嘴里说的,永远都很难统一到一起。
孙志新有些不好意思了,微窘的挠头,道:"嗨,不是什么大事。你还为我被烧伤了呢。老实说,仔细回想一下,我当时也确实过份了,对方怎么说都是个老年人,我这么揍他的确不厚道。不过那会儿我一怒之下就什么都不记得,我是不是很蠢?"
"不,很可爱。只是我担心以后对上我族里的智者,你要怎么办?"
"咦?你族里的智者比奥瑞克还难伺候?"
"她比奥瑞克更固执,更不听人劝,更喜欢乱来,心眼更多。而且,她是女的,一个热情到惹人烦的老太婆。"
"老太婆?呃……那没法打了,我没法下手打女人。"
"相信我,很多时候你会忘记她是个女人。我有时候爱她爱得想吻她满是皱纹的脸,有时候又恨不得想一把掐死她。"
孙志新嗤一声开始笑,在心里想像着这个即惹人爱,又惹人恨的老太婆。
作者有话要说:
Ps:
谁能感觉到智者老太婆这个伏笔?等两边的智者斗到一处时,同样的固执,同样的心眼巨多,同样的阴险狡诈,同样的爱折腾……天作之合啊!T-T……
又PS:
至于内容提要那写的,嗯,事实是我总结不出这章的内容提要。还有,我萌男护士,比如美剧《Hero》里面的彼得,那极具爱心的性格,大爱!
假如小新穿上护士装站到纳鲁或是泰格面前,估计会被立即剥掉衣服强X一百遍啊一百遍。
T-T……我又无良了。
92、关于三急的问题
"来,再喝点水,多喝水对你有好处。"
"好的,我也想喝。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感觉口渴。"
"那是因为你正在发热。"
发烧的人需要多喝水,泰格能感觉到渴需要大量的喝水这是好事。这证明他的身体底子非常好,自身免疫系统对抗病菌的作用很强烈,所以才需要大量的水来补充在这个过程中损失的□。他这样大量喝水是让人觉得非常安心的举动,要不是怕会灌出问题,孙志新简直想以壶为单位给他灌水。
喝完水,孙志新想将泰格放平,让他好好的休息。因为奥瑞克先头说过要分配瓷器,所以孙志新打算再等等,等分完了再去采药。
新出产的瓷器对整个部族都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孙志新能想像得到族员们拿到它们时心里的开心。它的出现是整个族群的功劳,在让它出现的过程,孙志新自己都感受到了整个部族那种独特的,让人感觉到欣欣向荣的凝聚力,对这件事他也期待无比的。
身体才动,便听泰格轻声道:"别走。"
声音显得脆弱而依恋,孙志新看到泰格的头倒仰过来,一脸希翼的看着自己。那双灰白的瞳流露着生病的病态,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小心翼翼的专注而满怀希望的看着自己。
孙志新顿时一阵心疼,只觉得瞧着泰格现在的模样,一颗心像是浸泡到了强酸里,酸涩发疼。再强壮的男人受伤生病的时候也是脆弱的,猎豹一样的男人退化成了小猫,就是能激得孙志新控制不住的去照顾他,让保护欲在心底横流。
"好,不走,我陪着你。"
孙志新移动着自己,双手从泰格的腋下伸过去托着他的肩膀一起拖着他移动,直到背倚住支起帐蓬的粗梁。现在他就背倚着木梁,将泰格半托半抱的抱在怀里,双腿叉开让泰格躺在自己腿中间,整个后背都依在自己怀里。
双手怀抱着泰格的胸膛时,孙志新惊觉他的胸膛很宽,倒真有些像大海一样宽阔的感觉。那强壮的胸肌凸在自己的手臂下面,随着每一次的呼吸而起伏,也像大海的波涛,一波又一波,宁静而宽广,力量强大又足以温柔,让人感觉好到了极点。
泰格满足的叹了口气,两手软软的垂下,像是放在沙发扶手上一样放在孙志新的腿上。背后那人明明不如自己高大健壮,那身板顶多能比得上族里那里高大的女人。可被他这样环抱着,就是觉得温暖,还安全,像是躺到了山峦的怀抱里,舒服到了极点。
孙志新的身体以史前男人的标准来看确实不够高大,但他的身体很好,结实、健康,肌肉细腻光滑而富于弹性,有一种史前男性不可能会有独特的如同丝质一样的质感。他身上的肌肉群不多不少的恰到好处,明明白白的展示着雄性男子的刚健的同时又不会过于粗壮,总之就是多一分太多,少一分太少,无论怎么都让人觉得靠上去刚好合适。而且还很温暖,不似女子的柔软,是男子汉那种真正的刚健柔韧。
真舒服啊!泰格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满足叹息。
孙志新的味道也一直萦绕在自己的鼻端,不像自己和纳鲁这样的野男人一般,身上总是充斥着汗味和血腥味,从头到脚都是强势的侵略意味。这个人的体味闻起来像阳光下的青草,或是在风中起舞的枝叶,又或是和风的本身的味道,飘飘悠悠,清淡好闻,在鼻端绕来绕去的时候使得人整个儿都放松着,身体很舒服,心灵很自由。
"小新。"
"嗯?"
"你还吗?"
"在,陪着你呢。"
"你真好。"
"噗!别说话像个女人一样多愁善感,我会很想笑。"
"我说的是真的。"
"嗯哪,嗯哪。泰格姐姐,你快点睡,现在你就像我外婆一样的唠叨。别拉拉杂杂的一直说话,你的身体需要更多的休息。"孙志新伸出一只手轻轻盖住泰格的眼皮。
可那眼就是不肯闭上,浓密的长睫笔扇个不停,搔得孙志新掌心一直痒。
"快睡,快睡。一会儿奥瑞克要来分瓷器,你不想错过这件盛事吧?"
"哦,好。你会守着我吧?"
"当然。我会一直守着你。"
泰格便安心的闭上眼,放松的睡去。
然后他就做了梦,是美梦,不再是恶梦。
梦里,他牵着孙志新的手来到海边,指给他看一望无际的蔚蓝大海,自豪的告诉他自己勇敢的离开了原来的族群,来到这里扎下了根。他还指给他看最美的夕阳晚霞映照海面的奇景,孙志新果然很喜欢,他甚至开心的得吻自己。
梦里,泰格笑了,像是原来的那些伤痛往事都已经遗忘记,只记得住孙志新,还有随着他而来的一切让人感觉到欢欣鼓舞的新记忆——
身边的有病人需要照顾,孙志新一直强撑着眼皮不敢睡。他本以为抱着泰格会很累,因为他必须要把自己当成支架,好支撑起泰格沉重的身体。结果他忽略了自己倦意,更忽略了泰格高热的体温在这微凉的季节带来的舒适感受,像拥着一个温度很合适的暖炉,于是乎……很没职业操守的男护士上下眼皮打架打着打着就睡了过去。
再醒过来的时候是因为感觉泰格在怀里动弹,不安的扭来扭去。
孙志新一惊,以为他又做恶梦了,下意识的搂紧了他,嘴里道:"嘘,我在这里。"
"我知道。"泰格应道。
孙志新愕然低头,见泰格是醒着的,而且让人很高兴的是他看上去精神要好了一些,两只灰白的眼瞳里比先前显得也更有神采。再看他的额头,一片汗湿,显然是高效的阿斯匹林药片发挥了作用,正在配合和他的免疫系统对抗身体的炎症。
孙志新吁了口气,抹了一把泰格的额头,它给人的感觉更烫了。不过这是新阵代谢加速的烫,只要泰格意识清醒着处于这种状态就是好事。
"再睡会儿。"孙志新道:"你吃下去的药正在起作用,睡一会再醒过来,感觉又会好上一点儿。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中午过了。"泰格道,一边身体不安分的扭来扭去。
"还要不要喝水?"
泰格一僵,有些烦躁的道:"别提水!"
孙志新一怔,随即恍然——这人正不安的两腿夹紧,无意识的微微扭头,再看那一脸憋得……是尿急。
喝下去那么多水,又因为身体加速了的新陈代谢作用,从早上到现在不尿急才是怪事。
"想尿尿?"孙志新喷笑了两声,道:"我扶你去。"
泰格咬了咬牙,一脸力不从心的羞怒,低声恨恨的道:"我本想自己去,可腿软,走不动。我好像更糟糕了,手都举不起来。"
那就对了,高烧都是这模样,全身发软乏力,管你是天王老子还是海风部族的族长,照样是病来如山倒。
那人一脸的羞窘恼怒,像他这样强势而有着比别人更强的控制欲的男人现在受伤发炎之下连自己的身体都不能正常控制,而且还被自己逮了个正着……这得多伤他那颗死要面子的心?是男人的都厌恶这种感觉,他们喜欢一切事情都在自己掌控之中,不喜欢事物脱离自己的控制,包括自己都有这样的毛病。孙志新能懂得泰格的尴尬,所以看着泰格男性自尊大受伤害的模样,又是想笑。
那好吧,身为临时护士,这时候就该干护士该做的事。即然有个神器叫做夜壶……孙志新四下里瞅瞅,貌似奥瑞克还没有来自己的帐蓬说分配瓷器一事,这样的话……孙志新罪恶的手就伸了出去,瞅准一个才烧出来的看上去像是陶罐的事物,把它拖了过来,单手将它塞进泰格的腿间,道:"尿吧。尿那里头。"
泰格惊悚的睁大了眼,不……不是吧?辛苦烧出来的瓷器,这人随随便便的就拿来干这个?!
史前人类和现代人类的观念差别就在这一刻体现无遗。瓷器对于泰格来说,是极珍贵的;而它对于孙志新来说,只不过是件容器,就这样。它可以装别的东西,当然也可以临时拿来做夜壶装尿!
没什么奇怪的,像孙志新这号粗鲁的雄性动物,他连特殊情况下往矿泉水瓶子里尿都干过,比如:在高速公路中飞速行驶的大巴士上。老实说,感觉还不坏,三急的问题解决了就是能让人感觉到比□还要爽。
但泰格不行,瞪着这个珍贵的东西,泰格实在尿不出来。
原因有二,一是在他的观念里,这个东西实在珍贵,它直接能代表着一个家庭的财产。而它们聚合到一起的时候,还能体现整个部族的富裕程度。要让他往这么珍贵的东西里撒尿,他震惊,更觉得这种行为是暴殄天物。但貌似孙志新很不在意,让他不得不惊悚的想,这位毕达拉察阿苏同学原来的家里得富裕到什么程度,得拥有多少这种珍贵的财产,才能满不在乎的拿它来装尿?就像眼下这个,他最想干的事情是把它分配给族里最英勇的勇士做为奖励,而不是往里萎缩的撒尿,为此他甚至可以不惜撒尿撒到自己嘴里。
二就是生理构造的问题,泰格一直很自豪自己那东西生得很粗长——好吧,扯远了。但它再粗长,以目前这个状况它也够不着那个瓷罐,无法把它像水管子一样放进去。如果他还有力气,呃……也能忍住得住暴殄天物的负罪感,他就已经握着它往里放了,可现在不行,他手里没有力气。
作者有话要说:
俺有一朋友在街边支了个面摊,俺得闲的时候总时候去他那里喝酒。
昨天才刚开喝,就听他唤旁边烧烤摊上一个很年轻英俊的小伙:"圈圈,来几窜烤牛肉!"
噗!
我一下就喷了,本能反应就是问:"圈圈?谁是叉叉?"
结果问起圈圈这诨号是怎么来的,听完了我喷得更厉害。
话说这英俊小伙的大名萧墙,当真是祸起萧墙那个萧墙。因为他姓萧,人又生得很俊,很阳刚,大家就管他叫潇洒,美曰潇洒哥。而后这厮极喜看动画片蜡笔小新,总学蜡笔小新的口气说:"画个圈圈诅咒你!"
于是乎,又得一个美名:圈圈。
他的老婆因此也得了个美名:圈圈的婆娘,或是圈婆娘。
其实我更想叫她叉叉……或是叉婆娘。
狂喷!笑抽我了。
93、误撸泰格
将刚出品的神器塞进泰格腿间,孙志新静等了一会儿,他刚刚是把眼光别开的,怕泰格不好意思,事实是他自己不好意思瞧。主要还是泰格的表情闹的,自己用瓷器来装尿一点愧疚感都没有,但泰格那表情好像自己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一样,搞得孙志新也有点忐忑不安起来。
结果半天都没有听到雨打芭蕉叶的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响,孙志新扭头回头一看,乐了,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搞半天是对接工程出了问题,泰格够不着它。
孙志新很多时候都是个马大哈,现在也是。他的心思是要好好照顾泰格这个伤患病人,泰格无法做的事就应该他这个临时护士去做,所以他完全没有多想,伸手过去抓住了泰格的小泰格,把它往容器上凑。
一把被孙志新握住,泰格浑身一颤,眼光瞬间就变得幽深起来。孙志新没有多想,他可不行,男人这地方可不是任由谁都可以轻易确碰的,特别是用手握住自己的又是系住了自己一缕情意的人。腿间那处被喜欢的人握住的感觉就在无限放大,出奇的甜密,出奇的舒服。
控制不住的,全身的血液就开始往小腹间涌,那玩意儿正在快速的变硬变大,泰格自己都感觉到了由于自己的体积变化而在孙志亲手里生出更加被紧握的感觉。
停!
泰格了解孙志新,知道他的某些方面的反感。就算是纳鲁,也是千辛万苦才赢得了他的心,他不想因为一时的欲望冲脑就破坏孙志新心里好不容易对自己生出来的好感。因此,泰格拼命分心去想别的,比如:纳鲁一身健子肉的身体,或是智者奥瑞克同志的裸体。
噢!
这两个强力灭火剂太他妈给力了!前者能掐灭你的任何绚思,后者则强力到可以导致阳萎。
泰格感觉到自己正在放松,恶心欲吐的感觉驱赶着兴奋的欲望在远去,事态又重回自己的控制当中。只是被当作灭火剂的两位当事人不知是何感受,反正泰格没空去顾及,只一个劲的努力去想纳鲁的虎背熊腰,想像干巴老头儿光裸着站到自己面前搔头弄姿的模样——恶!他想吐。
但身体还是有感觉的,而且很强烈。泰格感觉得到孙志新正在努力,一手抓着自己的水管往瓷器那里凑,另一手粗鲁的在把珍贵的瓷器想往自己里腿间塞得更里面一些。他的掌心正因为这些个动作在自己的最敏感的头部膨起位置上摩擦,感觉好得泰格浑身都在轻颤。
"小新,放……放手!"
"我放手你就够得着了?警告你,敢尿一滴到我帐蓬的地上,我跟你没完!我都没干出用尿液标记自己的地盘的蠢事,所以绝对不容许别人捷足先登。"
孙志新仍在继续努力,动作实在不怎么温柔,把它扯扯得像橡胶管一样不断的伸长,像牵牛鼻子那样牵一发而动全身,扯得泰格只能拼命的向陶罐靠拢。整个情形非常像现代的那种形容方式:不得不被人牵着走,是因为被别人抓住了'把柄'。
这个感觉明明有点痛,偏偏被人握着,一切感觉都在叫嚣握住自己私密的部位的人是孙志新,自己爱上的人。
结果就非常的糟糕,欲望对于一个意志强大的类似会泰格这样的强者来说还能控制,但情动控制起来却是难以登天……
不行,想纳鲁,想奥瑞克,哦,我爱你们……
终于胜利的让两个物件像宇宙空间站和太空梭一样对接完毕,孙志新扭头奇怪的看着泰格,见他闭着眼,脸色更见潮红,整个身体都在轻颤。孙志新那颗毫不敏感的粗大直男心眼儿立即就会错了意。
尼玛!
至于么?是男人的还怕被另一个男人看见撒尿?没听过那句横行乡野的俚语?拉尿不看人,看人拉不成!乡野林间野尿时连夜壶都没有呢!这会有夜壶,已经是总统级待遇,你赶紧给我撒!
当然,心里虽然这么想,对待敏感的病人,特别是泰格这种大男子自尊心重的人千万不能这么说。孙志新只好道:"我扶着你,放心,对准了的,尿不歪。"
说完了自己都想笑,这是什么废话?什么叫放心对准了?自己是端着一挺冲锋枪吗?
心里想笑,孙志新本身又是个没正形的人,就起了玩笑的心意,用力握了两把手里的家伙,还伸头去瞧了一眼,笑道:"泰格你的本钱真不钱,真是有猪大肠(粗、大、长)之称的宝器啊,嘎嘎!"
本是不经意的纯男性之间的玩笑话,几下不经意的揉捏,正式宣告泰格的破防!
连最恶心的干巴老头儿的裸体都起不了作用,一时间泰格的注意力全集中到一处。而那处是男人最敏感的位置,正被握在自己喜欢的人手里把玩。
心底猛然一荡,下意识的就在想,哦,那是小新,他正在抚摸我!
事情顿时一发不可收拾,那玩意儿迅速全面的爆发开来,十几秒钟不到就在孙志新手里伸展成全面硬直的模样。
孙志新目瞪口呆的瞪着手里的东西,对它的变化完全措手不及。
假的吧……这……这个……
耳边又传来泰格低哑而热情的喘息声:"小新,小……新。"
"泰格你发春是不是?"
"这怨不了我,我是男人,不是死人!有本事你让我来这么揉两下,你没反应我就服你!"泰格没好气的低声嘟咙着抱怨。
孙志新没辄了,难道要他像个娇羞的女人一样尖叫着捂脸逃跑?他还真干不出来……可呆在这里保持这种龙抓手一样的造形同样让人尴尬得要死。更要命的是泰格身体诚实反应让人头皮发麻,他抓握的指缝间都感觉到了哪个男人都懂的那种湿滑粘腻,代表着□被进一步激发的证握正在渗流出来。
孙志新顿觉面红耳赤,男人又经不得撩拨,那股因泰格□勃发而散发出来的强烈荷尔蒙气息同样的作用他身上,引得他也很快剑拨弩张的顶着泰格的后背。
泰格感觉到了,两眼顿时大睁,惊喜的看着孙志新:"小新!"
"你给我闭嘴!"
孙志新开始慌乱,移开身体让那个要命的位置远离泰格的后背,低声喝道:"给我赶紧尿!"
泰格苦笑:"我这样子怎么尿?你也是男人,让你这样尿,你也不行。"
孙志新抓着它,感觉像握着一颗拉掉了拉环的手榴弹,□的滋味灼得他手心一阵滚烫。羞窘之下恼了,怒道:"难道还要我给撸出来?"
话一出口就大恨自己嘴快脑残。果然,那话剌激得泰格一个激棱,滚烫的事物更加勃发了几分,连灰白的双瞳都染上了一层浓重的□,正晶亮着看着自己。
"你别想!"孙志新道,就欲放开泰格。
泰格眼瞳一黯,心里升出委屈难过的感觉,正待说话,突听外面有人叫道:"孙志新,你在不在帐蓬里?"
那声音是奥瑞克的,怕是过来分瓷器。
帐蓬里的两人面面相觑,泰格是恨他来得不是时候,孙志新则突然有一种被捉奸成双的感觉。
要被他看到还了得?手中的冲锋枪还支楞着呢!就这德性,谁看了都会误会啊……
孙志新大急,一脚踢开临时夜壶,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一把握紧了泰格那根实在无视忽视的东西胡乱变化着角度想找个合适的地方摆放,好把它遮盖起来。那动作就像在操纵一辆多级变速的跑车的排档杆。
慌乱之中,泰格被他捏得又是激爽又是疼痛,那个位置本来就敏感得不行,特别是处于现在这种状况,感觉更是被无限放大。孙志新那些无意识的动作一直在把他往顶点上推,粗粝而带着微疼的触摸有着一种独特的粗野剌激,感觉好得要命!
禁欲太久的身体经不得这样的逗弄,那暴发的顶点几乎转眼就至。泰格也慌了,低声叫道:"小新,哎,小……新,我疼,轻点,轻点儿,咝……我,我……住手!快住手!快放开它!"
"我管你去死!"孙志新道,慌手慌脚去扯兽皮。
便在这刹那,泰格低声咆哮了一声,引得孙志新下意识去看他。
那对猫样的竖瞳陡然乍现!
泰格拼命的拱起腰,把自己全部送进孙志新的手心当中,孙志新便惊觉有滚烫的浓稠液体喷进自己的手心里,又因为量大且多而延着指缝泄流出来。
坏了!这人的身体怎么这么敏况经不得碰触?这样就缴枪投降。死老头还在外头,天知道他会不会下一步迈进来抓个正着。
"小新!"泰格失声低喊,像被拧开了水龙头一样,停不下来般一直激射。
"闭嘴,不许叫!你想让死老头儿听到吗?"孙志新觉得自己要疯了,为泰格的激情,也为自己快要被点着的□。下意识伸手死死扣住泰格的嘴不让他乱喊乱叫,一手握紧了他,想要遏制证据的流淌。
激烈抒发的泰格猛然一僵,孙志新的话让他勃然大怒!什么意思,难道自己和他亲近一下就那么见不得人,需要这般的遮掩?纳鲁可以和他亲近,换了自己就不行?
"孙志新!"泰格咆哮,叫声被孙志新捂在了嘴里。孙志新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正用双腿压紧了泰格的挣扎,把他死按在兽皮底下。这儿他非常庆幸泰格生着病,不然还真没法制服他。
作者有话要说:
把这章给一个密友试阅,最后那姐说了一句:"我怎么觉得泰格有受疟的潜质?"
俺怒了!
然后她又问:"你们男人被别人撸到底是什么感觉?"
问的时候她眼神晶亮,充满着好奇,就差支个矿泉水瓶子过来当话筒权当采访。
尼玛!
这问题太彪悍了,爷答不出来,只得退散。
现在的女人,好恐怖……
94、斗鸡
整件囧人囧事发生的时间其实很短,但又漫长得像是一生一样让人感觉到煎熬。待奥瑞克迈步进来的时候,孙志新终于扯起兽皮盖住了泰格和自己。
他在不正常的喘息,泰格也是。那人虽然闭着眼强作平静,但脸上那种□后的颠狂神色细心瞧就能看出来。而且他刚刚才恢复一点力气的手正握着自己腿间的要害,愤怒而不甘心的使劲掐它,那疼痛中还带点激爽的感觉让孙志新现在最想干的事情就是一把捏死泰格。
尼玛!
到底哪里惹到他了?撸都撸过了,感觉就像生米煮成了熟饭,难道还能把晚光倒流改写时间线不撸他?如果真能这样的,他就是尿自己帐蓬的地上,自己忍了!可问题是不行。孙志新觉得泰格的反应实在很荒谬,到底是不是男人啊?被误撸一下又不会短斤少两,气怒个什么劲儿?这厮也忒狠了,非得用这种断子绝孙似的力道掐自己的小孙志新。
奥瑞克迈步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相拥而坐,表面上显得很平静,实际两人之间极富一种奇怪的张力的古怪情形。泰格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底下又有着激烈的波涛汹涌。孙志新的面目表情则很扭曲,像天底下所有的人都对不起他似的。
"孙志新——"老头儿才叫了一声,忽然闭上了嘴,敏感的伸鼻在空气中嗅了一下。
这个味道,是□的味道。再看看孙志新脸上的纠结,泰格脸上还来及的褪去的潮间,老成人精的老头突地就懂了。
刹那之间,那头儿的神情就很怪异。老头儿眼瞳缩了缩,脸上的表情刹那间像万花筒一样复杂。先是升起怒意,随后转成不甘心的退却,随即又带上了点谨慎的思考,又转成正中下怀的得意,最后竟是有点老谋深算的味道。种种细微的表情在他脸上转得飞快,最后暧昧而猥琐的笑开:"我等会再来。"
孙志新这个马大哈哪里有心情看他脸上演翻书的剧码,该死的泰格捏得他疼得要死,巴不得老头儿赶紧滚蛋。
老头前脚一走,孙志新就使劲拍打泰格紧握住自己的手:"放开,放开!"
"不放!"泰格怒道。
"痛!放开。"
泰格一脸的恼怒与失望不甘,尖利的道:"挣死你这个混蛋,你把我当垃圾一样的嫌弃!"
"胡说!快放手,要断了!"
泰格终于放开手,眼底有着□后的余韵,也有着不甘心的失望引起的伤心愤怒:"孙志新,你把我当什么?"
"我……"本来是很简单的答案,孙志新却答不出来。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想去想及这个问题。
看着一脸激怒的泰格,孙志新驼鸟的避过这个尖锐的问题,心里连怒都怒不起来,只叹了口气,道:"躺好,我给你清理一下。"
见泰格不肯配合,孙志新半哄半劝的又道:"躺好,你妈的你又不是女人,撸了你一下咋啦?难不成爷还要赔你肉体损失费?别跟我玩这些虚的,我知道你不是那种性格。"
泰格侧过脸,不想让去孙志新那张会让自己伤心失望的脸。他知道孙志新对自己很好,从来没有人能像他一样对自己的好。可他不想要这个,他想要别的,想要的更多。为了得到他,他甚至可以向纳鲁妥协。可孙志新不想要他,这就是他最大的伤心失望。
"脸转过来,全是汗,我给你擦擦。"
"不要!"泰格像个发脾气的孩子,别扭着倔劲。
"你要怎么地?"孙志新提高了声音:"我是纳鲁的吉玛!就凭刚刚我对你干的,就算是他知道了后打算砍了我,我也没理由于反抗!这种行为放到我哪里,叫偷人!谁都会看不起我!"
"我不懂什么叫偷人,我只懂抢人,喜欢的就去抢!你是纳鲁的吉玛,也是我的!"泰格霍然转过头来,怒瞪着孙志新:"你也是我的!随便去哪族问问,我也有权利拥有你!从你从天下掉下来打断我和纳鲁的决斗就注定了,只是我比纳鲁笨,来晚了一步。偷人?纳鲁才先偷了你的心,他无耻!"
"只有一个孙志新!"孙志新也怒了。
泰格冷笑道:"要是有两个我还懒得和他争,一人一个天下太平。可事实是确实只有一个你,而我们两个都想要你。你想怎么地,最后一定要我和纳鲁分出个输赢来,先死一个,剩下的那个才能得到你?要是一定的这样的话,我明天就找他分个输赢!"
"不准!谁也不许斗!"孙志新不假思索的道。
"这也不准,那也不让。你就是护着纳鲁!纳鲁,纳鲁,纳鲁,全是纳鲁,只有泰格是多余的!"
"不是这样……"孙志新无力的道:"我只有一个,而你们是两个……天!我该怎么跟你解释?"
泰格怒吼道:"两个又怎么了!我族里的那位智者曾经有四个丈夫!我自己的父亲就有两个老婆和一个弟亲!那个弟亲还是他族里的智者!你们猎人部族的智者也有过两个妻子!只要大家认可,他们可以有更多!不然你以为他刚才为什么会退出去?他远远比你想像的要精明!"
狂怒的拍着地面,泰格大吼道:"我和纳鲁旗鼓相当,一但决斗,谁生谁死无法预料。我要是在决斗里死了,纳鲁就大占便宜。而纳鲁要是死了,他会悔不当初。那老混蛋先是拖,后来打的就是两个全送给你的主意!纳鲁看不出来,我还能看不出来?我来了不到十天,他就开始打合族的主意,而这个契合点,就是你!只要有你,我和纳鲁如果能同时喜欢上你,为了不让你伤心,就无法与对方决斗。也就是说只要你在,就有可能合族,不然永远不可能!而我不得不承认,这该死的老头儿就像我族里的智者一样可恶,他们都该死的睿智而正确!早在我出发的时候我的智者就让我不抢到你就不必回去。这说明什么,死老太婆跟死老头儿一样,全早就想到了事情的结局!"
"合族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盟合的部族会变得更加强大!谁都乐于看到这个情况出现。可反过来,盟合的部族谁说了算?我么?还是纳鲁?我和纳鲁谁也不服谁,事情就变成如果我们两个都同时会对一个人的话点头,事情才可能进行。不然,只能是解不开的死局,合族?合族的结果就是灭族!光是内斗就会让两个部族一起直向衰败。"
"而要让我们两个人肯听同一个人的话,那个人只能是你!这点两边的老混蛋都清楚得很。你信不信,就算刚才我要强上你,那老混蛋都只会装没看到,甚至他还巴不得。因为这样我就必须去求纳鲁,求他把你分一点给我。你爱上了纳鲁,还没有爱上我,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该死的!该死的!"泰格的狂怒的咆哮:"两边的混蛋智者从一开始就猜到了结局,纳鲁会迷上你,我也会。而且有你在,我们就会顾着你的感受永远也斗不了!很好,纳鲁很厉害,他会运用自己的魅力吸引你。我呢?我还在你心门之外乱转,你就是不想要我!我就那么不好?还是你跟其它人一样,嫌弃我是个怪……"
泰格突然闭上嘴,咬了咬牙,又道:"虽然你不能分成两半,但是我和纳鲁可以归你!我可妥协,只要你肯爱我!"
孙志新愕然,颓废的软坐到一旁:"不行,我自己那关我过不了。我本来不喜欢男人,接受纳鲁我已经不容易,再加一个你……泰格,我对你有好感,可爱上……我怕是不行。两个,我的情感观念不允许,我的心也没有那么大,怕是装不下两个人。"
"我不在乎!"
"我在乎!"孙志新也开始吼:"我他妈本来只喜欢软绵绵的女人,不喜欢硬梆梆的男人,可纳鲁那家伙不管不顾我的感受把我掰弯了。老子千辛万苦的正在努力去适应爱上一个男人都还有没有适合好,你又来插一脚。两个?一个我都嫌多!我他妈就那么好?还成了香饽饽了,谁见了都想咬一口。下次再他妈钻个什么狗屁族长出来我怎么办?我也陪他睡?谢了,老子不干!"
泰格怒睁着眼睛,眼瞳转成更灰白的白,几近白瞳一般,嘶声道:"我不管,你落下来那天就注定了的。对于你来说,我泰格你想要也得要,不想要也得要。再钻出个NND什么族长,他没那个权力敢动你,这是我、你,还有纳鲁三个人之间的事。谁敢动你,我灭了他全族,我说到做到!孙志新,你永远也别想摆脱我。不信你就试试看!"
"你混蛋!"
"你更是个自私的混蛋!为什么我爱你,你就不能爱我!"
"爱情NND不是商品,不能用来讨价还价,也不能用来交换。从来没有谁爱上谁,谁就得一定爱回去说法!"
"我当商品是个鸟!不懂!别跟我说这些,也别指望我放手。"
"我他妈不爱你这个蛮不讲理的海盗头子!"
一句话重重的伤了泰格。泰格猛然一个瑟缩,脸上的表情像是重重挨了一拳,失控的怒吼:"好!你再说一次。你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一点都没有爱上我!说我泰格从头到尾就是个自做多情的混蛋。如果是这样,我明天就带人回海风,就算冬天饿死冻死也是我们活该!"
作者有话要说:
哎,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的看故事?
方案那里申明说得明明白白的,非要来添堵……
俺有强按牛头喝水吗?都说强扭的瓜不甜,不甜也要去咬一口尝尝的这种事俺从来不做。
自由的时代,喜欢与不喜欢,都是自己来决定。看到不喜欢看了,不看便是。非得做出过激反应来给写手添堵,这心理……
史前时代,能用现在的现念去套?男性为主的时代,一个夫,几个女人;女性氏族的时代,一个女人,几个男人,男人地位也是贱得没底。一妻多夫呢,大家怎么评评这个?这很奇怪吗?特别是小说,明明就是虚构的东西,用得着较真?奇怪的是先入为主的主观框架套牢了自己吧。
还是那句话,喜欢就喜欢吧,不喜欢的就不喜欢,俺没办法虽扭着这瓜一定要甜。反正俺只是个业余写手,只想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俺写得尽兴,还有喜欢看的朋友看得尽兴,俺就是很欢畅的,其余的——无视!
要挣钱,俺也就不从某点过来了,JJ很挣钱吗?看书的朋友有自己也写文的怕是心里最为清楚这个。诚实的说,俺有正经工作,收入也能养活自己,这点小钱还真没放在眼里,写文仅是爱好而已,就这样。
95、你早泄?
孙志新不假思索的怒吼:"我他妈不爱……"
断音。
"我不……"
再断音。
"我……"
断得都只能说一个字了。
干涩的吞着口水,孙志新悲哀的发现自己的确不爱泰格,但离爱也不远了,他真的是有点喜欢他。更可怕的是与离爱上的距离就只差一线,所缺的仅是压死骆驼的最后的那根稻草而已。
对泰格的感觉本来与爱无关,就是对一个英豪杰出的男性的纯粹欣赏。但先有纳鲁把自己掰弯让他知道男人和男人也可以有炽爱,又有泰格拼命的在接近自己入侵自己心底。他和纳鲁的爱情又才萌芽,稚嫩得简直就是一个多缝的蛋,遇到泰格这种强力的苍蝇,一叮一个准。
又或者说他潜意识里也预见到了如果不死亡任何一个人就不得不三人揉到一块儿的古怪局面。也正是由于他爱上了纳鲁,心总是偏向纳鲁那一方,他就会潜意识的保护纳鲁,力阻两人互斗的局面出现。这两人太过强大,太过势均力敌,互斗的结果,谁也预料不到。唯有不斗的合局,才是互赢。
只要不是猪头就能分析出来,互斗的结果有三:一、纳鲁胜泰格亡,自己会永远无法对泰格的死亡做到平静,会内疚一生。仅是这个就会梗在自己和纳鲁中间,成为他们感情的致命伤。更别提如果泰格倒下后海风部族的倾巢报复,那更是毁灭性的打击,无论对于生存和两人之间的感情,都是。孙志新清楚得很,史前人类的彪悍,没有最彪悍,只有更彪悍。对朋友他们很热情,对敌人他们则残酷无情;二、泰格胜纳鲁亡,很好,孙志新直接就可以再穿越一次,恋人的死亡他无法接受。已经爱上纳鲁的事实让他都无法面对这种情况时还能想到别的。同时猎人部族对海风部族的报复也同样具有毁灭性。孙志新只祈祷这一回的穿越不要遇上纳鲁或是泰格的任何一个,不爱,就不会爱伤;三、还有一种,就是两败俱伤,这是最惨的结果,谁也得不到谁,两边部族同时失去自己的族长,或是迎回全都残废了的族长,结果就这么残忍。
因此孙志新就不得不一边抗拒着,一边又允许泰格接近,默认了合局的出现。然后就看到了他的好,看到了他的用心良苦,他就跟纳鲁一样,好得过了头,魅力难以抗拒。
总之事实很复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各种纠结如一团乱麻纠缠到一起的时候,其必然的结果就像现在这样——纳鲁的魅力太强大,他抵抗不了;再挤个注定会和自己夹缠不清的泰格出来,他的魅力和纳鲁平起平座,自己那颗本是直男的心就又被蹂躏了一回。
对于泰格的接近,他一直在拿纳鲁当档箭牌,不是档泰格,它档不住,那人太强势了,全身上下都充满了掠夺性。假如当初先遇到的是泰格而不纳鲁,自己坚持的时间会变得更短,会提早变弯,没准儿连对抗纳鲁的三十五天都撑不过去。比起哄人骗心的本事,纳鲁跟他比段数着实低了些。所以一见这人他就敏锐的察觉了出来,祭出纳鲁这面盾牌来,目的是用来档住自己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男人都很贱,古人真没说错。自己是男人,所以也是贱人大军中的一员。孙志新下意识抖了抖,果然犯贱就会有惩罚,就像现在。
感情这个东西完全没有道理,永远没有可以用的档箭牌。泰格这个该死的男人简直像纳鲁一样恶毒,强势的挤进自己在史前的生活,扎了根。所以伤害人的话他无法对着他的眼睛说出口,伤害他,同样就在伤害自己,自己承受不了好种痛楚。
去NND!
自己真成了钻进吹火筒里倒霉蛋儿,两头受气。请注意,是两头,万恶的两头。
泰格双眼一眨不眨的紧盯着孙志新,看他纠结,看他挣扎,看他自我嫌弃,看他嘴巴张了又闭,闭了又张,最终以张口接舌收场。
泰格何其精明,孙志新的内心矛盾,他几乎立即就看懂了。
猛然间,一股子狂喜在心底炸开。
他喜欢自己!
只是因为有些他不懂的坚持,让那人无法放开心胸。
他喜欢到甚至没有办法用言语来伤害自己,因为他不忍心。
这便是他和纳鲁都喜欢上的孙志新,看似精明,实则胡涂,更是个情感懒惰的家伙,被动得像硬壳又慢吞吞的王八,不去逼他,永远也看不到他的真心。
也许他还没有爱上自己,就像他本能的不喜欢男人一样。但喜欢了就好办,只要自己够努力,就可以把喜欢变成爱。为了这个,泰格甚至喜欢孙志新心里那种阻档他向自己打开心胸的坚持。纳鲁去攻克的他的时候遇到他不喜欢男人的坚持,最终他攻下来了,得到了孙志新的心,正因为来得不容易,孙志新对他的感情才坚实牢固。
假如自己攻克下这个阻档自己的坚持呢?是不是会和纳鲁收获得爱情一样美好?泰格忍不住会这样想。心里想着这个,灰白的双瞳如豹那样的危险的眯起,被激怒的理智在迅速回笼。
与孙志新知道的不同,他知道纳鲁没有孙志新认为的那么纯良,一个真正纯良的人当不了一个部族的族长,一个真正纯良的人更攻不下孙志新皮厚的壳,还有他那种迟钝的情感机制。所以他有着不为孙志新知道的腹黑。就像自己,也并不是孙志新想像的那么好,他狡诈,擅掠夺,看上眼的东西绝不会放手。
和纳鲁的争斗,如果没有孙志新出现,早就出了结果,注定是一生一死,生的那个娶到为了用来壮大部族力量的胖姑娘。
但孙志新出现了,这个与众不同的人同时招惹到了他们两个,又像该死的铁嘴铜牙一样预见得无比正确的智者所说的那样,会爱上他,也会控制不住的去抢夺他,就改写了他和纳鲁的关系——要想拥有孙志新,就只能互相妥协。
两人之中无论倒下哪个,剩下的那个就会伤透孙志新的心,最终的结局是谁也得不到他。尴尬的处境决定了要么两人同时拥有,要么谁也得不到。以前泰格始终惶惶不安的怕看到结果,因为他和纳鲁的战场已经转移到了孙志新那里,他的心偏哪一方,就宣布了哪一方是赢家。
自己来晚了,比纳鲁晚了一个月。那个看似纯良,实则腹黑的强大族长已经施展了一整月的魅力魔法让孙志新偏向他一方,泰格就极度害怕自己会输。他本以为自己不怕输,任何输都不怕,大不了丢掉命而已。可这回他怕,他怕输掉孙志新的心,输掉自己一生头一回的爱情,这个输他输不起。
现在,他知道自己已经处于不败的地位,一颗悬在半空的心落回了原处,孙志新的张口结舌就已经告诉了他太多的东西,这场争心的战斗不会再有输赢。他只需再努力,让孙志新爱上自己就行。爱别人,他不会,但爱孙志新,都快变成本会本能的主动进行的行动,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
想到这里泰格舒服了,安心的躺回去,不再和直着喉咙和孙志新大吵。
他的反应让孙志新无所适从,被他逼出自己一心两用的情思已经很让人难堪了,这人偏偏还开心起来,让孙志新苦恼得想撞墙。
"你给我起来!"孙志新咆哮。
"干嘛?"
"起来跟我吵架!"
"不吵了,累。"
"你!起来!"
"不,我生病了,是病人。你不能强迫我。"
尼玛!
早知道就不喂他吃阿斯匹林,而是毒蘑菇!
孙志新大恨,这厮无故搅乱一池平静的春水,自己一直守护的那层遮羞布被他恶劣的撕开,当事人却若无其事的样子,谁遇上了都会抓狂。男人是很贱,总是吃着碗里望着锅里,可心里那种道德性和情感观又在阻制自己犯贱,两两冲击之下,让孙志新眼下最想干的事情就是提刀把这两个该死的男人全杀掉!眼不见为净!也好还他本性,抱住软绵绵的姑娘逍遥快活!
所以,泰格是天杀的,纳鲁也是!如果不是天杀的纳鲁,他根本就不知道男人和男人会有爱情它,也跟男女的爱情一样的烦人!甜密的时候醉人,苦恼的时候让人抓狂!
但很显然,一个人生气是没用的,孙志新又是一个记不住恨,气不久的人。泰格恶劣的不接招,他也无可奈何。他甚至都鸵鸟的不愿意去想被泰格揭破的复杂三角关系,一心只想以后见了这两人有多远闪多远。魅力值太高的两大族长他惹不起,闪远点总行吧?
气怒的将泰格身上的皮革裹紧,孙志新再纠强气闷,也忘记不了这人是病人。他就是没法不去关心他——哇啊啊!如果不是喜欢上了,怎么会这么犯贱?
泰格看着孙志新便秘的脸,孙志新难受得想死,他现在倒是想明白了,就开始高兴,还很善意的对孙志新道:"其实你不用跟纳鲁说,就这样吧。我不会跟纳鲁说你撸了我,要你负起责任。其实就算你跟纳鲁说,他也……"
泰格住了嘴,纳鲁在想什么,他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肯定也是不得不对自己妥协的心思,那人既憨直又腹黑,不可能考虑不到这个。如若不然,这是他的部族,他的营地,一切都是他说了算,如果不是他有妥协之心,自己想见孙志新一面都难。而事实是自己天天在孙志新面前晃来晃去……他大肚成这样?打死泰格都不信!换位思考也是一样,假如在最早的孙志新还不知道有纳鲁存在的时候他可以毫无忌憧的把纳鲁杀了,孙志新那把锋利的长刀他绝对不会还,就用它来杀纳鲁。
这人干得最笨的一件事就是没有趁孙志新从天下落下来的时候就先一刀杀了自己后再扛着人跑,这是他的失策,才引出今天的结局。不过,当时谁杀了谁也不定,自己也错在没一刀砍了他,独享孙志新。所以,只能这样,握手合局。
他不打算把纳鲁这些心思说过孙志新听,腹黑的纳鲁想把自己的腹黑在孙志新面前藏起来,他也不会小人到去揭破。在这点上,他和纳鲁不谋而合,两人从头到尾都是明争,不搞暗斗,如此光明磊落的心肠才让他和纳鲁有了妥协的可能。
也就是说,两人的性格就导致了行为的方式,同时如果没有这份光明磊落,孙志新连看他们两人一眼都难,这个身上具有阳光气息的人讨厌阴谋诡计,他不会爱上耍阴谋的纳鲁,或是自己。因此他才不喜欢奥瑞克,估计也不会喜欢自己族里那里同样爱玩阴险的智者。
泰格闭了嘴,孙志新却听得气怒:"喜欢上了就喜欢上了,我怕个毛。回头给纳鲁说就是,他要打要罚,我认!"
他说喜欢上了!泰格听得明明白白,胸中狂喜着,脸上却是不动声色,只眯起眼:"你以为纳鲁不知道?他可是强大的族长,不是你这样的马大哈。"
纳鲁知道?孙志新心里一寒,胸中顿时越发气结,简直想暴打泰格一顿出气。可他不能,这人是病人,受伤还是因为保护自己才留下的伤,一切因自己而起。所以孙志新只能憋着,找其它的方式撒气。
比如:
孙志新忿忿的擦着泰格腿间流淌的浊液,心里咒骂着就算是现代的男护士也不带替人做事后洗理的膈应事,可自己却在做。忿愤之下,孙志新突地笑了:"泰格,才摸几下你就射出来了,你是处男?
泰格霍地散出了危险的气息:"我是不是处男你大可以来试试!"
孙志新不为所动,又道:"不是啊……那么,你早泄?我记得我还没摸上十下你就出来了,啧啧,真嫩!"
泰格没听懂早泄这个词,但孙志新所指的意思他懂了。是男人的都受不了这种轻视,泰格猛然放声咆哮:"你才早泄,你全家都早泄!"
孙志新不动如山,一脸的讥诮道:"我能干得纳鲁都走不了路,照样能干得你走不了路,你说我早泄不早泄?"
"孙志新!"
"哎,别叫那么大声,你想搞得整个营地都知道你有早泄这个毛病?"
"孙志新!!"
"干嘛?"
"我还憋着尿呢!想要用这种办法杀我你就直说!"
"噗!"
于是乎,孙志新高兴了,泰格气闷了。
日子还会继续下去,未来怎么样?还不如不去想,珍惜每一天就好。
就像佛曰:相逢就是缘。
呃……孽缘也是缘……
不过,缘来缘去的也还是生活吧。
是吧?
是吧?
……
…………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这两章,突然觉得泰格有唐僧的潜质。
很像我姐夫,平时词不达意,一但被激怒,简直可以口若悬河般淊淊不绝。
很可怕……
所以一般我和我姐都是在小范围内去故意的触怒他,然后在他快要达到爆炸点的时候闪人。事后再心有灵犀的用眼神交流,窃笑。
果然不是一家人就不进一家门啊……对于这个,我和我姐玩得熟练得很,而且乐不彼此。
总结:姐夫很好玩,用来舒解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气闷纠结简直太合适了。有啥气,往他身上撒就是,然后在他爆发以前赶紧跑远些。
姐夫这东西,真是萌物啊……庆幸有姐,姐还去捕捉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姐夫……
96、分瓷器了喂~
最后泰格只能将就着在孙志新拖过来的那只瓷器里草草了事,孙志新坚决不肯再碰他那根惹祸的东东,让他自个儿尿去。尿完后倒是老实的去倒掉里头的东西,再放它洗净放回原处。再接着孙志新和泰格两人吵嘴吵够了,孙志新开始了自己单方面的冷战不搭理他。奥瑞克也机灵的拖到下午很晚才来分瓷器。
坐在孙志新的帐蓬里,奥瑞克安静的喝着茶,没有孙志新臆想的会一脸暧昧的用眼光在自己与泰格之间扫来扫去的举动。干巴老头儿安静得不正常,又回复到一脸高深莫测的神棍模样。
而孙志新和泰格之间的气氛极度的不合谐,那层遮羞布被扯破以后两人之间的关系极端的微妙,泰格开始拿对待弟亲的态度对待孙志新,眼光温柔得能拧出水来。而孙志新却觉得这种变了味的新关系让他尴尬得很彻底,每当泰格瞧他一眼,他就下意识的涌起一股子冲动:想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踩暴!
三个人,新志新、泰格和奥瑞克便在这种怪异的气氛里等待纳鲁回来。
过得一阵纳鲁终于回来了,带着满脸的惊喜:"孙志新,我今天猎到了一头角牛。"
角牛孙志新见过,有点像恐龙里的三角龙,又有像点像现代的牛,差不多是两者的结合体外加放大版的模样,皮粗肉厚且力大无穷,平时很难猎到。它皮粗肉厚的外表下,全身的肉质都出奇的细嫩美味,加之平时实在不易猎到,所以一但猎到这种猎物,收获它的猎人总是很自豪。
换了平时,孙志新肯定是要欢声叫嚷一通,再因为不被充许参与猎人打猎而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去打击纳鲁。但今天听到纳鲁说猎到了角牛,孙志新只是心不在蔫的嗯了一声,整个人显得有些无精打采。
纳鲁觉得有些奇怪,问道:"你怎么了?"
先是苦笑了一下,在心里做好迎拉纳鲁狂暴的准备,孙志新深吸了口气,道:"纳鲁,我有话跟你说。"
孙志新做事,从来就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就像和纳鲁的恋情,不喜欢的时候就激烈反抗,喜欢上了的时候抛弃一切原来的观念,认真去对待纳鲁。现在和泰格的复杂关系他也是这样对待,既然和泰格的关系已经理不清了,还发生了一些囧人囧事,就必须告诉纳鲁。孙志新就觉得对于自己的恋人,起码要做到最基本的诚实,理应该把一切源源本本的告诉他。包括自己矛盾的心态,与泰格的各种纠结,甚至自己无耻的已经有了很不道德的脚踏两只船的心理这些,全都给纳鲁说开。
情人之间,诚实很重要,唯有这样才能守护着脆弱的爱情。而隐瞒,只会埋下猜忌的种子,最后把一切美好的东西坏殆尽。所以就算纳鲁会狂怒,会有各种过激反应,
孙志新还是打算诚实的把一切都对纳鲁说,绝不更改一个字。因为那是他的鲁玛,是必须要以诚相待,互相守护一生的情侣!美好的,要与他分享;丑恶的,更是绝不能隐瞒!唯有这样做,才是真正以心交心的情侣。
"什么?"孙志新奇怪的表情让纳鲁怔了怔。
孙志新道:"我今天和……"
才说了几个字,泰格便插嘴道:"纳鲁,你猎到角牛了?多大的一只?成年的还是幼年的?真可惜我不在,不然轮不到你。"
纳鲁还来不及回话,奥瑞克则更快的接下话头:"纳鲁,就等着你带领猎人回来,趁这个时间,分瓷器吧!族人们已经等不及了。"
"好!康,去把所有人都召集过来,海风部族的成员也一样。"纳鲁大是兴奋,心神被岔了开去。他老早就想到把瓷器做为奖励分配给自己的族人,而瓷器的分配将会是一场盛事,这肯定会让整个族群都欢欣鼓舞不已。
眼见得泰格和奥瑞克在故意的打岔,孙志新张了张嘴,又慢慢闭上。还是换个时间吧,明天再说,他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用自己的烦恼事来影响纳鲁的心情。分配瓷器确实是一件盛事,所有的部族成员都会很开心,和这个相比,自己的私事无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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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品的瓷器被小心翼翼的搬出来,一溜烟摆在孙志新的帐蓬面前。大大小小,零零散散的东西加起来有几十个,在阳光下由光滑洁净的表面反射着夕阳的光芒,使得所有的瓷品都被染上了一层橙红的暖色调,几十只堆到一起的时候乍眼一看竟有点金碧辉煌的味道,十足的吸引人。其余的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小散件,都是孩子们胡乱捏的,本是随带着烧一烧,它们居然也神奇的大部份都烧成了。
还别说,这些个小玩意儿烧成以后外形大变,模样挺可爱的,就算连那些四不像都是。看来老天果然是钟爱小孩子,不忍他们伤心失望,独独给他们专门预留了纯真的孩子才会享受得到的魔法力量。
纳鲁看着这些显得精致而珍贵的东西,脸带兴奋的道:"看!这就我们自己烧出来的瓷器!感谢我们的毕达拉察阿苏,我们从此不必再用紧张的食物去换取陶器,我们自己也会烧!它会让我们的部族更加繁荣!因为等我们自己用的够了,就该轮到我们去和别人交换!"
史前人类是很粗鲁直接的,又很纯良朴实,纳鲁的话引发了一片兴奋的欢呼,夹杂着七嘴八舌的嬉哈大笑声,气氛和孙志新想像的一样欢快而热闹。哥本和阿尔法站在远处,哥本开始痞气无良的嘬嘴吹尖利响亮的口哨表达自己的兴奋,阿尔法则在一脸受不了的阻止他。可惜那人是极不安份的,口哨被阻止不吹了,扯开嘴巴开始放声唱:"我心里头美的啷咯哩咯啷!"
噗!
孙志新教他的这句大花轿的唱词放到这里倒是很应景。
众人都在向孙志新道谢,孙志新有些心不在蔫,但又不想影响族人欢喜的心情,只得站起来还礼。心里模糊的记得这是在史前时代,走神之下竟是学个了个古代中国的古礼,谦谦君子一般面带微笑的弯腰抱手一揖:"不谢。都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没有大家,我什么也做不出来。你们应该最感谢的是海风部族的塔里木,他最辛苦,最好的那一个出品应该分给他。还有纳鲁族长和……泰格族长,瓷器都是他俩利用晚上休息的时间捏出来的,我干这个可不行。还有族里的孩子们,他们从头到尾的为这件事在奔波努力。小丫头芽芽就应该分到一个,她很努力的!"
"对啊!对啊!我很努力的!"小丫头片子站在人群里,被高大壮硕的史前野人淹没得连身体都看不见,这会儿却跳出来露出满脑袋枯黄绒毛的头颅,兴奋得尖叫。布库则开始撇嘴,不太高兴的拉紧了奥格的手。他其实更努力,可他是族长的儿子,好东西必须是先是分配族员后才轮得到族长家,眼下只有几十个瓷器,所以整个分配轮不到他。这让他不免有些羡慕加妒忌芽的好运,她真是运气太好了,没有出生在族长家里。
孙志新还在抱拳向四面八方作揖,他的气质本就与众不同,如此抱手弯腰一揖,当真是风采翩然。那种把自己说得无足轻重,诚肯的去赞美他人的语言着实让人如沐春风。又因为心情在开岔,便没有了平时跳脱的德性,眉眼带着一股子内敛的含蓄,染上了几分儒雅的气度,潇洒君子的风度便扑面而来,让人忽略了他眼里的迷茫。
没谁见过能散发出这种气质的人,众人微一呆楞,便有人叫道:"纳鲁,你家吉玛生得真是好看!"
纳鲁也正在看孙志新,看得目光闪动,眼里的神采又是吃惊又是欢喜。泰格也是神色大动,怔然盯着表现得大大不同的孙志新。
"那当然,他可是我的吉玛!"纳鲁畅快的大笑。泰格眼神闪了闪,依然斜躺在地上不作声。
孙志新却是肚里苦笑,那人的一句纳鲁家的吉玛听起来真像是一种讽剌。光是纳鲁的吉玛?泰格已经挤了进来,自己都快成了两家的吉玛,跟三姓家奴吕布吕奉先已经差得不远了。那哥哥虽然当得雄姿英发之英姿,可名声却是不大好听的,差不多背了一背的骂名,人人都骂他一声三姓家奴。可人家吕奉先好歹还得了一个绝世大美人貂婵,自己却背时的惹上了两个惹不起的厉害男人,赶都赶不走那种。谁更背?果然只有更悲催,没有最悲催。
心里苦笑着,却又只能强打起精神看纳鲁分配瓷器。二百多人,几十个瓷器肯定不够人人都能拥有。纳鲁的分配原则按照对部族的贡献、个人在部族中的声望类似的这种原则来分,并且首先就把自己和泰格两个族长排在分配名单以外,更把泰格的海风部族成员也算进名单中,非常的公正且无私。
97、迷惑
"海风部族的塔里木!"
"在!"
"哈哈,我家吉玛发话了,这是属于你的。感谢你为两边部族所做的一切。"
憨厚木讷又缺心眼的塔里木大踏步过来,脸上带着被众人用羡慕的眼光看出来的不好意思的涨红,又带着难以控制的自豪骄傲,伸手从纳鲁手里接过最大最好的那个瓷器——它是个工艺优美的陶罐,手工是出自纳鲁还是泰格,孙志新记不得了。
他只眼尖的认出这只陶罐好死不死的正好是泰格预先破处用来撒尿的那只……他和纳鲁都是第一眼就看上了这只,其心有灵犀的程度真是诡异得可怕。
塔里木木讷而笨拙的在说着谢谢,显得有些惊喜得语无伦次,他根本就没想到这个殊荣会是他的。他是第一个呢!而且得了最大最好的那个出品。
那是……他的族长已经预先和它有过亲最密的接触,再传承给他,果然是殊荣……
夏尔站在塔里木身边欢呼雀跃,似乎想去抢塔里木手里的东西,不过最终忍住了,只是兴奋的乱叫乱嚷作小女儿态。老实说,以她那种女战神似的体格,这些个扮萌的动作她做出来实在雷人得紧……
"康。"
"在!"
"赠给你,猎人部族的优秀猎人。请继续努力。"
"好的。为了部族的繁荣!哈哈哈!"
第二只给了康,康乐得合不拢嘴,咧着大嘴一直笑,臭屁的接受族人的欢呼赞美。连他的女人都昂首挺胸,很是为自己的男人而自豪。康的儿子里肯笑得很傻,兴奋得把瓷器从父亲手里抢过来,像戴帽子一样戴到自己头上。结果是招来了男女混合双打,康和他家老婆不约而同的给了他一巴掌,再由他老娘把瓷器抢过来,宝贝也似的抱在怀里。
第三只给了海风部族一位孙志新不熟悉的猎人,那猎人喜得有些呆傻,像是没想到自己居然是第三个人得到它。海风部族的其它野男人把这个喜呆了的猎人欢呼着抛起来,那猎人一脸紧张的捂紧了怀里的瓷器,怕被摔坏了,又忍不住一直傻笑。
陶器还在陆陆续续的分,两边部族优秀的人才或是有着不小的贡献而让人钦佩的人都公正的得到了奖赏。小丫头片子芽芽得了一只小瓷碗,乐得豁着缺了门牙的嘴一直笑。独臂大侠齐格力也分到了一个,是口陶锅,由哥本奔上前来先替他收着。只不过看哥本那一脸笑得不怀好意的表情,且还奔出来领的时候奔得这么急切……这只东西最终花落谁家很不好说。谁让他本人带人去采桄榔去了不在这里?估计以齐格力的性格,多半是会让着他的。而且这回连阿尔法都猥琐了,看那目光似也有霸占的意思。
然后是孩子们捏的小玩意儿,他们是大获丰收,人人都得了一件,公认乖巧听话且勤劳的甚至分到了两件。比如布库,他就得了一个似牛非牛,似熊非熊的东西和一个挺不错的小陶瓷方块。孙志新瞅了半天也没有认出来这是仿制砚台呢还是仿制镇纸?或者还是它就是个方块。砚台估计是不可能,镇纸也太高端了,他没展示过这两个东西,所以它就是个方块,原形估计是块方泥巴……伯纳也得了两件,一只小陶瓷吹箭,捏得挺像那么回事的,就是中看不中用;一只又像盘子又像碗,扭曲得很抽像的东西,乐得他合不拢嘴。
分瓷器给孩子们时纳鲁一直忍不住笑,说他们是最大的赢家,人人都有呢,有些小家伙还得了两件!
