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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子難為》(番外長滴俺想哭T_T)、《養父》《攻四,請按劇情來》《三十而受》《浮生劫》《国王X国王》《傻夫吴望》《小兵方恒》《人鱼法则》《射雕之拱手河山》新增了番外,大家直接拉到最底下的“留言”部份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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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程》作者:报纸糊墙(青梅竹马/养成系06.01正文完结)

文案:
  人的一辈子,也许并不需要那么多选择,

  只要前面有路,就能一直往前走,

  无所谓哪条路更好哪条路更坏,

  因为每个人都只能走一回,每条路的风景都是独特的。

  讲述两个小孩坎坷的成长,为生存做出的各种努力,以及长大后的故事,应该不算虐,个人这么觉得。

  基本能保持日更。

内容标签:现代耽美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程陆明远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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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第 1 章

  叶程这年六岁,从前他一直跟随父母在外地打工,是父母的宝贝疙瘩,就算后来又生了一个妹妹,父母依旧把他带在身边,他妹妹叶萍刚断奶就被送回了村子,寄养在姑姑家里。

  直到两年前,他的父亲突然生病,送到医院后,被检查出来是艾|滋病,不到一年就过世了。母子两个回到村里生活,因为他母亲也被检查出来携带艾|滋病毒,虽然家里已经穷得快揭不开锅了,不过母亲还是从亲戚那里借钱给两个孩子做了检查,幸好,两个孩子都没有感染上这种可怕的病毒。

  于是妹妹叶萍还是在姑姑家中生活,而叶程,他母亲好几次想把这个儿子从她身边送走,却无奈没有人愿意接收。

  在九十年代初,人们对艾|滋病的传播渠道并不十分了解,很多人都把这种病毒妖魔化。和一对患有艾滋病的夫妇共同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小孩,谁敢要呢?再说,村里的人家大多不缺孩子,他们缺的是养孩子的钱。

  大概是因为没有得到好的治疗,叶程的母亲在前一年年冬天也过世了,因为没有亲戚肯收留,那个年头,社会福利方面也并不十分发达,加上他们所在的山村又十分偏远。就这样,三四个月过去了,叶程就这么独自一个人住在这个破落的院子里。

  外婆隔一两天会过来一次,其他的时间里,他就自己养活自己,他家院子里头有一片菜畦,是母亲在世的时候教他开垦的,怎么种菜怎么施肥浇水,他都会。

  去年一整年,他的母亲身体都很不好,很多时候,还需要叶程去照顾,外婆有时候也过来帮忙洗洗涮涮,为了这个,她还专门托人从镇上买了一双又长又厚的橡胶手套。

  无论是家务还是菜地里的活儿,做久了自然就都会了,虽然叶程今年还只有六岁,虽然他还是会常常把米饭烧糊,也常常会把菜畦里头的菜苗种死,但是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他愣是把自己和灰子养活了。

  叶程一个人孤零零地蹲在院子里,边上坐着他家的公狗灰子,灰子今年快四岁了,比叶程小两岁,但是蹲坐在地上,却要比叶程高出许多。

  外婆上次过来的时候跟他说好了的,今天晚上还会来给他做晚饭,于是叶程看着太阳就要下山了,便蹲在院子里头等。

  他的肚子实在是有些饿了,中午自己煮饭的时候不小心给烧糊了,可能是水没放够,米饭还是夹生的。就着外婆前几天炒好的咸菜,囫囵吞了一碗,剩下大半锅米饭,连灰子都不爱吃,就只好喂了那两只下蛋的老母鸡。

  下午他们从鸡窝里摸出两只鸡蛋,这两只鸡很会下蛋,他家的篮子里已经有半篮子鸡蛋了,外婆让他把这两只老母鸡看好了,最近邻村一群二流子整日里到处晃荡,偷鸡摸狗的事情没少干,这两只老母鸡要是给捉走了,叶程从此就连鸡蛋也吃不上了。

  "程啊,蹲那儿干嘛呢?瞧外婆给你带了啥?"叶程的外婆叫蔡金枝,今年快六十了,一辈子就只生了三个孩子,其中大儿子没长到十岁就夭折了,小女儿,也就是叶程的母亲,去年冬天也过世了,现在就跟着二儿子过,也就是叶程舅舅家。

  "啥?"叶程凑过去,巴巴地看着外婆从围裙底下掏出一只蓝色的塑料袋,里头不知道装的什么东西,裹成长长的一根细条。

  "看看这是啥?"蔡金枝把塑料袋打开一个口子,叶程就把脑袋凑过去猛瞧。

  "排骨!"叶程高兴坏了,外婆以前也给他带过一次,这东西可好吃了,小灰今天也有骨头啃了。

  "今天村里的二婶子家又杀猪了,我托隔壁的王婆子替我去买了一根排骨回来,晓得你最爱吃这个,偷偷藏在家里的碗柜里,你舅舅家那两只小狼崽,要是被他们看到了哪里还有剩……"蔡金枝一边叨咕着一边把院门给关了,取下挂在柱子上的砧板菜刀,砰砰砰几下,利落地把那根排骨剁成一小堆,叶程就眼巴巴地站在一边看。

  "你说那二婶子,卖肉就卖肉呗,话那多,上次我打她那儿给你买了一片猪肝,她转脸就跑去跟你舅妈说了,那好几天啊,你舅妈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就连那大胖二胖,也直骂我偏心眼,嘿,没良心的小崽子……"

  "后来我追上门去跟她大吵了一架,看她以后还多嘴,不过啊,咱这穷乡僻壤的,就她男人一个杀猪的,要还有别家,我早换地儿了,还跟她买?"

  "别光顾着流哈喇子了,快点,烧火!"蔡金枝把剁好了的排骨放在一只小碗里,加了点盐,又倒上几滴酱油,放在米饭上面蒸着,吩咐叶程好好烧火,自个儿戴上手套,屋里屋外地打扫开了。

  他家的灶台就架在院子里,头顶上就只有一片屋檐挡着,而且只有一个灶眼。

  "程啊,昨天你洗衣服了啊?"

  "嗯。"叶程一边烧火一边盯着锅盖看,随着米饭的热汽一起冒上来的,是久违的肉香。

  "家里洗衣粉还有吧?"

  "有。"母亲在的时候托人从镇上买了两大包回来,叶程觉得他大概能用上好几年。

  随着院子里排骨的香气越来越浓,灰子也忍不住围了过去,这只狗被教得极好,鲜少在灶台边上打转。

  "好了,火候也差不多了,先歇一歇。"

  "我去浇水。"叶程吞了吞口水,狠狠心离开了灶台。

  他那一小块菜畦杂七杂八地长着各种各样的青菜,这会儿长得最好的就数小白菜了。

  "这天气一暖啊,小葱就要抽芽了,程啊,你好好给它们浇水,过几天外婆给你做葱花炒蛋。"

  "今天又生了两只鸡蛋,昨天有一只。"

  "这俩老母鸡可真是宝贝,咱这次有排骨了,那鸡蛋就先留着,等积得多了,外婆帮你拿到镇上去卖了,给你买身新衣服。"

  "先给外婆买双手套。"叶程外婆的那双手套如今已经破了好几个口子。

  "你这孩子,怎么突然扯到这里来了。"蔡金枝弯腰往灶眼里头点了一把火,再闷上一小会儿,这米饭才算是做好了。

  "你这孩子,可怜见的,以后怎么办啊?"不知道怎么的,她说着说着就抹起了眼泪。

  以前叶程带着灰子在村子里玩的时候,也总听别人说自己可怜,可是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有哪里不对,一个人生活在这个院子里,还有灰子陪着他,还有两只很会下蛋的老母鸡,外婆也常常过来,有时候还会给他带好吃的,他不知道别人为什么总那么说他。

  就是上个月他生病的时候,一个人在屋里头睡了好久,口渴得厉害,都没有力气起来倒水,只好躺着睡觉,小黑这个家伙也不会倒水,也不敢去舅舅家帮他找外婆,因为它以前去过一次,结果被舅舅狠狠敲了两扁担,后来就再也不敢去了。不过它倒是叼了两个鸡蛋到叶程的床头,叶程也不想吃生鸡蛋,就放在枕头边上,后来不知道过了多久,外婆过来的时候才给他倒了一碗水。

  蔡金枝去找叶程的舅舅,让他把孩子背到镇上去打针,叶程听到舅舅骂外婆了,说什么你这老太婆是想绝后啊,他这是得了跟他父母一样的病了,你就这么一个儿子也不想要了……

  最后不知道怎么的,他还是到了镇上,医生说他没有得那种病,就是烧得厉害。叶程这一病,在家里躺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才又能下床活动了,外婆说发烧能把人烧傻,叶程觉得自己倒是没傻,就是村里的人不知道怎么的,都变得怪怪的,每次他一出去,那些人就要躲他好远好远,那些小孩要是跟他靠的近了,家里的大人就会扯着嗓门大声骂。

  也有人骂过他,具体骂什么叶程忘记了,好像很讨厌他在村子里玩。那就不在村子里玩了吧,反正他家的院子也挺大的,还有灰子陪着他,在院子里头玩也是一样的,叶程以后渐渐的就不怎么出门了,就是外婆总说他最近话越来越少,年纪小小的这样不好。

  排骨确实是好吃,外婆说一顿只能吃两块,等到他把这些排骨吃完的时候,她就又会来了。

  但是叶程那只小碗里头的排骨都还没来得及吃完,他的外婆和舅妈就闹了起来,村里人都说,是外婆偷了舅妈的钱给自己买的排骨,有时候他们站在路口说,叶程就偷偷把门开一条缝,站在那里听。

  叶程这会儿还太小,对于那些人口里的话,也只听了个半懂,他只知道外婆这一次好久都没能来他的院子,等她终于来了,又拉着叶程好一通哭,一会儿哭自己命苦,一会儿哭叶程他母亲命苦,一会儿又哭叶程命苦。

  可是,命苦是什么意思?

  第2章 第 2 章

  叶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走出过他家的院子,院门也总是关着,只有在外婆来的时候,才会打开一会儿。

  那一天突然有人敲叶程家院子的门,他问是谁,却不见有人应答,于是他就想把门打开来看个纠结,然后那三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小青年就闯进来了,三两下就把两只母鸡给抓了,然后又去追灰子。

  灰子见这些人抓了家里的母鸡,就开始狂吠不止,扑过去要咬,结果被对方一脚踹到地上。

  叶程想要抢回自己家的母鸡,结果一下就被推到了台阶上,脑门磕在台阶边缘,流了许多血,他也不哭,站起来继续去抢母鸡,那几个人看到血大概是有些害怕,也不去追狗了,提着母鸡就跑。

  "嘿!嘿!这是哪来的小兔崽子!缺德冒烟的东西,看老子不打断你们的狗腿!"村里的钱兴良正好经过叶程家门口,见到那几个二流子手里拎着母鸡,叶程一脸血淋淋地跟后头追,赶紧拔腿跟了上去。

  那几个小青年见到有大人,跑得那就更快了,钱兴良追了几步就不追了,顺便把后头的叶程也拦了下来。

  "你个不要命的娃娃诶,头都磕破了还追呢,走,大伯带你到医院缝针去。"

  "母鸡!"叶程记得外婆跟他说过的,母鸡要是被偷走了,他以后就再也吃不上鸡蛋了,最近蔡金枝也少往他那里拿吃的了,平时除了菜畦里头的蔬菜,就只有那两只老母鸡下的鸡蛋了。

  "先不管母鸡,那几只小崽子大伯我认识,先去缝针,晚点咱找他们家去。"钱大伯拦腰就把叶程给抱了起来,这钱兴良也是常年在外头打工的,在外面待得久了,知道的也多,对艾滋病这种东西,也不像村里人那样盲目恐慌。

  钱兴良这两天刚从外头回来,过年那会儿坐火车太挤,厂里加班工资又高,他当时就没回来,这会儿闲下来了,就请了个长假回家探探亲。

  他刚好口袋里有些钱,也大概听说了叶程家的情况,也没去叶程舅舅家,直接抱着就去了镇上,这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抱累了就让叶程下来自己走一会儿,等到了镇上的医院,挂号缝针,也要不了多少时间。

  缝针的时候叶程一声都没哭,就只是皱着眉头抿着嘴,疼极了的时候才掉了几滴眼泪。

  回来的路上经过一个村子的时候,钱兴良抱着叶程就进去了,当时差不多是吃完饭的时间了,农村人的通常吃饭都吃得早,钱兴良认识的那个小青年刚好也在家,这一下子,就被碰了个正着。

  "刘小翠啊,你看看你家儿子干的缺德事,今天要不是我遇见了送这孩子去了医院,这事儿还指不定闹成什么样呢!小小年纪的,这都敢杀人了!"钱兴良的嗓门本来就大,这一通话把那小青年的母亲都说蒙了,再加上他怀里抱的叶程,伤口虽然缝了,脸上的血还没洗干净呢,看着渗人得很。

  "大钱啊,这是咋了这是?"刘小翠一边问一边连忙让人跑去田里叫她男人回来。

  "今儿下午啊,你家这崽子跑叶程家里偷鸡去了,那哪儿是偷啊,分明就是抢,你看,把人家孩子都打成这样了,当时那血流的啊,要不是我碰见,搞不好真要闹出人命了。"刘小翠的男人回来了,邻居家也有不少人过来围观,钱兴良稳了稳情绪,说起了事情的始末。

  "这是叶程啊,就是听说家里……"刘小翠一听叶程这个名字,顿时想起关于他们家的传言来了,脸上的神色也有了一些变化。

  "你这蠢婆娘,人家家里什么事你管得着啊?你就管好你儿子就行了!一天到晚到处闯祸,恨不得给老子把天都捅出个窟窿来!"钱兴良还没来得及出声,刘小翠的男人就先骂开了。"兔崽子,窝在楼上装什么死,给老子滚下来。"

  事情解决起来还算顺利,李小翠那儿子没两下子就把另外两个小青年给咬出来了,都是同个村子的,没一会儿,那两个男孩也都被带了过来。

  三家人一起把叶程的医药费和那两只母鸡的钱给赔了,又分别给了一个压惊的红包,钱兴良这才带着叶程离开了。他们走后,那个村子里打骂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走出去老远了,还能听到小孩的哀嚎。

  等到他们回到村子的时候,叶程家的小院里已经聚了许多人了,叶程的外婆和舅舅一家,也都在那里。

  "程啊,你说这是怎么了,快给外婆看看……"

  "这到底是咋回事,哪儿来的崽子干的?反了天了这是!"

  "……"

  钱大伯又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也说自己刚刚已经去过他们村了,对方也都赔钱道歉了。

  "嘿,我就知道,又是那几个小流氓。"

  "上次他们还偷了十七婆家的鸭,就躲在对面山上烤着吃了,差点没把山给点咯。"

  "就赔这点钱,要我说,就该扛把锄头把他们家锅台给扒了,怎么教出来的这么个儿子?"

  "……"

  这些人七嘴八舌地说了好一通,村长说明天带几个人再去一趟他们村,然后大家也就慢慢散了,蔡金枝拿了块毛巾给叶程擦脸,刚擦完,叶程的舅妈就端着晚饭过来了,还有两瓶娃哈哈,这在他们村里已经算是好东西了。

  叶程听外婆说过,他这个舅妈藏东西藏得可紧了,就这两瓶娃哈哈,大胖二胖把家里翻遍都都没能找出来。

  叶程舅舅家的伙食怎么样都比叶程家好一些,那一盘油渣炒白菜,叶程就喜欢得很,不过这一顿饭下来,他也只吃了一小半。

  "怎么剩这么多啊?吃啊,都吃完了。"叶程的舅妈今天难得在这个院子里多待了会儿。

  "留着明天吃。"这是他的习惯。

  "你这孩子……"舅妈抹了抹脸,帮着外婆把叶程家的院子收拾了一下,然后一起回去了。

  灰子缩在院子的一个角落里,今天它也受伤了,刚刚有人帮它摸了摸,说是骨头没断,过两天就会好了。叶程走过去摸了摸灰子的脖子,它就发出可怜的呜呜声,伸出舌头舔了舔叶程的手掌。

  叶程一个人也不知道在院子里蹲了多久,今天他又听到别人说了,这孩子怎么不哭?

  他为什么要哭?

  叶程蹲着蹲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觉得有点冷,就进屋屋子爬上床去继续睡。

  家里没有了母鸡,但是外婆又开始往他那里带吃的了,叶程并没有觉得生活有太大的改变。他不知道的是,钱兴良当天晚上想来想去,替叶程想到了一条不算是出路的出路。第二天一早,他就去找叶程的外婆蔡金枝说了,蔡金枝当时没有答应,而是把这件事放在了肚子里头,直等到钱兴良再次出门的前两天,才带着一只猪腿去找他了。

  两天后,叶程就被钱兴良带离了村子,叶程本人并不想离开他的院子,院子里头的丝瓜已经开花了,过一阵子外婆就可以给他煮丝瓜蛋汤吃。可是外婆让他跟钱大伯做,说他待在那院子里头没有出路,出去吃点苦,长大了以后才能自己养活自己。

  灰子就寄养在钱大伯家里,钱大伯答应他,让他老婆好好养着这条狗,等哪天叶程回来了,就还给他。

  出了村子,叶程看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对于那些陌生的东西,他除了有些茫然,并没有太大的感受,唯一要谨记的,就是牢牢跟紧钱兴良。

  坐火车真是相当新奇的过程,听着火车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看着两旁的景色或快或慢地后退,叶程盯着窗外一看就是大半天。

  钱兴良租的房子是一片破旧的老房子中的一间,这些房子大概不久后就要拆迁了,租这样的房子,房租便宜是自然的,而且它还相对比较大,从前钱兴良在上班之余,也会到外头去捡点废品,那些旧瓶子一个几分一毛钱,他稍微捡一些,就够他儿子在老家吃好几天的零嘴了。

  前头的院子里堆了一些废品,靠着屋子的地方有一个灶台,房子是一层的平房,前面的房间大一点,钱兴良以前就用来堆放一些杂物,还有那些他捡回来的旧书旧报纸什么的,后面是他睡觉的地方。

  现在叶程来了,他就把前面的房间收拾收拾自己睡,后头让叶程睡,棉被之类的东西都是他从家里带出来的,搭个木架往上头一铺,就是一张床了。

  他从前院的那堆破烂里头找了个旧碗,第二天一大早就把叶程叫起来,带着他坐了一趟公车,到了市里最热闹的地段,找了一棵能挡太阳的大树,给他买了早餐让他坐在马路牙子上慢慢吃,说自己中午再过来送吃的,就回去上班了。

  叶程就这么坐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好多人匆匆忙忙地从他前面走过,有背着包的,也有一边走一边吃早餐的,然后突然有一个人在他前面停了下来,往破碗里头丢了一个一毛钱的硬币。

  硬币落在碗里的声音极是清脆响亮,即使马路上汽车的喇叭声一波盖过一波,它还是一丝不漏地传到了叶程的耳朵里。

  第3章 第 3 章

  "嘿,你小子,收成还不错,这一上午,都快赶上我赚的了。"中午钱兴良过来送饭的时候,见到碗里的那些硬币,心情显然非常好,他把硬币都倒进一个塑料袋里。"这些我先带走了,晚上咱俩分一分,下午碗里的硬币要是多了,你就先倒进塑料袋里知道吗?给,塑料袋,拿着。"

  "这是我们食堂的打的饭菜,你先吃着,都吃完别留了知道吗?晚上还有。"说着他自己就从口袋里掏出两个馒头啃了起来,一边啃着一边还从叶程的饭盒里抓了两片肉,等到下一班公交车来了,他又赶紧跑着离开了。

  叶程一个人捧着个饭盒坐在马路边吃饭,饭盒里有不少肉片,要是灰子在就好了,这么多肉,这一次自己肯定多分它几片。

  下午的收获比上午还好,下班的时候,人们不再像上班那么匆忙,看到路边有一个小乞丐孤零零地坐在那里,安安静静的,看起来怪可怜的,许多人就忍不住往他碗里丢一两个硬币了。

  等到天快黑的时候,钱兴良终于来接他了,两个人搭公车回去,然后又在附近的小摊上买了点菜和肉回去做饭,钱兴良的饭菜做得挺好的,这些年他一个人在外头打工,也不能总吃食堂,就自己学着做了。

  两个人吃完饭后,又在钱兴良的木板床上把硬币都倒了出来,哗啦啦的声音甚是悦耳,钱兴良忍不住就笑开了。

  "来,咱俩把钱数数,以后啊,你吃的穿的住的我都管,但是你要来的钱得分我一半,你觉得这样行不?"

  "行。"叶程低头数钱,以前他母亲教过她数数。

  "……三十六块八毛,老子一天的工资都还不到三十呢,你小子,看不出来啊,还真是个招财童子!"

  这会儿打工的工资还不高,像钱兴良这样一个月能赚八百块的,在他们村子里都已经算是高收入人群了,所以这五十多块,已经算是不少了。

  "给,十八块四毛,我给你钞票,这些硬币我明天拿去跟卖菜的换。"

  "水都热了,大伯帮你洗洗脸洗洗脚,咱今天早点睡啊,明天晚上我再带你去个地儿,肯定还能要到更多。"

  "我自己来。"叶程早已经习惯了自己洗脸洗脚。

  "成,你自己来,呵呵呵。"钱兴良心情好极了,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去倒水。

  从第二天开始,每天晚上钱兴良就把叶程带到一个广场上,因为大晚上的怕出意外,他就在远远的地方盯着,这一个晚上下来的收入,不会输给白天。

  收成好的时候,钱兴良就带着叶程吃点路边摊打打牙祭,收成不好的时候,他俩就回去下面吃。

  在这个城市里乞讨的,当然不可能就只有叶程一个,这些人一般都不是当枪匹马的,大多数都有属于自己的团体,这些团体有些是比较平常的,由几个熟人或者是家庭成员组成的。

  也有一些是比较可怕的,听说那些人从人贩子那里买小孩,买回去的小孩从来不当人看,如果要不到钱,也有把小孩弄成残疾的。

  钱兴良最担心的就是这些人了,他怕叶程会被盯上,要知道这样的团伙通常都是流动的,他们频繁地跟换城市,小孩被他们带走了,根本很难找得回来。

  "那个人,还有那个人,看到了吗?他们要是跟你说话,你可千万别搭理,也别跟他们走,他们要是想把你带走,就大声喊救命知道吗?"行乞的时间久了,大家就自然会慢慢熟悉起来了,哪些人经常会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钱兴良现在多少也有了一些了解。

  "还有啊,跟你说话呢,有没有在听?"

  "听着呢。"叶程还挺喜欢这个钱大伯的,也听他的话。

  "要是有人抢你的碗,就给他们,你自己躲远点,知道没?"想起第一次遇见叶程的场景,钱兴良现在还有些后怕,这外头的人可不比村里的小痞子,就这个城市的那条河,听说前几天又出现浮尸了,他把好好一个娃娃从村里带出来,这要有个三长两短的,他还哪里有脸回去?

  这天钱兴良休息,就领着叶程去了火车站,火车站这地方人多,应该能多要到一些,但是这地方也乱得很,平时只有叶程一个人的时候,钱兴良从来不敢把他往这个地方带。

  钱兴良自己提了个袋子假装是等火车的,这阵子车站候车厅没有查票的,他们就顺利混了进去,钱兴良就坐在不远处,拿了一份别人不要的旧报纸装模作样。

  叶程端着碗走到那些旅客面前,他只要站在那里,有些人就会掏钱,但是也有不掏钱的。候车室里人很多,叶程个子又很小,只要不被人碰个正着,一般车站的工作人员很难发现候车厅里混进来一个小乞丐。

  看到墙上的时钟走到了十二点,叶程就按照他们事先约定的,往大门口走,到吃午饭的时间了,坐在不远处的钱兴良也站了起来,今天他打算带叶程到车站边吃牛肉面。

  突然,旁边冲出来一个小孩,个子跟叶程也差不多高,抢了叶程手里的碗就跑,叶程回头看了看钱兴良,钱兴良楞了一下,赶紧追那孩子去了。

  那小孩腿短,没几步就被钱兴良揪住了,他从那孩子手里夺了碗,也不多说什么,拉着叶程走出了车站。

  在一个城市中,火车站的势力尤为复杂,钱兴良也怕惹上麻烦,所以当天下午两个人就换地方了,坐上公车到城市另一边的公园广场,那里人也是挺多的,虽然没有火车站多。

  大约过了有一个多星期,有一天早上下着雨,但凡下雨的日子,叶程是不出工的,钱兴良让他好好睡觉,中午自己带吃的回来,然后就去工厂干活了。

  叶程晚上睡得早,白天也不爱睡觉,就打着一把小破伞到巷子口买包子吃,他们巷子口的肉包子又大又香,才三毛钱一个,叶程一次就能吃下三个,钱兴良每次也只吃四个而已。

  叶程买了三个包子,那个老板跟钱兴良挺熟的,因为他经常从钱兴良那里换零钱,大下雨天的他生意也不好,见是叶程,就免费给他打了一晚豆浆。叶程提着包子豆浆正好往回走,转身的时候,突然看到对面的屋檐下蹲着一个小孩,那孩子眼睛瞪得大大的,看起来很凶的样子,但是叶程并不怎么害怕,他家的灰子也经常做出这一副样子,但实际上它并不常常咬人。

  叶程打着雨伞走了几步,想了想又折了回去,把手里的包子和豆浆递到那小孩前面,那孩子看起来跟叶程差不多大,他看了看叶程,伸手把豆浆和包子给接了。

  叶程出门的时候就拿了一块五,刚刚买了九毛钱包子,这会儿就只剩下六毛了,两个包子的话,他也只能吃个七分饱。

  中午钱兴良回来的时候,浑身都被淋湿了:"哎呦妈呀,这么大的雨,本来都不想回来了,怕你这小子傻等,不会自己弄吃的。"

  "听说有钱人家里都有电话,咱要是有电话就好了,我就在厂里头打个电话回来,程啊,大伯今天不回去了,你到巷子口买俩包子垫垫吧。嘿,这一趟就省了,不用跑了。"

  "给,把土豆给削了。"土豆白菜,是他们家长期囤积着的。

  "我刚刚在巷子口又看到那小孩了,就是上次抢你钱的那个,你今天可别出门了啊,这么大的雨,就好好在家里呆着。"

  钱兴良炒了个酸辣土豆丝,炒了个白菜,煮饭的时候蒸了半条咸鱼,自己哗啦啦吃了两碗饭,就赶着出门了。

  这一整个下午,叶程过得无聊极了,以前还有灰子,还可以到鸡窝里去看看母鸡是不是又下蛋了,还有他的菜畦,他要经常给它浇水,看看今天又什么菜发芽了,什么菜又老了。

  可是现在他什么事业干不了,就只能呆在这个屋子里,听大雨噼噼啪啪打在屋顶上的声音,他把自己藏在床板上的钱拿出来数了一遍,又数了一遍……

  钱兴良回来的时候叶程正在睡觉,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

  "怎么不开灯?这黑布隆冬的……"钱兴良劈啪一声把电灯拉起来,见到叶程正趴在一堆钞票上面睡得正想,觉得有些好笑。

  叶程迷迷糊糊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看到钱兴良怀里抱着个孩子。

  "我刚回来的时候,看到他就睡在人家屋檐下,去包子铺问了一下,他们说着这孩子好像就一个人,没有帮派啥的,这天都快黑了,又下这么大雨,我看他好像有点发烧。"

  叶程这会儿还太小了,钱兴良说的话,他好像是听懂了,又好像没怎么明白,他只知道钱兴良突然又带了个小孩回来,就是前阵子在火车站抢他钱的那个。

  第4章 第 4 章

  钱兴良给那孩子喂了半片退烧药,安置在叶程床上让他们俩一块儿睡,当天晚上,那孩子就一直没有醒过,第二天叶程起床的时候,看到那孩子正蹲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好像随时要扑过来咬人似地。

  这天天气不错,叶程也要出工了,钱兴良还是照例要送他过去,但是那孩子就坐在角落里好像没有要动身的打算,这一整天,叶程和钱兴良都不会回来,所以硬拉着把他拉出了屋子。

  当天晚上他们回去的时候,见到那个小孩还蹲在包子铺对面,据包子铺的老板说,这孩子第一次过来的时候,他看着觉得可怜,就给了俩包子,从此他就在这地方蹲上了。那老板人还可以,哪天包子要是有剩了,就给那孩子几个,没剩的话,那就没办法了,毕竟他也是小本买卖。

  这附近的人听说来了这么个小孩,也有打算要收养的,不过这孩子太凶,瞪着一双眼睛看着挺吓人,一时间没人敢要。有一次好心人把他送派出所了,不知道怎么了,过几天他就又回来了,这下子就真没人管了。

  "走啊小崽子,到大伯家睡觉去?"钱兴良半真半假地叫了一声,没想到那孩子还真跟上了。

  晚上他们吃饭的时候,钱兴良给那孩子也打了一碗,吃完饭后洗澡,那孩子却躲得远远的,结果被钱兴良抓过来扒了个精光。他们现在几乎所有的家务都是钱兴良在做,毕竟叶程还太小了,要是给这脏鬼再爬上叶程的床,他过两天估计又得洗床单被套了。

  第二天叶程他们出门,那小孩照例到包子铺对面蹲着,叶程和钱兴良最近早上也都吃包子,看那小孩在那里蹲着,叶程就自己掏钱买了三个包子给他送过去。

  坐公车的时候,钱兴良跟叶程说,让他不要对那个孩子太好,他们两个也都不是什么有钱人,养不起这样一个小孩,现在收留一天是一天,要是哪天这个孩子肯自己离开,那就最好了。

  这回叶程听懂了,钱大伯不想收留这个孩子,想让他走。

  可是那个小孩非但没有自己离开,反而跟叶程越来越亲近起来,有一天叶程正坐在路边要饭,那孩子就自己摸了过来,在离叶程不远的地方,不吭不响地一蹲就是一天。

  中午钱兴良过来送饭的时候,见到那孩子还吓了一跳:"这都被他找过来了,属狗的啊这是?"

  "这可就一个人的饭,你自己吃,别分给他吃,我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因为还要赶着去上班,所以钱兴良也没有多说什么就走了。

  他走后,叶程冲那孩子招了招手,然后把饭盒的盖子放在地上,从饭盒里拨了一半的饭菜到盖子上,那小孩就蹲在边上用手抓着吃。

  当天晚上,钱兴良就不想再让那个小孩进门了,但是叶程看了看门外的孩子,扯着钱兴良的衣摆求道:"让他进来吧!"

  于是钱兴良再一次心软了,但是他说明天他请假把这孩子送到派出所去,不然他一个农民工,到时候人家要是说他拐带小孩,自己怕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而且他们也根本没条件再多养一个小孩。

  "我们两个人一起讨钱。"叶程说。

  "不行,那我成什么了?到时候钱大伯可就真成人贩子了,是要被警察抓走的!"收留陌生的小孩让他帮自己要钱,那他他钱兴良还跟外面那些犯罪团伙有什么区别?

  "那我给他买吃的。"叶程反正就是不想让钱兴良把这个孩子送走。

  "嘿,你小子,当自己是有钱人了是吧?你要有钱,可别忘了村里还有一个妹妹呢,她可不是你姑姑亲生的,你要是能赚钱了,得顾着她点,别让她在亲戚家里受了委屈。"显然跟一个六岁的孩子说这个问题还有点太早了点,钱兴良这会儿是昏头了。

  "那我以后多讨点。"叶程也记得母亲在的时候,让自己躲照顾妹妹。

  "行吧行吧,你坚持要这样的话,白天你管他,给他吃馒头还是吃包子你说了算,晚上一顿跟睡觉的地方我管,不过咱可说好了,能养多久养多久,哪天要是有人能收养他了,你得让他走,到时候可别闹!"

  "哦。"叶程见钱兴良答应了,顿时高兴了起来。

  "喂,你叫什么名字?"钱兴良一边问一边把那孩子的晚饭摆到他前面。

  "陆明远。"那孩子含糊地应了一声,就只管低头吃饭,中午那半份盒饭,大概是没吃饱。

  "今年几岁啊?"

  "五岁。"小孩抬头看了钱兴良一眼,那小眼神虽然还不算友善,但是比之前总算是好了一些。

  "嘿,叶程,人家才五岁,都比你高了,来来,比比比比……"钱兴良兴致上来的时候就像个老小孩,非得把两个吃得正香的娃娃拉下饭桌比高,这一比,陆明远还真比叶程高点。

  "那你说说,你怎么一个人在外面啊?怎么不跟爸爸妈妈在一起?"钱兴良还是希望能从小孩口里知道点信息,要是能给送回去,他也省得替别人养小孩了。

  那孩子支支吾吾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钱兴良连蒙带猜,大概知道是小孩跟母亲走丢了,被人贩子给拐上了火车,路上人贩子对他不好,他就趁着人贩子不注意,一个人偷偷在这个城市下了火车。

  "挺精的嘛你!"

  后来钱兴良还想再多问出点东西,比如说地名什么的,但是陆明远当时毕竟还太小了,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连自己在火车上坐了多久,什么时候下的车,也都说不清了。

  从这以后,叶程每天出去要饭的时候,小孩都要自己摸过去,从钱兴良租的房子到叶程平时白天待着的地方,坐公车总共是七站路程,步行的话,大人都要将近一个小时,这孩子也不知道走了多久。

  但是钱兴良就是不带他上公车,也不准叶程替他买票,叶程偷偷给过他钱,让他以后别走了,坐公车过去,但是下一次,陆明远还是会靠自己的双脚走过去。叶程没办法,只好每天下午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让他先走,等到他和钱兴良坐公交车回到家中的时候,陆明远通常都已经等在门口了。

  这个城市的这七站路,就这样成了叶程人生中最大的遗憾,因为他一次也没有陪陆明远走过。

  这一天叶程正坐在树荫下昏昏欲睡,突然有人围了过来,来人是两个大约十来岁的男孩,他们抓着叶程碗里的硬币往自己口袋里头揣,叶程记住了钱兴良的话,就躲到一边看着,没跟他们抢。

  但是陆明远不干了,他扑过去就要打那两个比他高出一大截的男孩,叶程怎么拉也拉不住,结果陆明远被对方扑到在地上打,照着他的脑袋砸了好几拳。叶程过去推他们,但是对方抬腿一脚,就把他踹进了旁边的绿化带里头。

  "喂,大刚大海,你们在做什么呢?"这边两个大男孩打得正起劲,突然一个小姑娘略带尖细的声音响起,其中一个男孩手一抖,硬币撒了一地。

  "要你管,再不走就揍你!"