等到瓷器分配完毕,整个营地一片欢呼叫喊,庆祝声叫喊得哪里都是。得到瓷器的人的很开心,没得到的也在祝福别人,争取下次也轮到自己。朴实而正直的性格注定了这些史前人类会互相攀比,但不会去恶意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有得到只说明他们不够好,因此他们只会慷慨的给出祝福,同时激起他们不服输的好胜心,形成现代不太容易形成的良性循环。
整个热烈的欢快气氛证明这确实是一场盛事,它让两边部族的族员都很快活,孙地新深深觉得自己的努力换回了物超所值的美好东西——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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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分配的过程中,孙志新忍不住一直看着纳鲁的侧脸发呆。纳鲁这个人确实是个优秀得不可多得的族长,现代那些丑陋的官僚下作勾当在他身上完全瞧不见,这样的纳鲁的看在孙志新眼里只觉得他着实伟岸英俊无,一颗心都在怦怦乱跳。同时纳鲁又是个优秀而英武的男人,接照奥瑞克的历法计算方法,他今年应该是三十四岁,正处于男人的黄金时段,举手损足都散发着一种成熟阳刚的性感魅力。
以前孙志新不懂欣赏男人的这种性感,但现在他懂了,越发觉得纳鲁如果放到前世,必定是会让人眼睛大亮的成熟性感中又带着憨厚质朴气息的迷人男子。成熟性感,加上英武刚健,配着朴质的木讷憨厚,相处久了又能感受得到他粗犷外表下的温柔浓情,这些组合而成的便是秒杀的威力。
他用魅力掰弯了自己,所为在自己心里铬下铬印的第一人,为什么自己心里还能装得下泰格?
下意识又转眼去看泰格,那人正在面带微笑的看着自己族人从纳鲁手里领了瓷器后欢喜的离开,去接受别人的道喜。
虽然他因受伤不适而显得气场弱了几分,但还是能从泰格身上看出来和纳鲁同样的英武刚健。那如同落魄海盗头子一样的彪悍侧脸平时总是充满了一种□裸的掠夺性,此刻倒是因为正在微笑而柔软了一些,但依然有种刀削斧凿的粗硬线条。
他比纳鲁看上去要年轻一些,具体有多少岁孙志新不知道,只能大致猜测接近三十,属于奔放的青春和就要展现成熟魅力的过渡期。他没有纳鲁身上那种醇和如美酒的一般的成熟韵味。却显得更为年轻而张扬,眼睛总是在冷漠中又显得锐利如刀锋,比纳鲁更狂野,比纳鲁更有一种很危险的,但很致命的诱惑力。同时孙志新又知道他也可以像纳鲁一样的温柔,就像他送给他六颗代表幸运与幸福的珠子时,他的话很能打动自己。
两个男人,同样优秀!他们放到一起时,无论比什么,简直都是一样的旗鼓相当!
如果硬要孙志新放弃谁,孙志新的选择一定是放弃泰格,选择跟纳鲁在一起。不是谁好谁坏的问题,而是先爱上与后喜欢上的先来后到问题。
而如果他真的可以好运到能够两人同时拥有呢?
这个念头仅在心里飞快的掠过时,孙志新就悲哀的发现自己在窃喜。事实证明他确实是个男人,有着一切普通的男人的劣根性:凡是看上眼的就贪婪的就想拥用。更糟糕的是他还有着可以同时拥有两人的可能。
孙志新呆呆的看着纳鲁,又转头去看泰格,再去看纳鲁,又去泰格,心里——茫然了。
孙志新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爱上纳鲁,因为人人都说,爱上一个人后心里就装不下别的人。可他不是,他贪心的把泰格也装进去了,虽然还没爱上,可顶多也只差临门一脚而已。但如果不爱纳鲁的话,为什么会想念他,一看到他就满心欢喜,连心跳都会加快?特别是那种同性间的亲密行为发生时,他甚至都肯让纳鲁吻了,也吻了回去,这可比一起XXOO还糟糕百倍。肯互相亲吻,那像是当真爱上了的,不像单纯的XXOO,也许仅仅只是身体需要。互吻,则是情感的交流的肢体表现。
那么,又是怎么喜欢上泰格的?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这人不好惹,防备的时候?时时防备他其实就等于时时都在注意他,矛盾的心理造就了这种吸引力?还是那夜听他差点把自己闷死的可怕表白的时候?笨拙而错漏百出的表白把人囧得很彻底,可那样的泰格无疑很可爱。又或者是他给自己珠子的时候,让自己发现了那个其实很温柔,又很霸气的泰格?还是他为了保护自己把手臂伸到火里的时候?尼玛!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己有英雄情结?
天知道是怎么搞的,爱情这破玩意儿真NND没道理……一但要静下心来仔细想自己心里到底放着谁,两张脸总是会同时跳出来,先是纳鲁,接着必定是泰格,如影随形,又像附骨之蛆,哪个都摆脱不了。
"孙志新!"
孙志新抬头,见纳鲁微笑着看着自己,道:"这是属于你的。请原谅我,我先把好的分给了别人,只剩下这个了。虽然你是最大的功臣,但你是我的吉玛,只能跟我一起受委屈分点没有用处的小玩意儿。这个你留着,我都没想到它们烧成以后会这么有趣。"
委屈?没感觉出来,和纳鲁呆在一起,总是能感觉到幸福倒是真的。
纳鲁冲孙志新摊开手,孙志新便猛然怔住。
在纳鲁摊开的大巴掌里,他看到了那三只烧得洁白晶莹的小鱼。
那一夜,纳鲁捏了两只,泰格捏了一只,又由孙志新在上面以游戏的心态刻下了三人的名字,像是预见着三人之间早已经纠缠不清的局面。
三只小鱼,并排放在一起时相印成趣,有种奇特的合谐感。位置的摆放也是无意的就摆成了奇特的自己在中间,纳鲁和泰格各在一边并列着的排列。
这个……
孙志新下意识的想要拒绝,奥瑞手伸手一划拉,三只小鱼就一起落进了孙志新的手心里。
"收着吧。别学我,明明是个最得意的智者,最后却什么都没分到。其实我只是看似风光罢了。"那话的意思像是意有所指,然后又道:"如果我当年不那么蠢,我也可以有三条小鱼。现在么,只剩下了我自己。所以别犯我这种错,要懂得珍惜。"奥瑞克叹了口气,背负着手慢慢走开,背影显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干巴且佝偻。明明现在天气才微凉,他却像是很冷一般的瑟缩着脖颈,连在轻风里舞动的白发都显得孤单而寂寞。
神棍的话孙志新听得似懂非懂,大约整个宇宙的神棍说话都这模样,无论哪个时空的神棍,说话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人听不懂。孙志新只是怔然瞪着手心里的三只小鱼,木然。
那三只晶莹洁白的小鱼怕是整个第一次烧瓷里品质最好的出品,出奇的洁白细腻,浓牛奶似的,全身没有一丝裂纹。拜两人不分上下的好手艺所赐,它们精致得连鱼鳞都细微可辨,更有着一种给人以它们是半透明的感觉,瞧上去极为漂亮。还有那上面的名字,是标准的行楷,纳鲁、孙志新、泰格,字迹像孙志新的性格一样洒脱,也很美观。
可它们美则美亦,就是让孙志新感觉到无比的烫手,连握住都不敢,只想撒手扔掉。
大约是他面上的表情太过呆楞,引得纳鲁唤他:"小新?"
孙志新扭头去看纳鲁,心里茫然。
"小新?"
这回唤他的人是泰格。
扭头又去看他,孙志新心里则更茫然了。
作者有话要说:
姐家里养了一种血统不纯的蝴蝶犬,极受宠爱。它在家里的地位大于我姐夫,小于我外甥,嗯……很有可能我姐爱它胜过爱自己。
我一直很喜欢它,它在我心里的地位对于我姐家的人来说仅小于我姐,大于其它一切人。
但今天,我想煮了它!
一去我姐家,才坐了一小会儿,它就抱住我的小腿使劲蹭。刚开始我还没搞明白呢,后来才发现它在干那苟且之事。
尼玛!
我的腿长得像母狗吗?要发情就不能换个地方?
众人狂笑,我狂囧。
于是它在我心目的地位一落千丈,连姐夫都不如了。
98、老学徒
孙志新不是个好演员,演不来复杂多变的角色,何况他又是一根肠子直通P眼儿直爽人物,与纳鲁和泰格的纠结明明白白的就写在脸上。所以第二天按照纳鲁的吩咐教导奥瑞克这个老学徒的时候,他一脸的便秘表情上了脸就下不来。
同时他也不是一个好老师,他倒是真想教奥瑞克学习各种相关的草药知识,可又不知道从哪里讲起好。另外他自己对治病救人也是个半罐水,比起奥瑞克来说也就是多了些现代人耳熟能详的常识而已,并不见得就能高明多少。
像病理以及普外这些东西孙志新自己都不懂,只能是照本宣科的PDA上怎么写他就怎么跟奥瑞克说。一个自己都不太懂,另一个更不懂,讲来讲去也是白讲,孙志新想来想去干脆就以泰格的烧伤为例,教奥瑞克一些自己知晓的对症病患处理办法。不过仅是这样,对于什么都不懂的史前人类来说,孙志新展露出来的也着实高明得离谱,那道理就是在矮子中充高人……
孙志新现在找的东西叫小蓟,又叫小蓟草,剌儿菜。这玩意儿凉血止血,祛瘀消肿,治外伤出血,痈肿疮毒有奇效。还能治吐血,尿血,便血,崩漏下血什么的,是良好的收敛剂。最大的妙处是它实在生长得太普遍了,荒地、草地、山坡林中、路旁、灌丛中、田间、林缘及溪旁,哪里都有,贱得跟野草似的。
所以踏出营地过了河刚走进小树林才十几步远就看到了不少的小蓟草。眼下它们中的一些还来不及花落,仍然开着有着像野菊似的有着繁杂头状的淡紫色花序,还是和现代乡野田间看到的一样,无论是植株的大小还是形像都很不起眼。不起眼的原因是由于它们实在大多了,跟物以稀为贵,多则贱一个道理。
孙志新对奥瑞克说小蓟草有大用,他压根儿一点都不信。好在老头儿这点好,再不信也安静的跟在孙志新后头,孙志新采什么,他就采什么,倒是不抱怨。
当然,不得不说奥瑞克老同志很找抽,对医药的观点有些像现代某些观念狭隘的人,总认为有药用价值的东西应该是像虎骨、鹿鞭、麝香、虫草、人参、天麻一样的高档货,就轻视路边的那些野草。浑然忘了药个这东西永远没有最贵的,只有最对的这个道理。
看到老头儿虽然没有多话,但一直用将信将疑的眼光瞅自己,孙志新有些火大。
假如再揍老头儿一顿就能纠正他的错误观点,孙志新一定不会客气的再暴打他一通,他就是手痒得很。特别是对于他在自己、纳鲁、泰格三人中间翻云覆雨的不安份乱搅一通的行为,孙志新就更想揍人。
但他不能,正确的观点不是打出来的,而是要他真正的懂了,才会牢记在心底,成为良医。
孙志新沉吟了一下,对心不在蔫的蹲在地上拨小蓟的奥瑞克道:"说个东西给你听。"
"什么?"老头儿戒备的道。这坏小伙子有多暴力,心眼有多恶劣,他见识到了,时刻都防备着,免得老脸老身子还有老胳膊老腿再遭殃。
孙志新缓缓道:"你知道我不是这里的人吧?"
奥瑞克脸色一凝:"知道。"
又小心翼翼的试探道:"你到底从哪里来?当真是从天上来?"
孙志新笑笑:"给你说不明白的。不过我在我那里,要想成为一名医生,嗯,就是治命救人的巫医,并不容易。他们有一个准则,就像部族的生存法则一样,指导着每一位立志成为治病救人的巫医的行为。我说给你听听。"
奥瑞克见孙志新脸色庄重,下意识凝神静听。
孙志新缓缓道:"我愿尽我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者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柬一切堕落和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与他人,并不作该项之指导,虽有人请求亦必不与之。我要竭尽全力,采取我认为有利于病人的医疗措施,不能给病人带来痛苦与危害。我不把毒药给任何人,也决不授意别人使用它。我要清清白白地行医和生活。无论进入谁家,只是为了治病,不为所欲为,不接受贿赂,不……"
庄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从孙志新嘴里说出来,他节选了重要的部份,以奥瑞克能听得懂的方式告诉他。
此时的孙志新早已经没有了玩笑之心,更忘了三角关系的纠结,正色庄容述说着每一位医者都一生坚守不弃的誓言,脸上像是带上了一层淡淡的辉光。每一次他读到这段庄严伟大的誓言时都能感动自己,他想它也能感动奥瑞克,假如他真有一颗高尚的医者之心的话。
事实证明,老头儿或许心眼巨大,还无良得烦人,还对于病人,对于族人,他看得比自己还重要。奥瑞克听得大是动容,连脸上阴险狡诈的神色也收起了,越听越是认真。
听完了,奥瑞克开始默不作声的沉思。
孙志新则道:"知道我那天为什么生气么?是,我不该打人,但你绝对有被打的理由!"
"天底下最可怕的是哪种人?就是没有职业操守的医生!嗯,意思就是自己不懂,又要胡乱给人治疗的巫医。良药可以是良药,也可以是杀人的毒药!区别仅在于怎么使用的问题。就
像泰格,如果不是我发现得早,你那样乱搞他的伤,一但恶化下去,谁也救不了他!换了其它的人呢?生病的孩子、妇女,受伤的勇士,重病的老人,哪是可以胡乱治疗的?我以为,智者就应该比别人想得更多,做事要更加谨慎。奥瑞者智者,你成为智者太久了,已经习惯了这种特权,你在堕落!"
奥瑞克眼瞳乍然像受惊一样的缩起,有些惊惶的看向孙志新。
孙志新叹了口气,又道:"这么想吧,你是族里的智者,人人都敬爱尊重你,你肯定更是热爱自己的部族和族人。假如哪一天,你因为不当的治疗害死了你亲近的族人,你晚上睡得着?我肯定是睡不着的。"
奥瑞克颤了颤,老脸开始发白,下意识的想像那种可怕的后果。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错误导致珍爱的族人消逝生命,那感觉……可怕到了极点!是连自己都无饶恕自己的重大过错!
"胡……胡说!"
孙志新不想去打击他,但为了给他留下个深刻的印象,仍是无情的道:"你回想一下,以往你处理伤者的时候,是不是有很多人事后开始发烧,伤口不见愈合而继续恶化下去?强壮的人可能会运气好好转,而身体不够强壮的人是不是最终没有好起来?"
奥瑞克脸色苍白的看着孙志新,如同看到了鬼。
孙志新继续道:"在我呆的地方,这种发烧是称为一种伤口感染的现象引起的,处理不当的话,它会要人的命。如果你不信,你可以回营地去看看泰格。你看他的伤口,没有愈合,已经开始红肿流水,身体随之发热,这就是处理不当感染的后果。事实是摆在那里的,智者,你确实危害到了别人,尽管你是好心。"
奥瑞克不再申辩,脸色虽然还是固执着,对孙志新的话却信了十分。想像到那后果,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疾声道:"这个叫做小蓟的东西当真有用?能治烧烫伤?"
"有,它连其它的伤口都能治疗,效果没用来治烧烫伤好而已。不过要配合其它的东西,也需要一些手法。"
"那还不快采了回去救人!"
老头儿蹲下来,快速迅速的采集小蓟。
孙志新微微一笑,他的目的达到了。他知道这老头儿固执得不肯认错,老年人差不多都这样,但他知道乱搞的危害性就行,其它的都是虚的,孙志新不在乎表面的态度。奥瑞克这种态度就表明了他的想法,老实说,这个阴险狡诈又死不认错的老头儿确实有一副热心肠,很珍爱生命,珍爱自己的族人,极适合当个良医。
孙志新便不再废话,两人一起蹲那里采小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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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营地,将采回来的小蓟草洗净后分成两半,一半直接拿来药用,一半晒干后进行炮制,制成真正的创伤用药。
洗药的时候孙志新洗得很仔细,这是个学问,得用科学的办法才能把上面沾着不洁杂物洗下来。以前孙志新也不知道这些,认真读了PDA上的文章以后现学的。奥瑞克收了自大的心态,认真的看着孙志新的一切细微动作,然后再试着去按孙志新那里看到的进行实践。那个庄严的希波克拉底宣言对他起的作用无疑是当头棒喝,老头儿在学习草药知识上重新回归了谦虚的学徒态度。
将洗净的新鲜小蓟草晾干脱去附着的水份,再将它捣碎,其汁做为涂抹用液。碎叶碎茎形成的糊状物调入亚麻油,作为用来敷创面的药物。
亚麻油同样具有药用,是良好添加剂。对于目前的状况,孙志新看中的是它油态稳定性,可以防止伤口粘连,形成二度损伤。绝大多数烧伤药都呈油质状,为的就是这个目的,现在没有科学手段做出来的烧烫油,亚麻油就是个不错的替代方案。
做这个药的时候新出产的陶瓷好处就显现出来了,老头儿无耻的也不知道去哪里用神棍的花言巧语骗来了别人的瓷器,共计有三个碗,两个盘子。用它来做器皿用,它的不易粘附性非常适合眼下用来调配药物的用途。
接着孙志新又采了田七磨成粉,同样也调入亚麻油,制成药剂备用。
奥瑞克一直在静静的看孙志新动作制药,边看边学。长时间的静默后突然冒出一句:"和泰格的事,还是先不要和纳鲁说的好。"
孙志新手上一顿,烦躁的道:"你能不能不介入这些事?越搅越乱!"
奥瑞克也顿了顿,语重心长的道:"年轻人,时间可以淡化一切矛盾,爱情它却淡化不了。等矛盾淡化了,剩下的只是爱情,所以该怎么样就会是怎么样,只用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就行。心灵,才是一切的指引。你不必去烦恼,更不必去激化矛盾,你找纳鲁说明一切,在现在来说不见得就好。"
"他是我鲁玛!我必须做到对他诚实!"
"善良的谎言有时候是必须的。而适当的沉默更是明智的做法。"
"但那不是我,不是我孙志新做人的方法!我选择对自己的爱人诚实,对纳鲁是,以后假如泰格……我对他也是!如果纳鲁有任何责难,那么,只能说是我自己找的!因为我太贪婪,有了一个还不够,两个都想要。事实就是我活该!"
"年轻人啊……"奥瑞克叹息摇头,看孙志新一脸坚持的又怒气冲冲的端着药去给泰格敷药。
孙志新的做人风格他很赞赏很佩服,但一点都不赞同。他太年轻,太冲动,太不理智缺乏思考,又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的对的。看着那风风火火的背影离开,奥瑞克这个年老睿智的长者几乎可以肯定自己预见到了一场风暴的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希波克拉底宣言是很庄严,且能打动人心的宣言。能把这个东西做为自己行医准测的医生,无疑是极端高尚的,可惜现在已经不多了。太多的无良医生已经把人们对他们的尊敬消磨得不剩多少。
限于篇幅限制,这个东西不敢多写,而且关于它写得太多的话,就成了题外话,有骗字数的嫌疑。所以读到希波克拉底宣言时那种激动而敬佩的心情我无法能在这文里描述得出来,感觉是个很大的遗憾。对这个感兴趣的朋友不妨去度娘一下,那个东西真的很值得读一读。
99、混战
第二天一整天的时间孙志新都在盘算怎么跟纳鲁说起这件事才不会伤害到他,结果孙志新悲催的发现,只要是实话就会伤害人,整件事的真实事实无法缓冲,无法圆转,只要出口就会伤害到人。以与遮遮掩掩,还不如不添加任何多余的修辞,就是实话实说。
但就算明白这一点,孙志新依然发现要做到很难。他一个人呆在河边对着河水演练了无数次将和纳鲁进行的这场对话,可真正面对着纳鲁要说起来的时候,孙志新仍然感觉千难万难。因为他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伤害。
现在,孙志新就看着纳鲁披着夕阳向着自己走来,那高大挺拨的身体还显得那么阳刚性感,粗犷的脸上嘴角往上提起,脸上带着的是类似于佳人有约的惊喜。
惊喜?很快就会变成惊吓吧?
孙志新看着双肩托着夕阳的男人,心里控制不住的悸动着,很肯定是自己是爱他的。所以,他更是必须诚实的毫不保留的对纳鲁说出一切,然后承担他所有的怒火与责难。
是男人的,就应该对自己做的事负责,无论它是好事,或是坏事。
孙志新深吸了一口气,强行对着迎面走来的纳鲁露出一个僵硬的微笑。
"小新!"纳鲁的声音显得很惊喜,走近来时长胳膊一伸就将孙志新揽在怀里,去亲吻他的嘴。
孙志新木然的被他亲着,那种本应该是甜密的感觉现在变成了一种鞭笞,重重的抽在他的心上。
孙志新微微推开纳鲁,踌躇着,犹豫着,最后咬咬牙,用清晰的声音低声道:"纳鲁,我爱上了你,也喜欢上了泰格。"
纳鲁一僵,反应像是显得很迟缓,呆了半晌后才用一种像是听到什么最荒谬的事一样问:"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孙志新缩了缩头,鼓起勇气梗直了脖子,大声道:"我连泰格也喜欢上了!"
纳鲁霍然睁大眼,怒意迅速在往眼里凝聚。
就像泰格所说的,纳鲁确实也想到了三人共处的结局。无论环境还是事实,所有现实情况都推动了这个结局的出现。但这里面不包括他想到过孙志新也会喜欢上泰格的结果。又或者说他想过这个结果,因为毕竟泰格太优秀,会引诱到孙志新很容易。而孙志新更加的优秀,纳鲁一向觉得自己在他面前没有什么底气,直到孙志新肯认同他时纳鲁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这种对自己的青睐有加很不真实。
他也试过妥协,为了部族的生存,为了孙志新。泰格的能想得到的,他都想到了,他甚至抢先一步比泰格还早妥协,泰格能自由的在孙志新面前晃来晃去就是明证。
只是无论心里再给自己打多少预防针,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纳鲁还是忍不住出离的愤怒。
他小看了自己的占有欲,他以为自己可以做到成为一个冷静的万事都从大局考虑的老练族长。可事实证明,他还是一个普通男人,会吃醋,会愤怒,会因为爱人被瓜分走一半而气怒得颠狂。
"孙志新!"纳鲁放声咆哮。
孙志新便惊见纳鲁的眼瞳猛然转成一绿一红的怪异颜色,鼻孔急促的贲张着。刹那之间,这人宛如摇身一变成了一头狂暴的狼,满眼都是凶残的神色。
下一刻,纳鲁抬起拳,迎面向孙志新一拳砸过来。
孙志新下意识举臂格档,那拳头就正中轰中孙志新手臂,巨大的力量冲击到孙志新身上,让他无法控制的一直退倒,又因为控制不住身体而翻滚着踉跄跌进河里。
湖水冲刷在孙志新身上,立即就跟他浇了个透心凉。心里又惊又怕,知道这人真的怒了,而他的愤怒,自己承担不起。
孙志新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件事情,再怎么解释都苍白无力得很。心里又做好了承受一切责难的准备,孙志新只能浑身**的从河里爬出来,走到纳鲁面前低声道:"对不起,是我自己犯贱。"
这一句话,激得纳鲁更是愤怒。他竟然什么都不解释,连假意的欺骗都不愿意,他该称赞他诚实,还是痛骂他的分心?
比起泰格,纳鲁的嘴实在笨拙木讷得太多,特别是这种激怒的情况下,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倒涌,却连骂人的话都骂不出来。纳鲁只能放声嘶叫:"孙志新!孙志新!孙志新!"
一声比一声高昂,一声比一声愤怒!
孙志新面色发白的看着他,是怕,是惧,更是心疼。他真的伤到纳鲁了,得多重的伤才会这样狂怒的嘶叫,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来?
心里疼得难受,更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孙志新只能低声哀求:"纳鲁,纳鲁,别喊了,我……心疼。"
"你心疼?有我心痛?"纳鲁叫道,飞起一拳向着孙志新砸去。
孙志新本能的举起手格档,举至中途又颓然的半垂而下。
是啊,他有什么理由去格档?纳鲁受伤了,如同受伤的野兽,本能的反应是反击。无论他怎么反击,就算他杀了自己,自己也是活该!
那拳来得极快,夹着风声疾响,愤怒的出击是没有任何顾忌的。
但显然面对着孙志新,纳鲁还是无法下杀手,特别是对着做错了事,一脸惊惶不安表情的孙志新。那是他的爱人,纳鲁忘不了这个,尽管孙志新行为跟在他身上重重的割了一刀没有多大的差别。
半途时力量收回了大半,只击中孙志新拳沿。
尽管已经收了手,激怒中的力量还是太大,它击得孙志新的手掌重重的倒砍回去,切中了自己了喉结突出处。
那处立即暴发出一阵如同碎裂了一般的巨痛,让孙志新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光,尖锐的疼痛让他下意识捂住自己的喉头。
这样的孙志新纳鲁无法再下手打他,满腔的愤怒找不到个发泄点,于是他霍然转身,狂风一样向着营地冲去。
孙志新大惊,除了去揍泰格,他还能怎么发泄?
偏偏现在的泰格打不得,那人正发着烧,伤势正在僵持阶段,他甚至不如自己能承受得住纳鲁的怒火。
顾不得喉间的疼痛,孙志新狼狈的跟在纳鲁的后头疾追,沙哑着嗓子叫道:"纳鲁,你冷静些,不关泰格的事。"
他说得最糟糕的就是这句,如同火上浇油般更是激起了纳鲁的怒火,脚下奔得更疾,一路挟带着暴烈的气息,向着孙志新的帐蓬狂奔而去。
等孙志新冲到的时候,两人已经在开打,纳鲁的铁拳一记一记狂轰向泰格。泰格也不如孙志新想像的那么没用,他一边闪躲着,一边瞅准了时机反击。他出拳的眼光很独到,可拳头却没有什么力气,说是单方面的挨打是正确的。
狂怒之下,纳鲁铁拳的力量何其惊人,短短的时间泰格身上已经青一片紫一片的,嘴角挂上血丝,眼眶也被砸裂了。
孙志新骇得魂不附身,再这样打下去,以泰格现在体弱的身体,铁定会被砸没命。
情急之下也顾不得多想,下意识伸手去拦纳鲁的拳头,沙哑着嗓子着急的大叫:"纳鲁,别打了,会打死人!"
"我就是要打死他!"纳鲁叫道:"我的人也是他碰得的?"
泰格在地上喘着气,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眶上的血,毫不示弱的反唇相讥:"你的人?就不是我的人?他也是我的人!我这句话摆到哪里都占理!"
纳鲁大怒,一拳捣向泰格的肚子。泰格避无可避,被轰得如同虾米一样蜷起来,嘴上却是不肯服输:"纳鲁,有种你今天别让我活着出去,不然我永远要和分一半的人走!他也是我的!"
纳鲁双眼大睁,那一红一绿的眼瞳又跳了出来,眼光像是带着血红的光,一拳对准了泰格的胸当胸砸到。
要是砸中了,还了得?孙志新吃过这样全力的一拳,强果是档档之下都被直接击飞摔进河里,泰格现在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砸中必死!
大惊之下猛地扑上去,试图用自己的身体给地上的病人给点缓冲的余地。目标变成孙志新的背,纳鲁拳头一顿,中途收敛了些力量,最后还是正正轰中孙志新的背。
背心正中这拳,纵是身体强健的孙志新也承受不住,嗤的一口血沫喷溅在泰格脸上。
泰格脸色陡然就变了,本能的伸臂保护孙志新,嘴里尖刻的道:"好样的!打自己的吉玛也这么用劲!纳鲁你爱得真够狠!有本事你冲我来。"
"你闭嘴!"孙志新怒吼:"都给我住手!"
纳鲁仿佛没有听见,伸手掀开孙志新,继续打。泰格也被正式激怒,力量喷涌出来,翻身和纳鲁扭打到一处。他可不是什么弱者,是跟纳鲁同样强大的战士,被激怒之下就算受伤生病着力量也能发挥个七八分,两人便斗得更是恶劣。
情形越发的混乱,两人在地上滚来滚去,激斗得尘烟四起。
作者有话要说:
嗯嗯!一般来说,俺们男人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初中那会儿,俺就跟只好斗的小公鸡一样,成天跟人打架。为此长期被班主任开小灶单独授课,是学校出了名的暴力份子……
是不是男人的大脑廻路真的不一啊?
最后是重申:
看完这两章以后千万不要太激动,俺绝对是亲爹,绝不虐主,绝不写不HE的情节~小新是乖儿子,俺疼他得很。
100、打出一个哑巴来
巨大的打斗声引来了两边的族人,越来越多的人站在外面一脸惊恐的看着两个族长在地上毫无形像的撕打成一团。而孙志新摔倒后重新扑出来,拼命试图拉开两只都被激怒了的野兽。
如果只是纳鲁一个人发疯还好办一些,连泰格也跟着发狂,他就真的是有心而无力。孙志新现在就像一只顽固的乒乓球,总是被两人混战的拳脚击飞,又再一次扑上来试图拉开两人。
随后,来了更多的人,海风部族的成员和猎人部族的成员面面相觑,竟不知道该帮哪一个好。
奥瑞克也赶到了,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在发生什么。他早预见到了这场风暴的来临,只不过没预料到它会来得这么狂烈。
"两边的人都退下,这是他们三个人的人,谁也不许插手!"奥瑞克喊着,控制着局面,不让它波及得更广,成为两个族群的互斗。这便是纳鲁和泰格斗起来的结果,只会让事情越来越来处理。
孙志新也极度担心这样的事发生,惊慌失措的大叫:"纳鲁,住手,住手!"
生病的身体不经久斗,泰格现在又落了下风,在被单方面的狂揍。孙志新扑上去拉住了纳鲁的手,泰格则趁机趁他一手被抓牢而对准纳鲁的脸上来了一下。
纳鲁咆哮了一声,一手暴烈的伸出来叉住孙志新脖子,厉声叫道:"你帮他?"
孙志新的脖子被叉住完全喘不过气来,他甚至都能听到喉头的软骨发出类似于碎裂一样的声响。眼前面对的是纳鲁妖异的红绿双瞳,那里面理智已经剩得不多,散发出来的是血样的盛怒。
我不是想帮他,我只是不想你们两个互斗,因为你们都是能牵动我痛楚的人。
话在嘴边翻涌,就是说不出来,一口闷气被纳鲁叉住憋在喉间,感觉到的是难受致极的窒息,眼前开始迅速的泛黑,又涌起一层不祥的血色——那是窒息毙命的前兆。
孙志新精通自由搏击,他有很多种手段可以反击摆脱目前的局面。膝撞、插眼、切喉、像对待泰格那样攻击纳鲁毫无防备的胸骨剑突,都能达到目的。可要这样做,必然就会伤到纳鲁,那些位置都是脆弱的要害,符合现代技击一发而中,一中必杀的出击要点。而纳鲁又伤不得,要伤他,还不如伤自己。
孙志新只能无奈的叹息,随身体本能反应已经击出去的拳头伸直变成掌,顺势轻轻抚过纳鲁的胸膛。
泰格查觉到了孙志新不妙,双腿伸过来用力踢向纳鲁的腿弯。纳鲁手里一晃,孙志新掉落下来。
便在这一刻,泰格挥拳击向纳鲁,纳鲁则两手齐动,一手出击,一手挥打泰格的拳头。泰格的拳头便被击飞,掌沿擦过孙志新的喉头。
一而再,再而三,连续被击中喉头要害,孙志新只觉喉结那里又传来一声疑似破碎的声响。巨痛过头喉头一甜,又喷了一口血花出来,整个人倒翻着往后倒下。
这一次,他没能再爬得起来去阻止两人的恶斗,倒地就不动了。
泰格与纳鲁凶狠的互搏着,无意间往孙志新地里看了一眼,顿时惊得脸色都变了,失声嘶叫道:"纳鲁,停手,我们伤到小新了!"
纳鲁猛然一顿,霍的一声转头向孙志新看过来。
那边,孙志新睡在地上,双手抱着自己的喉头蜷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没有反应。
纳鲁脸色大变的停下就要击出去的拳头,连滚带爬的扑过去,失声惊叫:"小新!"
孙志新随着他的动作晃了晃,眼睛还是没有睁开。
两人终于骇得慌了手脚,泰格爬过去查看孙志新,纳鲁则惊慌的大叫:"奥瑞克!"
奥瑞克听着帐蓬里突然没了动静,显然是发生了大事,心里顿时升起不祥的感觉,惊慌失摸的奔了进来。
一进来,就看到两大族长一跪一趴的守在孙志新身边,被守着的已经晕了过去,两只眼睛紧闭着,嘴边全是血。
奥瑞克惊得白发倒竖,失声惊问:"谁打的?"
"我。"
"我。"
奥瑞克大怒:"真有本事!知道他不能打,还打?没见过像你们这样的幼稚的族长!"
纳鲁惊恐的抱着孙志新,疾声道:"他怎么样?"
奥瑞克压抑着怒气低头仔细查看,半晌后舒了一口气:"还好,没打坏,晕过去了。"
泰格不由分说把孙志新抢过来,轻轻摇他:"嘿,醒醒,小新。"
孙志新颤了几下睫毛,缓缓的张开眼,看了看头顶的泰格,又看看一脸紧张的纳鲁,再看了看多出来的奥瑞克,下意识松了口气。这两人终于打够了不打了,而且还全都活着,没少掉哪一个,真是万幸!
"别打了。"孙志新开口道。
他说话的时候只有口形没有声音,而且喉结传来的是要命的疼痛。
孙志新怔了怔,试着去唤纳鲁:"纳鲁。"
没有声音。
再去唤泰格:"泰格!"
还是没有声音,只有无法忍受的剧痛,像是有一柄烧红的铁条插进了喉咙管。
见他三翻五次的张嘴,嘴里却发不出声音,纳鲁和泰格的脸色渐渐变了,转成死灰一样的惊恐神色。
奥瑞克的脸色变得更难看,这场风暴带来的伤害远比他想像的更大,孙志新好像重伤不能说话了。
手指有些不受控制的微颤,奥瑞克问孙志新:"试试发个声音,啊——"
孙志新努力的张大嘴配合奥瑞克发声,可除了更强烈的巨痛,仍是无声。
奥瑞克心里一缩:"你不能说话了?"
孙志新又试着啊了几次,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苦笑着冲奥瑞克点点头。
纳鲁骇得一脸的惊惧,小心的将孙志新从泰格怀里移过来,道:"别吓我,叫我的名字。快叫,叫纳鲁。"
孙志新张嘴闭嘴冲着纳鲁试了半天,最后只得苦笑摇头。
他叫不了,好像真的哑巴了。
纳鲁惊慌失措的去看泰格,发现对方跟自己一样一脸的惊慌失措,还有同样的恐惧爬满了脸。两人不理智的恶斗终于引发了最可怕的后果,他们伤到了孙志新,把他打哑了,从此后不再能听到他清越嘹亮的声音!
"孙志新!"纳鲁又惊又怕又慌,小心翼翼的摇他,嘴里竟不知道该说什么,那双犬科动物一样的大眼除了惊恐和后悔,装不下别的。
泰格跪着爬过来,拉起孙志新一只手捧到手里,轻声道:"别怕,别怕,过几天就会好!"
他嘴里的话实在起不到什么安慰作用,连孙志新都能听出他的惊慌害怕和后悔交织的情绪。
孙志新忍不住叹气,现在才知道害怕后悔,早先干什么去了?一打起来,拉都拉不住,结果祸及自己这尾小鱼。
叹气的结果就是引发更剧烈的疼痛,他简直怀疑自己喉间的一共十一块软骨是不是全都被这两人给敲碎了。
成哑巴了啊……
孙志新挣扎了片刻就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关注的焦点不在这里,只要那两个疯狂的家伙能停下来不打,留住对方的命,他就无比的庆幸。毕竟他才是整件事的始作俑者,得到这样的报应就是活该!谁叫他试图脚踏两只船来着?三心二意的结果总是没有好下场,没被纳鲁用铁拳砸死,已经是幸运无比了。
只是,这两只能不能不要摇他?一摇他,他喉咙就疼得不行,简直像在承受酷刑一样。剩下的半条命他想舒服点,行不行?
看出孙志新疼痛和不舒,还有那种拼命劝阻后的疲惫,奥瑞克厉声道:"都给我出去,叫布库和奥格来守着他。全出去,泰格也是!"
两人互看了一眼,都不肯离开。孙志新无声的张嘴想说话,怔了片刻发现自己无法说话才颓然挥挥手请两人出去。老实说,他现在真的疼得哪一个都不想看到,这两人折腾起来那杀伤力真是惊人。
被孙志新驱赶,两人再不愿意,再放心不下,再是满腔的害怕后悔也只得出来。特别是奥瑞克还在冷冷的道:"想让他更难受,你们就在这里呆着吧!"
两人只得满心不安的离开。
半晌后布库跑进来,身后跟着奥格。两兄弟早知道两大族长在孙志新帐蓬里恶斗,可谁也无法去劝解,只能远远的守着,此时才得到机会跑过来。
布库一进来,看到嘴角带血的孙志新,骇得小脸顿时全色变色,惊声叫道:"吉玛!你怎么样?哪里受伤了?"
孙志新苦笑,冲布库摆摆手,指指自己的嘴,又摆摆手。
布库先是不懂,见孙志新张嘴发不出声音,终于懂了,颤声问:"吉玛,你不能说话了?"
孙志新又苦笑,好像苦笑成了自己现在最多的表情。
布库吓得放声大哭:"吉玛,你不要吓我啊!叫我,快叫我!叫我布库啊,你说过要唱新歌给我听的,你说话不算数!"
奥格本来还一脸的不满和不耐烦,此时终于脸色大变,蹲到孙志新跟前,也是控制不住的声音直打颤:"吉玛?是……是真的?"
孙志新无奈的点头,奥格脸上的血色便渐渐褪去,直到转成一片死白。下意识拉住孙志新一只手,奥格发现自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沉默着把孙志新手拽得死紧。
帐蓬外,纳鲁和泰格听着布库撕心裂肺的哭声,也如奥格那般面无人色。
奥瑞克一脸的狂怒,如果可以,他也想把这两人打成哑巴!
干巴老头儿背着手,一脸的冷意,淡淡的道:"后悔了?"
纳鲁木然,泰格也木然。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们希望哑巴的是自己,而不是孙志新。可那只是如果,事实是孙志新哑了,两人一起弄出来的。
"我很想说,我早就说过会这样。我就是想说,我早就说过会这样!你们现在满意了?我他妈早说过,如果你们两人斗起来,结局就会是这样!可你们当我在放屁!纳鲁,我是这样教导你的?你真让我失望!"
又转向泰格:"还有你!我以为你比纳鲁精明圆滑,会顾全大局,但显然不是。来之前你族里的智者怎么说的?你也当她在放屁!"
"很好,很好,太好了!不怕告诉你们,别指望我,这种伤我治不了!你们的互斗就是这个下场,你们的吉玛哑巴了,用一生去后悔吧!"冷笑两声,气怒难平的道:"真有本事!你们应该再用力点,直接打死他。这样最好,没了就谁也不用争,大家都落个清净!"
说罢,一脸狂怒的扭头就走,懒得再看这两人一眼。
纳鲁仍是一脸的木然,听着布库的哭声,只觉得一颗心沉到了最黑暗的深渊,痛得无法呼吸。泰格也是一脸木然,纳鲁感觉到的,也是现在在折磨他的。
一场还算小型的互斗代价竟然也是如此惨烈,一切的恶果都报应到了他们为之拼命争斗的吉玛头上。
孙志新,成了哑巴!
作者有话要说:有一好友,巨肥,咪咪大得跟女人似的。
为了减肥,此君特意去买了跑步机。但只跑了三天就不跑了,曰:"咪咪太大,跑的时候甩来甩去的,疼。"
俺于是斜眼,"你不会去买个胸罩来戴上?"
结果他还真去了,但据说没有男用型,男用型有可能正在发明当中,只得不了了之。
然后买了健腹机,也是练了三天便作罢,曰:"肥油太厚,弯不下去腰。"
对于这个,俺厚道的不发表评论。
过得一阵,又在网上看到个减肥食谱,说一日三餐只吃苹果、牛奶、鸡蛋,就能减肥。
于是俺看了看他一顿的食谱,上书:苹果六只,牛奶四杯,鸡蛋十只。
俺巨惊!
尼玛!
这都是人吃的?大象吧……
然后此君为了坚定自己的意志,连QQ签名都改了。俺一看,只见写着:为了减肥,我改掉了很多坏习惯,就剩下三个没改:好吃肥肉、喜吃零食、酷爱睡懒觉。
于是俺泪奔,都是啥人啊?完全惹不起。
PS:突然惊觉,居然都100章了……可是离大纲的架构的一半都不到,俺抽了。早知道坑不挖那么大的……
101、哑巴的囧人囧事
做哑巴其实挺好的,如果要孙志新矫情的写个哑巴日记啥的,没准儿他头一句话写的就是这个。
至于做哑巴的缺点嘛,喉咙痛得死去活来,不能肆无忌惮的骂那两只不知道算不算?
别以为孙志新被打成了哑巴就会消沉,就他那性格,什么自怨自怜,什么消沉颓废啥的,什么从此天空一片灰色的阴暗情绪通通跟他绝缘!他就是一学不会伤春悲秋多愁善感的缺心眼货色。孙志新神经大条得很,他只在乎那两个猛人会不会接着再干上,直到干死一个拉倒。假如把自己打哑的事实能让这两个冲动型的家伙从此安份了,哑巴这件事也没什么不好。
虽然说城门失门,殃及了他这尾小鱼,可城头那把火确实是他点燃的,跟他脱不了关系。至于结果嘛,只瞧那两人当时骇怕后悔的模样,只怕是以后不会再打了。
所以有点损失,也是可以接受的损失。
他其实对纳鲁或是泰格连怨气都没有多少点儿。头一天或许有,无论谁被揍得一身的伤,还落下个不能开口说话的毛病,心里都会不爽吧?但过得第二天心里就没剩下多少了。孙志新就这德性,说得好听叫大肚有量,说得个不好听就是没心没肺,想让他像什么痴男怨女一样的扭住这件事情不放,表现得活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他可办不到。他最擅长干的事情就是把不愉快的抛到脑后,继续愉快的生活下去。
对于这件事,穿到这鸟毛都不长的史前时代他也能混得快活逍遥就是明证。换了别人,早在当初被纳鲁X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就投河去了,孙志新却依然跟个小强似的活得滋润得很,然后还爱上他,又招惹到了泰格……停!一想到这个就心烦!
对于自己小强一样的生命力,有时候孙志新自己都得意得想仰天长笑三声。不过这会儿他也笑不出来,一是没声音,二是要笑的话嗓子很疼的好不好……
更让他自己头大的事他不知道怎么处理与纳鲁,还有泰格的关系,所以被打成了哑巴给了他一个很好的避开两人的借口。
一般人都会怨气的吧,但孙志新显然是个另类的妖怪,他没有。他就是装,装得气愤难平,努力回忆着电视剧的戏码去扮演一个受气小老公,像剌猬一样竖起了自己的剌,把这两只逼得远离自己。他那种直爽的心思搞不定这种复杂的关系,那还不如让三个人一起冷却下来,还自己一个清静。
纳鲁和泰格对打出这样的结果心里又惧又悔,孙志新那拙劣的演技对于他们两人来说就像灯下黑一样,完全看不出来。奥瑞克却是看出来了,但是对大条还缺心眼成这样的毕达阿察拉苏同志他也没辄。
同时不得不说他心里真正的松了口气,如果孙志新会因为这件事对两人心生怨恨,这才是他真正不愿意看到的。现在倒好,当事人哑巴了都屁事没有,他也只好放任不管,让这三人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去。
奥瑞当时真的以为孙志新会从此一蹶不振,再也看不到那个极具光明气息的毕达拉察阿苏。更有甚者,他对纳鲁和泰格的恶劣观感会暴发成为两个部族之间发生战斗的导火索。因为孙志新的位置实在太微妙,他的情绪在牵动着两边领袖的反应,如果他要制造什么事端进行报复,根本就是轻而易举的事。
结果当他忐忑不安的赶走纳鲁和泰格迈进孙志新的帐蓬想尽力劝解他一下时,却看到这位毕达拉察阿苏同志正在用田七粉给自己揉伤。一蹶不振?奥瑞克没看出来,反倒有一种这货赶跑了纳鲁和泰格后一个人呆着挺逍遥自在的感觉。看见自己进来,他甚至还冲自己展颜乐了一下,那满嘴的大白牙简直晃得人眼花。如果不是鼻青脸肿的,那笑容跟以往没什么不同,依然那样阳光灿烂。
呃……当然有不同的,只有笑容,没有声音。笑过了又猛地捂住自己的喉咙,脸都疼得抽了。
奥瑞克便忍不住叹气,仔细去瞧那张疼得皱得一张脸都紧缩到一处的表情,下意识想,如果让自己再年轻三、五十岁,遇到这样一人的话,他也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他。所以纳鲁和泰格的沦陷是必然,只希望这两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打伤了孙志新后会得个教训,有些错一生只能犯一次。再犯会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干巴老头儿从孙志新手里拿过药粉,涂上水在他背上慢慢揉开。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该责备孙志新,还是赞扬他。这个人对待自己的情人是坦承而直接的,做事似乎不经大脑,就像引发的眼前这场巨大的风暴。处于暴风眼的他自己最终吃了恶果。
可换一个角度想,他又做得很正确。仅是这样就已经暴发成这样,要是隐瞒下去积累得更深时再暴发呢?那个威力才是毁天灭地吧?孙志新直爽的性格注定了他办事的果断方法,他痛快的挑开伤口,在它还来不及腐烂以前就摘除毒瘤,把一切都摊到阳光底下。奥瑞克不得不承认这个方法既无脑又很鲁莽,但它又很直接有效,更证明心思直爽而坦爽的人确实是受先祖照顾的。
结果便是以后若是纳鲁和泰格两人不把这人捧在掌心里呵护着,打死他都不相信。如果当年自己也能像这般痛快的坦承相待,也许他也可以有孙志新这种好运。可是他不是,他是智者,习惯了凡事多虑,心机太多就决定他不配拥有孙志新这种福气。
奥瑞克继续叹气,继续给孙志新上药。未了心里又忍不住对这人的羡慕妒忌,手下的力道就有点过头,揉得孙志新痛得脸目扭曲,偏生连叫疼都不行。哑巴是叫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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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鲁和泰格真的吓坏了,第二天两人谁都没有去打猎,让康领着猎人们出发,两个人一起来到孙志新帐蓬前守着。两人都不知道自己在这个时候该做什么,能做些什么,只想看到这人,守着这人,心里好像才能安定些。
孙志新正头大着呢,当然是谁也不见,巴不得以后这两只谁也不要踏进他的帐蓬半步。
两人被拒在孙志新门外,从上午守到下午,守得真的急了。孙志新不准他们踏进去,奥瑞克也不准他们踏进去,自从昨天以后孙志新伤成什么模样两人完全无法得知。
待终于忍不住担心而冲进去时,孙志新正在那里艰难的往下咽恍榔冻。他和阿尔法一样,现在成了伤残人士,只能吃这种软滑好咽的东西。就算这样,孙志新还是吃得像填鸭一样,疼得一头的冷汗,一手捂着脖子,一手使劲的拍打自己的胸膛,好让它被吞得更容易一些。
两人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场景。
纳鲁的眼睛腾的便红了,下意识用力握紧拳头,整个人沉默了半晌,默默的退出去。泰格怔怔的看着孙志新,低声叫了孙志新一声他的名字,见孙志新像是张嘴应了一张,却不能听到声音,眼圈顿时也红起来,转身一声不吭的走了。
孙志新一个人在帐蓬里发了会呆,觉得自己好像又做错了。那两人的沉默,还有他们扭身离开的身影,都宠罩着一层绝望的气息,引得他都跟着在心疼。
尼玛!
能不能不要这么烦人啊?这些感情问题真的是能折腾得死人!套句现代的网络用语,能不能只做不爱?要能那样,才是真的妙不可言吧……
不想了,不想了,烦死人了!
以后的问题以后再说,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现在,无视这两只!
不过,赶得走大的,赶不走小的。过得一会儿布库来了,看见孙志新在那里艰难的吞东西,难过得直是掉眼泪,直是唤:"吉玛,吉玛,吉玛……"
布库只是唤人,语无论次的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搞得孙志新本来不难过的,可听着他带着哭腔的声调这样唤自己,现在也跟着难过了,觉得自己真像那什么悲催的悲情文艺片主角似的,长得就一副活该受虐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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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两大族长不能再耽误正事,随着猎人队伍去打猎去了,孙志新才像出穴游行的小鼠一样从帐蓬里溜出来,神清气爽的到处闲逛。
呃……也不是完全神清气爽,谁受了伤都神清气爽不起来。他没有受虐趋向,自己的伤要自己治,不然还要留着伤痛受虐啊?便给自己做了一个颈圈,就像是颈椎骨出问题的患者常常戴着的那种,用来保护自己的喉头。现在那里可碰不得,就算是吸气呼气太用力,或是轻微的弯一下、转动一个微小的角度都疼得要命。孙志新只能戴着这么个新奇的饰品用保护并固定自己的喉头,被它顶得支楞着脖子像只好斗的公鸡一样到处溜哒。
不得不说他这个新装备真的很新颖,见过□电演里的犬奴么?差不多每人都戴着这样的一个皮项圈,上面再连根链子,被主人牵着到处溜哒。孙志新现在的情形就跟这差不多,嗯,比那还不如,他可是挨了不少的拳脚,主要是纳鲁留下的,一部份是泰格误伤的,全身不少的地方都青青紫紫,在他白晰而细腻的皮肤上显眼得很。特别是背心,还印着纳鲁老大的一个拳头印儿,一副才经受过家暴的模样。
糟糕的是他本人没觉出来,一点不觉得自己的形像很悲催,还无耻的见人就笑,虽然声音发不出来,可那笑容仍然如以前一样阳光俊朗。
但这看在别人眼里,理解的意思就不同了。
整个营地的人看他的眼光都很怪异,除了同情还是同情,都知道这人被打哑巴了,是自己家的鲁玛纳鲁,指不定会成为他第二个鲁玛的泰格一起打的。他这会还冲人笑,心里得多苦才会这样不得不强颜冲人欢笑。纳鲁和泰格真是下得狠手,孙志新这样的仙人一样的人都被打成了这样,真是可怜。若是换了自己有这样一个吉玛或是丈夫,只怕连碰他一根小手指都是啥不得的,更不要说把他打成残废。
孙志新的形像在所有人心里都化成了小可怜,恨不得能抱住他来好好安慰一下。
奥瑞克则老脸抽搐,一看到孙志新他就觉得头大如斗。他见识的人够多的了,就没见过孙志新这号极品人物,那没心没肺的德性……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
夏尔老远一见到孙志新就开始流泪,她一直极为喜爱这个族里的毕达拉察阿苏,如今见到他被打成哑巴,一肚子的愤怒和心疼找不到地方发泄,一见到孙志新她就忍不住想流泪。
"夏尔。"塔里木唤她。
"滚!"夏尔怒声大吼:"滚到你那个爱打人的族长身边去,别让我看到你!烦!"
塔里木被吼得一呆,低声委屈的道:"你的族长好像打得更厉害。"
"闭嘴!你当时怎么不去保护他?"夏尔捡起一块石头,怒道:"你滚不滚?"手一扬,就打算朝塔里木掷过去。
一般女人扔石头,石大的大小大约也就跟拳头差不多。可她是夏尔,她随手捞起一块都有磨盘大小……被砸到是会死人的。
见她这架势,塔里木只好避走。夏尔这才奔过来,一把拉住孙志新的手,未语之前就开始先流泪。
这姐姐咋啦?吃枪药了?孙志新被她搞得一头的雾水,想问来着,张了半天的嘴才想起自己不能说话,只好瞪她。
夏尔见状,心里顿时更疼,一把将孙志新拥进怀里,道:"你受委屈了,你不用说话,你想说的我都懂。以后谁敢再动你。我……我跟他拼命!"
她的咪咪好结实,胸膛给人的感觉比纳鲁的还硬,咪咪的质感跟铁弹丸一样,就是大颗些……孙志新现在只有这个感觉。而且被个光着上半身的女人这人抱着,孙志新被囧得不行,尤其是那两枚铁疙瘩还搁着他的脸,感觉更糟糕。
"来,牵着我走。"夏尔终于在孙志新被囧死以前放开了他,小心翼翼的把孙志新的一支手搭到自己胳膊上,又道:"想去哪里?我带你去,你走路轻些,别震动到喉咙的伤。"未了,忍不住又拍拍孙志新的肩,动作前所未有的温柔:"你的伤一定会好了,别伤心难爱,你伤心难过,我就会跟着……它一定会好的,相信我。先祖在保佑着你!"
这姐姐又哭开了,让孙志新惊叹女人真的是水做的,就算是像女战神似的夏尔也是,身体里最多居然不是肌肉,还是水。
问题是,她哪只眼睛瞧见自己伤心难过了?少了那两只的纠缠,自己现在觉得清静自在之极,没见他现在浑身舒爽通泰得很,笑得见牙不见眼,就跟一朵花似的?现在孙志新感觉出来做哑巴的不方便之处,真是有嘴都说不了。
夏尔姐姐见孙志新皱眉,只道他伤处被震得疼了,顿时一脸的紧张,连哭都忘记了哭,低声道:"很疼么?要不要我抱着你走?我力气很大的。"
一句话听得孙志新想一脚活活踹死她!
谁他妈要你抱了?你敢抱我,老子跟你拼了!
孙志新警戒的瞪着夏尔的手,发誓她要敢动一下它,他就打断它!
结果不知道是不是他眼里的杀气太过浓重,夏尔最终没敢给他来个公主抱什么的,只得牵着他的手,慢慢往前踱步。
好在孙志新也没有神经大条得完全无下限,营地都逛得差不多的时候他终于感觉出来了,敢情大家都在把他当个可怜的受气包一样看待呢!
于是孙同学泪奔,从这一刻开始心里倒真的把纳鲁和泰格一起给恨上了。全是他们招的!让自己男子汉的形像被毁得一塌糊涂!
那两个八王蛋以后他谁也不理,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以后他一个人清清静静的过日子!
102、腌菜与哑语
一但心静下来不想再搭理那两只,孙志新就发现日子确实舒爽多了。所以说男人最好还是不要和男人有那啥啥不得不说的故事才好,比和女人还麻烦百倍……
当然,早上醒来的时候皮裙底下支楞楞的硬着时他还是会想纳鲁,身体倍儿棒这五字纳鲁当得……男人嘛,都是饱暖思□的,想自己家的鲁玛有什么错了?不过去招惹纳鲁——孙志新没这个熊心豹子胆,至于泰格,更是不敢想,牙疼。热爱生活,珍爱生命,远离这两个二货是明策。
孙志新的注意力重新转回到了部族的过冬一事上。现在天气已经开始明显的转凉,听熟悉季节变化的族里老人说过,气温照这么变化下去,很快就会迎来第一次的大降温。按现代的说法,这个叫寒潮,来临的时间早晚不定,或许早些,又或许会迟到些,影响它的早晚的因素非常之多。而那以后气温会渐逐的飞速下降,不到半个月的时候就会迎来第一场雪,而后便是漫长的而残酷的冬季。
为此孙志新也去找过奥瑞克证实,奥瑞克的说法与老人们一般无二,只是说得要详细些。比如第一次寒潮来临之前,树叶会先开始掉落,这就是个先兆。
尼玛!
哪里的冬天到来的时候树叶都会掉落的好不好……根本就是废话!孙志新越发鄙视这个神棍也似的干巴老头儿了。其实这回孙志新当真冤枉是老头儿,他也不想想,这可是科普知识落后得没下限的史前时代,他认为是常识的东西对于别人来说则是还有待发现的大自然规律,老头儿会用植物的变化来推断季节的变化已经很了不得了,别人还不会呢。
与纳鲁,还有泰格三人之间纠缠不清的事相比,个人的感情问题和整个部族冬季存亡的问题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现在食物的问题由于自己的发现和提供的储藏办法,使得它已经解决了大半,剩下的问题最迫在眉睫的便是冬季御寒的问题。
也许只龟缩在岩洞时不出去的话,御寒的问题还显得没有那么严重。可听奥瑞克说起,以往的冬天都要外出进行冬猎,那个时候一定会冻死人。并不一定所有的野兽都会冬眠,食物短缺的情况下就必须猎取这些来补足食物的不足。
而今年的冬天虽然食物显得比往年充足许多倍,理论是来说是足够的。可同时的人数也增加了,目前还来不及与海风部族停留在他们自己营地的人沟通,无法得知他们那边储存了多少食物。万一不够两人拼到一起的人员吃怎么办?与其到时候再来想办法,还不如现在就未雨绸缪的提前做好准备。
而且有脑子的人都会多留一手准备,谁知道整个漫长的冬季里会不会发生意外?在这个环境恶劣,生存能力低下的史前时代,一个对待生活的疏忽就足以要人的命!
所以最好是做全各种准备,包括冬季冬猎的问题,还更是要把它深化到就算不必冬猎也要进行的族人御寒问题。
对于这个很好理解,常常登山或是喜好探险,以及类似于滑雪爱好者都知道。在寒冷的季节,就算是放到现代,一但御寒方面出现问题而引起发烧感冒,处理不当都会迅速的要出人命。低温加伤寒,组合到一起无异在毫无防备的承受大自然放的大招,几乎是中者必死。而在这史前时代,完全没发展出有效的治疗手段,一但受寒感冒就更是必死无疑。特别是小孩和老人,他们比成年人经不起折腾。所以为了应付这个局面的出现,重点更是要放在御寒问题上。
那个瓷器孙志新觉得再烧一窑或是两窖就不必烧了,把人员的运作节约下来,用在其它关键的方面。部族里的瓷器够用就好,太多的话反而在迁徙的时候不好处理。可以这么说,正在由于瓷器的搬运不便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类定居一处不再迁徙的习性。由此可见得它的般运有多么的不方便。
而且时至冬季,无论远近的各族肯定都在为入冬做准备,也就是说没有出来交换的商队出现,多烧瓷器来交换就更是显得没有必要。
一切的都因素都指明,这个时候应该去考虑其它的,而能为部族带来繁荣的瓷器在这个时候并不是首要重要的任务,它只需够用就好,再多就会适得其反,造成部族劳动力的使偏了劲,没有用到刀尖上。
那么,做什么好呢?
虽然御寒的准备在这个时候很重要,可把亚麻线纺成亚麻布来制衣是个花费不少时间的事,短时间根本看不出成效,动这个念头是不现实的。更适合制做亚麻布的时间是在漫长的冬季里完成,那时候整个族群都会很闲,女人、老人,甚至猎人都可以加入到织亚麻布的行列中来。因为奥瑞克也说过,他们不可能天天都出去冬猎,得选天气比较好,没有暴风雪的日子。而他又说暴风雪的时间会很多,这便是说大家有很多时间都是闲着的。
想了半天孙志新也没想出个好主意来,因为这是蛋疼的史前时代,一切都从零开始,什么物资基础都没有。
他倒是想到了用桄榔或是去寻找岩洞时路途中发现的那些棕榈树来做蓑衣的想法,不过那玩意儿虽然能档风避雨雪,保暖却是不行的,所以也不是当务之急。
想不出来就干脆先让自己放松一下不去想,等脑筋灵活的时候再去想。
此时族里已经有了比较大型的瓷器,孙志新就一架削木头试着构架织布机的模型,一边借着瓷器之便想腌点腌菜吃吃。
孙志新嘴馋好吃是事实,不然也不会成为一个挺标准的美食家兼大厨。尽管他现在嗓子疼吃不了,可冬天不见得嗓子就好不了。当哑巴并不能妨碍人吃美食,是吧?一想到整个冬天都只能吃肉啥的,没有菜吃,孙志新就觉得痛苦。反正现在有条件,腌菜的制做也简单,不如趁养伤无聊中做一些以备冬季食用。
腌菜嘛,有菜和盐就能作。盐是现成的,且不说族里现在有不少,就算再问泰格要,他敢不给?关于菜的用料孙志新早就瞧好了,不仅是以前采回来吃的那些,还有许多别的东西可以拿来制成腌菜,到了冬天大家呆在岩洞里时用它来炖肉,吃着鲜美,吃完以后暖和,给人的感觉一定很不错。
想到这个,赶紧去找布库。现在哑巴了,不能像以前那样扯着嗓子叫,只好自己跑腿去找他。
布库以前就对孙志新百依百顺,现在他不能开口说话,布库心疼自己的吉玛,对他更是百依百顺。正在那里候着怕自己的吉玛会有什么吩咐,为了这个他连拾柴的时间都挤了又挤,就怕孙志新要找他的时候找不到人。
孙志新一出来就见小黑犬蹲在不远处玩蚂蚁,一边玩还要一边留神往自己这边看,小脸是全是放心不下的紧张。孙志新就疼他疼得不行,忍不住想纳鲁或者泰格的的性格怎么就不能像这小子一样招人爱?如果是的话,他孙志新倒贴老婆本儿都要跟着他们走。
尼玛!
布库你为什么不长大点儿?爷想老牛吃嫩草,当你的吉玛……不对,是鲁玛!
"吉玛!"布库飞快的奔过来,问道:"要吩咐我做什么事?"
孙志新比划了半天,布库不懂,他自己也不懂。
以前看过一篇很毕加索似的文章,说某个钢琴师弹钢琴的时候可以用指尖飞舞的旋律这些个字眼来形容。现在孙志新指尖倒是在飞舞了,可旋律就是出不来。
孙志新心里这个丧气,终于感觉到了残废的为难之处。史前部族没有文字一说,更没有手语一说,这下哑巴了,要怎么和人交流,让别人能理解自己的意思?难道靠心灵感应么?好高端……就算可以也得先给他时间修炼成魔法师才行。
跑题了,对于目前这种状况来说,手语是唯一的选择。而文字,孙志新还没做好准备去挑战这个极限。
赶紧回去翻PDA,结果是……非常不妙,他没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变哑巴,没有收集得有手语这方面的资料。
还能怎么办?活人还能给尿憋死?反正他能听能看,理解别人的没难度,关于自己用手语向别人表达的问题就现编呗。
努力去回忆自己偶尔见过的手语,回想着它们的比划模样,再自己生编杜撰缺漏的那些,试图凑个完整的史前版手语出来。
其实在孙志新原来生活的时空,在遥远的古代就有手语的存在,并非专为聋哑人所有。古人靠手势来传达沟通意见,而后才慢慢产生了真正的语言。手语这种语言说白了就是手比眼看,是一种根据手势的变化模拟形象或者音节以构成视觉解读的语言。因此一但把握到规律,特别是环境逼迫你不得不这样进行,还因为本身并不是耸哑人而有着语言基础时,学习起来速度会非常快。
比如指指自己的就代表我,指指你就代表你,左手食指、姆指与右手食指、姆指对接比出一颗心代表爱这个抽像字眼。又比如五指叉开向上代表火焰,用手指模仿水流流动代表水,再继续依此类推下去,看得多了,比划得多了,后面的会越来越容易。
孙志新就用这种自撰手语和布库交流,布库起初看得似懂非懂,后来明白自己的吉玛是在用这个方式跟他说话,就学得非常认真。
小家伙是极聪明的,早先能无中生有的设想出竹壶的相关设计就能看出来他的智力非常之高,很有发明创造性。有时候孙志新比划出个什么来概念会显得很模糊,等布库明白了再比划出个新的动作,往往比孙志新自创的还更形像具体一些。
小孩子总是比大人更有想像力一些,他们的脑子天马行空,思维的色彩永远比思想被固化的大人更丰富。就算是有着丰富学识的孙志新在这方面都不如布库,那些杜撰出来的手语被两人改来改去,竟可以浅浅的交流了。
孙志新大是开心,忍不住把布库抱到怀里来好一阵疼。这孩子太招人了,比他爹那个二货可爱十倍。他绝定了,以后更爱布库多一点,其它人滚蛋。
想当然,一个以前从来没有用过手语和人交流的人要想掌握好这门语言并不是那么简单,尽管两人一起学习的速度非常之快,到第一天结速的时候还是只能简单的进行交流。能说些我想喝水,我要出去之类的表达主观意愿的话就非常之了不得。
到得第二天,继续学习,学生居然多了四个。三个族里真正的聋哑人和奥瑞克这个对学什么都有兴趣的老神棍也坐到孙志新的帐蓬前面来跟着一起学习。
三个聋哑人里居然还有一位是猎人群体中的猎人,他不是聋子,但是是天生的哑巴,声带有问题,能发出简单的音节来表达喜怒哀乐等简单心情,不过不能成语。另两个一个是先天的又聋又哑,一个则是高烧烧哑的哑巴,跟孙志新一样是后天中的招。
其中两人头一天上午还见孙志新在跟布库比比划划的,下午就能用这种方法进行简单的交流了,不由得大是羡慕,第二天见孙志新还在那里跟布库比划,也奔过来学习这种交流的办法。而那位猎人,则是听族里人说起这件事后,今天特意不去打猎,也兴奋的跑来学习这种'说话'的办法。
整个部族的人由此对孙志新彻底的很服气,都哑巴了他还能这么能折腾,且还能折腾得这么有模有样的花样变换无穷,大约也只有毕达拉察阿苏才办得到。
当然孙志新自己也很得意,笑得白牙尽露,心里想的大约是老子就算变成了哑巴也如此有人气,如此招人,如此牛B的想法……
103、囧人哑语,惊喜发现
到得第五天上头,孙志新已经能和布库顺利交流,其它几个人则要差上许多。一来孙志新和布库很亲近,布库总喜欢腻在自己的吉玛身边,两人之间形成的这个氛围就很适合促进手语的学习。这就像学习一门新语言的时候,有一个新语言交流的群体大家一起学,总是可以大大提高学习速度和应用能力。二来孙志新是后天的哑巴,他是有着语言基础的,在听和理解上一点问题都没有,就更是大大促进了这个学习速度。
现在他又多了几个跟班,天生的哑巴猎人叫罗杰,跟兔子罗杰的名字一模一样。他一般晚上来学习手语,让孙志新极喜欢他,因他的到来总是可以让自己很忙,可以把心神岔开无视纳鲁和泰格这二位爷总是每天晚上像门神一样守在帐蓬外头。
又聋又哑的叫阿多根,四十好几岁了,无论是年龄造成的理解力下降,还是长年的聋哑跟人无法交流形成的沟通理解障碍,都造成了他学习手语的速度极慢的情况出现。而被后天的高烧的烧哑的叫哈里斯,是个二十来岁的年青人。孙志新对这个人完全没指望,因为高烧的后遗症使得他智力有问题,虽然不像一般的傻子一样总是流口水,但他要理解手势表达的意思比四十好几的阿多根还更困难许多。
不过孙志新挺喜欢这个人,哈里斯的眼神很澄清无睱,举动显得有些笨拙而幼稚,还会呆呆的笑,显得很可爱。他的模样也长得很俊,整体形像高大而俊美,五官的轮廓刀削斧凿一般深遂,像是古希腊神话里描述的那些阳光美青年,很符合孙志新的审美观。总体形容哈里斯就是个英俊的呆子,如果放到现代的话,绝对是那种呆气的萌物。
哈里斯喜欢坐到孙志新身边,也许是孙志新身上的气息让他觉得很舒心,在这之前还没他亲近过哪个人,他只肯靠近自己的父亲——他也是猎人部族的一名优秀猎人。不然的话,以史前时代的恶劣生存条件,没有强大的家人庇护并提供他生活的来源,像他这样的残障青年不可能能活到现在。
他还喜欢把头靠到孙志新的肩上,尽管他比孙志新还略高一些,有一米八三的样子。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很萌,更让孙志新有一种被人依赖的感觉足,挺自豪的。所以教起哈里斯来比其它几个人更上心一些,尽管他能理解的不多。
而奥瑞克,他是族里的智者,能成为智者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学起手语来仅比孙志新和布库慢上一线,让孙志新不怎么待见他的同时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强大。
现在孙志新做什么都必须小心翼翼的,因为几人都在看着他,会把他的任何一个微小动作都误认是某种手语的表现形势。手语嘛,就是手比眼看,对于会使用手语来流的人来说,任何一个动作都有可能是他在'说话'。
结果事情就脱线得很。有一天,孙志新那地方痒——由于男人的生物构造问题,那玩意儿是凸出来下垂着的,穿着皮裙又没个内裤啥的约束,它就总是随着走动甩来荡去的蹭着僵硬的皮裙不太舒服。是男人的都懂,有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堆积到一起,它会有点痒。孙志新就无意识的伸手去挠——千万别怀疑这个动作的存在真假,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绝大部份的男人在无人时或者无意识时都偶尔不经意的做这个动作。
孙志新也是,所以他无意识的挠了。可等挠完以后,他就囧得不行。
一转眼,身后几人的手全伸在那里挠,从老到小全是,还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估计是继续等他下个动作会做什么。
整整五个人在他旁边做着这个挠下胯的无良动作!
奥瑞克的猥琐;布库的天真;罗杰的认真;阿多根的模仿;哈里斯的纯洁;五个人,五种气息,做着同一个极度不雅的动作,组合到一起的时候就形成了极度具有冲击的画面。
孙志新看到了后唯一反应就是想去挠墙!
特别是布库,那是多么好的一个小孩啊,这就学坏了……还有哈里斯,多么纯洁的一个美青年,居然也做着这种下流的动作。理论上来说,这孩子纯结得连打手枪都不会吧?也被自己教唆得这般猥琐了,自己可真是个好老师,深得毁人不倦的真谛!
如果可以开口说话,孙志新肯定会放声咆哮:"这个动作不许学,给我忘记它!"
可现实不允许,他现在是哑巴。
所以孙志新就只能学奥特曼,一边拼命摇头,一边双臂举起在胸交叉比划出一个十字大叉,这代表的意思是:
NO,NO,NO!这个动作绝对不允许学!
然后,他身边就多出了五个拼命摇头的奥特曼……
泪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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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队伍的扩编——孙志新的亲随队伍好像一直都在扩编。最先是布库,然后有了齐格力,接着是塔里木、哥本、阿尔法。现在又多了奥瑞克、阿多根和哈里斯。
好吧,他就是一残障人士之友,专收残疾人士。现在连他自己都哑巴了,正好补齐。从将军到小兵,一律都是不是这里有毛病就是那里有问题的高档货。
啥?塔里木没有残疾?你觉得他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问题不是残疾?
奥瑞克毛病更多,心理扭曲,多疑多事,搅屎棍一样喜欢没事瞎折腾,这是严重的心理残疾!更难医!
至于布库,就他是完美的!这是他孙志新的亲娃,不在这个大军包含范围内。
眼下孙志新就带着自己的亲随大军队伍开过河去,捡着能摘的野菜全摘回来,打算做成腌菜。
这时候可摘的野菜比春天少了太多了,但并不是摘不到。比如说大量的马齿苋、荠菜、野生水芹、甚至紫苏叶和少量还没来得及变老的厥菜。甚至运气大好的连侧耳根,就是叫做鱼腥草的东西孙志新都找到了。另外还发现了不多的香花菜,它长在向阳的潮湿山脚下,靠近小河边。
孙志新大喜,发动大家使劲的摘。马齿苋和野荠菜都是好东西,现吃可以,腌制也行,冬季的时候拿来改善口味再好不过了。厥菜倒不是不多,只是由于季节的原因它已经变老,味道也不如春夏季节的时候来得好,可以拿来食用的部份不多。不过本着看到就不放过的的原则,还是将它能吃的部份摘下来,一块拿来腌。
像野生水芹、鱼腥草、香花菜什么的,都有着过重的剌激性香味,用来腌制是不合适的。至少不能和其它不带有特殊香味的野菜一起腌。孙志新就收集它们的种子,以备来年机会合适的话就有目的栽种。同时它们都是不错的药物,叫奥瑞克这个老神棍多收集一些也不错。
最大的发现是接着的第二天,由于河对岸的那片林子已经被发掘得差不多,大家便试着向更远的方向寻找。队伍里有着哥本这个机警的家伙,又有阿尔法这个人形雷达,还有塔里木这个肉盾,显得很安全,可以适当的放宽探索的范围。
所以在到达新的一片林子后,孙志新惊喜的找到了一片接近有两亩地宽的芋头地,可比小树林发现的那片要大得多了。这玩意儿熟了后又烂又软,现在挺适合他这个喉咙疼得食物难以下咽的哑巴。对阿尔法也挺适合,他的残破身体吃这个远比吃肉好得多,可以用它来和桄榔换着吃,改善口味。
而且就算吃不完的话,也可以挖出来做成芋头干。冬季进行冬猎的时候,气温会导至体温流散而需要频繁的进食来补充能量,像猎人们原先的一日两餐必须要改成一日三餐,中间一定要补充一顿干粮——这个就是很好的干粮。再退一万步想,它还可以制成零食,实在没事大家也可嚼它打发山洞里的无聊时间。
总之,能找到这片两亩地大小的芋头地,真是太好了!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再继续往上走后,他听到腿脚迅速快捷的哥本在远方咒骂连天。不放心的过去查看的时候,看到哥本的脚陷进一片污垢里,黄黄红红像烂泥一样的浓汁淹没了他的脚背。他不幸的踩中一个圆乎乎的又有些扁平的事物,把它踩破了,里面腐烂的物质全在他脚上流淌。
"噢,噢!真他妈的!倒霉!"哥本在那里懊恼的大叫。
倒霉?是好运吧。孙志新侧盯着他脚下的东西,有些不敢相信哥本的能踩出这个东西来。
他觉得自己看到了南瓜。就那个模样,形状圆圆扁扁的,表面又有条筋状突起,虽然已经腐烂得差不多了,可那就形状就是南瓜!不是现代市面上常见的那种长长圆圆的长南瓜,也就是北方的倭瓜,而是早期在市场出售,后来因为味道不如长南瓜好而变少了的圆扁南瓜。它学名叫做墨西哥南瓜,外国西方电视电演里万圣节时挖上骷髅样的窟窿来装饰或是吓人的,正是这种!
那瓜实在不小,估计得接近十斤重,因为熟过了头已经在腐烂。哥本那一脚捅下去直接踩破了它变薄的皮,把它变成稀泥里一样的肉质里的籽都挤了出来。
这个南瓜已经不能吃了,但它的籽长得饱满成熟,来年必然可以用它来栽种南瓜!看到它们的时候孙志新都没想过它们炒熟了来吃也是美味,只想到自己种南瓜的问题。
南瓜这东西极好种,挖个坑的话直接把籽扔进去埋上土就行了。如果你够懒,连管它都不用管,大不了它心情不好结的南瓜不够大罢了。如果你够勤快,肯施施肥,照料一下什么的,它们必然会给你丰富的回报!
大喜之下,孙志新抓住哥本一阵拉扯,拼命用手比划南瓜的模样,让哥本再去找。
结果一行人找到了二十几颗能吃的南瓜,十来颗已经熟过头**掉只能取籽的南瓜。除了这些,还掐得满手满怀的南瓜嫩茎尖,这玩意儿可以炒着吃,做汤吃,腌着吃,味道好得令人惊喜。
简直是大丰收!
南瓜既可当饭吃,也可以当菜吃,连拿来观赏都行,南瓜长得很漂亮的。孙志新已经在幻想等冬天过去以后春天到来时自己开发出来的的南瓜园,它不仅美丽,还会提供蔬菜和粮食,使得部族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纳鲁和泰格不是都不允许自己去打猎吗?那好,爷就在家里种地!看谁更牛B!看谁对部族的帮助更大!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关于挠胯行为的心理分析:
孙志新:痒……
奥瑞克:挠胯啊,好久没干过了。这个味道……唔,我最近洗澡没?
布库:感觉好奇怪哦,真难为情。
罗杰:这个动作太不厚道了,它代表着什么意思呢?
阿多根:不好!想嘘嘘……
哈里斯:嗯嗯,好舒服……好难为情……停不下来啊……可不可再挠两下?
大叔无良:望天ing。看!有飞碟!
104、 南瓜宴
当晚回到营地里时,一行人肩上全扛得有南瓜。每人肩上扛着南瓜一到到三个不等,那片地里的南瓜全被摘了回来,整帮子人像大扫荡一样,一个都没有留下。布库手里抱着一个十几斤重的大家伙,两只手臂得努力伸直,十分勉强才能合围上揽住它,颇像年画上抱鲤鱼的那个招财童子,整体形像看上去很有喜感。回到营地后的晚餐更是以南瓜为主,孙志新下厨做南瓜,让留下来吃饭的哥本和队尔法吃了一顿南瓜大餐。
南瓜其实是好东西,味道甜美,肉质细腻糯软,风味十分独特。而其享调方法也多,可蒸、可煮、可炸、可腌、可拌,用来做主食,做蔬菜,做添加料,制成零食或是糖吃,甚至用来当成天然的染色配料,都有它独特的魅力。
众人摘到的那种和现代墨西哥南瓜一样的南瓜品种不是很经放,不像中国北方的倭瓜,保存得当的话,一口气放上几个月都问题不大。这种品种的成熟后放上个把月没问题,久了以后就容易烂,所以赶紧吃掉才是真。反正孙志新觉得最大的收获不是这些南瓜,而是它们成熟透了种子。种子留下来明年拿来种南瓜,瓜肉则赶紧趁没坏前吃掉。
近三十颗硕大的南瓜分得整个营地都喜笑颜开,尽管大家伙儿并不知道怎么吃南瓜,但孙志新打着手势说它能吃就能吃。本来孙志新还想细说南瓜的做法,让大家伙别好不容易发现点好东西就当猪食一样的煮了。可他现在是个哑巴,手语的发展还没有详细到可以让布库来当翻译解释清楚南瓜要怎么做才好吃,干脆懒得说,让大家爱煮就煮,爱炸就炸,反正南瓜这东西无论怎么弄味道都不坏。只要不像那句俗话说的那样,牛啃南瓜不知道如何下嘴就行了。
当晚,整个营地都飘荡着一股子南瓜的清新甜香味儿,孙志新帐蓬里的味道当然更浓厚。孙大厨炖了一锅南瓜汤,炸了一些南瓜饼,做了一个南瓜盅粉蒸肉,最后专门给布库做了一个甜点,拨丝南瓜。
南瓜汤做法最简单,南瓜切块加水炖烂乎就行了。有些人喜欢煮的时候放一点点盐,加点姜片调味。有些人喜欢直接清水煮,吃得甜的还喜欢加点糖。孙志新煮的就是不放盐那种,不过也没加糖,就是吃它那种本味。南瓜很容易煮烂,属于低热量高营养的保健食品,现代是极受人推崇的。煮熟了后吃着时又香又软又甜又糯,极易下肚。吃几口软乎乎的南瓜,喝一口香甜清爽的南瓜汤,在微凉的深秋无异是一大享受。
南瓜饼的做法因为没发现小麦,孙志新就将它改进了一下,弄出一个衍生版本的。就是用芋头磨成粉,加桄榔粉,加南瓜磨成的南瓜浓浆,三者以芋头二分之一,桄榔和南瓜合占二分之一的比例混合,再加入桄榔里提取的糖汁揉成饼状。最后用油炸透,就得到金灿灿的史前版南瓜饼。
它的卖相极佳,没油炸之前是明艳的橙黄色,待得用油炸透以后就成了带着褐色的深金黄色,散发着一股子香甜的气息。虽然没有加入发酵过的熟粉或是糯米粉,但由于由芋头粉在,一炸之下还是能把它炸得圆嘟嘟的发泡膨胀,像个圆滚滚的小气球似的。
其实这个时候吃最好,又甜又软又香,微微有些黏牙,咬下一口嚼着的时候一边烫着舌头,一边又能吃出那种密实且味道层次丰富的混和口感。每当在嘴里嚼烂成一团的南瓜饼肉掠过口腔在里面翻卷搅动时,独特的甜香味道一层一层的释放出来,美得难以描绘。再过得一会儿放凉些,它就会蔫下去,不再是个炸胀起来的小胖子模样,而是变成一个凹坑样的凹饼,吃起来更结实,却又要更香浓一些。
和现代加入了面粉或是糯米粉的真正南瓜饼比,这种史前版的南瓜饼没那么有嚼劲,也没有那么酥。但它更软和,桄榔粉的作用还使得它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质感,更柔韧一些,口感更偏向绵软,吃起来照样不错。反正布库和阿尔法极喜欢,孙志新在炸的时候这两个人炸一个就偷吃一个,一边被烫得使劲吹烫红的指尖,一边又要大口的咬了嚼着往肚里吞,惹得孙志新很想拿筷子抽他们。
南瓜盅粉蒸肉也同样是改进版,用桄榔粉和前一段时间煮制的干芋头粉用陶锅干炒,直到炒干,炒成熟粉。再加入其它磨成粉的调料,继续炒至微焦,做成蒸肉粉。然后取半肥半瘦的肉切片,将蒸肉粉倒进去拌匀,并调入一些油使蒸肉粉能很好的吸附在肉片上。
然后选择一个中等个头的南瓜,先削去皮,将头部上段整个儿圈切下来备用。挖掉内部的瓤后将先头拌匀的肉片放进去,再把头一个步骤切下来的那一段当成盖子盖上去,就可以入锅蒸了。为了好看,孙志新还将盖子与下部接合的部份切成锯齿状,这样一揭盖的时候有着锯齿状的南瓜盅会非常可爱。
将完成以上部骤的南瓜盅放进锅里蒸大约一小时,就得到了香喷喷,色香形俱全的南瓜盅粉蒸肉。中途不要去碰它,因为南瓜很容易蒸熟,一碰即烂。在现代时菜馆做这道菜一般都是先用常规方法蒸粉蒸肉,待肉被蒸熟以后再装进南瓜盅里接着蒸,蒸至用竹筷去捅南瓜一捅即穿就可出锅。而自家做的话不用那么麻烦,连肉带瓜一块蒸就行,其实这样味道还好一些,南瓜的味道和肉的味道溶合得更紧密,缺点是火候很不好掌握。
由于蒸的时候南瓜的香味全蒸进了肉里,肉的肥油侧倒过来被南瓜吸收了。因此那肉吃起来就烂软易嚼,不仅有独特的粉蒸肉的味道,还有南瓜的香甜,在嘴里化开时的感觉肥而不腻,味道很是醇正。肉香、蒸肉粉的香味、南瓜的香味和那种微甜的味道和肉溶为一体,怎么吃都不厌。就算吃腻,直接捅被蒸软的南瓜吃,那甜甜软软的味道很解油腻,吃完了后会继续想吃粉蒸肉。南瓜盅一但用这种办法蒸熟后,既是容器,又是食物,还很美形,橙红艳丽的色泽十足讨喜,整道菜就成一道荤素搭配得宜,形、味、色都独具匠心的独特菜式。
粉蒸肉本是湘菜,但因为味道甚美而广泛的流传开,到了现代时几大菜系都有自己独特的粉蒸肉做法。像这种以南瓜为盅来蒸粉蒸肉的,却是湖南的特色,孙志新只吃过一次就没忘记,这会儿把它改版了还原出来。
拨丝南瓜做法也没有太大的讲究,跟其它用炒糖上汁用浓糖浆形成的拉丝的拨丝系甜点菜式大同小异。整道菜的制做全在糖汁的制做上,火候不到拨不起丝,火候过头糖又很容易焦糊,特别是用陶锅还不是铁锅来做,难度就更大些。事实上孙志新没有做成功,火候不到位,吃的时候仅能拉出一点点丝,距离一长就会断。
不过史前时代谁吃过这种拨丝系的甜点?牵出一点点丝他们就觉得很趣了。反正布库是吃得很高兴,上嘴唇、下嘴唇,还有下巴上全沾得有糖,跟个偷糖吃的小偷似的。那一盘子拨丝南瓜他一个人干掉一大半,速度快得别人都不好意思跟他抢。未了他竟还没吃过瘾,又抱着盘子舔了一阵才作罢。
自那次探险以后,由于互相照顾共进退结下的情谊,阿尔法与哥本这两人跟孙志新的感情越发的好。两人是知道孙志新做菜有好艺的,可是一般他都被纳鲁和泰格占着,别人根本很难吃到他的手艺。这阵子那两个家伙被孙志新拒之帐蓬外,阿尔法和哥本才有了来打秋风的机会,头一顿就吃到了南瓜大餐,简直让两人爽到了极点。孙志新的手艺确实不会让任何人失望,整顿南瓜餐好吃得十足过瘾,两个家伙便一个对准南瓜吃,一个对准粉蒸肉吃,筷子使不惯就五爪齐上,被烫得唉呀连连的那速度竟也不慢。
过得一阵之后奥格也来了,从布库包里拿了自己的筷子出来猛吃——他的筷子很诡异的放在布库那里,这是孙志新一直都没想通的怪事。
和别人吃得很爽相比,孙志新自己就比较倒霉,他喉咙疼,就算肉已经蒸得很烂软他咽着都费劲,只能学阿尔法去捅南瓜肉吃。南瓜肉蒸进了粉蒸肉的味道,吃着也不错,油孜孜的吃在嘴里是南瓜的烂软口,味道却是粉蒸肉的味道。然后他发现这玩意儿有些烫嘴,吃这个也不容易下咽,最后只能光喝南瓜汤。至于油炸的南瓜饼,他根本就咽不下去,只得冲它们干瞪眼。
布库一边吃一边偷偷藏东西,孙志新瞧见了也只作没看见,任他去藏,知道它肯定是被藏起来带给纳鲁吃的。待得吃完了布库临走的时候孙志新才叫住他,重新给他炸了一盘子南瓜饼,还让他将没吃完的南瓜盅粉蒸肉端走,打手势让他一半分给纳鲁,一半分给泰格。
那两个家伙最近不能在这里吃饭,也不知道去哪家混吃混喝去了,有没有像在自己这里吃一样快活。一起吃饭吃了一阵都吃成了习惯,吃饭的时候突然少了这两人针锋相对的小型局部战斗让人很不习惯。可孙志新一时半会又理不清那复杂的关系,只得把这两人统统拒之帐蓬外。
好吧,他这种行为就叫做自欺欺人,一边不想搭理那两只,一边又忍不住想对那两只好,其矛盾的心理真不好形容。
作者有话要说:
星期五那天和朋友聚餐,突然发现俺们这群人很诡异:做饭时全体男人下厨,女人们聊天;吃完了,男人们洗碗打扫卫生,女人们继续八卦;没事可干了,男人们看孩子,女人们打麻将;再接着女人们逛街,俺们男人跟屁股后头付钱买单;她们在店里翻翻找找,我们一群野男人蹲店外头群体性吸烟,引得路人侧目……
于是俺就深思,为毛感觉我们这群男人都特没地位呢?……
105、鞣皮 01
孙志新第二天一大早爬起来接照原计划做腌菜。这玩意儿虽然不是必须,但它可以改善口味,调剂生活,有这个理由就足够了。何谓生活?不就是努力现状,让自己可以过得更好一些么?更何况目前孙志新确实也找不到别的事可以干。
腌菜一般通用的有两种做法,干腌或是湿腌。
干腌是将原料洗净后晒干,伴上盐以后放进容器里腌制而成,整个工序并没有太大的讲究,就是最后装罐的时候别致些。
在孙志新原先生活的地方,腌菜会用一种叫做匍罐的东西。其实也就是选一个颈口长的陶罐,先将伴好料的腌菜原料放进罐里,一定要记得把菜按紧实。罐口处用笋壳做格档避免腌菜掉出来,再用两根竹片嵌进去呈十字交叉形成锁闭结构,和笋壳一起形成阻档结构。最后将匍罐口冲下,底朝天倒立摆放,底下放个装上水的深口盘子,将匍罐口插进水中用水密封阻绝空气进去,然后记得定期添加损失的水就可以了。
它的好处是这样腌出来的腌菜保存质非常之长,只要保存得当,吃上几年都问题不大。缺点是腌出来的腌菜实在太咸太干,几乎没有办法直接吃,而是得用来做菜做汤吃。而且晒制的时间很长,得非常闲才适合干这个。
湿腌则是先调配浓盐水,调配的盐水里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往里添加佐料进行调味。然后将原料放进去浸泡,浸泡成半熟菜以后再起出装进容器里继续腌,直接腌好食用,后面的办法就跟干腌是一样的。这样的好处是味道更好,味道调配合适的话,空口吃或是佐餐都是佳品。缺点是保质期不长,不易久放,而且浸泡的时候比较麻烦,属于泡菜和腌菜的结合体,工序比较多。
在老孙家,孙志新的母亲以前就一直运用这个办法来腌菜,她用的配料很特别,差不多可以算是老孙家的独传秘技。小时候孙志新总爱在这个时候去帮忙,两母子说说笑笑着把菜腌好,等得冬天里拿来炖菜吃。腌菜的时分就成了孙志新记忆里美好的回忆之一,所以他一直记得这种繁杂的腌菜做法,更是怀念这种腌菜做法里那种浓浓的母亲的味道。
孙志新估计自己是没有什么时间能长时间等待它们晒干的,就选用了湿腌法。而且手里的菜看似多,到时候一但吃起头估计也不怎么经吃,保质期没到头就铁定吃光光,湿腌法味道还更好,自然是首选湿腌法。
至于浸泡菜的容器,孙志新临时做了一个大木盆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个也不难,就是在做盆底的时候遇到了点小问题,因为孙志新自己并不是个什么技术优良的工匠,他做木盆的方法都是想当然,结果做出来的木盆就不可避免的就有点小漏。
解决来解决去都弄不好这个微微渗漏的问题,孙志新干脆懒得理它,它爱漏就漏去,反正漏的那点量对整只木盆来说不是很严重,属于可以忍受的范围。
最后,光是浸泡菜的时候就泡了三天,三天以后装了三大罐的腌菜。看着这三罐子腌菜,孙志新心里挺有成就感的。他现在终于明白了现代那些老太太啥的,甚至包括自己的母亲,为什么搬家的时候会那么心疼自己泡菜坛子,生怕在搬运的时候被打破——大凡花了一翻心血新手弄出来的东西,主人都是心疼的。这无关于它本的价值问题,而是投入的感情多少问题。现在孙志新心满意足的去看三坛腌菜的时候,心里就很有一种像是在看亲闺女的感觉……
做完了这人孙志新又找不到事干了,隐隐约约总觉得自己做出来的那只大木盆还应该有其它的更重要的用途,但一时半会就是想不到。
此时季节大约已经是深秋之未,天气转变得更是凉,不仅早晚的温差大,晨间和夜间还都会起雾。浓重的雾气笼罩着营地左右,湿温加大,气温更是显得有些低。
布库还是和族里其它的小孩一样,早起第一件事就是去拾柴。孙志新便看着他的小身体被浓雾吞没,拾完了柴又从浓雾里走出来,心里不知道怎么地就是心疼得很。他都可以想像得到,那小小少年是如何整个人被晨间的冷空气冻得微微打哆嗦,使劲一边用手搓着自己的小身体,一边弯腰去拾柴——心里便更是忍不住的疼痛。
史前的孩子真是懂事,也真是可怜。孙志新甚至都想替下布库去帮他拾柴,可他又知道布库肯定不愿意,因为那孩子把这件事看成了是一种责任,必须完成的的任务。明白这点,对那小家伙就更疼更怜。
孙志新自己也分配得有兽皮,看布库被冻成那样,就想给他做一件皮衣,再做一条皮裤穿上御寒,别让这孩子每天清晨去拾柴的时候被冻得嘴青唇紫的。
选了兽皮,又大致比划了一下布库的体型,根据这个尺寸裁裁剪剪分割开兽皮弄成皮拼接料,再用针穿上亚麻线将它们缝到一起,试图制做史前第一件皮衣。
整个工程说起来容易,实则极为浩大。幸好孙志新从泰格那里得回了自己的背包,里面拉拉杂杂的工具不少,特别是那把多用途的瑞士军力,在这里时候非常的给力,不然制皮衣这件事根本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
但就算有了先进工具的帮助,孙志新还是干得十分费力。那皮又韧又厚,还非常的僵硬,剪起来的是费劲无比的,还不如用刀划来得方便。
孙志新便画了图样,硬是把兽皮按到地上用刀和它们搏斗,最后才切成可以用来缝制的正式形状。
然后便是缝,整个过程就更让人头痛。以前孙志新总不明白为什么电视电演里那些女人缝被子或是厚重东西,类似纳鞋底什么的会在指头上套个铁环。现在他明白了,对于史前粗制的兽皮这种东西,想用针扎穿它实在是一个难度非常大的活,必须得有一个那样的金属环套在指上用来将针鼻子顶着整颗针前进扎穿兽皮才能缝合,所以这个金属环美其名曰:顶针。
顶针是没有的,孙志新以前不干这些缝缝补补的活儿,用不上那玩意儿。在他原来生活的现代,连许多吃低保的人家都不会再穿缝补过的衣服。所以孙志新只得在自己的东西里翻找,最后找到一个还算得宽大的金属环戴到指头上权作顶针用。
顶针加不锈钢针,再加无比强大的毅力和痛苦的抓得满头的头发都快掉光的痛苦劲儿,孙志表足足花了八天时间才给布库缝好了一件背心样的东西。没法,他就这技术,他一个大男人以前又没有缝过衣服,让他又裁又剪又缝的第一次就弄出这么个东西,已经很了不得了。至于袖子,他还没有那技术能弄得出来,所以只能是背心。
不过光是背心也是史前第一件,布库穿上它时喜翻了天。它可真暖和,一穿上去身体已经就能感觉到那股子热乎劲儿,晨间去拾柴时也没有那冷了。
待孙志新给他穿上皮背心又把系带系好,小家伙迫不及待的就奔出去现宝,向其它人展示自己家吉玛给自己弄的新事物。
这一出去炫耀,就足足炫耀了一整个上午才回来。孙志新打手势问及他的感受,布库答道:"前心和后背都很暖和,真好。吉玛,我很喜欢!就是胳膊凉。"
那当然,就是件背心,胳膊全露在外头呢,当然凉……
布库又道:"还有点硬,挺搁人的。不过还好啦,真的暖和,其它人都没有这个穿呢,我听说族里的女人还想来跟你学习做这个。"
孙志新冲布库打手势,用手语道:"可以不那么硬的,将皮革鞣制过……"
脑中突地灵光一闪,对啊,鞣制皮革后可以让皮革坚久耐用不说,还会变得柔软暖和,是必须进行的一步,他怎么就忘了呢!
他终于明白为何他总觉得大木盆有什么其它的重要用处了,那就是它还可以用来鞣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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鞣皮是制革中最重要的工艺,可以这么说,整个制革一系列步骤中决定最后得到的皮革好与坏的关键步骤就由这一步决定。
对于整个一系列复杂的制革工艺,现在猎人部族的制革工艺仅做到了最粗糙的两步,就是先将皮革从动物身上剥下来,进行简单的刮除剥离面的油脂,然后将得到的这种皮革晒干,就得得到了原始的皮革。
只经过这样简单两步的皮革干而硬,厚实且沉重,同时还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这样的皮革不仅质量极低,还容易发霉腐烂,夏天的时候一个保质不当就极易腐坏不能再使用。而到了冬天,它的干硬使得它保暖的效果很低,硬绷绷撑开着,既不由合皮肤,也不能很好的包裹住身体。
众所周知,衣物或是皮革制品之类的东西能保暖,其物理作用原理在于它的结构能形成一层阻隔空气流动的隔热层,从而将温度保持住。而对于要穿着的衣物来说,能使人体感觉到舒适的总结起来无外乎几点:轻、软、柔、顺、暖。史前部族的制革工艺得到的产品完全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可以这么说,它唯一能做到的便是它的厚度,能起到一些物理保护作用,真正的衣物所具有的功能它并没有做到。
为了要让它像现代衣服一样能保暖,并能穿着舒适,就必须进行鞣皮。
鞣皮又叫硝皮,或是鞣革,总体思路就是用碱性药剂去除皮革中含有的多余的油脂,利用类似于肥化反应的原理转变皮革中的分子,最后得到柔软、轻巧,不易腐变质,又不易发霉的皮革。经过这一步的皮革,如果工艺非常优秀的话,得到的皮革与现代穿在身上的已经很相像了。只需再过再加工,类似于侵酸柔化、精制、上色什么的,最后就会得到用来制做各种皮衣、皮具的皮革。
鞣皮工艺里最重的东西是鞣革剂,现代有很多种鞣革剂,从工业化的强碱鞣革剂到植物鞣革剂,它的品种五花八门,多得指不胜举。制剂取材从矿物到植物,同样多如繁星。在孙志新穿来的现代,鞣革工艺已经非常成熟,皮革制品的应用遍及生活的每个角落。
因此孙志新PDA上收录的相关鞣革信息非常的丰富,他只需找出一种需合史前时代这种一穷二白什么物理条件都很低下的鞣革法来学习运用就行。
植物鞣革剂取材普及,得到的皮革质量最后密实柔软,用来穿戴用非常适合,用这个办法制取鞣革剂看似不错。但在这史前时代,植物鞣革剂制取困难,提纯更费劲,理论上来说这个办法并不怎么适合。
而矿物鞣革制取简单,取材容易,是个极好的选择。缺点就在于用这种办法鞣出来的皮革有异味,质量也不如植物鞣剂弄出来的好。只是限于目前条件下,用这个办法来鞣革好像是唯一的选择。
106、鞣皮 02
兴冲冲的跑去查PDA,得到了好几种简单的家庭用鞣皮方法。它们每一种都简单实用,利用现有的工具就可以完成。所有的办法各有各自的优缺点,非常值得让人欢喜的是这几种鞣皮方法的采材在这个史前时代完全行得通。得到这样的结果让孙志新感觉鞣革一事大为可行的同又对种数不少的鞣革办法感到无所适从。似乎每种都不错,又似乎每一种都因为是家庭生产的原因而显得用料简单、工艺不足而有着各自的缺陷,孙志新看来看去最后竟不知道用哪一种办法才好。
管它的,反正自己以前也没鞣过,就照本宣科的照着干就是。就像那话说的:凡事都有第一次,而第一次的感觉通常都不太舒服。最好的效果未过于痛并快乐着,那就一边痛一边快乐着吧。而最糟的结果大不了鞣成废皮,对于这种情况孙志新有先见之明的选用了部族老人们制出来的劣质皮,所以就算废了都不会太心疼。
本着最简单、步骤最少的原侧,孙志孙选了两种鞣革办法,打算都试一下。
这两种办法里一种会用到明矾,一种会用到芒硝,孙志新隐隐约约觉得在哪里见到过它们。仔细想想才猛然回想起那次去岩洞探险的时候,在最后的路程路过魔鬼湖时五人捡了很多天然矿物回来,那里面就有明矾和芒硝这两种含水硫酸盐矿物。当时捡的时候根本没想过拿来制成鞣革剂的问题,只是觉得这些东西有大用,就算用来制成药物都能治不少的毛病,才与齐格力等人一起背了老多的回来。
现在看来当时的想法真的很有先见之明,无心插柳的情况下便将制革要用到的矿物带了回来。
只是……当初捡回来的那些东西放哪里了?
孙志新就是一马大哈,做事只顾前不顾尾,回营地又发生许多拉拉杂杂的事情,早把这事忘到了脑后,现在才想起来去寻找它们。现在他心里只祈祷这些史些野人可别将这些东西当作无用的石头扔了,不然的话只怕还得再跑一次魔鬼湖冒险去捡石头才行。魔鬼湖那地方可不是好玩的,就算放到现代只怕也是鼎鼎有名的神秘险地之所有,无事最好别去那里乱晃,珍爱生命,远离具有神秘威力的大自然奇境。
想来想去估计这事得问齐格力才行得通,独臂大侠办事稳妥老练,颇有老将般的滴水不漏的周全作风,他肯定会保存好当初辛苦背回来的石头。可惜现在齐力格不在营地里,在桄榔林那边指挥着采伐收集桄榔。
匆匆奔去问奥瑞克,干巴老头儿说不知道,他不负责看管'石头'。又跑去问塔里木,用手语根他无法交谈,只得拖着布库当翻译再去,才知道他也不知道这事。心里只道糟了,怕是真被一帮子史前野人当石头给丢了,最后抱着一丝希望跑到哥本那里,才听哥本说起好像齐格力走的时候委托阿尔法在保管那些东西。大喜之下奔去找阿尔法,果然在他那里找到了上次背回来的那些石头。
"你拿这些石头有什么?"阿尔法问。捡石头的时候阿尔法也在,当时就很好奇这些怪石头的用处。
孙志新打着手势道:"你给我就是。"
阿尔法带着孙志新绕到自己帐蓬后面,孙志新才看到他像自己一样,也挖了一个类似于储贮坑一类的东西,那些石头就妥当的放在那里。
还道是已经被扔掉了,没想到它一直好好被保存着。孙志新对史前人类的办事的认真态度又一次感到敬佩,当初齐格力只是简单的交待了阿尔法几句,那人便在自己的帐蓬后挖了个坑,将石头倒在那里守护起来,以便孙志新将来有一天能用上它们。
结果这一天很快就来了。
孙志新带着布库兴奋的取了石头奔回自己的帐蓬,开始磨石粉,制鞣剂。阿尔法这个退役猎人算得营的闲人,拖了哥本过来看孙志新到底要拿这些石头干什么。
"吉玛,你要做什么?"布库看不懂。
孙志新乐呵呵的打手势:"给你做穿的。"
布库很茫然,他对衣服这个东西没有概念,就算他现在身上多了一件在营地里显得十足拉风的皮背心也一样。在他的观念里,那东西也是'裹'在身体上的,跟皮裙类似,差别在于裹的位置不一样罢了。孙志新的手语也并没有精湛到可以用来表达一些没出现过的新生事物,所以布库对孙志新表达的制做穿在身上的东西并不是很感冒,在他看来无外乎是一个新样式的皮裙而已。
孙志新又打手势说是用来包裹住全身的东西。布库便在脑中幻想这个东西形容,把它脑补成一张巨大的皮裙,用来把自己整个儿都包住……估计样子就跟一只巨大的茧一样。幸好他没见过春卷这种食物,不然他会把这个想像成一个巨大的春卷,春卷皮是孙志新正打算要做的新东西,而春卷的馅则是自己。
试问,谁想变成一根人形的春卷?
寒……布库开始头疼,一点儿也不想这个东西将来裹在自己身上。被那么个东东裹住,他要怎么去拾柴或是打猎?
小小孩童天马行空般的想像力把它想像成了某种非常可怕的东西,巴不得孙志新把它制成以后裹到别人身上——比如说,他很讨厌的泰格族长。那人活该被裹成茧子扔回他的海风营地,就是别裹到自己身上……
可是,做这个东西的人是他的吉玛。而他的吉玛现在不能说话,看上去又脆弱又可怜,所以他就必须要对他好,就算是他非要给自己裹上这么个东西,他也只能被裹上,只要他的吉玛能开心就好。所以小黑犬郁闷得脸都快青了,却又不得不强笑着,扮出极为期待这个新东西出现的表情。
孙志新看懂了布库的纠结,但却跟他解释不清楚。就像跟没见过飞机的人解释什么是飞机一样,他多半会理解成会飞的鸡,布库也这样。另外这样一脸纠结的布库又实在可爱得紧,孙志新就恶劣的放弃试图去解释的想法,先让小家伙一脸便秘的纠结下去,最后再给他一个喜出望外的惊喜。
布库这家伙身体结实,皮肤黝黑,如果能给他做一套毛绒绒的皮衣,把他裹得跟一只真正带皮毛的犬似的……就那毛绒绒的样子,得多萌?到时候衣服做成兔子装,还是浣熊装?要么直接弄成多毛犬的样子?唔,难度挺大的,不过努力一下似乎也不并不是不行,大不了整个毛绒绒的四不像出来。而且鞣制毛皮的柔软轻巧舒适,小家伙一定会喜得两只跟他爹一样的犬科动物样的眼直放光,会控制不住的抱住自己一个劲猛叫自己吉玛表达兴奋的心情,光是想像那个情景都觉得……可爱毙了!
孙志新忍不住无良的窍笑,简直是期待那天的到来。
布库不解的看着孙志新,总觉得自己的感觉好像有错误。自己这吉玛并没有因为哑巴这件事受到什么打击,他以前啥德性现在还是啥德性,也有可能还变本加厉的更没正形了。光是他那看向自己邪笑的眼光就让布库感觉背心凉嗖嗖的,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就要发生。
"吉玛……"布库心里没什么底气,几乎想开口求饶,让他放过自己。父亲大人说了,这种事情不必不好意思,吉玛是自己家的人,又不是敌人,向他开口求饶没什么好丢脸的。
正打算开口呢,又见自己家吉玛的神色变正常了,做着手里的事时露出上次烧瓷那样的专注表情,布库只好什么都不说,帮助孙志新做事。哦,这是父亲大人交代下来的另一个任务,一定要哄好自己的吉玛,满足他的一切需求。如果可以,还要帮父亲大人美言几句,让自家吉玛快点原谅父亲大人。因为父亲大人说吉玛在生他的气,不理他,让他从心灵到身体都无比想念孙志新。
心里想他布库倒是懂,就像孙志新离开营地出去探明过冬的洞穴一样,那段时间他天天都想他,一有空就向各方神明和逝去的先祖为他祈祷。可身体为啥也无比想念他?父亲大人难道是用身体来思考事情的?这个布库搞不懂,只觉得大人之间的事情真是复杂,复杂到想事情不但要用脑子,还要用到身体……身体的哪个部位具有想念的功能?布库摸遍了自己的全身也没找出来这个诡异的地方。
……所以他一点都不想长大啊,用身体来想念一个人,太奇怪了。
当天下午鞣皮二人组就开始动工制鞣剂,又去请塔里木做了一个小型的石磨和一个石臼。先将大块的矿物敲碎成小块,用石臼将它捣碎,最后放到石磨里磨成细粉沫状。
阿尔法和哥本本来还看得兴致勃勃,见看来看去就是捣石头,那耐心就没了。特别是哥本,他给人的感觉像极了主要目的是调戏阿尔法,次要目的才是来看戏。
与研磨处理原材料同时进行鞣皮的第一步,把那个先头用来腌菜的大木盆拖过来装上水,将晒干的皮革丢在里面泡上,重新将它发胀,好进行下一步处理。
107、鞣皮 03
其实在这之前还有几步要做,正常情况来说,从动物身上剥下来的皮革要先进行削制,去除多余的脂肪、结缔组织,将皮削薄等等。整个这一步部族的人已经做得很到位,长年从事打猎或是剥皮工作,就算利用简单的石制工具他们都可以凭着无比的耐心和毅力将原始皮革处理得非常像样。和他们相比,孙志新就算手里掌握着现代穿越过来的锋利工具都无法能有他们做得好。所以说,长期的练习和经验才是最重要的,它们由时间积累起来时可以达到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
特别是有了孙志新的出现,部族利用的工具和原来比已经有着划时代的进步。像用来刮削皮革,部族的老人们就不再用再怎么磨制都不会很锋利的石刀,而是采用孙志新指点出来的竹刀。那玩意儿锋利多了,不小心甚至会刮伤自己,缺点就是不宜用劲过大,它的材质使得它并不得承受大力的力气。
工具的改善进一步提高了部族制革的能力,就算是采用古老的办法,制做出来的东西还是比孙志新没有出现时好很多。
像孙志新手里拿着的这些试验品——它们来自慷慨的部族老人,他们听说孙志新在试制新东西,毫不犹豫的就将手里的皮革拿了出来。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还因为孙志新没有选用他们的皮革而失望,能参与毕达拉察阿苏试制新东西这件事情无疑是种荣耀。
就像部族的小孩,烧瓷一事就因为自己捏了泥巴拿去烧,最后得了不少的小玩意儿。小鬼们一般都舍不得拿出来玩,只会在谈论的时候兴奋而自豪的提起自己当初捏制过什么,并信心勃勃的等待下次其它部族商队到来时的交换机会。在孩子简单的心目中看来自己也有瓷器,可以用来交换获得粮食,为自己的部族,自己的家人做出贡献。
老人们心中也是这么想的,他们或许已经老了,但他们仍然可以燃烧,为部族和家人提供光与热,便如同夕阳,虽然已经近黄昏,可还是无限美好。
所以说,部族的人朴实而纯良得可爱。他们或许落后而愚昧,但真的慷慨而热情,且有着很多现代人已经缺失了的优良品质。
本着节约不浪费的原侧,孙志新只选了一些不那么好的来做试验。仅是这样,拿在手里的这些皮革在孙志新的眼里看来就非常不错。它们统一是由肚膛开线进行剥皮,除了在捕捉搏斗中弄烂的,其它的地方都非常好,总体来说算得比较完整。削制的时候也全都达到了尽可能的薄,以不露出毛根为宜的要求。
削制完成后的皮革要拿去晾晒,制成干皮。而鞣制的时候不能使用新鲜的毛皮,必须要选用这种干皮浸泡,让它重新吸饱水份,回复到没晒干之前的模样才能进行鞣制。这里面会发生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为下一步鞣制做准备。
把干皮泡上,手里进行着最重的制剂步骤。硝化法得到的毛皮更柔软,但也抗张力能力不强,容易破损。孙志新选用的两种办法里,他先采用了明矾液的办法,这种办法制剂的时候更简单。如果它的效果不错,第二种办法孙志新不打算再试。要试也得等得冬天过去,明年开春再说。
对于这种办法,它的鞣齐调配简单得有些不可思议。当然,这是指把现代精炼出来的知识运用这种工艺进行史前操作而言,如果在现代,为了得到更加好的皮革,整个鞣剂的配制并没有这么简单。
它的制配办法是按十分算,取三分明矾,一分食盐,六份水,调和到一起构成溶液。
孙志新让布库将得到的明矾矿磨成粉,这个没法提纯,好在当时捡回来的是天然明矾矿结晶,杂质与其它化合物化并不是很多,不会产生什么不良影响。食盐倒是可是提纯,加水,加明砚后得到的鞣剂给人的感觉还不错。
干皮泡了一整天水后已经差不多了,已经回复接近当时刚剥下来的形状。此时预侵水和主侵水的工作已经完成,皮革们显得干净而整齐。
接下来就是正式的鞣制,取制好的鞣制一份,以这个为原液,加七份水调和,将皮革浸泡进这种鞣革剂里一直泡着,并时不时翻搅一下。一般来说,这个过程需要三到五天,才能完成那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
同时每一天都添加一份原液,慢慢的提高鞣剂的浓度。鞣剂浓密越高,柔化的过程就越快,鞣制完成的皮革也会更柔软一些。这里头有个度和量的问题,如果鞣剂浓密过高,会让皮变糟,经不起物理力量的拉扯,得到无用的糟皮。
孙志新对这个的了解不多,只能是摸索着进行。好在他毕竟是现代人,用着科学的思维和观察办法,一边试验一边笔记就显得非常重要。
在这些天里,每天隔一段时间就要将皮革捞出,用木板或是竹片之类的刮片将毛皮表面的油脂去除,然后将它们重新放回去并翻搅,保证它们的每一处都能均匀的被侵泡到。干这个的时候要小心一些,尽量不要沾到鞣剂,那玩意儿是有腐蚀性的,对皮肤有伤害。不过也不必太过谨慎,万一弄到身上了,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就行。反正营地挨着河,扑通一声跳进去什么都搞定。
孙志新现在干着的这件事情这个对整个部族来说无疑显得很新奇,每天他去去除油脂的时候都会引来部族成员的围观。阿尔法和哥本更是每日必到,哥本那个不安份的家伙干脆接替了孙志新的工作,带着一帮子好奇的小鬼头干去油这件事。
诚实的的说,鞣剂作用到皮革上时会发出古怪的异味,微微呈一种带着**感的剌激性味道,闻上去非常不讨人喜欢。但哥本好像不太在乎这个,只在阿尔法在他身连,他就会搅那一木盆的东西搅得很来劲,给人的感觉像是雄兽在努力表现自己的本事试图吸引自己心仪对像的注意……那两只都是公的好不好。好吧,孙志新承认自己弯了,连搅个木盆他都能看出奸情来,不是弯了还能咋地?