  "好啊,你们竟敢不学好,抢人家东西,看婶娘待会儿不扒了你们的皮!"

  "你敢去告状,我就打死你!"那男孩也不是好惹的。

  "打死了丢到河里头去!"另外一个在边上附和。

  "你们等着。"那小女孩拔腿就跑。

  "喂,刚刚开玩笑的。"

  "你快回来,我现在就把硬币还给他,真的。"

  不管两个男孩怎么喊,那个女孩还是头也不回地跑远了,跑到转弯的地方就喊:"爸,大刚大海又干坏事了!"

  两个男孩看情况不对,急忙要溜,结果还是被赶过来的一个中年男人逮看个正着。

  "跑什么跑,你们跑什么跑?啊?"那男人一手拎着一个男孩,扯着他们往回走。

  "爸,他们刚刚抢人家钱了。"那女孩告状道。

  "说,是不是抢人家钱了?"这边男人正问着呢,刚刚那个拐角又匆匆走过来一对夫妇:"怎么了这是?"

  "我也不知道,美丽说大刚大海抢人家孩子的钱了,我正问他们呢。"美丽的父亲说。

  "大海,你跟爸爸说老实话,是不是抢人家钱了?"另外一个男人虎着脸问。

  "没,我们就是逗他玩呢。"大海狡辩道。

  "他就是抢我们钱了!就是抢我们钱了!"被抢的叶程不吭声,陆明远倒是喊得比什么都大声,生怕大人被那个叫大海的给糊弄过去。

  "玩?这是在玩呢?啊?"那女人说话就把大海的口袋给掏了,抓出来一把硬币。

  "他们还说要打死我,丢到河里去。"美丽在一旁补充道。

  "啥?要把我家美丽丢河里头去,美丽要是少一根头发,我就把你们俩都丢河里头去,你信不信?"美丽的爸爸发火了。

  "你个畜生,竟敢学人家干坏事,还要把妹妹丢河里去,出息了你们两个,看我今天不打死你们!"

  "把钱还给人家,咱今天就先回吧,这两个崽子不教训是不行了。"大海的父亲看来也生气得很。

  "先别着急,看看把人家孩子打得怎么样了。"大刚大海的妈妈还是要心细一些,拉着两个孩子检查了一遍,发现除了陆明远的脸上被打青了一块,叶程的膝盖磕在马路牙子上破了点皮,其他倒没什么大碍,这才舒了一口气。

  那俩夫妇七手八脚地把大纲大海口袋里头的硬币都掏出来还回到叶程的碗里,然后那男人又从自己口袋里抓了一把硬币放进去,这才扯着那两个男孩离开了。

  "娃娃,你们怎么整天待在这边,你爸爸呢?"美丽和她爸爸没有急着走,他早就注意到这两个孩子了,以为钱兴良是他们爸爸,或者亲戚什么的。

  "……"钱兴良跟叶程说过,让他不要随便跟不认识的人说话,陆明远则根本就没打算搭理他。

  "下次那两个小子要还敢欺负你,你来找大伯,大伯帮你俩教训他们。"那男人见叶程不搭理他,留下一句话也走了。

  "喏,给你泡泡糖。"那个叫美丽的女孩塞了两块泡泡糖在叶程口袋里,也跟着她爸爸跑开了。

  叶程知道泡泡糖的,坐在路边的时候,也经常看到有小孩子一边吹着泡泡糖一边从他前面走过,钱兴良对他挺好的,常常都会给他买肉吃,但是从来没有买过泡泡糖。

  昨天刚下过一场雨,今天空气干净得很,夏天很快就要到了,阳光一天比一天更加灿烂,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并排坐在马路牙子上,前面摆着个破碗,口里吹着泡泡糖,吹着嚼着,两个孩子就乐了起来。

  第5章 第 5 章

  就这样,小乞丐叶程也有了跟班,虽然他通常只是在一边坐着,有时候坐着坐着还会睡着,但是叶程还是觉得很开心,因为他终于又有了同伴。

  钱兴良每天中午还是会给叶程送饭过去,开始的时候还是照以前的样子打一份饭菜,后来见叶程每天早上都会买馒头,干脆就让他多买几个,中午的时候他就不打米饭了,多打一个素菜,两个孩子配着菜啃馒头,也吃得挺香。

  那年头的馒头便宜,一块钱能买七个,又大又结实,叶程和陆明远有时候能吃完,有时候吃不完,吃不完的时候就带回去,晚上煮饭的时候搁上面蒸一下,照样也是很软很香的。

  不久之后,他们又遇见了那个叫美丽的女孩子,这姑娘姓陈,叫陈美丽,他爸爸叫陈文淼,是个好脾气的男人。

  陈美丽一家人都在这个城市乞讨,据说今年秋天他们家就要把她送回去读小学了,其实这丫头现在也才八岁,就是长得高,加上从小跟着父母东奔西跑的,老油条得很,所有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些。

  她妈妈还有弟弟也在这边,因为弟弟还太小了,都还不到四岁,所以她妈妈总是紧紧地带在身边,据说带小孩的妇女更容易讨到钱。

  陈美丽的伯父一家也跟他家住一起,两家人一起出门,胆子也大些,不怕被人欺负了去,特别是像他们这种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村人,出门受气是常有的事,有个亲戚在身边,平时有个什么事,也好相互说道说道。

  大刚大海那两个孩子难管得很,前两年被家里送回去了,让他们在老家好好读书,结果他们就是不肯好好待在村里,爷爷奶奶又管不了,就只好还是带在身边。陈美丽说他的伯父一家,今年秋天,等到学校开学的时候,就要回去了,专门在家里看着大刚大海,可能会寻点其他营生,不再出来乞讨了。

  跟叶程他们渐渐熟络了以后,陈美丽就开始传授自己的乞讨心得了,她家比叶程他们早来这个城市,而且他家的家长不像钱兴良那样还上着班,他们整日都在这个城市里行走,乞讨就是他们的职业,所以这家人对这个城市摸得极熟。

  这个城市里头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人流量最大。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最好讨到钱。陈美丽随口说出几个来,都够叶程他们听得目瞪口呆的了,特别是他们在这里认识的人多,哪里新店开张哪里今天办酒,这种事情是必须要去凑热闹的,主人家为了讨个吉利,大多给钱都给得很爽快。

  随着陈美丽跟叶程他们越来越熟,钱兴良自然也跟陈文淼夫妇熟络了起来,陈文淼夫妇人挺不错的,有时候得到什么消息了,只要碰到,都会跟叶程他们说一声。

  渐渐的,钱兴良他们也听取陈美丽一家的建议,随他们去了几个据说是很好要到钱的地方。陈美丽最中意的还是电影院,她说只要是男人跟女人待一块儿的时候,她跑上去要钱,就没有不给的。

  要饭这个东西,它跟做生意不一样,并不是你在一个地方待得久了,就会有很多回头客。相反的,如果你每天都在一个地方待,那些人每天都打那里经过的时候都会见到你,那久而久之,他们就会越来越不愿意掏钱了。所以,叶程最近的收入有减少的趋势。

  陈美丽说她要来的钱以后是要交学费的,像叶程这样,什么时候才能凑够一个学期的学费?其实叶程也很想读书的,在村里的时候,他就特别羡慕那些背着书包成群结队的孩子。

  于是他听了陈美丽的话,改变的乞讨方式。比如在电影院门口的时候,他每次走到一对情侣前面,如果对方没动静,他就会低声说一句:"给点钱吧。"或者伸手轻轻扯一扯对方的袖子或者衣摆。

  果然如陈美丽所说,电影院门口特别好要到钱,特别是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所有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叶程都在电影院附近徘徊。

  当然,也有不太顺利的时候,叶程现在改变了乞讨方式,虽然收入增加了,但是看的脸色也更多了,因为人们相当不喜欢被小乞丐纠缠。通常,如果是心软一点的人,就算不太高兴,也会掏一两个硬币打发了,有些人没那么心软,但是文明点的话,可能就皱着眉头避开,如果是粗暴一点的,会直接吼:"滚开。"

  叶程也被人骂过,无非就是"臭叫花子"、"臭要饭的"之类的,基本上一般人都不会骂得太难听,毕竟他也只是要饭而已,年龄又这么小,但凡有点同情心的人,都不会为难他。

  但是也不是人人都这样,比如这一天傍晚,叶程还是在电影院前面的广场上要钱,他走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面前的时候,对方正聊得起劲,于是照例的,叶程伸手扯了扯那男人的衣袖,通常这种情况下,按照叶程最近积累的经验,这个男人可能很快掏钱,也可能会不耐烦地让他滚一边去。

  但是这个男人的反应却出奇地大,他反手一甩,叶程就被甩到了地上,手里的碗也打翻了,碗里的硬币叮叮当当撒了一地。

  "个臭叫花子,干嘛呢?赖上了啊?扯坏老子的衣服你赔得起吗?啊?我说你们这些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呢?有手有脚的要什么饭啊?"

  "你家里人呢?让他们过来,我倒是要问问了,这么点孩子不学好,就教你要饭了啊?"

  "这么点大就知道赖着人要钱了,长大了也是个社会流氓,看什么看看什么看?老子今天就是打死你都没人敢吭一声!"

  "臭要饭的,还敢扯老子衣服,这是什么地方啊?这是电影院门口知道不?电影院知不知道干嘛的?看电影的地方知道不,被你这么个脏兮兮的东西扯一下,老子还有什么心情看电影啊?啊!?"

  电影院门口的广场上,待着的大多都是来看电影的年轻人,年轻人不像那些大妈大婶的爱凑热闹,他们只是稍微转头往这边看一眼,见是个三十来岁的瘦高男人正在骂一个乞丐,没啥稀奇的,也就不再搭理了。

  "行了你,还走不走了,电影都快开场了。"跟那男的一起的姑娘大概是觉得有些丢人,开始不耐烦地催促起来。

  "开场了啊,那就进去呗。"男的转头就变了个脸,笑眯眯地跟姑娘说完话,又回头吐了口唾沫,这才终于抬脚离开了。

  叶程蹲在地上把那些散落的硬币一个一个地捡起来放回到碗里,其中有一个硬币沾上了那男人的唾沫星子,他捡起来放在自己裤子上擦了擦,还是放回到碗里。

  等捡完了硬币,他抬头看着广场上一对对依旧笑容满面的情侣,突然有些害怕起来,他没有继续讨钱,而是捧着碗走到了广场的一个角落里头坐下了。

  这个男人太凶了,比村里的舅舅生气的时候还要凶许多倍,他舅舅虽然很凶,但是他并不怎么害怕,但是刚刚这个人骂他的时候,他心里是害怕的,怕那个高大的男人真的会出手打他,怕自己真的被打死了也没人过来帮他。

  叶程就这样在墙根下坐了许久,等他终于缓过神来的时候,发现一旁等到破碗不见了。就在他前面不远的地方,陆明远手里捧着那只破碗,正垂着头站在一对年轻的情侣面前,那个漂亮时尚的姑娘笑眯眯地不知道说了句什么,他对面的小伙子连忙伸手到口袋里头去掏钱。

  年幼的叶程并不会去想,自己刚刚挨骂的时候陆明远在哪里,他是以什么样的表情听自己被别人辱骂的。他只知道陆明远现在在帮他要钱,心里很高兴,抹了把鼻涕也赶紧走了过去。

  陆明远并不常常会帮要钱,只是有时候叶程出去乞讨的时候,他会跟在身边,有时候还是远远坐着。

  钱兴良也不从来不要求他乞讨,他已经带着陆明远去派出所登记过了,派出所的同志让他还是先收留这个孩子一段时间,等有了陆明远父母的消息,他们会派人过来通知,钱兴良自己在没事的时候,也会去派出所问问情况,但是一直都没有收获。

  第6章 第 6 章

  叶程几乎每天都在这个城市的乞讨着,陆明远也总是跟在他身边,虽然是在社会的最底层,但是他们每天也都能吃饱肚子。

  陈美丽经常会带着叶程和陆明远到处玩,只要不野得过分,钱兴良他们一概是不管的。这个城市有一条河,听说里头时常会发现浮尸,可怕得很,但是自从陈美丽带着他们去过一次以后,这两个孩子也彻底喜欢上那个地方了。

  在夏天里,他们最清闲的时间就是几乎所有人都在午睡的中午,那时候太阳大,出门的人很少,等钱兴良送饭过来之后,几个小孩就会一起去往河流的上游,那里有很多浅滩,河水也比下游干净很多,他们挽着裤脚踩进清凉的河水里,坐在河边的石头上吃午饭,然后把饭盒洗了,从河里摸满满一饭盒的田螺回去。

  陈美丽的爸爸很会炒田螺,钱兴良也常常会提着一点小酒去做客,几个大人坐在院子里喝小酒吃田螺,小孩们吃饱了就到屋子里头玩。陈美丽有很多玩具,芭比娃娃什么的叶程他们都没有兴趣,就喜欢玩飞行棋和跳棋,还有一副四国军棋。

  叶程和陆明远都喜欢下棋玩,有时候两个人兴致来了,钱兴良催都催不走,没办法,后来钱兴良也只好买了一副跳棋一副飞行棋放在家里,也省得两个小孩每天都要往陈美丽家跑。

  日子就这么平淡无奇地过着,以叶程和陆明远的想法,自然是以为它会就这样一直过下去的。

  然后有一天,派出所的民警同志突然来到了钱兴良他们的小屋,同行的,还有一对三十出头的夫妇。

  据说陆明远的父母那边一直都没有消息,而孤儿院那边又一直都处于爆满状态,如今正好有一对夫妻表示要收养一个小孩,有些人就建议让他们先过来看看陆明远。

  这对夫妇对陆明远的情况相当满意,首先陆明远长相还是十分端正的,加上身体看起来也很好,虽然看起来有些倔强,但是孩子毕竟还小么,现在才五岁,带回去多养几年,慢慢就养出感情来了。

  派出所的同志问钱兴良的意见,钱兴良还能有什么意见,他又不是陆明远的老子,不过是稍微收留了一段时间而已。

  再说,陆明远终于有人愿意收养了,他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的,这毕竟是个人啊,又不是小猫小狗,自己现在虽然能暂时养着,那以后呢?这要真养一个孩子可不容易,还要供着他读书考大学呢,这他要是收留了人又供不起,那可是耽误了人家孩子的一辈子啊,罪过可就大了。

  那对夫妇问陆明远愿不愿意跟他们走,陆明远看了看屋里的几个人,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走啊,以后我们就是你的爸爸妈妈了,会好好疼你的。"那个女人看起来还挺有耐心的。

  "我不走。"陆明远又看了看叶程,还是摇头。

  "这两个孩子感情好挺好的是吧?"那个男人问钱兴良。

  "是啊,都是苦命的娃。"钱兴良叹了一口气。"程啊,你跟陆明远好好说说,让他跟叔叔阿姨走吧,走了以后有好日子过。"

  叶程听钱兴良这么说,又仔细看了看那对夫妇,他也看不出个究竟来,但是钱兴良肯定是不会骗他的。

  "你走吧。"他对陆明远说。

  "不走。"陆明远低着头,难得的乖巧样子。

  "他们要做你的爸爸妈妈,你都不要?"叶程记得,她母亲在的时候,就想给他再找新的爸爸妈妈,但是始终也没能找到。

  "不要。"陆明远声音更低了,他其实是想要的,有爸爸妈妈的日子,他现在依稀还能记得,从来都不用走那么远的路,每天都有好吃的,还有各种玩具……

  "你走吧,以后我会去找你玩的。"就像他们现在常常去找陈美丽玩一样。

  "是啊,我们家住得一点都不远,以后你还可以回来找小哥哥玩,你看,你什么时候要是想回来了,爸爸妈妈就带你过来,好不好?"那个女人大概是看出来陆明远已经动摇了,连忙添一把火。

  就这样,陆明远在这个夏天的黄昏里被一对夫妇领走了,后来叶程问钱兴良陆明远他们住在哪里,钱兴良说自己也不知道,叶程就有些后悔了,那一天自己忘记问这个问题了。

  叶程决定等哪天陆明远的爸爸妈妈带着他回来玩的时候,自己一定要问一问他们家住在哪里。

  没有了陆明远,叶程一个人的日子有冷清了许多,坐在路边乞讨的时候,也不像以前那么开心了。

  但是叶程适应得很快,过不了多久,他就不再总想起陆明远这个伙伴了,陈美丽经常会带着他到处要钱,因为九月份很快就要到了,她就要开学了,她说要给自己买一个很漂亮的书包,让村里的孩子都羡慕死,谁让他们总在后面骂自己是臭要饭的。

  连带的,叶程最近的收入也增加了一些,钱兴良替他办了一张卡,每个月自己跑银行存钱的时候,就顺便帮叶程也存一下钱,叶程的存款现在都有两千多了,这在那年头可是一笔巨款,钱兴良打趣说叶程如今也是我们村里头的有钱人了。

  "够读书吗?"他总是听陈美丽说什么读书啊学费啊的,渐渐的,也对这件事上了心。

  "那还早着呢。"要供一个孩子读书,就算是他这个当父亲的都觉得吃力,更别说是叶程了。

  "那要多少才够?"

  "那多了去了,不过你现在还早,八岁才开始上学呢么,你还有两年呢,慢慢来。"钱兴良安慰道。

  八月底陈美丽一家就都回老家了,送几个孩子回去读书,陈文淼夫妇也要在村里多待一阵子,等陈美丽那边的情况基本上稳定了再说,陈文淼说家里的老人也总让他们回去,他们得看情况,也许今年下半年就不再出来了。

  陈美丽他们走了以后,钱兴良和叶程两个人都无聊了许多,钱兴良有时候晚上吃完饭,还会去到巷子口去找卖包子的闲聊一会儿。叶程就完全没事情干了,一个人下棋也下不了,就只好搬个小马扎坐在钱兴良边上,听大人天上地下地闲扯。

  这一天傍晚钱兴良和叶程刚到家门口,就看到一个穿白色短袖黑色七分裤的男孩蹲在那里,见叶程他们走过来,嚯一下就站起来了。

  "你骗人!你都没有来找我!"这孩子不是陆明远又是谁?

  "……我不知道你住哪儿。"叶程楞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把这件事想起来了。

  "你怎么又回来了?"钱兴良奇了,难不成自己上辈子欠了这小狼崽的?送都送不走。

  "……"陆明远不吭声。

  "你爸爸妈妈知道你来这里吗?"估计他们是不知道的,既然已经被领养了,这小孩又突然独自跑回来,总该让对方知道一下才是。

  "他们不是爸爸妈妈,他们是坏人!"陆明远说着眼泪就涌了出来,叶程赶紧走过去拉他,结果一下子就被甩开了,他有些讪讪的,虽然说不出来究竟,但是他就觉得一定是自己不对。

  钱兴良看着心里也不是滋味,就开门让两个孩子先进去,陆明远进了院子以后就闷不吭声,叶程找他说话他也不搭理。

  晚上吃完饭照例是要洗澡,这会儿天气热,一天不洗澡都能发酸,可是陆明远说什么都不肯洗澡,钱兴良无奈,只好自己动手,把那孩子的衣服都给扒了,结果衣服扒下来一看,顿时吃了一惊。

  陆明远身上有许多被打的痕迹,不像是被外面的小流氓打出来的,倒像是女人打的。陆明远背上和屁股上,有许多一条一条细细的伤痕,像是用衣架子之类的东西抽出来的,两条大腿上小片小片的吴青,好多地方都凝血了,也有脱皮了的,看得出来是下狠手了。

  钱兴良自己也有儿子,他跟他婆娘也不是从来没揍过小孩,小孩到底是在外头打架的时候被打了,还是在家里被家长教训了,伤口根本不一样,一目了然的。

  "他们打你了?"钱兴良看得都有些心疼了,那对夫妇看着挺和气的,没想到竟然能下这手。

  "嗯。"陆明远低着头,好像是他自己做错事了一样。

  "疼不疼?"叶程也过去摸了摸他身上的伤痕。

  "……"陆明远把头往边上一拧,根本看都不看他。

  第7章 第 7 章

  洗完澡之后,钱兴良要带着陆明远出门了,也不好把叶程一个人放在家里,于是也一起带出去了。

  上次领那对夫妇过来的民警同志,就在他们这一片区的派出所上班,这会儿派出所应该还有人值班,但是钱兴良没上派出所,而是直接领着小孩去了那个民警家里,都在这一片住着的,久了大概也都认识了。

  那民警的家在附近的一片小区里头,钱兴良在楼下摁了门铃,大概说了自己的身份,对方就爽快地开了门。

  进去以后钱兴良大概说了情况,又不顾陆明远的反对,当着他们一家人的面愣是把他扒得只剩下一条短裤,那一身的伤,当下就让这家人炸开了锅,那民警的父亲是个老干部,说自己认识那家人,哪天得要跟他们说道说道这个事,太不像话了。

  家里的几个女人更是拉着陆明远好一番爱怜,弄得那孩子脸都红了,也不知道是羞的还是憋的。老太太从冰箱里头给两个孩子一人拿了一个冰激凌,让他们到屋里看电视去。

  "你们看,这孩子突然就这么跑回来了,我要是不说一声,到时候他们要去告我也是可以的,毕竟都已经领养了。"钱兴良有些局促地坐在他们家的沙发上。

  "是啊,这事你是得说。"

  "可是我又想了想,如果带这孩子去派出所的话,到时候这个事情一传开,大家都下不来台,所以干脆就先往你们家带了。"

  "唉,我是真没看出来,那两个人还能对一个孩子下这种手,真狠心啊,这孩子命苦啊……"老太太说着还抹起了眼泪。

  "但是这孩子如果再往他们家送,我是真放不下这心。"钱兴良今天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他虽然没打算收养这个孩子,但也不能把他往火坑里推啊。

  "怎么还能往他们家送?这孩子在那种家庭里头还能好好成长吗?照他们这个打法,多好的孩子都能给打坏了。"老头子说。

  "我明天到单位跟领导说说,这个事情也是他牵的线,要先让他知道一下。"民警含糊道,这种事他也不好随便给什么承诺,他也做不了主啊。

  "没用的东西,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我来跟他说。"老头这说着就要站起来。

  "别,爸,我跟他说一下就行了,你别老拿老资格去压他,我在单位里不好做人。"那民警连忙把老头子摁回去,他大概是很怕他老子来这一套:"我看这个事情问题也不大,打孩子说起来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要往大了说,那也是犯法的,我明天去单位说说,你们就等我的消息就行了,别往派出所去了,啊?"

  "那行,那就麻烦你了。"事情说好了,钱兴良叫了房间里的叶程也陆明远从那房子里出来了。

  打孩子虽然说是犯法,但是中国也有句老话叫不打不成材,他儿子也跟他说过,那叫家庭暴力,可是他也没见哪个家长就因为打了孩子被判家庭暴力被抓走的啊。

  他一个农民工,本来也没想要为了这个孩子跟谁过不去,只要这个事情能过去就行了,好歹别把这个孩子再送回去。

  就这样,事情基本上就解决了,当天晚上陆明远还是跟叶程一起睡,但是整晚上他都没有跟叶程说一句话,叶程以为他大概以后都不会再跟自己说话了。

  结果事情跟他想象有很大差异,第二天中午吃饭的时候,陆明远又出现在叶程面前了,因为没有准备,钱兴良也只打了一份饭菜,叶程就拉着陆明远到马路对面的包子铺买了几个馒头,这里的包子铺卖得比他们巷子口的贵多了,馒头一个要两毛,而且也没有他们巷子口的大。

  下午叶程带着陆明远去了附近的一所小学,这两天正好是学生报名的日子,各个小学门口都显得特别热闹,有很多家长都带着学生来报名,有急急忙忙刚到的,也有提着一大堆书本从里面走出来的,校门口更是有不少小摊贩,卖着各种小吃玩具。

  在这种地方讨钱的话收成也不会太好,小孩子大多没有多少钱,家长也不会特别慷慨,但是今天叶程很高兴,因为陆明远终于又肯搭理他了,所以他决定带陆明远来这边热闹一下。

  他们俩一人买了一根冰棍,坐在校门口边上的墙根下,看着人们来来往往。

  "你想上学吗?"叶程问陆明远。

  "想。"陆明远添了一口冰棍,点点头道。

  "我也想。"不过上学好像要好多好多钱。

  几天后,那个民警又去了一趟钱兴良的家里,说是那件事已经解决了,陆明远就先还在他们家住一段时间,过阵子如果还有人要领养孩子的话,他们还会带过来的。

  就这样,陆明远又回来了,每天中午都会和叶程一起吃饭,陪着他在外面坐大半天。每天下午叶程和钱兴良回去的时候,他都已经等在门外了。

  那民警说是会带来领养的人过来,可是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却依然一点动静都没有,直到年关将至,钱兴良打算带叶程回去了,陆明远还是没有去处。

  按照钱兴良的意思,是想把陆明远一个人留在这边,托这边的邻居稍微照顾下,家里多买点馒头备着,等他过完年就回来了。但是这一次叶程说什么也不肯答应,就是要带陆明远一起回村里。

  因为他上一次听了钱兴良的话,劝陆明远跟那对夫妇走,结果那对夫妇对他一点都不好,被打得浑身是伤。所以这一次他说什么也不肯把陆明远一个人留在这边了,谁的话他也不听。

  每次钱兴良一说这个事,叶程也还好,就说非得带陆明远回去,倒也没怎么耍性子,陆明远就不得了了,瞪着双眼睛看他,好像他是多坏一坏人似地,臭小子,是坏人也养了他这么久了。

  要知道,坐火车的话,一个大人可以免费带一个小孩,像叶程他们这么小的,都是不需要买半票的,但是如果带两个的话,就只有一个能免费,另外一个还是要半票的,对一个农村人来说,这一张火车票的半价也是相当厉害的,钱兴良无论如何都舍不得掏。

  更何况,带陆明远回去做什么?他又不是他们村里的人,回去也没个亲戚,还不是跟着叶程待在那个冷冷清清的小院子里头,叶程还得靠他外婆和舅舅家照应着呢,自己要是把陆明远带回去,不是给人家增加负担吗?

  他这边烦躁,两个娃娃那边也心焦,生怕钱兴良不讲道理来硬的。

  "他要是非要带你走,你就哭,你就喊救命。"五岁的陆明远给六岁也叶程支招了。

  "……"叶程抿抿嘴,觉得这么做不太好,这不是钱兴良以前教他对付坏人的招式吗?

  钱兴良确实有这想法,眼看着年关越来越近了,他就打算是不是直接把叶程扛回去算了,省得跟个六岁的娃娃瞎扯掰。

  就在这时候,陈文淼突然有找上他了,钱兴良诧异:"你不是回老家了吗?"

  "诶,这要没事我瞎跑什么啊?快给我倒杯热水,我这一天跑得,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

  钱兴良连忙给他倒了杯水,眼看着天就要黑了,瞧他这着急的样子,好像是有大事。"到底什么事啊?这急的。"

  "好事,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前几天一个老乡托人传口信,说市里一个老纺织厂快倒了,这会儿正低价卖库存呢,人家毕竟是大厂啊,少了不卖,我们正筹钱呢,你要不要也算一份?"

  "你就为这事回来的?"钱兴良嘴里问着,心里也盘算开了,眼看着他家两个小子一天天大起来,以后还要供他上高中读大学呢,儿子大了不得买房子取媳妇啊,他压力也大。这会儿听陈文淼这么一说,他哪儿还能不动心,不过动心归动心,做生意他也是外行,总得问清楚先。

  "可不是嘛,一路上紧赶慢赶的,生怕来晚了,这不,还没凑够钱呢,你要算一份的话,我赶紧就跟他们说,让他们不用找别人了,明天赶紧把事情定下来。"陈文淼火急火燎的。

  "那你们还差多少?"要是本钱不多,他赌也就赌了。

  "这会儿就还差两万。"九十年代中期,一个双职工家庭一年下来都存不到一万,两万前可不是个小数目。

  "是什么厂啊?"一听是两万,钱兴良心里有点发怵了。

  "哦,是个纺织厂,都是一些线衣线裤跟袜子手套什么的,听说就现在价格最低,等它真正倒了,消息公开了,那又没现在这么便宜了。"陈文淼喝了口热水,缓了缓神。

  第8章 第 8 章

  "这消息可靠?"老实说钱兴良家底都还不够两万呢,前年他家老人过世了,前前后后把家底都给花没了,这两年好不容易存点,怎么说他还有个家要养活呢,但是他又不想看着这么个机会白白溜走。

  "这事要能出岔子,我自己都得去跳河了,家里的老本都压上了,就指着这次赚一笔呢。"陈文淼想了想说:"不过我看假不了,我们到时候验了货再付钱,也别把钱先给别人,反正总共也没几个人,到时候临场再凑钱,误不了事。"

  "总共几个人?"钱兴良又问。

  "六个人,十万块。"在那年头,一个双职工家庭一年下来都存不了一万,十万块已经是大买卖了。

  "成,明天我先跟你去见见他们,要是没问题,咱就一起去把货给进了。"钱兴良对陈文淼还是比较信得过的,人家也说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是个男人,这种时候总该拿出点魄力赌一把。

  当天晚上,陈文淼走了之后,钱兴良就找叶程谈话了:"程啊,大伯明天可能要跟人家做笔生意,可是钱不够,先挪你四千块用一下成不?"

  叶程如今在银行里头的存款有三千六,他手里头还有这个月的收入没去存,大约还有将近八百块。

  "好。"叶程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你个楞小子,啥也不问就知道说好。不过你放心吧,大伯不会亏待你的,到时候赚了钱,大伯就算你入股了,该多少都会分给你,要是都亏没了,那大伯明年就不收你伙食费了,还带你出来,要来的钱都归你,咋样?"钱兴良有些过意不去,人家孩子好不容易要来这么些钱,现在自己倒打起主意来了,不过这关头,他也管不了这么多了,要真欠下了,他以后慢慢还就是。

  "好。"

  "那行,咱就这么说定了。"

  就这样,叶程稀里糊涂地入股跟钱兴良一起做起了倒买倒卖。

  大概是钱兴良对那几个人的印象都还比较好,他们的合作相当顺利,当天下午几个人就个子去银行取了钱,然后一块儿去工厂拉货了。他们只是一起拿货,拿了货以后各自分了,拿着自己的那一份,或者回家卖,或者在这附近的城镇摆摊。

  陈文淼和钱兴良都打算运回去卖,在这里也不一定能卖到好价钱,这厂子一倒,到时候价格肯定受到冲击。刚好陈文淼认识个开货车的,跟钱兴良他们是同一个市的,钱兴良他们那个市,又是陈文淼回乡的必经之地。这个司机最近也要回家过年,卡车自然是要开回去的,所以给出的运费还算是比较低廉。

  如此一来,回去的车也有了,又因为刚刚动用了叶程的积蓄,钱兴良心里有愧,对于他执意要带陆明远回村里的这件事,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因为进了货,大家都想早点回去,赶在年前赚上一笔,钱兴良和陈文淼他们第二天天不亮就动身了。货车虽然够大,但是前面只有单排座,他们这一行,除了司机以外还有两个男人两个小孩,肯定是坐不下的。

  于是钱兴良干脆把车斗里的货物整了整,弄了块挡风的的地方,抱两条棉被往那里一铺,就让叶程和陆明远窝在车厢里睡觉。卡车后头除了四周有六七十公分高的围板,上边还焊了金属架搭了篷布,两个孩子呆在里头也算安全,出不了什么意外。

  他们凌晨出发的时候温度还比较低,大卡车后面虽然有车棚,钱兴良也帮他们整理里一下,特意找了个避风的角落,可是卡车一开,冬天的寒风还是呼呼地往车厢里头灌。叶程和陆明远躺在被窝里,被风一吹,耳朵都要掉了,就拉高被子把头都蒙起来,俩人本来就没怎么睡醒,躺在车斗里一摇一晃的,没一会儿就都睡着了。

  等到中午的时候,太阳已经晒得车厢有些暖和起来了,两个孩子踮着脚从围板和篷布之间的空隙里看到外头的情景,看腻了就回到被窝里去,他们的被窝底下是几大包纺织品,躺在上面软软的,天又那么暖,还有中午的暖风从耳边吹过。两个孩子觉得舒服极了,他们在货堆里头打着滚儿,从这边滚到那边,累了就挤在一起继续睡。

  这一路不算特别远,当天下午卡车就开进了叶程他们老家所在的H市,钱兴良和陈文淼各自付了自己的那部分车资,卸了货,就在H市分头了,陈文淼他们老家远些,但是天色还早,他应该也能在天黑前赶回去。

  钱兴良又雇了一辆小皮卡,一个多钟头就到了他们镇上,他让司机顺着一旁的盘山公路一直开,开了约莫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叶程他们村子附近。

  陈文淼把货卸在路边,结了车资让司机先走,然后又让两个小孩在路边看着这堆东西,自己扛着两大包货物就往村子的方向走了过去。

  这条马路离叶程他们村大约了十几分钟路程,平时他们去镇上,走路也才一个多钟头,谁愿意先走十几分钟路程到马路边去搭车的,搭车一次还得一块钱呢,所以大家都愿意走山路去镇上,快走到镇上的时候,才上这条马路,再走一会儿就进镇子了。

  不一会儿,钱兴良就带了好多人出来帮他搬东西,叶程的外婆蔡金枝听说叶程回来了,也连忙跟了过去,等她走到马路边,见到两个差不多高的小孩坐在一堆麻袋上,脑袋一点一点的正打着瞌睡,一时间有点分不清到底哪个是叶程了。

  于是她只好开口叫了一声:"程啊。"

  旁边的人笑:"金枝婶,分不清哪个是你孙子了吧?"