也就是说,整个鞣皮的事在营地传播得还是挺广泛的。不过和烧瓷那件事相比,这件事就安静得多了,远不如当时盛大而热闹的场面。
很多人都想问孙志新到底在干什么,他们能猜到他在干一件挺重要的事,等事情结束后肯定又有好东西出现,而且肯定与皮革有关。但他们想不到会是什么,因为鞣革不像烧瓷器,最终会得到什么差不多都想象得到。像这样再加工一类的事情,史前人类并不能很好的理解。
换了平时孙志新还会好好的解释,一来他这人本身就藏不住话,二来有更多的人了解并学习了这个技能,便可以通过家家户户都自行鞣革来改善大家的生活状况。只是他现在是个哑巴,族里会手语的人就那么几个,让他想解释都办不到。
孙志新干脆不说,用事实去告诉大家想知道的答案。反正这些史些人类并不是真正的笨,一但看到了鞣皮的成果,自己下次再弄的时候肯定会有人认真的学,不必自己强逮着他们来学习。
等待鞣皮的过程里,时间在缓慢而又飞快的流逝,生活变回孙志新刚刚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一样,平静而悠然。
由于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关卡,和纳鲁与泰格的之间的事完全无任何进展,那两个二货在孙志新心里的地位仍然处于拒绝往来客户的地位上。也不知道两人是因为上回误伤孙志疚心怀愧疚还是怎么地,两个家伙一改往日纠缠不休的模样,近段时间竟是一直都没有出现在孙志新面前过。孙志新只能从很多痕迹上知道这两个家伙绝对是不会放弃的那种固执货,依然不显山不露水的出现在自己周围。
几乎每一天孙志新早起钻出帐蓬时都会在自己的帐蓬外的地上看到稀奇古怪东西,它们之中出现过扎成小束的花朵——它们已经开败了,显得死气沉沉的一副英雄迟暮的模样;有美丽的鸟尾羽,色彩斑斓,很是艳丽好看;有模样奇特颜色各异的好看鹅卵石,看上去跟雨花石似的;还有其它七七八八古里古怪的东西,从草根到叶片,从果实到茎干,奇怪的兽骨、恐怖的昆虫、一些看上去像矿物样的石头,啥意儿都有。有一天孙志新还看到一团包裹着一只小金龟子的松脂,就是后世常常用来当作精美工艺品的琥珀……连这玩意儿都出现了。
自从它们某一天出现在帐蓬外开始,这些类似于礼物样的东西就从来都没有断过。它们总是左边放一堆,右边放一堆,泾渭分明,像有两个勤劳的收藏家或是拾荒匠,天天捡了这些东西来摆到自己的帐蓬门前。
每天出现的乱七八糟东西来自谁?用屁股想都能知道肯定出自于纳鲁和泰格这两个二货。
他们俩个每天来放这些东西堆到自己的帐蓬门口是啥意思?
道歉?
追求?
还是试图用这个来支付渡夜资?孙志新诡异的感觉后者的可能性无比巨大,史前人类是很务实的,他们想什么时会直接行动,而不有那些迂回曲折的花花肠子。
不管它们代表什么意义,孙志新还是喜欢得紧。每次看到这些东西,孙志新总免不了好笑的同时又心里感觉到浓浓的温馨。种种迹象都表明或许大家还在闹别扭,但心里总是牵挂着对方。有时候孙志新忍不住就会想,自己在现代的时候谈恋爱也有很多次,却总是找不到恋爱应该有的感觉。相反到了这史前时代看到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时却有一种正在谈恋爱的感觉,真是诡异!莫非自己一直是个隐同志,得遇上强势的男人被发掘出自己隐藏的一面后才会找到真爱?
去你姥姥的,这也太雷人了!
巨寒……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就要进入冬季卷了,会增添一个重量级人物。
大家猜猜,猜得到算你牛。
另:
今天陪一个好友去相亲,过程着实无趣而乏味。俺喝茶都快喝饱了,百般无聊之下摸出自己的手机开始玩游戏。
最后事罢,俺朋友偷偷去问介绍人女方映象如何。介绍人很含蓄的指出,其实人家姑娘比较中意俺这个来当陪衬的。俺于是情不自禁的暗喜,自我感觉好到了极点,心想爷虽然已经是大叔级的了,但做为男人的魅力指望还是不低的。于是努力拍朋友的背,很低调的道:看吧,早叫你学我。
朋友怒目,颤着手指欲插我双眼。
此时介绍人又发话了:人家姑娘说,就喜欢这号安静的,好管,平时跟养宠物一样,喂饱就行,不用多理会。
于是我泪奔着在风中凌乱,朋友狂笑抽搐,曰:还好我他妈没学你,就是一悲剧!
108、鞣皮 04
不过不得不承认,知道有两个英武而厉害的人喜欢自己,孙志新那颗小小的虚荣心还是挺满足的。他就是一凡人,无法做到有人喜欢自己还能无动于衷。更何况这两人中一个他已经爱上了,另一个离爱上也不远,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
让人头大的是爱情本身就是个复杂的无解的习题,一对一男女相恋已经免复杂的了,自己倒好,被男人喜欢又喜欢上男人还说,还是个一对二的局面更复杂局面。孙志新不是什么爱情老手,更对同□陌生得很,这样的复杂情况他实在应付不来,他性格里惰性的得过且过又马大哈的性子注定了他只得保持这种僵待的局面不变,以后的发展一切都随遇而安。
不过那些礼物他却不能不喜,每天总是喜滋滋的去看帐蓬外又多了什么,然后很开心的将它们收起来——就算是渡夜资都收!反正陪不陪人渡夜得自己说了才算!
孙志新分析,那些花花草草华而不实的东西多半来自纳鲁,他就是一笨蛋,根本不知道让情人什么样的礼物才是最好;而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则很有可能来自泰格,那人毕竟要比纳鲁奸诈得多,很懂得自己喜欢新奇的小心思。但纳鲁有着布库和奥格这两个萌物总在自己身边围绕着给他拉感情票,倒是又要强过泰格不少,所以此番对阵,两人又是和局。
现在每天去帐蓬门口发现新东西就成了孙志新生活中的一件趣事。三人之间杂夹不清的关系就这样一直保持着,孙志新猜不到纳鲁和泰格在想什么,也懒得去猜,很乐于保持现状不变。这种暗暗喜欢,像初尝恋爱一样互相小心翼翼试探的感觉他才头一次尝到,竟是希望它能久一些,再久一些,久到自己变成老大爷的那天时能把这些当成生命里最美丽的回忆。
现在孙志新的重点还是放在鞣革一事上,早上起来怀着期待的心情收礼物,然后白天的时候将用鞣剂泡着皮革的木盆搬出帐蓬外,晚上再搬回来。旁边烧上火保持温暖,尽量让鞣剂的温度保持在四十度左右,因为这个温度比较适合脂肪的分解。
大木盆被拖出去的时候总会引来人看,甚至已经有人将木盆的做法学了去,制做出小一些的木盆或是木桶出来,成为族里新的容器,用来装东西或是打水什么的。它虽然因为制造工艺不足的原因会微微漏泄,可木制的结构结实经摔,对待它就不必像对待瓷器或是陶器那样小心谨慎,在使用上显得很方便,深得部族成员的喜爱。对于木制容器的流传开孙志新倒是没想到,不过对于这种状态他乐见其成,早知道这样的话就早些弄木容器出来方便大家的生活。
除了两边部族每天必要的打猎活动让猎人勇士们无暇顾及这件事,现在孙志新的一切言行都是留守营地的人们的重点,因为它总是那么新奇有趣,热闹一阵过后就会出现新的有用的事物。鞣制皮革也是一样,虽然大家搞不懂孙志新最后的目地是什么,但这并不妨碍这件事能娱乐到部族的人。别怀疑,这就是个没电没无线电波的时代,不能上网看电影喝咖啡,最大的乐趣大约就是晚上熄灯时分搂着自己的老婆或是弟亲干点那啥啥啥的儿童不宜运动。平凡的生活里一但有一点新鲜事,足以引来很多人感觉兴趣,所以孙志新每天去看木盆的摆放地点时都发现有人守在那里,其中就有他的新跟班哈里斯同志。
英俊的美青年哈里斯智力不太对头,身份及地位显得很是尴尬,成年人跟他处不到一起,小孩又跟他玩不到一块,平时是个挺苦逼的孩子。跟孙志新搭上关系后,孙志新对这个天真纯洁的哑巴智障极好,哈里斯就天天往孙志新这边跑,孙志新给皮革刮油,他也学着干。每次孙志新因为他做得正确而冲他打手势时,哈里斯就会露出阳光俊美得如同希腊神坻似的笑容,晃得孙志新眼花缭乱,震惊人也可以生得这般的俊美。那家伙美得纯洁无暇,笑容简直像阳光普照,能逼照出人心里的阴影来。如果不是心思坦荡之辈,想要直面哈里斯的笑容会很困难。
这样的人,这样的笑容,这样的心性,也只有史前部族才能培育得出来。在复杂的现代社会,这样的人已经绝种了。
随着一天天的时间过去,到得第四天上被鞣制的皮革已经显得软化,而且颜色也变了,变得洁净而泛白,比原先深色脏兮兮的模样好了许多。此时众人已经猜出来了,孙志新是在用一种特殊的办法将皮革进行改良,得到更好的东西。
有心眼灵活的,已经在仔细观察孙志新的做法,学着自己弄。他们没有孙志新那样的大木盆,用自己做的小木盆或是木桶也可以弄,只不过一次弄的量少一些而已。孙志新就以布库为桥梁,告诉大家鞣剂的配制方法,让所有人自行去试。而鞣制过程中的那些处理方法大家全都一路看下来,又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可言,属于那种一看就会的方法,因此就不必管它。
大约是由于矿物质不纯,也因为温度、环境条件等众多因素集合到一起的关系。鞣制的过程比PDA上述说的要慢上许多,到了第八天上面,皮毛上才真正的显出发白和不透明的模样。这就说明鞣制的过程大概已经完成。
接下来就是冲洗,再加碱性矿物质进行进一步的脱脂处理。
做完这一步之后就是酵解和浸酸。酵解是为了除去皮质组织里的胶原和非胶原蛋白质,进行过这一步的皮革会增进柔软度和表面弹性,是挺重要的一步。孙志新没找到矿物类的制酸物质,只得让它们湿淋淋的挂在那里进行自然的酵解过程,自己则跑去树林里找含有草酸的植物,用这个笨办法来得到浸酸的药剂。
用植物汁液里含有的草酸来干这个,笨是笨点,不过取材容易,算得笨办法里的聪明点子。可以采取草酸的植物种类有很多,比如伏牛花、羊蹄草、酢浆草,都是数量众多,采材方便容易的植物。
弄了这些东西回来直接捣成汁,提不提纯的也没有必要,简单的滤掉杂质后就直接浸泡。
实际上做到这一步的时候孙志新已经使用了矿物鞣剂和植物鞣剂的混合办法。矿物鞣剂的高效带来的对皮革在鞣制过程中的高伤害由植物草酸得到了中和,最后的得到的效果远比孙志新想像的要好得多。
如果硬要说缺点,就是以这个简陋的办法得到的草酸含有大量叶绿素导致的绿色。就致使最后浸酸这一步完成的皮革被染上的那种浅浅的绿色怎么也冲洗不掉。虽然它们很浅,也并不难看,但是却没有了刚用碱液鞣制出来的那种天色的白中泛黄的颜色,让人觉得有些遗憾。因为孙志新曾经坚定不移的想用这种颜色的毛皮把布库装扮成一只长白毛的小黑犬——大萌!
做完这一步,其实整个鞣制过程已经完成。将鞣制完成所得到的皮革已经挂起来阴干,或是烘烤干,整个所有工序就算完活。如果是要晒的话,不要让阳光直接,免得晒干的皮革过干过硬。
至于晒皮嘛,直接摊在帐蓬上晾晒就行,这会还没有啥晾衣竿之类的高档事物。
那皮铺在帐蓬上,由于下面有着用来搭建帐蓬的原始兽皮,两两相比之下已经可以很轻易的看出鞣制的效果。
鞣制完成的皮革,不再像原先一样又脏又破,毛发显得乱糟糟的,且还又厚又硬,散发着一种发霉的或是腐败的气息。就这样一眼看过去,尽管还它们还湿淋淋的没有晾干,它的毛发就已经显得很整齐而不凌乱,自然的以原来生长的趋势自然倒伏。又因为恢复了它本身的弹性而微微翘曲,看上去毛绒绒的,就像生长在动物身上时一样的蓬松。整块鞣制过后的皮微带皱纹,摊在帐蓬上时看上去柔软轻薄,还整洁干净,一点也不像原先干硬脆腐的感觉。
如果硬是要夸张的形容它的话,那么没经过鞣制的毛皮是钻石原矿,而鞣制便是将它打磨,最后得到真正的晶莹璀璨的钻石!
又晾了三天,三天以后皮革已经被晾干。跟浸泡在水中相比,它变硬了一些,但很是柔软,柔韧又富有弹性,无论谁去摸过都能摸出来这种鞣制过后又晒干的皮革非常的舒服。这个时候它还很干涩,但经过最后一步的处理,即是重新上油——用亚麻油这种植物油来涂上少量,并经过长时间的搓揉,最后得到的皮革光亮柔软,毛发蓬松反射着光泽,无论看或者是伸手去摸,它和没鞣制的皮革都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前者摸着极不舒服,后者摸着却是舒服之极!
众人看在眼里,谁都忍不住去抚摸鞣制后的皮革,它现在有了一种诱惑力,让人想把它贴到身上!就像现代人看到华丽柔美而又蓬松亮泽的皮草,那种想要去抚摸的欲望是发自本能的。
新出品的鞣制皮革引来了整个部族成员们的围观,所有人都在赞美它,抚摸它,对它带给人的出奇舒服感觉得觉得不可思议。那还是僵绑绑的皮子?摸起来就像摸天上的云彩一般柔软绷松,把它抱在怀里时甚至有了一种拥抱云彩的感觉。最受不了这种诱惑的是族里的妇女,出于女性的本能,她们已经在试着把毛皮往身上围,然后为它带来的舒服感觉而嘴角飞扬。
真是舒服,贴在身上的感觉轻巧、柔软、暖和,还有一种微痒的触感,搔得人心底都微痒,却又感觉得到极度的愉悦。
于是她们就很羡慕,又很好奇。族长家里的吉玛确实能干得很吓人,他下一步会用这种东西做出什么来?男人们侧是妒忌了,找个比女人还能干的男人来当吉玛,为什么大家当初就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族长就是族长,眼光果然够毒辣,一下就相中了毕达拉察阿苏。猎人部族的男人很庆幸,自己这边领先抢到了人。海风部族的人则鼓足了劲去给泰格当后盾,誓必要让他也抢到人。
一边摸着鞣制过的毛皮,哥本一边忍不住惊叹:"真舒服,还特别暖和。如果是这种皮,把它围满我的全身我都愿意!嘿嘿,孙志新,赶紧教阿尔法学这个,我那里有不少的毛皮,让他把它们都变成这种!"
阿尔法黑了脸:"为什么是我学?不过……它真是舒服。咦?冬天用这个裹在身上,岂不是很暖和?哥本那家伙太瘦,冬天最不经冻。我学!"
孙志新呵呵笑着打手势调侃他:"你们两个早晚会成一家人,一起学吧。"
听了布库的翻译,阿尔法脸色一红,却没反驳,只是拿着一张毛由仔细抚摸着掩饰自己的羞窘,嘴里道:"用这个裹在身上,挺好!"
布库使劲的点头,一直控制不住自己去摸它。他现在觉得假如孙志新要用这种皮革把自己变成人形的春卷的话——他一点都不介意!
孙志新则更满意,第二种办法都不必试了。此次鞣革,成功完成!部族从此有了真正可以御寒的东西!
不过,裹在身上?那也太糟蹋这些毛皮,他有更好的办法——那就是用它们来做衣服!
109、制衣
孙志新的鞣皮成功在营地里掀起了一阵鞣皮风。皮革经过鞣制以后的效果大家都看了,有没有经过鞣制的皮革简直有着天与地之间的差别,鞣制皮革的舒适是显而易见。而且不必孙志新有任何多言,凡是看到它的人都能想像得到它在冬天的保暖意义。因此鞣皮迅速成为营地的主要活动,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全都参与鞣皮的活动,连猎人们都不例外,只要一得闲就会去帮鞣皮那边的忙。想要在寒冷的冬季穿上这种柔软暖和的皮革,他们一起来动手鞣皮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孙志新这种家庭式的简化鞣皮法非常适合目前部族的实际情况,结果便导致了全民大鞣皮的风波。虽然不及烧瓷一样来得盛大,但影响的波及面却要广得多,会成为部族生活发展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反观孙志新,他现在倒是闲了,因为鞣皮的工作被纳鲁和泰格,还有布库和奥格接手过去,他反倒无事可干,顶多是向族人演示一下鞣革剂、浸酸剂的制做方法而已。就像现代的某些专家叫兽,只动口不动手……
几样东西的原理很复杂,实际操作也繁琐,但难度其实则不难,包括整个鞣皮过程,几乎看一遍就会。连智力有问题的哈里斯同学都能在干多了后学会鞣皮,其它人还能学不会?所以孙志新当了几天的鞣皮老师以后实在是闲得不行,就算他想鞣皮都发现自己手里无皮可鞣,全叫其它人把这活儿抢了去。
不是说孙志新没皮,若要论起整个部族的皮革拥有量,目前谁也不能和他比,就算包括纳鲁、泰格和奥瑞克在内都是。史前人野是慷慨大方且感恩知谢的,孙志新无私的把鞣皮的方法告诉大家,他便收到了更加丰厚的回报。前来答谢的人大多都是以皮革相报,赠送这些皮革中大多数是没经过处理的原始皮革,也有他们自己学着鞣制后拿到孙志新这里来让他检验成果,最后又转手送给了他。被这样送来送去的结果就是孙志新的帐蓬成了一个搞笑的皮革仓库,推了一大堆的皮革。在这些皮革里,光是鞣制完成的就有近三十张,其中有一些竟比孙志新自己的鞣的还要好些。
所以说史前人类其实是很聪明的,他们只是缺一个领路人。而孙志新出现了,就大大的缩短了大家用时间和经验去换取知识的过程,所带来的就是猎人部族和海风部族这两个部族的飞速发展。虽然这种发展在目前看来还有些不显山露水的,但随着时间的累积,它必然会引起质变。
孙志新其实是闲不住的人,总想着找些事情来干。在这史前时代又无任何娱乐,特别是他现在还是个哑巴,想找个人聊天都办不到。在这样的情况下,让他闲着还不如让他跟大家一起鞣皮过得舒服。
可身边有着纳鲁和泰格这两个强势的男人,很多事孙志新便身不由已。
打猎,他们不准。孙志新自己想硬行插进去参与猎人队伍都办不到,因为那是一个严格配合的团队,其能力只与整个团队相关,和个人作用的效果很小。如果他硬要插进去,结果便会影响猎人们的效率,让大家分心来照顾他,反而会导致效率低下,说不定还会引起什么危险,危害到其它人的安危。孙志新不是那种不识大体的人,只得服软不参与打猎。
鞣皮,他们也不准。理由是孙志新现在喉咙受伤,必须得花大量的时间来养喉咙。那两个二货无论怎么都不肯信孙志新永远也不能讲话,只固执的认为这只是一时的不能恢复,只需好好养伤,孙志新总有一天能回复自己的声音。
好吧,孙志新接受他们的好意。其实……他心里挺温暖的。虽然那两个家伙很霸道,但背后的温柔他懂,那种关怀和呵护,还有误伤他给他造成残疾的内疚他也懂。这便就孙志新一边臭美的同时一边又很郁闷的主要原因。
不就是哑巴了嘛,手没缺脚没残的,凭啥不让做事情?会让人闲得发霉的好不好……
在这时,孙志新无比怀念齐格力。那是一个温柔稳重的大哥型人物,他做事缜重而周全,会根据你的能力及实际情况给你安排任务,而不是像纳鲁和泰格一样,只因为误伤自己就把自己当成什么温室的小花一样给供起来养着。
小花?去你姥姥的!真是恶心人。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他想冲到齐格力那里去,跟他一起砍桄榔。省得在这里闲得蛋疼!
可是孙志新又争不过那两个二货,他们的方法很简单,在目前大家谁与不理谁的情况下,他们的办法就是把能鞣的皮革全拿去鞣了,就是让你手头无事可做!
这真是一种甜密的处罚。孙志新一边觉得好笑,一边又无可耐何;一边心里觉得甜蜜,一边心里又觉得苦恼;一边想靠近这两人,一边又觉得这两人全是天大的麻烦,离得越远越好。种种思绪,条条烦愁;千百个念头回转,万千个思量翻涌,真就像那诗词所说的:
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又像那句万恶的网络语言形容的:
痛,并快乐着!
总之,现在的孙志新无比的郁闷。
这便是恋爱?果真是天底下最复杂的感情。
得,既然你们不让爷干这个,爷就想办法干别的。活人还能被尿憋死?想自娱自乐找事干,那法子海了去了,有本事你们二位爷别去打猎,天天守着老子!
想来想去,手里都有鞣制好的皮革了,那么就学着做衣服吧。
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像女人那样拈针缝衣服好像是挺憋曲,不过是为自己喜欢的人缝,那就另当别论。为喜欢的人做任何事,无论何种委屈也受得。以前孙志新不懂这个,但现在如果有谁向他说这个,他一定会举起姆指大赞:哥,你他妈就是真爷们儿!
不过别会错了意,孙志新现在所指的喜欢的人是指可爱得天下无敌的布库小同志,可不是指那两个二货。为了布库小盆友,他什么委屈都受得,包括自损男性自尊给他缝衣服。谁叫身边没个娘们儿啥的?既然已经当了人家的吉玛,就得有干吉玛该干的事的觉悟……比如,缝衣服。
老实说,缝衣服孙志新不会。当然也不是完全不会,小时候孙志新家里条件就不太好,自己拿起针线往衣服裤子上打个补丁,或是缝个扣子什么的也难不倒他。可难度高点儿的,像类似于裁剪,真正把一堆原材料剪切出需要的形状,再把它们缝合拼接到一起,难度就实在太高了。
更可恶的是他就是一爷们儿,爷们儿平时谁也去注意这些事啊?所以PDA上面会收集到这方面的资料完全不可能。不过孙志新还是不肯死心,当真把PDA从头搜到尾,硬是没找着裁剪和缝制相关的资料。他倒是很诡异的找到了织毛衣和使用勾针的资料,天知道这些玩意儿当初是咋被收录进去的?诡异……
既然找不到裁缝的相关资料,借助外力的心就死心了,看来凡事还得靠自己。营地里的女人们靠不住,她们自己都祼着呢!她们要是会缝衣服的话,再以女人们天性里喜欢穿着打扮的本能,让自己光溜溜的四处果奔绝对不可能。所以指望向她们学习缝衣技巧就跟向瞎子问路差不多。随着部族的发展,再过个百八十年的没准会出个黄道婆之类的人物,现在嘛……缝衣服这件事还是靠自己琢磨。
于是乎孙志新就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去想缝衣服需要些什么东西。
记得小时候得到新衣的方式跟长大后不同,那时候虽然绝大多数家庭虽然已经不自己缝制衣服了,可制新衣远不如成年以后方便,随便找家百货公司或是衣饰店就能买到自己喜欢的衣服。那时候的衣服多半出自裁缝铺或是成衣店,市面上还有现在几乎已经绝迹于平常市面上的布店。当时的布店面向所有人提供布料,而现在布匹的买卖绝大多数都存在于纺织厂和衣服生产厂之间,普通市民不再参与这个,一般都直接买衣服穿。
在当时,布店卖布,提供给裁缝铺或是家庭。裁缝铺是集裁剪、制衣、销售集合功能的店铺。也有大型一点的裁缝铺和其它制衣者制成成衣,交由成衣店出售。布店、裁缝铺、成衣店,这三者几乎就构成了当时衣服生产及销售的闭合环节。
很庆幸,孙志新小时候有个玩得挺好的小伙伴,她是个小姑娘,家里就开了一家裁缝铺,她妈妈是孙志新居住的那条街上小有名气的厉害裁缝。小时候孙志新和那小姑娘关系挺好的,常去她家或是铺子上玩,对那些裁缝方面的事隐约记得一些。
像工具,孙志新记得有尺子、大剪刀、用来裁剪的案头、锥子、大大小小的缝衣针、线、脚踩式缝纫机——后来改电动的了、沉重的电熨斗、成百上千的衣架子,还有各式各样的用来辅助裁剪的各型模具。孙志新隐约记得在当时就光是对比着剪衣领的模板就有好几十种,琳琅满目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头疼……不回忆还感觉不出来,一回忆之下才发现好像缝件衣服真没有那么简单,用到的东西居然有那么多。还好自己有先见之明先头给衣库缝皮甲的时候一开始打算的就是缝最简单的皮背心,要是当时想缝件皮衣服,导致回忆起这些……只怕还没开缝就已经在打退堂鼓。
不过再难也得缝啊,且不说布库,那孩子挨冻自己就会心疼,给他缝衣服是必须进行的事。还有自己家里其它的那几只,比如奥格,比如那两只二货,不给他们缝穿的,冬天怎么办?所以这事再头痛也得干,还必须得尽快干,另外还得在部族里迅速推广开来。
现在孙志新成了哑巴,更喜欢凡事先做出成果,让大家看到这种成果以后主动的去学习。像整件鞣皮的事,就足以证明他这种以行动做出成果推动大家伙儿主动去学习的方法很成功。
既然这样,那就豁出去了,再难也得缝!
110、让人抓狂的布库
仔细对比缝衣需要用到什么东西,而自己又拥有什么东西。孙志新悲催的发现自己没有最重要的那件东西——缝纫机。即是说除了一针一线的缝以外,他没有别的选择。
如果有先见之明会穿到史前时代来,孙志新铁定会往登山包里塞一台电动的手提式便携缝纫机。那玩意儿小巧好用,绝对能满意现代家庭妇女在家里闲得无聊时想自己缝点东西的爱好。
可孙志新不是家庭妇女,他连家庭妇男都不是——呃,没准儿他正在向这个方向转变……另外他更没有先见之明,所以物质条件决定生活基础——他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手缝。
材料,布他还没纺出来,鞣制过的皮革倒是有一大堆。针,有的,瑞士军刀上集合得有,丛树野战刀上也封存得有。裁剪工具,有的,剪刀、大刀他啥都不缺。线,应该有不少,前一阵纺线纺得最好的阿瑟来回报过孙志新,说收集的亚麻线已经全部纺成了线团,由她保存着。唔……这个一眼看上去就有贤良淑德品性的女子真不赖,纺线有良好的天赋不说,办事还认真牢靠,有机会提她当女工部长!
很好,有这几种东西,理论上来说已经具有了拼出一件衣服的条件。
当然……只是理论上而已。实际行不行还要做了才知道。
然后好像还得量尺寸,需要尺子。这个好办,尺子他也有,是硬性的钢尺,集合在瑞士军刀上。不过那个不太适合拿来量身体的尺寸,为了方便实用,还得弄出一条软尺。
孙志新想了想,找亚麻线出来搓出一条结实的细绳来做软尺。至于刻度,用绳结来标注在目前是个不错的选择。
本来他打量运用更加先进标准的办法一厘米就结一个绳结做为标准。可回头一想,一厘米一个疙瘩,一米就得系一百个疙瘩,那不得整死人啊?还是中国古代的尺寸省事,每一寸为无限循环的3.33……一直3下去到无穷厘米。也就是说一米他只需三十个疙瘩就可以搞定,大大的省了事。
在往绳子上系着疙瘩的时候孙志新一直忍不住想一件事,搞不好中国那个尺寸的标注法就是像自己这样的懒人发明的。瞧!一下就省了三分之一的工作!
扯远了,扯远了……
孙志新最终做好了一条用绳结来标注尺寸的软尺,又考虑到像纳鲁这帮子高大的史前男人的身高体型,还有像塔里木这种二米好几的'巨人',一般二米长的软尺就放长到了三米长。大约不会有三米几的'超巨人'了吧……孙志新这样想。
所有准备工作就绪,孙志新跑去抓了布库来量尺寸。
布库此时哪里还反对孙志新用这种新型的毛皮来给自己做穿的?他简直巴不得,一想到那种柔软暖和的东西包裹着自己,他心里就美得紧。
但是布库小家伙心底是极善良的,更多的时候他想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身边的亲人。
布库被孙志新转来转去的量着,虽然不明白孙志新具体在干什么,但大致猜得到与做跟皮裙类似的东西有关,便问道:"吉玛,你在干嘛?"
孙志新打着手势道:"给你量尺寸。"
布库又问:"是做皮裙么?"
孙志新挥舞着手指:"比那个要复杂许多。所以才要先量一量。"
"量?"
孙志新比划着手里的软尺:"总不能叫你一直站在这里让我比划着缝吧?我先用这个量出来你的尺寸,比如胳膊有多长,腰有多粗等等,然后记下来,就可以根据这个来做东西。"
布库有些惊奇:"这个办法很厉害啊,吉玛你真聪明!不过做皮裙,为什么连胳膊有多长也得量?不是光量腰就好了么?还是像上次一样,给我做一件套在身上的皮裙?"
孙志新便笑:"比上次那个好,连胳膊,腿什么的都一起包住。"
布库不是很懂,但心里很欢喜。孙志新的动作又弄得他很痒,小身体止不住的扭来扭去,一边呵呵笑着,一边道:"吉玛,还是先别给我做了。"
孙志新停下手上的动作,打着手势问他:"为什么?"
布库天真的看向孙志新,道:"我已经有了呀!虽然上次那个因为皮的原因硬绑绑的不舒服,可穿在身上还是很暖和。"布库拉扯了两□上的皮背心,咧着嘴笑:"族里其它的孩子都没有呢,就只有我才有。呵呵,我家的好吉玛给我做了一件。你给帕帕他们做吧,现在天气越来越冷了,特别是早晨的时候。帕帕和哥哥都要早起打猎,我担心冻坏他们。吉玛你不是说过么?天气冷又保不住身体暖和的话会很容易生病,打猎的时候出了汗没东西保暖,身体一热一冷的也容易生病。生病就难治,很容易死人。我不想帕帕和哥哥死掉,吉玛,你先给他们做,我不急。"
停了停,转头看着孙志新的身体,又道:"还有你,你跟我们不一样。没我们结实强壮,天气寒冷的话只怕更容易生病,你先给自己缝才是真的。"
孙志新听得心里大暖,这孩子,又懂事又体贴人,实在是招人疼。
心里大爱这小家伙,忍不住伸嘴在他小脸上叭了一下,打着手势调笑他:"难道你就不怕冷?你是小孩子,应该先照顾。"
布库摇头笑道:"当然怕冷。不过我冷的话可以躲到你这里来嘛,你这里有火坑,一直燃着都很安全,不像别的帐蓬没人的时候就必须熄火。说真的,跟奥格一起睡,半夜的时候冷死人了。那火总是熄,没人的时候也不敢烧,睡觉的时候又不敢使劲烧,感觉一晚上都睡不暖和。"
孙志新开始摸下巴,照布库这么说,除了缝衣服,他得学着缝被子……干!越来越像个老妈了了!
见孙志新脸色有些变幻不定的变,布库眼珠子一转,讨好的笑道:"嘿嘿,我冷的话就来和你一起睡。再说我已经有一件了,还是先给其它人做才好。等大家都有了你再给我做吧。"
停了停,有些担心的看着孙志新,问道:"吉玛,是不是你还在生帕帕的气?帕帕跟我说了,他不是故意打伤你的。依我看,全是泰格那家伙打的!帕帕一直很担心你的伤,想来看你。可是你又不理他,不让他进你的帐蓬。吉玛,好吉玛,别生气了,帕帕最疼你的,比疼我还疼你,你先给他做吧。他有了你做的皮裙,套在身上暖和时就会想到你。"
这死孩子,嘴巴怎么这么甜?纳鲁背地里许了这小鬼多少好处,他才这般不遗余力的给他说好话?而且一边说纳鲁的好话,一边还不忘记打击泰格,这小子,真是……孙志新眯起眼睛,下意识觉得纳鲁没有自己想像的那般纯良。古人曰得好:有其父必有其子。能教出布库这样的儿子来,纳鲁只怕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不过布库说得倒是有道理,天气越来越冷,尤其是早晚,温差十分大,一个不注意的话当真容易着凉感冒。在这个史前时代,着凉感冒直接能要人命,就算纳鲁这类猎人再强壮,一不小心之下也会中招,可马虎不得。
自己和布库长期呆在营地,就像他说的,觉得冷的时候大不了回帐蓬里躲着,而那几个货却不行。得,就先给他们缝衣服吧。
不过,要给他们缝衣服,就必须要去量他们的身高体型。这可是零距离的亲密接触啊……在现在这种尴尬时期,孙志新实在提不起勇气跟他们有任何身体或是其它方面的接触。不如……
孙志新眼珠奸诈的转了两转,让布库打手势:"布库,用这种软尺量东西的方法你想不想学?学会了的话,有很多东西可以让你量着玩哦~比如,你一定很想知道你哥哥有多高吧?学会了后用这个尺子量一量就知道了。"
布库果然中计,小脸立即笑开,道:"好啊!吉玛你教我,我想学。"
本来这招借刀杀人的妙计都使得不着痕迹的,可孙志新有时候确实很马大哈,顺手就继续打手势:"再去量量你帕帕和泰格的,回来一起告诉我。"
听到连泰格也要量的时候布库就已经在皱眉头,又听到自己老爹的尺寸也需要自己去量,那小心眼便开始转动开了。
自家吉玛不是不肯理自己帕帕么?如果他必须得去给他们量尺寸,那么就算他想不理帕帕都不行!如此一来,帕帕不是有机会跟他呆在一起了?至于泰格……那个讨厌的人就别去量。最好让他冬天没那种暖和的皮裙穿,冻死他!
布库眼珠子滴溜溜的转来转去,狡黠的神情一掠而过,天真的笑问:"难不难啊?我怕我学不会。"
"不难,不难!"孙志新猛打手势,恨不得立即就教会他,然后把这个头疼的问题交给他去办。
两人便在那里教开了,整个过程便是布库一直在发问:
"这个是多少?"
"啊?一格一格的数啊?"
"呃……这是多少格?"
"一格又是多少?"
"这个……我看不懂……"
孙志新抓狂,只觉得今天的布库前所未有的笨。特别是想到自己定出了标准的度衡量的问题,孙志新心里还有小有成就感的。在远古时期,统一度衡量的标准是一件极其伟大的事,而布库小同志在听到孙志新的解释时只简单的哦了一声就把对这件伟大的事的崇拜便一笔带过。换了你,遇到这种事,你抓狂不抓狂?
尼玛!
不知道一格是三点三三厘米,你可不可以只数格子?就算不会数数,格子多少数不来,但它廷伸到哪里总记得住吧?
现在的孙志新无比痛恨自己是个哑巴,无法解释什么是厘米,无法说得清一寸到底是多少,他甚至连现教布库数数都办不到。
勾通良久,孙志新挫败的叹气,打手势道:"算了,我自己去量吧。"
布库小脸有些受伤:"吉玛,我是不是很笨?"
孙志新立即振作脸色:"胡说!谁敢说你笨,我抽他!"
布库显得开心了些,道:"要不等你嗓子好了再教我这个吧,我去玩去了。"
孙志新无力的挥手:"去吧,去吧……"
布库走出帐蓬后窃笑着一溜烟跑了,他得在父亲回营之前逮住他,让他做好准备,吉玛要去给他量尺寸!
可以见得,布库跟他爹一样,看似纯良,实际挺腹黑。
不过小孩子,再腹黑也腹黑不到哪里去。像刚才,他正确的办法不是装笨,而是学会量尺寸的办法后再装没学会。这样纳鲁就得让孙志新去量,而泰格的尺寸他可以代替孙志新去量,从而才能真正的达到他的目的:在泰格和孙志新中间形成一道防火墙,隔开他和自家吉玛的亲近机会。
结果,他装笨装得太彻底了,虽然成功的哄骗了孙志新,制造了他和父亲亲近的机会,但也同时把他一起推向了那两个人。
布库啊……你跟你吉玛像得很呢,办事只办好一半儿……
111、来,让爷爷量量你的尺寸 01
孙志新思前想后,觉得量尺寸这件事情最好是趁夜袭的时候去。要是在那两个二货醒的时候去量,大眼瞪小眼的,得多尴尬?所以偷偷摸摸的去量最好了。
本来要想接近纳鲁或是泰格这样的优秀猎人,以他们的如同野兽那样的警觉心,整件事情会很难,但那两个家伙对谁都有警戒心,就是对自己没有,这一点孙志新觉得还是挺有把握,觉得事情可行。
待得吃过晚饭,好不容易挨到天黑入睡时分,耐着性子又等了一阵,听着整个营地都安静下来,估摸着整个营地的人都已经入睡。孙志新这才看看表,指针显示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这才捞起自己的软尺,偷偷摸摸的向纳鲁的帐蓬潜过去。
进得纳鲁的帐蓬,果然看到他已经熟睡,轮廓分明的脸宠在明明暗暗的火力映射之下有一种独特的成熟魅力。
孙志新怔怔的瞧了他一会儿,惊觉自己在这段闹别扭的时间里一直都思念着这人的。此时看着他熟睡的脸,竟是控制不住的想和他亲近。
纳鲁的帐蓬里学着孙志新帐蓬的模样也弄了一个火坑,只不过没有孙志新做得好,缺少用来加热地面的烟道。孙志新悄悄走过去往火坑里添了几块柴,轻手轻脚的来到纳鲁身边蹲下。
那人睡得极熟,脸侧向自己这边,让自己可以藉着火光看清他的眉眼。
无疑的,这个男人是极英伟成熟的,扇子一样的睫毛在他的下眼睑上投下一片阴影,配着他深陷的眼眶,散发著无尽的魅力。孙志新忍不住轻轻伸手在纳鲁脸上抚摸了几下,这才拿出软尺给他量尺寸。
量过肩宽,量过胸围,来到腰腹间。量到这里就有些难度了,那家伙躺在地上,要怎么才能让软尺围上他的腰?
孙志新正在头疼,突见纳鲁翻了一□,不禁暗喜得了个好机会,赶紧把软尺围上去。哪知刚围上一半呢,纳鲁却右转过来,压住了孙志新的手。
孙志新大惊,慌忙把手从他腰下抽出来,却被纳鲁的大手飞快握住。
孙志新抬头,愕然对上纳鲁含笑的眼。
T-T……他就说这货怎么会睡得这么睡,就算再对自己没有防备,触碰到他的身体都没有醒,搞半天果然是在装睡……
"布库说你要来,我就一直不敢睡在等你。你果然来了。"纳鲁道。 "还在生我的气?"
孙志新大是尴尬,摆手打手势道:"没有。我从头到尾都没生过气,那是我自找的。"
打完手势才想起纳鲁不懂手语,不由得有些泄气。
纳鲁将孙志新的手掌合在自己在掌心里,眼光直直的看着孙志新的脸,道:"想说什么就跟我说,我看得懂。"
孙志新又是一愕,却听纳鲁道:"你在教布库的时候,我天天都在跟着布库学。"说罢,手里飞快的打出几个手势,孙志新一看,却是纳鲁在用手语问:"你噪子还疼吗?还是不能说话?"
那手语使得熟练圆转,表达得准确而细致,竟是时常练习的结果!
刹那之间,孙志新只觉整个颗心都柔软了。眼里微微生出一股潮意,酸涩之中又有着更多的甜蜜。
如果有人会为了你去认真的学哑语,至如至终都在暗中关注你,为了你的改变则去迎合你让自己也改变,那么,他便是真正爱你的。
纳鲁,比孙志新想像的还更宽厚,更有耐心,会为着自己的爱人而努力提高自己,调节自己步伐和爱人一起达到协同的节奏。
能拥有的这样的爱人,无疑是幸福的!
孙志新便浅浅笑开,只觉得自己前一阵的刻意疏离根本就是多余,纳鲁从来都不曾远离过自己。自己需要思考的空间,他就宽容的后退一步,只在远处默默的关注自己,认真学习哑语,努力做个最好的情人。
作为一个好情人的标准是什么?孙志新不知道,却觉得没人能比纳鲁做得更好。他好得让自己情不自禁的想恋上他,就算他是个粗鲁且武大三粗的男人,他也认了!
"我很好。"孙志新笑着用手语道。
看着孙志新一如即往的笑容,却听不到他原本的爽朗笑声。纳鲁眼眶腾地红了,轻轻拉过孙志新,让他伏在自己胸膛上,用力揽紧了他,低声一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想打伤你,你别恨我。"
恨?
从来都没有过,今天来这一趟,更是确定了这个男人让自己爱得狠了。
孙志新安静的伏在纳鲁胸膛上,听着他有力的心跳,什么话都不想说,只觉得这样贴在一起的感觉真好。
纳鲁感觉到了孙志新的亲近,将他整个身体都拖过来,像盖被子一样把孙志新盖在自己身上,低声耳语:"别再避着我了好不好?我很难过。"
扳正孙志新的脸,又伸嘴到他脸上轻轻吻他,道:"你的嗓子会好的。我相信它总有一天会好的。"
细细密密的吻像蜻蜓点水一般吻在孙志新脸上,没有**,只有浓情,让孙志新忍不住无声的笑,眉眼快活的弯起来弯成两轮弯月。
忍不住的,孙志新开始回吻纳鲁,用行动跟他说其实哑不哑的他一点都不在乎,他在乎的是自己的行为对纳鲁带来的伤害。因为他伤了纳鲁,他才不敢不敢靠近他,一但离他太近,他就会觉得情怯。
纳鲁懂了,嘴唇贴在孙志新耳边低语:"泰格……你想怎么样便怎么样吧。我会学着去接纳泰格……只要你心里有我便行。我好不容易才让你爱上我,我……我……再也放不开。"
孙志新猛然抬头,认真的看着纳鲁。
那张成熟英俊的脸上有隐忍,有努力试图做到的包容,更多的是对自己的纵容宠溺。
记得以前看到过一篇文章,说深爱上的人都是卑微的。谁爱得更深,在感情的天秤里所占的比重就会更低。它甚至可以低到别无所求,匍匐到你的脚下,只求在深爱着的对方心里有一席之地就可以。
当独占成了奢求的时候,只能退求这个。
纳鲁在退让,强行控制自己的独占欲,妥协着求共存。
恍然明白这点,孙志新心里疼得都拧了,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拚命的去吻纳鲁的唇。
如果纳鲁能懂,他会知道自己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他:我爱你,真的很爱你。
纳鲁果然是懂的,嘴角咧出一个苦笑,双臂将孙志新揽得更紧了些。
孙志新从纳鲁怀里支起头,打手势:"我们三个人……"
纳鲁将他的头按回自己怀里,低声道:"如果是问我真正的想法,无论怎么我都不愿意!可事实上是我们的争斗已经伤害到了你,我的预见,智者的预见,甚至是泰格的预见,都是正确的。我们两个的争斗,绝对不会有好下场,弄哑你这件事就是明证。"
"我曾经都想过,只要泰格肯放手,他要什么代价我都肯付。甚至我的部族,都可以依附到他手里,成为他的附拥。排除其它的不看,泰格确实是个好领袖,部族交给他我也放心。可是他不肯放手,有一天他来找我谈话,告诉我,只要我肯把你让出来,他也可以带领整个海风部族做为我的附拥。好笑的是他也诚肯的对我说,我是个好领袖,把部族交给我,他放心。在这一点上,我们两个的想法出奇的一致。"纳鲁低声叹了口气:"小新……我们该拿你怎么办?"
孙志新整颗心揪成一团,这便也是他不想见到纳鲁或是泰格其中任何一个人的原因:三角习题,他做不来。
"那家伙爱上你了,死活不肯撒手。从那天他赶到这里来提出联手过冬的提议,我就已经猜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因为只要和你处得够久,没人能抗拒得了你。而你对他……"纳鲁顿了顿,道:"或许先祖让你落到我们两个中间就表明了事情的结局。既然无法独占,那么……就在一起吧。"
孙志新默然,这是最好的结局还是必然的结局?
他不知道,只是知道听到纳鲁最后的妥协时,心中一块大石终于落了地。这两人将不会再有恶劣得无法收场的争斗,他不必再担心谁会死于非命。不会再有那种一想到两人中的某一个将不再能看时心里头便如同被硬生生割去一块,留下一个血淋淋的大洞的巨痛。
大概,我真是自私而贪婪的,有了一个嫌不够,还想要更多。
孙志新怔怔的出着神,控制不住的想,假如这两人没有那么优秀就好了。再假如他永远也不懂得男人之间的恋情就好了。又假如他不会背时的穿越到史前时代就好了,一直在现代浑浑庸庸的活着,也许会一直谈恋爱,但永远不懂得什么叫爱情。
忍不住又自问,假如他知道在某个远古时代有这么两个优秀得不真实的男人在那里等待自己去爱上,自己会是什么选择?
结果不必思疑,就算是会粉身碎骨,他都会撞破头的试图穿过去。
爱情,是天底下最让人无法抗拒的大餐,他会像飞蛾扑火的一样的扑上去,只为了一尝它的美好。
"小新,在想什么?"
孙志新茫然回神,向纳鲁打手势:"我,你,泰格。"
纳鲁的手臂滑下去,搂住孙志新的细腰,轻声问道:"假如泰格先抢到你,换成我追过来,你会爱上我吗?"
孙志新转过头,认真的看着纳鲁,答案不必想就能回答得出来。
孙志新正色点头,用手语无法表达的话是:要爱上你实在太容易,我抗拒不了你,你的魅力值……很可怕。
纳鲁终于露出个明亮的笑容,开始用小腹带动自己去磨蹭孙志新,低声又问:"我和泰格,你爱谁多一点?"
好吧……这个问题就有些烦人了。而事实上热恋中的恋人们都喜欢问这类问题,就算英伟不群的纳鲁也不能免俗。
不过孙志新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只要脑子还没有短路,谁都知道这个问题不能回答,不敢回答,也无法回答。
特别是那人现在还发了情,熟悉的滚烫的火热让孙志新寒毛倒竖。
呃……看来自己被打哑的这件事也不是没有影响的,刻意拉远距离的做法使得他好像又回到了会本能的对男性之间亲密接触排斥的时期。
感觉到孙志新的身体在自己身上变得僵硬,纳鲁遗憾的叹了口气,道:"我就猜到会这样。好吧,我能忍。布库说你要来量尺寸,量吧。肩和胸都量过了,你……还想量哪里?"
尼玛!
这话句怎么听起来这么暧昧?而且纳鲁哥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不要挺着那东西探来探去还磨来蹭去的好不好……很□的……
孙志新苦逼的黑了脸,又冲动得想打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在我堂弟家过的夜。我们三个堂兄弟先是挤到一处看恐怖片,把自己吓了个半死。而后大约是吓得狠了,三人集体选了一个灯光明亮的地方去按摩腰椎。我们三个,全是骨灰级游戏玩家,工作性质差得不太多,坐办公室的时候多些,所以腰锥、颈锥什么的都不太好。
正在那里按得爽呢,突听按摩师傅道:"你们三个怎么没去那种地方?这个时候来这里有点奇怪。"
哪种地方?
突然猛然回神,不由得羞怒。奶奶滴,我们三兄弟看起来一脸欲不熟不满的表情?去个正经地方按摩都会被误会。再说了,要去那地方有满门兄弟携手而去同欢的事吗?
于是俺怒了,对那按摩师傅淫笑:"俺就喜欢到你这里来。"
那师傅是男的,大概四十多岁,闻言手一抖,差点把用来灸我腰的香柱掉在我腰上。
而另两位不愧是我堂弟,立即也笑得一脸的纨袴模样,曰:"就喜欢师傅这号岁数大点的,成熟,床上功夫好,手上有力气!"
他们也没胡说,趴小床上被按,可不就是床上功夫?
最后,收钱的时候师傅的手都只肯拿住钱的一角,表情显得生怕沾上什么病菌似的。
俺们三兄弟则高兴坏了,估计把那师傅吓得不轻。
嗯嗯,我打算过两天还去,也还是我们三兄弟,找那师傅淡淡人生理想,同时还要让他清楚的认识到:话不可以乱说,俺家三兄弟更是不好惹的!
PS:
为什么大家一看到纳鲁这个名字都知道是魔兽里沙塔斯城最中间的那货?这里到底隐藏了多少魔兽玩家啊?
俺在三区,杜隆坦服务器。
112、来,让爷爷量量你的尺寸 02
量尺寸真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啊……尤其是被量的那个家伙还一直用一种显得饥饿的眼光像是要活吞了你一般盯着你,难度就变得更大。
不难?
口胡!自己又不是一只烤得皮酥肉嫩的乳猪!
你去试试一边要试图努力忽略某个挺立起来的嚣张东东,一边还要量出腰围和臀围来试试?那诡异的情形让孙志新无比想去挠墙,或是一刀剁了它制做成标本!
最可怕的是那还是一个史前野男人,一点不觉得对着自己的情人发情有什么不妥,叉腰挺胯的任你量,还一边不停的试图骚扰你,引诱你,搞得孙志新不仅想挠墙,还更希望墙主动的来挠自己!
给纳鲁量尺寸的过程是极其暧昧重口的,也是极其让人郁闷的。量完以后孙志新简直是屁滚尿流一般的逃离纳鲁的帐蓬,只希望下一只会安分一些。
会吗?
才怪!
那可是泰格,比纳鲁还更加嚣张的大爷。
所以进到泰格的帐蓬时看到泰格是醒着的,孙志新一点都不奇怪。以这家伙的通天的本事,他会不知道自己要来的事那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
不过纵然心里有万分准备,一眼看到泰格时,孙志新还是被雷得不轻。
看过那幅有名的叫做男人与皮草的意大利名模拍摄的巨型海报吗?
为了更好的烘托主体,画面的背景是一片纯正的黑色,主题内容就两样东西:男人,皮草。
一个有着古铜色皮肤的健美男人赤身果体的被一张华丽的皮草包裹着。两只手一只抚摸着自己强壮的胸肌,一只忱在脑后,露出线条优美无比的二头肌;两条大腿一支曲起,一支伸直,露出诱人无比的腿部线条。而皮草,一半皮草被压在臀线优美的臀下,一半皮草虚虚的掩过来只包裹住一条大腿和重点三角部位。大部份健美得像是涂过橄榄油样的皮肤都□在外,散发着无尽的性感与诱惑,裹而不露又能露的全露了,表达的是淋漓尽致的男性情.色。
泰格所办到的,比那厉害十倍不止!
便见火光的半隐半现下,那人裹着一块鞣制过后的皮子半倚半坐的呆在帐蓬里,见到孙志新进来时抬头微微一笑,灰白的双瞳映在火光下半点没有平时的冷漠无情,竟像是微微发亮般,还水光亮泽,眼里、眸底,全是一片浓重的情.色,那模样要多妖孽就有多妖孽!
孙志新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发现那家伙的胸膛比自己想像的更健壮,他的四肢比自己想像的更修长,连包裹在他腰间的那处隆起都有着无比诱人的曲线隆起。
事实上他露出来的肉比那幅海报里要少,可他完美的肌肉线条所达到的冲击效果远比那要厉害得多。史前野男人在生死搏斗中锻炼出来的完美形体哪里是现代健身房堆砌出来的形体可以比美的?
因为除了铺天盖地喷涌而来的情.色,孙志新还体会到了一种让人能感到震憾的男体形体美。它正由这个笑得一脸妖孽的家伙像海潮一般往外不计本钱的喷放。
孙志新便觉得牙疼,任谁摊上这么一个不按牌理出牌的桀骜家伙,估计都会牙疼得厉害。
"小新。"泰格笑眯眯的唤孙志新:"不再躲着我了?终于肯来看我了?"
尼玛!
谁想来看你来着?
孙志新几乎扭头就想走。好吧,事实上是被纳鲁掰弯以后他已经学会了如何去审美一个男人,得到了什么叫做野性男人的性感魅力。像泰格这样的猎豹似的妖物,只会让他想喷鼻血。惹不起,他躲得起行不行?他敢打赌,那家伙裹着的皮革下什么都没有穿!
下一刻,他的猜想就得到了证实。那家伙豪放的一掀身上的皮革,把身体摊开成一个任君采颉的模样,嘴里道:"你不是要来量尺寸?来啊。"
简直就像是在说你不是想那啥啥啥的,来啊,俺不反抗。而且一提到尺寸这个字眼,孙志新就控制不住的把眼光往他重点部位溜。T-T……溜鸟侠啊!还是大型飞禽那种的。
孙志新顿时整张脸黑如锅底,这丫活生生就是一贱人!为毛自己会喜欢上他?
一个控制不住,手势如流水一般的翻飞,近段时间研习出来的那点可怜的用来骂人的手语对着泰格招呼过去。
泰格一边看一边点头:"唔,说我下流。好吧,我只对你下流。咦?我不是人?你怎么知道?我看起来不像吗?"突然像是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马上暴出一通掩饰性的猛咳:"咳咳,这话有点过份了,我不是种猪。再说了,猪有什么不好?猎人们猎到野猪,那收获会让任何一个猎人都感到欢喜。猪的性能力很强的,就是那玩意儿有点小……"
孙志新比划了半天,突地愕然停下手。
他竟然看得懂!
他竟然跟纳鲁一样也看得懂自己的手语!
该不会是……
孙志新霍然瞪大眼,看着泰格含笑冲手自己打势,用手语说:"纳鲁跟布库学手语,我知道他不肯教我,我就找奥瑞克学。我学得还像吗?"
泰格的手语比起纳鲁来就显得生疏许多,显然是学了以后找不到人对练的原因。而这家伙在语言上有着出色的天赋,竟然被他这样也学会了!
泰格,你……
孙志新呆呆的停了手,开始挫败的想,自己会被他吸引不是没有理由的。整颗心再一次被触动,呆呆楞楞的站在那里老半天,竟然作不出任何反应。
直到泰格重新招摇的向他打手势——一个**男人对你打手势,那德性能看吗?
一切美好的东西被破坏殆尽,感触像被大风吹过,点滴不留。这便是泰格和纳鲁的区别,后者沉稳含蓄——嗯,相对的。前者则嚣张招摇,又桀骜不驯,凡是有一点过人之处就要拿出来招摇,让人联想到支楞着尾巴一直摇的哈巴狗。
孙志新受不了的冲过去,捡起皮革把泰格包裹成一只茧。把那片春光全掩了去,让美男变衰男,泰格现在的模样被大破,活像一个落海后被人救起来用毛毯裹着的悲催货。
泰格有些受伤,委屈的道:"特意脱光了给你看,你不喜欢?"
果然是史前野男人,真……直接。
耳边听得他还在抱怨:"我脱成这样容易吗?让心爱的人看我这副模样,我也很不好意思的好不好……"
说得他好像还挺委屈。尼玛平时你就大剌剌的晃来晃去的好不好?别他妈一幅上海小男人似的做派,好像牺牲了老多的**似的。
孙志新再一次体会到了挠墙的冲动。
泰格小心翼翼的用额头触了一下孙志新额头,小声问:"真的不喜欢?没纳鲁好看?还是我的生得没他大?"
一连三问,问得孙志新大寒不已。
能不喜欢?那**的魅力远超A字打头的美国大片的巨星……问题是爷你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好不好?老子好不容易做好心理建议在试图接受三人行,你一出场就来下猛料,我一凡人招架不住这个。
孙志新黑着脸,摸索着把软尺从皮革里伸进去测量。
先是肩宽,然后是胸围,腰围,臀围——我靠!这手感……果然是目标太大,一不小心就会摸到啊。
悲催,为毛他和泰格之间老是上演这种乌龙事件?
被触碰到要命的位置,泰格脸上一僵,本能的下意识就想避开身体。随即脸上一红,又故作镇定的把腰胯贴向孙志新的手心,低声道:"你……你……摸吧。你也是我的吉玛,我……你……"
孙志新本来还尴尬得很彻底,泰格的表现让他心中一动,再联想到上一次他不经逗弄的'早泄',这家伙……不是吧?
自己猜的是真的?
试探着当真伸出万恶的擒龙抓鸡手去抓那个目标显眼的家伙,果然见到泰格会本能的紧张,然后躲避,满脸都是青涩的尴尬和不自在。又要强充好汉的装身经百战,并且混和着想亲近自己的想法,努力去强制身体执行把自己的私隐部位交由自己的情人的举动,这才拼命镇定自己,强忍着躲闪的冲动任由自己抚摸。
哈!
果然是童子鸡!
孙志新缩回手,咧开嘴无声的狂笑,打着手势:"童、子、鸡!"
泰格懂了,脸红得快要滴出血来,怒吼道:"我不是!"
孙志新做势又要去抓他,这一回他连装也顾不得,死命的用皮革包裹住自己的要害,再也扮不出那副男人与皮草的□模样。
孙志新大乐,猛地扑上去拔泰格的皮,那模样就跟调戏良家妇女差不多。
泰格吓得慌了,手忙脚乱的保护自己,惊慌的乱叫:"小新,小新,孙志新!你别乱来!信不信我掰断你的手!"
你别乱来~~这话孙志新爱听,终于找到纨绔子弟把纯情少女逼进墙角的那种舒爽感觉。
孙志新终于按住了他,用戏耍的眼光直视着他的眼。泰格脸色越来越红,两手死命捂着自己的腿间,眼睫毛紧张不安的一直扇动个不停,连灰白的瞳都染上了一股浓重的羞窘,最后低声道:"警告你,你最好别……嗯……我是。"
"为什么?"孙志新打手势。
泰格道:"没遇到我喜欢的人,也没遇到喜欢我的人,我没机会。"
"可是你长得……"孙志新不知道用手语该怎么表达泰格是个很具有吸引力的男人这个复杂的意思。
但泰格能懂,有些难堪的侧过脸:"我是指真正喜欢我泰格所有的一切的人,包括我好的和坏的那面。小新,不管我是什么,你都不会害怕,会喜欢上我,对不对?"