  这时候叶程也醒过神来了,见到外婆也高兴得很,从那堆麻袋上爬了下来,走到他外婆身边,蔡金枝见叶程出去这一年,好像是没吃什么苦,身量也长高了,脸上也开朗了一些,这会儿被太阳晒得一张两红扑扑的,心里也高兴得很。

  "这娃娃是哪里来的?"村里总共就那几户人家,没听说过谁家还有这么大一个男娃啊。

  "哦,我们在城里捡的,叶程跟他感情好得很,想带他回来过年,我这反正不是也包了车了吗,就把他一起带回来了。"钱兴良回答道。

  "哎呦,城里那好啊,还有这么俊的男娃捡哩。"村里的媳妇们奇道。

  "跟爸妈走丢的,也是个可怜孩子,已经报派出所了,那边帮他找到父母了就好了。"钱兴良轻描淡写道,其实替这还子找父母哪那么容易啊,这都走散快一年了,父母开始的时候还着急到处找,这时间久了,可能也就死心了,以后若是再有了小孩,渐渐的可能也就忘记了。

  但是这些话他可不能对村里人说,不然你说这个娃娃到时候谁养嘛?谁都不愿意养,他们村就没有缺小孩的,再加上这孩子犟得很,也就跟叶程处的好,平时对自己都没个好脸色,哪个人家喜欢领养这样的娃娃啊?要领养,那自然是要养那种乖巧听话贴心的娃娃,不然长大了跟自己不亲,养了也是白养。

  等到大家把那堆货物搬完了,天也快黑了,刚好那天村里的二婶子又杀猪了,钱兴良让他婆娘去买了一条猪腿,家里也杀了一只鸡,加了些黄酒和黑豆用高压锅煮得烂烂的,大伙儿也就都没回家,到钱兴良家说话喝小酒去了。

  叶程和陆明远也跟着去了,叶程要去钱兴良家里带灰子回家,灰子这一年过得好像也挺不错的,身上的皮毛都亮了不少。钱兴良的媳妇打了一海碗的猪脚和鸡肉,让叶程他们带回去吃,叶程不好意思要,他外婆就帮着接了。

  "明远,你晚上在叶程家睡还是在我家睡啊?"钱兴良突然出声问道。

  "跟叶程睡。"陆明远想也不想地回答。

  "那行,明天大伯要去镇上卖衣服,你俩去不?"钱兴良又问。

  "……"陆明远动了动嘴,没出声,转头看一旁的叶程,叶程这会儿只管跟灰子亲热,没往他这边看,陆明远不高兴了,走过去就踢了灰子一脚,灰子也不客气,"汪"地一声叫得屋里的人都吓了一大跳。

  "咋了这是,这孩子没事去踢狗干嘛呀?"钱兴良的媳妇不高兴了,这灰子在她家养了快一年了,平时比什么都听话,还能看家,这会儿都有感情了。

  "嘿,你别管他,跟啊程闹别扭呢。"钱兴良怎么说也养了陆明远这么久,多少知道他那臭脾气。

  "你别踢灰子。"叶程宝贝地帮灰子揉了又揉,好一会儿才转头跟陆明远说话。

  "去不去镇上?"陆明远问。

  "啊?"叶程压根就没听这些人说话,陆明远又问得没头没脑的,他一下子不明白了。

  "程啊,大伯这些货里头,也有你的一份,明天就跟大伯一块儿到镇上去摆摊吧,多卖点咱多赚点。"

  钱兴良其实就想在叶程他们回自己小院子之前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咯,省得叶程回去以后,他外婆一问,程啊,你存的钱都在哪里啊。那小子愣头愣脑的,肯定就直说了,最怕的就是他到时候还说不清楚,搞得蔡金枝他们一家人对自己有误会。

  "咋你那些货里头还有叶程一份嘞?"旁人立马就问了。

  "是这样,当时一个老乡不是说这批货又好又便宜嘛,来找我凑两万,我当时身上只有一万六,就挪了叶程四千,赚了钱我给他分红,亏了我明年还给他。"兜了一圈,钱兴良真正想说的,其实就是这么几句话了。

  "四千?"蔡金枝傻了,她一辈子没出过几次村子,在她看来,四千块已经是很大的一笔钱了。殊不知那几年国内经济飞速发展,地方的差异一下子被拉得老大,这四千块在发达城市,早已经不能算是大钱了。

  "这要饭的行当真那么好啊?不到一年就存四千回来了?"边边上忍不住就有人插嘴了。

  "你知道什么,别瞎说!"那人的老婆扯了他男人一下,她男人还想说什么,结果被瞪了一眼,就不再吭声了。

  村里人大多都知道叶程出去是干嘛了,不就是到大城市里头去要饭吗,可是要饭也不是什么光鲜的事,特别是出在他们村里头,一个没爹没妈的孩子没人养活,就送到城里头去要饭了,这事是可以随便说的吗?说了他们村的人还有脸了?

  "嗨,城里头的人有钱,这娃娃小,坐在路边人家看着都觉得可怜,给的人就多些。"话都被说开了,钱兴良也就不避讳了:"本来这钱我是不该去动他的,不过当时也是急,让我婆娘临时汇钱过去也来不及,我那卡里刚好又有一万六,不进这批货吧,我心里又不甘。所以才跟叶程开了这口,这孩子实诚,什么都说好,呵呵。这样,蔡大娘啊,你要是觉得不合适,我现在就从家里拿四千出来,怎么样?"

  钱兴良说的是这个话,不过他跟他老婆王桂华都知道,他们家这会儿到哪里去弄四千块啊?他们家管钱的是钱兴良,那一万六就是所有家底了,家里就还有一千多块,是他两个儿子下个学期的学费,还有明年大半年的花销呢。

  "瞧你这话说的,叶程的钱他自个儿做主,他答应了就成,我一个老婆子不跟着参合。再说了,他这一年在外头也都是你在照顾,这都长个了,我老婆子看着心里都高兴,别的都不打紧。"蔡金枝连忙说道,她是从来也没指望过叶程还能带这么多钱回来,如今这钱被钱兴良挪用了,她还能说什么,明年还指着他把叶程带出去呢。

  "大娘你可别这么说,不过你真的可以放心,这批货我看是亏不了,等过两天都卖出去了,我连本带利给叶程送回去,您就等着看外甥赚钱吧。"钱兴良说着就笑了起来,屋子里头的气氛又活跃了,大伙儿开始围着这堆货找话题。

  蔡金枝看时候也差不多了,就带这叶程回他自己的小院,陆明远自然也是要去的,灰子刚跟上去,就又被陆明远踹了一脚,灰子吠了两声,最终也没扑上去咬,四条腿一甩开,刷一下就从跑到叶程身边去了。

  第9章 第 9 章

  回到叶程小院以后,蔡金枝什么也没有问叶程,就只是把两个孩子安顿好了,自个儿就回去了。她是怕小孩子嘴巴不紧,到时候钱兴良或者他媳妇要是问起,你外婆回家都跟你说啥了,这一问一说的,恐怕就不好了。

  明天钱兴良要带着叶程去镇上卖衣服,蔡金枝也不打算去凑热闹了,知道的说她也就是去凑个热闹,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不放心钱兴良呢,也怕钱兴良他们一家多心。

  第二天一早,叶程就被钱兴良的媳妇从床上挖了起来,睡在一旁陆明远也跟醒了,就一块儿起了床,反正现在是叶程到哪儿他就到哪儿,跟得越来越紧了。

  同行的有钱兴良,钱兴良的媳妇王桂华,还有她弟弟王超。王桂华来喊叶程的时候,钱兴良和他妻弟王超就已经把那些货物都搬马路边去了。

  从那条马路去镇上的,一天也就只有几班拖拉机,拖拉机的后斗上焊了架子盖了篷布,刮风下雨的,也都有个遮挡。那会儿天还没亮透,上街的人也不是特别多,他们的那些货也都还装得下去,就是被开拖拉机的多收了两块钱路费,叶程和陆明远的车费也都是钱兴良给的,半价,一个人五毛。

  等到了镇上,王超到他相熟的人家里借了两条长凳一块板子,往街头一架,就是个临时的摊子了。

  开始的时候还有些冷清,等到太阳出来了,街道上人渐渐多了,来他们摊子的人也就多了,这会儿正是置办年货的日子,好些平时在外头打工的人也都回来了,买东西的时候也算是难得的慷慨。

  王桂华和她弟都没做过生意,在他们看来,几块钱十几块钱进过来的线衣线裤,卖个二十也就已经赚到了。但是钱兴良可不这么想,他在外头待的时间久,见的事多,胆子也大。他觉得这批货质量很不错,搁平时房在店面里头,怎么着也得四五十,这会儿他们摆摊就卖三十五,指定有人要。

  不过他也想早点脱手,等这年过完了他就走了,到时候他两个儿子又要上学,王桂华又得做饭忙家务又得忙活田里的事,哪儿来的时间摆摊,他在外头也能赚钱,这时间耽搁了不划算。

  于是大人的一套就卖三十,小孩的就卖二十五,还有袜子手套,进价反正也低得很,一块五两块就随便卖了。

  等到买东西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两个小孩站在摊上就有点碍手碍脚了,大人就打发他们玩去。

  叶程带着陆明远在街道上瞎逛,走到一家卖杂货的店铺前面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一件事,抬腿就走了进去,这是他们镇最大的一间杂货铺了,里头基本上什么生活用品都有,叶程找到卖橡胶手套的地方,看到一双跟他外婆坏掉的那双一模一样的,挂在那里外面还包着透明的塑料袋,颜色也比他外婆的那一双鲜艳多了。

  "这个咋卖?"

  "那个啊,九块。"店里的老板娘正蹲在地上整理一批新到的货物,见问价钱的是个孩子,也没当回事,以为他们问着玩呢。

  "我要买。"叶程伸手去够那双手套,够了几次,都没够着。

  "你带钱了吗?"那老板娘拍了拍手里的灰站了起来。

  "带了。"叶程口袋里头确实有钱,他身上穿着的裤子有两个口袋,左边的那只口袋被钱兴良缝死了,里头放着的都是十块钱以上的大钞,右边口袋没缝死,里面就只放了一些零钱。

  叶程把那些零钱都掏出来,数来数去还是不够,就只有六块多,于是他只好跟老板娘借了把剪刀拆了左边的口袋。

  那老板娘也奇了,这孩子数半天都没数够钱,这会儿又借剪刀拆起裤子来了,这一看,才看出名堂来了,连忙蹲下来帮他拆线,怕叶程一个不小心把裤子给剪了。

  从他兜里拿出一张十块的,找了一张一块的纸钞放在他右边口袋,然后那老板娘打开她的抽屉拿出针线,又一针一针把叶程那个装了大钞的口袋给缝了起来。

  这会儿刚好进来几个买东西的妇女,见老板娘蹲地上给个娃娃缝裤子,好奇道:"老板娘,这是你儿子啊?"

  "我儿子高中都毕业了,过两年都该给我生孙子了。"那老板娘嘿嘿笑了两声,打个结把线个剪了。

  "那你咋这热心,还帮人家娃娃缝裤子,该不是你儿子在外头干坏事了吧?"那几个女人打趣道。

  "他要有这本事老娘也不用操心了,你们不晓得,这娃娃的家人忒有意思,把钱帮他缝口袋里头了。"

  "这办法好呀,改天我也把我家那小子的口袋给缝了,天天的三块五块拿出去,从来就没有找回来过,不是花了就是掉了,他以为我跟他爸的钱都是从河里捞的呢。"

  那老板娘把叶程看上的那双橡胶拿下来,又到门口水龙头去试了试水,都没问题了,才用干布擦过,装进包装袋里。等叶程他们走出了店门,他才跟那几个女人继续玩笑道:"三块五块的不用缝,人家孩子口袋里头可是这个数。"说着摇了摇四根手指。

  "四十啊?"这年头一般小孩口袋里头要有个五块钱,已经算是多的了。

  "嘿,四百。"老板娘笑道。

  "那是什么人家的孩子啊?就咱们镇,还有能往孩子口袋里头揣四百块的家庭?"说话的女人明显是不信。

  "我看不像,有钱人也不能把孩子口袋缝起来,刚刚他过来买手套了,八成是个当家的孩子。"

  那几年到外头的打工的人渐渐多起来了,有些家长狠心的,就把小孩一个人留家里,要么放在爷爷奶奶家,留下几百块钱,让邻居稍微看顾着点,大人一走就是一年半载,也都是常有的。

  当天晚上,叶程把手套拿给蔡金枝的时候,她先是楞了一下,后面就是喜欢,那几天,见着个人就说,她外甥都会心疼老太婆了,这回还给他买了双手套,九块钱哩,这出去一年,人也懂事了,多亏了钱兴良云云。

  不过村里人显然对她那一双九块钱的手套兴趣不大,他们现在最想知道的是钱兴良这会儿的买卖到底能赚多少,到时候又能给叶程多少?这不,钱兴良的摊子还摆着呢,村里的人们背地里就嘀咕开了,说啥的都有,就是不相信钱兴良真能给叶程分红。

  钱兴良他们的生意做得很顺利,前后总共花了不到五天时间,那堆货就被他们全部卖完了。最后一天下午钱兴良非常高兴,他们几个人乐呵呵地回到村里头,大伙儿就都知道他们家赚钱了,这几天钱兴良的摊子生意很火,大家都知道他这回肯定赚。

  结果钱兴良一回来,就让人把叶程的舅舅钱守万,舅妈罗月玲,还有外婆外婆蔡金枝都请到了叶程他们家小院。村里人听说了这件事,也都兴致勃勃地过去凑热闹,这一时间,叶程家的小院里头就挤满了人。

  钱兴良一个人先到的叶程家,坐在门口拿着本本子算,他最近每天卖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也都有记账,这会儿加加减减,也是极快的。

  等到钱守万夫妇和蔡金枝都到了,他就当着众人的面把叶程的那份钱给到他手里了。

  "程啊,虽然你还是个娃娃,可大伯我可是个男人啊,咱说话算数,当初拿你四千块,咱做买卖是赚了,扣掉车费和这几天的花销,你还净赚四千五,当着你外婆舅舅的面,我就给你结了。"

  厚厚的八千五百块,就这样递到了叶程手里,小院里当下就炸了锅,这八千五在当时的村里什么概念?他们村那会儿家底超一万的都没几户。像他们村里的男人,出去打工的,一年到头劳心劳力,能拿回家五六千就算是不错了。

  叶程毕竟只是个小孩而已啊,这出去要了一年饭,又稀里糊涂跟着钱兴良做了回买卖,口袋里头一下子就有八千五了,村民里头说什么的都有,说叶程运气好的有,说要饭这行当赚钱的有,但是最多的,还是说钱兴良能干,叶程能跟上他,是走了大运了。

  钱兴良之所以要在众人面前给这个钱,不能说他没有炫耀的心思,这回他做生意赚钱了,心里特别高兴,一时间确实也有些忘形。

  但是最主要的,他还是想跟叶程外婆他们说说清楚,毕竟这孩子没有爸妈,他钱兴良把他带到城里去要饭,这一年下来他老婆王桂华在村里也听了不少闲话,他现在也是给自己正个名,他钱兴良可没占叶程的便宜。

  结果这一闹,全村人都知道叶程手里有八千五百块了,大家都瞪大眼睛等着看他这笔钱最后到底会流到哪里去。

  "喂,叶程,这么多钱你可打算怎么花呀?"当场就有人问了。

  "留着读书。"叶程老实回答。

  "哟,瞧这孩子出息的,你说这读书也花不了这么多钱啊,花不了的你给谁?"要搁大人,这种问题谁也不会回答的,但叶程毕竟还是孩子呢。

  "给外婆。"要给的话,不给外婆还能给谁?

  "哎呀,蔡金枝啊,你外甥孝顺啊!"村民们顿时都笑开了。

  "傻小子诶,外婆哪能要你的钱,你自个儿留着花,啊。"蔡金枝口里这么说,心里还是高兴,晚辈孝顺呢,谁不高兴?

  "叶程啊,你外婆说这钱你自己留着花呢,你打算怎么花?"边上又有人问了。

  叶程抱着那厚厚的一打钱蹲在地上想了挺久挺久,才终于想起来还有一件事可以做:"还债。"

  他母亲在世的时候,天天跟他唠叨的就是三件事,第一件就是要他听话,有人领养要管人家叫爸爸妈妈,不许犯倔。叶程当时答应得挺好,不过现在他又有点犹豫了,因为陆明远后来的爸爸妈妈都对他不好。

  第二件就是要他长大以后多照顾妹妹,那他现在还没长大呢,妹妹也在姑姑家里,住得挺远。

  第三件就是要他长大以后有钱了,就把家里的欠债还上。他家主要的两个债主就是舅舅家和姑姑家,虽然他母亲说是让他长大以后还,但是他现在既然有钱了,那就先还上吧。

  特别是他母亲快走的那段时间,她好像生怕叶程记不住一样,整天整天地跟他说这几件事,直说到叶程现在想忘都忘不了。

  第10章 第 10 章

  "这孩子懂事啊……"老人的心都软,听一个娃娃说要还债,眼泪都出来了。

  "小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你这么大个娃娃,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了去了,现在还什么债?长大后再说。"罗月玲,也就是叶程的舅妈说。

  "要我说,先还上也行,以后他要是有什么困难,还不得靠大伙儿帮衬着,这孩子讲情义,恩情也都会记在心里的。"蔡金枝还是同意还债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他一个娃娃要在村里长大,哪里不都得靠着别人帮忙。

  "这么说也是啊,现在有钱了就先把债都还上,以后哪天困难了再借嘛,对不对?"一个嗓门清脆的年轻媳妇说。

  大伙儿这么一说,也都觉得先还债好,其实当初叶程父母生病的时间都不算很长,特别是他母亲,基本上都不怎么舍得花钱买贵的药,之前家里本来也有些积蓄,就是最后那段时间,还有她父母的葬礼,欠了叶程舅舅家和姑姑家一些钱。

  叶程的父亲是在外地过世的,当时就在那边火化了,装在一个骨灰盒子里头回的村里,那时候叶程的母亲也已经知道自己被感染了,狠狠心没给丈夫下葬,就是等着自己也过世了,两个人一块儿办丧事,给家里省一点钱。

  叶程母亲生病那段时间,村里的人虽然怕,也不怎么上门,但是还是有人托蔡金枝带了些钱过去,按村里头的说法,那些钱是不用还的,但凡有人生病或者家里发生什么其他的大事,这个钱大家基本上都是要给的。

  所以这么算下来,叶程只要把舅舅家和姑姑家的钱还了就行,刚好叶程的舅舅钱守万也在场,蔡金枝就帮他数了两千七百块,让叶程给他舅舅拿过去。

  叶程是有点怕他舅舅的,但是这还债的事情是他妈妈从前再三叮咛过的,所有他壮了壮胆子,拿着钱往他舅舅那边走过去,谁知道那钱守万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大声吼了起来。

  "还什么钱?还钱还钱,一个六岁的娃娃要还什么钱嘛,还钱还钱……"钱守万一边吼着一边就出了院子,叶程这下子不知道怎么办了,自己要还债,可是舅舅他不接,怎么办?

  "程啊,你舅舅这不是对你凶,这人就是这牛脾气,他是舍不得拿你的钱呢,没事,这钱舅妈就先收着,哪天你读书缺钱了,还跟舅妈说。"罗月玲抹了抹眼泪,就把那钱收下了,他家也困难啊,他男人没出去打工,就靠村里的那点地,种菜种米的,自己家吃倒是够了,可是两个儿子要上学呢,钱这个东西,她是真缺。

  "哦。"叶程过了年也才七岁,大人们说的话,他其实听了也不全懂,所以他也不知道舅妈干嘛又哭了。

  钱守万这一吼,罗月玲又这么一哭,一整院子的人顿时就没劲了,连钱兴良刚刚赚了钱的喜悦也被冲淡了不少,不多久,这些人也都散了。

  本来么,叶程就是个没爹没妈的孤儿,这回就算走了运赚到钱了,他们这些同村也都应该想到他是个没爹没妈的孩子,跟他们大人不一样。可是刚刚那一下子,大伙儿突然见到那一堆钱,没几个不眼红的,说话的时候,多少也带了一些嫉妒和恶意,小孩子听不懂,大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所以这钱守万这一吼,大家心里也都不是滋味了,多少在心里都觉得自个儿有些不地道,钱兴良也是,他摸了摸鼻子,又跟叶程他们说了几句,这两天肚子饿了去大伯家吃饭之类的,就跟他媳妇一块儿回家去了。

  既然说了要还债,舅舅家的债也还了,这回就该轮到姑姑家的了,蔡金枝打算第二天一早,就带着叶程去了他姑姑家住的那个镇上。叶程的姑姑叫叶秋兰,她家住着的那个镇子比叶程他们镇大,听说以前还繁华些,现在还算是没落的了。

  这一路坐车过去要十几块,蔡金枝就不打算让陆明远跟,叶程去他姑姑家,他一个外人跟去干啥?卖票的肯定得让她给小孩买半票,这来回十几块呢,对平时节俭惯了的老人来说,这十几块可不是小钱。

  可是陆明远不干啊,他就非要跟,好说歹说怎么也不肯听,蔡金枝就不高兴了,也不搭理他,收拾好了就带叶程出门。蔡金枝和叶程走在前边,陆明远就不远不近地跟在后头,叶程跟他外婆说:"让他去吧。"说了好几次,他外婆也不吭声。

  叶程就回头跟陆明远说:"你别跟了,回去吧。"也说了好几次,陆明远根本就不听,梗着脖子硬跟在后头。

  蔡金枝以为自己带着叶程走,不搭理陆明远,那孩子跟着跟着没劲了,自然就回去了,却没想到这城里头来的娃娃比他们山里的老黄牛还犟,后来她看看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又停下来做陆明远的工作。

  "明远啊,外婆这是带叶程到他姑姑家做客呢,你去干什么?"

  "……"陆明远也不回答。

  "你回去在家里头好好呆着,晚上我让叶程给你带好吃的回去好吧?"

  "我不要。"陆明远的脸蛋被山风吹得起皮,鼻涕流出来了就拿自己袖子擦,蔡金枝看这孩子,怎么看怎么不喜欢。

  "你看,今天啊程是去做客呢,穿得干干净净的,你都没换衣服,怎么出门啊,到时候要被人家笑话的,回去吧,啊?"

  "……"陆明远不吭声,站在山岗上就开始脱衣服,一边脱还一边抹眼泪。

  "诶,你这孩子!"蔡金枝也生气了,她好说歹说的,可这娃娃偏偏就是油盐不进。

  "你别哭了。"叶程走到陆明远身边,伸手脱自己身上的棉袄:"我的衣服给你穿。"

  "我才不要你的衣服,谁要你的衣服?"陆明远说着哭得更大声了,气得一边的蔡金枝恨不得过去搧他,可这又不是自家的孩子,打不得。

  "那你要啥嘛?我跟外婆晚上就回来了。"外婆生气的时候,叶程也是怕的,这时候他也不敢像跟着钱兴良那会儿一样,说自己非要带陆明远去。

  "……"陆明远又不说话了,穿着件比外头的棉袄更脏更旧的毛衣蹲在地上哼哼唧唧。

  蔡金枝趁着这当口,扯了叶程赶紧走,这回陆明远倒是没有跟上去,他蹲在山岗上看着叶程越走越远,下了前面的山坡拐个弯就看不到了。抽了抽鼻子抹了抹眼泪,一阵寒风吹过,陆明远打了一个喷嚏抖了两抖,又抬起袖子擦了擦鼻涕,然后把自己刚刚丢地上的破棉袄捡起来穿上。

  叶程他们坐了将近两个小时的面包车到他姑姑家里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他姑妈叶秋兰嫁的是镇上老街里头一个卖豆腐的男人,她嫁过去以后,就跟着她男人一块儿卖豆腐,早上在镇上菜市场做买卖,下午就在自家门前支个摊,老街上来来回回都是那些老主顾,半天下来也能有些收入。

  叶秋兰只有个儿子正在读初中,所以当时叶程他们家把叶萍托给她带的时候,她没犹豫就答应了,可谁想这带着带着,叶程家就出事了,她也不好在那时候把这女娃送回去,就这么一直养到了现在。

  叶秋兰家里情况好一些,所以当初借钱的时候,也是从她家借得多一些,两次总共借了五千块,在那年头,五千块还是很经得住花的,所以这叶秋兰对叶程他们一家,可以说相当好了。

  叶程他们到的时候,叶秋兰跟她男人刚好从菜市场收摊回来,她男人看起来是个老实人,人也不错,也没有因为叶程家的情况就给他脸色看,笑嘻嘻地说要去买菜,和气得很。

  这出门做客,也不好空着手,蔡金枝这次就带了十来斤薯粉,都是自家种的红薯自个儿洗的粉,请人蒸了削成丝,晒得干干的。叶秋兰说她就爱吃山里头自己做的薯粉,跟外头街上买的薯粉不一样,煮起来容易烂,又香。

  叶秋兰是个黑胖的妇人,脸色挺红润的,整个人看起来也清爽,她扯着叶程坐下,也没怎么多问,她大概已经知道叶程出去要饭的的事情了,所以就只是哭,说自己的弟弟造孽啊,做的那糊涂事,把老婆孩子全给害了,瞧这娃娃可怜的。

  说了会儿话以后,蔡金枝就说她这回带叶程过来,是想把他们家从前的债给还了,这下叶秋兰生气了,说这么大个娃娃,怎么就能还债了?以后还多少用钱的地方呢,她这个当姑姑的,哪里还能伸手从他那里拿钱。

  蔡金枝就把最近叶程跟钱兴良搭伙做生意的事情给说了,说小孩现在有钱,就先把债换上,以后要是有困难,还来找她这个姑姑。可是叶秋兰就是不肯要这个钱,死都不肯要,一个塑料袋里头装着五千块,两个人推来推去,最终还是在蔡金枝手里,最后她也没办法了,就跟叶程说长大了要记得姑姑的好,以后有钱了再把债还上。

  这时候,从里屋走出来一个三四岁的女娃,身上灰不溜秋的,手里正抓着一只鸡爪啃呢。

  "萍啊,又拿谁家东西吃了?"这老街里头,街坊邻居大概都是不错,小孩们也都是前门后门的瞎串。

  "姗姗奶奶给的。"叶萍一边啃着鸡爪子,一边口齿不清地回答。

  "呵呵,这娃娃跟着我啊,吃的倒是不缺,就没时间给她打理,看这脏得。"叶秋兰顺手就把叶萍给拉了过来,拿起旁边的一块毛巾给她擦擦脸,这脸一擦干净,就看出五官来了,妹妹叶萍确实长得比哥哥叶程好看些,一双眼睛乌溜溜的透着机灵。

  "萍萍来,这是你哥哥,快叫哥。"叶秋兰教叶萍叫哥。

  "哥。"叶萍也不怕生,这一声哥叫得又生又脆,叶程倒是垂着头不好意思应了,看得屋里头两个大人直乐。

11、第 11 章 ...
  不一会儿,一个瘦高男孩进门就喊:"妈,饭做好了没?"
  "饿死鬼投胎这是,你爸刚又买菜去了,今天家里来客人,你先去做作业。"叶秋兰说着也起身了,厨房里头还堆着不少碗筷没洗呢。
  "妈这谁啊?"男孩看来是没打算做作业,在屋里头掀掀这里翻翻那里,大概是肚子饿得厉害,想找点吃的。
  "你堂弟,就是叶程,我跟你说起过的。"叶秋兰刚说完,就听到外头乒乒乓乓一阵响。"谭小松你在外头瞎翻什么呢,要不做作业就带弟弟妹妹出去玩会儿。"
  "成。"那男孩熟门熟路地摸出家里的钱罐,伸手就从里头抓了一把零钱,也不数。"萍萍啊,哥哥带你去买吃的。"号令一出,叶萍就屁颠屁颠跟上了。
  "嘿,叶程你愣着干嘛,赶紧走了啊。"谭小松走出几步,见叶程没跟上,就回头喊他。叶程看了看蔡金枝,见她挥挥手,这才迈出了门槛。

  这谭小松正是好玩的时候,他先是带着叶程叶萍到小店里买了一些零嘴几盒火柴炮,然后几个人到屋后头的小河边玩,那条河那会儿还算是清澈,好多人都在里头洗衣服,几个小孩在河边点炮,河里头的女人头都不抬一下,看来是早就习惯了。
  叶萍胆子也大,拿着盒火柴炮,点一个丢一个,刚刚那根鸡爪子都不要了,谭小松也不嫌脏,接过去就啃。这谭小松天生就是个孩子头,叶程跟他玩一会儿也就熟了,跟叶萍两个人,哥哥哥哥地叫得倍儿亲热。
  "小松,带弟弟妹妹回来吃饭。"叶秋兰一喊,谭小松就跑得比什么都快,还管什么弟弟妹妹啊。

  等叶程也叶萍进了屋子的时候,碗筷都已经摆好了,谭小松从他爸那里接过米饭,不用菜就吃了好几口,等到蔡金枝跟叶程他们都上桌了,他才往桌上伸了筷子。
  叶秋兰毕竟是住镇上的,这伙食水平,跟村里头就是不一样,有菜有肉还有河鲜,蔡金枝客气,也不怎么大吃,叶秋兰跟他男人也还算斯文,就三个小孩吃得多。
  等吃完饭,谭小松拎着书包去学校了,叶秋兰就让叶程陪妹妹玩,自己跟蔡金枝坐在前屋说话,顺便看着摊子。叶程和叶萍刚刚也算是熟悉了,俩孩子又到河边去放了一会儿火柴炮,然后叶萍跟邻居一个小孩跑了,叶程就跟他外婆说要回去了。

  "诶,你这孩子,难得来姑姑家一趟,总得多住几天啊,再说你一个人回去干嘛?别回了,这回就在姑姑家过年了。"叶秋兰说什么也不肯让叶程走。
  "是啊,叶程你就在姑姑家过年吧,外婆先回去,过几天再来接你。"蔡金枝也劝。
  "不行,还有陆明远呢。"在叶程看来,他家并不是就他一个人。
  "陆明远是谁?"叶秋兰问了。
  "钱兴良从城里头带回来一小孩,说是跟父母走丢了,这大过年的也没地儿去,就给带回来了,现在跟叶程作伴呢。"
  "不是还有你外婆嘛,还有钱大伯呢,叶程听话,就留在姑姑家过大年了……"

  几个人好一通说,叶程最终也没答应留下来,于是叶秋兰就打包了好多都干豆卷之类的给叶程他们带上,说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吃不完就分同村吃。
  离开前,叶程又去斜对面的小店里头买了两盒火柴炮,打算带回去分陆明远玩。

  等他们坐车回到镇上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刚好有一辆拖拉机要往他们村方向开,蔡金枝和叶程两人这一天都累了,也就没省这个钱,坐车回的村子。
  回到村子天都快黑了,蔡金枝没进叶程的院子,直接回钱守万那边了,那五千块也是蔡金枝收着,现在叶程的钱都寄放在她那里,本来打算等还完了债再去镇上存剩余的钱,现在叶秋兰既然没有收下这五千块,叶程现在总共就有五千八百块,他们要赶在邮政局放假前赶紧去把这些钱存了,不然家里头揣这么多现金,大家心里都不踏实。

  叶程高高兴兴地回到院子里,正想向陆明远炫耀他今天刚刚买回来的火柴炮呢,结果进去一看,发现陆明远没在,就以为他在钱兴良那里吃饭,谁知道在钱兴良那里也没找到人。
  灰子见到叶程倒是挺高兴得,在他身边跑来跑去直打圈儿,叶程就带着灰子在村里找开了,可是村里村外都找遍了,也没见到陆明远的身影。
  然后叶程就往今天他们分别的那个山岗找了过去,叶程到的时候,陆明远正在那儿挖坑呢,手里拿着一块又扁又尖的石头,在草地上挖出个脸盆那么大的坑,也不知道他打算干嘛用。

  "你怎么不回家?"叶程大声问。
  "你怎么现在才回来?"陆明远把石头一丢,喊得比他还大声。
  "我跟外婆坐车回来的。"哪个晓得陆明远会在这里傻等?
  "哦。"陆明远拍拍屁股站起来,像是打算回他们小院去了。
  "你看我买了啥?"叶程讨好地把口袋里头两盒火柴炮拿了出来。
  "火柴炮!"陆明远激动了。
  俩人也没急着回去,就着陆明远挖的那个坑,把两盒火柴炮噼噼啪啪点完了,回去之前还合力把那个坑给填了,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反正小孩子有时候行事是比较怪异的。
  多年以后他们再回忆起来,问当初两个人为什么要填那个坑,叶程和陆明远谁也说不上来,反正就觉得应该填上,然后就填上了。

  接下来几天叶程他们也没啥事情做,钱兴良的衣服都卖完了,他们也不用每天去镇上,叶程的钱他外婆也帮他存了,存折就放在他家柜子里,蔡金枝还帮他缝了一个挎包,说以后重要的东西都要放包里头,人到哪里就带着,可别弄丢了。
  村里头也没个娱乐,那会儿城里人好多都已经买了电视机了,但是叶程他们村里还是没人买,一到晚上静悄悄的,都睡得很早。
  叶程没事的时候就带陆明远上山去捡柴火,主要是一些松球儿和干树枝。今年冬天他回来,蔡金枝就不怎么过来他家的小院做饭了,而是直接在他舅舅家做好了端过来,有时候钱兴良的媳妇王桂华也会送点吃的过来。
  但也不是顿顿都来,他们不来的时候,叶程就自己弄吃的,他家米缸里头还有米,柴火什么的也都齐全。上次去姑妈家拿回来豆干豆卷,被蔡金枝卤了一大锅,左邻右舍地分掉一些,叶程这里还有一大罐子,就放在屋里头的饭桌上,俩小孩没事的时候就要去抓两片嚼吧嚼吧。
  前阵子罗月玲还送过来小半编织袋的红薯,叶程不想吃饭的时候,就跟陆明远两个人在院子里头烤红薯吃,灰子也喜欢吃红薯,所以他们每次都要烤好几个才够吃。

  而钱兴良那边,自然是要比叶程他家的院子热闹多了,经过这一次,大家都觉得钱兴良是个本事人,每天都有人跟他套近乎,甚是还有让他把自家小孩带到城里头去要饭的,像这一回来的罗成福,就打的这个主意。
  "你自个儿的娃,舍得让他去要饭?"钱兴良说。
  "有啥不舍得,小孩子嘛,就当出去见见世面。"这罗成福大字不识几个,出去打工连个车都不会坐,就只好老实待在村里种地,可是他就希望自己儿子能走出去。
  "你不晓得,当初叶程那情况不一样,带小孩出去,我责任重。"要是孩子有个好歹,他钱兴良还有脸回村子啊?
  "那叶程不也好好的嘛,我家娃听话,不能出什么事。"
  "不成,你要想让他也出去,那你自个儿带出去吧,我不干这事。"钱兴良还是推脱。
  "兴良啊,咱们这个村子里头,识字的总共也就那么几个对吧,你在村里也算是有本事的了,你就不知道不识字的苦啊……我也没啥好求的,就求我儿子将来读得起书,能从咱这山沟沟里头走出去,咱乡里乡亲的,你就帮我这一回……"

  像这么求上门的,也不是一个两个了,钱兴良开始的时候还能勉强推了,可是越到后面啊,就越抹不开面子。毕竟都是同村啊,好些都是光屁股一起长大的,这会儿人家低声下气地求你,你能都不管不顾?
  但是钱兴良也实在是不愿意担这个责任,虽然说,如果每个小孩都能有叶程那样的收入,他倒是能从中间赚不少钱,可这钱毕竟不是那么好赚的。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钱兴良就说他不带小孩出去,大人要想出去他倒是可以带,孩子他们自己管,他钱兴良不管。这么一说,最后还是决定要跟钱兴良出去的,就两户人家,一户是夫妻同行,另一户就是父亲带儿子出去,老婆在家里种地。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大年夜了,这一天,村里头好多人都往叶程他们院子送吃的,花生瓜子反正是挺多,还有鸡肉鸭肉什么的,有人还给他们送了几个苹果,再加上叶程舅舅家和钱兴良他们送来的,就是满满一桌子了。
  这一大桌子百家饭,叶程和陆明远直吃到初五才算吃完了,等到他们吃完的时候,钱兴良也替大伙儿买好了火车票,初七就要出门了。

12、第 12 章 ...
  这次和叶程他们同行的,还有一个三口之家和一对父子,都是见钱兴良带着叶程在外头赚到钱了,所以才跟着出去的。这一行,除了钱兴良,就没有个认识字的了,所以大家一路上就都紧紧地跟着他,生怕一个不小心就给走丢了。
  一路上汽车转火车,等终于到了叶程他们曾经带过的C市了,又得忙着为另外两户人找房子,不过这房子还真是不好找,不是没有,而是不划算,最后几个人合计了一下,就都挤在钱兴良租来的院子里头了,房租平摊,还可以搭伙做饭什么的,也省些开销。
  于是他们在钱兴良的院子前头又搭了个棚子,那一对夫妻就住里头,四个小孩住叶程他们原来那间屋,只要再加张床就可以了,钱兴良自己和罗成福住外屋。

  叶程依旧还是每日里在外头乞讨,另外两个刚来的孩子则是被他们自己父母带着,也是大街小巷的串,就算没有什么经验,一阵子下来,也要到了些钱。
  就是这么一大堆人挤在一个院子里头,总少不了磕磕碰碰的时候,像陆明远就跟两外两个小孩不对路,大概是因为这屋里头的几个小孩每天都有收入,就陆明远一个人到处晃荡,也没去要钱,那俩小孩就有些瞧不起他了,平时不跟他玩,说话也很不客气。陆明远又是个牛脾气,从来都是不肯吃亏的,所以少不了要干仗。

  有一天早上陆明远正刷牙呢,他和叶程俩人就买了一把牙刷,谁先起来谁先刷。接着屋里头出来个小孩,就是罗成福的儿子罗超艺,他迷迷糊糊地走过来,见陆明远正占着水沟边的位置呢,就霸道地推了一把,想把他推开,结果陆明远本来就没站稳,这一推,就跌水沟里头去了,那会儿冬天还没过完呢,大清早上的冷得很,水沟里头的水又臭又冰。
  陆明远好容易从水沟里头爬了上来,冲罗超艺喊:"你干嘛呢?干嘛推我?"
  那罗超艺平时就瞧不起陆明远,刚刚把他推下去的时候可能还有点内疚,这会儿见他对自己凶,顿时又来劲了:"就推你了,怎么着?"
  "你再推我一个试试,我让你推!"陆明远也不是好惹了,扑过去就要打人。
  "想打我啊?没人要的小杂种,白吃白喝还这么嚣张,怎么不从这个院里头滚出去?"也不知道是不是大人在后面说了什么,不过当时陆明远跟着他们吃饭,确实可以算是大家一起养着他的。
  罗超艺平时就爱跟另一个叫钱斌的小孩嘀嘀咕咕,两个人在背后大概也说过这样的话,这会儿急了,就脱口骂了出来,他毕竟比陆明远大两岁,随便一伸手,就能把陆明远撂地上。
  "我就不滚,就不滚,你凭什么让我滚。"陆明远打又打不过,身上又臭又冷,就哭了起来。

  他这一哭,叶程就从屋里头跑出来了,钱兴良他们几个大人也跟了出来,然后就看到陆明远沾了一身又黑又臭的泥巴,正哭着要跟罗超艺打,打又打不到,一下一下地被推回到地上。
  "超艺,你这是要干啥?"罗成福话音还没落下,叶程就冲过去"噗通"一声把罗超艺推臭水沟里头去了,几个大人顿时就傻眼了,连忙过去把罗超艺拉上来。
  这下子热闹了,陆明远也哭,罗超艺也哭,整个院子都开了锅了,钱兴良顿时一个头两个大。"咋了这是?大早上的这是要唱大戏呢?"

  他这么一喊,两个小孩也不敢大声哭了,大人也都没多说什么,叶程蹲地上给陆明远脱衣服,陆明远身上穿的毛衣沾了水以后又硬又重,脱都脱不下来,钱兴良就过去搭了把手。
  "他说让我滚。"陆明远平时跟钱兴良也不亲,这会儿不知道怎么的,红着眼睛就说了这么一句。
  钱兴良也没想到这小狼崽子还知道跟自己告状,楞了一下,说:"大伯没让你滚,你不用滚。"
  陆明远这才安心了,乖乖让钱兴良帮他脱了衣服,又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还喝了碗姜汤。

  这天早上的风波好容易平息了下去,可是孩子们的战争还远没有结束,罗超艺因为被叶程推到了水沟里,怀恨在心,拉上另外一个叫钱斌的男孩,从此跟叶程他们对上了。
  陆明远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他自然是讨厌罗超艺的,脾气又坏得很,一点就着。从此这个院子里头往后就再没了清净,几个孩子三天一大闹两天一小闹,闹得几个大人关系都紧张起来。钱兴良更是烦不胜烦。
  有天他跟包子铺老板喝小酒的时候就说起了这事,那包子铺老板也替他叫屈,好好的带什么乡亲出来,这会儿知道好人难做了吧。完了又给他支招,那巷子里帮人修鞋的吴老头,楼上不是空着间屋子嘛,也没人租,你带着两个孩子过去问一下,就只在那里睡觉,我看要不了多少钱。

  于是第二天钱兴良就带着叶程和陆明远去了,那修鞋匠吴老头今年六十不到,人看着挺精神,就是没儿没女没老婆,孤家寡人一个,巷子里那间屋子倒是他自己家的,楼下用来当了门面,他平时就在那里干活,堆了许多破鞋破伞跟杂七杂八的东西,楼上前后两个房间,他就睡前头那间,后面那间空着,堆了些东西,灰尘落得一尺厚。
  "就他俩啊?"吴老头认识这俩孩子,矮点那个听说每天在街上要饭,高点那个是自己流浪到他们这条巷子的,刚来那几天他也见过。
  "诶,就他们两个,平时还在我那边吃饭,这俩孩子白天都不在家里呆,就晚上过来睡觉。"钱兴良连忙说。
  "睡个觉倒是没啥,就是我这人老了,就怕吵,他们以后要是吵得我受不了,我可是要哄人的,到时候你别说我老头子脾气臭。"这吴老头脾气是臭,在这片上住着的人都知道,不过他布鞋修伞的手艺确实好,收费也实惠,所以生意一直都不错。

  "不能,我多跟他们说说。"钱兴良一听这话,就知道这事有门。
  "后头那间屋我自个儿都好久没进去了,灰尘厚,你们自个儿打扫。"老头子说。
  "行啊,那没问题。"
  "那行了,就这样吧。"吴老头推了推老花镜,低头继续干活。
  "那个,老吴,租金的话……"这个都还没谈呢,怎么就行了,钱兴良笑。
  "破房子要什么租金,住着就是了。"吴老头的房子确实破,而且因为楼下都被他占了,到处堆放杂物,要租的话估计是很难租出去的,钱兴良就是冲着这一点,想着如果钱不多的话,他就自己掏腰包买个清净了,没想到这吴老头竟然不要钱给他们白住,顿时觉得天上掉饼子了。
  院子里头的大人听说终于可以把几个小孩分开来住了,也都高兴得很,对方竟然不要他们的钱,几个人就直说这老头人好。拎着水桶抹布过去打扫,楼上楼下里里外外地刷,脏水倒出来一桶又一桶,恨不得把那小破楼刷成新的。

  然后叶程和陆明远就在修鞋店的楼上住了下来,那吴老头看起来不像平常的老人那么喜欢小孩,刚开始好几天,都没怎么搭理住在他家的俩小孩,等过了好一阵子慢慢熟了,才终于说上话了。
  开始是因为下雨天,叶程也陆明远没有地方去,就待在吴老头边上看他补鞋,偏偏吴老头每到下雨天生意就特别好,因为雨水一泡,鞋子就都容易开胶,人们出门要打伞,修伞的生意也多了起来。
  吴老头忙不过来的时候,见那俩孩子在边上闲着,就随口使唤了起来,开始的时候也帮不上多大忙,但是这小孩么,越使唤就越好使唤,渐渐的他们也就能搭上手了。
  比如有人的鞋子开胶了,涂上胶水以后就要压着定型,有时候要压上好一会儿,这活最容易上手,俩下海闲着也是闲着,能帮上忙都挺高兴的。还有就是修鞋底之类的,要从吴老头屋里的那堆破烂货里头找旧鞋底出来用,叶程他门就在那堆杂物里头翻找,有时候不确定哪个能用,就多找几个出来给吴老头挑,等找得多了,也就摸出规律来了。

  等跟吴老头慢慢熟了,叶程他们以后在外头闲逛的时候看到旧鞋破伞,就会给他捡回去,吴老头拿过去翻一翻,要是点点头说一句,不错有用,他俩就能高兴上老半天。
  叶程他们通常吃完饭就去修鞋店,一般时间都还早,吴老头心情要是好,就会教他们点手艺,磨鞋底粘鞋边什么的,俩一坐下去就是两三个钟头,也不知道累,全当是在玩了。吴老头也不嫌他们浪费材料,破鞋子他屋里头多得是,胶水什么的,用点就用点了,他倒是不小气。
  这么学了一两个月,这两个小孩补起鞋子来就像那么回事,修鞋面什么的对他们来说还难点,粘个胶水修个鞋底什么的,问题倒是不大。

  这天傍晚叶程他们刚到店里,就见吴老头捂着胃部正往楼上爬呢,见叶程他们来了,就招呼他们帮自己把店门关上,他老胃病又犯了,得上楼躺着去。
  叶程和陆明远俩人还没来得及关门呢,外边匆匆就进来一个人:"老吴呢?我鞋开边了。"
  "楼上呢,他肚子疼。"叶程觉得这个时候喊吴老头下来不好,可是那人也不管,扯着嗓门就叫开了。
  "老吴,老吴,下来帮我缝下鞋子,急着要出去呢。"
  "老子胃疼,让叶程帮你修。"吴老头口气不怎么好了。
  "你别让个小孩给我修啊,他哪里知道修鞋?"那男人不答应。
  "他会。"
  "诶,我这可是皮鞋。"那人不死心道。
  "谁不知道你那破鞋,说他会他就会,修坏了我赔你一双。"吴老头都这么说了,那男人也没办法,他也是急着要出门,那会儿的人不像现在,一般穷点的,家里要能有一双穿得出去的鞋子就差不多了。

  叶程接过那男人的鞋子,还好,开口的地方在侧面,不是很深,难度也不算特别大。
  "诶,你真的会啊?"那男人好像相当不放心。
  "会。"叶程言简意赅。
  那男人不吭声了,就站在旁边紧紧盯着,生怕给弄坏咯。
  叶程先把开口的地方整理好放回去,用胶水粘牢固了,然后又在鞋底靠边的地方划了一刀。
  "哎哎哎,轻点轻点。"这一刀下去,划得那个男人直叫唤,好像划在他身上了一样。
  叶程都还没说什么呢,就只管低头修鞋,边上的陆明远不干了:"你能不能别嚷嚷了?"
  被个屁丁点大的小孩教训,那男人觉得有些落面子了,于是就不再吭声。

  叶程用锥子扎洞,钩针引线,在开口的那个位置缝了几针,从鞋底过的线就都埋在刚刚划出来的沟里头了,打好结剪了线头,在鞋底并看不怎么出来被缝过的痕迹,也避免了在走路的时候把线磨损了,这套功夫基本上布鞋的人都会,不过叶程这会儿才七岁,活干得也还算漂亮。
  那人结果叶程修好的鞋子,翻来翻去看了半天:"嘿,真能修啊?"然后留下五毛钱,匆匆又出了店门,看来是真有急事。
  打那以后,叶程就渐渐能在吴老头的店里帮上忙了,不多久,陆明远也能上手了,然后他们那片区就都传开了,说是吴老头店里有两个娃娃会修鞋,才那么点大哩,干活像模像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报纸好像一只都有回复强迫症,因为是透明嘛,花花不会特别多,每次都会数着几朵几朵,然后就高兴地回复啊什么的。
但是最近发现这习惯好像也不太好,文下的留言每条都有作者回复,搞得跟小学老师批作业似地,呵呵,这块地方还是留着给大家畅所欲言吧,报纸以后就不去掺和了,如果遇到关于文章走向之类的问题,会在作者有话要说里头回复,这里才是我的地盘啊。
相信只要报纸认真码字多多更新,大家都还是会给俺撒花的。

13、第 13 章 ...
  自从叶程他住到修鞋铺子楼上以后,跟钱兴良就不如以前亲近了,随着叶程对这个城市越来越熟悉,钱兴良就不再像从前那样,每天早上把他送出去,晚上又去把他接回来,但是每天中午的饭都还是会给他送的。
  于是叶程就拉陆明远一块儿坐车,早上一起出去,晚上一起回来,中午吃完饭,两个人就四处瞎逛,慢慢的就把整个C城都走遍了。

  据说陈文淼他们一家又出来了,这一回陈美丽没出来,在老家正读一年级呢。前几天陈文淼还去钱兴良家做客了,哥俩见面就特别高兴,说去年那批货赚到钱了,以后要再有这样的好事,他们还得一起干。
  陈文淼还带来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据说是个大学生嘞,学什么社会管理学的,那人手里有个照相机,替钱兴良他们一人拍了一张照,说改天洗出来了就给他们送过来。
  叶程跟陆明远也合拍了一张,两个小孩站在那个小破院子门口,边上的大人让他俩笑,叶程就抿着嘴稍微笑了一下,陆明远还是那副死样子,虎着张脸,要跟人干仗似地。

  果然没几天,陈文淼就带着洗出来的照片过来了,不止钱兴良他们有,陈文淼一家也有,他把他家的照片也一块儿带过来了,几个大人小孩围着照片叽叽喳喳地直兴奋,那年头照相还是件比较新鲜的事,特别是他们这群从山里头出来的,就没几个人进过照相馆。
  叶程把他跟陆明远的那张照片放在外婆给他缝的小布挎包里头,跟存折放一起。

  不多久,罗超艺的爸爸罗成福,和钱斌的父母,都说要回村里了,他们不认识字,方言又跟普通话差距挺大的,语言也不通,出去找工作特别难,就算找到了,也都是那种工资又低活又累的工作。
  山里头出来的人在城市里是不怎么被人瞧得起的,这中间心里落差也挺大的,加上赚不到什么钱,几个人就想着要回去了。这会儿回去还能赶上春耕,一年下来种点米种点菜,他们在老家也不怎么要花钱,在外头虽然说赚了点钱吧,但是米粮全部都是靠钱买的啊,城里花钱又多,这一通算下来,就更加坚定了要回去的心思。
  但是他们并不打算把小孩带回去,这两个孩子在城里确确实实是有收入的,而且收入还挺不错的,所以就托钱兴良照顾。钱兴良不爱揽这个活,可经不住那几个人好说歹说的,说这俩孩子基本上都已经熟悉了,也不用再费什么心,他们在这边帮不上忙,搞不好还得拖累自己小孩,又说这生活费叶程怎么给他们就怎么给。
  最后钱兴良终于答应了,他想推也推不掉,再说,他自己也确实是有些动心了,这一年下来增加许多收入呢。

  就算几个大人走了,叶程和陆明远也没有住回去,他们自己不想住回去,钱兴良也没提,老头子也没赶人,于是还是一直在修鞋铺楼上住着。
  要说修鞋店里头最不好搞定的,就是那台修鞋机了,这东西的工作原理跟缝纫机差不多,简化了许多,机器也小巧,不过缝纫机是用脚踩的,这个修鞋机是用手摇的,左手扶着需要修补的材料,右手摇轮盘,这个就需要有比较好的协调性和熟练的技巧了。
  叶程和陆明远最主要还是年龄比较小,让个几岁的小孩做这种工作,确实是有点为难了。可这两个娃娃偏偏就爱去动那个东西,晚上没事的时候,找几片吴老头不要的破鞋面,俩人就可劲折腾,一个摆弄的时候另外一个就蹲在边上看,看着看着有时候就急了:诶,不是这么弄,我来我来。
  有一天晚上他俩还是在楼下折磨那台修鞋机,楼上的吴老头听他们啪啪啪前后弄折了三根车针,终于还是心疼了:"小兔崽子,还不赶紧上来睡觉,别把车针都给折腾光咯!"

  等夏天到的时候,小孩大人都爱穿塑料凉鞋,这个鞋子修起来跟皮鞋布鞋就是不一样,吴老头的店面里头一天到晚点着小炉子,里头放几块木炭烧着。
  那时候的拖鞋凉鞋基本上都是塑料的,也不像现在还有泡沫的皮的布的各种材质的,塑料凉鞋要坏了通常就一种情况,就是鞋面的塑料带子断了,有时候是鞋跟断了,这个要补容易,找块颜色大小差不多的塑料片,把一直捂在炭火里头的铁棒子拿出来,从中间烫过去,鞋子就粘好了。
  连带的,附近的居民家里头要是有塑料水桶脸盆之类的坏了的话,也是可以拿过来修补的,那会儿的人都节俭,东西坏了也不舍得丢,能修就修能补就补,补什么的都有。

  叶程记得吴老头家有一水壶,底子漏水了,一个一个的小洞眼,那会儿烧的是煤球,大概是被腐蚀了。
  等补锅的人过来的时候,他就让人家给这个水壶补个底,那人说你这水壶不好补了,整个底都薄得很,补了这边那边又穿了,没用,要么就把这壶底给换了。吴老头就问人家换个壶底多少前,对方说五块,当时买个水壶也要十几块,于是吴老头就补了,补完了那水壶就成两截了,壶底跟壶身颜色材质新旧程度统统不一样,好在不漏水。
  就这样一个水壶,吴老头以后就一直用着,直到他去世前一年,叶程都还在他家里看到过。

  时间就这么一天一天过去,天气越来越热,夏天的气息越来越浓,有一天傍晚叶程和陆明远回到他们那条巷子的时候,见钱兴良没在,院门紧紧关着,于是就蹲在外头等,可是咋等都不见钱兴良回来开门。
  一会儿吴老头就过来了,说你们俩别等了,钱兴良已经被派出所带走了,你们村那俩小孩也被带走了。叶程和陆明远顿时就傻眼了:"为什么要抓他们?"
  "俩小孩没事,抓他们能干嘛?就是给送回村里头去。"
  "那钱大伯呢?"叶程问。
  "我哪里晓得,走,上我那边吃饭去。"
  吴老头说着就在前头先走了,两个孩子也只好惴惴不安地跟在后头,晚上吃饭的时候,吴老头跟他们说,有人给钱兴良他们拍过照,上过照片的这一次全都给带走了,然后他又问俩孩子拍没拍照,叶程和陆明心里怕得很,就只管摇头。

  当天晚上,他们吃完饭以后也不摆弄那台修鞋机了,就只在自己房间里头呆着。
  "他们会不会来抓我们?"陆明远问叶程,毕竟他们俩人也是拍过照的。
  "没事,就是给送回村里头去。"叶程也有点怕,但是他还知道安慰陆明远。
  "我又不是你们村的。"陆明远低着头说。
  "那是不是要把你送到孤儿院里头去?"叶程也有些担心了,他们听城里人说过,没爹没妈的孩子就往孤儿院里头送。
  "他们说里头的人坏得很。"
  "那咋办?"叶程也不想让陆明远被送到孤儿院里头去,他想带陆明远回自己家。
  "我也不知道。"陆明远说着眼泪就出来了,他是真害怕,那些人说孤儿院里的人不仅坏,还卖小孩,卖出去做什么的都有,听起来都可吓人了。
  "你别哭了。"每次陆明远一哭,叶程心里就特别难受:"我们躲起来吧,别让他们找到就好了。"
  "躲哪儿去?"陆明远抽了抽鼻子。
  "反正就躲起来。"叶程说着就站起来开始收拾东西了,其实也没啥好收拾的,衣服都在钱兴良的院子里头,这会儿也拿不到,就他外婆给缝的那只挎包还有要饭的破碗,这两样是必须要带着的。

  他们等到时间差不多了,估摸着吴老头差不多睡着的时候,就蹑手蹑脚地下了楼,关门的时候门锁咔哒一声有点响,两个孩子吓得拔腿就跑。
  走在深夜的街道上,两个人又不知道该去哪里了,车站和公园这些地方叶程是不会去的,以前钱兴良就跟他说过,那些地方坏人多得很。
  两个人走啊走啊,就走到了菜市场,这个城市的菜市场建设得还算不错,钢筋水泥浇的,白天里头还点着灯,不过这会儿晚了,里面黑布隆冬的啥也看不见。刚好叶程也陆明远都困了,于是就牵着手走了进去,进去以后发现没有外面看起来那么黑那么可怕,旁边还有一户人家亮着灯呢,就是味道不怎么好闻。
  陆明远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两片硬纸壳,是纸箱子拆开以后的样子,他从前流浪过,大概是跟别人学的。两个人找了个相对干净一点的角落,就窝进去睡觉了。

  "哎呦,天哪,吓我一大条,这哪儿来的娃娃呀?"第二天天不亮,叶程他们就被一声怪叫惊醒了。
  "你们这是谁家的小孩啊,怎么在这个地方睡觉?"问话的是个卷发的年轻女人,声音又高又脆,长得也好看。叶程看了她一眼,没吱声,陆明远根本看都不看她一眼。
  他们睡觉的地方,正是菜市场里头卖菜的摊贩们放杂物的地方,就是摆放菜品的那个平台下面,那地儿是空着的,从外面围起来,从里面看其实都是开着的。这个地方睡觉倒是不错,大夏天的晚上也不热,风也吹不着雨也淋不着。

  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都起来了,拿着东西要走,旧纸板是不要了,就背着挎包带上破碗。那个女人见他们手里拿着的破碗,大概也明白了:"诶,别急着走啊,阿姨请你们吃早饭。"
  说着就冲菜市场边上的一个面店喊到:"七十三号,再加两碗面,鸡蛋的。"
  "诶,马上。"那边面店的人就应了,不多久,就有年轻的小伙子用托盘端了三碗热气腾腾的面条过来。
  那天早上,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吃得饱饱的才从菜市场里头出来,那家面店煮的面条又好吃又大碗,那女人还总把自己的那一份往他们碗里头夹,直把两个孩子都给吃撑到了。

  "那阿姨人真好。"叶程感叹道。
  "我们晚上还来吗?"陆明远问。
  "不行,我们得躲起来,不能总在一个地方。"叶程说。
  "那好吧。"陆明远有些失落。

14、第 14 章 ...
  叶程和陆明远白天要饭,肚子饿了就拿要来的钱买点吃的,傍晚去河边洗澡,晚上随便找个地方窝着就睡。虽然不缺穿的不缺喝的,但是不知道怎么的,这一出来久了,心里就特别想回去。
  "你说钱大伯会不会已经回来了?"叶程和陆明远坐在墙根下躲太阳,夏天里火辣辣的太阳晒得人发晕,他们俩已经好几天没好好洗澡了,身上头上到处都不舒服。
  "不知道。"陆明远手里拿块石头在地上乱划。
  "我们回去看看吧?"叶程又问。
  "被抓走怎么办?"陆明远显然还是很担心。
  "我也不知道。"他们有些沮丧,虽然俩人已经过了好长时间没爹没妈的日子了,但是从前起码还有人给做饭吃,还有地方睡觉,也不觉得自己是没人要的小孩,这会儿一出来,那感觉立马不一样了。

  "你们这俩小兔崽子!"这俩人正犹豫呢,那边就传来了吴老头的大嗓门,他俩谁也没想到,这修鞋的老吴还能找到这里来,大中午将近四十度的高温,老吴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就过来了,揪着墙根下的两个孩子去坐公车。
  "吴大伯回来了吗?"叶程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这个了。
  "回来?他那是非法雇佣童工,哪那么容易回来?"大太阳一晒,吴老头脾气就更大了。
  "我们也拍照了。"陆明远老实交代了。
  "拍就拍了,谁他娘的成天吃饱了没事干盯着你们两个小破孩?"
  "你不是说,拍照的都被抓起来了吗?"叶程被吴老头拉着手,两条小腿紧赶慢赶才能跟上他的速度。
  "你们就为这个跑的啊?没出息的东西,还怕成这样了。"五老头的口气终于算是好点了。"你俩还小,公安局的同志忙得很,不能天天盯着你们,放心吧,没事。"

  几个人坐公车回到那条熟悉的巷子里,一进巷子口就有人跟吴老头说话:"看吧老吴,我没认错吧,就是他俩,我这几天总在城西边看到他们。"
  "看到你也不给带回来,说个屁。"吴老头没好气道。
  "嘿,这又不是我家的娃娃,我怎带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人贩子呢。"那人说。
  吴老头不说话了,这也不是他家的娃娃啊,不过他也不缺,这话不能当着两个孩子的面说,所以就不吱声了。

  "诶,老吴,我说你就不怕啊?"那人又问了。
  "我老头子行的端做得正,怕啥?"吴老头带着两个孩子开门进了屋,把角落里头一个西瓜给抱出来破了。
  "非法雇佣童工啊,这可是犯罪。"那人是个自来熟,也不要吴老头请,自个儿就伸手去拿西瓜了。
  "嘿!我这又没给他们钱,也没收他们钱,雇佣个屁童工!"吴老头乐了。
  那人怔了怔,一口西瓜咬在嘴里,竖起大拇指说了句:"高!"然后拿着西瓜就出门去了。
  "瞎看什么呢?吃西瓜。"吴老头把两个孩子和半个切好的西瓜留前屋,自个儿到后头洗脸去了,这大热天的,一走动就是一身汗。

  叶程和陆明远开始的时候还有点不安,生怕公安局的人过来把他俩也给抓了,但是住了几天之后,发现确实是没什么动静,就慢慢放下心来了。
  钱兴良租的那栋房子的房东,听说钱兴良被抓了,两个孩子在吴老头那里住着,就开门让他们进去收拾了些衣服出来,其他东西没动,因为房子没到期,钱兴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
  夏天里热得厉害,他们一般也就上午和傍晚的时候出去要饭,其他时候都在店里头给老吴帮忙。
  他们区派出所的同志倒也不是不知道叶程和陆明远就在修鞋匠老吴家住着呢,但是两个孩子既然在那里住得好好的,他们也就懒得去当那个坏人了。反正上面的政策一阵一阵的,那段时间刚好抓乞丐抓得紧,钱兴良他们也是倒霉,刚好赶上了。

  后来吴老头又问了叶程他们村的地址,写了封信到他们村,给蔡金枝收,地址人名也不知道写得都对不对,那两个孩子也不认识字,吴老头又不知道人家名字怎么写,只能从小孩嘴里问一点,实在不靠谱得很。
  但是那封信蔡金枝最终还是收到了,还托人给吴老头回了封信,说叶程只要好好的就好,这孩子命苦,没爹没妈,回村里也没个活路,让吴老头帮帮忙,多留他一阵子,让他多讨点钱回来,将来还能读几年级书,认识几个字,别当睁眼瞎……
  老吴看了信后,叹了口气又回了一封信,这件事就算是答应下来了。

  再说叶程他们,这俩小孩最近常常去菜市场,每天早上,菜市场都是人最多最热闹的时候,而且买菜卖菜的大娘大婶人也大多好得很,虽然买根葱都得要还价,但是给他俩的时候一点都不小气,每次去菜市场都能有不少收入。
  跟那个卷头发的卖熟食的老板娘也渐渐熟了。那老板娘叫高金花,当时也就三十出头的样子,从前结过婚,但是因为婚后好几年都没能生育,夫家的脸色就不好看了,这高金花也是个泼辣性子,受不了气,家里就常常要吵架,吵来吵去最后也就离婚了。
  高金花是家里的幼女,上面还有两个哥哥,父母都是做熟食生意的,两个儿子都成家了,女儿离婚了就回家帮忙,每天在菜市场买熟食,老两口就在家里干活。

  认识的人都让高金花赶紧寻个人家嫁了,她却不那么想,觉得现如今的日子比在夫家的时候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就硬拖着不肯嫁人,想着以后领养个小孩,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所以当时她看到叶程跟陆明远的时候,真是欢喜得不得了
,照她的意思,两个都养了也没多大关系。
  但是她父母哪里能同意这种事,在他们看来,女儿既然不能生育,那就找个二婚的男人好了嘛,儿子女儿的,前妻都给他们生好了,日子照样能过。再加上高金花的两个哥哥这两年也愈发出息了,都在政府机关里头上班,随便物色物色,怎么就不能帮自己妹妹找个好男人了?
  于是他们高家,在这件事情上一直不能达成统一意见,领养不领养的,也就一直没说起。不过这些是叶程他们是不知道的,就晓得金花阿姨对他们好,经常请他们吃面,他有时候给她买自己巷子口的包子,她也直说好吃。

  在菜市场混得久了,渐渐给钱的人也就少了,开始的时候是高金花,常常会把自己摊上卖不完的隔天又不好卖的东西,给叶程他们带回去,后来跟边上的摊贩熟了,他们也常常会让叶程他们过去拿点东西。
  "叶程,叶程,你过来一下。"这天叶程他们正帮着高金花收摊呢,那边就有人叫了。
  "阿姨。"叶程过去就喊人。
  "诶!"那女人摆了摆手,脸上笑得挺好看:"都一把年纪了,别叫阿姨了,叫大娘。"
  "大娘。"叶程听话地改了口。
  "真是好孩子,大娘这里有几个肉饼没卖完,你们拿回去吃。"她给叶程的袋子里头装了三四个肉饼,还有几个大大小小的碎块。
  "谢谢大娘。"叶程挺高兴的,陆明远那小子就特别爱吃肉饼,他跟吴老头也都爱吃,但是肉饼可不便宜,吴老头补鞋子一次才几毛钱,一天下来也赚不了十几二十块,自己要来的钱是要留着交学费的,也不能乱花,所以他们在饭菜上面从来都是很节俭的。

  相对于比较乖巧听话的叶程,性格别扭的陆明远在菜市场里头也挺有人气的,那些大人生意不忙的时候就喜欢逗小孩。
  比如他们菜市场里头有一对卖干货的夫妇,他们有个女儿才刚满三周岁,那丫头自从那次叶程分给他半个包子以后就黏上了,整天程程哥哥程程哥哥的叫,叫得陆明远烦死了,大人们看在眼里,刚好这会儿见叶程不在,就拿陆明远逗趣了。

  "陆明远,欢欢长大了要嫁给叶程的你知道吧?"欢欢的妈妈这么跟陆明远说。
  "叶程才不要她。"陆明远不以为然,爱流鼻涕的胖丫头有什么好的。
  "怎么不要她啊?欢欢爸爸可会赚钱了,将来给他俩买大房子住,我们跟叶程都说好了。"
  "是啊,反正叶程不是没有爸爸妈妈吗,他俩结婚了以后啊,欢欢的爸爸妈妈就是叶程的爸爸妈妈了,多好。"
  "你看啊,这房子也有了,老婆也有了,爸爸妈妈也有了,将来再生个小孩,那就啥也不缺了对吧?"
  边上就有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搭上话了,这些人闲着也是闲着,就联手骗小孩玩。

  "叶程不跟她结婚!"陆明远急了,握着小拳头涨红了脸。
  "我说明远啊,你也别整天跟着叶程了,叶程都要讨老婆了,你也去找个姑娘吧,将来也让她给你买个大房子住。"这会儿欢欢的爸爸也开腔了,男人说假话的时候总是显得特别真,陆明远就这么被骗过去了。
  "谁要住大房子?"陆明远急得不行,说话都恨不得用吼的,赶巧这会儿叶程提着肉饼就回来了,他蹬蹬瞪跑过去踹了叶程一脚:"将来我给你买大房子!不许娶欢欢!"
  他这一吼,整个菜市场都听到了,顿时大家都笑翻了。

  之后好几天,陆明远都不肯再去那个菜市场,也不许叶程去,不过几天时间可以淡化小孩的记忆,但是对大人来说显然不行。于是当叶程带着陆明远再去菜市场的时候,大家还是经常会拿这件事来开玩笑。
  呦,陆明远来啦,来,阿姨看看,口袋里头多少钱了,哎呀,啧,这么点可还不够买房子嘞……
  开始的时候陆明远就知道红着脸不说话,后来渐渐也知道回嘴了:"我还小呢,不着急。"
  "咋不着急啊?叶程都快跟欢欢跑了。"
  "不会,我都跟叶程说好了。"这句绝对是谎话。

  大人们见他这么说,马山转移目标逗那个叫欢欢的小丫头去了:"欢欢啊,陆明远都跟叶程说好了,说不要你嘞。"
  "哎呦,咋办,咱这么漂亮的闺女他都不要……"
  这么三下两下的,小姑娘就被逗哭了,欢欢爸爸连忙过来灭火:"嘿!别欺负我闺女啊!"完了就开始哄女儿:"欢欢乖,爸爸给你买大房子,啊,咱不要叶程了,咱换一个。"
  "要程程哥哥!"小姑娘一边抽搭一边表明立场。
  "哦,行,行,咱还要程程哥哥,将来爸爸买个大房子,让叶程取欢欢做老婆。"多么不负责任的承诺啊……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姑娘们的鼓励,献上第三更,表示感谢!