孙志新听不太懂这句,只是觉得这样与平时不同显得有些脆弱而羞怒的泰格让他忍不住想吻他。
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吻上去,他还做不到与泰格亲近而感觉不到压力。
孙志新放开泰格,拉开他的皮革开始给他认真量尺寸。泰格躲闪了一下,才褪下去的潮红又升了回来,身体僵硬了一下,随即慢慢的放松,任由孙志新在自己身体上摸索。
老实说,泰格的身体极美。青春而富有活力,皮肤摸上去细致而光滑,有着年轻独有的弹性,手感出奇的好。给他量尺寸的时候难免会碰触到他的皮肤,竟让孙志新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他的毛发没有纳鲁浓密,显得洁净而健康。纳鲁像一匹野狼,又像一枚熟透的果实,这家伙却是怒放的野花,又像头年轻的雄豹,每一寸肌肤都嚣张的表现着猎豹似的活力。
泰格紧眼着孙志新的眼,问道:"你喜欢我的,是不是?"
孙志新想否认,最终诚实的点点头。他已经装够了,懒得再装模作样,喜欢就喜欢上了。NND我就是贪心的想要两个,怎么地?不服?有本事放天雷来劈老子!
泰格陡然松了一口大气,放软自己摊开在孙志新手底下,又拉过他的一只手盖到自己小腹上,微微羞窘着低声道:"我没有和谁……你要是喜欢,我的一切都属于你。"
孙志新微微摇头,量完了尺寸后仔细的裹好他,冲他微笑。那意思是,给我时间。
泰格微微一怔,随即也笑了,道:"是我太急了些,纳鲁赶在我前头太多,我只是想追上他,不想被你撇下。"
听出了他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这一次孙志新终于伸嘴过去在他脸上轻轻碰了一下。
只是轻轻一碰,没有**,只有温情。
泰格却大是欢喜,眼里一片喜出望外的震奋。几乎立即的,他便伸臂过来将孙志新搂进怀里,道:"嗓子还疼吗?是我的错,本就是我横插一脚,纳鲁有生气的理由,我应该更忍耐些,让着他。结果我的不理智把事情带向更坏的局面,最后把你弄伤了,我一想到这个就晚上都睡不着。小新,别生我的气,我知道我很蠢,没自己想像那么精明——"
孙志新拍拍他的手背,阻住了接下来的话。哑巴了这件事从头到尾他都不是很在乎,相反泰格和纳鲁则一直放心不下,让他心里一边体会到被人牵挂的快活,一边又为这两人感到心疼。其实,他们同时喜欢上自己才是他们的不幸,而自己得到的只不过是一点报应罢了。他希望两人从此能不再为自己哑巴这件事感到内疚,未来的生活还很长,大家一起努力的生活吧。
这夜,孙志新没回自己的帐蓬,在泰格的帐蓬里睡了。他感觉得到泰格的冲动,勃发的**一直顶着自己的后腰,那毕竟是个年青气盛的野男人,就像自己一样年青健康,有着强烈的冲动。可他只是温柔的搂着自己,没有用任何不轨的举动来破坏两人之间的温馨气氛。
快睡着之前孙志新模模糊糊的听到泰格道:"真好,你睡在我旁边,让这帐蓬都有了家的味道。"
鬼使神差的,孙志新听到这句便记住了,睁开眼看了泰格一眼,把他眼里的浓情记在心底。脑里虽然有些浑乱,但孙志新下意识忍不住想:原来要不爱上这家伙真的很难。
而未来……
懒得去想,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留言里有看书的朋友说起什么日本的扇子舞,俺特意去搜来看了下。结果……
我的亲娘喂……雷死我了!
一群要肥不肥,要瘦不瘦的白皮光猪壮士只拿两把扇子(也只扇子,别的东西没有……),换来换去的遮掩自己的重点部位狂舞。那一身白花花的上好五花肉,还有在风中颤抖个不停的雪白大白腿——男人的。还有像两个白皮球一样的屁股蛋儿……雷得我一身的鸡皮疙瘩全在皮肤上跳芭蕾!
尼玛,果然是我没有什么想像力,想像不出男人脱光了后只拿两把扇子也能有这种……呃,风情。
果然是只有更雷人,木有最雷人。彻底把我雷成焦碳。
推荐大家一定要去看看。
请记住——一定不要在吃了任何东西后去看。因为我看的时候……尼玛,老子嘴里一口上好的五香豆腐干全喷显示屏上了!
113、皮球狼
量了两人的尺寸,又去量过奥格的尺寸——给他量尺寸就没那么香艳了,死孩子一脸的扭曲表情,孙志新量他的时候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性骚扰他。奥格那该死的表情就是让他有这种感觉。
去!
屁大点儿的青涩小屁孩,谁爱骚扰你了?就算老牛吃嫩草,吃的也是布库,爷还嫌你老不老嫩不嫩的位置尴尬,一点没嚼口。试问,你能跟你爹你比吗?你能跟泰格比吗?小屁娃!一脸隐忍的表情做给谁看?真是不可爱!那会儿嗓子刚受伤,奥格还表现得一副天塌下来了的表情紧拉住自己的手,让孙志新心疼他得不行。结果没几天死孩子又回归到那幅爱理人不理人的傲娇模样,惹得孙志新直是想抽他。真搞不懂,上有纳鲁这样的父亲,下有布库这样的弟弟,一片好好竹子中居然生出他这根歹笋出来……
不过就算是再想揍他,奥格的衣服也是要缝的,横竖都是自己的娃,让他被冻着就是不行。孙志新在量完亲近之人的尺寸后正式进入制衣流程。
天气越来越冷了,有时候早晚的低温让孙志新都抗不住,呆在帐蓬里哪里都不想去,干事情的时候更是提不起精神来,想来身体已经提前感觉到了冬季的惰性。
前几天和纳鲁与泰格把事情说开了,三人之间的关系又回到以前的状况。当然也有一些不同,1VS1变成了2VS1,与纳鲁和泰格虽然并不是心甘情愿,但由于史前的观念所影响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不同,孙志新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尴尬。一瞧见两人,特别是两人同时出现时还是挺不自在。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青涩的初恋,对自己喜欢的人既想见到又怕见到,心情矛盾得很不好形容。
听纳鲁说起,这段时间是入冬以前最后的疯狂,所以整个营地的猎人们打猎活动也进入了入冬前的□。包括泰格在内,所有人猎人们出发得更早,归来得更晚,正常时间段在营地里很难看到他们。他们甚至还出现民晚上没有回来的情况,这让孙志新不得不担心吊胆的在巴营地里等待猎人们回来。现在他终于明白了送自家男人上战场的妻子的心情,就怕他们一去不复返,战死沙场。
孙志新不是一个喜欢去妄自猜测事情后果的人,与其坐在营地里像其它人一样担心,还不如眼不见为净,离营地远些安静的缝自己的皮装。他虽然不能不担心,但也坚信无论是纳鲁,还是泰格,又或者是奥格,都是打不倒死不了的金刚命。先祖会保佑这些勤劳而勇气的男人!
瞧,孙志新现在开始也信这个了了,与信仰无关,仅是信念的问题。
男人们都在外面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拼搏,自己更不能弱了孙志新这三个字的名头。他孙志新也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既然现在在主内——暂时的,那么他就要为自己的男人努力打拼,为他们创造好更好的生活条件。
于是孙志新便果断的离开营地去缝衣,一是想清静些,不想让营地其它人对猎人们的担忧影响到自己;二是出于他自己的脸面,他实在无法拉得下脸来当众像女人一样缝衣服,所以这事还是要自己偷偷的去干才好。
在走出营地的正北方,孙志新找到了一个挺好的地方。
那里的正前方能看到两里以外的营地,因为视野良好,位置又比营地高,连营地的炊烟都看得到。它前正方是一片开阔的长满了各种植物的斜坡,斜坡下去是一片树林,树林之后便是营地。总体而言,它是一个类似于小山坳的所在,左方,右方,背后都是一片山崖,是一个幽静而安全的所在。
比起背后的山崖,左方和右方的山崖可以是说是峭壁,虽然没有千山鸟飞绝那么夸张,但仍然挺陡峭。后方的山崖侧有些像当初探险时遇到的那个山崖,长满了各种大大小小的藤蔓,此时正因为时值快入冬的深秋,它们显得绝大部份都已经干枯了,不过一眼看上去仍然显得很结实。
孙志新估摸背后的山崖上方的小山顶背后也许还有山坡什么的,但他没打算爬上去看。以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在这史前时代探险无疑是极愚蠢的做法。光是齐格力就为这件耳提面命过孙志新很多次,为的就是告诫他那种过度强烈的好奇心。
孙志新确实生就一个不安份喜欢猎奇的性格,但他不是蠢货,这种会玩掉小命的事情他会认真听从齐格力的告诫,不会傻到去干。他只探明了四周很安全后就在这里窝了下来,每天抱着需要缝制的皮革这来在这里悄悄的缝东西。
这里无疑是很安全的,前面一片开阔,有危险的野兽出没会一览无遗的提早发现。左边和右边那峭壁的陡峭模样,无论什么也下不来,更不要说上去。而背后的那个,估计除了了猴子或是人类,无论什么玩意儿从下面下来,只要不会飞,估计都得摔死。处于这样的处所,孙志新安全得很,可以像学者一样去研究怎么缝衣服。
头一次缝衣服,总是很不给力。不仅需要手艺、针法什么的,还需要研究衣服这玩意儿到底是怎么拼成的。由于奥格那死孩子太不厚道,孙志新就坏心眼的先做他的,拿他的衣服来当试验品。
针法就别指孙志新能翻出什么新花样来,他最大的本事仅能在练习多天以后做到尽可能让针脚密实些,缝合处结实抗扯就不错了。他主要的目前是在研究怎么才能把皮料拼接到一起,弄出衣服的样子来。
等研究了一阵,好不容易研究出一些门道,给奥格缝了一件皮衣服和皮裤子以后,孙志新才开始正式缝制纳鲁和泰格的衣服。其实这两个家伙的体型有些接近,泰格有194高,比192的纳鲁略高两公分,但纳鲁更壮一些,也即是说给他缝衣服会更费料一些。按这个算的话两人的衣服按纳鲁的大小、泰格的高矮来缝就能通穿。孙志新为了图省事,索性把两人的上衣按一个规格来缝制。
先给纳鲁缝上衣,已经缝完了躯干部份,正在缝左手的袖子。对这个孙志新挺得意,瞧,缝衣服也难不倒老子,照样能缝出人能穿的出来。
孙志新干了一会儿,隐约听到背后山崖的上方好像有什么动静。
停下手里的活儿,仰头看了半天,那动静又没有了。
孙志新皱了皱眉头,继续缝自己的东西。
过得一阵,那种悉悉索索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自己头顶的上方山崖上折腾一样。
这一次孙志新干脆停下了手里的活计,拨出丛林野战刀凝神以对。假如真有什么东西敢从上面下来而没摔死它,他一点都不介意给它来上一刀,然后再带回去晚上加餐。
便这么凝神静待了一会儿,当真有东西从上面掉下来。
它看上去很小,起初只看到像一个小黑点的模样,在山壁上弹来弹去的往下坠落。等再近一些,隐约能看出是一个毛绒绒的小球,像是什么小兽蜷起来的模样。它的处境不太妙,怕是失足从山崖上方跌落下来的,正像一只弹性十足的皮球一样在藤蔓间东撞西撞翻着滚着往孙志新的方向一路跌下来。
玩过一个撞球游戏么?在一个四方形底下有开口的空间里发射一枚小球出去,用它去撞击上方的砖块,把砖块打完了就过关了。现在那个小毛球就跟那差不多,很悲催的在各种障碍物之间弹来弹去的往下掉落。
它很倒霉,但也很好运。众多的藤蔓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拦住它,像弹弓一样把它弹起来抛向另一个方向,无数的藤蔓形成了无数的缓冲装置,没有让它直接摔落下来变成肝脑涂地的局面。
在偶尔被弹飞的瞬间,那毛绒绒的小东西会伸展开身体,拼命的试图用爪子抱住救命的的藤蔓。不过它这样做的意义不大,它那爪子明显不如人类的手掌在这个时候有着灵巧的用途来得管用。努力挣扎之下,它顶多只能阻挡一下快速摔落的速度,还是一路滚跌得落下来。
在它伸展四肢的工夫,孙志新等它落得再近一些才看清是一只生有四肢的小兽,模样看上去很熟悉,应该是孙志新见到过的品种。它还有一条尾巴,有时候伸直,有时候又被惊吓得夹在后腿下,呈标准的兽形。不过一来它弹来弹去的弹得太快,二来体型也着实小,孙志新隐约看见它像猫,又像犬,或是狐狸什么的,反正就是那种四足着地行走的兽类。
整个下落过程大约花了三分钟,那可怜的家伙终于落到了地上。它像毛球一样蜷起来,本能的用这个动作保护自己。结果一团毛球就直直滚到孙志新脚下,晕了。
孙志新愕然,低头瞪着地上的小兽。它在滚到孙志新脚边的时候大约是力气耗尽,不再能保持蜷成小球的模样。现在它四肢摊开着,小胸脯在激烈的起伏,就这副模样就能看出来它大约真的晕菜得很彻底,不过还没有挂掉。
孙志新犹豫了半天是不是要直接一刀砍过去给它来个痛快的一刀斩,然后拿来加餐。可瞪了它半天,实在感觉不出它有什么威胁性,那刀举了半天都没有砍得下去。小家伙看上去实在有些可怜,孙志新没办法对这样毫无杀伤力,又毫无防备能力的小东西能下得去手。
它的生与死只在一刹那之间就被孙志新放过了。孙志新蹲到它面前,用刀柄拨拉它的四肢来看。
待看得仔细了,才判断出这是一只小狼,因为年幼的关系,看上去尺寸跟小狗差不多,顶多只有两三斤重,像是才断奶不久。又扒开它的嘴巴来看,果然还生得有奶牙,确实是一只不大点儿的小东西。它全身的毛发在跌来撞去的时候被弄得一团乱,乱毛全作灰褐色,样子有些像以前在动物频道里看到的草原狼,又有些不像,它的脚爪比那个大,头颈也要显得更粗壮一些。再看它的右后腿,似乎已经折断了,断骨正不正常的凸在皮肤底下。
仔细看这小家伙,第一眼看上去孙志新就挺喜欢这个毛绒绒的小东西。它那模样让孙志新联想到精品店里的毛绒绒动物玩偶。只不过它没有那种像是有着婴儿肥一样的体型,相反它还瘦巴巴的,肋巴骨都看得到,像是营养不良的样子。如此就让它看起来更可怜,但还是能打动孙志新想帮它一把的心。
孙志新用刀柄捅捅它的头,小家伙睁开了眼睛看了孙志新一眼,又紧紧的闭上了。这一幕让孙志新联想到动画片,如果它的眼珠子可以转动,自己一定能看到里面有无数个圈在乱划。
孙志新无声的笑开,越发觉得这家伙挺可爱的,落到自己手里算它运气好,他没打算杀它。
抬头又去看那边山崖,再一次觉得它摔下来居然没被摔死真是好运。这个好运的小家伙指不定也有狼的先祖在保佑它,既然这样那就救它一命罢。
找来树技,先将它的断腿扶正,用树枝做成夹板固定好,才临时用皮革做成一个兜,把小家伙放进去,带回营地。
114、捡了个祸害回来? 01
回营地走到中途的时候小家伙醒了,开始在临时皮囊里折腾。孙志新不得不佩服史前野生动物的生命力,它从悬崖上跌下来,跌得个七荤八素的仅是只摔断的后腿没摔死它不说,才二十来分钟就从晕头转向的情况里苏醒过来,那体质真是好得法说。
小家伙在皮囊里闷着,大约是闷得慌,也有可能是陌生的不明环境让它感觉到不安全,在皮囊里使劲折腾,又抓又咬的不安份的得。
孙志新现在没法开口说话,不能喝止它,只能伸手在皮囊上一顿拍,警告它安份一些。
不过似乎这个办法并不怎么管用,小东西照旧在里面连抓带挠的,显得精力旺盛之极。
回到营地里的帐蓬,孙志新解开皮囊将它放出来。小东西可不是那么客气的,显得野性难驯,刚从皮囊门露出半只脑袋,冷不丁就在孙志新手背上咬了一口。
事实上,它是咬住了就不肯松口,还以野生动物那种原如的撕咬动作拼命甩脑袋,试图重创敌人,或是从敌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孙志新先是吓了一跳,然后乐了。那小家伙的乳牙根本不具有什么威力,它咬是咬住了,给人的感觉却像按摩一样,让孙志新的手背痒痒的。
咧开嘴无声的笑,本想去拉扯它的后腿,可见它后腿有伤,只好伸手过去搂住它的肚子将它从自己手背上拉开。
才拉开刚松手,那小东西不屈不挠的又扑了上来,这次目标是孙志新小腿肚上肉多的地方,仍然是咬住了就不肯松口。
得,你爱咬就咬去吧,反正不疼。孙志新懒得去答理它,任由它在自己的小腿肚上磨牙,自己侧开始动手配一些消炎止痛的伤药。上次泰格烧伤的时候用的那些略加改变就可以使用,可以用来敷到小家伙的腿伤处。还有奥瑞克这个干巴老头儿晒的四七,用来化淤止痛,促进断骨的愈合,它也能起到不小的作用。
小狼是很顽固的,认定了孙志新是要伤害自己的敌人,一直试图将孙志新的小腿肉咬下一块来。但它的乳牙实在很不给力,咬来咬去的结果除了涂了孙志新一小腿肚的口水以外,腿毛都没有咬下半根。
见过一颗吊在树干上的皮球么?它和孙志新的小腿组合到一起完美的上演了这一出。主角是毛绒绒的小狼,孙志新的小腿则是树干这个道具。
大约是终于认识到这个强大的敌人自己拿他无可奈何,又或许是身体太小,并没有储存得有太多力气,十几分钟以后它终于悻悻的泄了气,开始机灵的转动眼珠,瞅准帐蓬门的方向就欲夺路而逃。
好家伙!
别看它体型小,奔跑起来速度居然不慢,孙志新一个不留神,小家伙直接一腐一拐的窜至帐蓬边,眼见得就要奔逃出去。
孙志新眼疾手快的拉住它的尾巴往后扯,小东西灵活的调过头来,对准孙志新的手背又狠狠来了一口。
可惜,它的乳牙依然太不给力,还是痒痒的,连红印都没有留下。
孙志新拽住它的尾巴将它拖回来,整个过程里它一直在和孙志新较劲,两只前爪耙在地上犁出几道浅沟。可它那一小点儿的身体和力气,哪里敌得过孙志新?轻轻松松的就将它扯了回来。
不过它尾巴被孙志新拉住,这个部位大约是它的雷点或是要害什么的,把它惹毛了,连挣扎逃跑的动作都停下,对准孙志新的手啊呜啊呜的一通啃咬。
真是个固势又不肯服输的小东西,那臭脾气像极了纳鲁。孙志新摇头失笑,将那小东西拽回来,先给它脖子上系上一根皮绳防止它逃跑,这才抱起它,让它肚皮朝天的躺在自己的腿上,伸手去解它腿上的临时夹板,打算给它重新上夹板,敷上伤药。
小东西当然极不肯合作,四条小短腿支楞在空中一通乱舞,扭来扭去的一边试图咬人,一边试图逃跑。
不肯合作的病患总是让人头疼,孙志新火大之下干脆把它来了个五花大绑,这下它才老实了。
去掉原先的用树枝做的临时夹板,孙志新仔细的抚摸它的断腿,确定它的断骨被自己完全接合对正以后先敷上消炎止痛的药,然后重新拿了短竹片给它夹上。这样就可以防止它碰到伤处,或是因为使力而造成断骨处二度受伤。
处理好它,小东西立即开跑,又被绳子阻拦住,便撅着屁股使劲摇脑袋的想挣脱绳子,还不屈不挠使劲的咬绳子,想咬断它跑掉。
当然这些都是徒劳的,它最终也明白了这点。便怏怏的把绳子拉得笔直,在绳子的最远端坐下,机警的瞪着孙志新。
孙志新一直兴趣十足的看它表演,直到它累了,一人一狼才大眼对小眼似的互瞪。
瞪了良久,始终不见这个两脚怪对自己有什么伤害的举动,小狼微微放松了一些警惕心,开始去嗅自己腿上的伤药,看那德性,竟是想去舔掉它。
让它舔到了还了得?外孵伤药十之**都有毒,孙志新赶紧打开自己的地洞将从现代穿过来的塑料袋裹在它的伤处,外面还加了一层毛皮碎料包裹,它嗅着那种陌生的气息又舔不到,撕扯了半天后腿上的皮革后才终于消停了,继续和孙志新不屈不挠的玩瞪眼游戏。
看它那模样,机警里带着狡黠,灵活里透着憨气,两只烛耳朵已经能竖得起来了,像雷达似的灵活的向四面八方转动捕捉各种动静,小身板运动起来像个小毛球的似的用短短四肢跌跌撞撞的奔来奔去,那样子别提有多可爱。就冲它这副可爱模样,孙志新已经决定打算养它。
事实上,很多野生动物都可以驯养,狼是犬科动物,驯养起来会更加容易。纵观所有的犬科动物,包括性格最残忍的土狼,它们都能被驯化。只要喂养它的人肯附出真心去呵护它们,它们就会回报你无比的忠诚。这是犬科动物的古怪特性,所以它们从来都被认为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家犬。
历史上,原本是没有真正的家犬的,它们的祖先是野生的狼。在考古学中发现,狼最先被驯化对至演变为家犬,是猎人的关系。据历史考证,在最初的时候猎人们出于种种原因,有可能是防止被狼围攻,有可能是猎取的食物太多无法全部带走的关系,也有可能是偶然,狼从猎人这里得到了食物。当此类情况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时,有一部份狼便因为更容易获得食物的原因跟随着猎人的移动而迁移。随着时间的继续发展,慢慢的两个不同的种类就有了互动,又最终建立起信任的关系,野生狼便不再肯伤害喂养它们的猎人。
再随着时间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偶然和必然堆积到一起,一部份狼开始和猎人一起生活。而猎人们也发现运用这些狼不仅可以更加容易的猎取猎物,它们还能起警戒其它危险的野生动物靠近的作用。除些之外,它们还有着更多的用途,甚至是作为寂寞旅程的伴伴,它们都是个优秀的好伴侣。当人类的智慧和狼的捕猎能力凑到一处的时候,两者就形成了合作关系,同生共进,一直发展至今。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生产能力越来越强大,食物的获取有了多种途径,不再仅仅依靠打猎。人类在这个时候只是因为喜欢犬类祖先的陪伴,或者因为它们的其它能力,比如看家,防护野兽野兽等等的能力继续饲养它们。与人类一起生活下来的犬的祖先继续顺应环境的改变而继续进化改弯自己,最终演变成了人类的忠实伙伴——犬,成了人类的朋友,和人类一起生活至今。
野生狼便进化出一个新的种类分支,那便是今天的家犬。
这些东西是孙志新是探索频道上看到的。狼与狗的关系可以从很多方面证明,一是考古学,大量的化石,史前遗迹都能表明狗从狼进化过来的历史痕迹。二是生物学,基因的结构表明狼和狗是亲得不能再亲的亲近,其相似程度接近得没人怀疑它们的亲属关系。所以家犬和野生狼才可以很容易的杂交,生育下同时备具两边能力的狼犬。三是驯养学,现代很多饲养结果表明,大量的犬科动物,如狼、狐狸等,捕捉野生的来进行家养,顶多到了第三代,它们就表明出明显的家犬特征,比如它们会演变自己的身体毛色,以迎合人类的审美观;又比如它们会表现得特别喜欢亲近人类。这个现象非常有趣,是犬类进化历史的有力佐证。
也就是说,如果孙志新想养这个野蛮的小家伙,它是可以被驯养的,没准以后还可能成为纳鲁打猎时的好帮手。
当然,孙志新确实想养它,它那个毛绒绒的机灵样子把孙志新萌到了,看它的眼光看像看待现代的家犬,认定了它会是个好伙伴。
不过嘛,现在它还是个野生的野蛮小家伙,把孙志新当敌人来着,瞅准机会就会扑上去用自己的乳牙给孙志新按摩。
相处,并让它能信任自己,接受自己是需要时间的。孙志新也不急,这个时候去逼迫它强行接受自己只会事得其反,虽然棍棒加萝卜在驯养学上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对着这样幼小的一个小东西,孙志新还是更希望用真心换真心,让它真正的能把自己当朋友。
其实人与动物相处和人与人相处的差别并不大,最基本的一点便是要去关心对方,建立起真正的信任。信任,这点很重要。
所以孙志新强自按捺着自己想要去抱起它来抚摸的冲动,故作不去注意它,自己干自己的事情。
不知道今天纳鲁和泰格会不会回来,不过孙志新还是打算提前做好丰盛的晚餐来犒劳辛苦的猎人们,随便也给小狼做些吃的。看它那可怜的小乳牙,肯定咬嚼不动太过干硬的食物,孙志新打算炖一锅肉汤,这样人和狼的食物全都解决了。
呃……这算不算人兽同食?
所以说,在猎人还在运用犬只打猎的时代,他们的待遇是相同的,猎人吃啥,狼也吃啥……早先的犬类的祖先,可不只满足于啃骨头。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开了一桌混鸿门宴请俺表妹和表妹的男朋友吃饭。哦,席间还有我姐。打一开头摆的就是双判审犯的架势。
对于表妹的男朋友,自然是要郑重以待的。席间我和我姐如同车轮一般轮番上阵,让那小子把祖宗八代都快交代清楚了。连他是啥时候**的,这种问题我姐都没有放过。
结果我们发现,他除了会上网、打游戏、喜欢踢足球,有份还算过得去的工作以外,好像什么都不会,小白得吓得死……长得嘛,还能看。可身高还没我高,像个二等残废似的,仅是那八块腹肌还能勉强入眼。
我的嘴巴一向比较犀利,又因为是审妹夫,我可不会跟那小子客气,他哪疼我就专指着哪儿问。我姐更毒,我问一句,那小子答一句,我姐便接一句:"跟你姐夫差不多。"
太小看咱姐夫了,至少比他高的不是……
我就像那小子的老丈人一样刨根问底的一通狠问,那小子吓坏了,说得好听点形容他是想拨足而逃,说得不好听点,都尼玛面无人色了……
爷就生得这么凶恶?
怕他晚上做恶梦,俺厚道的不问了,总结性的说了一句:"你说你,除了具有男人的基本功能以外,你还具有什么功能?"
俺姐于是点头:"唔唔,就跟你姐夫差不多。"
那小子被打击得很彻底,借口尿尿去收拾自己的玻璃心去了。
俺表妹借这工夫对俺说:"哥,嘴下留德啦,我其实目前就看中他那个功能。我是找男朋友,又不是找丈夫,不指望他具有别的功能。"
于是乎,俺和俺姐一下就放松了。哦,搞半天他对于表妹的用处就是一根人形的、自动的、不用安电池的快活器兼暖床器。
表妹,你真有俺和俺姐的风采!不愧是一家人!
接着那小子一脸惊惧的回来了,俺和俺姐对他笑脸相迎,笑得无比诚肯、无比热情,就像雷锋叔叔说的:对待朋友,要像春风一样的温暖。
俺给他挟了一筷子韭菜,笑出最和煦的大叔模样,道:"这个好,多吃点,听说它壮阳!可惜没有蛋,民间都说呼吃哪补哪,不然吃蛋补蛋也是好的。"
俺姐在鸡汤里翻翻找找翻了半天找出一颗鸡肾挟给他:"这个效果更好!这种鸡肾是我特意选的,它就是飞鸡中的战斗鸡!"
"噗!"表妹立即就喷了。旁边站的女服务员喷得更厉害……
115、捡了个祸害回来? 02
考虑到野生狼的口味怕是与人类的有差异——没准这只小狼是为这个时空史上的第一只家养生物,口味肯定与现代家犬差异很大。
咦?史上第一只家养生物!
一想到这个孙志新就觉得自己挺牛B,他再一次开创了历史的先例。同时又想到这史前第一只家养动物肯定不如现代的家养动物能适合杂食,所以给它做的东西里没有添加太多的调料和配菜,主打便是肉。
既然打算长期养,适当的改变它的口味还是有必要的。习惯熟食的生物会对人类更加依赖。而且依照史前的情况,一是因为种种意外不可能顿顿有肉,而且迟早会发展出耕作收获食用农作物,让它适应除了吃肉以外也吃别的杂食会很有好处。
抱着这个想法,孙志新一边用两口锅做吃食,一边又寻了一只罐子放上肉块和一丁点儿芋头用火煨着,把它们煨烂成肉汤模样,以适应小家伙的乳牙。
孙志新做饭的手艺那可不是盖的,在这史前时代,他敢称自己是第二,就没人敢说是第一。
老孙家的帐蓬现在也是部族营地的大户,有两口陶锅……呃,本来是首富的。可由于上次新型瓷器的烧成,做为族长家的'亲戚'又不拥有分配到东西的权力,使得两边部族除了老孙家以外也有拥有两口锅的家庭了,人家两口锅里还有一口是瓷锅,老孙家便被比了下去,仍然是大富,却不是首富。
扯远了……意思是孙志新可以用两口锅同时煮东西。
两口陶锅同时往外冒香气,人还好点儿,毕竟嗅觉没动物那么灵敏。小家伙就受不了,开始抬起头来,敏感的伸着鼻子四处嗅,寻找香味的来源。
孙志新得意的冲它挥舞勺子,也不理它能不能看懂手语,就冲它比划手势:小样,知道爷的厉害了吧!赶紧过来亲近我,不然晚餐没吃的!
小狼当然不理会他,反倒因为他挥舞勺子的举动后退了一步,警惕的瞪着孙志新。然后又慢慢的放松,准确的用灵敏的鼻子找到了香气来源,开始很不争气的冲着那边流口水。
它那模样逗到了孙志新,孙志新开始一边无意识的在汤锅里搅着,一手撑着下巴在寻思给这小家伙起个什么名字。
小狼?
太直接了,不好,放弃。
沃尔夫?就是英文里狼这个单词Wolf的音译。好像也不好,太西洋化,显得很假。
闪电?等它长大了,奔跑起来肯定疾如闪电。
不过这名字实在忒俗气了些,像烂俗的电影里的犬只的名字。
要不,把自己的姓冠给它?让它姓孙?成为老孙家的一员?唔,这个想法不错。以前大学有一哥们儿,家里的那只秋田犬便是跟他姓季,得了个大名叫季常。那哥们儿没事的时候就季常、季常的唤,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唤弟弟或是唤儿子呢……不过在孙志新看来把自己的姓冠在一只狗身上没什么不妥,真心对待犬只的,会把它当成家人,是家庭里必不可少的一份子,它能给主人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如此唤它,更显亲近。
得,就让它姓孙!
那么,孙啥好呢?
孙志新撑着下巴想了半天,总觉得那小家伙安静的时候眼眸很像纳鲁。不被逼出一红一绿的怪异双瞳的时候,纳鲁就生得有那样的犬科动物一样的棕瞳,温润、专注,可以看得人心里悸动不已。而狼的双瞳在夜光被灯光直射时会映照出一红一绿的瞳色,也跟纳鲁狂躁的时候差不多。
怪了,为什么纳鲁的眼睛这样像狼?难道他身体里有狼基因不成?这个念头在孙志新心里一闪而过,觉得自己想得太天方夜谭,便略过这个念头去想别的:
不如……
孙志新无良的笑了,最终给小狼定名为:孙小鲁。
以自己的姓,加上纳鲁的名字,最后得了这么一个绝对中国式的名字。
孙志新大乐,又开始对着得名为孙小鲁的小狼挥舞勺子,张嘴比着口形无声的唤:孙小鲁,爷决定像疼儿子一样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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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当天晚上纳鲁和泰格、奥格三人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差不多都快十一点了。
孙志新先头强撑着眼皮还缩在帐蓬里偷偷的缝皮革衣裳,过了一阵实在坚待不住,火堆发出的火花实在太弱了些,他可不想自己被累出什么眼疾,以后变成瞎眼老头子什么的。便放下手里的东西不再缝制,摸出PDA研究上面的资料,看还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借助它来改变部族的现状。
小狼,呃,孙小鲁显得很安静。一来是吃饱了;二来是药物发挥了作用,让它的腿伤不再那么疼痛;三来野生动物的感觉都是极度敏锐的,一段时间呆下来,它感觉不到孙志新的恶意,且这个两脚怪还让它不再那么疼痛,又弄了食物给它吃,它的戒意就不再那么重。
换作再大一些的狼,沾染了更多的野性,只怕不会这么好相处。但小狼毕竟还小,正处于有奶便是娘的年纪,警戒心再重都重不了多少,孙志新一切的举动都换来了它的好感,所以孙志新再一次给它换药时弄疼了它,它都只是本能的啃了孙志新两口就作罢。其余的时候要么就嗅自己腿上的伤药的味道,不满的一直喷鼻,要么就是和脖子上的绳子搏斗,它讨厌被拴住。
孙志新用皮革碎料给它做了一个小窝,小家伙在里面溜哒了两圈,在边上尿了一小泡标注自己的领地后安静的呆在里头。它很精明,知道那里更暖和。眼下它正安静的呆着,因为畏火尽量让自己远离火堆的方向,一颗毛绒绒的头颅转向孙志新的方向,拿一对圆滚滚的眼睛瞅孙志新,眼里的警惕正在慢慢的转变成好奇。它整个儿的表现就像人类的小孩一样,好奇心严重大过警惕心,对一切新鲜事物都好奇。
孙志新看一会儿PDA,抬眼瞅一眼它,继续看PDA,又抬眼看一眼它,止不住会心的微笑,对现在这种身边有陪伴的感觉非常满意。
过得一会,布库风风火火的冲进来,叫道:"吉玛,帕帕他们回……咦?"
布库一下就瞧见了被拴起来的小狼,眼神迅速转成戒备:"这东西哪里来的?"
孙志新打着手势:"捡的,可爱吧?我打算养他。"
见布库冲进来,小狼机警的从窝里站起,身体下蹲,屁股翘起,做出一副扑击攻敌的准备。
孙志新连忙拉着布库让他离小狼远些,布库正要说话,又见帘子掀动,纳鲁三人鱼贯而入。
纳鲁往里迈着步子,注意力被喷香的肉汤全部吸引,深吸了一口鼻息,笑问:"小新,晚饭吃什么?嘿,我闻到了肉的味道!我们饿坏了。"
泰格也道:"我能吞下一整头牛!"
纳鲁在行为上被迫赞同泰格与自己共享一个吉玛,心理上却是大约永远都不会舒服,两人重新回归到大方向和平共处,局部战争却是硝烟不断的局面上。听见这话便忍不住皱眉,看向泰格正打算出言针锋相对的顶他几句。却见到泰格的楞楞的看向孙志新的帐逢角落里,脸色有些微变。
"小新!你从哪里弄来这么个东西?危险!"泰格疾声道。
纳鲁顺着泰格的眼光看运去,顿时脸色大变,失声道:"雪狼?!"
小狼霍然抬头,眼光不善的盯着同样以不善的眼光看向自己的泰格与纳鲁,龇牙咧嘴的发出了幼稚的咆哮,同时威胁性的龅出自己的乳牙。它从这两个散发着凶性与血腥味道的两脚怪身上察觉到了危机,迅速从自己的小窝里爬出来,拖着断腿本能的向着孙志新移动。
很好,这两个二货的到来逼使得它选择了孙志新寻求庇护,不能说不是好事。
孙志新摸了一下它的头,它正紧张的盯着纳鲁和泰格,难得没有反嘴过来用乳牙去咬孙志新。
孙志新安抚性的摸它,心里怔然。雪狼?咱老孙家的孙小鲁同志的真实品种竟是这么牛气哄哄的?对着这样一只幼狼,孙志新可没多少忧患意识,打手势问:"什么是雪狼?"
纳鲁脸带紧张的道:"雪狼的全名叫丛林雪原狼,部族的人喜欢叫它雪狼。这种狼凶残狡诈,又喜欢群体出没,是极其危险的野兽。"
泰格点点头,眼光已经在找孙志新长刀,他也认识这种狼,知道它是不好相与的。少量的几只还好说,一群的话,它们绝对拥有毁灭性的力量!
孙志新下意识护住小狼,打手势:"我听齐格力说起过,需要高度戒备的野兽中雪狼就是其之一。不过它不是白色的吗?这只是灰的。"
纳鲁道:"雪狼到了冬天才会换毛,全身呈白色,其它季节则是一身灰毛皮。"
孙志新明白了,这是环境造就的适应能力,会依靠环境改变自己皮毛的颜色,更好的溶入环境。那么这只便真的是雪狼了,一种很厉害的捕猎者。
不过纳鲁和泰格说这种雪狼很危险的说法孙志新却是不赞同,狼是可以被驯化的野兽,驯化后它可以成为人类忠实的朋友,也是好帮手。像现在这只小狼,它已经隐约有点肯接近自己的模样,未来必然会与它建立良好的关系。而且它这么小,又哪里来的危险
?
纳鲁看着孙志新打手势,道:"你想错了。丛林雪原狼的群体意识非常强,而且非常的护犊,有小狼的地方不仅有母狼,还有公狼,甚至狼王都有可能在。一但它们失去幼仔,整个狼群就会寻着气味出发寻找,如果发现它落进你手里,招来的就是整个狼群的进攻。小一点的狼群部族还能对付,要是是一群大型的狼群呢?现在又是入冬时分,狼群也在四处寻找食物,性情燥动残暴,一但被它们寻到营地来,肯定会出事!"
孙志新大惊,他倒是没想到这点。看来,孙小鲁是养不得了。
"怎么办?"孙志新打手势问。
泰格灰白的瞳微微一凝,冷声道:"杀了!"
孙志新心里打了个突,他实在喜欢这个小家伙,要让他下杀手,他可舍不得,就算不是自己动手都不行。眼光看着孙小鲁同志查觉到了泰格散发出来的那种凌厉杀意,正惊恐的缩向自己腿边,孙志新看向纳鲁:"别杀它,我舍不得。送回去行不行?我在哪里找到它,就送回哪里去。"
纳鲁与泰格对视一眼,犹豫一阵都点点头。没办法,纵然知道事情这样办不妥,不如杀掉省事,可两人都宠孙志新,纳鲁便道:"它肯定是留不得,你送回去吧。我去抹除气味,别让狼群追踪到营地来。小新,你找时间将它送回去。"
泰格点头,道:"我东,你西。"
奥格道:"我也去吧。"
三人猎人果断的分头行动,孙志新看着威胁解除后又机灵的溜回自己的小窝的孙小鲁,直是摇头无声的苦笑,看来这家伙怕是留不住了,明天便送回去吧。
小狼瞅瞅孙志新,把自己蜷成了一团,虽是不再惧他,却也不肯无缘无故亲近他。孙志新又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终究是和这小家伙无缘。
作者有话要说:
孙小鲁这只幼狼是个引出后故事的伏笔。另外,呃,俺本人很喜欢狗,从小到大一直养狗。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那毛绒绒的模样也着实招人得很。家里最先养的是一只土狗,母的,名它叫做海狼。它生过很多小狗崽,它的后代几乎遍及俺家小时候方园好几里范围……太能生了,以至于以前俺家每年都得为小给小狗崽找个好人家而大伤脑筋。
后来养过一只拉布拉多,一只哈士奇。拉布拉多是我见过的长相最萌的狗,活脱脱就是一只萌物,它看人的那眼神简直谁也抵挡不住;而哈士奇则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狗,一看到它我就想到穿燕尾服的英俊中带着点英气逼人的绅士,还坏坏的有点邪气那种,哈哈。
最后发一张在网上无意看到的漫图,觉得很像想像中纳鲁与智者奥瑞克呆在一起的模样。呃……看图以前,请先行脑补他们穿上衣服的模样……
116、孙小鲁的何去何从
第二天一大早,孙志新喂饱了孙小鲁后就出发打算将小狼送回到原来发现它的地方。
布库本打算跟着去,孙志新却不让他跟着。尽管布库很机警,史前的环境让他很小就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可无论怎么说他还只是个孩子,再机警也不见得就能像大人一样保护自己。
昨晚纳鲁和泰格就分析过,孙志新把孙小鲁送回去时会遇见狼群的可能性微忽其微,所以他们两人对孙志新的举动虽不是完全放心,倒是并不是很担心,只仔细叮嘱孙志新出行的时候要小心谨慎一些,实在不行就把小狼杀了,自己保命要紧。
孙志新紧记在心,出发的时候也准备了更多的东西,用以应付可能发生的险情。他这次背了一个柳条筐,把孙小鲁装在里面拴上。另外配备了野战刀、电击枪、火把、望远镜等等,加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装了一整筐。那个本是用来保护喉咙的极具□视觉效果的项圈他更是将它重新加固,听说狼都喜欢用前腿搭住人的肩膀,待人回头时就咬他的咽喉。有个这样的厚项圈,安全系数会增加一些。
准备妥了这些,孙志新又在全身上下抹上纳鲁连夜找来的狼毒草——这是一种很奇怪的药草,不仅有很奇怪的名字,更是拥有奇特的效果。孙志新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它,它看上去模样很平凡,除了顶端快要开败的茎状花序,整体模样就跟普通的茅草似的,闻上去也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剌激味道。但用它来对付狼好像却有着神奇的效果,反正孙小鲁同志闻到了狼毒草的味道后就使劲的打喷嚏,还显得晕头转向的找不着北。还是一只幼狼就对它反应这么大,换了成年的只能反应更厉害。看来这确实是一种效果优良的防狼剂,不能对付色狼以外,对付别的狼都挺好用。按照纳鲁的说话,它更可以在涂抹后在身上形成一层类似于无形的气体防护罩似的东西,以消除人类自身的味道,把自己保护起来以躲避狼的敏锐嗅觉。
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便出发前往目的地,一路往发现孙小鲁的那个小山坳走,孙小鲁呆在柳条筐里,被孙志新身上发出来的狼毒草味道剌激得有些瘫软,正努力趴着柳条筐把头伸向远离孙志新的方向拼命想要呼吸到没有狼毒草味道的新鲜空气,这个动作使得它粉红的小舌头伸得老长,嘴巴里像得了哮喘的老头儿一样直喘气。
来到小山坳里,把孙小鲁放出来,小家伙立即逃得远远的。孙志新正在心里大是舍不得,只道从此再也见不着孙小鲁了,却见那小家伙并没有跑远,只是连滚带爬的离开了狼毒草影响的范围后就停下来,两只圆眼睛瞪着自己这边,竟是不跑了!
孙志新大喜,看来认真的对它好以后,它还是记得自己的。
同时心中又一动,狼毒草对小狼的影响这样大,对成年狼的影响就会更大。有着狼毒草的气息,它们只怕是不会向着这边寻找。
可狼毒草这种效果又是保护自己的气息,孙志新想了一阵,找了一个隐蔽的又易守难攻的地方涂上狼毒草的气息,还布下一些障碍和陷井,这才用携带的水把自己冲淋一遍。这样的话,他可以在这里为孙小鲁布置一个等待的环境,而如果他感觉到什么危险,就可以提前奔到那个他先头布置好的地方躲避。
等冲刷掉身上的狼毒草气息,孙小鲁伸鼻四处嗅了嗅,在孙志新身上不再能嗅到它讨厌的气味后才重新慢慢的移动着向孙志新靠过来。
它的动作还是显得很谨慎,不过和昨天相比,警戒心已经少了太多。等孙志新将给它准备的那只小碗拿出来装上喂它的食物,孙小鲁就完全放下了警惕心,毛球也似的迈着着四条小短腿瘸拐着奔回来,满意的哼哼着趴那里享用。
孙志新又拿了一些肉布置在孙小鲁的周围——这些算是礼物吧,只期望找来的狼得到了这些食物后会不那么垂涎自己的身体。
然后才缩回自己布置的那个地方,等待孙小鲁的父母来把它找回去。
孙小鲁肚子就那么大点儿,不可能永无止境的吃。吃饱了后竟是抬起头,眼巴巴的四处地找孙志新。一时没瞧见孙志新,孙小鲁显得有些着急,哼哼唧唧的叫了两声,开始漫无目的的瞎转。
空气里还留有一点孙志新的味道,它捕捉到那一小点孙志新的味道,依着这个方向寻来。走了一小段之后又被狼毒草的味道迷惑了方向感,便停了下来,继续漫无目的乱晃。
孙志新躲在岩石后瞧得清楚,不禁有些头痛,他显然忘了给孙小鲁拴根绳子让它呆在原地。它是撒腿跑了怎么办?不仅会让它的父母难以找到它,自己要再找它也难。
正头疼呢,却见孙小鲁晃了几圈就不晃了,一瘸一拐的又回到碗边,守着那只装有肉汤的小碗。
如此甚好,孙志新大松一口气,伏在岩石后静静等待。
结果一等就是一整天,别说狼群,除了孙小鲁,狼毛都没有见到一根……中途倒是见过有溜哒过去的其它的小兽,还有一两只见小狼体型小好欺负,打算用小狼加餐来着,被孙志新用吹箭给放倒在地。
中午的时候小狼就将肉汤舔光了,它正在飞速的长身体,饿得极快。便一边眼巴巴的守着小碗,一边支着脑袋四处看,也不知道是在找自己的父母,还是在找孙志新。孙志新心里倒是希望它是在找自己。
下午,小狼被饿得直哼哼,还是不见任何狼出现。孙志新倒是听到头顶的山崖中途响起过什么声响,凝神以对等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出现任何东西。不肯死心的拿着望远镜对着山崖顶上看了半天,一切都静悄悄的,看不到任何野兽出没的痕迹。
孙志新倒也不敢动,狼这种动物是善于等待的,也许它们正暗中潜伏着等待机会,如同敌不动,我不动的六字方针一样,这些厉害的家伙不仅是毛爷爷的忠实拥护者,更是可怕的忍者,一个不留神就会被狼群打埋伏战。
又等到傍晚,孙小鲁早已经饿坏了,有所无力的趴在原地拿一对圆眼睛到处瞧。还是不见有狼群来接应它,孙志新无法,只得从隐蔽的地方出来,打算把孙小鲁带回去,明天再来。
总不能让它呆在这里吧?现在早晚的温差已经很大,天寒地冻的指不定会冻坏它不说,万一别的野兽瞅上这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家伙怎么办?绝不能让它呆在这里过夜,带回营地去明天再来才行。
孙小鲁看到孙志新重新出现,表现得竟是挺欢喜。一瘸一拐的直奔过来,绕着孙志新的小腿转了两转就去趴柳条筐往里看,在它的观念里食物是从这里出来的。
对这样的孙小鲁,孙志新心里又喜又忧。喜的是孙小鲁好像已经有点接受自己这个人类了,忧的是他终究留不住它。纳鲁和泰格的担忧都是对的,一只狼对部族的入住,在目前来说也许确实是个不小的威胁,他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把所有人的放入险境。
将孙小鲁装上,重新涂上狼毒草往营地走,快到营地时遇到了来接应的纳鲁和泰格。
泰格问道:"小新,小狼送回去了没?"
纳鲁直接走回来探头往构柳条筐里看,在看到孙小鲁时不由自主的皱眉。
孙志新冲两人摊手苦笑,打着手势道:"明天再来。"
泰格很显然是想将孙小鲁干脆而俐落的解决掉,纳鲁怕也是这么想的。但孙志新不同意,只得让他将孙小鲁带回去又过一夜。
回到营地,在饱餐了一顿这后孙小鲁果然对孙志新真正的开始亲近了。当然这个表现并不是很明显的,只能从它不再排斥孙志新给自己换药,抚摸自己才能看得出来。如果它要是不肚饿,要让它去巴结孙志新仍是不可能。另外它似乎喜欢上了自己的温暖小窝,也知道那里是给它居住的,吃饱了就懒洋洋的趴上拿,拿一对显得昏昏欲睡的圆眼珠瞅一会儿孙志新又眯一会儿,模样实在可爱得紧。
第三天,继续送孙小鲁回家。这次孙志新把要缝的皮革也带上了,头一天他已经感觉出来,等待的过程里时间有一大把,无聊的时候正好继续缝东西。他还多带了给孙小鲁准备的食物,那小家伙的胃袋虽然不大,但饿得很快,歇一阵就可以继续吃,像个小型的无底洞似的。
结果,这天又是无果。
第四天,还是那样。倒是头顶听到那些动静变得大了些,让孙志新更加确定有什么东西在暗中观察自己。
第五天,仍然无果。但当孙志新从自己隐蔽藏身地方出来到达孙小鲁与自己呆了四天的位置上时,出奇的发现那里躺着一只羚羊。可怜的家伙喉咙已经被咬破,死得不能再死。但摸其体温,倒还有微微的一点余温,像是才被捕猎到不久。
只从羚羊身上的伤势就能看出来——伤口处是准确而干净俐落的一口毙命,所以它不是被猎人搏获,而是被其它的野兽捕杀以后丢在这里的。同时它出现的时间、地点、场合,都让孙志新坚信,这事绝不是偶然,而是有目的为之。其目的就是要它留下摆在这里。让孙志新搞不懂的是——这是毛意思?
谁猎的?是送给自己的?还是送给孙小鲁的?
难不成这里的狼智力有这么发达,因为自己养了孙小鲁几天就捕了食物来答谢?或者说,这个意思是……让自己继续养着它?用食物来换取自己对它的照顾?
完全不信!
不仅不信它们的智商,更是不信有哪家的父母会肯把自己的孩子交由别的人来养着。更何况还是跨越了物种,孙志新一点也不信自己的魅力可以跨越种族吸引到狼群的信任。
那是为毛啊?孙志新抓破了头皮也想不通。
为了试探,也为了证实自己某方面的猜想。孙志新这次只更加仔细弄了更多的陷井和保护布置,然后大着胆子身上连狼毒草都不涂,守在孙小鲁身边陪它玩耍。如果狼群要现身,或者更糟糕的可能是要来攻击自己,眼前就是个最好的时机。
可是,一直等到中午,仍是狼毛都见不到一根。
进一步试探,做出要拿走羚羊的举动,无反应。拿出丛林刀来将羚羊分尸装进柳条筐里,还是无反应。整个过程里孙小鲁倒是挺快活,孙志新在那里肢解羚羊,它就扑上来啊呜啊呜的使劲啃咬。它虽然年幼,可狼那种野性还是在它身上体现无遗。只可惜它的乳牙不给力,除了舔得一嘴的血迹,根本就咬不动。
最终结果的让孙志新完全迷惑了,敢情那羊当真是送给自己的?不然以野生动物护食的本能,自己在那里挥刀霍霍向猪羊,它们不该早就跳出来冲自己龇牙咧嘴的么?
即然这样,爷就不客气了!羚羊地,带走!回营地给孙小鲁做羊杂汤喝!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俺就出发回老家去看望外婆,陪她老人家过生日。这几天的时间里是没有时间写稿的,幸好俺先有先见之明,一向手里都屯得有屯稿,不会耽误日更。囧……当每天写文都成了一种习惯以后,哪天不写,总感觉身体和心理都不得劲儿。
外婆今年七十九了,身体不太好,过了今年的生日,还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她明年的八十大寿。我希望,明年还能跪到她老人家面前给她磕头,祝她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然后后年,大后年,大大后年,以后的每年都能如此。假如她能活上一千岁,寿龄比得上老乌龟我都不介意。我只是诚肯的希望她老人家能一直都健在,一直在陪在我左右。
小时候父母工作忙,一直到念小学以前,外婆抚养我的时间比任何人都多,我对她的记忆很深。
别会错了意,我的外婆并不是电视电影里常常演的那种一脸温柔慈祥,会一边缝着衣服一边用如水的眼光看你,连说话都是慢声细语的那种女人。老实说,她是个农村妇女,连字都不识字,不过很诡异的是买菜的时候她心算比我还快。她脾气大,力气也大,说话像放鞭炮,骂人像黄河水决堤,根本招架不住。年青的时候她还喜欢揍我,一来是她很暴力,二来也是我太皮。总体来说,她更像不会使坏的容嬷嬷……我妈则是不会使毒计害人的皇后。反正她们两个经常伙同起来上演女子双打,我就是那颗挨着揍都停不下来折腾的球。更糟糕的是我没个护短的皇阿玛,假如我跑去我爸那里寻求庇护,女子双打就会演变成混乱的男女三人混和车轮战……
无数的悲催组合到一起构成了我丰富有趣的童年。我估摸着我没准就是那种三天不打就会上房揭瓦的贱人,打着打着就长大了……
所以,记忆里的外婆,一直是个健康的,很有生命活力的,意气风发的,性格直爽的,还有点暴力趋向的女人。
可随着我的成长,一年年回老家去看望她时,或是她到我家来住上一阵,我总能看到她在一年一年的老去。乌发成了沾染了风霜的斑杂灰发,再变成白发;她不再那么精神,总是一边看电视一边打瞌睡;挺身的身体在一年年的佝偻下去,各种老年病开始找上她,像高血压、冠心病、风湿关节痛,等等,能数出十种我都不奇怪。
我从外婆身上感觉到了暮气,像落入地平线的太阳,与那不同的时落下去以后不会再升起来。
我恨时间走得到这么快,那种留不住至亲的人的感觉让人很无力。
我只是奢望,时间的脚步能慢一些,再慢上一些,多给我留一点时间,让我和外婆能有多相处的时间。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其实并不能很好的理解这句话。但外婆确实是我的珍宝,我爱她,一想到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小事,我就忍不住会微笑。
家里有长辈依然健在的,请去看看他们吧,至少去个电话问候一声。
时间不等人,也许哪天你会后悔没这样干。
117、遭遇高智商异狼 01
第六天,仍是早早的就来到这里等待。过去的六天时间里,搞得孙志新一点耐心都没有了。他都懒得再涂狼毒草,也懒得躲起来。孙小鲁他也不打算拴它,那小家伙经过孙志新的认真对待后已经开始表现出有点亲近孙志新的样子。它虽然喜欢折腾,又特别的好动,但跑来窜去都以孙志新为中心,就算消失一会儿后也会很快重新出现,不会跑远的。孙志新便安安静静的坐回自己原先的地方,该缝皮衣继续缝皮衣。
有孙小鲁在旁边陪着折腾,这地方呆着还不错。而且一连着缝了许多天,手下的活慢慢开始变得有些熟练,纳鲁的皮衣都要快缝完了,正在缝最后的披风。如果不出意外,很快就要开始缝泰格的衣服。
经过六天的相伴左右,孙小鲁对孙志新已经完全没有了戒心,心情好的话它还会过来亲近孙志新,比如舔他的脚背或是小腿肚什么的。那已经跟头一两天的咬不一样,那个举动和神态,让孙志新完全能感觉得出来孙小鲁亲近。
好肉好汤的喂了它好几天,小家伙的身体得到营养的补充,已经在开始往着好的那方面生长。个头虽然不见动静,可肋巴骨上已经能看得到肉,不再是一副小排骨的模样。那毛色也显出它真正的应该拥有的油亮,毛绒绒的看上去更加可爱。而且孙志新还发现这小家伙好像在开始掉毛,灰褐色的毛开始掉落,掉毛的位置则长出更加纤长的雪白白毛。这就意味着等冬天真正到来的时候,小东西会换上一身更加厚实的漂亮白毛,回复到纳鲁嘴里的雪狼真正的模样。
一只毛绒绒的白色小狼!真是又可爱,又很萌啊。
孙志新停下手里的活,疲倦的捏捏自己垂久了有些酸涨的后脖,发现自己喂养了这小东西几天后越发舍不得它。
不知道它被狼群找回去以后会不会记得住自己?会不会记得曾经有个人类怀着喜悦的心情悉心伴在它的左右?会不会有一天小家伙长成了大家伙,会在山顶上往下凝神的时候寻找一个熟悉的人类身影?
低头去看孙小鲁,小狼正咬住了一根野藤在磨自己发痒的乳牙。磨了半天不耐烦了,便使劲的咬扯它,一边使劲的往后拖动它,一边拼命的甩动自己的小屁股,借着这个动作加大撕咬的力量想扯断它。小东西骨子里头还是野性得很,是个暴力的小家伙。
孙志新看到它可爱的模样,忍不住冲它无声的笑。孙小鲁抬头瞅了孙志新一眼,舍掉野藤奔过来,先是亲昵的啃咬了孙志新两下,才人立起来趴上孙志新的小腿,微微偏着头用一副憨态可鞠的表情看人。只看它表情,孙志新就知道它又饿了,在讨吃的。
后头的几天孙志新给小狼准备的食物都很多,可让满足它吃一整天的,便去取了肉汤来喂它。
肉汤小狼已经吃惯了,它味道好,还好消化,这几天它除了吃这个,就没有吃过别的,当下一口气又舔又吸的吃得极是畅快。看它满足的在那里吃喝,孙志新暗暗做了一个决定,包括今天,他只再等两天。等等满了七天仍然不见它的族群来接它,那么他就不客气的收纳小狼,把它归为已有,他会把它当成家人一样,好好的照顾它,因为他实在是喜极了这个小东西。
我可是给过你们机会了啊!整整七天!是你们自己不来接收的。孙志新像个大婶一样放下针线,对着小狼无声的用口形道。
小狼整颗头都埋在小碗里,吃得心满意足。
突地,它停下动作,抬头凝视着一个方向。
孙志新心里打了一突,抬头顺着孙小鲁的眼光方向看过去。这一看,便看得他整双眼瞳剧烈收缩,下意识屏息,又接着往外喷了口寒气。
只见便在不远的地方,站着一匹硕大的雪白巨狼!