15、第 15 章 ...
  不久之后,叶程他们从蔡金枝那边的来信中得知,钱兴良已经回村里了,但是不知道怎么的,这一回去就生了一场大病,花了不少钱,暂时也不能再出来干活,得先在村里歇养一阵子。
  读完信件,吴老头又叹了口气,钱兴良为人挺不错的,没想到会遇见这样的事,如今眼前这两个受了他恩惠的孩子,都低头坐着没有说话,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能理解钱兴良现在的苦楚。
  吴老头也不较这个真,有些人的好,你就算再过多少年也难忘得掉,孩子们现在可能不完全明白,但是等他们长大了,总会晓得的。

  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在吴老头家里这一住,就是一年多。开始的时候他们管吴老头叫吴爷爷,后来突然有一天,吴老头说,别叫吴爷爷了,我听着都拗口,把吴去掉,叫爷爷。
  于是叶程就乖乖叫了声爷爷,吴老头从票盒里头拿了两毛钱,让他去巷子口买冰棒吃,然后他又看了陆明远一眼,陆明远顿时福至心灵,也喊了一声爷爷,于是他也得了两毛钱。
  店里头也没个生意,俩孩子就蹲在门口舔冰棒,那会儿的冰棒便宜,一毛钱就能买到甜水的,两毛钱就能买到牛奶的。吴老头则坐在屋里头翘着二郎腿哼小曲儿,好不惬意。

  等到叶程长到八岁的时候,就有些知事了,在城市里乞讨,见得也多听得也多,看的脸色也多,时间久了,他也会忍不住开始想起一些事情来,比如钱兴良的事,比如自己以后读书的事,比如别人为什么总瞧不起他的事。
  想的多了,就比同龄人成熟得快些,菜市场里的高金花总是说叶程这孩子太懂事,心思太重,以后活得累。不过她心疼他倒是真的,虽然前一年她还说不嫁人不嫁人,要把叶程他俩领回家养,但是当年年底就相上个合适的男人,俩人挺聊得来的,开春就把婚事给办了。
  高金花婚后还是帮父母在菜市场里头卖熟食,叶程过去的时候,她总要问饭吃了没有,总想请他吃个面什么的,熟食之类的,也给得越发大方了。

  相比之下,陆明远看起来倒依然像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吴老头生意忙的时候,就扣着他在店里头干活,不让他跟叶程出去,那小子心里就不痛快了。
  刚好几个客人来得急,客人催吴老头,吴老头就催陆明远,那吴老头的嗓门太洪亮,一嚷嚷起来跟吵架似地,陆明远也不差:"你别老催我,催催催,催也快不了!"一老一小时不时就要这样相互对着吼几句,客人看了都觉得好笑。

  要说这一年陆明远在什么地方有长进,那就是嘴皮子了,被菜市场里头那些阿姨逗得,嘴皮子利索了不少。
  陆明远最讨厌的,还是那个叫欢欢的丫头,那小丫头片子不知道是不是童话故事听多了,误把叶程当成是乞丐王子还是怎样,崇拜他崇拜得不得了,粘起人来更是没完没了,陆明远每次看叶程跟那丫头在一起的时候都膈应,看不见就更加膈应。
  那欢欢的爸爸还总说要买个大房子让叶程取他女儿,哼,他们都说他是在开玩笑,但是陆明远怎么听怎么都像真的。他觉得自己长大了就得赶紧给叶程买大个房子,省得被别人占了先。

  其实陆明远不知道的是,吴老头之所以常常扣住他在店面干活,并不是因为他真的忙不过来,而是想让陆明远跟叶程疏远些,跟自己亲近些。叶程他的情况吴老头也看在眼里,陆明远跟着他又能怎么样,那个孩子连他自己都难养活,领个比自己还小一岁的娃娃回去,合适吗?
  他是想把陆明远留下来,反正他一把老骨头了,也不怕多吃点苦,要是能把这孩子供出来了,说不定死的时候心里还能欣慰些。可是陆明远这小子不领情啊,眼里就装得下叶程一个,稍微把他们分开些,脾气就大得很。
  这眼看着秋天就要到了,吴老头心里还是拿不定主意,到底还是先找两个孩子商量了一下。陆明远一听吴老头说要把自己留下来,不让他跟叶程会村子了,顿时急了,反正他死活就是要跟叶程回去。叶程也是这个意思,说是要带陆明远回村子。
  吴老头没办法,他是想帮这两个孩子的,可是这两个人既然都打定主意了,那他也就不做这个吃力不讨好的事了。再说人活这一辈子,到底怎么活算是好,怎么活算是坏,到底还是很难说清楚,所以吴老头也就不勉强了,由这两个孩子去。

  等时间到了八月底,吴老头就替叶程他们张罗开了,先是替两个小孩买了几件衣服,然后又替叶程买了书包文具。还托人从外地买了一台修鞋机过来,那时候一台好的修鞋机也要将近两百块,吴老头半个月的收入就去了。
  除了修鞋机,还有补鞋的工具,锥子修鞋刀什么的,消耗品像轮胎线尼龙线棉线胶水什么的,也都各买了一点。让他俩一回去就拿着东西到当地的店里头去找,找同个牌子的,这些东西他用了几十年,知道哪个牌子的好使。
  吴老头让他俩回去以后就别讨饭了,丢面儿,就给人家修修鞋,要是过不下去了,还来找他。

  高金花知道叶程他们要走了,也很是舍不得,从他哥哥家里拿了几件侄子们穿不了的旧衣服,都是那种质量好的,孩子长高了也舍不得丢的好衣服,原本是要让叶程他们带回去的。结果听说吴老头让他俩自己带那么多东西回去以后,就不给了,让吴老头给她写了个蔡金枝的地址,说改天她多收拾点,给他们邮过去。
  那年头相对于其他消费,买衣服确实还算是比较费钱的,所以大伙儿相对都穿得比较朴实,许多家庭还会用大人穿旧了的衣服给小孩做衣裳裤子,大家都挺习惯的,没人会觉得穿人家旧衣服没面子。等到了两千年以后,观念又有些不同了。

  要出门的那天,吴老头带着叶程和陆明远一大早就去了火车站,在候车室里头到处问,找了几个去叶程他们老家H市的乘客,说让这两个小孩跟他们回去,这会儿开学了,送孩子回去读书。
  那几个乘客见吴老头也不像是坏人,两个孩子穿得挺整齐,确实也管吴老头叫爷爷。,除了一人拎一个手提包,叶程背上还背着一个书包,看起来也乖巧得很,又看了吴老头的身份证,记下了身份证号码,这才答应下来了。
  等车的时候,吴老头就一直跟叶程和陆明远交代,回去以后要怎么怎么样,他说男孩子要大胆,不能怕事,更不能因为怕事就说谎骗人,那种人长大了会被人瞧不起。又说不管以后吃多少苦,要记得别人的好,别总把事情往坏处想,更别起那些害人的坏心思,不然老了要后悔,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这吴老头平时话是很少的,那回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说了那么多,叶程和陆明远也听得认真,这是他们记事以来,第一次有人教他们做人要怎么做。

  等开始检票了,叶程和陆明远就离开了吴老头,跟着陌生的人进了检票口,在他们的童年中,总是会跟形形色色的陌生人打交道,大部分人都是友好的,但是也有很多人总是带着鄙夷的神色看他们。
  现在的叶程穿得很整洁,手里也没有拿着破碗,还背着一个书包,但是他总会有一种错觉,,好像这个干净整洁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自己,那个穿着破衣服拿着破碗到处要饭的,才是真正的叶程。他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心虚,好像自己骗了眼前友好的人们一样,也有些担心,这些人如果知道他曾经是个又脏又臭的乞丐的话,又会是怎么的一种态度。
  叶程就是这么莫名其妙的不安着,即使对方明明一点都不关心他的身世背景,他还是有一种随时会被戳破身份的紧张感。这种时候,也就只有和陆明远靠在一起能让他觉得心安,因为这个人跟自己一样,是个小乞丐,也曾经又脏又臭,也曾经被人瞧不起。

  火车开得不快不慢,下午三点多到的H市,叶程先坐汽车到自己县城,然后又转了一趟车到镇上。到镇上的时候已经是六点多了,没赶上最后一班经过他们村的拖拉机,就只好提着行李走夜路。
  叶程带着陆明远在镇上的面店一人吃了一碗肉丝面,火车上的快餐太贵,他们中午就吃了几个吴老头让带上的鸡蛋,在市里县城里转车的时候也都没想着要找吃的,等到了镇上,两个小孩就都饿得不行了,镇上的肉丝面一块钱一碗,面条多肉丝也多。
  吃完面之后叶程想了想还是去杂货店买了一个手电筒两节电池,晚上的山路不好走,他俩虽然身体都不错,但是这会儿毕竟带着行李呢,这一路走走停停,不知怎么的,等到了村里的时候,竟然已经是深夜了。俩人也不去吵蔡金枝他们,直接就进了叶程家的院子,村里的狗好像是听到点动静了,吠了一阵,后来也就都消停了。
  蔡金枝知道叶程他最近就能回来等到,所以也把这个院子稍微打算了一下,俩人进屋后把行李往地上一丢,就爬上床去埋头睡了。


16、第 16 章 ...
  叶程和陆明远大概是累坏了,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他们关着门睡觉,村里头的人自然是不知道叶程已经回来了,大伙儿该干嘛干嘛。
  叶程原本打算去找外婆的,想了想又决定先去钱兴良家看看,蔡金枝说钱兴良生病了,他打算过去看看情况,而且钱兴良和王桂华人还好得很,也许还会留他俩吃饭。蔡金枝那边的话,老实说叶程还是相当怕他舅舅的。

  到了钱兴良家,只有王桂华一个人在,她说:"叶程回来了啊,哎呦长高了,你钱大伯刚好带志高志远去镇上买文具去了,他知道你回来了肯定高兴,这回是要回来读一年级了吧?"
  叶程点了点头,王桂华又说:"那刚好,你这回也不走了,灰子就带回去养吧,他就跟你亲,你不在的时候啊,还常常跑回去,就在那院子门口蹲着,哎呦看得人心酸的。"
  叶程又点了点头,摸了摸灰子的脑袋,这灰子记性好得很,叶程这一次出去快两年了,它也一点没跟它生分。后来王桂华不再说什么,也不问跟在后头的陆明远,叶程就带着灰子和陆明远出了她家院子。

  秋天的太阳明晃晃地刺得人眼睛都酸,叶程抹抹眼心里有点难过,路上碰到村里人,大家都说,哎呀叶程回来了啊,啥时候回来的,叶程只是胡乱应了,他现在肚子很饿,自家的院子里头啥吃的也没有,就只好带着陆明远去了村里头一家杂货铺。
  村里头的杂货铺也没多少东西卖,就是些饼子糖果什么的,叶程买了两个葡萄馅的面包,又买了两包泡面,跟陆明远回到了自家小院。
  好在院子里头还有一些柴火,叶程烧了点开水,把两包泡面给泡了,这会儿陆明远也饿惨了,两个人就蹲在院子里头,捧着海碗一边吃泡面一边啃面包。灰子胃口好,啥都吃啥也不挑,叶程喂它吃了几口泡面又喂了几块面包,他这会儿自己也有点不够吃,就没多喂。

  一会儿蔡金枝就过来了,一进院子就嚷嚷:"诶,你个傻小子,怎么回来都不吱声?"
  "昨天好晚才到的。"叶程见到外婆也挺高兴的,三两口把泡面吃完了,跟蔡金枝说话。
  "咋样?听说刚刚去你钱大伯家了?"蔡金枝关了门,走到叶程身边小声问。
  "嗯。"说起这个,叶程声音就小了。
  "嗨,没事,他们这会儿心里头还转不过弯来,再过阵子就好了,你以后也别总去他们家,啊?"蔡金枝看出来叶程心情不大好,就这么安慰道,一会儿她又注意到陆明远了:"咋这孩子也跟你一块儿回来了?"
  "他跟我一起。"叶程这会儿显然还没有意识这件事在大人眼里的严重性。

  "不是,我说,钱兴良不是说他跟爹妈走丢了吗?咋还没找到?"蔡金枝越想就越觉得这个事情不对。
  "就是没找到呗。"没找到就没找到了,还咋就没找到,这个事情谁晓得?
  "那你以后咋打算?这孩子你养活啊?"蔡金枝急了。
  "嗯。"叶程想了想,既然带回来了,那肯定是要养活的。
  "诶你这孩子!你连自己都养不活你知不知道?还能耐了,还能养别人了?"蔡金枝口气有些冲了,如果就一个叶程,她跟钱守万一家补贴补贴,也勉强给他拉扯大了,可这孩子竟然还给他们拖了个娃娃回来,你说气人不气人!
  叶程不吭声了,他知道蔡金枝不喜欢陆明远,但是没想到她能生这么大的气,但是不管怎么样,他是打定主意让陆明远住在这个小院里头了。
  蔡金枝后来又说了些什么,但是叶程就是死活不吱声,陆明远那小子站在屋子门口瞪着双眼睛看她,凶得很,这孩子的倔脾气她也领教过,心里就更加不喜欢了。后来她气得没办法了,就甩手出了院子。

  叶程以为这次外婆真生他的气了,不打算搭理他了,又想到今天去钱兴良家里的时候,王桂华的态度,顿时心里就沮丧得很。
  "你咋了嘛?"陆明远走过来推了叶程一下,说话硬邦邦的,半点没体贴一下叶程现在的心情。
  "没咋。"叶程这会儿正难受呢。
  "咋没咋啊?"看他那样子,都不像是没咋的。
  "就没咋。"叶程说。
  "那咱晚上吃啥?"看刚刚蔡金枝气愤的样子,估计是不会给他们送晚饭了,一包泡面一个面包,陆明远也只是吃了个半饱。

  叶程看了看陆明远,又看了看一旁正坐在地上盯着自己看的灰子,终于还是强打起精神出门了。小卖部里头的东西不能当饭吃,而且也贵,总吃就不划算了,他得往家里买点米粮才行,从前这些事都是蔡金枝帮他张罗的,这回蔡金枝都生气不搭理他了,他只好自己出来找了。
  两人一狗在村子里转悠了一大圈,也不知道买粮食这件事要从哪里入手,农村毕竟不像是在城里,还有菜市场店面什么的。等他们转悠到村口的时候,见到一个中年男人正在小溪边洗红薯,这会儿洗红薯的,大概都是打算撵碎了洗薯粉的。
  叶程犹豫了一下,还是上前去问了:"你这红薯卖不?"
  "这谁家小孩啊?"那男人笑了笑,好像终于想起来了一样:"是叶程吧,想吃红薯了?来,自个儿拿,这玩意儿不值钱。"
  "我想买多一点。"叶程认真地说。
  "买多啊?那也别买洗好的,我待会儿还上一趟山,晚一点给你送家里去,你要多少?"虽然对方还是个小孩,但是考虑到他家的情况,那男人大概也觉得叶程要买红薯是可以理解的。
  "要五十斤。"前年蔡金枝就往他院子里头送的三十斤,他和陆明远两个人就全给吃完了,这一次待的时间长,就多买一点吧。
  "嘿,就你俩买那么多吃不完,到时候可就都烂了,听大伯的,先买二十斤吃着,吃完了大伯家还有,挖了个土窑呢,这红薯放到明年都不会坏。"

  当天下午叶程跟陆明远正在院子里头摆弄吴老头给他俩买的修鞋机呢,那个大伯就送红薯过来了,二十斤,也就小半箩筐,他在叶程屋里头找了几块旧木板,底下垫上石头,把红薯放在木板上头,搁在阴凉的地方。
  "这红薯啊,就不能直接搁地上,放木板上头,不容易烂。"他一边说着一边帮两个小孩把红薯摆放好。
  "这要多少钱。"叶程见他把红薯都放好了,就从自己挎包里头掏钱。
  "给三块钱吧。"听男人这么说,叶程楞了一下,他在城里头的时候常常去菜市场,对物价倒也熟悉得很,而且他们镇一碗面条也要一块钱了,这二十斤红薯,怎么都不只是值三碗面条的钱吧。
  "嗨,大伯还能赚你钱啊?收一点意思一下就行了。"这人原来大概就没打算跟叶程说这个,没想到他一个小孩还能知道物价,顿时就笑了。

  "你这院子里头是啥玩意儿?"那人收了叶程的三块钱,刚要走,又见到他们院子里头的修鞋机,顿时好奇了,俩七八岁的小孩还能整个这东西回来?
  "修鞋机。"叶程回答。
  "修鞋用的,你俩这是打算要学修鞋?"这去过城里的娃娃就是不一样啊,比他们山里头的大人都有想法。
  "已经学会了。"陆明远大概是觉得这大伯人还不错,也开口说了句话。
  "学会了?来,把大伯这双鞋子修修。"男人一听,当场就把自己脚上的鞋子给脱了下来。
  这是一双解放鞋,不得不说,已经相当破旧了,叶程他们在城里头给人修鞋的时候,大多都是是鞋边鞋底的问题,修鞋面的人少,要修也大多是好一点的鞋子。而眼前的这双解放鞋呢,鞋边开好几个口子不说,鞋底也薄得厉害,鞋面也快要被穿烂了,有些地方的布面都被磨成丝了。
  这鞋要是送到吴老头店里,他肯定让人直接丢了,还修个屁。但是叶程毕竟刚刚才接受了人家的好意,二十斤红薯就只收了三块钱,还送货上门,心里觉得这人挺好的,又因为自己刚回来,就有人找他修鞋子了,也挺开心,于是就对着这双鞋子开工了。

  这鞋子虽然破,但是这个大伯平时估计还是挺爱护的,刚刚下地的时候肯定没穿,大概是光脚干的活,所以鞋子就是破点,也不算很脏。陆明远先用胶水把这双鞋子开边的地方粘上,叶程则进屋找了一条他小时候穿的旧秋裤,拆剪了当鞋面的底子。
  给修鞋机上了棉线,然后将剪好的布底子放在鞋面里头,右手摇机器,左手挪动鞋子,在鞋面上一圈一圈地踩线,没一会儿,两只鞋子就都修好了。
  "鞋底也快穿了,不过现在没材料,改天再帮你修吧。"陆明远毕竟是在吴老头手底下干了那么久,说话也挺有几分修鞋师傅的味道。
  "那个,这鞋底要用啥材料啊?"那男人问了。
  "车子的内胎就行。"像这些东西,从前都是吴老头屋里常备着的材料,他们这会儿啥也没有,看来以后得要慢慢搜集了。
  "内胎有啊,你们等着,我找找去。"村里的孩子就爱捡那些破烂东西回来玩,内胎之类的,就剪成细条跳橡皮筋做弹弓什么的。

  不一会儿,那人果然拿着一条自行车的旧内胎过来了,黑色的,还挺完整,没什么明显的破损。
  陆明远就又把那双鞋子接了过来,重新清理鞋底,用锉刀把鞋底打磨得起毛,然后又接过叶程剪好的自行车内胎继续打磨,等他打磨好了一块,叶程就用胶水把鞋子和用内胎剪成的鞋底粘上。
  等鞋底的胶水干得差不多了,叶程一脚踩起鞋拐子,把鞋子搁上头,拿着把小锤子砰砰砰一通敲打,将鞋底粘合的地方都敲结实了才罢手。

  "嘿,这是干啥呢?大强,你咋也在这?"院子里头正干活呢,蔡金枝这又回来了,她气归气,可哪里还能真的就撒手不管了,回去一通思量,也没想好这个事情该怎么跟她儿子说。
  "修鞋呢。"叶程见他外婆又来了,顿时就高兴了,脸上笑得也好看。
  "就跟那个老吴学的手艺啊?"蔡金枝跟吴老头通过信,晓得他是个修鞋的手艺人。
  "嗯。"叶程点点头,刚好他们把那双破解放鞋修好了,就拍拍手站起来接过蔡金枝手里的东西,一小袋白米,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油盐之类的东西。

  "金枝婶诶,你外甥不得了的,你看看他给我修的这鞋子,嘿,旧鞋翻新了这是。"那男人半真半假地说笑道。
  "还真能修啊?我看看。"蔡金枝听他这么说,也不嫌脏,接过大强手里的鞋子翻来覆去的看,一伙儿摸摸鞋面一会儿摸摸鞋底,一会儿又去扯鞋边,结果处处都平整得很,半点看不出来是从两个七八岁的小孩手里做出来的活计。
  "这活儿做得真不错,我看那城里的师傅跟咱这小地方的就是不能比。"那人可劲儿夸。
  "是不错,看来这以后是饿不死了。"蔡金枝也笑了笑,她这会儿心里还有气呢,可是见到外甥长进了,她哪里能不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我家楼上的女娃喜欢穿她妈妈的高跟鞋玩~~真无奈啊~~~


17、第 17 章 ...
  村里人也没个消遣,没事的时候就爱聚在一块儿说闲话,最近他们就开始说叶程家的事了。
  "诶你听说没,那个叶程回来了,那孩子三更半夜到的村里,不吭不响就回自己院睡觉去了,这没爹没妈的孩子啊,回来嘛,连口热饭都没得吃,你说可怜不可怜。"
  "金枝婶也是第二天下午才知道的嘞,嗨,那俩娃娃关门睡觉,哪个晓得他们回来了。叶程带回来的娃娃你们见过吧?就是前年冬天钱兴良带回来的那孩子,叶程这回又给带回来了,也不知道以后要怎么养活,钱守万他们家估计正犯愁呢。"
  "那娃娃长得倒是挺好看,就是整天板着个脸不爱跟人说话,不过那娃娃会修鞋啊,跟叶程两个人都会,听说是跟城里头的师傅学的,手艺还挺高,前几天帮人家大强修了双鞋子,硬生生把他那双烂鞋修出来了。"
  "我家那小子穿鞋跟吃饼似地,快得很,明儿我也过去试试他们俩手艺。"

  就这样,两个小小修鞋匠在村里先出名了,开始的时候大家也就是新鲜,拿两双破鞋过去修着玩,那破鞋修多了,就见出本事来了,处处都显功夫。
  不过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村里的人们因为不相信他俩的手艺故意拿不好的破鞋过来给他们补,他俩还以为在村里修鞋就是这个样子呢,一双鞋修下来,就跟翻新差不多了,只觉得在这村里赚钱确实比跟着吴老头的时候难多了。

  你要说这农村人苦吧,其实这农村人也闲,南方大部分人家地都不多,农忙的时候就忙一下,农闲的时候有些人就做点副业,没有副业的打打毛衣打打牌。但是大伙儿都还有一个共同爱好,那就是闲聊,院子里屋子里,手里干着活的不干活的,同村的不同村的,几个脑袋一碰就能说上老半天。
  自然的,叶程他们的事也都被传开了,到后来,十里八村都知道这俩娃娃会修鞋。

  不过会修鞋归会修鞋,大家对叶程从城里带个孩子回来这件事,基本上还是不赞同的,就算是大人,也不是说领养就能领养的。有些人也是吃饱了撑的,拿这些事去跟钱守万开玩笑,结果被钱守万劈头盖脸一通骂。
  "他要带回来就带回来,你跟老子来说这件事是要干嘛?我自己家里五张嘴还养不过来呢,还能替别人养那些阿猫阿狗?你爱管这闲事你管去,别扯到老子头上!"
  通常这个时候,蔡金枝都不吭声,他要骂要嚷随他去。蔡金枝也不是不想把那个叫陆明远的娃娃送走,可是这往哪里送啊?一个大活人的,总不能丢山上去喂狼吧?要真有地方去,他们当初早就把叶程送出去了,哪能让他一个人住在那小破院里头。

  外头别人怎么说,叶程他们自然是不会知道的,他只管关门过自己的日子,最近蔡金枝来得也少,他自己如今也长大了些,不像从前那样烧个饭都能烧焦。
  趁着这会儿天气还算暖和,叶程带着陆明远,把他家院子里头那块菜畦又给挖出来了,又让蔡金枝帮他弄了点菜籽葱头之类的,自己就把地给种上了。陆明远那小子根本帮不上忙,除了帮着拔了几根草,其他时候就只知道跟灰子蹲在边上看。

  钱兴良倒是来了一次叶程家,拿了几双旧鞋给叶程他们补,补完了拿着鞋子看了看,说他俩现在出息了,那吴老头人还真不错。随便说了几句闲话以后,他又说等志高和志远开学了,他就又要出去打工了,不出去不行,待在家里那是坐吃山空啊。
  后来钱兴良跟他们说,既然有手艺,就别在家里窝着了,买上个自行车,到附近村子里头去跑跑,多少赚点吃饭的钱,别总靠叶程舅舅家养着。再说着说着,他就说算了,还是我带你们去镇上吧,你俩小破孩能知道买什么自行车。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叶程跟陆明远就跟着钱兴良去了镇上,因为两个孩子个小,就挑了辆女式自行车,车轮子比男式的小很多,车座跟车头之间还少了横杠,对身高的限制就少了。
  叶程他们又去了上次买手套的那个老板娘店面,她的店面大,什么杂货都有,叶程他们一圈找下来,除了轮胎线,其他东西都好买到。那老板娘也说了,像轮胎线那种东西,地方上的人用得少,她也没进,估计其他店面更不会有。
  不过那老爸娘人挺好的,她听说这两个孩子要买过来修鞋用,就说叶程他们要是要的话,她下次去市里进货的时候帮他俩看看,能找到的话就给带一点回来。钱兴良听她这么说,连忙让两个孩子道谢了。

  回到村里,钱兴良把叶程他们连人带自行车送回院子里头,自己就回家了。倒是村里人知道钱兴良带着两个孩子买了自行车,以后让他们跑村修鞋,顿时又热闹开了,有不少人还跑叶程他们院子里头看热闹来了。
  "叶程啊,你知道骑车不?"有人就问了。
  "不会骑,会推。"钱兴良说他们会推就行了,现在大部分的村子都有土路,把工具放在自行车后头,推着就能进去。
  "这后头要放工具啊?那得钉个架子才行。"他们村里有个张木匠,这会儿就给叶程他们出主意了。
  "你不就是木匠吗?给人家小孩钉一个。"边上的人连忙就接话了。
  "我回家找找材料去。"张木匠也干脆得很,说着就出了院子。

  "喂,大拱子,你家上次做柜子不是还多了两块杉木板子吗?拿出来拿出来。"院子里的人接着起哄。
  "这你都知道?"那大拱子也不恼,笑嘻嘻地也出了院子。
  不一会儿,张木匠拿着工具跟材料过来的时候,杉木板也到了:"还是这个好,我这个松木的,就是太重。"
  张木匠叮叮哐哐一整敲打,边上的人也都帮忙拉个锯子什么的,没一会儿,两个木箱子就做好了,还带翻盖的,盖子上还带了个锁扣,能上挂锁。张木匠量了量自行车后座的宽度,然后用两根结实的木棒子把两个木箱固定在自行车后座的两侧。张木匠的手艺相当不错,就这一会儿工夫,做出来的木箱子也是又结实又好看。
  "这箱子放放工具还行,太重了就吃不住。"张师傅一边收拾工具一边说。
  "俩小孩还能有什么重的东西啊?重了他们也推不动。"大拱子摸了摸那俩木箱子,不知道是不是还有点心疼自家的杉木板子。

  "嘿,叶程啊,这张师傅给做的箱子好吧?"
  "好。"
  "那以后张师傅来修鞋,你还收钱不?"
  "不收了。"叶程说。
  "那大拱子以后来修鞋,你还收钱不?"
  "不收了。"一块上好的杉木板子,估计要修好多次鞋才能抵得清。
  "那以后大娘来修鞋呢?"
  "不收了。"叶程在菜市场待过,知道这么说肯定没错。
  "哎呦喂秋桂婶,你可真会讨便宜。"边上的人就笑了。
  "去去去,我怎么能不给叶程钱呢?叶程啊,大娘跟你开玩笑呢,晚上大娘家里煮南瓜,一会儿给你端一碗过来,别听那些人瞎咧咧,啊。"
  "晚上秋桂婶家里煮南瓜,大伙儿去啊?"
  "去啊。"
  "都去,怎么不去?"
  "……"院子里头又是一阵热闹。

  "叶程啊,你们打算啥时候开始跑村?"那个叫大强的男人问了。
  "明天。"叶程把自行车推倒屋檐底下,然后把院子里头的工具一样样装到自行车后头的箱子里,陆明远种地不行,摆弄修鞋机还是很顺手的,拿着扳手三两下就把修鞋机跟三脚架拆分开了。
  "呦,这娃娃干活真溜。"大家看了都觉得挺新鲜,一般人家的小孩,七八岁哪里能干这精细活,能帮着打点猪草拾点柴火就算是乖巧的了。
  "明儿阿清刚好要回娘家,我让她带你俩去她们村吧?"阿清是大强老婆,人如其名,长得相当清秀,是村里的俊俏媳妇。
  "十八岭啊?那可够远的。"
  "那附近有不少村子,听说还住着客家人嘞,离镇里远,他们也不常常出来,我看有生意。"张木匠也是到处跑着给人家干活,所以对他们镇周边村落都熟悉得很。
  "我看也行,不是有拖拉机吗,明天坐拖拉机过去,跟阿清在十八岭住两天。"
  大伙儿这么七嘴八舌的,就帮着叶程和陆明远把他们之后两天的行程给定下来了,蔡金枝也都是后面才知道,不过他也没意见,说去十八岭就去十八岭吧,灰子留在家里,这两天她过来喂。

18、第 18 章 ...
  第二天一早,蔡金枝就过来叶程的小院替他们整理行装了,第一班进山里的拖拉机是九点,所以他们时间还是很充足。

  叶程起来刷牙的时候,发现院子里头放着两个拖拉机的内胎,就问他外婆:"这哪儿来的啊?"
  "你说那车胎啊?还不是你舅舅,上次我拿了几双鞋子过来补,回去后他跟你舅妈都看了老半天,也是觉得你补得好,昨天我说你要进十八岭,他大晚上的就出去了,三更半夜才回家,早上让我把这俩东西给你带过来。"
  "你舅他就是个愣子,光是嘴巴坏,也没个把门的,整天乱喷。不过他心还是好的,你就多记住点他的好,他骂人的时候咱都当听不到,啊?"
  "嗯。"叶程点点头,刷完牙就把那两个内胎放进自行车后面的木箱子里去。

  一会儿陆明远也起来了,拿起叶程刚刚用过的牙刷,挤了一点两面针上去,站在院子里的水沟边上刷牙。他见到蔡金枝从来不打招呼,蔡金枝也不怎么跟他说话,只管继续跟叶程唠唠叨叨。
  蔡金枝给叶程他们准备了一些咸菜和肉饼,还用一个塑料袋装了几斤大米,又拿了个大饭盒让他们带上:"记住啊,出去了到别人家里要客气点,把米阿菜阿都带上,到时候让他们煮饭的时候帮你蒸上,别老吃人家的。"

  "叶程啊,你们好了没?"这才不到八点半呢,阿清就在外头叫了。
  "快了快了,马上就出来了。"蔡金枝连忙应了,麻利地把东西都收拾好了,送叶程他们出了门:"阿清啊,这两天叶程他俩就麻烦你了,你多帮我看着点啊。"
  "嗨,你家叶程还要我看着啊?汽车火车都坐过了,那十八岭算啥,是不叶程?"阿清说。
  "说啥呢这是,坐了汽车火车就能上天了?"蔡金枝说。
  "那还不能,坐上飞机才能上天呢。"阿清是个笑嘻嘻道。
  "你说你这人咋这么会说话呢"蔡金枝也笑开了:"你们路上小心着些,我就不跟着出去了,守万那边还有活儿要干。"
  "放心吧金枝婶,宝贝外孙丢不了,过几天好好的给你带回来。"

  阿清说着就带叶程他们出了村口,从公路进他们村子的,还是一条土路,有一段还是石头铺的,自行车不怎么好推,尤其两个孩子还这么小,阿清就接手过去帮他们推了。
  平时大伙儿出村子都不怎么走这条路,村后头就有一条小路可以上公路,不过因为都是台阶,自行车上不去。
  等到了马路边的时候,时间还很早,他们坐在树底下等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把拖拉机给等来了,刚上车的时候人多,他们三个上去以后还硬搬进去一辆自行车,拖拉机上都挤得不成样子了。
  有些男人就站到外头去,脚踩在最外头那点地方,整个身子都在车外,手抓住上头的架子,几个男人往那儿一站,差点没把拖拉机的车头给压翘起来,不过山里的司机胆大,每天开着这山路十八弯,大概也确实有些技术,就这样,载着满满一车人,吧嗒吧嗒开往深山去了。

  车子越开,车上的人就越少,等到了十八岭的时候,车里也就没几个人了,叶程他们下车后拖拉机继续往深山里开。
  十八岭的风景还是不错的,据说前些年打算在这里开发个旅游区,后来好像是因为交通还是什么原因,最终也没什么动静。叶程他们下车的地方在一个山脊上,下车走了几步,就见到一个小村子了,这个小村子的视野非常开阔,一边的山沟里头,还修了一个不小的水库,几个妇女正在水库边洗衣服。
  阿清的娘家就在这个村子里头,她刚一下车,就有许多人跟她打招呼,说说笑笑就进了村子,叶程和陆明远也跟在后头。山里头的人热情得很,阿清的母亲也不问叶程他们是干什么的,就先拉到家里去,说是要给煮鸡蛋。

  "娘,你别煮了,人家可是来干正事的。"阿清笑着说。
  "干正事就不能吃俩鸡蛋了?什么话?"那大娘说着就麻利地刷起锅来了。
  "娘啊,你晓得他们这次是来干啥的不?"
  "我哪知道,这是干啥来了?"阿清的娘看了看叶程和陆明远,俩娃娃进山如果不是为了探亲,那还能是为了啥?
  "修鞋。"陆明远一本正经地说。

  "啥?修鞋?"一直坐在边上没出声的老头子突然说话了,应该是阿清的爹。
  "你们是不知道啊,我们村这俩娃娃手艺可好了,镇上的师傅都没他俩修得好。"阿清连忙夸起叶程他们来了。
  "你就别吹了,还你们村呢?你们村是哪个村啊?"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是老头子显然不爱听这些话。
  "嘿,就是大强他们村的,哈哈。"阿清连忙改口道。
  "你别搭理那老头子,别扭那样,女儿嫁他家去还不是他家的人了?"阿清的娘就看不得他家老头子那点小性子。"再说说,这俩娃娃真能修鞋啊?"