那狼离孙志新大约不到百米,是转瞬间就可以奔至的距离。
孙志新木然看着它,全身僵硬。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着让他快点躲起来,或是快逃。结果是当面临巨大的陡然出现的危机时,孙志新悲催的发现自己被吓得僵直了,根本动弹不了!
尼玛!
这个可真要命!
狼毒草呢?可以当电击枪用的强光手电筒呢?还有他的丛林野战刀或是被塔里木开过锋的峨嵋剑呢?
我玩……扭头一看才发现它们全放在旁边……
所以说,性格太马大哈真的要不得啊……会出人命的。
书上说的遭遇野生狼应该怎么正确反应来着?孙志新稀里糊涂的使劲回忆,但被吓得一团浆糊的脑子里只记得好像千万不要背对野生狼,其它的一律不记得。
与被骇成的木桩的孙志新不同,孙小鲁显得很欢喜,撒着脚丫向着那匹巨狼直奔而去。孙志新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这忘恩负义的小混球,有了亲娘就忘了奶娘,这便是舍了自己奔家里人去了。更可恶的是这家伙还叼着自己的小碗,用它里面装着的肉汤去孝敬自己的长辈去了。
嗯嗯,这点还算它有眼光,知道自己的手艺一顶一的好,做的食物是好东西。拿自己做的食物去献宝,算不算它有品味?
呃……扯远了,主要是吓的,脑子不肯闲下来体会恐慌,正天马行空的一片乱想。
话说,就凭自己养了小东西这好几天这点恩情,还有几天的时间里建立出来的过人革命友谊有,它肯不肯冲家人说些好话,让它不要把自己当食物来着?就它那体型,仅是目测,孙志新就觉得自己与它战斗的结果不会很乐观。
奶奶的!那还是狼吗?怎么看上去跟一头牛似的?
孙小鲁转眼就奔至那头巨狼的脚,还在亲热的围着它打转,扑腾着扑击它,围着它又舔又咬,显然极是亲昵。
孙志新已经可以肯定,这头巨狼必定是孙小鲁的亲人之一,孙小鲁对待它与对待自己不同,两头一大一小的狼之间无任何介蒂。
孙小鲁正在老实不客气的扑咬它垂吊下来的尾巴尖,那狼把尾巴往上提了提,不让孙小鲁咬到,整个动作就像在玩什么亲子游戏一般。紧接着那头巨狼垂下头来,微微侧着头打量孙小鲁。然后它伸鼻在孙小鲁身上仔细的嗅,似乎是从它身上嗅到了孙志新的味道,不满意的打了个喷嚏。
孙志新心里又打了个突,悲催的想这头狼真敏感,那一点点味道它都闻得到。
然后它抬起头,隔着百来米的距离一直望着孙志新。孙志新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毫不怀疑它下刻就要冲过来把自己撕成碎片。奶奶的,就看它那个充满力量的体型,干起这件事来会容易得很。
可事实上它并没有扑过来,它只是静静的站着,然后好像站累了,又蹲坐下来。这样让它显得更加高大了,隐隐的全身上下还笼罩着一层王者的气息。
不是吧……自己会这么霉,遇到力量最强大的狼王?也就是说,如果它懒得动嘴的话,只需仰脖一呼,整个山坳会马上就堆满了狼群……
真是没有最非催,只有更悲催!
孙志新当然是不肯束手被撕的,在身体的僵硬期过去之后他开始小步的移动,一点一滴的挪向自己的武器和那个预先布置好的隐蔽之所。现在他只期望两件事,一件是狼的智商没自己想像的高,另一件是出于以物克物的原则,狼毒草遇强则强,对狼王的限制作用比任何一只普通的狼都来得巨大。
察觉到孙志新的移动,那狼的头一偏,机警的向孙志新瞪过来。
孙志新僵住,迅速在心里推翻了自己的第一个猜测——也许狼的智商并没有那么高,但它们的警觉性可是实在太高了一点……
在原地站住,孙志新无可奈何的冲巨狼露出一个得很努力才能笑得和善的笑容。不知道人类的笑容能不能起到一如既往的效果:传递和平的理念。反正孙志新是笑了,还笑得极其难看无比。
那是,在这个境地里还能笑得像世界先生选美一样满脸阳光灿烂的,那人绝对不是人,是妖!人妖!
才笑得一笑,孙志新就陡然发现隔着近百米的距离,他都看到了那狼眼里的讥诮。
对,没错,就是讥诮。他百分之百没看错,那狼正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我靠!
那眼神太人性化了,孙志新毫不怀疑自己没有看错!
这是狼的眼神?还是这狼已经修炼成狼妖了?
孙志新下意识揉了揉眼,却看到目光所及之处,那巨狼低下头来舔了舔孙小鲁的皮毛,然后用鼻子拱了拱孙小鲁,把它拱向自己这个方向。接着调转整个健美的大屁股,竟然施施然走了!
它真的调头就走,没有扑过来啥的。中途有些不舍的看了孙小鲁两眼,一大一小的两头狼像是在无声的交流。
交流完毕,如同无声的给孙小鲁下达了什么指令,它加快速度离开,动作由走步变成小跑,最后成疾奔,那迅速的程度简直是快若流星!孙志新看得头皮发麻,他的判断真是没有出错,如果它要扑向自己,百来米的距离根本是转瞬就至!
可它为何没扑向自己?还连孙小鲁都留下了?
孙小鲁呆在巨狼离去的地方原地转圈,表情也没有显得有多伤感或显出别的什么负面情绪,半点也不像被遗弃的弃儿。它趴低头颅在草丛里寻找了半天,像是找着什么,开始欢快的吼叫。接着从草丛里拖出一只和昨天一样羚羊出来,吃力的想把它拖向孙志新这边。
孙志新木然看着这一切,直到孙小鲁使出吃奶的力气把比它自己大出好几倍的羚羊丢到孙志新脚下,开始舔孙志新的脚趾并露出希望得到奖赏似的兴奋眼光时,孙志新才麻木的摸了它几下头,轻轻拍打它以示安慰,心里还是被眼前发生的一切不合常理的事震得回不了神。
它为什么没有攻击自己?
它又为什么把孙小鲁留下了没有带走?
这片时空真诡异,连遇到的狼都与众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观众,报告两件好事:
第一件,回到老家,发现今年的外婆身板硬朗得很!她甚至一边在炸酥肉,一边对我的私生活挑剌……我心里真幸庆,容嬷嬷已经老了,没有力气再打人。
第二件,错估了这个信息暴炸的年代,俺老家的亲戚,家家都是有电脑的……只不过没有我那么嚣张,有两台台式家,一台笔记本,一个iPad2平板电脑,一个XOOM平板电脑。哦,俺手机也能当电脑使的……
T-T,我就是想秀一下,大家别拍我。我是男人,而男人嘛,通常都这么肤浅且没脑。
话说,回到老家以后是极开心的。看到亲戚一大堆,弟弟妹妹一大堆。俺姐是长女,俺是长子,自然是嚣张的,哇哈哈!
什么都好,就是去住旅店的时候服务生太没眼水,他居然说我和我姐看上去非常有夫妻相……
我姐的第一个反应是斜眼看我,道:"这种幼稚的小男人?他就只比我老公好点儿。"
小男人?!我都是大叔了!
于是一脸呕吐状瞪向那服务生,老实不客气的话:"后生,你眼珠子是玻璃做的?还是眼屎糊多了看不清楚?我可没恋姐趋向,我的女人绝对不能跟我姐一样!"
于是我姐怒:"我这样的女人不好吗?"
女王+腹黑+暴力+毒舌+加老公控+加儿子控+加鸡婆好管闲事?
拉倒吧!她就是一不穿普拉达的女恶魔。
俺们两姐弟旁若无人的在旅店大厅里吵开,表妹的男友和另一个表妹的男友一脸惊恐的躲得远远的,表妹和另一个表妹倒是敢一脚插进来参加这场混战。她们的观点是其实我和我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呃,不是东西,是人。
吵了一会儿,突然发觉不对头,为毛自己人发生内部战争了?
于是一致斜眼,看向那个没眼水的服务生。
姐阴笑,我冷笑,表妹嘲笑,另一个表妹一脸的嗜血狠笑,表妹们的男友们则在苦笑。
三女一男,全阴狠的瞪他。
后生娃,你惨了,你惹到了不该惹的人,俺们住店的这几天,你会生活在地狱里!不把你XXOO到崩溃,俺们就不是一家人!回头到叫上表弟们,围而摧之!
118、遭遇高智商异狼02
当时回营地,孙志新都没敢把这事给纳鲁和泰格说。
要怎么说?说自己遇到一头巨大无朋的巨狼,它一时心情大好,没把自己给啃了,或是撕了?
要敢这么说的话,以纳鲁或是泰格的保护欲,以后他还能踏出营地半步?
才怪!
所以孙志新啥也没说,闷声不响的伺候好家里的几位大小爷们,同时心里还下了一个决定:明天是最后一天,他会坚持自己的原则守满七天。如果孙小鲁的家人在这七天里已经现身了而并不把它带走,那么他就会真正的留下孙小鲁。
换了其它人见到了那头可怕的巨狼,还被吓得魂不附体的话,是绝对不会再去冒险。可孙志新这人就是有着自己的古怪坚持,就像他发现自己也喜欢上的泰格后,做出的选择是诚实的对纳鲁说起,而不是隐瞒,就算心里知道会激怒纳鲁,招致自己的倒霉事件发生,他还是这么做了。这次的事也是,孙志新有时候就是有那种让人又爱又恨的坚持。他觉得,他一定要肯定对方愿意把孙小鲁交给自己养的意图后,他才能放心的带走的孙小鲁,避免给族人带来狼群危险的报复。所以孙志新的选择是宁愿自己去犯险,而不能让别去被卷得危险去里。
这样的人很二吗?也许是,但孙志新因此活得理直气壮,腰杆挺直!做为一个人,有些东西是必须要坚守的。
何况孙志新神经大条是大条,但也并不是真的二得没下限。其实从今天那头巨狼的表现,孙志新已经模模糊糊的猜到一些东西,只不过他不敢相信而已。等得后情过去以后,孙志新仔细推敲一些细节,越来越觉得那头巨狼显得非常的人性化,它表现出来的智力高得不可思议,就跟人类一模一样!这从那个讥诮的表情就能体现无遗。
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以后,孙志新决定鼓起勇气明天再去会一会那头巨狼。他仔细的想过,那头狼应该对他没有恶意,同时也表达出想把孙小鲁交给自己养的意味。孙志新不确定是什么原因导致它会做出这种举动,也许是看到了孙小鲁长好了的身体,还有它正在愈合的伤腿,证明自己照顾孙小鲁这件事比它做得更好。也许是这几天它其实一直在暗中观察自己是如何对待孙小鲁,最终确定自己可以照顾好孙小鲁,才肯放心的把它交给自己。
为什么?
它自己不能很好的照顾好孙小鲁?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一切都需要自己去发现,是以明天的最后一行必须要去。为孙小鲁,为了自己,为了不给部族留下安全隐患,都应该再去一次。
夜里,纳鲁来求欢。老实说,尝到了男男亲密的滋味,孙志新自己其实挺饥渴的……他才二十三岁,正是属于轰炸机一样的年龄。但一跟纳鲁那啥,不免就会想到泰格,就觉得尴尬得很。难不成得像窑子里的姑娘似的,刚刚送别张家官人,马上又去迎李家官人?感觉跟一双一臂枕千人似的……一想到这个,孙志新手臂上的汗毛全起来致敬。
又有孙小鲁的事搁在心里,孙志新实在没啥心情,纳鲁只得怏怏的走了,那欲求不满的表情看得孙志新挺内疚的。可一想到这次允了纳鲁,下次泰格提出这样的要求……顿觉头大如斗。得,还是继续装驼鸟吧,反正孙志新在感情问题就是有着一种让人气怒无比的惰性,没有人在后面追着他、撵着他,在感情问题上他就是一幅温水煮青蛙的烂德性——不被煮到烫死,绝对不肯主动的动一下。
第七天,继续将孙小鲁装筐带去山坳。这次为了搞好友邦关系,孙志新特意准备了大量自己烹制的肉食,觉得也许能讨好到那头巨狼。
到了地头,放孙小鲁出来,任何它自行玩耍,自己取出皮革料子缝衣服,连狼毒草都没有涂。孙志新可以肯定,昨天那只狼必然在某个隐蔽的地方暗中观察自己,如果它觉得可行,会来见自己一面,狼毒草这东东就成了不利的东西,还是不涂的好。
从上午到中午,不见任何不正常的情况出现。到了下午,那狼当真出现了!
它一出现,孙志新就证实了自己的猜想。那狼虽然是缓缓在往自己这个方向踱步,但孙志新一眼就看出来了它的举动所代表的意义。
它的脚步走得很沉重,让孙志新可以轻易的发现它的存在和靠近。而狼这种生物,只要它愿意,凭着它足下的厚肉垫可以走得轻巧无声不让自己发现它。同时它还走得很慢,眼睛看向自己的方向,走走停停,似乎一但察觉得危险或是孙志新表现出害怕,它就会停下来不再前进。
所有的举动都在表明它试图和平的接近自己,神情和举止都在传递它不会突然发动攻击的意图。
孙志新不害怕是假的,但他坚信自己的认知。便强自镇定自己,不让自己脸上显出害怕的表情,也不让自己的身体散发出恐惧的气息,只是平静的放下手里的皮料,从容的看着孙小鲁快活的向着巨狼奔去,而后围绕着它快活的转来转去,两只一大一小的狼用这种方式缓缓靠近自己。
在做出一系列平静等待的动作后孙志新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他在那巨狼的眼里看到了一丝不可思议的惊奇和赞赏混合的眼神。它先是不肯相信自己的反应,而后是欣赏自己的表现,所有的眼神非常的人性化,细致得孙志新能看懂它的意图。
整个时间过了很久,那头巨狼才来到孙志新的面前。孙志新静静的看着它,它也静静的看着孙志新,狼眼和人眼相对,都在试图进行跨物种的交流。
当然,这种交流是无果的,狼不会说话,孙志新也不会,他现在是是哑巴。致于手语,整个营地能看懂的都数不满十个人,所以别指望这头狼能看懂。
狼的眼神显得有些迷惑,它大概觉得孙志新应该想说什么的,结果这个人类只是怔怔看着它,把它从头看到脚,还特意伸头去瞄了一眼它的□。
公的。
孙志新很确定,那个东东显眼得很,代表着这是头公狼。而从头到尾都没听说过有雌性的狼王,所以孙志新更相信这只确实是狼王。它身上那种王者气息浓厚得很,显得高高在上又很不可一世,孙志新觉得自己没有看错。
现在这家伙离自己这么近,孙志新的眼光由强自镇定的惊惧转变成欣赏!
这家伙简直生得太美了,整个兽形完美得挑不出一丝瑕疵。它的眼瞳跟纳鲁平静的时候一样,是极好看的棕眸,里面充斥着有野性,有着奔放,还有着隐忍,有着强大的自信,美得让人屏息。而它的体型,实在太过巨大,不算上尾巴伸直的长度,只怕都有二米多。身体有近一五米,蹲坐下来只怕会达到一米七左右,实在是一头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巨狼!
它跟孙小鲁不同,孙小鲁才刚刚开始换上白毛,这家伙早已经是全身雪白的了。那身白毛白得无一根杂色,像一团巨大的雪堆似的,明晃晃的耀眼得很。待凑近一些再看,那白毛从毛根到毛尖都呈银白色,很直,一点都不弯曲,足以让人联想到狼豪这种毛笔的由来。
再看它的脚爪,爪尖的角质十足锋利,它锋利得让孙志新怀疑它携带着这样的利器到底是怎么样才能方便的走路的。还有它的大巴掌,足有接近自己的手掌一半大小,粗壮得让人匪夷所思。还有它的獠牙,它就算紧紧的闭着嘴,可有两枚尖利的犬牙让它的嘴唇包裹不了,赤果果的露在外头,闪着一种微带象牙质的寒光,跟两把弯曲的小匕首似的。
在这之前,他可没有见过这种品种的巨狼,只怕这玩意儿只有在这个异时空的史前时代才会有。
孙志新的缺心眼有时候确实很无敌,在确定那狼也在似图和自己建立某种关系后,他的恐惧就飞到了九霄云外,只剩下好奇心。在看了半天后,孙志新才惊觉自己的脸都快凑到那狼的身上了。而那狼的表情显得很囧,正不善的瞪着自己,眼神忒NND人性化,像极了某个正在被狗仔围观的大牌明星。它像汤姆?克鲁斯还是布尔斯?布洛斯南?没准是乔治?克鲁尼这个肉感大叔。谁在乎?反正它现在眼里就是这样一幅被囧到的表情。
孙志新也很囧,干笑着耙了两下自己的头发,把孙小鲁提起来放到自己的膝盖上,又从柳条筐里掏出一块自己制做的熏肉,递到那狼的嘴边。
它被孙志新这个大胆的举动弄得怔了一下,半天后才侧过头,嗅着孙志新手里的肉块。
也不知道是为了安抚孙志新,还是熏肉的味道确实对它的胃口,总之它嗅了半天以后张开嘴一口将肉块叼了过去,开始大嚼。
动作……非常的粗暴粗鲁……那咀嚼声,简直山响!
好吧,忽略过这些可怕的声响,事实证明事情发展得非常好。眼下的情形就像两国建交之初在互赠礼物一样。而且还是狼这方面主动出击的,它先是留下了两只羚羊,而是才轮到孙志新大着胆子递上熏肉。
吞下一大半,它又吐了一点出来喂孙小鲁。孙小鲁的乳牙很显然对付这种就算嚼烂了的肉块都不行,努力啃嚼了半天,最后还是吐了出来,悻悻的从孙志新腿上跳下来奔到小碗那里,继续舔食自己的好嚼好咽的肉汤。
孙志新霍然便明白了,这是头公狼,它不能产奶来喂养孙小鲁。而且它也无法运用这种跟喂养雏鸟似的方式喂养孙小鲁,所以当他才发现孙小鲁时它会被饿成那般瘦骨嶙峋的模样。而当它发现自己可以很好的喂养孙小鲁以后,它就有了把孙小鲁交给自己喂养的打算,其后的暗中观察和接近便顺理成章。
呃……它的老婆,狼妈妈去哪里了?孙志新只是顺带想想这个问题,并不是很关心狼妈妈的问题。甚至,他还小有恶毒的巴不得狼妈妈已经惨遭不幸,他才可以收留下只有一个不会养孩子的狼爸爸的孙小鲁。
话说,这头狼这么大,怎么生出来的孙小鲁这么小?敢不成这种品种的狼跟袋鼠一样,刚生下的幼崽其实还是半成品来着?它的育儿袋又在哪里?孙志新很无良的继续去瞄巨狼的□……呃,其实是小腹部位。那狼就有些怒了,非常不善的瞪着孙志新,似乎又觉得咬他一口好像不厚道,逐一巴掌拍在孙小鲁身上,拍得孙小鲁打了个滚,溜滴滴的像毛球一般滚至孙志新脚边。
纳尼?
这个动作孙志新懂,这便是托孤……汗,送子了。
孙志新放松的松了口气,孙小鲁自己养定了!而它的家人也相信自己,不会以为自己是强行掳走它,那么就不会有狼群对部族的报复攻击事件发生。也许进一步想,有着自己和它的和平相处,又有着孙小鲁做为纽带,也许部族遇到危险时它们会来援助都说不定。以这头狼的表现,它的智商真的很吓人,让孙志新怀疑它其实只是有狼的外表,狼皮套里装着的是人!
孙志新抱起孙小鲁,指指自己,指指孙小鲁,做出要带走它的动作。那狼一直侧着头看,最终点点头,承认了孙小鲁的归宿。
如此又把孙志新雷到,尼玛!它在点头,太像人了。
实在没办法把这样聪明的狼当野兽看待,孙志新挪动着屁股坐到它边上,继续拿熏肉喂它。在它吃到第三块的时候孙志新看出来了,它是真的喜欢这个味道。
哦也~有着好厨艺果然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
知道孙小鲁安全的归自己了,不会带来什么危险,没准还认识了一头巨狼当朋友,孙志新实在高兴得很,一块一块的熏肉不计本钱的一样往外掏,只巴不得它多吃一些。它不是很人性化吗?吃人的嘴软,这道理它应该懂吧?嘴软了后,以后咬人,特别是咬像自己这种它认识的人,那肯定是不太好意思下口的……所以,先用糖衣炮弹干翻它!
史上最诡异的一幅场影就出现了,一人一狼肩并肩的坐着,那人还像流水线作业一样往狼嘴里喂东西。那狼则是来者不拒,送一块来吃一块,就像是宠物被主人喂零食一样。同时还有一只小狼在一人一狼脚底撒欢似的奔跑,转圈,一只后腿上还夹得有夹板。显然的,它的腿伤愈合得非常之好,它看上去都不太瘸了……
还好这一幕纳鲁和泰格没有看到,不然两人铁定会晕过去。是以孙志新打算这件事死活都不说,呃……当然,有空得教这头狼认识一下纳鲁和泰格,要让它知道那两位都是自家的鲁玛,是自己人,别乱下嘴咬错了人,自己可不想当寡夫……
作者有话要说:
大表弟今天携大表弟妹一起参加俺们的游邱少云烈士馆活动。大表弟妹的名子很搞,我对她印象深得很。她小名叫小倩,我一下就喷了,问大表弟:"你是不是还有一个名字叫宁采臣?"
大表弟有点憨,居然没听懂。大表弟妹倒是笑喷,使劲拧大表弟的胳膊,道:"你妈特像黑山姥姥!"
给邱少云同志献了花,我们在记念馆里逛累了,找了个地方喝茶闲聊。
席间说起大表弟妹生儿子的惊险经历,那小子的胎位居然是臀位,后来只得破腹。
听完了,我很严肃的道:"这小子长大以后绝对是万受无疆。"
除了大表弟,大家全听懂了,很好奇的问为啥。大表弟妹则面色黑如锅底……
我姐是最懂我的,立即接道:"他打算屁股先出来见人,不是受是什么?小受嘛,总是先奉上屁股,地球人都懂的。"
众人笑喷。
表妹笑问:"假如他小**先出来,那就是攻啦?"
有可能,我认真点头,然后脑补那小娃娃得把身体折叠成什么模样才能小**先露头。
见我在沉思,大家问起缘由,我说了,一众人全体笑翻。
119、很恶搞的报恩狼传说
至此,孙小鲁正式在孙志新的家里安家落户。本来纳鲁和泰格都极其反对,纳鲁是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在想问题,泰格除了这个以外,好像还可疑的有狼毛过敏症的反应,反正孙小鲁一靠近他,他就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只是这两人对上孙志新铁了心养孙小鲁的事,两人便都拿他没辄。这两个二货在其它的地方分岐很大,对上孙志新时好像都表现出同一属性,是夫管严那种耳根子软的,孙志新甚至连打算好的不要脸不要皮的去巴结这两人都不必,仅是唠叨了几天想养小狼,又拍着胸脯说没有危险,那两人头大如斗的劝说了几天无果后只得让孙志新养着了。
孙志新所不知道的是纳鲁和泰格为了自家吉玛想养一头狼,已经连着几天都没有睡好。为了自家吉玛心血来潮要养小狼的举动,两人天天都会入夜时分围着营地巡逻上好几转,就怕当真招来狼群什么的。直到迷惑的发现整个营地多了一头幼狼之后并没有真正引来什么危险,事实确实像自家吉玛所说的那样捡到了一个无主的狼,才慢慢不再注意这件事。
事实上,最先接受小狼的存在的人是布库。小孩和动物之间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古怪的缘份,在明白孙小鲁跟丛林里那种可怕的狼不一样,是自家吉玛养的以后,布库就放下了原先那种戒备,开始兴致勃勃的接近小狼。
不过孙小鲁不是很给他面子,起先布库靠近它的时候是要用自己的乳牙咬他的。幸亏孙小鲁是只幼狼,长的是乳牙,不着布库会倒大霉。后来混熟了后它倒是不咬布库,不过也不怎么搭理他,摆起谱来时那德性倒挺像那只很臭屁的巨狼。一般布库过来找它玩耍,它要不是不鸟布库,就是拿个毛绒绒的屁股对着他,再不就是用满眼藐视的神情看布库。
布库被孙小鲁萌翻了,除了自家吉玛和拾柴,来找孙小鲁玩就是他现在最喜欢干的事情。一只小黑犬似的皮实小黑娃和一只真正的狼在孙志新帐蓬里上演你追我跑的事天天都会出现。
很诡异的是哈里斯那个智力有问题的呆傻天真美青年很得孙小鲁的眼缘,也不知道是不是那青年浑身上下的气质太过纯洁且温和无害,除了孙志新以外,孙小鲁肯主动亲近的人就是他。最近哈里斯总喜欢往孙志新这里跑,每次来的时候孙小鲁都显出亲近的模样,会向他示好。
那青年倒是也极喜欢孙小鲁,有点什么好东西都会记得给孙小鲁留一份。他没事更是喜欢把它抱在怀里当毛球揉着玩,孙小鲁竟不咬他,顶多被揉烦了会逃向孙志新这里。
想当然的,孙志新养狼这件事在整个营地里显得很新奇。在这史前时代,连家畜都不曾养过,孙志新就直接鸟枪换炮的养了一头狼。结果便是引人人人好奇,人人围观,人人都在探讨这件事。一见面就问:"嘿!你见过族长吉玛的那只小狼吗?"整句话简直成了见面必问的一句话。
而后便会感叹:"毕达阿察拉苏真的与众不同,他连狼都敢养的。哎,你没见他对它那个亲热劲儿,跟养儿子似的。"
话语里多是钦佩,少有抵损,顶多是对狼这种生物出现在人群里而表现得有些不安,又因为接下来什么不好的事都没有发生又淡忘了。因为生活总是太忙碌,忙着做入冬准备,忙着要生计,史前人类的宽容与大度终于使得孙小鲁没有引起太大的风波就好好的在营地里生活了下来。
孙志新自己也知道这件事太过标新立异,正所谓树大招风不见得就是好事一样,孙志新养孙小鲁的养得低调得很,没事决不带它出去招摇,只在自己的帐蓬里呆着。一般只会在清晨或是傍晚人特别少的时候带着孙小鲁出去散伙,就像现代人早饭前或是晚饭后遛狗一样。只不过别人遛的都是狗,他遛的是狼……还是野生的丛林雪原狼。
其它时间如果孙志新得空的话就带着孙小鲁一起到山坳那里缝皮衣,继续和那头巨狼攀交情。
说来也有趣,那巨狼也总是来看望孙志新和孙小鲁,只要孙志新和孙小鲁去了山坳,它就肯定在那里。要么先至,要么后到,就像是和孙志新心有灵犀一般。更独特的是它每次都独来独往的,没有见过它身后跟着有其它的狼。相处几天后孙志新更加觉得这头狼很独特,完全不像头野兽,倒像是会理智思考的人一样。和它比,孙小鲁才像真正的狼,一但野起来简直无法无天。
心里有很多问题想问那头狼,比如孙小鲁到底是不是它的孩子,又或者这头巨狼来自哪里,平时怎么生存,等等。可惜一个是哑巴,一个是头野兽,完全无法交流。
当然,也不是真正的完全无法交流,一人两狼相处了一段日子,倒是培养出一种默契来。每天那巨狼静静的来,又静静的离开。和孙志新呆在一起的时候,孙志新缝衣裳,它就坐在孙志新身边默默的看。
孙志新缝得累了,就拿自己做的肉食喂它,而后又发现它跟孙小鲁的口味不同,它不只是吃肉食,自己偶尔带的芋头或是南瓜饼什么的它也很喜欢。是真正的喜欢,它吃着这些东西的时候孙志新总能感觉得到它的喜悦,喜悦中又夹杂着一丝悲伤和回忆。说不出来为什么,但孙志新就是敏感的感觉到了这种感觉。
而孙志新又是个软心肠,见不得别人不痛快,就算对方是头狼也一样。在发现那狼挺喜欢吃自己做的东西后,孙志新除了给孙小鲁准备吃的,倒是不再带其它的肉食,只是尽可能多的拿自己做的东西喂它吃,搞得纳鲁和泰格一直惊奇于孙志新的食物消耗量。
那巨狼倒也不是白吃,来的时候总会给孙志新带些猎物来,都是新鲜的才猎到的。和孙志新带来的比,它回赠的更多。
一来一往之下,一人一巨狼之间居然有了亲近的朋友之间的感觉,那头巨狼显得很喜欢有孙志新的陪伴,孙志新也喜欢自己带着孙小鲁来这里的时候有它相伴左右。
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和这样一头狩猎者成为朋友,但事实就是一人一狼已经结下了友谊。孙志新喜欢给它送吃的来,它也经常捕获猎物给孙志新带回去。
因此孙志新身上发生的事非常的诡异,他只是出去闲逛,回来的时候收获却比猎人最厉害的猎人收获还多。每天看着孙志新空着手背着个柳条筐出去,再看到他收获满满的扛着不小的猎物回来,纳鲁和泰格两人都对这件事惊疑不定。
问孙志新猎物从何而来,孙志新只是笑笑不肯说,逼着急了才说是孙小鲁猎的。
可能吗?最近孙小鲁确实长了一点个头,可仍是不及人的小腿高。就它那德性,能猎到一整只牛回来?开玩笑的不是……
知道孙志新有秘密,可又知道他身上总是会发生一些神奇的事,纳鲁和泰格只得视若不见,倒是提醒孙志新别让别的人知道,不然不好解释。
于是孙志新依然逍遥着,如果要外出的话,必然是早上空手出去,晚上收获满满的回来,收获比族里的猎人还更丰富。
就像那话说的,世上没有不漏风的墙,孙志新的古怪收获还是引起了族人的注意。部族里就又流传开了传说,说小狼是前任狼王的儿子。而孙志新凑巧在新旧狼王争夺王位的时候巧救了狼王的儿子,前任狼王最终打败了自己的竞争者,转头对拯救自己儿子的孙志新报恩,把被孙志新拯救的那只交由他抚养,享受狼族恩人权力。因此孙志新才可以养小狼,因此小狼才肯跟着孙志新,因此孙志新才可以获得狼族的食物赠与。
在部族其它人看来,狼这种生物是神秘而强大的,所以有些部族才会崇拜狼,族里设得有狼图腾,有些部族甚至直接认为自己就是狼族的后代。
一般来说狼群不会轻易出现在人类面前,是比人类更优越的存在,除非那人是部族的毕达拉察阿苏,不一般的人,才可以做到他们做不到的事,才可以让狼族肯接近他,体现出种种自己这些凡人办不到的神奇。
以上解释听上去很离谱,其实与事实已经有点接近。孙小鲁确实是巨狼给的,食物也是它送的,而且孙志新估计那家伙是狼王的可能性无限的高。所以史前人类的想像能力并不是不丰富,他们想的**不离十。只不过把问题归结到自己是什么狗屁毕达拉察阿苏这类的神使身份上,那龙门阵摆得就有点玄了……反正孙志新听得很雷。孙志新更趋向于臭屁的自认为自己拥有独特的人格魅力,连与巨狼做朋友都是可以的……
部族的人这样猜来猜去的结果挺好的,小狼的存在和猎物的获得都有了个不合理但是能让人听上去不那么别扭的解释。孙志新乐得让他们这么想,这样自己和小狼才不会被他们排斥。穿到这里来生活了这么久,他喜欢这些史前的野人,不喜欢他们排斥自己,也不愿意孙小鲁在营地里呆不下去。
孙志新还是像往常那样,继续摸去营地去缝衣裳,带着小狼去会见自己的狼族贵客。
处得久了,一人两狼之间就很亲昵,孙志新可以随意的靠在那狼身上,在天气继续转冷的时候把那狼当暖和的狼靠背使。巨狼根本懒得搭理他,让他爱靠便靠,只会在离开的时候王者霸气十足的哼两声,提醒孙志新它要走了。
而孙小鲁在整个过程里都是浑浑碌碌又开心十足的。它一会围着孙志新折腾,一会儿又去折腾那只巨狼,总之就没个消停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天睡过头了,忘记了更。汗……人老了都这样,精神不好,囧。
和姐回外婆家一趟,老外婆把我俩像喂猪一样的喂,结果一回家来,肚子不舒服,胃也不舒服,跑肚拉稀什么事都占全了……直接的结果便是导致第二天精神萎靡。回头问我姐,她也这样,还发短信悄悄告诉我,说她咪咪都大了一圈,被外婆的大鱼大肉给营养得,外婆家简直就跟开奶牛场的一样。于是我就说,你不是想当波霸吗?那就在外婆那里一直呆着吧!只需一个月,你走路时就必须得在自己前面推一辆推车,专门用它来盛放多出来的那两砣肉。
俺姐于是暴怒,回头折腾俺姐夫撒气去了……
120、皮革诱惑
又过得几天,天气更加寒冷,孙志新缝完泰格的皮衣最后一针后站起来抖动着衣服看效果时。那巨狼站了起来,长久的看着孙志新。
它从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意义不明的声音,像咆哮,又像是试图表达什么。最后它站起来,瞅了一眼孙小鲁,再次看了孙志新一眼,慢慢的迈着步子离开。
还在四处胡闹的孙小鲁安静下来,怔怔的在原地站着,这一次,孙志新在它身上看到了伤感和不舍。
孙志新呆立在原地,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巨狼是在告别,它这便是要离开了。
它是一头狼,也许还是狼王,它有着自己的事务需要去处理,不可能在冬天来临的时候还像这样能天天来这里溜一圈。而且自己也不可能再来,自己会随着部族的迁徙而搬迁到洞穴里居住,来年开春才会回来。中间的时间里,他无法和巨狼见面。
这就分别了?
虽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可突如其来的离别还是让孙志新无法接受。
心里一阵大急,孙志新猛的追上去抓住巨狼的皮毛,手势疾舞着询问:"我明年还能看到你么?别忘了我。"
巨狼起先并没有看懂,直到孙志新颓丧的放下手,脸上露出那种依依不舍的留恋表情它才懂了。狼眼里露出一个温暖的眼神,破天荒的舔了舔舔孙志新的手背,又冲孙志新点点头,用力吸闻着孙志新身上的味道,再用大头推他一下,这才转过身离开。
孙志新大喜,这些动作无疑在表明它想要记住自己,来年肯定是能见到这个老朋友的!
心里乐开了花,一边使劲挥手告别,一边用口形拼命说:"明年,我在这里等你!"整个表现,活像一个二货似的。
知道以后还能见到它,心里虽然有不舍,可已经没有什么遗憾。目送巨狼的背影消失以后,孙志新火速收起东西,带着孙小鲁往营地奔。随着天气转冷,这里就像个风口似的,呆着可没以前那么舒服,还是自己温暖的帐蓬呆着得劲。再说纳鲁和泰格的皮衣已经缝好,晚上等他们回来可要好好的秀一秀,这可是史前第一套皮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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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时分,纳鲁和泰格回来了。一家人五个老少爷们儿一起吃过了晚饭,孙志新提出要让纳鲁和泰格试穿新衣。
衣服?
啥玩意儿?没穿过。敢情自家吉玛最近老是往外跑,结果是在为他们做这个东西。泰格的眼神微微闪动,唇边露出个飞扬的轻笑。纳鲁的脸色则完全柔和了下来,笑呵呵又喜悦十足的看向孙志新。
泰格笑道:"我家吉玛就是不一样,缝东西都能缝回一只小狼和许多猎物回来。"
听到我家吉玛的说法,布库不满的开始皱起小脸,奥格还是那副傲骄模样。纳鲁倒是不为所动,只是一脸温柔的瞧向孙志新。那眼神,竟似会说话一般,浓浓的温存全凝在眉眼之间,让孙志新怔怔的瞧他半晌,下意识的想:有时候确实是无声胜有声。
"小新,你缝了什么?"纳鲁轻声笑问。
"衣服啦!"布库开心的解释:"是可以把整个身体都暖和的套起来那种,对吧,吉玛?快拿出来看看。"
纳鲁抽搐了一下,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反过来也差不多。听到是把整个身体都裹起来的东西,纳鲁的第一反应也如布库那般,脑补成大型的皮裙或是春卷皮。诚实的说,他对孙志新的努力很感动,却不太感兴趣。
泰格对新生事物的接受度就要高得多了,满脸期待的道:"肯定有我的!拿来让我套套看。"
汗……他用的也是套这个动词,可以想见虽然他乐于接受新生事物,可因为没见过衣服,还是把它想像成了春卷皮……
孙志新兴奋的拌开皮衣开始献宝,尼玛,这两身衣服他缝了一个多月,不招摇一下简直对不起自己的辛苦。
泰格大感兴趣的看孙志新展开手里的衣服,纳鲁由开头的不感兴趣变成慢慢了感兴趣。像这样的东西,两人从来都没有见过去,它分成两截,统统都用皮革制成,却不是皮革原先的模样,像是用什么很独特的手法先是把一块块的皮革拼接到一块,最后又用其它的两人不懂的手法把它们做成了这个模样。
孙志新这人他们两人最懂,从他手里出来的东西没有那样不是别致又有具有大用的。见这玩意儿不是自己想像的中的大型皮裙,纳鲁开始伸手仔细的去翻检它,越看越觉得整件东西看上去精致又神奇,完全超出自己的想像。
奥格则眼红了,故意扭开脸装出一副对孙志新手里东西不感兴趣的模样,还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低哼了一声。真是……一点都不可爱。
泰格翻看的是一条皮裤子,他先是研究了半天裤腰和裤裆,然后把两只手臂从裤腿里穿进去,迷惑的发现它确实很暖和,就是套进两只手臂以后别的部位无法再放进去。而他还在继续努力,试图把自己的上半身套进这件奇怪的东西。孙志新瞪着他,大囧。爷,你再努力些,把头钻进裤裆里,你就可以变身成超人了……
看着正在钻裤裆的泰格,布库不满的道:"哼哼,泰格族长,我家吉玛本来是要给我缝的。后来见你可怜我才让给了你,你要感谢我。"
泰格把脑袋从裤裆里拿出来,好笑的看着他,道:"是,是,是,都是你可怜我,让着我,我才有的。是吧,小新。"
误钻了裤裆的泰格让孙志新笑得抽气,直是向布库点头,布库这才满意了。
再看向纳鲁,孙志新更加想笑。那二货一看孙志新的表情就知道泰格钻裤裆的做法是错误的。看看孙志新,见他没反应,只是眉眼弯弯的一直笑,纳鲁便自作主张的也想试试裤子的穿法。他自作聪明的将裤子贴在身上,把两条裤腿往后腰绕……然后他发现孙志新脸上的笑意更厉害了,只得讪讪的把裤子从腰间解下来,笑道:
"我还以为我穿对了……我发现它比系皮裙更方便一些……这两边长长的,绕过来系上就行。还是你来教怎么穿。"
孙志新强忍住笑,经过两人漏洞百出的试穿后发现史前野人类当真根本就不会穿衣服,孙志新只得自己先示范一遍。
可以想见,以纳鲁和泰格的体型缝出来的东西孙志新穿上会是什么模样,就跟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一样,袖长裤长的的看上去很搞笑。
可纳鲁和泰格的眼睛不约而同的亮了起来,孙志新在他们眼里看到了自己熟悉的情动的光芒。
纳鲁低哑着嗓音低声道:"真好看!看着就想脱掉它。"
泰格清了清嗓子,道:"看上去真像小狼,也是毛绒绒的。"
啊例?
孙志新垂头看了一眼自己,可不正是,这身过大的皮装穿在自己身上,裹着自己当真跟孙小鲁似的……
被自己雷得不像,孙志新喜欢看别人毛绒绒的会觉得很有趣,可自己毛绒绒的被别人看可就不怎么有趣。特别是那两只的眼睛盯着自己时还越来越亮,大有立即就要变身发情把自己剥光的威胁感。当即赶紧脱掉,把皮衣扔向两人,打着手势让两人学着自己的模样穿上。
纳鲁和泰格接过皮衣,做了同一个动作:脱掉自己的小皮裙。
孙志新头发都快倒竖了起来,啥意思?表演猛男秀?会教坏小孩的好不好……
猛的挥手打手势:"都给我滚蛋!自己去自己帐蓬里换,布库和奥格都在这里呢!"
却见布库和奥格茫然的看向自己,布库还问:"吉玛,我和哥哥在这里,他们就不能穿衣服?"
汗……孙志新大悟这是史前时代,人们都习惯光溜溜四处遛鸟的,连小孩也是,不习惯的只有自己而已。
不过心里再明白这点,孙志新还是受不了两个猛男在自己面前遛鸟,特别是其中一位曾经和自己OOXX过,而另一位很有可能迟早也会在一起XXOO……
霸道的赶走这两个无羞无耻的二货去自己的帐蓬换衣服,孙志新蹲在自己的帐蓬地上开始意淫这两个二货穿上这身皮衣会有多帅气。
结果……当这两人回来的时候,孙志新被雷坏了。
衣服做得很好——以第一次缝衣服的人的手艺来说,它真的好得不能再好了。没有哪只袖子过长,或是哪只裤腿过短这样的乌龙事件发生。
可是,孙志新还是错误的估计了史前野男人的强壮,那身衣服好则好,就是太小,穿在那两人身上跟潜水员穿上了潜水服似的。
泰格那身还好些,他本身就生得体型健美修长,皮衣上身以后紧是了紧了点,不过倒有一种彪悍狂野的气息扑面而来。紧身的衣服衬得的他形体更加修长,宽臂窄臀的倒三角体形显得阳刚而性感,连孙志新自己看了都流口水。如果给他一幅墨镜,再给他配上一台哈雷摩托车,嘴巴上再痞气的斜叼着一根烟的话——那货便是一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危险气息,又具有致命吸引力的危险男人。
可纳鲁那身就有些夸张了,上半身勾勒出整个强壮健美的胸部,连腹肌的线条都清晰可辩。那极其流畅的腰线紧实而坚韧,足以让人联想到它运动起来的活力。甚至因为太小,孙志新设计出来替代钮扣的系带都无法系到一起,露出壁垒分明的腹部肌肉块。还有那延着腹线一线下探消失在裤腰处的细密绒毛,彰显得男性的独特性感诱惑,把人的目光全引到那处让人想入非非的位置。而下半身,那层皮裤像第二层皮肤一样包裹在他腿上,把纳鲁因长年奔跑而锻炼得线条可以入画的大腿肌肉线条全凸显了出来。
过小的皮衣一上他的身,好看是好看,可就是把他衬得像出来卖肉的夜店牛郎!指不定还是价格最昂贵,作为镇店之宝的那种!
更让人头发倒竖的是那裤裆的位置把纳鲁那一包事物活生生的挤得高高凸起,性感是性感,就是实在肉.欲得过头了些……听说过激凸这个词么?放在纳鲁身上现在合适得很,他就是正在激凸!
更可恶的是泰格瞄了两眼纳鲁,很眼红的对孙志新道:"我要穿纳鲁那种的。"
孙志新脸孔黑如锅底,奶奶的,怎么就缝小了呢?像夜店牛郎一样的纳鲁,很让人有喷鼻血的冲动。可是,他不想让别人瞧见这个样子的他啊……
纳鲁自己没意识到这些,正喜滋滋的道:"果然很暖和!小新,我很喜欢!"
说罢,左右移动着身体,又踢腿挥臂的感受着皮衣的不同感觉。除了有些不适应的微痒以外,别的都很好……唔,确实紧了些,运动有些不方便。不过紧才暖和呀,而且自家吉玛看向自己时那亮晶晶的眼让纳鲁心里大爽。似乎这身皮衣让自家吉玛发情很容易啊~
泰格暗中与纳鲁较劲,挺胸收腹的看向孙志新:"小新,我瞧起来怎么样?"
孙志新猛地按住鼻头,爷,你别做这个动作,你这一做,也激凸了……让人,想咬你一口!
孙志新脸上让人不会错过的□涌动表情让泰格大是满意,下意识一旋身,道:"暖和,还好看,我喜欢!小新,辛苦你了。"
为了达到更好的御寒效果,孙志新做的这两套衣服都附加得有披风设计,它可以用来包裹自己,起到的确实是如同被子或是春卷皮那样的作用。只是孙志新没有想到,皮制披风这种东西穿到这两个高大健壮的男人身上后会展现出自己完全没有意料到出色效果。那披风,或者说大氅,把这两人衬得英武逼人之极!
便在泰格那一旋之间,宽大的披风飞舞起来,又垂落而下,带出的是枭雄一般的桀傲洒脱。纳鲁瞧得有趣,对披风这种新鲜事物也挺感兴趣,随手将披风一拨。如此又是一片狂野和豪放夹杂着浓烈的男人气息扑面而来!
两人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两声,试着在帐蓬里踱步。就只见得人生得伟岸不群,步子迈得昂扬大方,皮装衬得人英姿勃发,那披风更是随着步伐翻飞,带出满帐蓬古代勇士冷厉如劲风一般的独特风姿!
"哇!"布库放声尖叫:"帕帕,你真好看!"又看向泰格,虽然不怎么情愿,最后还是诚实的道:"泰格族长,你也很好看。"
奥格彻底眼红,这身皮装穿上去真他妈帅气!让他看着都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帕帕和泰格族长,穿上这身所谓的——衣服,他们整个都变了样!
随即两眼立即不善的转向自家吉玛,眼里□裸的发出了威胁:居然没有我的?!你给我记住了!
而孙志新,既抓狂,又泪奔!
尼玛!
变弯了真糟糕!以前感受不到这种男色诱人的感觉的,眼下这两只正在那里无意识的散发自己的魅力,这他妈就是活生生的在诱惑人!
作者有话要说:
皮革装的纳鲁和泰格,制服诱惑啊~哇哈哈!
中午在食堂跟一群同事吃午饭,有男有女的围了一大桌子人。吃波菜的时候俺吃出硕大的一条肥虫子出来,软绵绵的在嘴里嚼了半天才发现不对劲。俺于是皱眉,把虫子从嘴里掏出来,看了看,默不作声的把它悄悄放在一边。待得大家都把午饭吃完了,俺这时候才把虫子拿出来放在桌子上,道:"看,好大一条肥虫!我吃到了,你们有没有吃到?"
众人疯狂,嗯……女同事们全部抓狂!男同事估计有把我杀之而后快的想法。
看他们有的一脸菜色,有的面容抽搐,有的掩嘴作呕吐状,俺那个乐,简直是馨竹难书。
嘎嘎!
他们太差劲了,读大学那会儿,就算在菜里发现小强,俺也能脸不改色的继续吃。
121、可怕的帽子风波
纳鲁的皮衣纳鲁自己最终没有穿得成,倒不是皮革诱惑的问题。主要是问题在于这是史前时代,不像现代那样很多时候穿衣的目的是为了装扮自己。在这史前时代,它的目的是为了御寒,一件光是好看而不能御寒的衣服放到史前时代是没用的,纳鲁穿上那一身皮装连系都系不拢,难道要整个冬天都敞开着衣襟露出雄壮的胸膛在十冬腊月的寒冷天气里表演美丽冻人?在寒风中瑟缩着发着抖打罢子的猎人族长绝对英武不起来,因此那件皮装最终花落奥格头上。最结的结果大约算是件好事,孙志新恶毒的打算拿奥格来做试验的事便这么不了了之。
奥格的身体长得很快,孙志新初到贵地的时间他才差不多只比孙志新高一点点。可几个月的时间过去后那小子的身高窜出了老高的一截,孙志新目测他差不多已经有一八五左右,又慢慢的长得跟父亲差不多壮实,那身皮衣穿在他身上只是显得微大,总体还是很合适的,至少比穿在纳鲁身上跟紧身衣似的好。
奥格得了这身皮装后美坏了,一上身就不肯脱,虽然在孙志新面前表现得一幅不知感恩的模样,却在人后得了别人夸的时候就会忍不住大赞自己的吉玛。臭小子那烂脾气虽然讨人嫌,倒还是知道自己的吉玛确实很了不得。
那小子穿上这身皮装以后也很帅气,整身皮装衬得依稀已经有了纳鲁那样的轮廓的他年轻飞扬,那种朝气是纳鲁和泰格都无法具有的。而且这小子不知道是现宝还是真的慷慨,如有好友眼巴巴的看着他想试穿一下时,他都肯脱下来让别人试。皮装一上身,那种温暖立即更加征服了眼红它的人,只巴不得自己也能立即、马上,拥有这样一身衣服。
如此就大是羡慕坏了他的伙伴,个个央求自己的家人到孙志新这里来学习这种皮装的作法,指望过得一阵自己也能穿上。
泰格和奥格起到的模特儿效应是显著的,泰格穿上皮装后的英武,奥格穿上皮装后的年青帅气,如同两个标竿插入营地中。每当两人穿着这身皮衣在营地里出来,一步一行间带得披风角飞舞翻扬,总是能引得一大片人眼红,追着问这身衣服倒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最眼红的就是哥本那小子,他自己不会缝,阿尔法也不会,便总是死皮赖脸的来磨孙志新,以他自己和孙志新在探险过程中结下来的过人革命友谊为要挟,一定要孙志新为他和阿尔法也要缝一身这样的皮装。为了这个,他简直无师自通的通晓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要命本事,孙志新根本拿他无可奈何。
得,缝就缝吧,反正他现在不能说话,只得在大家想要学习的时候通过现场亲自缝制示范它的做法,也有是说在示范的过程中孙志新有一大把衣服要缝,因为谁能肯定只示范一次大家就能学会?当然……一个大男人坐那里当众缝衣服示范确实很没面子就是了,不过为了部族的人,这点憋曲是可以忍受的。
把这个想法跟纳鲁说起,立即换来纳鲁惊喜而感激的热烈拥吻。肯无私传授技能孙志新让纳鲁恨不得把他揉碎了搓进骨头里,来个你泥中我,我泥中有你。
OK,就冲这个情不自禁的热吻的面子上,为了爱人,为了部族,孙志新豁出去了,反正当众缝衣又死不了人。比起这个,他更囧的事也干过,不差这一件。
答应了给哥本和阿尔法缝衣,那家伙才消停了。不过孙志新可没打算先缝他的,他的位置排在很后面,在他之前先得是纳鲁,然后是布库,接着还有齐格力,然后才能轮得到他。也许齐格力还得排在布库前头,布库那小黑娃有自己护着,独臂大侠却是一个人在外头受冻,孙志新一想到这个就心疼得不行,天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把独臂而刚毅的齐格力当成了真正的大哥看待。
除了自己有瑞士军刀上集成的钢针,部族其它人是没有针这个工具的。无法,只得制做针这个道具。而要是制缝衣针,鱼骨是个不划的选择。用弯曲的鱼骨磨成针,然后在针尾更粗大的部份开个弯槽用来替代针鼻子孔孔,用上去没那方便好用,倒也能达到钢针穿线缝制的效果。其实部族以前也有类型的工具,只是不如孙志新用鱼骨弄出来的先进好用,又精致锋利罢了。孙志新的无心之举,又把部族使用的工具往前推进了一大步。
为了示范最基本的针法,孙志新又给奥格和泰格缝了两顶帽子——针法这东西,孙志新仅会两种,一种是平直的缝那种,还有一种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包角针法。他希望向部族里的女人示范后她们可以触类旁通,创造出新的针法来。女人在这方面一向有天赋,千万不能小瞧她们的智慧,这些史前的女人常年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她们的创造能力甚至比现代的女人更强,自己只不过是把她们领进门而已,没准儿以后还得向她们学习新的针法。
事实果然如孙志新所料,那个叫阿瑟的女人才学了一天,第二天就兴致勃勃的找孙志新看她创造出来的新针法。新针法是在旧针法的基础上回半针再下针,整个思路是见针就回针,这样的结果会在缝制的时候更费线,更费时,但缝制出来的结果使得针角更密实,也紧凑,也更平整好看。孙志新大赞了她一通……结果是,手语她看不懂。不过阿瑟还是很高兴,也很自豪,给这种针法起了个顾名思义的名字,回针。
孙志新估摸着现代应该有这种针法的,只是自己不会,也不知道而已。阿瑟显得很高兴,她是真正的自己创造出来的,她高兴叫回针就回针吧。还别说,这名儿挺好记的,自己学了几针,又联想到它的名字,很快就学会。
众人齐缝衣的效果很理想,妇女们不仅在那之后又创造出一些新针法,部族的男人们差不多每人也有了一顶皮帽子戴在头上。
皮帽子的样式是孙志新搞出来的,为了达到尽可能保暖的效果,它的样式是参照二战时期前苏联的坦克帽缝穿。也就是说,它除了像只碗一样可以扣在头上以外,帽沿那里还有两只长护耳伸下来。平时可以用绳带固定在头顶,当需要用到它的时候可以放下来绕过下巴系住,如此既保护了耳朵,也保护住了脸和腮、下巴等部份。
它的保暖效果无疑极好,就是样子不那么好看。见过二战时期苏联步兵或是坦克兵的护耳冬帽么?或是经典共军打土匪的那个戏剧林海雪原里那种土气的帽子?对了,就是那种样式!
现在营地里的男人们,也有一部份女人们,人人头戴一顶这样的护耳冬帽,它甚至成了整个营地的流行时尚,可把孙志新雷得不轻。
就比如奥格和泰格,穿着那身皮装明明很帅气英俊的,可一戴上这顶皮帽,所有一切与好看有关的东西全部被破坏殆尽。无论是谁,只要一戴上那样的帽子,其形像就跟进村儿偷地雷的小日本鬼子似的,雷得死人。
所以事实证明,长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有可能是鸟人;戴帽子的不一定是潮男,也大有可能是衰鬼。就拿这个营地来说——汗!现在是满眼的衰男囧女。偏偏他们自认为很可看,都以能戴上这样一顶帽子为荣。满眼的护耳冬帽啊,瞧上去一个个的头颅跟发育不良的南瓜似的,T-T……可见史前与现代,审美观的出入还是非常之大。
孙志新死活不肯戴那东西,觉得就算是明清的瓜皮帽都比这个好看……可事实是,当你的观点都与大家不同的时候,你就会成为另类。所有人脑袋上都扣着那样一顶帽子,就孙志新光着脑袋……好吧,毕达拉察阿苏就是这么与众不同,他喜欢设计出帽子来给别人戴,他自己则喜欢标新立异的不戴它。
布库也有一顶这样的帽子,不是孙志新缝的,而是康的女人缝给他当作礼物送的。布库戴上它倒是显得挺可爱,黑黝黝的小脸才巴掌大,护耳一放下来像是整张脸都快遮完了一般,咋看咋萌。还是小孩最好,再丑的东西,再俗的东西,就算是大红配大绿,穿戴到他们身上一样的非常卡哇伊,这是由他们本身的天真无邪气质决定的。当然,也有自家儿子无论怎么都可爱的心理在作遂,孙志新便觉得所有戴帽子的人里头,唯一布库还看得。
现在孙志新正在自己的帐蓬里给纳鲁重新缝皮服,,同时借着这个机会向部族的妇女们展示简单的量制、裁剪、如何根据一个人的体型制做出躯干及衣袖部位的技巧。
一来知道那头巨狼不会在山坳里出现——嘿,孙志新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大奔。大奔是啥?大奔便是名贵的有钱也买不起的富豪级奔弛轿车。孙志新觉得它那范儿就是有大奔的味道,昂贵、出众、性能出色,它的每一寸都是奢侈与地位的象征,有钱也不见得能拥有得起,就跟那头巨狼一样。二来那里确实是个风口,现在天气越发的冷,没事去那里吹风,是傻子才会干的事。三来部族里的女人们确实需要一个领她们进缝衣服这道门的领路人,所以孙志新很老实的呆在自己帐蓬里当缝衣男。
孙小鲁就没有那么乐意了,狼的性格是野性的,它们更喜欢在野地里撒野。不能出去遛哒,孙小鲁便怏怏的呆在孙志新帐蓬里,见什么都要上咬两口撒气。孙志新现在都不拴它,它也认定了孙志新,通常不会离开孙志新五步以外。女人们对它越来越熟悉,对它的存在越来越习惯,胆子大的还敢伸去去逗它,反正现在它的乳牙也咬不疼人。
孙小鲁咬来咬去也咬不疼人,最后自己都放弃了,懒得向这些总喜欢来抚摸自己的女人动嘴。孙志新瞧在心里,乐在心里,就当孙小鲁在练牙,借着这个机会习惯和人类的相处,迟早它也会喜欢上这些朴实而善良的史前野人。
总之,多种原因组合到一起,孙小鲁的存在已经不能再引起任何不良的反弹与排斥。
这天,孙志新正在缝纳鲁的裤子。衣服已经缝好了,随着缝制手法越来越熟练,程度和质量都上去了,不会再出现上一次那种夜店猛男的囧人囧事。而妇女们学会了后也不光在孙志新这里呆着,一般遇到难题才会来问,平时不来,帐蓬里就孙志新和布库,还有孙小鲁在那里四处啃咬东西磨牙。
正在和最麻烦的裤腰搏斗,奥瑞克走了进来,脸色显得十足的凝重。
孙志新愕然抬头,打手势问:"怎么了?"