  "真能修,家里有破鞋不?你们自个儿看看就晓得了。"
  "有是有,就你上次给我买的那双绒面的布鞋啊,我穿着别提多合脚了,前阵子洗好了放在柜子里头被虫子给咬了,哎呦心疼得我诶。"阿清的娘皱着脸,估计这会儿还心疼得紧。
  "咬成什么样了?"阿清问道。
  "两只都咬了,你看,鞋面都成这样了,我前几天带到镇上去了,结果到修鞋的摊子上看了看,他那线颜色都不对,就没给补,补衣服的又补不了鞋面。"
  "咋回事嘛?你没放樟脑丸啊,那柜子里头还能有好衣服?"
  "嗨,我是老糊涂了,衣服也咬了两件,不过都是旧衣服,咬了就咬了,就舍不得这双鞋子。"

  "叶程,这鞋子还能修不?"阿清也没什么把握,虽然村里头的人都说叶程他们手艺好,可要要把这双鞋子修得好看齐整,那肯定是不容易。
  "能修。"叶程点点头接过鞋子,这双鞋子其他问题没有,就是鞋面上许多小破洞,要用黑色的棉布打底,整双踩一遍。
  "真能修啊?"阿清他娘还是不太放心,他担心这俩娃娃把鞋子整坏咯,毕竟她现在还舍不得丢呢。
  "他说能修就能修,放心吧,这孩子不会吹牛。"阿清听叶程这么说,连忙搬了一把凳子到院子里头,帮叶程把自行车后面的东西卸了下来,这东西一摆放出来,就显出专业来了,你看光那线就有好几种,哪像他们镇上的修鞋师傅,一个白色渔线用到底。

  叶程先让阿清他们去找一块黑色的棉布,颜色跟这鞋面越近越好,然后他把布块按照鞋面的形状剪了一片。那边陆明远已经给修鞋机穿好黑色的棉线等着了,他接过叶程递过去的鞋子和布片,理好了放在修鞋机上一圈一圈地踩线。
  整双鞋面踩线,确实是从来没有客人这么修过鞋子,可是叶程和陆明远当初学着用这个修鞋机的时候,就是这么练的。吴老头说就要这么练,不然光练几个好踩线的位置的话,以后碰到难修的地方,就使不上功夫了。
  黑色的鞋面,里头是黑色的布,用的也是黑色的线,这一圈一圈的踩,别的不说,光是眼睛就要受不了。陆明远好不容易踩完一双,抬起头来揉了揉眼睛,看来是酸得厉害了,叶程就让他起来,后面那只他自己弄。

  叶程坐在那里修鞋面,边上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了,几个已经上了岁数的老阿姨,拿着那只已经修好的鞋子轮流看。
  "哎呦这针脚,这娃娃不得了啊!"
  "我光看着都要眼花,你说着娃娃的眼睛怎么就那么好使呢,你看这一圈一圈的。"
  "他们这是跟城里头的大师傅学的手艺,我们村好多人找他俩修过了,都说好。"阿清又开始我们村了,但是这回她爹倒是没再说什么,而是搬了一把椅子坐在叶程边上,看他一圈一圈地压线。

  "这俩孩子哪家的啊?咋能这么出息呢?"有人忍不住就问了。
  "叶程你晓得吧?听说她爸妈都得艾|滋病死了的那个孩子。"有知情的就说了。
  "嘘,你们这些人,别老说这个。"
  "刚刚修这只鞋子的那个娃娃哪儿来的啊?没听说过啊。"
  "叶程从城里头带回来的,听说跟爹娘走丢了。"
  "多好的孩子啊,咋都这么命苦……"

  这些人嘀嘀咕咕的功夫里,叶程已经把另外一只鞋子给弄好了,几个大娘大婶的拿着两只鞋子一比较,真看不出什么差别,要不说,谁也不能知道是从两个人手里出来的活计。
  "嘿,你说,这一个师傅带出来的徒弟就是差不多啊。"阿清的娘很高兴,当下就把鞋子穿到了脚上:"舒服啊,半点不打脚,加了里头这层棉布穿着更舒服了。"
  "这鞋面踩上细细的线,一圈一圈的,也好看。"边上的妇人说。
  "修这一双鞋子费工夫啊,得多少钱?"阿清的爹问了。
  "一块。"陆明远回答。
  "要的要的,这好多工夫呢。"阿清的娘说。
  "我外婆不让我拿阿清家的钱。"叶程连忙说,蔡金枝跟他交代过的,这几天他们是要麻烦阿清家的,修鞋子什么的,千万不能收钱。
  "傻孩子,大娘还能占你便宜啊?"阿清的娘说着就给钱了,不管叶程怎么说,不要也得要。

  接着找叶程他们修鞋的人就多起来了,山里的人出去得少,有些鞋子破了,要是不舍得的丢,就先放起来,这一下子,好些人家都能拿出来许多双破鞋旧鞋,大部分都是解放鞋跟布鞋,皮鞋就少得很,几乎没怎么见到。
  一般的鞋子也就收个三毛五毛,如果遇到大修理,像前几天大强那双解放鞋那样的,还有刚刚阿清的娘这样的,就收一块。
  中午阿清家煮饭的时候,叶程就把自己带来的米淘了,加上一个肉饼一些咸菜,让阿清的娘帮着蒸一下。结果吃饭的时候,发现饭盒里头多了两个煎得金黄金黄的荷包蛋,叶程心里更难受了,越来越觉得那修鞋的钱不应该收他们的,但是现在还也还不回去了。
  俩人就坐在院子里那那一大盒饭分着吃完了,还是像以前一样,一个用饭盒,一个用饭盒的盖子。

  接下来的一整个下午叶程跟陆明远都没停过,两个人换着干,主要还是修鞋面累,低着头干久了,脖子也酸眼睛也酸,不换着干不行。等到太阳快下山了,他们才终于把接过来的活全部都干完了。
  阿清他们家有空房间,阿清娘替他们换上干净的被套,但是没让他俩那么早上床去睡觉。吃完晚饭以后,他们村大多数人都待在院子里乘凉,几条长凳一摆,再在边上点一堆驱蚊子的草,颇有点篝火晚会的味道,老人小孩们说说笑笑,又是猜谜语又是讲故事的,有意思得很。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来了~~~

19、第 19 章 ...
  当天晚上睡觉前,叶程跟陆明远两个人在昏黄的电灯下点了点钱,竟然有三十九块六毛,要知道很多时候C市吴老头也不能赚到这个数,顿时高兴坏了,忍不住又开始期待起了第二天的生意。
  第二天一大早,叶程他们也没要大人喊,就起来刷牙洗脸了,牙刷牙膏都是从自己家带的,还带了一小块毛巾。那会儿阿清跟她娘已经起床了,正坐在灶台后头一边烧火一边说话,见他俩起来了,就从桌上一人给他们塞了个红糖包。

  叶程看了看阿清的娘给他的红糖包,又看看外头的天色:"你们自个儿做的?"
  "哪儿能啊?隔壁村的,他家的红糖包可出名了,天不亮就挑出来卖,阿清就爱吃这个。"阿清的娘笑了笑说,平时他跟老头子两个人是不怎么买的,毕竟也要花钱啊,他们家的米粮蔬菜都是自己种的,想吃多少吃多少,半分钱都不用花。
  这红糖包确实好吃,个头也很大,听阿清的娘说,一块钱能买三个,叶程就想多买几个,自己跟陆明远中午的时候也可以当饭吃,不过那人好像已经不在这个村里了,只好等到明天早上。
  一会儿阿清的爹也从外头进来了,手里提着几颗还带着露水的青菜,阿清娘让他洗洗手,也吃了一个红糖包,老头子不用汤不用菜,硬啃了一个。

  等锅里的粥好了,阿清娘让叶程跟陆明远也一人喝了一碗,然后穿上昨天叶程他们给修的黑色绒布鞋,说今儿他带叶程他们去隔壁村做生意。他们村的要修的鞋子也都修得差不多了,要是还有一双两双没拿出来的,叶程他们晚上回来的时候给修一下就行了,不用耽搁上一整天。
  这会儿太阳还没出来,路边的草叶上树叶上都还带着露珠,阿清跟她娘走在前头,边走边说,这一对母女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一样,叶程和陆明远推着自行车走在后头,陆明远个子高一点,在前面扶着车把,叶程在后头扶着车座。
  沿着昨天拖拉机离开的那条石子路走了大约不到半个小时,叶程他们拐进了一条黄土路,从一片小树林中间穿过,又走了一小段用青石板铺起来的台阶,前面就露出来一个三合院子,房子都是用石头修的,看着方方正正的,有些地方还爬上了青苔。

  "呦,阿清来了,你俩怎么这么早啊?"院子最外头的路边上,这个村的人用一条塑料管子从旁边的山沟里引了水下来,又修了个蓄水池,好几个人这会儿正在那里刷牙洗脸呢。其中一个黑胖的女人见到阿清他们,就打起了招呼,边上的人也笑呵呵的。
  "可不得赶早吗,晚了上哪儿找人去?"阿清的娘笑道。
  "你们这是要找谁啊?"
  "也不找谁,就是带两个娃娃过来认认路。"阿清娘指了指他们院子里头,阿清已经带着叶程和陆明远找了个平整的地方摆起了摊子。
  "你家阿清学手艺了?"那人洗完脸,就端着脸盆往自个儿屋里走,在这山里头,女人学艺也算是件稀罕事了。

  阿清娘跟着那人走到了她家门口,就着人家搬出来的板凳就坐了:"不是阿清,是那俩娃娃,你看我这双鞋子,前儿不是让虫子给咬了吗,就是他俩给修的,你看看这手艺。"
  "呦,这真是俩娃娃修的啊?这修一下得多少钱啊?"山里的女人,哪里有不精打细算的。
  "别人也就是个三毛五毛的,我这个麻烦,一块钱,那娃娃硬是不肯要,你说我哪能占他便宜,是吧?"
  "那是,俩娃娃也确实不容易,你坐着啊,我屋里头有几双旧鞋,不晓得他们能不能修。"那妇人说着就进屋了,没一会儿,就拎着好几双鞋子去了叶程他们那边。

  "听说你俩这是来我们村给人修鞋的?"虽然家伙什都在他们院子里头摆开了,但是看看这俩孩子的个头,那妇人又忍不住再问了一遍。
  "是啊。"叶程点了点头,陆明远蹲在地上整理工具。
  "那你帮我看看,这几双鞋子修起来要多少钱?"
  叶程接过她递过来的旧鞋子翻看了起来,这户人家的旧鞋还真多,但是每一双都洗得干干净净的,看样子从来就没打算要丢掉。他一双一双看,一双一双报价。
  一会儿陆明远从地上站起来补充道:"修鞋面的布料不够了,你得自个儿出。"他刚刚清点了一下,修鞋底的内胎还有好些,修鞋面的布料他们显然是带少了,加上昨天阿清他们家剩下来的那块棉布,也没多少了。
  "那好说。"那妇人对叶程给的价格相当满意,她显然是不舍得丢弃旧物的类型,进屋没一会儿,就拿了好几件旧衣服出来给他们挑。

  这头叶程他们算是做上生意了,阿清跟她娘就在院子那头说笑:"今儿叶程他们运气不错,这整个村子,就数她家要修的鞋多了。"
  "可不是吗,呵呵,你说你这晓玉婶怎么就能省成那样呢,你看她身上那件衬衫没?你出嫁那年她就见她穿过,这一晃啊,都十来年了,她还穿着呢。"阿清娘感叹道。
  "德海叔这两年不是收入还不错吗,怎么她还这么省啊?"
  "你是不知道,她也是小时候穷怕了,就养成这么个性子,这一辈子都别想改了。"说到这个,气氛就有点沉重了。
  "诶,娘,我到上坎给叶程他俩揽点活儿去。"阿清突然说。
  "我跟你一块儿去,坐着也是坐着。"说着两人就出了院子,叶程他们正低头干活呢,也没注意到。

  这个村子人不少,叶程他们在院子里头摆摊,没一会儿就围了许多人看热闹,大伙儿见他们手艺真不错,就纷纷从家里拿了旧鞋子出来。
  那个叫刘晓玉的中年妇女,看着虽然挺抠门的,但是给钱也干脆,她那些鞋子修了四块一,她就给了四块一,半点没有还价的意思,一毛钱零头也给齐了。
  没一会儿,阿清和他娘又拉着一班子人进了那个院子,生意来得快,叶程和陆明远就有点忙不过来了。山里人也都不着急,各家各户搬出凳子来,院子里头坐了一堆又一堆,说说闲话打发时间。
  这边叶程他们手里还有一堆活没干完呢,那边村里的人就开始呼朋唤友了:"小惠,你去一趟外公家,让他们把要补的旧鞋子都拿过来,记得啊,跟隔壁的三婆一家也要说,就说城里头来了修鞋的师傅,手艺好价钱也低,让他们赶紧过来。"

  见叶程他们都忙上了,阿清和他娘也就准备回去了,阿清娘跟那个叫刘晓玉的妇人打了个招呼,让他们中午煮饭的时候帮那俩孩子也把米饭蒸上,晚上她们再过来接人。
  那刘晓玉就说:"晚上还接啥人啊,等他们啥时候忙好了,在我家睡就是,明天德海出去的时候,就把他俩带上,想去哪儿去哪儿,这片大山里头还有德海没跑过的地儿啊?"
  "这样也好,省得这俩孩子整天跑来跑去的,你让德海帮着留点心,这俩孩子是阿清他们村的,给带出来就得给带回去。"
  "啥话呢?咱山里头还能有坏人了?放心吧,我跟德海说说,丢不了。"

  叶程和陆明远也是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才知道这个叫刘晓玉的妇女就是做红糖包的那户人家的女主人。她男人将近中午才回家,一大担子红糖包卖得干干净净,晓玉让他把脚上那双鞋拖下来,拿到水池边去刷了刷,晒干了下午给叶程他们补补。
  中午刘晓玉他们煮饭的时候,把叶程淘好米放在一旁的饭盒拿进去一起蒸上了,两个人借了一块院子里的板凳,就着蔡金枝准备的肉饼和咸菜吃。一会儿就有人过来看,说这么点菜哪里够啊,然后端了自家碟子出去拨好一些菜进了他们饭盒。
  吃饭的时候,这个院子里头的人渐渐就散了,有些还没来得及修鞋的,就先给了钱把鞋子留在这边,让叶程他们修好了寄放在这个院子随便哪户人家,他们改天过来取就是。

  吃完饭了以后,有对夫妇帮叶程他们把摊子挪他家门口去了,这会儿天上的太阳已经爬得老高,叶程他们的摊子也快被晒到了。山里的房子二楼都比一楼长,一整排房子盖在一起的时候,房前就形成了一条走廊,,平时就用来晾衣服之类的,叶程他们就坐在这个地方干活,后头敞开的屋子里,清凉的山风一阵阵地吹过。
  叶程和陆明远继续干活,院子里头有些大人就劝他们先休息一会儿,叶程是看看那一堆还没修好的鞋子,手里就没停,陆明远反正听叶程的。
  陆明远现在干活的速度好像越来越快了,基本上如果有客人过来,都是叶程招呼的,他就只管低头干活,以前动不动就吼人的火爆脾气也收敛了不少。

  晚上洗澡的时候,叶程就发现陆明远手上起了两个大水泡,他手里也起水泡了,不过就小小的一个,可能是因为叶程从前就挖过地,手上的皮已经比较厚实了,也可能是因为他今天跟客人说的话多,干的活相对少一些。
  "疼吗?"叶程拿毛巾替陆明远擦了擦手,小心地避开那两个大水泡。
  "不怎么疼。"陆明远垂着眼睑,看着叶程一点一点帮他擦手。
  "明天你还是别干了。"以前跟着吴老头的时候,他们也没一下子干过这么多活,不知道为什么,叶程总觉得自己应该照顾陆明远,不应该让他带着这俩大水泡继续干活。
  "我不疼。"陆明远别别扭扭地把手抽了回去。
  "那你别磨鞋底了。"陆明远手里这俩泡,估计就是拿着锉刀打磨鞋底的时候冒出来的。
  "嗯。"陆明远应了声,算是同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从十八岭回去,叶程就开学了。

20、第 20 章 ...
  晚上叶程他们睡觉的时候,刘晓玉他们夫妻俩还在楼下和面,第二天一早叶程他们起床的时候,刘晓玉他们已经蒸好红糖包了,叶程买了两块钱,跟陆明远两个人坐在门口啃,剩下两个没吃完,就用塑料袋包起来,放到自行车后面的箱子里。
  一会儿刘晓玉的男人陈德海就挑着担子出门了,让叶程他俩跟在他后头,陈德海脚上穿着叶程他们昨天给补好的解放鞋,挑着一大担子糖包,一晃一晃地走得飞快,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跟得很吃力,还好陈德海要做生意,时不时拐进路边不远处的村子里卖包子,这会儿叶程他们就能稍微休息一下。
  陈德海说这附近的村子小,没什么赚头,而且好多昨天都已经去过他们村子补过鞋了,他今天要带叶程他俩进大湾,那里边人多。

  他们走了将近三个钟头,才终于到了陈德海口中的大湾,这是一座大山的山脚,大概是因为这附近的土地比较肥沃,所以住户比较多,甚至还有几家小店面形成一条小小的街道。
  大湾的风景很好,除了成排成排的房子,绿油油的农田,附近还有一条又宽又浅的溪流,溪水清澈见底,溪底铺着大大小小各种颜色的石头,时不时还可以看到小鱼儿游过。当地人就管它就溪,也没有取上名字。
  小溪上面没有桥,就用青石打上一大排汀步,叶程他们把自行车推进水里,脚踩在汀步上,慢慢地挪到对岸。陈德海就在那头看着,笑呵呵地脱了草帽扇风。

  陈德海的担子刚挑到小街,就有好多人围过来买糖包。
  "诶,给我来两块钱,我说你最近怎么这么久都不来啊?"
  "哎呦,你们这太远,我挑着担子要走上大半天,天天来哪里吃得消?"陈德阳笑呵呵的,口里照实说。
  这边的人还没散呢,坡上就有小孩打着奔儿过来了,糖包都是一块两块的买,显然比外头的村子好卖许多。大半担子糖包,不多久就快见了底,那头那能见到有人陆陆续续往这边走的。

  "诶,陈德海,你今儿怎么带两个小孩进来?"边上已经买到了糖包的,就一边吃上一边说话。
  "这俩娃娃会修鞋,昨天到的我们村,今天我就给带进来了。"陈德海自己这一忙,差点把叶程他们给忘了,这会儿连忙跟叶程说:"你俩就在这里摆摊吧,附近村子的人知道了就自己过来修鞋。"
  叶程听陈德海这么说,就选了个地方摆起摊子来了,自行车后头箱子里的东西一样一样地往外面搬,许多人就一边咬着糖包一边看热闹,不一会儿,小街上一个住户就拿旧鞋子出来给叶程他们补了,慢慢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叶程他们摆摊的地方,边上住着一个老老阿婆,听说她儿子女儿都在大城市里,就她一个人守着这个地方不肯走。她家的房子是小街最上头的一家,旁边还种了两棵柿子树,这会儿树上的叶子正密,青色的柿子也一个个地挂满了枝头。
  陈德海他说自己后天才会再来大湾,让叶程他们就先住在老阿婆家里,这大湾附近住的人多,生意也不会少,隔天他再进来接他俩,叶程答应了,他们这两天上了十八弯,就觉得这山里的人特别好,虽然大湾里的人他们一个都不认识,但是心里也一点都不害怕。
  不到半个钟头,陈德海就卖完包子离开了,住在边上的老阿婆人很好,一会儿给叶程他们倒茶,一会儿又拿出她自己晒的红薯干给叶程他们吃。

  大湾的生意很好做,这里的人都爽快得很,有时候还会说叶程他们收的钱少了,从家里拿出各种各样的东西来给他们吃,自家腌的萝卜大葱头什么的,还有刚刚收回来的毛豆,连壳放在锅里煮熟了,再撒点盐,一大碗一大碗地往外头端。
  第一天生意很好,叶程和陆明远一直干到天黑才休息,等到了第二天的时候就轻松了,上午把活儿基本上都干完了,下午就开始闲了起来,三三两两的还是有人过来修鞋,叶程他们坐在柿子树下慢慢干,等后来人渐渐少了,老阿婆就让他们在门口铺着的竹床上去睡一觉,要有人来了,就喊他们。
  眼下还不到九月份,下午还有些暑气,俩人躺在清凉的竹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这一觉,直睡到太阳快要下山。
  老阿婆说刚刚有人过来修鞋,见他们在睡觉,就先把鞋子留下来了,叶程他们起床先把那几双鞋子修好,等吃了晚饭擦完澡,天就都黑透了。

  可是下午两个人刚刚睡过,晚上就怎么都睡不着,翻来覆去老半天,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于是陆明远说:"我们到溪里去玩吧。"
  "好。"叶程想了想就答应了,他们以前在C市的时候,也常常去河边玩,这会儿来到这里,见到那条溪也喜欢得很。昨天事情多,忙完了就睡,今天既然睡不着,就出去玩一会儿吧,反正那条溪也浅得很,这里的人都随便让小孩过去玩,从来都不担心。

  两个人轻手轻脚地出了门,也不知道时间到底几点,小街上的人都睡觉了,叶程和陆明远走到小溪边,脱了鞋子放在汀步旁边,光着脚丫子就下水了。
  溪水清凉清凉的,深的地方也才到膝盖,浅的地方才刚刚漫过脚面,水面上还经常可以看到露出的石头。
  他们蹚着溪水慢慢往上游走,月光很亮,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的,十分好看,两岸的稻田里有青蛙在呱呱地叫,草丛里还有蛐蛐在鸣叫,叶程和陆明远就踩着水慢慢往上走,一点都不舍得回去。

  走着走着就远了,两边渐渐的就看不到房子了,但是他们并不担心迷路,因为只要顺着小溪往下游走,见到汀步就可会回到老阿婆家里了。
  那天晚上他们两个人不知道走了多久,听着溪水流动的轻轻声响,感受着水流从双脚流过的柔软和清凉,看着清冷的月光映在水面上,晚风时而拂过,清爽中带着夏天特有的热气,还有泥土的味道和青草的芬芳。
  陪伴在身边的,是最信任最依赖的人,就像是另外一个自己。

  第二天陈德海来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都还没起床,阿婆把他们叫了起来,又让他们一人喝了一晚稀饭,那边陈德海的糖包也卖得差不多了,几个人就离开了大湾往外走。
  出来的一路比进去的时候轻松得多,因为陈德海的那担子糖包都卖完了,就把箩筐叠起来绑在叶程他们的自行车后头,他来推车,两个小孩就空手在后头跟着。

  陈德海先回了一趟自己家,把扁担箩筐卸了下来,叶程就趁这个机会从他家里买了些糖包,他这一次出来赚到钱了,陈德海他们的糖包又这么好吃,就想买几个回去给外婆尝尝。
  叶程要了十块钱糖包,因为陈德海说这个糖包不容易坏,只要放在箩筐或者竹篮子里,用透气吸水的布料盖起来,能放三四天,吃的时候蒸一下,照样又香又软。
  然后陈德海就把叶程和陆明远送到了阿清家里,阿清和他娘都在,说下午就回村里了,不过村里有几个人还要找叶程他们修鞋,大多都是他们亲戚送过来的。于是叶程和陆明远又摆开摊子开始干活,直到下午两点多钟,才终于把那些鞋子都给修好了。

  下午三点多有一辆拖拉机经过阿清他们村子,叶程和陆明远推着自行车,阿清则带着她娘家给的大包小包,早早地站在路边等。阿清娘让阿清带了不少山菌野菜回去,这些东西现在在叶程他们村子附近已经不怎么好找到了,只有大山里才多。
  坐着拖拉机摇摇晃晃一个多小时,总算是回到了叶程他们村里,叶程和陆明远回到自己小院没一会儿,蔡金枝就过来了,烧了一大锅水给他俩洗澡,又问这一趟出去咋样,苦不苦,赚没赚到钱?
  洗完澡之后叶程一身清爽,带着蔡金枝走到客厅里的饭桌上,哗啦一声就把挎包里头的钱都给倒了出来。蔡金枝顿时就傻眼了,她是觉着叶程这一次出去肯定能赚到钱回来,但是怎么也没想到他能赚这么多。

  三个人围坐在桌子边上,慢慢把那些钱清点了,蔡金枝很高兴,连带的对陆明远说话也和气了许多。这一数,两百多块呢,蔡金枝坐不住了,她到屋里拿出针线和旧布,又给叶程的挎包缝了个暗袋,那些五块十块的整钱,全部都码放整齐了,折一折放到暗袋里头去,零钱也用一只罐子收了一些起来,藏在床底下。
  "这回的钱咱就先不存了,后天就该报名了,到时候先把学费给交了,再到镇上买两套衣服,剩下的留着吃饭。"
  叶程自然是没有意见的,他把买回来的糖包分了一半出来自己留着,另一半让蔡金枝带回去。蔡金枝见叶程还知道给她带东西,心里就更高兴了,当下就在叶程他们院子里吃了半个,直说好吃,另外半个就没舍得吃,放在袋子里头提回去,大概是想给大胖二胖他们留着。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空格君的地雷,开张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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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再三,还是决定修改一下这一章的内容,那一段确实有点抽,给剔了。

21、第 21 章 ...
  但是买衣服这件事好像是没什么必要了,因为第二天上午,蔡金枝就收到一张包裹单,让她去镇上取包裹去,老太婆活到这么大年纪了,还从来没收到过包裹,也不知道谁会给自己寄东西,当时新鲜得,拉着隔壁家的王婆子,立马就往镇上去了。
  到了镇上的邮政局取了东西,拿到手里的是一个大布包,沉甸甸的,也不知道里头装的是啥。她们借邮政局柜台的剪刀拆了布包的一个角翻看,发现都是一些男孩子的衣服,蔡金枝心里就有些明白了。

  她和王婆子回到村里后,蔡金枝直接就去了叶程他们的院子,王婆子也跟着去了,叶程和陆明远正蹲地上玩石子呢,见蔡金枝她们过来了,就从地上站了起来。
  几个人进屋拆了包裹,把里头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来,在一条牛仔裤的裤管里,发现了一封信。到邮政寄包裹是不给夹带信件的,需要买邮票另外单独寄,于是人们就在寄东西的时候,把信件藏在各种各样的偏僻地方,以躲避柜台人员的检查。
  蔡金枝只认识信封上的叶程两个字,其他的一概看不懂,于是就先让两个小孩把衣服试穿了,这一包衣服里,大部分都是半新旧的,但是也放了两套全新的进去,大概一套是给叶程,一套是给陆明远的,蔡金枝让他们穿了,和王婆子两个人直说好看。

  有几件大点的衣服,叶程就说给大胖二胖他们,蔡金枝听了,连忙把大胖二胖叫了过来,罗月玲也过来了,给两个孩子一人挑了两件,大伙儿都挺开心的。
  和罗月玲一起过来的还有罗月玲的弟弟罗向阳,在镇上的读过高中的,今天正好来姐姐家做客,蔡金枝就连忙让他帮忙把信给念了。信里除了一些问候的话也没什么,还问起叶程和陆明远是不是已经报名了,以后要是有什么困难就按这个地址给他们写信。
  蔡金枝让叶程从自己新买的书包里拿出纸笔,让罗向阳帮他们回一封信,就说这两个孩子回家都挺好的,多谢他们的帮忙和照顾,衣服收到了,很合适,明天叶程就该去报名了,陆明远因为年龄还没到,而且在村里也没户口,恐怕在他村读不了书。

  "外婆,没户口就读不了书?"叶程以前都不知道还有这回事。
  "没户口是报不了名的,你明天去报名的时候要记得把户口本带过去,学校要看一看你是不是满八岁了。"罗向阳帮蔡金枝回答了,他这个人看起来和和气气文质彬彬的,跟他们村的人不太一样。
  "那咋办?"叶程原来以为,就算陆明远差一岁,今年读不上书明年也是没问题的,却没想到还有户口问题。
  "除非有人领养,那他就有这边的户口的,对了,办领养手续的时候你们也可以多报一岁……"罗向阳说得正兴起,就被他姐姐狠狠拍了一下,顿时就没声了。
  "程啊,舅妈家里还有点事,就带大胖他们先回去了啊。"罗月玲说着就把罗向阳也拉着一起走了。
  叶程又去看他外婆,结果蔡金枝摆了摆手,看起她一点都不想跟叶程谈陆明远的问题。

  等院子里的人都走了,叶程看了看陆明远:"咋办?"
  陆明远蹲在地上摸着灰子,从鼻子里头哼了一声,然后说:"不读书了就不读书了。"
  "不行。"叶程认为读书还是很重要的。
  陆明远犯倔了:"不读书了,我就补鞋。"
  "你傻了?不读书以后能干啥?"叶程走过去踢了陆明远一脚,这事他以前很少干,倒是陆明远生气的时候经常踢他。
  "我就补鞋,现在补鞋,长大了还补鞋。"陆明远蹲在地上挪了个方向,屁股对着叶程,然后就不再说话了。

  叶程没办法了,想想刚刚外婆和舅妈的态度,再去找他们肯定也是没用,他就想去钱兴良那里去碰碰运气,结果王桂华说他不在家,去地里了,叶程就问他家地在哪儿,王桂华给他指了个方向,于是叶程就到那边村口等去了。
  等了老半天,太阳都下山了,钱兴良还没回来,倒是他舅钱守万扛着把锄头回来了。
  "舅。"叶程叫了声。
  "蹲这儿干嘛呢?"钱守万难得平心静气地跟叶程说次话。
  "等钱大伯。"叶程说。
  "等你钱大伯干啥?"
  "有事,大娘说他下地了。"叶程又看了看村口的那条土路,一个人影都没有。
  "别等了,钱兴良今天没下地。"钱守万说完就扛着锄头走了。
  叶程怔了怔,心里终于有点明白了,他抬腿追了上去,跑到钱守万身边:"舅,我跟你说件事。"
  "啥事?"钱守万也没停下脚步,叶程就在边上跟着。
  "陆明远,他没户口,学校不给上学。"
  "这个事我没办法。"钱守万就说了这么一句,脚下的步子又加快了,叶程跟了几步没跟上,他知道,跟上了也没用,于是垂头丧气地回了自家院子。

  没想到一回去就看到钱兴良正坐在他院子里呢,陆明远还是蹲在地上跟灰子玩,两个人也不说话。
  "钱大伯。"叶程平时见到钱兴良都挺高兴的,但是他今天被王桂华骗了,在村口傻等了大半天,这会儿心情就有些低落了。
  "听说你要给陆明远办户口?"钱兴良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消息,估计是蔡金枝隔壁家的那个王婆子出去说的。
  "嗯。"叶程点了点头,蹲在陆明远边上摸了摸灰子的脖子。
  "程啊,你听大伯说。"钱兴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这个事真不是你一个小孩能负担得起的,听话,早点把陆明远送到老吴那里去,他会给他办户口,送他去上学的。"
  "陆明远他不想去。"叶程也不想让陆明远去,他们两个人一起住在这个院子里,挺好的。
  "你也别耍小孩子性子,我走了,你自个儿好好想想,怎么才是对他好。"钱兴良说着也出了院子,就剩下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还在院子里头蹲着。

  "我不去爷爷那儿。"陆明远说。
  "不去。"叶程答应得很爽快。
  "我不读书了。"
  "……"
  "我就修鞋,将来跟爷爷一样。"
  "……"
  "你别哭了。"陆明远抿抿嘴,伸手扯了叶程一下。
  "谁哭了?"

  当天晚上叶程又去了一趟钱守万家,蔡金枝跟罗月玲的脸色都不怎么好,钱守万也不太说话。
  "舅。"
  "别喊我舅,我当不起你这个舅。"钱守万吼得叶程抖了抖,但是他还是不死心,除了求他舅,就再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舅,你帮陆明远……"
  "打住打住,我干啥要帮陆明远?我吃饱了撑的?我自己两个儿子都帮不过来我帮他?别给我扯淡,赶紧回家去!"
  "你帮帮他吧。"叶程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黄本子放到他舅旁边的桌子上。
  "你这是啥意思?"钱守万顿时上火了,桌子拍得天响:"你以为我要你的钱!滚!给我滚!"
  钱守万这一上火,家里的人都怕了,罗月玲原本要伸手去拿桌上那本存折看的,被钱守万这一吼,手顿时又缩回去了。蔡金枝赶紧去拉叶程,想把他强拉出去,没想到叶程就扑通一声给他舅跪下了。

  这一跪,满屋子人都傻眼了。
  "程啊,你这是干啥,听话,快起来。"蔡金枝赶紧去拉她外孙,可拉起来叶程又跪下去了。
  "舅,你帮帮他吧。"叶程嘴里还是那句,脑袋都快垂到胸口了,眼泪啪嗒啪嗒落在地面上。蔡金枝心里不落忍,就站在一边哭:"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爸,你就……"大胖二胖忍不住也想说话,但是话没说完,就被他爸给吼了回去:"小破孩知道个屁,滚楼上去,不许下来!"两个孩子缩了缩脖子,轻手轻脚就上楼了。

  接下来大伙儿都不说话,屋里头有些沉默了,蔡金枝还想去劝叶程,可是这回叶程是打定主意,死活就要在那儿跪着。
  "诶呦,他爸,你看看……"罗月玲趁着钱守万没注意的时候到底还是把那本存折拿过来看了,看到本子上的一串数字,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忍不住就叫唤了起来。
  "喊啥喊?"钱守万这会儿气不顺,外甥在前头跪着,老娘在边上哭着,可他死活都不想领养那个小孩,不想养,也养不起。
  "你看。"罗月玲直接把存折给递了过去,只见上面一长排的数字,有一万三千块,还有几十块零头,大概是银行返的利息。
  自从钱兴良回来以后,叶程他们就住在吴老头家里,平时没事给吴老头打打下手,还常常从菜市场带些菜回去,吴老头也不收他们伙食费,他俩基本上也没什么其他花销,所以这存的钱就多了。

  "叶程他自己有钱,我看你就先帮着把那孩子户口挂上,俩孩子不是还会修鞋吗……"蔡金枝到底还是心疼外孙。
  "你知道什么!"钱守万心里一百个不乐意,但他还是转头跟叶程说:"先跟你说好了,我就是让他挂个户口,以后你养不养得活他,我屁都不管。"
  "我知道。"叶程跪在地上点了点头,蔡金枝赶紧过去把他拉了起来。
  "那还愣着干什么?回吧回吧,赶紧回,罗月玲你还拿着那本存折干啥?还给他!你还真打算要他钱?那你以后还做不做人了?"钱守万本来就上火,见罗月玲手里还紧紧抓着那本存折,火气顿时就更旺了。
  "放你娘的狗屁,谁说我要拿他钱了?"罗月玲也火,也不管钱守万他娘还在边上呢,张嘴就骂了过去。

  "舅,明天就开学了,你啥时候……"
  "着什么急,他不是才七岁吗?明年再给上学!"钱守万不耐烦了,叶程就没敢再多问,被他外婆拉着出了院子。
  "我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缺心眼啊?你舅他们缺钱你不知道啊?还把存折往他家里拿,要是他俩脑子一热就收下了,你以后打算咋活?还读不读书了?"
  "外婆,舅真能给陆明远办户口吗?"叶程到底还是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肯定办,你舅是个死脑子,答应了的事情,他就是肚子里悔死了,也得给办。"钱守万是从蔡金枝肚子里头爬出来,自个儿的儿子她最清楚。
  "向阳叔说可以多报一岁。"叶程小声说。
  "你就别不知足了!你舅那人,你让他去跟人家撒谎?要我说也是明年再让他读书,你这会儿存折里有钱是有钱,上学了你还哪有功夫出去赚钱?他不是会修鞋子吗?自个儿的学费你让他自己赚去。"
  说着就到了叶程家的院子,蔡金枝把叶程留下来,也不进门,就管自己回去了,她今晚大概也闹心得很。

  "你咋才回来?"陆明远突然从旁边的暗处里走了出来。
  "我舅说明年让你上学。"叶程眼睛亮亮的,显得很高兴。
  陆明远没再吭声,第二天叶程去报名的时候,他就推着自行车去了镇上,开始了长达一年的摆摊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阿妖yo、lili、lss000lss000几位筒子的地雷!
不好意思因为各种原因这几天都不会有双更了,
昨天报纸看文看了一个通宵,也看出了自己在许多方面的不足,会继续努力的,谢谢大家的支持!

22、第 22 章 ...
  早上天不亮,叶程就起来做饭了,他一边淘了米在灶膛烧上火,又添了两块木柴,就匆匆跑到院子里去刷牙,前阵子天气冷了,他舅舅见他俩还在院子里做饭,就找人帮着在屋里砌了一个灶台。
  没一会儿陆明远也起来了,眯着眼睛到灶台后头去烧火,等叶程刷完牙,他顺手接过牙刷再挤点牙膏,从水缸里打杯水就出去了。
  叶程坐在灶台后面一边烧火一边掰白菜,把白菜叶子一片片掰开放到一旁的脸盆里。灰子也起来了,每天早上门一开,灰子就进屋了,坐在暖和的灶台后面烤火,有时候也会到柴火堆里打两个滚儿。

  "又吃白菜啊?"陆明远刷完牙回来,见到白菜脸都皱了。
  "没有别的菜了。"叶程端着白菜去院子里的洗衣池,他们村都是从山上拉了水管下来的,叶程家也一样,屋里的厨房就摆个水缸,缸里的水用完了就把那条水管子拉进去放一会儿水,平时都在外头搁着。
  "要不要再炒两个鸡蛋?"叶程洗完菜,拉了个板凳过来,站在灶台前一边切白菜一边跟陆明远说话。
  "我想吃肉。"他们俩已经好几天没吃上肉了,自从钱守万帮陆明远在他家落上户口以后,蔡金枝就很少再往这边拿东西了,不过叶程他们家吃的米还是他舅给的。
  "那你买啊,晚上带回来。"叶程也想吃肉了。

  陆明远把另外一口锅给烧热了,叶程就加点猪油进去,等白菜炒好了,锅里的米饭也就差不多了。两个人先舀出汤罐里的水洗了把脸,然后打开锅盖,拿出放在米饭上面蒸着的馒头,又从柜子里拿出一罐奶粉,倒了些隔夜的开水泡上。
  吃完了早餐又喂了灰子,一人拿一只饭盒,各自打了些米饭加半碟白菜,盒子一盖就出门了。
  "你拿手套了吗?"叶程边锁门边问陆明远。
  "拿了。"陆明远把自行车推倒院子外面,叶程锁好了房门就跟了出去,摸摸灰子的头,让它好好看家,然后把院子的门也锁上了。
  陆明远扶着自行车等在路边,等叶程过去了,他就让叶程骑车,自己坐到车后头。
  "你快考试了吗?"自行车后头因为装了两只箱子,岔开腿不好坐,陆明远就侧坐,一手扯着叶程的衣服一手扶后面的车座。
  "明天不上课,后天就考试。"叶程现在骑自行车已经骑得很稳了。
  "考完了去十八岭不?"
  "不去,太冷了。"毕竟现在镇上生意也还不错。
  "去吧。"
  "干嘛?"
  "我想吃汤包了"陆明远说。
  "那就去吧。"秋天里十一长假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又去了一趟十八岭,回来的时候照例买十块钱红糖包,他俩都觉得这一次要再去,就买二十块钱回来吧。

  到了叶程他们学校附近的岔路口,他俩就停车了,叶程从前面的车座上下来,陆明远坐上去自己骑。
  叶程沿着小土坡路走到了学校,从书包里掏出钥匙开了教室的门,因为他总是第一个到学校,他们班主任就把班级的钥匙给了他。叶程先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翻开课本看了一会儿,慢慢的班里的同学就都来了。
  早自修叶程要领读,他是班长,因为看起来比价成熟稳重,基本上老师有什么事情都找他,不过对于小学生来说,班务其实还是很少,叶程这个班长也算是当得比较省心。

  陆明远骑着自行车到了镇上,穿过长长的街道,来到一家杂货铺门口,就是从前帮叶程他们买轮胎线的那家店,陆明远他们现在需要什么东西也基本上都是在这家店买,他们店要是没有卖的,就托老板娘下次去市里的时候帮着找一下,一次性多买点存着。
  这家店的老板娘叫冯碧松,是个要强的女人,她男人在镇上的高中教书,好几次都想把她弄到学校去,但是冯碧松不同意,她就愿意看着这家杂货店,平时也自由,赚得也相对多一些。
  陆明远开始的时候并不是在她家门口摆摊,而是在不远处的桥头,桥头边上种了几棵柳树,平时遮遮太阳还行,要是有个刮风下雨的,就没法摆摊了。就是在叶程他们第一次去冯碧松的店面取轮胎线的时候,这个老板娘跟叶程说的,她家店面宽,旁边还有一个巷子口,让陆明远把摊子挪到巷子口边上,平时就在巷子口,有个刮风下雨的,就到他店门口,她家雨棚老大呢。

  于是陆明远就搬了过去,这冯阿姨人还不错的,有时候自己要是烧炉子了,就会让陆明远把饭盒放在她那边蒸一下。但是,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出生在比较好的家庭,也许是因为自己的丈夫是镇上唯一一所高中的年级组长,总之,她跟叶程他们说话的时候,就是会不自觉得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优越感。
  叶程本来就十分敏感,陆明远也不迟钝,所以尽管冯碧松为人很热情,这两个孩子还是跟她不怎么亲,不过他们也都还记得她的好,上次叶程他们去十八岭,就从山上买了一些晒干的山菌下来给她。冯碧松很高兴,那时候这些东西在农村是不值钱,但是冯阿姨拿去送给城里的亲戚,那就再合适不过了。

  陆明远的修鞋摊子在这个小镇摆开不多久,生意就渐渐上了轨道,现在镇上的人都知道,碧松杂货店边上有个修鞋的小孩,手艺很是不错的,收费也公道,就是小脾气不太好,也不怎么喜欢跟人说话。
  上午七点到十点是镇上最热闹的时候,主要是买菜的人都这个时间出来,山上的人也大多在这个时间到镇上买东西,陆明远也是这个时间段生意最好,常常会忙不过来。
  摆了这小半年修鞋摊,他手艺还是进步了不少的,现在干活比叶程快多了。活儿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他就把手里那双碍事的半指手套给脱了丢到一旁,他那双手现在皮已经很厚了,基本上就没再起过水泡。但是皮再厚也还是不抗冻,手指被冻得黑红黑红的,又是起皮又是开裂,太阳一晒还痒得很。

  "小陆啊,奶奶那双鞋修好了吗?"
  "好了,那儿呢。"陆明远指了指巷子旁的墙根下,那里摆着一溜儿修好的鞋子,都等着人家一会儿过来取的。
  "多少钱啊?"那个老奶奶拿起一双黑色的小皮鞋,是他孙子的,他孙子淘得很,愣是把好好一双皮鞋前面穿开嘴了,那地方特别不好修,不过陆明远的活儿还算是干得挺漂亮。
  "八毛。"
  "小陆啊,今儿早上吃什么了?"那个老奶奶说着就往陆明远前面的票盒里放了一块钱,也不要找零,这种事陆明远已经习惯了,镇上许多人的生活水平都还不错,不怎么计较那一毛两毛的找零,他放了个票盒装零钱,来修鞋的人都是自己付钱自己找零,他们不要陆明远也不管。
  "馒头牛奶。"陆明远一边磨鞋底一边转头冲老人笑了笑,这个老奶奶人还挺好的,他也挺喜欢跟她说话。
  "是要多喝牛奶,多喝点长高。"老人说着就给陆明远递了个袋子"给,奶奶家昨儿蒸的发糕,一会儿肚子饿了吃。"
  "谢谢奶奶。"陆明远高兴地接过发糕,这个奶奶家做的糕点都好吃,他和叶程都很喜欢。

  到下午三点的时候,陆明远就准时收摊了,去菜市场买了三块钱的连皮猪肉,然后骑着自行车往村子的方向走了。
  骑到早上跟叶程分开的地方,把自行车靠在路边的树上,又从车后的箱子里拿出那块发糕,坐在马路边慢慢啃,他啃一口数十下,再啃一口又数十下。今天叶程他们下课好像比较晚,陆明远想,要是他再不来,发糕就要被自己吃完了,却又不自觉地越啃越小口,数数也数得越来越慢。
  等到学校里的学生都快走光了,叶程才终于拎着个书包从土坡路下面跑了上来,一边跑还一边关书包的拉链。

  "你太慢了。"陆明远拍拍屁股从地上站了起来。
  "王丽丽的铅笔盒坏了,怕她妈打,让我给修呢。"叶程说着就去推自行车了。
  "哼,又不给钱。"
  "她说下次给我带炒米吃。"叶程学习好,又是班上的班长,长得也端正,小姑娘给他带点炒米吃,其实跟修不修铅笔盒并没有多大关系,不过那会儿他自己还不知道。
  "破炒米有什么好吃的?"陆明远很是不满:"今天街上的奶奶给的发糕,吃不?"
  "吃。"叶程刚说完,就见陆明远把发糕递过来了,他手里还推着车,就着陆明远的手咬了一口。
  "好吃吗?"
  "嗯,好吃。"那个街上的老奶奶蒸的糕点,总是又香又糯,特别好吃。
  "还吃不?"陆明远说着又递了过去,就这样一口一口的,陆明远一边喂食一边说:"她今天给我可大一块了,你要是再不出来,就都被我吃完了。"
  "哦。"
  "你下次快点。"别给什么王丽丽修什么破铅笔盒了。
  "知道了。"

  等他俩走到村口,灰子已经等在那里了,他家的围墙不高,围墙边还堆了些杂物,灰子几个起落就能跳出来,陆明远高兴地跑过去摸了摸灰子的头,两人一狗一块儿回到自家院子。
  做饭的时候,蔡金枝过来了一趟,给他们扛了点米,还拿了两棵咸菜,又问他俩最近过得咋样,缺啥没有,叶程说自己不缺。那蔡金枝叹了口气,看来心情是不怎么好。
  "刚刚我听村里的阿巧说,你姑父前阵子生病了,当地的医院看不好,你姑就带着你姑父上省城了,听说难治得很,可能要坏,你姑决定再带他上一趟京城。"叶程记得他姑父,人瘦瘦高高的不怎么爱说话,待人和气得很,上次自己去的时候,他去菜市场买了不少好菜。
  "你妹妹叶萍啊,一下子就没人管了,谭小松不是正读高中吗,白天上课晚上还有晚自习,你妹妹就总在邻居家跟一个叫姗姗的小姑娘一起玩,前两天不知道怎么的,掉河里头去了,脑门上破了个洞,缝了好几针,还发了一场高烧。那谭小松急吼吼的,说话不好听,姗姗家也不乐意了。"叶程静静听着,叶萍和谭小松他都有印象。
  "我寻思着就想把丫头先接回来,可你舅妈也说了,现在要是把她接过来,以后再想送过去就难了,她说得也没错,你舅家里不宽裕你是知道的,你们俩娃娃也不容易,你说……"
  蔡金枝说着又红了眼眶,自从她女儿女婿走了以后,这难事是一件接着一件地来,她老太婆要管管不了,不管心里难受。叶萍这姑娘她上次见了心里就喜欢得不得了,她跟自己过世的女儿像啊,不管是那张小脸还是那机灵劲儿,哪儿哪儿都像,要不是没办法,她早领自己身边养着了。

  "那接回来吧,不送出去了。"叶程不知道外婆说的不容易是什么意思,在他看来,只要每天都有饭吃,每顿都能吃饱,还能读书,就挺好的。
  "我就晓得你会这么说。"蔡金枝笑了笑,他这个外孙从来都是这样,不知道天高地厚,什么事情都敢往自己身上揽,可是她不敢啊。"外婆再寻思寻思,过两天去一趟你姑妈家,看看情况,要不好了,就给领回来。"
  "大后天我们要去十八岭。"
  "去吧去吧,到镇上去买点水果带上去给阿清的娘,别每次都空手去。"
  "知道了。"叶程正琢磨着要不要买一捆甘蔗呢,到时候自己家里留几根,给阿清娘带几根上去,他们镇是不产甘蔗的,每年冬天镇上都有其他地方的人过来卖甘蔗,有论根卖的也有论捆卖的,论捆卖的就是要自己削自己洗,但是便宜。

  这边说着,那边陆明远已经把饭煮熟了,两个男孩各自打了一碗饭,就着桌上一小碗肉吃了起来,这连皮的猪肉切片加点生姜和酱油放在米饭上面蒸,蒸出来的瘦肉不老,肥肉也不腻,猪皮还带着嚼劲。
  "外婆你在这儿吃吧?"
  "不了,外婆吃过了,我去帮你把咸菜洗了。"蔡金枝说着就到外头洗咸菜去了,这冬天里的水冷,她个老太婆倒是没什么,那俩孩子的手啊,刚刚他们吃饭的时候她也都看到了,蔡金枝一边洗咸菜一边抹眼泪,她个老太婆也不中用,除了抹点眼泪,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23、第 23 章 ...
  期末考试之后,叶程就和陆明远又去了一趟十八岭,还是跟以前一样,先去阿清的娘他们村子,然后再去刘晓玉他们村子,再跟着刘晓玉的男人陈德海进大湾,冬天里陈德海他们的糖包尤其好卖,叶程他们的补鞋生意也相当不错。
  等他们从十八岭下来的时候,蔡金枝刚好也把叶萍领回家了,叶程看看自己的妹妹,觉得她看起来好像比以前更脏了,脑门上贴着一块灰扑扑的纱布,可能是缝了针还没来得及拆线。

  "萍萍,快叫哥。"蔡金枝拉着叶萍的手,把她带进叶程家的院子。
  "哥。"叶萍咧开嘴巴笑了一下,前面还缺俩门牙,一颗已经长到一半了,另一颗才刚刚冒芽,叶程怎么看,都觉得她有点傻气,忍不住就笑了。
  "你妹叫你呢,怎么不应,傻笑什么?"蔡金枝催了,这俩兄妹从小不在一块儿,她主要还是担心他们不亲。
  "哦,吃糖包吗?"叶程从塑料袋子里头掏了只糖包出来递给叶萍。
  "吃。"叶萍没一点怕生,伸手就接过去啃了起来。
  "咋样,你哥买的糖包好吃吗?"蔡金枝在一边问了。
  "好吃。"叶萍嘴里塞满满的,一边口齿不清地回答。
  "那往后你就跟哥哥住一块儿了,好吧?"
  "好。"叶萍实在好说话得很,一点都不像其他小女孩那样胆怯粘人。
  当天下午,蔡金枝就替叶萍收拾了个房间出来,就在叶程和陆明远对面,小小的一个房间,听说要一个人睡,叶萍也不怕。叶秋兰的丈夫生病了以后,就没时间管她了,她白天自己一个人在家,有时候到邻居那里去玩,晚上谭小松要很晚才回来,她都是自己一个人睡的。

  叶萍的衣服什么的倒是不缺,从前叶秋兰也没给她少买,住在街上也方便,看到漂亮的小衣服就捎带一件回家,就是都挺脏的。叶秋兰最近也没时间管他,谭小松估计也不怎么会洗衣服,两个人都是这件穿了穿那件,穿完冬天的就穿秋天的,穿完秋天穿夏天的,把所有的衣服都翻出来穿了一遍。
  蔡金枝给叶萍洗衣服,春夏秋冬的都一起洗了,叶萍身上那套也脱下来洗了,没衣服换了,就给一套她哥的衣服先穿着,那些脏衣服,洗完了整整挂了叶程家一院子。

  晚上吃完饭以后,蔡金枝拿了一副扑克过来带着几个小孩一块儿玩扑克,就在叶程他们床上,叶程和陆明远打对家,蔡金枝和叶萍打对家,祖孙几个也玩得蛮开心的,后来蔡金枝回去睡觉了,叶萍就和叶程陆明远继续玩,直玩到大家都开始打哈欠了,才恋恋不舍地收了扑克。
  "哥,我今天在这边睡行不?"叶萍抹抹眼,窝在叶程他们被窝里不动弹。
  "不行。"叶程还没出声,陆明远就先不同意了。
  "为什么呀?"叶萍真的不想走,这个被窝这么暖和,外头那么冷。
  "萍萍你长大了,要自己睡。"既然陆明远不同意,叶程只好勉强想了个理由。
  "可是他比我大,还天天跟你睡。"叶萍开始拖陆明远后腿了。
  "你以前不都是一个人睡吗?"陆明远哼道。
  "你们这里好黑,在姑妈家的时候,隔壁就有人,他们点着灯,还说话。"叶萍念念叨叨,反正就是不想走。
  "男的跟女的怎么能一起睡?"陆明远嚷嚷了起来。
  "姑妈跟姑父就一块儿睡。"叶萍不以为然。
  "你傻瓜啊?他们是夫妻懂不懂?你以后要嫁给我当老婆吗?"陆明远一下就从被窝里跳了出来。
  叶萍又把陆明远打量了一遍,那家伙的脸被山风吹得黑红黑红的,还起皮了,鼻子也红红的,再加上一脸呲牙咧嘴那样……终于还是鼓起勇气从温暖的被窝里爬了出来,抖着小身板回自己房间去了。

  "什么意思啊?"陆明远嘟嘟喃喃地又躺回被窝里去了。
  "嫌你丑呗。"叶程笑眯眯地拉了电灯。
  陆明远哼哼唧唧地显然很不爽,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个结果他还是满意的,结果刚满意了不到五分钟,那边又传来了叶萍的哀嚎。
  "呜哇哇哇!哥……你快来啊……"声音都颤了,看来真是怕得厉害,叶程听到她喊,一翻身就从被窝里出去了,穿着秋衣秋裤就往外头跑,陆明远虽然不乐意,但是也跟了出去。
  "咋了……"叶程他们赶过去的时候,就看到叶萍正在马桶间门口蹲着,叶萍大概是想去上厕所,马桶没放在房间,而是在另一个屋子里。
  "老……老鼠……"叶萍吓得都抽抽了。

  "哪儿呢?"叶程随手就把灯拉起来了,照理说不应该啊,村里的老鼠都精得很,平时只能偶尔听到它们活动的声音,基本上见不到真身,怎么今天就让叶萍给碰上了呢?
  "那儿……那儿……"叶萍抬起手来指着一个角落,然后自己顺着也看了一眼,结果顿时就愣住了,那哪儿是什么老鼠,分明是一只鞋子。
  "你干嘛不拉灯?"叶程笑着把鞋子拎起来放到旁边的一个木架子上,陆明远撇撇嘴,扭头就回自己屋去了。
  "不知道灯绳在哪儿。"叶萍刚到这个家,许多东西确实是不熟悉。
  "没事了。"叶程让他妹妹进去小解,自己在门外等着,一会儿叶萍出来了,他又把她他送回屋去,帮她拉了房间的灯,这才回自己屋。

  叶程刚到床上,陆明远就缠了过去:"嘿,冷吧?"
  "有点。"叶程拉了灯,掖好被子,整个就缩到被窝里头去了。
  "女的就是麻烦,一只鞋子都能吓成那样。"陆明远为自己是个男孩感到深深的自豪。
  "不麻烦啊,叶萍挺乖的。"叶程觉得他妹妹一点都不麻烦,哪儿哪儿都比别家的姑娘好。
  "哼。"陆明远翻了个身,不搭理叶程了。
  "你别这样,叶萍真的挺好的。"叶程拉了拉陆明远的胳膊,希望他可以接受自己的妹妹。
  "……"陆明远不吭声,觉得亲兄妹就是不一样,明明以前都不在一起,这才刚来呢,叶程就这样了,他觉得自己在这个小院里的地位开始动摇了。

  果然,第二天这事情就来了。早上三个人一起吃早餐的时候,叶萍三两口就啃完了自己的两只糖包,没吃够,就还管她哥哥要,叶程想都没想,就把自己的糖包分给了她一只。
  "你怎么能这样?每个人只能吃两个!"陆明远急了,凭什么要把叶程的糖包让给她吃啊,凭什么?
  "我哥让给我吃的。"叶萍仰着脖子回答,她住在姑妈家的时候,上头也有个哥,基本上,天底下的哥哥都是疼妹妹的,谭小松和叶程都不例外。
  "叶程!"陆明远火来了!
  "没事,我都吃饱了。"叶程不知道陆明远干嘛生这么大的气,不就是一只糖包吗,平时他跟陆明远也没分那么清的。
  "哼,你们吃吧,我不吃了!"陆明远把手里的糖包往桌上一丢,就推着自行车出去了。

  "小气鬼!"叶萍一边啃糖包,一边小声地骂陆明远。
  "萍萍,待会儿外婆就过来了,你在屋里头好好呆着,肚子要是饿了,就到小店里去买东西吃,好吧?"叶程说着就给叶萍塞了一块钱,叶萍点点头收下,他就匆匆出去追陆明远了。
  叶萍见他哥跟陆明远都走了,就她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也不急,反正她一个人的时候多了。刚刚叶程给她的那只糖包也吃完了,肚子是挺饱的,不过嘴巴还馋得很,见陆明远的糖包还没吃完,一只放在碗里,半只刚刚被他丢在桌子上,她就先把碗里的那只拿出来先啃了两口,一会儿见灰子在桌子底下打转,就掰下来一小块丢到地上:"灰子你也爱吃糖包吧?"
  灰子确实是爱吃的,一小快糖包,它叼到嘴里咬了两下,就直接吞下去了,脑袋抬高高的,眼睛还盯着叶萍手里那块,于是叶萍就又给它掰了一块,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的,不多会儿,就连陆明远刚刚丢在桌子上的那半只都给吃完了。

  叶程追到村口就把陆明远追上了,幸好他没有骑着自行车跑,不然叶程今天就只好走路去镇上了。
  "你怎么了嘛?"叶程从陆明远手里接过自行车,等陆明远在后面坐好了,他就骑着上了马路。
  陆明远这会儿火气还大得很,他一点儿都不像跟前面那个眼里只有妹妹的家伙说话,不就是个没门牙的丫头吗?
  这一整个上午,陆明远都没搭理叶程,这两天镇上的人很多,他们的生意也很好,忙起来的时候就更顾不上了,不过他早上都没怎么吃,上午肚子就饿得咕咕直叫,一想起自己留在饭桌上的糖包,心里火气就更大了,那个臭丫头要是敢吃他的糖包!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猪猪的地雷! - -!换这么个马甲~~减肥大概是没成功~~~~~
陆明远的父母暂时不会找过来,接下来三个小孩要在一起生活蛮长时间,至于他们为什么这么久还没能找过来,报纸以后会交代的。

24、第 24 章 ...
  好不容易忙完一天回到村里,陆明远一到家就直奔屋里去了,结果进去一看,果然,桌上空空如也,半个包子都看不到,灶台上也没有,柜子里也没有,篮子里也没有,就在他打算放开嗓门吼的时候……
  "喂,叶程,你快去王丽丽家看看,叶萍把人家电视机弄坏了!"叶程舅舅家的大儿子大胖来了,喊着就进了院子。大胖其实并不胖,他跟他弟弟二胖是双胞胎,俩人小时候瘦得跟猴儿似地,大人就给取了小名叫大胖二胖,希望他们好养活,长得壮些,不过这许多年长下来,大胖和二胖依旧比同龄的孩子要矮小瘦弱。
  "把人电视机弄坏了?"叶程惊道,王丽丽一家前几天刚回的村里,大概是今年赚到了些钱,就买了个十九寸的彩电,还是他们村第一户买彩电的人家呢。
  "是啊,你赶紧过去吧,奶奶跟我妈都在那边呢。"二胖催道。
  "我这就去。"叶程说着匆匆就出门了,陆明远跟在后头,把院门带上,也过去了,大胖说他要到地里去找他爸,拐个弯就出了村子。

  叶程他俩到的时候,那边正吵得厉害,主要是叶程的舅妈罗月玲跟王丽丽的妈蔡芬芳,大人吵架,他俩小孩也插不上话。
  "诶,我说你这人,电视机坏了就坏了,我也没说什么难听话啊,你这是要干嘛?"王丽丽的妈嗓门大得很。
  "还难听话,你闺女把我们家姑娘给打了,还要说什么难听话?叶萍不都说了吗,电视机不是她弄坏的。"要说嗓门,罗月玲也不差。
  "呦呦,小孩子不敢承认就算了,怎么大人还说这话,合该我家的电视机就是它自己坏的啊?"蔡芬芳怪声怪调的,她家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叫王灵灵,二女儿叫王丽丽,王丽丽的年纪跟叶程他们差不多大,性子也软,王灵灵像她妈,厉害得很。

  "你家电视机有啥了不起啊?就为那破电视机,你看看,你家灵灵都把叶萍打成这样了,你看看你看看,这鼻子都流血了,我说你们家平时教不教小孩啊?怎么教的啊?"罗月玲拉着叶萍给众人看,鼻子出了不少血,现在正用一张卫生纸堵着鼻孔呢,脸上也沾了一些,眼泪还吧嗒吧嗒往下掉,看起来惨兮兮的。
  不过那些看热闹的人,大多也都不搭话,这两家人吵架,他们是谁家也不想得罪的,你说又不关自家的事,平白把自己搭进去,那不是二吗?所以也就说些劝解的话,不偏不倚的。

  "我会不会教小孩,那也总比没人教的好!"蔡芬芳一声冷笑,她有男人有家庭,亲戚都还算能干,在这个村里也是地位稳固,今年又赚了不少钱,她的腰杆子自然是硬的。
  "你放屁,你个不要脸的□,欺负个没爹没妈的娃娃你好意思!"
  "你才□呢!你妈才□呢!"蔡芬芳气得跳起来,扑过去就要打,罗月玲也不怕,旁边看热闹的见人要打起来,这才连忙上去拉。

  "干啥呢干啥呢,电视机坏了就坏了,你至于吗?"蔡芬芳的男人把他媳妇拉到一边去了。
  "坏了就坏了,你说得到轻巧!咱在外头累死累活的,这钱是天上下的啊?"蔡芬芳正在火头上,这会儿就冲着她丈夫开始指桑骂槐了:"再说我把她怎么了?我也没把她怎么呀?那丫头她自己扑上来,被灵灵打了两下,小孩子打了就打了,我还没找她赔电视机呢,她倒是跟我横起来了!老娘让她横!今儿不把话说清楚,这事就甭想了了!"
  "叶萍说电视机不是她弄坏的。"蔡金枝终于出声了,作为一个不会吵架的农村妇女,她也算是个异数了。

  "不是她弄坏的是谁弄坏的?阿巧,你过来,刚刚你也在,来,跟阿姨说说,电视机是不是叶萍弄坏的?"蔡芬芳说着就把人群中的一个小姑娘拉了出来。
  阿巧低着头,也不说话,蔡芬芳拉着她的手又问:"阿巧啊,你跟他们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叶萍说我们把她冤枉了,你跟他们说说,是不是叶萍把电视机弄坏的?"
  阿巧垂着脑袋,在蔡芬芳的再三催促下,终于点了点头。
  "看到了吧?你们都看到了吧?说老娘冤枉她?老娘就是说了她几句,她就敢扑上来打,小蹄子胆儿肥着呢,我家灵灵给她两下又怎么样?弄坏了我家电视机还想打人,这是要骑到老娘头上拉屎拉尿呢!"