奥瑞克道:"你出来一下,跟我一起来看看。"
看到他那脸色,孙志新心里陡然就有了不好的预感,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跟奥瑞克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个多年没见面的高中的女同学回来了,熟识之人便聚众邀约,突拉拉的集结了一大帮子出去吃饭。
众人在那里研究菜谱的时候,发现一道菜的名字很新奇,叫做羞羞菜。好奇之下没管它价格昂贵,众人都同意点一份来试试。
结果等菜送上来,众人皆雷。所谓的羞羞菜居然是暴炒猪**……难怪它叫那个名字。
于是乎无论男女,大家一起用筷子扒拉着菜看,都好奇嘛。只不过,倒是没有人有勇气去吃。
有个女同学的老公小声道:"好小……猪的个头那么大,**却这么小……这一盘,大概得二十几根猪**吧?一头猪才一根,难怪这么贵。"
根这个量词把老子雷坏了,难不成一头猪还长几根那啥的?于是俺很嘴快无脑的接了句:"确实小,跟人的没法比。老子念小学的时候都比这个生得大!换了是人的,怕是两三根就可以炒上一盘。"
众人全体喷,俺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只恨不得挖个地缝钻进去……
更可恨的是还有一个更无良的已婚男士喷出一句:"剁下来之前先用手撸一撸——大约一根就够炒一盘。"
这回我也喷了……
122、变天了
两人钻出帐蓬,奥瑞克带着孙志新走到了河边便停下,孙志新迷惑不解的看着他,打着手势问道:"你带我来看什么?"
奥瑞克睁大了眼睛紧张的极目远望,又侧耳做出一副倾听的模样,脸色无比凝重的道:"看,听,感觉身边的一切,然后告诉我你感觉到了什么?"
这是干毛?带自己出来领悟天地的奥秘,把自己培养成下一代的神棍?
孙志新微微皱眉,这老头很多时候都神叨叨的,可他并不是精神不正常的神经病,他有这种表现只能表达有些不同事寻常的事情正在发生。
孙志新定了定神,开始认真的去看,凝神去聍听。
前方的天空一片万里无云,整个碧空如洗一般显出满眼的澄蓝,竟是近段时间里难得的好天气。那片天空看起来深逐而悠远,看着它时让人感觉心灵都放空了,显得宁静而祥和。空气很干燥,又显很清新,似乎并没有什么可以引发奥瑞克脸色出奇凝重的原因。
再看向正前方的树林,它们前所未有的安静,树梢笔直的伸向天空,棵棵树木都显得挺拨而俊逸。小河也静静的流着,近段时间的大量捕鱼似乎并没有造成鱼群数量减少的感觉,它们仍是在清澈的河水里清晰可见,正欢腾的跳跃着,时不时还有鱼跃出水面,在阳光下展露自己雪白的肚皮。
孙志新忍不住微微浅笑,他喜欢这样的景色,美丽、宁静,一切都自然而美好。
才笑得几下,笑容便在脸上凝住。
不太对!
那鱼显得太活跃了,不像是快活的在翻腾,反倒像在惊恐的试图逃离什么。
在觉察到这个以后,孙志新便感觉到了更多的异象。
天空里没有一丝云,这不正常。记得纳鲁和泰格都曾经说过,一年之中到了这个季节会时常有细雨,也就是说现在应该是处于某种梅雨季节。实际的情况是不仅好长时间没有下雨了,更不该出现这种万里无云的好天气。
再侧耳细听,耳里听不到秋虫临冬垂死的声嘶力歇鸣唱,这也不正常。眼下已经是它们最后的机会,正常情况下它们应该不遗余力的大声暄哗才对,而现在,太安静了!
树梢笔直的伸着,只因为没有风,一点都没有,怕哪一丝丝儿的气流涌动都感觉不到。太安静了,这也不正常!
那片天空,虽然看上去很平静,但仔细看时却有一种危险来临的先兆。便如暴风雨来临之前一样,总是太过平静,以这种平静来预兆接下来的风暴!
"不太对,是不是?"奥瑞克轻声道:"我已经观察了几天了,就怕是我自己疑心多猜的结果。可无论我怎么观察周遭的变化,越是看越觉得不对头。孙志新,你的来历非凡,懂的东西远比我多,你怎么看?"
孙志新没有回应,仍是在仔细的观察周围的一切。这种不正常的感觉他没有遇到过,但他隐隐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识到过,记忆里这种现象发生以后气候会变得非常糟糕!
到底是什么的?
孙志新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来,隐约只记得这是一种极其罕见的气候现象,并不容易发生,因此相关的东西他虽然看到过,可又距离自己的现实生活太遥远,因此并没有多去注意它。现在他正努力的观察,拼命的去回忆,试图把自己所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一切像杂乱的碎片像拼图那样去重组,拼接成完整的图像,用以唤醒自己的记忆。
奥瑞克见孙志新在沉思,明白这些不正常的迹像已经引起了他的注意。如此甚好,这人的脸色开始变得凝重,说明一切都不是自己在胡思乱思,而是事态的发展真的和平常不一样,它同样引起了这位毕达拉察阿苏的警觉。
以不打搅孙志新思考的声音轻声道:"你注意看,小河的水也比以往多了。"
那不叫水也比以往多了,精确的说话应该是叫做水位上涨。孙志新听在耳里,禁不住心中微微一动。无风、无云,一切都静得不正常,结合目前已经入冬的季节时气,这只说明一件事:目前正有一个巨大的锋面气流正在附近形成,强大寒流遭遇了同样强大的暖流,两种气流争锋之下就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出现。锋面初汇之时,两边气温的互相作用抵消之下,天空就会表现出如此的平静。而目前是冬季,寒流必然会占上锋,也就是说短暂的平静之下,强大的寒流就会袭来,同时带来势不可挡的强隆温天气。寒冬,也就真正的来临了!
不对,它没有那么简单。结合部族里所有更具有学识的人对冬天的描述,类似于奥瑞克,齐格力,纳鲁这样的人都是淡到冬天就色变,他们都以凛冬的字眼来形容这里的冬天,所以真实的情况不会只是寒流袭来加强降温这么简单,有什么更厉害的东西藏在它的背后一起来临。
会是什么?
又抬头仔细去看天空,隐隐约约的觉得这种平静就像处于暴风眼的正中心。就像所有龙卷风的风眼一样,跟它外围的湍急气流不同,它的正中心反倒是平静的。
冷暖气流形成的暴风眼?小河的水位上涨?强劲寒流的强降温?不对,不对,还缺了什么更重要的东西。
耳边听得奥瑞克轻声道:"上一次遇到这样的平静时遇到了有史以来最冷的冬天,整个冬天损失了整个部族一半还多的人口。祈祷先祖保佑,今年会比那一年来好。"强笑了一下,又道:"也许会更好,先祖已经显灵过了,他们把你送到了这里。瞧!"干巴老头儿推推头顶的护耳冬帽,强笑道:"人人都有一顶这个了呢!"
奥瑞克的话触动了孙志新的警觉,脸色大变的冲他一通手势乱飞,连迭着问:"你说的那个最冷的冬天是怎么回事?今年夏天我没到来的时候是不是遇到过洪水?连着这几年的冬天是不是一年更比一年寒冷?夏天不发洪水的时候是不是一定是旱季?"
奥瑞克怔然,忙道:"你慢一些,慢一些,太快了我看不清。对,是一年比一年更寒冷,冷的时候真的可以冻死人。洪水?有的。不发洪水的时候也一定是旱季!发洪水的时候发得倒不是很厉害,不过一但旱起来,那个就比较恼火,连森林里的野兽渴死的都不少。"
干巴老头儿诧异的看着孙志新,道:"你怎么知道这些?就跟你亲眼看到的一样。那个时候你不是还没来吗?"
孙志新脸色大变,变得灰暗如土一般面无人色。
他终于知道自己一直觉得不安,并害怕的东西是什么了。
按照奥瑞克的描述,连续几年非旱即涝,且冬天时一年更比一年寒冷,又加上眼下是枯水期却出现河水水位上涨的反常情况,以及天空的反常平静,气温的沉默无动静,还有动物的反常表现——当所有的拼图碎片组合到一起的时候终于拼凑完整完了整幅拼图,一切迹象都在告诉孙志新,这只说明一件事:
小冰河时期已经到来!
冰河时期简称冰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大冰河时期,两个大冰期之间的时间间隔可以是几个纪,科学家们根据统计资料认为,大冰期的出现有1.5亿年的周期。大冰河时期的时间会非常长,长到会让星球上的动、植物种类重新洗牌。狭义的冰期指小冰期,俗称小冰河时期。它们的时间间隔为几百年,持续时间可以短至几年,也可以长至几十年,像历史上的明朝,就经历了小冰河时期。在1580-1644间,气温达到千年里最低的时候,直接或是间接的导致了明朝的衰败。
说到明朝扯得有些远了,但小冰河时期的低气温,非常直接的导致动、植物数量的大量下降,对于一切生物的生存都大大的不利,对人类也是一样。而它的寒冬,特别是气温最低的时候,其威力足以致命!
针对目前的情况下,小冰河时期的强劲寒流带来的大降温,降温程度之居烈,降温的过程之迅速,都会叫这些身不遮体的史前人类毫无防备!就算是目前已经有了皮衣,可其推广程度连普及的百分之一都还没有达到,就整个部族而目,仅是泰格和奥格有了这个东西,连纳鲁的都还没做完,别的人更没有。一但迅速而强烈的小冰河时期强降温到来,被冻死的可能会无限的大!依孙志新在科普频道看到过的关于小冰河时期的描述,最强劲的气旋中心温度可以低到零下一百一十四度,这样的低温就算是有着皮革衣服护身的泰格与奥格都不见得能躲得过去!
还有随即紧跟着到来的强降雪,大范围结冰,天气突变甚至可以引发冰雹,这对于整个部族来说,完全就是灭顶之灾!
这不是以人类之力可以抗拒的变化,现代凭借发达的科技力量也许可以,但在这里,办不到!
唯一的出路便是逃!利这段短时间的平静,用最快的速度逃到那个准备用来过冬的山洞里!
见孙志新面色如土,冷汗自额头涔涔而下,奥瑞克便知道自己这几天一直在担心的事情终于变成了事实。他预见到事实的坏开头,孙志新则预见到了如果大家不能及时脱避这次灾害的可怕结局。
"怎么办?"老头看向孙志新,额头上开始往外冒大滴的冷汗。他其实知道该怎么办,说白了也是一个逃字,但他更想听听毕达阿察拉苏的意见,以他的见识,自己的智慧,希望结合到一起时能归纳出一个更好求生方案。
孙志新挥手果断的比出一个决然的动作:"逃!越快越好!慢了一步都会死人!"
老头儿倒吸气,孙志新的判断与他一模一样,在这之前他只不过是在犹豫不决罢了。
两人四眼相见,正等急切的细商。哥本跌跌撞撞的从远处奔来,口里惊恐慌交急的大叫:"智者,孙志新!快去看看阿尔法,他头疼得满地打滚!"
阿尔法头痛?
孙志新苦笑了一下,与哥本的急病乱投医不同,他一听见这个就明白阿尔法头痛的原因:那台大功率的人形雷达显然也察觉到了这场巨大的危险的到来,所以他才疼得那么厉害。甚至不必主动的去感应,强大的危机就主动的纠缠上了他。
经三人确定,危机已经形成,现在所在做的,就是抓紧一切时间赶来在要人命的寒流来临之——逃!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个再婚的朋友半夜打电话来跟我吐苦水,说她的第一任丈夫已经三婚了。曾经她爱他爱得很深,听到这样的消息她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何反应。
我想了一阵,冷静的告诉她:"你不用自怨自怜找自己的毛病,说得简单点吧,一个和一个朋友处不好,可以说是那个朋友的毛病;和另一个朋友也处不好,还可以说是那个朋友的毛病;可和所有人都处不好,那只能分析自己的原因,是哪里出了问题才会导致众新判离。做人,最难的是看清自己,而很多人都看不清。你前夫一而再,再而三的离异,也许并不是你的错。也许是他本身就生了一颗不安宁的心,手里有着芝麻的时候看到了苹果,有了苹果的时候又看到了西瓜,所以他总是在丢弃,总是在选择,你不过只是他的一个里程碑罢了。而里程碑都是拿来干什么用的?就是用来被抛离在身后的!"
我那同学便感伤的叹气,问我该做何反应,那人却是请了她去吃三婚酒的,问我要不要去一趟。
我一听便大怒,深为我那同学不值,便道:"去,一定要去!我要是你,就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把自己打扮得像颗圣诞树,灿烂的笑着去!去了也不吃酒,只是认真的看他,看他衰成了什么模样。然后对他说:知道你过得不好,我就放心了!三婚?第三颗好白菜被你给拱了!"然后拍拍屁股NND萧洒走人!
我那朋友噗的一声就笑了,说,还是你更恶毒,我本想着找你去撑场面冒充我男人的。
充毛,太假了,傻女人才会这么干,还没出场,气势就弱了几分。就是一个人潇洒的去!告诉他,去掉你,其实日子更滋润。老娘一个人也可以活得洒脱自信,自立还坚强!
接着又聊了会儿,各自睡觉。
这夜,我睡得极好,大爽!
过几天听到捷报,我想我心情会更好!
123、逃 01
孙志新霍地转头向奥瑞克,两人眼神一对之间,孙志新无比肯定的冲奥瑞克点点,手势如飞的飞快比划:"那个来了,我们绝对抗不住。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去岩洞!"
小冰河时期大降温这一系列意思用手势比划不出来,孙志新只笼统的比出一个模糊的代表意义。奥瑞克虽然看不懂,却知道孙志新比划出的那个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即挺直了背,整个人像是瞬间便高大了起来,厉声高叫道:"在营地的,都给我听着。以纳鲁的名义,所有人立即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出发过冬!"
孙志新拉了一下奥瑞克,冲他比划。奥瑞克会意的又叫道:"布库,布库,在哪里?赶紧回来,你吉玛需要你!"
小黑犬带着孙小鲁飞快的从河边树林里奔出来,跑到孙志新身边,气喘吁吁的问道:"吉玛,什么事这么急?"
孙志新冲他打手势:"你先把孙小鲁带回帐蓬后再到我这里来。我没有办法说话,需要你当我的嘴巴。"
布库见孙志新面色凝重,奥瑞克的脸色也焦急难看,敏锐的感觉到了有不发的事情正在发生,二话不说的拉住还兴奋得上窜下跳的孙小鲁往孙志新的帐蓬跑,把它拴好了才跑回来,对孙志新道:"吉玛,你,我当你的嘴巴。"
哥本站在一旁见没有人搭理他,不禁大急,道:"孙志新,你就不管阿尔法了?亏他那么看重你这个朋友。"
孙志新又急又怒,被哥本一句话堵得险些闭过气去。烦哥本情急之下在这个时候来尽添乱,孙志新手势飞舞的冲哥本比划。
布库机灵的道:"阿尔法,他,没事。吉玛说,他的头痛,嗯,是他看到了危险才会这样。"布库不太确定孙志新表达的感觉到这个意思,所以用了看这个词,又道:"他很快就会好,不用管他,就让他在营里休息。嗯,吉玛还说,他需要你。你跑得快,立即去通知纳鲁和泰格,让他们把猎人队伍全体带回来。有……有……
危险到来了,必须立即回来,打猎事情马上停下!马上!"
哥本心里一松,猛然也想起阿尔法的古怪本领确实会导致这种不良反应。脸上犹豫了一下,看看阿尔法的帐蓬,又看看一脸凝重表情的孙志新和奥瑞克,果断的道:"好,我去!有空的时候还是帮我去看下阿尔法,我不太放心他。"
"等等!"布库又叫道:"吉玛还说,在这之前先把塔里木找来。"
哥本瘸拐着飞奔而去,片刻后塔里木像铁塔一样赶至,身后还跟着一脸茫然的夏尔。奥瑞克则冲孙志新道:"这边就交给你了,我去协调族里的事宜。"老头说完就走,速度快得简直能赶上年青人。
布库用眼睛盯着孙志新飞舞的手势,一边对塔里木道:"塔里木,吉玛说,让你赶紧出发去通知齐格力,停下手里的工作,迅速赶回来搬迁营和食物。另外找人去通知海风部族守在海风的族人,让他们立即停下手里的一切工作,赶紧带上所有的东西离开那里,赶往过冬的洞窟。"
塔里木心中一紧,问道:"发生什么事了?下雪的日子不是还有一段时间才到?"
这个用手势解释不清,孙志新只得让布库转述道:"你别管那么多!只要知道现在的情况很危险,需要立即全体迁移到过冬的洞穴那里,要是慢了半点都有可能会冻死人。"
塔里木脸色大变,对孙志新的本事他一向深信不疑,现在看他一脸的肃容就知道事情很棘手。心里想着自己在遥远海边的族人,脸色便更显惊白,惊慌的搓着宽厚的大手,疾声道:"我去通知齐格力没问题。可猎人们都出发了,找不到人去通知我的部族那边。"
夏尔向前探出半个身子:"我去通知齐格力那边,你回自己的部族通知族人。"
塔里木看向她,脸色大是温柔,道:"你是女人,你去我不放心。"
夏尔道:"去,别拖拖拉拉的,我行。我知道你的族人对你来说很重要,一定要尽快通知到。齐格力在哪个方向我知道,上次去你部族的换盐队里也有我,一来一回路我走过两遍,认识路。你放心,这事我办得好。"说罢,竟不理塔里木,只冲孙志新点头:"孙志新,这事交给我办。"
孙志新微微犹豫了一下就点头,夏尔性格虽然毛躁,但胆量过人,很值得信任不说又强壮具有自保能力,而且去齐格力那边只有一天的路程,与齐格力等人汇和以后就安全了,可以派她去。
布库看着孙志新的手势,对夏尔道:"吉玛说可以,带上你的吹箭,食物和水,再去他帐蓬里拿上里间里放着的长刀,立即就出发!哦,还有,尽可能穿得暖些。
夏尔做事是个风风火火的性格,转身就要跑,却被塔格力一把拉住,用力在她脸上吻了一下,低声道:"当心些,注意安全,记得躲开野兽。我……等你回来再说。"
夏尔大大咧咧的任塔里木亲了一下,毫不知羞的回吻了一下,道:"你也小心!"
孙志新目光温柔的瞧着这两人的亲昵互动,受两人互维护支持的行动所影响,心里反倒没有刚才那么急迫紧张。越是在危急的时候,人越是能表现出那个最真实的自己。塔里木很好,憨直而勇改,看似粗鲁实则对自己喜欢的人很温柔;夏尔也很好,热情而果敢,为自己喜欢的人什么都肯做,是一个不输于任何男性的巾帼女子。这样的塔里木和夏尔之间流动的毫不造作的情意让人真切的感觉到了史前人类的真挚,真是值得祝福的一对。
孙志新冲塔里木比划着道:"路途遥远,你自己路上小心。海风部族离猎人部族距离太远,必然来不及支援,你通知了你的族人后不必回来了,更不要试图带他们来支援这边。让你的族人带好所有东西,迅速赶到洞窟,接应全部的人。记得做好防守工作,还要记得尽可能多的收集木柴。"
所有的指示干净俐落,布库很好的翻译给了塔里木听。塔里木脑筋不灵光,却能很好的执行指挥者分派的任务,当即紧记在心,一个字都怕听错。
片刻后,两人准备妥当,一人拿了孙志新的丛林野战刀,一人拿了那把峨嵋剑,连矫情的告别都没有,爽利的各自出发。
布库这才得了空,问孙志新:"吉玛,我们呢?"
孙志新打手势道:"你也去收拾自己的东西,能带走的全部带走。你先收拾着,把东西全部打包集中收拢到一起,你那边东西少,弄完了就过来帮我。"
"打包?"
"就是捆起来,再集中,能捆到一起都捆到一起。"
布库明白的跑开,孙志新疾步过去寻找奥瑞克,与他一起协调整个部族的收拾迁移的事。
突然面临这种情况,史前人类的优劣顿时立显无遗。劣处是他们行动杂乱,无织组无纪律,做事跟没头苍蝇一样,乱哄哄一边乱不说,更是分不清轻重缓急与主次细节,总是想到什么就干什么,毫无效率可言。
面临突发的这种危险,同时又缺少对小冰河时期极端恶劣气候的认识,他们这种缺少认知的劣势显得非常致命。所以孙志新只得努力配合奥瑞克进行协调,统一分配先干什么,后干什么,谁与谁配合工作,场面才显得好点儿。
好处是史前人类这点好,他们穷得没有多少东西可以收拾。帐蓬只需放倒卷起来收好就可以带走,支撑它的东西都可以不带走,支起来的时候重新找材料就行了。其它的东西需要带的也不多,远不像现代那样需要拉拉杂杂的带很多东西,贫穷唯一的好处在这个时候体现了出来。
奥瑞克的命令一下达,整个营地就炸了窝,留守营地的人全体动作起来,飞速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收拾完了自己的,又被孙志新领着去帮别人收拾。离开营地打猎的猎人的窝棚也被拆开收拾着。
孙志新和奥瑞克疾步四处奔走,见到老人连一根干柴都不愿放过打算带走的就劝他该放弃的放弃,这是逃难,不是搬家;见到有打包打得乱七八糟的就教导他们如何正确打包,这对史前人类来说是个技术活,而正确的收拾自己的包裹又是保证行动的唯一方法,半点马虎不得。
有了孙志新与奥瑞克的通力合作,整个营地在两人的指挥之下由乱成一团的局面慢慢变得杂而不乱,又有着东西不多的好处,看样子只需半天就可以收拾完毕。
这些的东西是需要第一批弄走的,然后便是储备来过冬的食物,这才是大头事情。经过长时间的准备,部族屯积的食物相当之多,要把这些东西全部弄走会非常的耗时耗力。
看着整个营地鸡飞狗跳的忙碌着,孙志新奔回自己的帐蓬那边,先收拾泰格的,再收拾纳鲁,最后才轮到自己的。
泰格的帐蓬最好收捡,根本就没啥东西,整个儿就是一个只用来睡觉我窝棚。纳鲁的要多一些,收拾起来倒也不是很费事。孙志新自己的帐蓬东西就多了,几乎什么都重要,什么都需要带走。孙志新只把坑里自己埋藏着东西起出来打好包,其它的等泰格和纳鲁回来再说。
大致将帐蓬里收拾了一遍,提着望远镜出去远远眺望。远方的天空还是一片宁静,宁静得如风雪即将来临一般,越发叫人不安。
一直忙碌到中午,纳鲁和泰格两人才带着猎人部队赶回来。哥本准确的找到了他们,中止了当天的打猎任务。像这样派人从营地里出来寻找猎人通知情况的事以前还没有发生过,纳鲁和泰格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事情不同寻常,果断的放弃了追踪了长时间的野牛野,迅速带着猎人往回赶。
纳鲁和泰格一回营地就脚不停歇的直奔孙志新而来,纳鲁问道:"小新,你和奥瑞克察觉到了什么?"
小冰河时期的气候变化孙志新解释不清楚,只打手势问纳鲁:"信我不?信你的智者不?"
"我信。"泰格在旁边毫不犹豫的点头,纳鲁也是。
"那好!如果我出错,大不了就是提前几天离开,导致部族少猎一些食物而已。如果我没有出错,往岩洞搬迁得越及时,危险就会越小。我现在无法清楚的能向你们两个解释为什么,但我知道我没有错。就听我和奥瑞克的,赶紧搬离,我估计不到几天,一场巨大的暴风雪就会来临!"
纳鲁拥住孙志新,在他脸上吻了一下,道:"听你的,我出去指挥大家。"
待纳鲁出去,泰格才挨上前来,也像纳鲁那样在孙志新脸上吻了一下。
孙志新微微一僵,随即放软自己任他抱着,打手势道:"别担心你在海边的族人,我已经派塔里木去通知他们了。"
泰格紧张的脸色松缓下来,又吻了孙志新的脸颊一下,道:"我还真担心这个,幸好万事有你,我放心。需要我做什么?"
孙志新想了想,打手势:"没想到气候会变化得这么快,让人有些措手不及,准备的工作就很不充分。你去带领你的族人,尽最大的可能制做那种大容量的柳条筐,配合纳鲁做食物的转运工作。"
"好的。"泰格应了一声,又道:"把你的东西准备好,我和纳鲁来背,你的东西最重要,千万不要在混乱的时候搞丢了,你要是怪罪下来的话,我和纳鲁可担不起。"
孙志新心里一暖,忍不住回吻了泰格一下,泰格开心笑笑,这才转身出去了。
124、逃 02
当晚第一批运输人员就出发,包括猎人在内,除了很少的一部人留在营地继续做协调工作以外,几乎全部的人都参与了运输的任务,孙志新就是留守的一员。和其它人相比,他的负重量远远不够,与其让他也参与运输队,还不如留守下来做指挥工作。
和往年迁徙的规矩不同,以往需要被放弃的老人、残疾人被安排到和孩子一起,随着第一批人员先行离开。孙志新看着部族的人在拥抱、告别,互嘱珍重,心里却在想着齐格力。
大哥,我做到了!我答应过你,今天的冬天绝对不遗留下任何一个人在寒冷里绝望的等死,我做到了。只是我做得还不够好,你能理解么?千万别怪我,我的能力就这么大点,我很努力了。
心里纷杂的想着这个,孙志新却不知道自己的留下带来了一连窜反应,吸引了更多的人留下,比如布库,比如哈里斯,又比如哥本。
别的孩子跟随着第一批人员已经离开,布库却固执的带着孙小鲁留了下来,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吉玛需要一个用嘴巴来传达命令的人,很显然这个工作很适合他。
有布库的相伴,意义是重大的,他就像一件贴心小棉袄,温暖了孙志新的心窝的同时更加坚定了他不在现代有留恋和遗憾的心。在这里他已经爱上了许多的人,收获了亲情、友情、爱情,现在只想绞心脑汁迫切的希望自己能想出更好的办法来帮到自己,和这些族人。
哈里斯留下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孙志新,傻子青年特别喜欢孙志新,总是围绕着他打转,仿佛孙志新是他人生里头一个朋友似的。二是孙小鲁,哈里斯对这只幼狼爱护到了极点,俨然以看护者自居,因此孙志新与孙小鲁的留下就决定了哈里斯死活不肯走,非要等到孙志新和孙小鲁离开才肯走。
至于哥本,他的情况跟孙志新一样,负重低,不适合参与运输队。而哥本这个人又是个热心肠,他的观点是虽然自己腿瘸,可还是比其它人行动迅速,危险追不上他,他便留下来帮助孙志新。
大部队随着运输队离开的时候孙志新看到他在重重的亲吻阿尔法疼得大汗淋漓的额头,低声道:"你先走,我陪着孙志新。别担心,我很快就会赶上你。他是我朋友,不看着他我不放心。你懂的,换了你也会这么做。"
阿尔法便虚弱的笑,用力回握哥本的手,低声道:"我懂。你守着他,两个人一起安全的回来。"又咬了咬下唇,病弱的丑脸上掠过一丝潮红:"只要你们安全回来,到时候你想……无论你想什么……我都肯!你可……别出事,我的心,你也懂的。还有孙志新,没有我帮你们察觉危险,你一定要帮我守牢他。"
"嗯,我知道了。"哥本又吻他,看着阿尔法被康背起来离开。
那一刻,孙志新整颗心都在颤。
朋友。
患难见真情。
所有美好的传说里描述的美好东西,大约便是这个了。
原因就这么简单,殊不知他们两人的行为只想让孙志新想狠狠的拥抱哥本这个脾气急躁又心性不定的跛脚瘸子,还有阿尔法那个只剩独眼被毁了容的丑八怪。因为只有孙志新自己才知道有人肯留下来陪伴自己坚守营地的巨大意义:在面临危险的时候,无论谁心里都是惊惧惶恐的。有朋友亲人在身边围绕,就给了你坚持下去的力量与勇气,人心因此才会变得坚强。
这些人就是如此可爱,如何能让孙志新不爱上这里,爱上这里的人?
奥瑞克也跟随着头一批人员离开,留在营地的人最后只剩下以孙志新为首的这些。奥瑞克预先到达洞穴那边进行调度工作,这边的则全部交给孙志新。干巴老头儿离开的时候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多说,只是转头过去的那一瞬间用手语重重的向孙志新打了个手势。
那手势若是要翻译成中文,简单得只有六个字:"保重!平安回来!"
然后便走了,给孙志新留下一个努力把佝偻的身子尽力挺直的背影,还有随着步伐跳动的杂乱白发。
孙志新便又潮了眼,觉得这死老头儿其实也挺可爱。
大部队迅速开离营地,逃向用来过冬的洞穴,留下的人不足三十人。
不是营地不想留更多的人手来留守,目前而言人手严重的不够,只能任由营地出现防守上的真空,把力量全部投入到运输这件事上。整件事是两个族长加孙志新和奥瑞克共同商量的结果——事情紧急,只能兵行险着,用最尖锐的力量办最重要的头等大事,其它的只能退求其次。
头一批运输人员携带着收拾好的东西以及一部份食物出发,按整个秋天累积的食物这个总量来算,所有食物运输还需三次才可以完成。孙志新根据自己上回得出的数据,精推细算来回的时间,结论是以全速的急行军,不像上次自己一行探查那一样一路走走停停,一来一回至少都得三天。也就是说转运完所有的食物,必须九天或是更多的时间。
现在孙志新最担心的事在九天以内大降温就会到来,如此食物不仅有可能无法完全运输到目的地就被中途打断而不得不被迫中止,还有可能使运输队中途就遇到危险,发生被冻死在路途中可怕情况。更糟糕的情况是他无法能判断具体会在哪一天上到来,他不是气象学家,更缺少了专业的设备,无法进行预判断。
一切,都只能是眼睁睁的等待,在焦急中煎熬。
现在,所能做的事仅仅只是祈祷,祈祷这史前的某位大神会发发善心,拖缓暴风雪的到来,给大家以时间来和这场危险赛跑。
第一天,平静过去。
整整一天的时间,孙志新带领着这不足三十人的人手采集枝条编制柳条筐,并将食物装筐、打包、固定,以备运输队回来的时候可以直接背上就再次出发。白天的时间除了吃饭,所有人全是马不停蹄的一直在干活,就连布库都没闲着,小身板如风般的跑来跑去搬运树条。孙小鲁跟在他屁股后头迈开四足飞奔,一次也能叼上一两根。
到了夜间,孙志新几乎每隔一个小时就会起身一次,用食指沾了口水伸到空中去探测风向。
如果能感觉得到它,就证明大变来临。风至,则天变!风变,则暴风雪来临!
幸好,整个一天过去空气都很平静。或者说,太平静了,越发让人不安。
所谓不知者无惧,孙志新与别人不同,拥有更多的现代知识,就越是知道小冰河时期暴风雪的可怖。像哥本虽然知道会有危险来临,也能知道它绝对不能小瞧,却不能像孙志新一样清楚这场危险到底有多大,能预判它真正肆虐起来的种种细节。布库和哈时期都是天真单纯的孩子心性,他们个个都能在安眠,唯独孙志新不行,心中装满了太多的恐慌与不安。
有时候一闭上眼,他就能看到被暴风雪掩埋的族人的尸体,在一片寒风呼号的冰天雪地里露出一只冷硬得如同岩石那样的胳膊或是腿,孙志新就会猛地睁开眼,了无睡意。
凌晨五点的时候,孙志新再一次爬起来测风向,而后做了一个风车插在营地的一侧,又看了那个静止的风车许久后才爬回去勉强闭眼迷糊了一阵。
第二天,又平静的过去。
白天继续干前一天的事,晚上孙志新仍然是睡不着的。帐蓬已经被拆卸带走,一行人只能席地而卧,因为夜冷,大家必须全体挤到一处才能保持得住体温。
孙志新、布库、哈里斯、哥本四人挤在一处,孙小鲁与布库一起被孙志新和哈里斯挤在两人中间,哥本睡在脚那头。大约是感觉到了什么,孙小鲁出奇的老实,孙志新没空管它的时候它就老实的跟着哈里斯或是布库帮着叼树枝,也不主动的在搬运食物的时候偷东西吃,咬不动也要补上去咬两口,仅是在别人喂他的时候才安静的吃自己的食物,表现得像一只乖巧的犬。
它现在安静的蜷在孙志新的胳肢窝下,把一颗头颅枕在孙志新的肩上。两颗乌溜溜的眼珠定定的看孙志新一会儿,又转过头去看天空,敏感而机警的嗅两下,显得安静又戒备,小小的身体像一张绷起来的弓,随时准备着暴发迎接危险。
忙活了连续两天,又睡不好觉,孙志新累得全身无力,想着,可是又睡不着,便捏了捏了它变得干燥的鼻头,很想对它说:"狗鼻子变干,预示着不是下雨也会下雪。狼鼻子跟狗鼻子差不多,你也感觉到了危险是不是?不知道大奔要怎么对付这场危险,我真担心它。"
可惜他是个哑巴,孙小鲁也看懂不手语。一人一幼狼只能花长时间四目相对默看,直到孙志新拿出纳鲁的皮衣来缝,它只差最后一点点,得赶紧完成让纳鲁穿上。
第三天中午,第一批运输队回来了,纳鲁和泰格两个高大的身影走在队伍最前面的位置,奥格只比两人落后几步,也是大步流星的疾奔着。整个运输队的人累得一脸疲惫,紧赶慢赶的才节约出半天的时间。
125、逃 03
便在纳鲁与泰格踏向营地的那一瞬间,孙志新就看出这两人仅在两天半的时间里就黑了,瘦了,一身的风尘赴赴,满脸的风霜交加。唯有两人脸上一对狼瞳与一对豹瞳似的眼睛依然清亮有神,或者说越发亮了,那是全神贯注在做一件事情的表现。
那两人也看到孙志新满身的脏乱,一双手为了制做更多的柳条筐来运输,以及其它的装筐、打包事情而被磨得满手的血泡。就连那双一向清亮灵动的黑眸也因为缺少休息而显得有些呆滞不灵活,嘴唇上一嘴的干皮,竟得忧急之下全脱了皮。
孙志新看到两人,两人也看到了孙志新,那两人停下了脚步,两双眼睛一起怔怔的长时间看着孙志新,很久,就像是时间都凝固了一般。孙志新干涩的眼睛则很忙,转向纳鲁,又转向泰格,下意识觉得分别才三天,倒像是三年,或者更久,久到他一看到这两人心里就有一种狂喜的感觉。
三人相望,竟是无话。却又有一股不必说任何话,大家也能懂的情意流转。
纳鲁大踏步走上前来,一把用力抱住孙志新,低声道:"让你吃苦了!"
抱了一抱,便放开。泰格走上前来也用力抱住孙志新,道:"小新,好样的!"
孙志新咧嘴一笑,眼里升起浓浓的潮意,这两抱,竟让他觉得自己吃再多的苦头都值得,心里翻翻转转的下意识想:谁叫我是你们的吉玛呢?在这史前时代当族长的吉玛,原来是吃苦比享福少的。你妈的,我亏了!更因为同时喜欢上两个,便是双倍的吃亏。
心里这样想着,却又升起一股浓烈的自豪,自家的男人,还有他们不得不为之奋斗的事,他孙志新全都罩得住!他们在奋斗的时候自己并没有落下半步,如此才能与这两个英武不群的男子并驾齐驱!爱情里更重要的事不是成天你侬我侬的腻在一起,而是互相做为对方的后背,坚定的守护着为对方支起一片天空,孙志新现在才懂得了这个。
半晌孙志新才强行把眼里的潮意逼回去,上前去拉住泰格和纳鲁,打手势:"立即吃饭,抓紧时间睡上一会儿,然后再次出发!"
没有谈情说爱,也没有互述衷肠,彼此的心思大家却都懂。爱情就是那么怪东西,不经历风雨,它总是很贱,只有经历过风雨和挫折,它才会散发出成熟的味道。
三人之间,没有谁去刻意的经营,只是共同经历着一切事件,果实却在自己慢慢的成长着。
睡觉的时间并不多,加上吃饭,一共才用去一小时。趁着睡觉的时间,孙志新轻手轻脚的给纳鲁套上他的皮衣,那人累得竟没有醒来,像个木偶一样任由孙志新翻来倒去的穿衣服。
一小时以后泰格和纳鲁重新上路,孙志新脸色毅然的望着两人的背影,又一次选择了留守。
第四天,变天了。
笋壳做的轻巧风车比新志新的手指还敏感,当孙志新习惯性去瞧它的时候,它正在轻快的转动。速度还不是很快,但代表着风暴的先锋已经到达。
起风了!
孙志新脸色微变,把自己的望远镜拿出来举着它去看远方的天空。在那里,他看到远远的天空中厚重的云层开始在堆积,虽然还没有向这边压过来,但瞧那模样,越堆越厚,层层叠叠的积在那里,如同压在人的心底,越发的叫人不安。
这便说明锋面的作用已经完成,强大的强劲冷气流很快就挥军直下,势无可挡的袭来!
把望远镜递给会使用它的哥本,指指那边的天空让哥本去看。
哥本只瞧了一阵便脸色大变,这样的云层他从来都没有看到过,它散发出来的竟是大军压境一样的味道!
面带惊惶的放下望远镜回望孙志新,他终于知道阿尔法为什么头痛得那么厉害,孙志新又为何夜不能眠。如果他早知道会面临这样的东西,换了他也睡不着!
孙志新冲他苦笑,有心解释云层形成的原理,又苦于身为哑巴说不清。只是心里知道,所谓厚积而薄发,它越是这样只堆叠不发作,只怕发作起来的力量就越发的宠大。用望远镜看着那一边厚实得如同山岩石壁一样的云层——它们甚至已经有合围成铁桶的趋势,孙志新便面色更加难看的判断出这是一种强劲的气旋。一但它完全形成并开始移动,其路径上便是强烈的大降温,风眼所及之处,气温更是极低!
这样的东西,真的会要人命!
第五天,天色继续转坏,云层堆得更厚,并开始一如孙志新所料的那样开始移动。方向直直的冲着这边而来。
当天深夜,纳鲁和泰格再一次回来,两人更黑,更瘦了。纳鲁身上一身的油汗泥,满身脏乱得像个流浪汉一样,泰格平时锐利而具有掠夺意味的灰白双瞳都没有神采,整个人显得筋疲力尽。
三人见面,无论谁都累得没有力气说话。孙志新准备好了食物让两人吃过,强行拖着两人去睡,自己抱住两人的大脚丫子,强撑着眼皮给两人揉脚。
五天,马不停蹄的急行军,这两人有多累,孙志新清楚得很。别的做不到,但他可以努力为这两人消除疲惫,让他们可以回复一些精力明天好继续赶路。孙志新努力的干着这个,按摩着那两双磨出了血泡的大脚,整个心都得疼的。
而那两人,一倒下去就鼾声大作,直到醒来时感觉到脚上的舒服劲儿才用满意浓情的睛神望着孙志新。为了节约时间,孙志新应该早些叫醒他们。可心里着实心疼这两人,孙志新竟是忍住心里的其它感觉让他俩一直睡,放纵自己去想:族长的身体也是肉做的,他们需要休息,其它的人也需要充分的休息,欲速侧不达,他们需要时间来回复精神和体力。
而事实是现在大家最缺的,就是时间!
醒来后,纳鲁向孙志新那个挪了挪,把头放到孙志新腿上,闭着眼轻轻吻他腿上的皮肤。老实说孙志新已经足足有六天没洗澡了,那味道绝对不会让人很感觉到愉快。但纳鲁一点都不介意,心满意足的把自己的头枕在自已吉玛的腿上。其实他也知道自己该起身出发离开了,可是他贪恋这种感觉,反反复复的只是想,再靠一会儿就好。
泰格的反应侧更直接,一手捉住孙志新的手,一手拉开裤腰把它伸进去盖住自己的腿间,拱到自己并没有勃发的位置去顶触孙志新手掌心,眼神柔和的望着孙志新,道:"我的,就是你的。我们什么时候举行仪式?纳鲁已经有过了,我还没有。"
这一次,泰格没有捏扭羞窘,孙志新也没有退缩,一切都水到渠成。孙志新轻轻曲起手掌包裹住泰格,一边用手指去逗弄他,一边浅笑着回望他,体味着情人之间的亲昵。
"一切都随你。"孙志新用自由的那只手冲他打手势。泰格像个孩子般的笑开,把孙志新的手掌从腿间抽出来,放到嘴边细细密密的吻着。
然后,又是出发,孙志新再一次坚决的选择了留下。做为两个族长的吉玛,心里就算再惧怕那股寒流的致命危险,他也必须做出一个榜样,不能丢纳鲁和泰格的人。
那两人,懂的。极有默契的竟是谁也没劝,默默的扭头背上东西就走了。
走至远方的山头时回望,还能看到孙志新的身影,像岩石那样立在营地边上看着这边。孙志新的个子并不高大,夹在二十几个留守的人员中间显得并不显眼,纳鲁和泰格仍是一眼就辨认了出来。
和别人比,他的背挺得更直,他的腰肢显得更柔韧坚强!像是激流中一颗顽固的磐石那样,那一小点的黑影一眼看上去竟似有着安定人心的力量!
纳鲁哑了嗓子,粗嘎着声音对泰格道:"发什么呆?快,接着跑!跑不动了也要给我走!别拖拖拉拉像个婆娘一样!小新还等着我们两个回去接他!"
泰格出奇的没有与纳鲁斗嘴,只是沉默的掂了一掂背上沉重的柳条筐,留恋的看了那个小黑点一眼,毫不停留在迈开大步疾奔。
与时间赛跑。
对,与时间赛跑,跑得足够快,才能在第三次回来的时候平安接回自己的爱人。
如同孙志新心里想的一样,为了他们,他选择留守。而那两人为了他,几乎是在拼尽一切潜能在奔跑!
三个人,无论孙志新,还是纳鲁,或者是泰格。能拥有这样的爱人,这一生便不算白活。
孙志新其实没有他们想像的那么伟大,不过他就是那种有着臭脾气的怪人,一但他选择了心里的坚持,他就可以散发出无敌的力量。他没想过要当什么定海神针,这当口他甚至自私得都无暇去顾及其它的族人,心里只有纳鲁和泰格。他知道这两人不会放弃自己,即然放不开,那么就抓得更紧一点,用这种行为去逼迫他们快一些,再快一些,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们两个。
第七天,云层堆积完毕,开始向着营地这边推进。起初速度还很快,随后越来越快,到了晚间时分,已经能感觉得到气流的涌动以及伴随而来的降温。
开始了!
一但气旋开始移动就不再能停得下来,它将会横扫路途上阻挡它的一切!
126、生死时速 01
孙志新站在帐蓬外用望远镜观察径直向着营地方向推移过来的云层时,哥本也忧心忡忡的站在孙志新身边,和他一起望着远方那一片黑压压的天空。
那样的云态早已经肉眼可辩,虽然不似夏天的乌云滚滚般的,而是一片洁白,可堆积之厚,气感之强,远比夏天的乌云还盛!感觉就像一片云山绝壁直接翻倒挤压过来一般!哥本被这般天地之威惊得脸色如土,一边担心的看着云,一边不停的去看孙志新的脸色,低声直是嘟咙:"怎么还不回来?"
他说的是纳鲁等人,他们早赶回营地一分钟,营地留守的人逃生的希望就更大。如若纳鲁等人回得晚了,而营地的人又来不及逃离,哥本不认为这片天地之威袭卷过来的时候还有人能活下来。哥本都准备好了,只要从孙志新嘴里出来一个逃字,他立即就会拦腰抱起布库抢先就跑。
可是,孙志新没有。情势越危急,他竟像是显得越镇定,因为前几天没有好好睡觉的眼睛这个时候反倒亮了起来,一股子刚毅不曲的意识在他眼里熊熊的燃烧着,逼得一双布满着血丝的眼瞳像似血玉一般,亮得震憾人心。
浓烈的恐慌气氛笼罩着整个营地,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围坐在一起,静静的守在篝火边,全都拿眼光去瞧举着奇怪道具几乎在不间断的观察天空的孙志新。
孙志新一直显得很镇定——他不得不强迫自己显得很镇定。史前人类跟他不一样,他们缺少像他这样的见识,早已经被那片可怕的天地之威惊得六神无主,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必须镇定下来,冷静的思考,对当前的局势做出正确的判定。
孙志新觉得,等到纳鲁等人的再次回归之前应该还有一些时间,至少可以等到运输队回来将最后一批食物运走。当然他们也可以放弃这部份食物提前离开在半路上与前来迎接的纳鲁等人汇合,这会让大家很安全的逃离,可代价却是失去三分之一的过冬食物。
谁知道这个冬期会有多长?小冰河时期的冰期无法按照以往的自然规律来计算,冬期短还好说,冬期长的话,这种丢弃食物的行为无异于在自已的喉头割了一刀,那无法愈合的伤势会因为冰期的延长变成要命的致命伤,最终逼死一整个族群的人,因此一切都必须从长计较。
爱拼才会赢,面对着这样一个不得不豪赌一场的窘境,孙志新在大着胆子赌,赌寒流推进得没有这么快;赌纳鲁和泰格会赶在它的前头赶回营地;赌自己能把握住那狭小的一线生机。他依仗的只有一样东西——情人间的信任,信任对方会在危急之时成为支撑自己的那根脊梁骨!
到了傍晚十分,整片厚厚的云层已经形成铜墙铁壁之态,整个云层外缘吞吐不定的变化着,其大形势却是变化不太,像阿米巴变形虫一样变幼着各种姿态,坚定不移的向着营地这边推进。从望远镜看过去那云层似乎显得很近,孙志新知道它实际上离这里还很远,只是因为厚云堆积得太多,形体太过巨大,厚厚重重的压满整片天空,才显得似乎近得触手可及似的。
纵然在赌,孙志新还是做好了两手准备,他已经提前将剩下的食物完全打包完毕,所有人都穿上了自己最能保暖的衣物,在原地待命做好随时开拨的准备。纳鲁和泰格带领的运输队能及时赶到最好,如若赶不到,孙志新就会在事态变得无可挽回之前带领留守的所有人夺路狂奔。
当晚,没有几个人能安然成眠,气氛越发的紧张不安,连饶舌多话的哥本都不肯在再多说话,自动的一遍又遍的检查各种准备,用这种强迫性的行为来稳定自己的心情。气温则更是越来越低,已经能让人感觉得到手脚僵硬,下意识的搓揉着自己的四肢导致完全无法入睡。孙志新用肉块熬了一大锅姜汤让众人喝得暖和些,众人才能勉强的入睡。
入睡时分风势变得更疾,而且一整晚的时间风势都在加强,风声由呜咽变成鸣响,又由鸣响转变成鼓动,到了天明时分已经是疾风劲扬!
风势卷云,隐约已经能听见风声大作,又见得云势舒展翻卷,移动的速度越发的快。
孙志新做出来测风速的风车已经不能用了,它在疯狂的旋转了一晚上以后已经彻底宣告阵亡,四分五裂的被吹得不知去向。现在刮在脸上的劲风已经彻底转变成了寒风,吹在脸上如同寒冰抽打一般,气温已经迅速的降到了十度以下。
众人匆匆吃过早饭,仍是像夜晚那样聚在一起保暖。哈里斯将布库抱在怀里,布库又将孙小鲁抱在怀里,两人一狼六只眼睛一齐望着孙志新。
孙志新像风标一样站在寒风里,整个身体挺得笔直,仍是只做一件事:用望远镜观察那一片云层,默默的根据它们的移动速度和离这里的距离估算它们什么时间会真正到达。
哥本挨挨擦擦的挤到孙志新身边,像连体婴一样贴到孙志新身上取暖,上下牙打着颤道:"现在走?"
孙志新挥手打了个手势,哥本看懂了,意思是:等!
过得一阵,又去问孙志新,仍是得到这个手势,等。
整个一上午,哥本和孙志新两人都在进行这样的互动,一个问题不变的询问,另一个则总是以简单的手势回答,等。
等!
等!
等!
不到最后关头,绝不放弃!
等到中午过后,云层推过来显得更近!滚滚云海已经如同有形有质的实体一样推过来,漫过山谷和树林,填满眼帘!
被吞没的山颠或是山谷卷起一片飞沙走石,树林被吞没时更是发出如同呻吟一般的杂乱破碎声响,听在耳里直叫人心动神摇,惊得人脸色惶恐。
哥本颤声问道:"孙志新,还不走?再迟就走不了了!"他整个人骇得两股战战,似乎随时都会忍不住要夺命而逃,却总在迈出脚步的时候硬生生停下,仍是咬着牙站在孙志新的背后。
孙志新举起手,正待打出那个万年不变的等的手势。整个手掌停在半空停了一会儿,突然重重向前一挥!
走!
哥本放眼望去,远远急速奔来的一群小黑点可不正是纳鲁与泰格带领的运输队!
"族长!"哥本欢声大叫:"你们终于来了!"
"孙志新!"纳鲁人未至,声音已经抢先传到:"我赶回来了!"
泰格像匹猎豹一样越过纳鲁冲到了队伍最前头,冲新志新厉声叫道:"小新,赶紧准备,大家一起离开!"
孙志新满眼的潮意,他终于等到了,他就知道这两人绝对不会让他失望!他们在自己都快要坚守不住的最后关头抵达!
霍然转身,冲布库挥出密集的手势。布库打着冷颤把孙小鲁放到地上,曲着腿从哈里斯怀里爬出来,结结巴巴的大喊:"吉玛有话,大家做准备,各自按照自己能携带食物的量带上一些,别超量,为猎人们减轻负担。大家伙儿,跑!"
随纳鲁和泰格赶回来的一群人如炸窝的马蜂冲进营地,见东西拎上、背上就跑,谁也顾不得说话。孙志新更是顾不得与泰格和纳鲁表达什么,只来及趁两人奔过自己时冲他们两人点点头,自己往肩上扛了一大条牛腿和一卷绳子,领先撒腿就跑。他自己的情况他自己知道,比速度比耐力都比不过这些史前彪悍人类,明智的做法是笨鸟先飞才要紧。
纳鲁像一匹奔马一样掠过孙志新身边,一手抄起布库抱在怀里,另一手扯了个大柳条筐背上背上,迅速转头赶上了孙志新。
"快走!"泰格大声喝道,一边飞奔着寻找自己要背负的食物,一把又扯住分不清东南西北乱撞一气的哈里斯,叫道:"这边!"
憨青年倒也没有傻得彻底,被泰格伸手一扯,总算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嘴里大声呼唤着孙小鲁的名字,自己则用双手抱起一只柳条筐开跑。
孙小鲁比他机灵多了,早追着孙志新的屁股后头一阵飞奔。它四足撑地,又无任何负得,纵然还是幼狼,奔行起来也是极快,竟在追在孙志新后头半分也没有落下。
一群人冲进来,又带得另一群人迅速离开,中途没有半分停留。两支队伍一合就拢,全体向着山洞的方向亡命狂奔。
众人身后,劲风追得更疾,那风速好像更加的快了。
没人有余暇回头去看,只听到那浩大的如同摧枯拉朽一般的声势,也能听出它的可怖。
也不知道有多少枝叶在跟着风势随风颤抖,也不知道它一路卷起多少沙尘灰石,只听得背后一片狂风呼啸与枝折干断的破碎声此起彼落,离众人的距离竟像是十公里都不到,宛如一头庞大的巨兽追在人身边似在择人而啮一样!
孙志新一边狂奔,一边心里暗暗着急。纳鲁和泰格的紧赶慢赶奔回这里,不能说来得不及时,但以天气变化的速度来说,仍是显得不够及时。更何况人速不如风速,也不知道奔出多远后会被风速给追上,那时候会发生什么他完全无法得知。
脑里焦急的想着这个,突觉身边人影恍动,泰格已经赶了上来奔行在孙志新身边。那人脸上透着一片连续几天重度操劳累出来的不正常潮红,正在奔行用一双灰白的瞳关切的看着孙志新道:"小新,跑得动不?跑不动的话我先背你一段,你省省力气。"
孙志新打着手势要他闭嘴节约力气不要说话,自己举着手指在嘴里舔了舔,伸到空气中去测试风速。
按照自己的判断,现在风速已经超过了五级,正在往六级的程度攀升,而未来它必然会更加的急劲,必须抓紧这个它还在继续增长的时间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一手搭上旁边的纳鲁的手臂借一把力跑得更快,另一手急切的冲泰格打手势。泰格看着孙志新的手势,边跑连大声厉喝:"都给我不要命的跑!一定要在天黑以前跑过桄榔林,到达山崖前的树林!"
对,孙志新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他有一种感觉,随着这种风速的增长,晚间必然有大变故,不躲进那片林里并借着山崖的保护,一定会非常危险,因此一定要赶在天黑以前到达那里。
就算是拼了命和风赛跑,也一定要跑到那里!
这是一场和大自然威力进行的生死时速,跑得慢了就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出去喝朋友的生日酒,我本来不想喝的,一直在那里装B装低调装矜持装含蓄装大家闺秀扮斯文。结果呢,什么叫做贱男人?像俺这号的便是,被三朋四友一劝酒,实在抵抗不住就喝了两杯高度的白酒,然后酒劲就上来了,拎着酒瓶子四处找人拼酒、灌酒,活他妈像个二流子一样。
最可怕的是不只是我,那帮子嘴巴上叼着烟装大尾巴狼的爷们儿的烂德性跟我一模一样,果然是人以群居,物以类聚……
再接着,就乱套了,管它谁是谁,无论公的母的小的老的,只要打自己面前路过,一律逮住了就先灌一杯再说。
朋友有几个领导也来吃饭,当时朋友给我们这一伙子贱人交待了任务,说是要把他的领导给伺候好了,一定要让他们喝尽兴。哪知道俺们一上桌就兴高采烈的自己喝开了,那几个领导直接被我们撇旁边凉快着。
那几位领导本来也是人精级的人物,酒桌上的什么大风大浪他们没见过?他们见识过任何酒桌上的大风波与大场面,就是没见过俺们这号的——不灌别人,倒是一个个灌自己灌得很来劲。
等我酒醒了后听见朋友的老婆向我实况转播当时这两位领导的对话,他们俩悄悄在对话说:"你说,他们这样的喝法,是想灌醉我们,还是想先灌醉他们自己?"
另一位说:"别说话,我正看得爽着呢!你就当自己是来陪酒的。"
俺听见后就是想哭,误会啊,这全他妈是误会啊!我就说怎么越喝越来劲来着,搞半天是自己人先干上了……
晚饭后,是传统戏码——奶油蛋糕大混战!
战罢,鸣金收兵,众乌合之众皆提议改日再战,今日且先挂免战牌。
结果等老子回到家洗澡,发现咪咪上都被涂得有奶油,右边咪咪旁边还贴着一个呈半融化状态的巧克力字母:D。
估计是Happy BirthDay的Day里那个大D被谁抠下来贴我咪咪上了。
问题是:
D啥?
D罩杯?俺的咪咪这么有料?我咋自己没感觉出来?
……我叉!哪个哥们儿这般歹毒,居然往这疙瘩抹奶油的?而且两边的咪咪全都没有能逃脱毒手的攻击。那哥们儿要是再给我左边咪咪来个B……抓狂,挠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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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那个三层的奶油蛋糕买成380块钱来着。
380块……全当肥皂抹了,还给我留下了一个极有品味的字母D。
扭头,默。
127、生死时速 02
出发前往桄榔林,必须沿河一直走。众人亡命的沿着河狂奔,互相提携着不让任何一个人落下。
像这样长程高速奔跑,孙志新还只在大学里军训的时候干过。他的体能与现代人相比确实不错,但跟这些史前野人相比,那耐力着实显得不行。孙志新全速疾奔了一阵后就显得后力不续,呼吸的时候如同老牛在拉破风箱,肺里更是有一种火烧火撩的感觉。纳鲁和泰格奔跑在他的左右,一但见到孙志新支撑不住两人就会轮流互换着拖着孙志新奔跑,孙志新才能跟得上。
实际上孙志新的体力虽然与他们相比显得很糟糕,可也没有这么不汲,关键是让他分心的事太多,脚下磕磕绊绊的不留神之下连续几次都差点摔跌。
"小新,看着路!"纳鲁叫道。
孙志新奔跑着连点头都来不及,只顾着去看河水。
河水很诡异的消褪了下去,清浅得都能见到河底,满眼都是平常看不见的大大小小像疮痍那般的奇形怪状鹅卵石。整个状况给人的感觉像是海啸来临之前的模样,大海先是剧烈退潮,然后再挟着无敌的力量倒卷回来!
孙志新暗自惊心,一把抓住纳鲁的手臂冲他打手势。
纳鲁读着孙志新的手语,冲族人叫道:"毕达拉察阿苏命令,所有人远离河边奔跑,绝对不能离河太近。"
事态紧急,又瞧出孙志新一脸的忧色,纳鲁连孙志新的名头都搬了出来。
众人听见喊声,听从指挥的远离了河边,只在离岸较远的地方奔跑。
又疾跑了大约近一小时,孙志新就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奔在最前方的哥本突然怪叫了一声,折回头倒着跑了回来,嘴里嘶声厉叫道:"退!退!退!潮水来了!"
一来众人是迎着潮水奔跑,二来涨潮的河水来势既劲且急,原本还见不到模样只能依稀可闻的听到水声涌动的奔流河水竟在哥本的叫喊声里转眼便至!
就见地平线处河道的尽头,一道白线无中生有的出现,飞快的着这边奔流过来。短短的几秒钟时间里它就流过了前方的河湾,激烈的乱流拍起咆哮的浪花,紧跟着又摔碎在岸边的乱石上,溅出拥有更加巨大声势的漫天水珠。
它来得极快,前后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它就已经涌至众人脚下。
待它流到近处时才看到河水形成的浪头有近一人来高,大浪里白浪滚滚,激起漫天的白雾水珠直接袭面而来,说是万马奔腾夸张得过了头,但确实有着千马奔踏之势!扑击翻腾的不小浪头一盖过来就直接就将整个河滩漫过,带着巨大的声响一声往下流奔去。
众人得了提醒早已经躲至河岸上位置较高的地方奔跑,纵然这样,那片大浪袭卷而过的时候仍是扑得众人一身水汽。待得大浪过后,水位暴涨,奔跑在河岸边位置较高的众人也没能避开它,被暴涨上来的河水淹过了脚背。
瞧着这样的声威,所有人都惊得屏息。如果不是孙志新早有先见之明让众人离得远一些避开正锋,就算潮水不带来伤害,仍是会让众人措手不及拖慢奔行的速度。
泰格一拉孙志新继续疾奔,嘴里叫道:"看什么看?别发呆,继续跑!"
孙志新脚下发力奔得更急,他知道这样的潮水绝对不会只有一波,它就跟龙门叠浪一样,一浪大过一浪,十几分钟以后就会迎来更大的一波,然后一波一波的会接踵而来,迟早会堵满整个河道。如若不想被前面的大浪与后面追击的狂风夹击,迅速必须得更快,在两者形成合围的局面赶到夜间停歇的至高点上。
"跑啊!"哥本乱糟糟的叫嚷着,一瘸一拐的又奔到了前头。
的确是如同生死时速一样的亡命狂奔!众人的脚程让那浪头阻得一阻,背后的狂风又往前追上了一段距离。听着背后疾急的风响,竟是只离五、六公里远的模样!
孙志新心里暗暗叫苦,以那风的速度,人力哪里比得上?天知道被狂风赶上以后它会带来什么样的恶劣天气变化?因此没有选择的唯一选择只能是夺路狂奔!
孙志新又惊又急,肺里气息紊乱的翻涌着,冲到喉头激出一阵锐痛。孙志新大咳了两声顺着气,无意识的喊了一声:"都他妈给我快跑!"
声音很小,又沙哑着粗嘎难听,孙志新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自己居然发出了声音,只顾着闷着头狂奔。这会工夫他只想谢天谢地,谢各方神佛的保佑让自己弄出了兽皮靴出来,不然照这种奔跑速度和路况,史前野人可能问题不会很大,自己肯定跑不出几千米脚底板就会儿率先阵亡。
又跑了接近一个小时,来到了上次长满像飞机草似的高壮草丛的沼泽地带,再继续往前跑,越过那片奇丽的潭水,便是今晚的宿舍至高点。
这一段路程是今天最棘手的一段路程,沼泽环境复杂,处处充满了陷井式的泥潭,一个不留神陷进去后必要是要命的灭顶之灾。虽然因为此次人多可以及时施救,但那必定会大大的降低速度。如果不想冒然犯险,那就必然不能急进,其结果同样会降低整个队伍的速度。可背后又被来热汹湧的狂风追赶着,迫使人慢不下来,整个儿的情形就形成了快不得也不慢不得的两难情况。
孙志新正在担心这个,却听纳鲁冲留守营的人手大声喊道:"大家看着路标走!"
霍然抬头看向前方,只见那一片茂盛的草苗已经被人大力的清除出一条曲折的通路。远远看去,就如果摩西的权杖对着大海挥舞了一下,开辟出一路无中生有的通路。不仅这样,还有显眼的标记标注出泥潭的位置,一眼看过去时一目了然,哪里能走,哪里有泥潭,清清楚楚!
瞧见这样的形势变化,孙志新不禁大喜,猛然想到这必定是齐格力的杰作。那人与自己去洞窟探险过一次后便学会了这种用路标来标注的办法,更是有先见之明的扫清了路上的草苗障碍,这将会大大提高整个队伍的沼泽通过速度。
齐格力,真给力!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真恨不得齐格力马上就能出现在自己面前,好让自己可以抱住他狠狠的亲上一口。独臂大侠简直太有能耐了,不仅擅学擅记,还会举一反三的灵活运用,更有着经验丰富办事牢靠的优质!
如果没有他提前在这里做好这些,一行人通过沼泽将会变得十分缓慢,他的举动让天垄变成了通途。难怪纳鲁与泰格能这样来去如风的往复来回奔波,原来在这里他们就节约了大量的时间。
只是,当所有人全部钻进草丛中在那条被开辟出来的通道里钻行时,一会儿工夫后仍是被狂风追上。
它实在是太快了!拥有着人气无法抗拒的速度。
孙志新只听到背后传来密集如暴豆一般的草茎折断声响,百忙中回头一看,那风势简直像一台巨大无比推土机,咆啸着、嘶吼着一路往前推曀,沿路所到之处所有草茎都被连根拨起,纷飞的被抛向四面八方。
只瞧这风势,只怕是七级都已经越过了,正在往八级攀升!
孙志新大骇,完全记不得自己刚才开口说过话的事,两只手同时的在向外挥舞着手势。
纳鲁一边解读,一边大声下令:"所有人,有绳子的都拿出来,牵在一块走。没有绳子或是附近没有有绳子的人的,紧抓住旁边的人!"
话音才落,孙志新就觉得自己的后背像是被人大力的推了一把,那风势撞击到他的背上,竟是推得他控制不住的踉跄着往前奔,歪倒着身体一路打着旋,身体不受控制的跌向被路标标记出来的泥潭。
"小新!"泰格大喝一声,斜地里猛地冲出来,一把将孙志新抓了回来。
孙志新惊魂不定的定了定神,趁这个工夫解下先头一直缠在腰间的绳子,和纳鲁、泰格三人一起抓住这根绳子固定自己。
微微这么一耽搁,劲风不仅追赶上众人,更是超越过众人奔到了前方。
风大,劲疾!前方的天空几乎立即就昏暗下来,能见度飞快下跌,只能看清前方十几米远的距离。
狂风卷得草茎折断,一片片的飞水泥浆乱溅。等人体陷入了这阵狂风里,孙志新才知道它的力量竟是如可怖。被它这么吹着刮着,人很难能站立得住脚步,走起路来东倒西歪不说,还觉得身体很轻,可怕的轻,像是一个不留神就会被风吹走一般。幸好孙志新提前意识到了会面临这种困境,通过纳鲁传达出去提令让众人或是抓着绳子,或是互相拉扯住奔行,才能勉强不走上歪路。
当然,狂风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好处,它唯一的好处就是背后追上来的,又因为速度远远大于人奔行的速度,强大的风势形成了一股巨大的推力,虽然让人很难控制得住行进的方向,但大方向上却是推得人加快速度向前奔。整个情形就像是屁股后头开行着一列飞驰的列车,竟是推得人想停都停不下来。如此速度便大大增加,虽然危险,却成了人借风势奔跑的情况。
在整个布满草丛的沼泽里大约奔行了十几分钟,其间随着风势的加大,气温显得越来越冷,大降温的现象非常之明显。如果不是所有人早已经跑得全身大汗淋漓,那强劲的寒风足以吹得人手脚僵硬。
又奔了一阵,众人被风推得东倒西歪的越过了那片奇丽的水潭,来到了快接近上次山崖转角的位置。一转过那个角,再奔顶多半小时,就会抵达用来攀爬的那面山壁,那是一个高陡的山坡,将做为今晚的临时宿营地用。
从出发到现在亡命奔了这许久,眼前已经是希望在握,一路亡命狂奔结果虽然还是被狂风追上了,可到目前为止无人伤亡,所有突发事件全都是有惊无险,算得不幸中的大幸。
孙志新正在庆幸着,双手握着拳跑得飞快,两眼发亮的紧盯着前方的转角。
那里,就是那里,一奔到那,今晚便会暂时是安全的。
正这么想着,突听奔行在脚边的孙小鲁机警的发出一声幼稚的狼嚎。那声音仓促而紧张,代表着孙小鲁以兽类的机敏发现了什么危机,正在本能的示警。
听着它的嚎叫,孙志新心中突有所感,有什么东西正当头向着自己砸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单位发了一桶油,俺自己一时半会用不着,就想着给俺家老娘拎回去孝敬她老人家。
回到家里,我妈对我说:"你去跟楼下那个下流的王八蛋说一声,别天天晚上看黄色录相,烦死人了!"
她老人家的思想还留停在以前,那词用的是黄色录相,而不是A片,毛片,或者其它啥的古怪称呼。
俺则大囧,问道:"妈,你怎么知道人家在看黄色录相?"
我妈说:"还能不是?一到晚上十点的样子,底下就有女人嗯,啊,哦,嘢,噢的叫个不停!老实人家的女人能这么叫?还有男人粗着嗓门嗬嗬嗬的吼,那动静跟在拼命犁地似,不是黄色录相是什么?我又不是没看过,我还能不知道?"
俺被雷坏了,全因她老人家前面一句:跟拼命犁地似的。还有后面那句:我又不是没看过……
搞半天她老人家也是见识过这种高端玩意儿的。
天雷啊……
128、生死时速 03
那物来得又快又疾,隐隐的还夹带着风声急啸,让人心里顿时生出一股亡魂大冒的感觉。
孙志新本是在疾奔,又被那风吹得东倒西歪的,但先是听到了孙小鲁的示警嚎叫,又查觉到了这种危机。本能的一拧腰,左手搭在泰格肩上一使力,整个人凌空侧翻过去,又发劲将泰格也扯开远离那个危险。
整个动作兔起鹘落的发生得极快,孙志新东方人那种体质灵巧的特性在这时得到了超水平发挥,硬是将自己硬生生挪开一尺,并将泰格也扯开了。
就在两人一退一转间,有个东西嗖的一声自空中砸落,落到孙志新脚边溅得粉碎。它溅的碎星颗烂喷到孙小鲁身上,骇得孙小鲁四足并用的跳开,半空中拧身冲着它发出一阵愤怒的幼稚小狼咆哮。
孙志新脚下微微一停,侧头去打量那个凌空而落的事物。原以为它已经被砸碎了,结果它只碎了一半而已,只瞧了一眼,孙志新便忍不住满脸全是惊骇的神色。
是冰雹!
一颗有半个拳头那么大的冰雹!
孙志新心里最不妙的猜测的变成了事实:强劲的冷空气遇上了暖空气,强大的寒流强势压过暖流,骤冷之下暖湿空气里的水气凝结成冰核,冰核又在一路坠落的时候一层裹一层不断加大,最终成了这种要命的利器——冰雹!
还不等孙志新打手势让纳鲁通知大家做出在冰雹里自我保护的措施,纳鲁和泰格已经惊慌的叫道:"是冰石!所有人把手里的东西举起来挡在自己头顶,全速奔跑,跑到头顶有东西档着的地方再躲避!快!快!快!"
孙志新撒腿疾奔着,一边将手里的绳子一端缠到自己腰上,一边将背后那只硕大的牛后腿举在头顶当盾牌一样顶着狂奔。
他这副模样若是放在平时一定是极搞笑。现在却没人能笑得出来,大家都在狂风里顶着冰雹逃命,没有谁抽得出空来看上他一眼。
耳边听到脚步声轰轰作响,孙志新用眼角的余光看见憨傻青年哈里斯一脸焦急的赶上了自己,在越过自己的那一瞬间,他弯腰捉起孙小鲁,而后继续把它埋在怀里保护着,自己只在背上顶着一大包打包好的干蘑菇,像个忍者神龟那样不要命的跑。
怀里护着孙小鲁,那青年根本跑不快,捉住孙小鲁抱在怀里后跑着路时又慢慢的落到了孙志新身侧。
孙志新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心里极是感激哈里斯救下小狼的举动。那小家伙没有人手不会举着东西保护自己,它那光裸的背就是冰雹的最好目标。就算是半颗拳头那么大的冰雹落到孙小鲁身上,也会要了它的小命。
刚勉强的咧嘴一笑,就见憨傻青年看向自己眼睛陡然睁得老大!
孙志新微微一呆,就见哈里斯在奔跑中突然一顿,陡然伸过肩头重重的向自己撞来。
身体挨了这大力量的一撞,孙志新脚下一个踉跄,收势不住的向着旁边的纳鲁跌过去。
心里一片茫然惊慌,只听到纳鲁惊恐的嘶声叫道:"小新!"
往地上摔倒的时候孙志新努力睁大眼去瞧发生了什么,眼光一转之间见到山崖上有一团黑乎乎的影子直直的冲着自己的方向滚落,却是有一块松动的岩石被风吹得滚落下来,一直向着自己的方向砸到。
哈里斯的大力冲撞将自己推离了岩石滚落的方向,他自己却全部暴露在岩石滚动前进路线上。
孙志新惊得呆了,倒地之后才拼命的伸去脚猛踢哈里斯的膝盖,努力的想去阻他一阻,减慢他收势不住的身体,不让它挡在石头的前进道路上。
一记仓促而发的踢击正中哈里斯的膝盖,让这个憨傻的青年斜着往后倒。可孙志新动作仍是慢了,受踢之下哈里斯虽然避开了正面冲撞,身侧仍是被岩石挂住撞了一下。他先是被撞得仰天喷了一口血,而后才被那巨大的力道推搡得像陀螺一样打着旋,一路跌跌撞撞的向着旁边的悬崖翻滚过去。
"哈里斯!"孙志新急得放声厉叫,气流涌过喉头时伴随着一阵税利的疼,嗓子却发出声音叫出了哈里斯的名字。再一次没有意识到自己开口说了话,孙志新翻身贴在地上,逆风顶着风头拼命的努力往前爬,试图抓住他的手或是脚。
变故实在来得太快,谁来来不及援救,那青年先是被岩石一带,又被狂风吹得站不住脚,片刻之间就滚到了悬崖边上。
"哈里斯!"孙志新又吼,惊惶的看向离他最近的泰格,疯狂的叫道:"泰格,快救他!"
泰格咆哮了一声,放开手里用来固定自己的绳子向着哈里斯猛地扑出去。纳鲁反应也是极快,立即抢上一手勾住了泰格的一条胳膊,迅速将他往回拉。
泰格的手伸出去拉扯哈里斯,整体动作却是最终慢了一线。
那青年已经翻滚到悬崖边上,还在余势不停的继续往外翻摔。
"哈里斯!"孙志新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四肢发力从地上窜起来,不要命的窜向哈里斯的方向。
半空中,孙志新看到那青年的眼睛惊恐的睁得巨大无比,绝望的看向自己的方向。随即又像是猛然了悟了自己的处境,竟是一手扯住怀里孙小鲁的尾巴,将它用力抛向孙志新的方向,而他自己随着这个动作则更加加速的翻滚向山崖外,下落下去。
"哈里斯!"孙志新两眼通红,落地后疯狂的向着山崖口狂奔。风大势大,逆着风顶风奔跑十足的艰难,身边又有零落的冰雹不断落下,砸在地面上发出惊心动魄的声响。可孙志新已经顾不得了,那憨傻青年为了救了而失足,他就必须去救他回来!
"孙志新!"纳鲁从背后一把抓住他:"你找死吗?不准去!"
"放开!"孙志新沙哑着嗓子大叫:"他掉下去了!"
"掉下去了就是死!他救了你就不想你跟着他一起掉下去!"泰格回过神来,一把把哈里斯抛过来的孙小鲁接住夹在腑下,另一手暴烈的拧住孙志新的胳膊,拖着他往前飞奔。
"泰格,你NND放开我!"孙志新狂怒的挥拳击打着泰格,泰格被他击打得闷声直哼,却就是不肯放手,一直拖着孙志新像一匹烈马一般向着目的地直奔。
"这边!这边!"哥本在远处焦急的乱叫:"这里有凹进去的地方,可以躲冰石。"
泰格用目光锁定哥本的方向,根本不理孙志新情急的怒叫乱打,一路将孙志新拖到哥本发现的那处山岩凹进去的凹坑,才将又是伤心又是急怒的孙志新一拳打晕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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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新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间,睁开眼就看到了眼前跳跃不定的像是随时都会被吹熄的篝火。霍地坐起身上,扶着头痛欲烈的额头,本能的哑声询问:"哈里斯呢?"
纳鲁的眼神黯然,泰格却冷然问道:"怎么?你还想去救他?"
孙志新霍然一窒,抬眼望着山壁凹坑外呼啸的狂风,还有不断噼啪作响砸到地上碎裂的冰雹,眼光慢慢的黯了下来。
事发之时,孙志新确实不顾一切的想去救回他,可现在已经晚了。没有人可以在这样的天气里独自一人生存下去,更何况哈里斯先是被岩石撞了一下,又失足跌进那片深涯里,他的存活机率无限趋近于零。
他在这样的天气里存活不下去,困在这个凹涯里的人也无法出去救他。因此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无论是现实还是臆想,那青年已经没有了去挽救的可能。
哈里斯,亡!
也就是说,以后将再也无法看到那个青年挺拨如松的身影,再也看不到他阳光灿烂的笑容。那个青年,已经不在了!这个明悟向闪电一样击中孙志新,让他脸上的表情全部凝住,一颗心先是像那跳变不停的篝火一般颤抖,随后慢慢凝结成冰!
怔怔的瞪着凹坑外乌暗的天空一角,孙志新下意识回想着关于哈里斯的一切。
那青年憨憨傻傻的,见了自己就总是憨笑。他长得极俊,像极了希腊传说里的阿波罗神,可阳光、俊美这些形容词都不足形容他的气质,他气质最独特的地方是他总是可以笑得像雨后的天空一样干净,永远都不染纤尘。那弯弯的眉眼,更是像极了雨后的彩虹,能发出绚丽的七彩的光芒。
而这样一个晶莹剔透的青年,先是救起了孙小鲁,然后救下了自己——以自己为代价。他老孙家全欠他的!
孙志新怔怔发着呆,泰格咬牙切齿的死盯着他,道:"你敢动一下往外跑试试,我打断你的腿!"
孙志新低低的叹了口气,下意识打着手势,又一边哑着嗓子凄然道:"不去了。谁也救不了他,也许他早已经……"
纳鲁低声叹了口气,道:"愿先祖保佑他。"
泰格瞪着孙志新,眼神慢慢变得柔和,道:"哈里斯一直都很喜欢你,因为你对他最好,把他当朋友,永远有耐心教他学哑语。我想,他能救下你,救下孙小鲁,一定会很高兴……就算死了也是。"
"是吗?"孙志新伸手按着胸口,声音像是被水压机碾过,支离破碎的道:"他高不高兴我不知道,不过我这里……疼得厉害,像是空了一个洞似的。"
泰格看着一脸黯然伤怀的孙志新,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后强行往声音里注入了一点喜悦,努力迫使自己用微微兴奋的口气道:"小新,你的嗓子好了,你可以说话了!"
"哦。"孙志新应了一声,这才留意到自己一直在说话,又被自己粗嘎沙哑的声音弄得一楞。
好像,真的能说话了呢。是哈里斯的祝福么?他现在也许已经变成了部族的先祖了吧,生前在保护自己,死了更是给了自己一份意外的祝福。
不知道部族的先祖有没有人见过,长什么模样?如果是像天使那样生有羽翼的话,哈里斯背后的那一对羽翼一定是最洁白最亮丽的。背生双翅的哈里斯将会最英俊帅气的天使!
是么?
真希望会是那样!
明白自己可以说话了,心里应该是狂喜雀跃的。可孙志新感觉不到半分喜悦,甚至连自己嗓子好了可以说话了都不太在意,仍是怔怔瞪着凹坑外哈里斯失足落下去的方向。
眼光又落到孙小鲁身上,小家伙望着洞外一直在悲鸣,紧张的伸着小鼻子在空气里嗅来嗅去,像是在寻找着哈里斯的味道。
孙志新眼里一酸,眼泪终究落了下来,低声用难听的声音对着孙小鲁:"你要记住他,要知道,你的小命也是他救的。哈里斯不是傻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你懂吗?"
孙小鲁不会回话,却也不肯安静下来,一直小声哼哼唧唧发出莫明的声音,一会儿站起一会儿蹲下总是停歇不下来。
"你跟我一样,也想去找他是不是?可惜……只怕是去了也没用……而且,现在更是去不了。你记住他吧,永远别忘掉。"孙志新用力抱紧了孙小鲁,小狼在他怀里挣扎了一阵,终于安静了下来,眼光还是直直的望着哈里斯掉落下去的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
嗯嗯,哈里斯的何去何从——目前是个秘密。
那啥,谁,谁,谁!
你怎么能冲俺乱扔东西呢?鲜花和钞票是可以的,其它的就免了。再说了,就算没砸到我,砸到小朋友或是那些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
纳尼?!
哇!
我闪!
住手,住手!手下留人!
哈里斯那么萌的一只小白美青年,俺怎么可能把他写死呢……俺是亲爹的好不好,对笔下的孩子很好的。呃……这个……咳咳,透露太多了,俺去喝口水先。
谁敢问我?!
诛!
另外:
全世界最悲催的我,三天之内掉了两个手机,其中一个是HTC Sensation XE,才买不到一个月,当时买成3570块。
我要疯了……
或者说我已经疯了!
求抚摸,求抚慰我那颗巨痛的心。
尼玛!
我需要找个旷野去大声嘶叫才能发泄我心里的抓狂!
我的**呀!
没了!
129、汇合 01
据泰格说起,整场冰雹大约持续了四十分钟后停下,在山壁外溅落一地的形关不规则的冰球。短短的四十几分钟的工夫,它已经在地上铺了浅浅的一层,足以见得当时冰雹之威。如果不是哥本及时发现这个用来避祸的凹处,整群人的处境会非常之不妙。
到这会儿孙志新醒来的时候冰雹虽然停了,但岩壁的凹坑外依然是狂风肆虐,急劲的风势夹带着大量的飞沙走石,遮得天空像是一锅黑乎乎的浓糊一般,又如同一场正在进行的巨大沙尘暴,遮云蔽日的阻挡了一切星光和月光,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现实逼迫得孙志新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悼念哈里斯,振作之下强行打起精神来指挥着众人准备食物。当晚众人就以简单的烧烤食物裹腹,烧熊了篝火睡下。
到了凌晨四点左右,凹坑外面的风势慢慢的变得小了些,像是狂风的先锋部队已过,气势所有减弱,也像是在重整大军,准备发动第二次的强大打击。
一想到哈里斯,孙志新心里便稳稳作痛,夹在纳鲁和泰格之间总是睡不着。天气一发生变化就引起了他的注意,翻身爬起来走到外缘去查看。
"小新?"纳鲁模糊的叫了一声,睡眼朦胧看着孙志新。
孙志新冲他轻轻一笑,哑声道:"你多睡会儿,我出去看看。"
风大,发出的声音也大,孙志新嗓音刚刚恢复,说起话来不仅嗓子疼痛,声音也是沙哑低沉着不能发出太大的声音,便如呜咽一般夹在风声里,听着让人心里微微发疼。
纳鲁振了振精神,看着孙志新眼底的那一抹失去哈里斯后的痛楚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才好,只低声道:"当心些。你还是别说话了,养养嗓子吧,等再好一些你想说什么我都听你说。"
孙志新又笑笑,冲纳鲁打了一个让他安心睡觉的手势,自己慢慢小心翼翼的抬脚在睡满一地的人群中间寻找落脚的位置移动到凹坑边上。
整个凹坑看上去是由山坡滑坡之类的原因形成,呈一个像是用碗沿立起来的碗形。随着一年年的风化侵蚀,它的容积不断加大,到了现在已经大到可以容纳百余人,因此整个运输队挤在里头虽然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似的拥挤,却勉强能将全部人塞下去,不至于整个儿暴露在狂风之中。
纵然这样,它的形状还是不能很好的遮风,狂风的余威从一边吹进来,减弱一大半之后再从另一边吹出去,直吹得篝火剧烈的摇摆不停,像是随时都有可能被吹熄一般。
寒流带来的大降温这个时候已经显得非常的明显,不用去看腕表上的温度计孙志新都能判断现在的温度已经降了零度左右,而且还在往下慢慢的下降。
孙志新来到凹坑边,往外哈了一口气,只见到嘴里喷出来的热气形成白雾在空气在刚刚形成白雾便被吹散。这个气温……还有这种干冷的感觉,都让人感觉很不妙。
抬头去看天空,天空比头一次看的时候已经澄清了许多,可仍是看不到星光和这颗星球的卫星,这说说明它们被厚重的云层遮住了,同时也说明云层的移动已经赶上了队伍的速度到达了这里,一但发生什么气候突变,它的威力会正罩着众人,谁也躲不开!
又透过能见度扩大了一些的夜空凝神看了风吹树动的形势一会儿,孙志新觉得风速比起先前降低了一些,大至降到了六级左右,也就是说风势确实减弱了。与它相比,气温的下降反而更加剧烈一些。
这不是一个好现像,气温的下降说明寒流是在一路推进的。因此风势的减小只是暂时,头一波过去代表着第二波会迅速到来,带来的是进一步的大降温!
深吸了口气,孙志新举起望远镜遥望风向吹来的方向。
此时是凌晨四点十几分,那边的天空居然是亮着的。透过望远镜看过去,有绚丽的如纱如雾一样的丝带样彩光,或是絮状彩光漫空飘舞,照亮了远方的天空。它们如同变幻不定的北极光一样,姿态与颜色漂亮到无法形容,美丽奇幻到了极点。
众所同知,北极光的形成是由于宇宙中带电粒子撞击电离层的结果;或者是地磁场狂暴紊乱的时候也会发散带电粒子出去形成这种奇丽的光彩。无论哪一种,尽管它们怎么看都是美奂美仑的,实际的情况却是危险无比。
它只意味着一件事:更大、更厉害的天气变化就会到来。不出几天的时间,气温就会急剧降低,真正进入小冰河时期。
孙志新深深吸了一口气,把对哈里斯的想念从脑袋里排空,思付着要怎么样才能应付眼前这场危机。
正在那里想着,忽觉身上一暖,孙志新把眼光离开望远镜往肩上一低头一看,却是纳鲁在背后张开了自己的衣襟用一种情人间的亲昵动作把自己裹在他的皮衣里。
背心贴上纳鲁高热的胸膛,带来的是温暖又安全的感觉,那一片坚实的胸膛像是大山,又像是一个避风港,可以把一切负面的东西拦在身边。被纳鲁这样温柔的用自己的皮衣裹住,孙志新一颗劳累又因为哈里斯而伤痛的心便由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得到了安慰,让他全身都暖和了起来,禁不住回头微微一笑。
纳鲁一看孙志新的脸就知道他在不安,还在想念哈里斯。而这个时候最不能提到的就是哈里斯名字,纳鲁便避开会剌痛孙志新的地方,轻声问:"看到什么了?"
孙志新默不作声,把背往后靠了靠,放松一些更加偎进纳鲁怀里,一边把望远镜默默的递给他。
纳鲁没有用过这种东西,孙志新把它凑到他眼前示范了一下纳鲁才懂了,惊喜而又震憾的透着望远镜看着孙志新所指方向的奇美景色。
"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色。真神奇,也……真好看!"纳鲁轻声赞道。
"好看,但是很危险!"孙志新道。
"为什么?这么美丽的东西。"纳鲁不信的道。
用刚恢复一些的嗓子说话实在太疼,孙志新比划着手势:"美丽的东西通常都是致命的,就像毒蘑菇,越美的就越毒。"
"那怎么办?"纳鲁其实已经胸有定案,他就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和孙志新多说一会儿话。他已经很久没有和孙志新呆在一起了,更是太久没有听到过孙志新的声音,久得他都以为自己的吉玛会因为自己的误伤从此真正的哑了,再也无法说话。现在能听到他说话,虽然声音粗嘎难听又沙哑低沉,远不如以前温和清亮的嗓音动听,但听到纳鲁耳里仍是如天籁一般动人。
孙志新一边打手势一边道:"那种光叫做极光,是由能量……嗯,一些特殊原因引起的。它的出现一般代表着天气的剧变,是一种能表达警报性的现象。"
纳鲁认真的听着,不是很懂,但差不多能理解孙地新想要表达的意思,问道:"是什么样的天气变化?"
孙志新比划着手:"还能怎么变?更大的风势,更加急速的降温,更大的冰雹,也许路面还会因此而结冰,让行程更加难走。"
"冰雹?"
"就是你们说的冰石,从天上掉下来的那种冰疙瘩。"
纳鲁脸上微微变色,问道:"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孙志新停下打手势,正色道:"我们现在已经走了一半多一点的路程,如果天亮出发,将会在傍晚才能赶到洞穴与众人汇合。目前大家无论从精神上还是身体上都累得厉害,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让大家利用这一晚上好好休息养足精神和体力,明早一早就出发,用全速往洞穴赶。但现在看来随着时间过去,天气会怎么变化完全无法预料,最大的危险会由那些不确定的东西引发。也就是说天气很有可能会变得更加恶劣,那片极光代表着这种可能无限的大,所以以我的看法,最好是不做片刻的停留,现在就出发,把不确定的东西抛在身后。"
听着孙志新的话,纳鲁的神色由与孙志新的温存慢慢转成认真,果断的道:"我立即去把人叫起来,现在就出发!"
纳鲁说动就动,不大的空间里很快就响起他的咆哮叫喊声。紧接着泰格也惊醒过来,只用很短的时间就搞清楚了现状,他的声音也加入到纳鲁的声音里,催着众人起身上路。
哥本迷迷糊糊被弄醒,先是迷蒙的睁眼看着四周,然后猛地睁大眼跳起来,一瘸一拐的冲向孙志新:"孙志新,出发了吗?"
孙志新冲他点点头,弯腰去弄醒布库。小黑犬揉着眼睛,道:"哈里斯哥哥?"
孙志新的手陡然用力握成了拳,又慢慢放松,道:"不是他,是我。"
看清眼前的人是孙志新而不是哈里斯,布库脸上掠过一阵控制不住的失望。又马上收拾好这副表情,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干净俐落的抱起孙小鲁,道:"现在由我看着小狼。吉玛,我准备好了,出发吧!"
布库保护孙小鲁的身影和哈里斯高大的身影叠到一起,孙志新眼前猛地一热,不得不强行压制自己的情绪波动,道:"好!孙小鲁交给你看着,准备上路!"
"上路,上路!都给我快一些,别磨蹭!"哥本在那里乱叫着,以一个老练的猎手习惯瘸拐着去踩熄地上的篝火,永远那么精力十足。
哥本将篝火踩熄了大半,只留下几个用来点火把的火堆。纳鲁和泰格让一人手里拿着一支火把伸到火里点燃,归拢了一下队伍,大家便在这个凌晨四点半的时间里迅速出发。
出得洞来,寒风的威力直抵人身,果不愧为黎明前后是最冷的时分,被这个温度的寒风一灌,整个人都僵硬了。
孙志新掏出那只大功率的手电筒照了照前方的道路,转头去看着纳鲁。
纳鲁先是看看孙志新,又看泰格,两人都冲他点头。纳鲁便猛的振臂一挥,喝道:"出发!"
"出发,出发!"哥本大声乱叫着,抢先冲进寒风更深的地方。
便见一连窜急速奔行的火把光亮自凹坑里鱼贯奔出来,形成一长串散发着微弱的明亮的队伍,向着那一片攀爬上去就是一片平原的魔鬼湖附近地带前进。
作者有话要说:
为啥大家都能猜到哈里斯的下落……我就把线索留得这么明显。
寒……早知道就把哈里斯写得死得彻底一点,来个什么七窃流血,五马分尸什么的。可惜我是亲爹,哈里斯那么好的孩子一脸惨样的去死实在让我心疼,没法写得很过份,结果就被你们全猜着了。
真失败……
不过厉害的同学还是有的,好些同学猜哈里斯穿到现代去了,还智力正常不聋不哑的找到了一个好小攻。
反穿,难度那么大的东西你们都能想到,真牛!
可是,猜反穿也就罢了,就边正确的猜到我的想法的都把哈里斯定位到了小受的位置上。
为什么哈里斯就不能是小攻,非得是受?
泪奔……
PS:
最近可能要出行一趟,好不容易请到了工休假,打算出去玩一圈。因此更新嘛——大约就没有以前给力。
不过在出发以前我会努力多屯一些稿,能更成什么模样就更成什么模样吧,大家请别拿怪东西扔我……
130、汇合 02
狂风霍霍,吹得所有人手里火把的火苗在劲风中摇摆不停,火焰飘荡摇摆得随时都会被吹熄一般,使人在奔跑的时候不得不一边用手护着它的火苗,一边全力奔跑,唯恐那一点光亮在风里被吹熄。只有奔在前方的孙志新的电筒光雪亮如利剑一般的划破了夜幕还能照出路线来,其它人的顶多能照出五步的距离就不错了。
风疾,天寒,夜黑,所有的条件因素都不利于奔行。
此时时间是凌晨五点,冬季的白天来得迟,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模样。如若不是史前时代的猎人们都因为时空及环境的原因进化出夜视能力,不然在这样的条件下行进会非常的困难。
五点四十分,一行人到达了那一片长满藤蔓的绝壁。孙志新举着手电筒往上照射,惊喜的发现它虽然被狂风和冰雹破坏了一部份,但绝大多数地仍然可以安全的攀爬。而且以现在的温度,原来出没其间的蛇类不会出来,相比之下攀爬应该比上一次还要顺利。
孙志新将自己背负的那条大牛腿绑到背上,对纳鲁打手势:"上?"
纳鲁点点头,蹲□将布库绑到自己的背上,布库则七手八脚的将孙小鲁像货物一样绑到了自己的背上。孙小鲁出奇的老实,被布库拙劣的捆绑手段五花大绑的捆到他背上也没有出声。
泰格则和哥本沿着队伍挨个的巡查,来回攀爬过几次的运输队一点问题都没有,随孙志新驻守营之人的毛病却很多。待得一一纠正完毕,泰格才与纳鲁互相确认,随即一挥臂,高叫道:"上!"
一群人听命奔了上去,各自寻了合适的路径往上攀爬。
孙志新此番已经是第三次攀爬这面藤墙,熟练度不比猎人差多少。藤蔓被握在手里时感觉仍是像上次一样安全结实,就是拉拉杂杂的寄生的杂枝条太多,不是那么方便。孙志新手足并用的往上爬着,心里下意识想,也许应该在这里搭建一道绳梯,用来方便大家攀爬用。比如眼下这个要命的时候绳梯就要比原始的藤梯要安全方便得多。
风大天冷的,让人手脚僵硬,攀爬所耗费的时候就比平常更多。第一波人爬上去的时候用了近一小时,孙志新登上山顶的时候下意识看了看表,时间指向六点三十五分。
抬头看看天空,远方的天空已经隐隐约约的显出一线鱼肚白,就要天亮了。
又拿出望远镜来观察远方的天空,只看了一眼孙志新便知道自己的猜测得到了证实:在那里,有三个铁桶模样的云旋正在形成,一但形成之后它就会顺着风势向着这边推进。虽然由于路线的改变,风势不再是由背后追奔,但依它推向的方向,肯定会从则面遭遇整个队伍。再以它们的巨大无比的体积来估算,渺小的这支队伍根本不可能躲得开,会被它从则面直接撞上。
这样的气旋可不比昨天的狂风,它所带来的是真正的大降温,特别是风眼,它中心的风眼可能是安全静止无风,但其温度可能低到零下几十度或是上百度,百分之百的是一个超级大冻库,无论谁处于这样的风眼之中都只有一个结果:死!
而且死亡的过程会发生得很快,身体会在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就结成冰雕!
一分钟的时间冻结时间,再扣除掉人体一遇低温就会变得僵硬浪费掉的时间,其结果是会让完全措人不及,根本找不到躲避的机会。要想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生存,还是只有逃,迅速在遭遇它之前逃到洞穴里躲着。
孙志新忧心忡忡看着那三个巨大的气旋,它们还在成长、成形,只在原地旋转着并没有移动。可一但它们成长起来就会移动,并且速度会越来越快。
顾不得嗓子疼痛,孙志新厉声大喊:"下面的!都爬快点,时间不多了!"
已经攀上岩来的人并没有逃离,而是守在边上支援,将自己爬到顶端伙伴拉上来。泰格和哥本沿着边沿奔跑着,见谁需要帮忙就伸手拉上一把,口里不断催促:"快!快!快!再快一些,当心,抓牢了,可别掉下去!"
等到全体人爬上来,时间已经是七点过五分,孙志新用望远镜看过去的时候那三团气旋已经成长完毕,立即就开始就动了!
这点很好理解,白天时由于太阳的照射,空气升温的结果便导致冷暖气温的温差加大,会促使气旋加速形成,所以在越接近天亮时分,它们的成形就越快,到得此时已经成形!
纳鲁在那里大声疾喝:"走,走,走!小新,你在干什么?"
转头去看孙志新,只见到孙志新放下一直平端在眼前的望远镜,正蹲在地上捡了一块石片在地里写写画画。
孙志新正在计算,参考地形、风速、队伍的进行速度、气旋的路线、移动速度以及方向等等多种原因。最后他得到一条结论,如果不改变路线按照正常路线行进,整支队伍百分之百躲不开那些要命的低温风眼,绝对会被它们从侧面撞上。
只有改变路线,更可能的减少奔行的路程从而节约时间,才有一线的生机可以躲开它。
它可不像昨天的狂风,带来的只是持续下降的气温。它们所带来的是骤然的急速降温,一但与它们遭遇上绝对没有生机。
而目前脚下是一片大平原,连遮挡物都没有,要改变路线的话,只有一个危险的选择,就是不去绕行魔鬼湖,而是从它的边缘地带穿过去!
其实从它的正中心穿越会更节约时间,但孙志新不认为那个危险的地方的危险系数会比三个要命的气旋更低,从那里穿行的话,它神秘莫测的力量带来的威胁让众人的结局也跟找死差不多。但从边上绕的话并不是不可行,上次他们五人就曾经冒险进去采集过矿石,最后也有惊无险的安全走了出来。从它边缘穿行的话,至少能节约出近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出来。
迅速在心中思量着,孙志新飞快的打着手势:"走,从魔鬼湖边上绕过去!"
纳鲁只是微微一怔就迅速认同了孙志新的观点,他和泰格一样,始终对孙志新有着一种情人间的信任,信任他的判断,信任他会带领着族人过上更好的生活。
纳鲁还没来得及发出指令,泰格已经像一匹猎豹一般携着哥本自两人身边奔过。对魔鬼湖的危险泰格比纳鲁还要清楚,他却直接用行动表达了对孙志新的支持。
哥本瘸腿飞快的奔跑着,速度竟比泰格还快,片刻后就超到了他前头,嘴里低声嘟咙:"绕着穿行魔鬼湖……真要命!大伙儿快跑啊!"
泰格的行为起到的是领头羊一样的作用,见他已经开跑,众人被带动起来,跟在他身后向着魔鬼湖的方向奔跑。
众人再一次开动,在脚下的大平原飞奔。远远看去,一片荒芜的平地里一串小黑点正在迅速的移动着,和风赛跑,和时间赛跑。
由于是平原,又因为魔鬼湖神秘的力量覆盖的作用,越是往魔鬼湖那个方向奔跑,一路的植物和障碍物都在减少,整支队伍的速度在除去疲劳因素后一直在缓慢攀升。
孙志新仍是跑不快,一是体力原因,二也是他必须得一直分心拿望远镜去观察气旋的移动情况,因此就掉了队,落到队伍后段。一见这样的情形,奔在前方的纳鲁和泰格立即折了回来,昨天那种由两人提携着孙志新急速奔跑的情况再一次出现。
被两人轮流带着奔跑,孙志新心里是感动的。被人深爱着,呵护着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像是身边多了两个坚实的护盾,它们总会在你支持不下去的时候给你一把助力,让你有继续拼搏下去的力量和勇气。那两人就像是某种守护者,给孙志新心灵注入的力量是他们自己都没有想像到的巨大。
到得十点钟左右,由于路线是直插魔鬼湖,众人已经到达了魔鬼湖的边缘。
泰格举起手,喝道:"减速!"
孙志新心里不由得对他大赞,这人果然是优秀的领袖,再急也不会冒着危险急进,他这个举措就是要判断魔鬼湖具有哪些危险。
对于魔鬼湖的危险,孙志新和哥本都有亲身的经历,两人同时机警的缓下脚步,探查着四周的危险。
与哥本的像一个机敏猎人一样通过五感去探查危险不一样,孙志新知道自己不如他在原始环境里进化出来的感官灵敏,所以他把观察的目标直接放到了孙小鲁身上。孙小鲁是只原生态的野兽,虽然只是只幼狼,可野兽的感觉永远比人类要敏锐许多,一有什么危险的地方,它肯定要比人类领先一步查觉到。
但孙小鲁现在很安静,小身子被布库绑得像木乃伊一般可笑的和他连在一起,两只圆滚滋的眼珠子四下里乱看,动作很老实,神情却一点都不老实,不过那小家伙整体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挣扎迹象。
这么说,现在的魔鬼湖边缘地带是安全的?
孙志新心里升起一丝疑惑,魔鬼湖这个凶地怎么会安全?
耳边听得哥本喊道:"孙志新,看那边,用望远镜看,我看不太清楚。"
孙志新举起望远镜向着哥本所指的方向看去,立即就明白了今天的魔鬼湖为何不如往常一样会散发那种迷人心智的力量的原因。
魔鬼湖重新出现了水,像魔鬼的力量让水往里灌注它一样,它中心的凹陷地带现在满满的装着水,看其情形竟像是已经装满了二分之一的模样。
大自然的力量确实神奇,天气的变化让魔鬼湖地底的地上河或是地下湖什么的水位暴涨,多余的水从地表下涌出来,重新装镇了魔鬼湖,让它现在的模样真正的成了一个湖,而不是一个像张着巨大嘴巴的天坑。
就像传说中会移动的地面之湖——楼兰古城附近的罗布泊一样,魔鬼湖也是这般,可以一夜消失,又可以一夜之间重现!
重新出现的湖水形成了某种天然的屏障,将魔鬼湖地底古怪的力量全部遮掩住,这才是它现在平静下来不再往后辐射可怕力量的原因。
孙志新喜得呆了,他的冒险之举此时变成了巨大的福音!冥冥之中或许是真的有着什么神明的,它在关上一扇窗的时候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
"感谢先祖的保佑。感谢你,哈里斯!"孙志新低声道,用手托了托背上的大牛腿,叫道:"大家伙儿,冲!"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陪朋友去电脑城购买上网本,左等朋友不来,右等朋友还不来,俺肚子就有些饿了,瞅见旁边有一家麦当劳,就钻里头去买汉堡吃。
走进麦当劳,立即就看到了个外国人,鹰鼻凹眼的一个外国爷们儿。本着要友好对待国际友人的原则,俺便笑得一脸欢畅的走上前去,道:"Hello!"
那外国人怔了怔,估计是没见过我这号自来熟的贱人,脸上的表情呆滞了半天才回应我:"Hello."
然后观其脸色,大约心里是挺开心的,毕意在异国它乡遇到一个热情的人会让心情十分好,就算换了我自己也是。
接下来就比较囧了,那外国友人大约是难得碰到一个热情的又脸皮无敌的厚的,看样子很想跟我聊点啥。而我说完了Hello就挺想去拿自己的汉堡,于是转身爽快的就走了。
当时脑子也没多想,差不多就跟在街上遇到熟人以后习惯性的问声:"吃过了吗?"然后各走各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也许外国人不一样……反正我拿了汉堡往外走的时候无意转头,看到那外国友人一脸狂囧的表情瞪着我。于是俺也囧了,挥了挥手里的汉堡,鞋底抹油,开溜。
与国际友人的友好会面就这么结束。从头到尾就两声Hello,连bye-bye都没有一个。
尼玛!
中国人的面子都叫我给丢干净了……
131、团聚
可以直插魔鬼湖而不必去绕道浪费大量时间,整个路程就大大的缩短。一众人沿着水边疾奔,几乎是直插洞穴的方向。
孙志新仍是一边奔跑一边观察,他能看得出来,整个魔鬼湖的水位都在缓慢的上涨。如果不出意外,它很有可能会在这个冬天蓄满水,成为一片广大的湖泊。现在它的涨势很缓慢,不会给队伍带来什么危险。接照这个速度估计的话,下午一点整个队伍就会到达洞穴,比孙志新原先估计的时间足足提前了三小时。
坏消息是那三个气旋移动的速度比孙志新想像的更快,它们简直是直直的横撞过来,节约了这许多的时间后仍是避不开它们的模样。
知道它要命的威力,孙志新急得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口,顾不得自己现在嗓子的情况最好是少说话的情况,一个劲急叫:"快点,再快点!哥本,你把望远镜拿去,跑到前头一直盯着它们!"
哥本飞快的窜回来拿走了望远镜,凑到眼前只看了一眼就大叫:"我的先祖!已经很近了!如果被它们追上,我们会怎么样?"
"变冰雕!"
哥本打了个寒战,他可一点都不喜欢变成冰雕,立即就用比孙志新还更急切的声音叫道:"都他妈跑快些!你们连我这个瘸子都跑不过吗?!还他妈都是族里的精英猎人,连我这个退役的残废猎人都比不上!"
众人被他一激,越发不要命的加速奔跑。整个队伍的速度再一次得到了提升。
临近中午十二点,生有洞穴那座山已经遥遥可望。但它看起来虽然近,可处于这种无遮挡的平原环境上却是看着虽近,实则还很远。
孙志新急得七窍冒烟,按这种速度估计,时间是怎么也不够的。
"纳鲁!"孙志新大声吼道:"传令下去,让所有人全部抛弃掉所有负重,嗯,食物!给我空着手跑!"
纳鲁一惊,仓促转头:"你疯了!千辛万苦累了这么多力气,冒着这么多危险才抢救食物,就这么扔掉?你自己也说过不知道冰期会有多长,扔掉这近三分之一的食物,等到食物吃光了的时候我们吃什么?"
孙志新冷静的道:"不扔掉负重,速度提不起来,人都给冻死了,还吃什么?我敢说,就算是天上的哈里斯都不肯现在就让我们去陪伴他!"
"不行!"纳鲁道:"我们还有时间,拼一拼!"
"拼不过!"孙志新大吼:"你这个顽固的家伙!听我的,扔掉食物,全力奔跑!"
泰格脑筋比纳鲁更加灵活,立即就明白了孙志新没说清楚的话,奔过来对纳鲁道:"听小新的,人都死了,还吃什么?小新说的才有道理,先保住人命,其它的可以再想办法。另外这种情况,就算食物扔在这里,一是低温可以保存很长时间,二是也不见得有其它的野兽敢来觅食,也许等风暴过了我们可以再回来捡取。就算捡不回来也要扔,现在最重要的事是逃命要紧。"
纳鲁也想通了,脸上却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踌躇了一阵才下令:"扔掉食物,全速奔跑!"
众人面面相觑,只有几个人开始在解身上的食物,其它的仍是犹豫不定不肯扔掉在他们看来最重要的食物。
孙志新大急,猛的冲过去扒下一个猎人的背上背负的食物就地扔在地下,又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咆哮:"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给老人赶紧跑!"
这句中文是没人听得懂的,但他的意图大家倒是懂了,众人开始七手八脚的解□上背负的东西,就地往地上扔。
一但解脱沉重的包袱,速度的提升可不是一点半点那么简单。史前野人的体魄是很恐怖的,卸下食物后那速度简直是在飙升!
这时候纳鲁反而跑得慢了,大叔级人物爱家护家、什么都要勤俭节约的习性在他身上展露无遗,他竟一边跑一边在原地做标记,拖拖拉拉的撵在队伍尾巴后头,那模样是哪个都舍不得,哪个都不愿意放下,指望着危险过去以后还能全部捡回来。
"纳鲁!"孙志新急得乱喷一气:"你他妈给我赶紧赶上来!你要是跑慢了被冻死了我怎么办?!老子不想当寡夫!别忘了你背上还背着布库和孙小鲁!那都是我的儿子!要死你自己滚去死,把布库和孙小鲁先交给我!"
纳鲁猛然一惊,不敢再拖拖拉拉的做标记,加紧速度奔了上来。
孙志新跑到他身边重重握了一下他的手,喘着气道:"快跑,只要人在就总会寻找到食物。能活下来才是一切的基础!"
纳鲁重重的点头,回握了一下孙志新的手,还想表达点什么时却被泰格在背后重重的一推,喝道:"别拖拉,快跑!"
最后一小时的急速狂奔,待众人奔至洞穴口上的时候气旋也马上就要抵达。此时它的威力已经显现了出来,只见风眼所到之处,大地几乎立即就无声无息的现出一片白棱,整个地面竟是在片刻之下就已经全部冻结成冰!观其低温的程度,绝对是在零下百度以下才能达到这个威力!
要命!
简直是三台超低温大功率的超常武器,一路横扫一切!
瞧见了这个,孙志新急得心都快从嗓子口喷出来,就怕最后那一小段路程会变成天堑。
远远的孙志新就看到了干巴老头儿和齐格力在那里焦急的守望,两人的眼光都带着控制不住的惊骇,惊恐的瞪着那一片越扩越开的冰冻地带。
干巴老头儿的白发又脏又乱,满脸的忧心。断臂的齐格力像大山一样站在那里,一脸的脏乱,满嘴皮都是内火交加逼出来的水泡。
一看到众人冒头,奥瑞克和齐格力的忧色就变成了喜色,齐格力单臂一挥,气势如山般的大吼:"孙志新,这边。快跑,快跑!"
孙志新只来得及向他挥了挥就转头去望那一边风眼所抵达的位置。那边,满地一片可怕的白色霜冻同,其距离怕是离自己一行人不到千米!
孙志新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呼吸的气流在刚刚恢复的嗓子里穿行,激出一波连着一波的巨烈疼痛,让他完全说不出话来,只能大口的喘着气,冲着奥瑞克狂打手势。
奥瑞克认真的看着,急速向齐格力转述:"孙志新说不许让人去接应,危险。这个是……嗯,齐格力,去点上火堆堆在洞口,越多越好!立即,马上!"
"是!"齐格力应了一声,担心的最后看了孙志新一眼,转身飞速的向着洞穴里面跑去。
一千米,五百米,三百米……
哥本这个瘸腿人士奔得最快,最先到达洞口处却是不肯进洞口,转头仓惶的盯着越发迫近的冰冻地带,急得声音都变了调:"快跑啊,快跑啊!马上就到了!"
接着又有十几人抵达,匆匆跑进洞穴。
孙志新咬了咬牙,拼命抬着像灌了铅那样的双腿奔跑。又觉背上传来一股大力,竟是泰格在背后用力推了他一把,推得孙志析跌跌撞撞的加速向着洞穴的方向一路奔过去。
等得推力一过,孙志新就停下脚步转回头来。
纳鲁和泰格皆是大惊,却听孙志新嘶声叫道:"你们两个,都给我不要命的跑。无论少了谁,我都不会进去!"
纳鲁是背着布库的,泰格却是零负重,当即狂吼一声,把一只胳膊穿到纳鲁肩下,揽住纳鲁就亡命狂奔。
哥本则站在洞口,拼命的把已经赶到的人往里推,口里叫道:"滚,滚,都滚!往里面跑,别挤在这里,给别人留点地方。孙志新,你NND磨什么?!快把手伸过来!"
此时,那要命的风眼跟人群已经不到百米。
而纳鲁和泰格已经奔至,孙志新疯狂的冲上去,一手拉住纳鲁,一手抓住泰格,嘶声狂叫着一路疯狂的窜向洞口,嘴里叫道:"点火,点火,快点火!人太挤,逃不快,点火防止洞口冻结!"
"来了,来了!"齐格力在里面大声回应,各类烧着的东西迅速从里面送出来。洞口地里人又多,大家七手八脚的接应着,在洞口堆起火堆。
为了照顾其它人,孙志新三人最后才进入洞口。哥本待得孙志新一踏进洞口就一把抓住他,瘦小的身体发挥出极大的力量,把孙志新硬生生扯离那条可怕的冰冻线,将孙志新整个身体都抛飞起来甩向洞穴里面。齐格力则在大声怒吼,用独臂抓住了自己的族长,照着哥本的法子依法施为把纳鲁也抛了进去。泰格则被抢先奔进洞的族人接应,合力之下整个身体被抛得比两人还远。
进洞那一瞬间,可怕的冰冻线一掠而过,无论谁耳里都听到那让人乱骨悚然的细微咔嚓声响,一道显眼的冰冻白线正在迅速的形成,并沿着洞口往里延伸。它的冻冻速度极快,但比起风眼的移动速度却是慢了百倍,可以从容躲避。
大家,终于安全了!
一进洞口,三人便瘫软在地上,布库被自己老爹重重的压着,连着孙小鲁一起被压得吱哇乱叫。
死里逃生之下,孙志新喜得什么都忘了,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抱住汗水淋漓的纳鲁使劲的啃,又劈头盖脸的对着泰格已经挂上了冰碴的脸一通狂吻。
那两人被他不成章法的乱吻着,躺在地上也是上气不接下气的喘着气,未了又放声大笑,拼命回吻孙志新,剧烈的咳嗽着道:"终于逃掉了!"
"还没有!"齐格力叫道:"所有人别挤在这里,往里面走!"
孙志新便又拼命爬起来去拖纳鲁和泰格,道:"那火只能缓一缓降温的速度,降温的总体威力是抵挡不住的,起来,赶紧离开,所有人都是。它不可能沿着弯曲的洞穴通路一路向里侵入,逃到里面就真正安全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兄弟姐妹出去聚会吃饭的时间,俺和俺老姐,加上全部的堂弟,七人少一人,聚到一起共六人,找了家小饭馆吃喝,肆无忌惮的高声谈笑。好在俺们一行还是挺自觉,知道自家兄弟姐妹聚到一起时就跟一群乌合之众一样,找的小包间都是偏向角落,而且是隔音效果比较好的那种。
结果我们谈话聊天太高兴了,忘了随行还带得有其它人,待得吃完饭以后,那几人不约而同的一脸惊白,都觉得我们几兄妹实在太了不得了,聚在一起就像自家人开了一个家族经营菜市场一样……
对了,不知道我有没有说过?俺们家男多女少,三代都只有一个女娃,我父亲那一代是我姑,我这一代是我姐,我下一代就有我三弟生了一个女娃,其余的全是带把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俺家三代女子全是大姐大,那性格简直就是女王级的……
我朋友跟我一起吃饭,被雷坏了,因为我姐当众用手机播放网络最红的那一对基友语音聊天的实况录音,就是毕加索和回音哥那个……
尼玛!
我朋友听到那一句:"宝贝,让我干你屁眼儿!"当众就喷了……当时那脸色当真五彩缤纷,精彩得紧。而我们自家兄弟姐妹,该吃菜的吃菜,该喝酒的喝酒,该聊天的聊天,一个个面色安然,若无其事……我总算觉出来了,T-T,搞半天俺们一家都是非人类!
132、哈瓦那
那三个风眼笼罩的范围之巨大,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像到的。更可怕的是它的威力,那种强降温的威力实在是恐怖,齐格力等人仓促燃起来的火堆被超低温袭击中后急速熄灭,给人的感觉感觉就像是火堆发出来的热量根本不敌低温,被冰冻线迅速的吸走热量,火焰由大至小快速的收缩,然后无声无息的熄灭掉。便在熄灭的那一瞬间,整个火堆的灰烬上立时结出一片白霜!就像拿一把巨大得铺天盖地的排刷猛地一下子刷过一层白漆一般,整个情景只看得人毛骨悚然!
自从它的威力扫过洞穴入口处起,由于它的威力实在无法抵挡,众人不得不一直往深处躲避,一直奔逃出山腹内部才能完全离开它的威力扩展范围。
是以没有谁敢在这里多作停留,所有人全都用眼睛盯着那条要命的生死之线,互相帮助着迅速退离。
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2012/02/22 at 下午6:37:00.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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