  "蔡芬芳你也差不多一点,不就是个电视机吗?你个当妈了,咋这么说话呢?欺负人也要有个限度,小心叶萍他娘晚上找你去!"被阿巧这么一说,罗月玲这边的气势就弱了不少,只好把叶萍她已经过世的娘给抬了出来。
  "我欺负人?不就是个电视机?有本事你赔啊!叶萍她娘来了我也得让她赔,老娘占着理呢!谁来都不怕!"
  蔡芬芳一说赔,罗月玲顿时就不吭声了,听说他家电视机买了两千六百多块呢,罗月玲一时根本就掏不出这个钱,就算掏得出来,她也不舍得。

  "我赔。"叶程的声音不大不小,大家刚好都听到了,一时间人群里就嘘嘘开了。
  "明天给你们钱,电视机归我们了。"陆明远补充道,既然赔了,电视机自然是他家的了,总不能让人家得了钱还得电视机吧。
  "两千六百七十八。"蔡芬芳说。
  "外婆。"叶程刚好从镇上回来还挎着包,这会儿就从挎包里拿出存折,递给了蔡金枝,存钱取钱的事从来都是蔡金枝帮着他弄的。
  "程啊,人家芬芳阿姨不是那个意思,没让你赔,你领着叶萍给芬芳阿姨道个歉,明天我让你舅把电视机搬到镇上去修好了,这事就过去了,啊?"从来都是人穷志短,蔡金枝也不愿意自己的外孙比人家矮一截,可是叶程家本来就是两个孩子当家,现在再加上个叶萍,以后还都要读书呢,哪儿来的闲钱买电视机。

  "是啊叶程,你芬芳阿姨就是脾气冲,发发火就好了,没事啊,明儿把电视机修好了就好了。"蔡芬芳的男人也说话了,他毕竟是个男人,为了一台电视机跟几个小孩不依不饶的,面子上也下不来。
  "行了,叶程,你叔都说话了,咱就帮他们修修。"罗月玲也看不得叶程往外头掏这个钱。
  "哼,修修,修过的能跟新的一样吗?"蔡芬芳一声冷哼,原本已经逐渐缓和的气氛顿时又紧张了起来,罗月玲为了这个电视机的两千多块钱,这回硬是忍住了,没再回她嘴。
  "你别这样,还真让他们赔啊?"蔡芬芳的男人也有些不耐烦了,他最恨自己老婆这样没脸没皮的,尽让自己下不来台。
  "我让他们赔怎么了?这是赔!弄坏人家东西就得要赔,天经地义的事儿,又不是老娘讹他们!我就让他们赔,你不要我要!"夫妻俩的间隙也不是一两天了,蔡芬芳这会儿情绪又激动,被她男人这么一说,反而更加不依不饶了。

  "你个臭鸡|巴,赔就赔!叶程,走,咱不跟她说了,咱给她钱,吃死她!"罗月玲也跳脚了,拉着叶萍跟她儿子就走。
  "老娘吃不死,你就放一百个心吧,这是老娘自己的钱,比亲儿子还亲呢!"蔡芬芳在后头得意道。
  "电视机不是我弄坏的!"叶萍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甩开罗月玲的手回头吼了起来,喉咙都喊破音了,身子也抖得厉害。
  "到现在还说不是你弄坏的!年纪小小的心眼倒是不少啊,这是哭给谁看呢?啊?还凶呢,还想扑过来打啊?你来啊!老娘一巴掌扇死你!"蔡芬芳发狠道。

  "萍啊,咱回去,咱不跟她说了,舅妈相信你,啊,走了。"罗月玲生拉硬拽的,愣是把叶萍给拖走了。蔡金枝见外孙女这样,路上就忍不住陪着一起掉眼泪,掉得罗月玲火起:"妈,你能不哭吗?一把年纪的这是要干嘛啊?小的哭你也跟着哭,闹心不闹心啊?"
  "干嘛呢这是?"刚好钱守万扛着把锄头就回来了,见到罗月玲正对他娘嚷嚷呢,口气也不好了。

  "你凶个屁!刚刚怎么不回来啊?村里都闹成这样了,你就一点风声都没听到!就知道种地种地,家里老老小小的,都快被外头的人给欺负死了,你倒好,连个鬼影子都没见!刚大胖去地里,怎么没找着你?"平时家里都是钱守万说话大声,罗月玲也就是气急了的时候才跳起来喊两句。
  "大冬天的到地里头去干嘛,我铲草皮烧肥去了。"钱守万说。
  "村里都闹成这样了,你怎么就能一点都不知道?"罗月玲气急,刚刚要是钱守万在的话,她就敢扑过去打,还能让那个女人那么嚣张?反正这钱赔都赔了,自家人被打了,怎么都应该打回来!
  "听到点声音,以为人家吵架呢,我过来凑什么热闹。"他就没想到原来是自家人跟人吵起来了。
  罗月玲被气得没话说,就不再搭理他了,把叶萍他们送回院子,又说晚上送饭过来,然后闷声不响地回家了。

  这两千六百多块到底还是赔了,钱守万把那台旧电视机搬到叶程家里,说第二天就帮他们弄到镇山去修修。叶程和陆明远都没说什么,叶萍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也不搭理,蔡金枝先是好言劝着,后来见那孩子实在是倔得厉害,也就不再去了。
  那晚叶程和陆明远正睡着,听到外头客厅里好像有声响,还以为是进贼了呢,可是睡在院子外头的灰子却又没动静,于是轻手轻脚地摸出去,一看,叶萍正拿着根棒槌砸电视呢。

  叶萍毕竟是女孩子,今年才六岁,力气也小的很,棒槌又是木头的,在电视机上砸得砰砰直响,却连块玻璃都砸不破。
  "叶萍,你干啥呢?"陆明远走过去夺她手里的棒槌,却被叶萍挥手挠了一爪子,手上立马就出现了两条血道子。
  "不要你管!"叶萍瞪着眼,气得对着电视机又踢又踹,可是那时候的电视机又重又结实,不管叶萍怎么折腾,依旧纹丝不动。

  "砸不动是吧,来,我帮你。"陆明远见她这样,反而笑了起来,也不管自己手上的血道子,扯着叶萍的衣服一拉,叶萍整个人就被他扯边上去了。陆明远接过棒槌对着那台电视就是砰砰砰一通捶打,没几下子,电视机前边的玻璃镜面就裂开了。
  这下叶萍傻眼了:"哥,他把电视机砸坏了。"
  "喂!刚刚不是你先砸的吗?"陆明远听她这么一说,顿时丢下棒槌就不干了,他是见叶萍受了委屈,还好心想帮着出出气,怎么转脸就不认了?
  "我没把它砸坏啊。"叶萍回答。

  陆明远目瞪口呆,这算怎么回事?合着她刚刚就是做做样子啊?他转头看向叶程。
  叶程笑了笑,打开房门去了院子,不多会儿,就提着他家的小破锄头进来了,他走到陆明远边上,使劲把电视机推到地上,然后挥着锄头就上去了。
  "这破玩意儿,砸了就砸了。"先是机屏碎了,然后是机壳,铁皮的,一锄头下去照样砸一窟窿。
  "砸!使劲砸!"陆明远来劲儿了,挥着棒槌上蹿下跳,还可劲儿吆喝。

  "哥……"叶萍刚刚看着还挺强硬的,这会儿就哭得不行了。
  "叶萍,你看看,不就是台电视机吗?咱把它砸了就砸了,有啥了不起的?"叶程一边砸一边笑。
  这一屋子,又是哭又是吆喝,还有砸东西的砰砰作响,院子外头的灰子终于开始吠了起来,村里的许多狗陆陆续续也都叫开了,然后有几户人家就亮了灯,不多久,蔡金枝罗月玲还有钱守万三个人就过来拍叶程家的院门了。
  "程啊,屋里这是咋了这是,快出来给外婆开门啊。"蔡金枝声儿都颤了,就怕出事。

  叶萍一边抹眼泪一边就出去开了门:"外婆,你咋来了?"
  "这房子都快拆了,能不来吗,你这是咋了?哭啥?屋里头怎么了?"几个人说着就进了屋。
  叶程这会儿已经停了,锄头还抓在手里呢,地上一堆黑色的银色的破烂,还有一些红的黄的电线跟许多不知名的零件。
  "哎呦,这败家玩意儿,这是你砸的?"白天还好好一台电视机,这会儿就成这样了,叶程的舅妈罗月玲见了就心疼坏了。
  "是我先砸的。"叶萍抹抹眼泪,红着眼睛帮他哥哥挡着。
  "我也砸了。"陆明远挥挥手里的棒槌。

  "嘿,这能耐的!妈,你看看这几个,手笔大了啊!两千好几的电视机,说砸就给砸了!不想要说啊,给我啊,这要给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激你们才好呢!"这是要是搁她家大胖二胖,她非得给他俩扒下一层皮不可。
  "程啊,你咋这么不懂事呢,这赚钱容易吗?真是胡来!"蔡金枝也不满了,叶程平时挺懂事的,今天这事做得,他要是总这样,她舅一家哪里还敢管他?
  "外婆,叶萍她心里委屈。"心里委屈的滋味他知道,看着叶萍那样,他就总想做点什么。

  "委屈?叶程我跟你说,这做人啊,就没有不委屈的,你该忍的时候就得忍,忍不住想发脾气了,那也行,不过你得先掂量掂量,这脾气要怎么发?发多大?你有多大能耐才能发多大脾气!懂不?"
  罗月玲怎么不知道叶萍心里委屈,她心里还委屈呢,小姑子夫妻俩得那种脏病死了,留下外甥外甥女,她管也管不了,不管又跑不掉。叶程还给她从城里带这么大一小孩回来,到现在他父母都没音信呢,好容易两个男孩会修鞋能赚钱了,以为以后的日子大概就顺当了。没曾想叶程他姑妈家又出事了,外甥女回村了,这才几天,就搞出这么大一件麻烦事!

  "你跟个小孩说这个,他能知道啥?"钱守万把地上那一堆东西一件一件地收拾好,在桌子上摆开。
  "你这是要干嘛?"罗月玲问。
  "兴许还能修。"钱守万不死心。
  "都这样了还修个屁,别整了,这电视不能白砸,拿扫把扫扫,一会儿给送蔡芬芳家去。"

  钱守万没吭声,从叶程家里找了个箩筐出来,将那些碎片零件的,一股脑儿全兜箩筐里,然后提着就出去了,到蔡芬芳家,砰砰砰地用力拍门。
  "这三更半夜的,咋了这是?"蔡芬芳的男人出来开门,见是钱守万,脸色顿时就不好了:"守万啊,这么晚了有啥事不能明天说吗?"
  "没啥事。"钱守万板着个脸,他平日里脾气就大,村里的人都不怎么敢招惹他:"我外甥说这玩意儿放在屋里头碍眼,让我给还回来。"
  然后哗啦啦的,就把那些碎玻璃破零件的倒了一地,也不管对方的反应,也不搭理那几个爬起来看热闹的,提着箩筐就回了。


25、第 25 章 ...
  电视砸都砸了,罗月玲和蔡金枝说了几句也就回去了,钱守万倒是没说话,但是脸色也不太好,这一台电视机说砸就砸了,搁谁家不心疼啊?几个小孩原本情绪都挺亢奋的,这会儿脑子也都冷静了下来。
  "哥,外婆都生气了。"
  "过几天就好了。"
  "好多钱呢。"
  "没事。"
  "哥,我要跟你们一块儿出去赚钱。"
  "行。"

  这个冬天,叶萍再也不去别人家里玩了,每天跟叶程和陆明远起得大早,吃完了早饭,把午饭带上,三个人一辆自行车,叶程在前头骑车,陆明远跟叶萍就挤在后头,呼哧呼哧骑到镇上,三个娃娃摆一摊。
  叶程他们每天都不怎么在村里待着,村里的人却每天都要说起他家的事,有说确实受了气的,也有说脾气太大的,但是大概也都是那么个意思,这没爹没妈的孩子啊,就跟狼崽子似地,抱团儿。
  转眼就过年了,等到那时候,罗月玲他们也不再那么生气了,加上叶程这年的期末考试考得好,两科都满分,这在山里的学校可不常见,听说镇上的学校也没几个呢,所以他们也都觉得脸上有光,觉得这个孩子到底还是懂事的,多少也欣慰了一些。

  第二年正月,镇上来了一个卖鸭子的,摊子就摆在叶程他们修鞋的巷子口不远,开始的时候叶萍没事就过去看看鸭子,听那个卖鸭子的跟人说养这种鸭子怎么好怎么能生蛋,时间久了,就缠着叶程给她买鸭子养。
  自从上次那件事之后,她就一门心思想赚钱,可是跟叶程他们来了镇上又发现,除了偶尔跑跑腿,她根本帮不上忙。虽然有些沮丧,但是因为不想在村里待着,她还是每天跟着来到镇上,这会儿听说养鸭子可挣钱了,哪能不动心。
  叶程起先没答应,养鸭子不是什么轻松的事,叶萍毕竟也才刚刚七岁,虽然他七岁的时候已经要了一年饭,而且学会修鞋了,但是对于自己的妹妹,叶程始终只把他当成一个需要照顾的小姑娘。

  然后有一天那卖鸭子的到叶程他们的修鞋摊来修鞋子了,叶萍在一旁就问他关于鸭子的事,那人一听这么个小姑娘竟然要养鸭子,又听说这几个孩子都没有爹妈,大手一挥,不就是几只小鸭子么,送了。
  那人姓陈,家里排行老三,大伙儿都管他叫陈三。他先是给叶萍送了十只小麻鸭,他说麻鸭个头小,但是生蛋多,生出来的鸭蛋腌的咸鸭蛋,那更是好吃得很。
  趁着修鞋的空挡,陈三又跟叶萍说了许多养鸭子的技巧,鸭子要怎么养才能长得快,怎么养生的蛋才会多,天气干了要如何,下雨了又要如何,一样样地讲来,叶萍在边上听得也仔细。

  从那以后,叶萍就不再跟着她哥哥去镇上了,而是在家里养鸭子,蔡金枝开始的时候就当是小孩子闹着玩,反正叶萍闲着也是闲着,麻鸭又是人家送的,她爱养就养着吧,省得天天缠着他哥,耽误他们干活。
  却没想到那十只麻鸭被她养得像模像样,过了半个月,一只都没死,个头倒是长了不少,身上的羽毛也都油光滑亮的。叶萍平时把它们关在院子里,没事的时候还带着去小溪里头游个水,开始的时候鸭子不听话,总是瞎跑,害的她没少追着跑,后来就好了,挥着根小竹棍,她指哪儿那几只鸭子就往哪儿。
  再后来,蔡金枝就跟钱守万他们合计开了,叶萍既然能养鸭子,那就干脆让她养吧,叶程家原本在那条小溪边就有一块不大不小的水田,去年还是钱守万种着的,今年干脆让出来,给叶萍养鸭子用。。

  于是叶程家有从陈三那里买了四十只小鸭子,鸭子的队伍扩大了,叶萍很高兴,陈三说这么多鸭子,等它们都长大了,能生好多鸭蛋,那些鸭蛋腌成咸鸭蛋,至少五毛钱一个,她这五十只鸭子,一天能生二十五块钱呢。
  叶程很快就开学了,只能放学回来的时候稍微帮一下忙,下雨天不摆摊的时候,陆明远就在家里帮着叶萍看鸭子。
  院子里被他们挖出了一个小水坑,几个孩子没事的时候就挖坑,水坑被他越挖越深,挖到将近一米高了,才拉了家里的水管子往里头放水,直放了好几天才终于满了。钱守万又帮着在水坑边搭了一个棚子,太阳大的时候,鸭子可以在棚子底下乘凉。
  这样一来,不去溪边放鸭子也是可以的,直接在院子里关一天,鸭子也不会太难受,不过叶萍都要赶着它们出去游水,吃点小溪里的水草虾米什么的。而那块被钱守万腾出来的水田,则被种满了水葫芦,这东西好种得很,叶程他们随便从邻村的池塘里头扯了点回来,不多久,整块田地就长得满满当当的。

  要说养鸭,其实啥啥都好,就是叶程他们院子里头掺杂着鸭粪的泥土,钱守万时不时都还要过来刮一次,那个小池塘里头的水,钱守万每天都要过来挑几担子,这东西都是很好的肥料,肥力持久,能比较好地改善土质。
  唯一的不足就是太臭,平常人家的院子,就是有个猪圈,也没他们家一大群鸭子这么臭。不过这臭着臭着也就习惯了,反正他们家那三个小孩,没谁觉得这种味道不能忍受,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日子该咋过还是咋过。
  就是这群鸭子太能吃,开始的时候叶程也就是在村里跟人家买点便宜的粗粮旧谷子什么的,后来他们村的被买得差不多了,叶程只好和蔡金枝去附近的村子找,还好,乡下地方不缺这些东西。

  叶程和陆明远每天回家,都要先去水田里采一大箩筐水葫芦回去,那些鸭子一见到水葫芦,就扇着翅膀扑腾,抢到了就要躲到一旁去吃,无奈鸭子太多地方太小,躲哪儿都不安全,一只鸭子衔着水葫芦的叶子跑,一边跑一边吞,后面几只鸭子甩着脚板啪啪地在后头追。
  三个孩子就围在篱笆边上看,一边看一边乐呵,灰子也跟着看,脑袋歪歪的,看得还挺认真。

  陈三是这一片的老养鸭户了,他们家不仅卖鸭仔,也卖肉鸭和鸭蛋,那时候各地间的贸易还不像后来那样活跃,所以他卖的鸭仔并不算很多,基本上也就是在春季里增加点收入,如果卖得太多了,这片区养鸭户就多,到时候价格也会受到影响。
  在他还摆摊那阵子,没事就去找叶程他们聊聊天,反正摆摊对摆摊的,大伙儿都没活儿干的时候,不聊天能干嘛。老养鸭户的经验自然是丰富的,他随便透漏点,就够叶程他们消化好一阵子的了。
  陈三说这吃蚯蚓的鸭子能生蛋,蚯蚓呢,可以养,用沤过的肥料养蚯蚓,上面要遮阴,时常要浇水。这养蚯蚓剩下来的土用来肥田啊,啧啧,那是啥肥料也比不上的。

  叶程得了真经,回家就找钱守万说了,现成的肥料钱守万就有,养蚯蚓就养蚯蚓吧,反正那肥料是越养越肥,谁也不亏。
  叶程家的大院子,一半已经用来养了鸭子,另一半现在就要用来养蚯蚓了,毕竟是自家的院子,怕蚯蚓到时候到处乱钻,就先在地底下铺了一层塑料薄膜,四周也用村里的旧砖块砌了矮矮几层。铺上钱兴良跳过来的肥料,又从野外挖了些蚯蚓放进去,然后上头搭个架子,边上种几颗佛手几颗葫芦几颗丝瓜几颗南瓜。

  这样一来,叶程家的院子就基本上没什么空地了,左边搭了个大架子,架子底下还养蚯蚓,右边一个小池塘,靠墙还有一个鸭棚,屋子旁边还有一个洗衣池,灰子的窝也被挪到了那里,为了防潮,几个小孩动手给它搭了个高脚楼。
  灰子倒是挺喜欢的,站在高脚楼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下边的鸭群,那感觉大概是相当不错的。

  佛手丝瓜的藤蔓很快就长起来了,顺着架子爬满了小半个院子,等院子里的南瓜开出大朵大朵金黄色的花时,叶程家的鸭子终于陆陆续续开始生鸭蛋了,五十只鸭子,生起鸭蛋来数量还是很可观的。
  鸭子生蛋的习惯好,叶程他们每天都把鸭棚弄得干干软软的,鸭子都是晚上在鸭棚里生的蛋,第二天一早就能捡到不少,不像母鸡,生蛋时间不定时,生蛋的地点也要经过多番引导才能形成习惯。

  刚好,那些蚯蚓也养了两个月,是到了可以收获的时候了,每天早上,叶程他们吃完早饭出门了,叶萍就拿一双筷子,一个人蹲在丝瓜架下面扒拉着泥土开始翻蚯蚓,专挑大的拣,拣一小桶提到篱笆边上,用家里不要的破菜刀破砧板,一条条剁了,丢到篱笆里头去。
  鸭子们如今都已经长大了,原本不算很矮的篱笆,现在也不算高了,有几只鸭子厉害一点的,扇扇翅膀都能飞出来,为了这事,叶程他们没少忙活,要抓那几只鸭子不容易,抓到了就把它们翅膀上最长最硬的那几根羽毛给剪了。
  叶萍在外头一边剁蚯蚓一边往里边丢,鸭子们就在里面扑腾着抢食,想当初这些鸭子刚买回来的时候,还只会叽叽叫,听着可怜极了,个子也小,走路的时候都能走摔倒,现在倒好,个头也长了,嘴巴又硬又利,抢食的时候还会用嘴相互攻击,叫起来嘎嘎的,凶得很。

  喂完了蚯蚓又喂粗粮,随便忙活两下,一个上午就过完了,午饭是叶程早上做好留下来的,她端出来坐在院子里,一边看着鸭子一边吃,她家的鸭蛋已经有一箩筐了,蔡金枝说等过两天,弄个大水缸过来把那些鸭蛋都给腌了,不过听说腌咸鸭蛋要一个月,叶萍觉得她离赚钱的日子又近了一些。
  午饭后钱守万过来挑肥,先把院子里那些被鸭子踩得又湿又软还带着鸭粪的稻草刮走,叶萍就从后院抱了干净的稻草出来再给铺上,这些稻草也是她舅舅家的,每年收稻子,都能剩下不少稻草。
  一会儿钱守万又在养蚯蚓的那块地里挖了一些土出来,填了点新肥料进去,最后又从叶程家院子里的小水塘里挑了几担子水。
  叶萍等他舅舅走了,拉了家里的水管子往水池里放水,原本浑浊的池水经过这么一更替,也显得干净了不少。叶程他们几乎每天都会从小溪边带鹅卵石回来,铺在池子底下和周围,所以他们家前面的池塘,已经比从前干净多了。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叶萍就赶着鸭群出门了,灰子也会跟着去,现在的鸭群都已经认得路了,她只要把篱笆门打开,院门打开,鸭子们就会争相恐慌地涌出来,扭着屁股往小溪边走。
  到了小溪边,叶萍就先赶鸭子进他们家的水田,随着气温的升高,那块水田里头的水葫芦疯长,鸭子们也长大了,叶程他们就不再像从前一样采了水葫芦回去喂,而是让叶萍赶着鸭子过来让它们自个儿在里头扑腾,反正水葫芦这东西厉害得很,任那些鸭子怎么折腾,依旧长得好好的。

  等鸭子们吃得差不多了,就陆陆续续从水田里头出来了,这个时候叶萍就要数数了,她虽然还没上过学,但是数数和加减算法,已经用得很溜了,每天晚上叶程他们回来了,陆明远就要把当天的收成拿出来数一数,钱数得多了,算数自然就好了。
  鸭子们爱游水,时常还会把脑袋埋到水底下去找吃的,小溪边上的水草丛里,有时候还能找出来一些细小的虾子,泥鳅什么的也有,不是很多,螃蟹也有,不过小溪里的螃蟹小,胆子也小,基本上都躲在石头底下不出来。

  鸭子们游起水来没完没了,天不黑都不肯回家,一会儿叶程他们回来了,跟陆明远两个人骑着自行车,到小溪边跟叶萍玩会儿,捡了点鹅卵石,就先回去做饭了,叶萍则要在小溪边跟那些鸭子一起等天黑。
  基本上太阳下山天色有点开始发暗的时候,鸭子们就会走到岸上抖抖水开始往家里走了,要是在这个时间之前叶萍想把它们赶回去,那可不太容易。从前叶萍不知道,没少折腾,现在她也摸到门道了,自己往田埂上一坐,等那些鸭子自个儿肯回家了,才跟灰子慢悠悠地跟在后头,不知道多省力。
  鸭子喜欢成群结队的活动,只要不掉队,基本上都不会丢,等鸭群回到了院子里,叶程那边也已经做好晚饭了。

26、第 26 章 ...
  叶程一家和村里的孩子走得并不近,陆明远也叶萍在读小学之前几乎不怎么跟村里的小孩来往,他们每天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像大胖二胖他们,平时除了帮家里稍微干点活,其他的时候就在外头野,伙伴自然是要多一些。
  像这个夏天,别家的孩子最多只要担心一下暑假作业,叶程却要开始操心那几缸子咸鸭蛋的销路了。之前,他们家的咸鸭蛋大多都是靠陆明远摆摊的时候在边上多摆个篮子,一天下来大概也能卖一些出去,有时候蔡金枝也会弄些咸鸭蛋到镇上去卖,不过数量也相当有限,因为他们镇本身就那么大,消费能力就那样了,镇上还有着像陈三这样的养鸭户。

  鸭蛋肯定是要进城卖的,但是具体去哪里,几个小孩一时就没有主意了,蔡金枝跟钱守万他们更是很少出村子,给不了多少建议。
  原本还想去叶程他曾经待过的C市,但是又一想,C市太远,路费太贵了,就算能找到好心的旅客愿意带上他们两个小孩,这一路上耗时也太长了,他们每次能带的咸鸭蛋有限,暑假又只有两个月,两个月以后,叶程就开学了,陆明远也要开始读一年级。
  小镇的夏天生意比较清淡,天气一热,大家就都不爱出门,不像大城市,个个都得上班,不出门也得出门。出门的人少了,修鞋生意自然的就惨淡了,所以这一次陆明远歇了摊子,跟叶程一块儿出去卖鸭蛋,叶萍倒是不能走,家里一大群鸭子不能放着不管,所以她虽然不乐意,但也只好留下来了。

  几个人经过一次不太正规的小型家庭会议,决定第二天就去县城先碰碰运气,好卖的话,就不走远了,万一生意不好,到时候再考虑远的地方。
  他们一天都没耽搁,叶程前一天还考试呢,后一天就到县城去卖起了咸鸭蛋,从他们镇上到县城坐车要八块,售票员看他俩是小孩,就都让买了半票,俩人八块。到县城以后直接在菜市场门口下了车,叶程手里提着一大桶生的咸鸭蛋,还粘着黄泥的,陆明远则提着一大篮子熟的咸鸭蛋,两个人就在菜市场门口摆开了。
  那会儿还没有城管这回事,菜市场门口摆摊的多了去了,主要是看你在哪家店面前头摆,对方就不赶就没事。叶程和陆明远的摊子摆在一家卖锅具炉灶的店面前头,店面和马路之间,还种着一颗梧桐树,已经有些年头了,又高又壮。
  俩人尽量把摊子靠着树摆,不去堵人家的店面,店家也一直都没有出来说什么,于是这个摊子就这样摆下去了。

  "这鸭蛋咋卖?"一会儿,就有穿着干净得体的中年妇女过来问价钱了,五十出头的女人,皮肤细白,身材也均匀,跟他们村里的妇女一点都不一样。
  "六毛。"这么快就有生意上门了,叶程很高兴。
  "你们自个儿家的还是批发过来的啊?"那人又问。
  "自个儿家的,溪水里养的鸭子,喂的粗粮跟自家种的瓜果。"陆明远说了,虽然表情不太到位,但是说话还是井井有条而且十分有针对性的。
  "你帮我拿五个吧,先尝尝。"
  "生的熟的?"叶程从竹篮边扯了个塑料袋下来。
  "都生的吧。"

  大早上出来买菜的,大多都是上了些年纪的妇女,也有男的,相对少一些,还有一些单位里的食堂,或者餐馆之类的骑着三轮车出来买菜的,那些人一买就好多了,大伙儿都愿意做他们的生意,不过价格上,多少要给些优惠。
  叶程他们生意还可以,陆陆续续总会有人买,他们这一次总共也就带了两百多个咸鸭蛋出来,没过多久,就卖下去一小半。也有骑三轮车的过来问价钱,叶程说六毛,对方问五毛卖不卖,叶程摇摇头,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毕竟他的鸭蛋也不是白来的,鸭子不可能平白给你生蛋,平时喂的那些粗粮水草就不说了,每天叶萍还都得看着,生了鸭蛋还要买盐腌制,这一腌就是一个月,家里大水缸都买了好几口,算一算,他们前期的投入也不算少了。
  而且叶程记得自己一年级上半册的时候学费才三十二,下半册就已经要五十五了,如果以后每个学期贵二十三块钱的话,叶程觉得他家的存折大概还是能承担得起他们的学费的,毕竟他们上学以后也还会努力赚钱。但是如果按照每个学期都将近翻一倍的算法的话,叶程还没有学过这么深的算术,算不出具体的数字,但是他知道这个钱肯定是很多的,所以他现在得多存,每个鸭蛋多赚一毛钱,相差也是很大的。

  相对来说,生鸭蛋比熟鸭蛋好卖一些,也许是因为他们卖鸭蛋的地点选在菜市场的缘故,买回去大多用来配菜,生鸭蛋比熟鸭蛋灵活些,无论是蒸肉吃还是包粽子,熟鸭蛋都不太合适。
  两百多只鸭蛋不怎么经卖,客人也不算太多,生意没有多红火,但是不到中午,叶程他们就已经把鸭蛋全都卖完了,俩人也没急着回去,就在菜市场附近逛了起来,既然鸭蛋在县城就能卖,卖鸭蛋基本上也只需要一个人就可以,他俩就想把修鞋摊再给摆出来,这里毕竟是县城,生意应该不至于太惨淡。
  但是这摊子到底要摆在哪里,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他们在人家店铺门口摆两只篮子卖鸭蛋,对方可能还不至于太反感,但是如果支个修鞋摊的话,很可能会被赶的。这菜市场也算是在县城里头比较好的地段了,店铺的租金也高,每天没做那么多生意的话,也容易亏钱。

  叶程和陆明远俩人转了一圈,最后发现也就菜市场附近的一个公共厕所边上还有些空地,这个公共厕所是收费的,由一对老夫妻守着,洗得还算干净,所以没多大臭味。可是这对夫妻不太好说话,一听叶程他们要摆修鞋摊,直接摇摇头让他俩走了,一点商量的意思都没有。
  "走吧走吧,这儿不能摆摊,你们不是第一个问的,不行就是不行。"
  "我们会付租金的。"陆明远觉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这地儿不租,你们到其他地方去看看吧。"
  "我们的摊子很小,而且会靠边摆的,不会挡着路。"别的地方叶程没有去过,菜市场旁边就见到这么一个合适的地方。
  "诶你这孩子怎么这样,都说不行了。"老太婆一点都不和气,说完啪地一声就把小玻璃门关上了。

  "喂,你们这是要摆摊啊?"叶程和陆明远正打算离开,边上突然冒出来一个男人是声音,转过头去一看,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瘦高男人,鼻梁上还架着副眼镜,看起来斯文中带着清爽。
  "是啊。"叶程觉得这人说不定能给自己说道点有用的,毕竟县城他不熟,但是眼前这个男子肯定是熟悉的。
  "卖啥?咸鸭蛋?"陆明远手里提着的水桶里头还有黄泥,不难辨认。
  "不是,我们修鞋。"
  "原来就是你们俩啊,我早听说过咱县里头有俩小孩能修鞋,嘿,没地儿摆就上我家去吧,门前都空着呢。"那男人顿时来了兴致了,说话的态度也比之前热情了许多。
  "你家在哪儿?"
  "就在前边,拐个弯就是了,不算很偏,摆个修鞋摊还是不错的,来,我带你们去认认路,改天你们直接把摊子支过来就行。"那人说着就抬脚在前头走,叶程和陆明远后面也跟了上去。

  通常一个菜市场都会有好几个出口,像叶程他们县城的这个菜市场,就有四个出口,这个男人家就在这个四口中的一个,是一条不宽不窄的巷子,人流量也还挺多的,巷子里的店面多大都是卖杂货跟生活用品的,锅碗瓢盆内衣袜子什么的。
  这条巷子里的楼房都比较老,大多都只有两三层,这男人家就只有两层,楼下靠巷子的一截被他用来开画室了,再进去有个厨房。他说他是中学里的美术老师,暑假就招个暑期班,带带学生,前边支个摊子并不影响,一会儿说得兴起了,还让叶程跟陆明远俩人给他当模特,就当是付租子了。

  那时候的叶程跟陆明远根本都还不知道画画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只觉得这个房子里的东西有些奇怪,进门就看到一块桌子上铺了布,说铺也不合适,因为这块布一头是钉在墙上的,另一头垂落下来被铺在桌子上,铺得也不平整,一拱一拱的,桌子上还放了一个陶罐子,边上一个瓷碟,碟里头放了两个桔子一个苹果和几根香蕉,碟子外头还散落着几颗枣子。
  靠墙还有一个架子,看起来结实得很,上面放着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东西,有白色的骷髅头,还有各种形态的头像,瓶瓶罐罐也不少,甚至还有一扇木头窗子。这种东西叶程以前见过,他们村就一个院子有这种窗户,用整块的木头雕成各种各样的花纹,镂空了,透光。村里的人说从前那个院子是地主住着的,后来打地主,那些东西也都被破坏得差不多了,像这种雕花的窗子,就算不整个砸掉,也得用刀把那些花纹都凿得不成样子。

  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看看这里看看那里,觉得到处都挺新鲜的,那男的也不恼,笑眯眯地坐在一边提支笔涂涂画画,直到里屋出来一个妇人。
  "阿丛啊,吃饭了。"
  "来了。"
  "诶呦,这俩孩子是?"
  "他俩以后在咱家门口摆摊,修鞋的。"
  "修鞋啊!这么小的孩子,可真是懂事得早,来来,别走了,中午就在大妈家吃了。"那妇人不算十分热情,但是她的说话动作,无一不透着大方,一看就知道是好人家的女子。
  "不了,谢谢大妈,我们这就要回去了。"叶程也从这一屋子的新鲜玩意儿中醒过神来了,连忙推辞。
  阿丛的母亲又是一番挽留,最后叶程跟陆明远还是从那个屋子里走出来了,既然摆摊的地方已经定下来了,他们最好还是能在附近找一个房子租下来,每天坐车往返于县城和他们村的话,耗时耗力不说,车费也挺贵的。

  县城里的面条一碗一块五,叶程他们去年在C市也是吃的一块五一碗了,所以倒也没怎么觉得贵。其实除了学费,其他东西也都没怎么涨价,吃的用的,还都跟以前差不多,听说现在盖房子倒是比以前贵了许多,不过这个对叶程他们家基本没有影响。
  吃了面条两个人就在菜市场附近转悠了起来,找房子比找地方摆摊容易多了,他们只要专门往那些低矮的房子去,一路找一路问,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是个单层的砖房,红色的砖头黑色的瓦片,没半点修饰,就是地方还算宽敞,屋里也铺了水泥。
  听说从前这里租的是一户做熟食的人家,也不知道从哪里学的技术,熟食里头大概是添加了些不太好的东西,在菜市场摆了没几天摊子,就吃坏了好几个人。人家找上门要求赔偿,那户人家就卷吧卷吧连夜跑路了,留下来的东西也被搬了个精光。

  "你俩就自己住?"那房东见要租房的是两个小孩,眉头就皱起来了。
  "有大人。"叶程含糊地回答。
  "这租房子得大人过来,就你们俩的话,到时候出点啥问题,我可付不起这个责任。"
  "大人忙,我们先过来看看。"
  "那你们看也看了,反正这房子我也便宜租了,一年一千块,你回去跟家里说说,看行不行吧。"
  "我们就租两个月。"两个月以外的时间,他们要这个房子一点用处都没有。
  "两个月?那一个月得要两百。"房东随口就报了价。
  "一百五行吗?"这个房子毕竟有这么大,离菜市场也不算远,叶程觉得还可以,如果房东非要两百的话,他考虑考虑可能也会租下来。
  "一百五就一百五吧,不过得让你们家大人过来,我肯定是不能租给你们这两个小孩的。"没想到那房东竟然出奇的好说话,一口就答应下来了,叶程跟他约好了明天过来付房租的时间,然后就往大马路边等车,从县城到他们镇的车子不算多,但是他俩今天运气好,没等多久。

  回去把这件事跟家里一说,罗月玲直夸叶程能耐,平常大人都不一定干的成的事儿,他俩出去一天就全捋顺了。
  叶程主要还是不放心叶萍一个人待在家里,在他眼里,男孩跟女孩就是不一样的,男孩再怎么摔打,都只会越摔越皮实,女孩却是应该好好呵护着的,可惜他这个妹妹并不领他的情。
  "你俩出门就出门呗,我一个人看家养鸭子。"
  "可是,你都不会做饭啊。"这大半年都是叶程在做饭,叶萍最多也就帮忙拣根葱剥颗蒜什么的。
  "你就放心吧,她饿不死。"陆明远就看不得他恨不得把妹妹捧在手心里那样。
  "要不让陆明远留下来吧,我去卖鸭蛋。"叶萍咧着嘴笑,她那俩门牙现在是长齐了,可门牙边上有一颗牙齿又掉了,依旧是个漏风。
  "哼,不可能!"陆明远自信满满。
  "那不行的,陆明远现在修鞋比我好。"叶程实事求是地说。
  "听到没?你还是乖乖在家养鸭子吧。"陆明远得意了。
  "养鸭子咋了,有本事你别吃鸭蛋啊。"

  "咱去摘几个佛手吧,晚上煮汤吃。"见他俩越说越起劲,叶程就开始转移话题了,这俩人平时斗几句嘴也就算了,就怕他们斗红了脸,吵起来可就不好玩了。
  "哥,咱家丝瓜太多了,外婆说可以留着做丝瓜瓤。"叶萍赶紧就上去卖乖了。
  "葫芦也不少,留几个做水瓢吧。"陆明远也不甘落后。
  "要那么多水瓢干嘛?"
  "家里哪儿不要瓢啊?喂鸭子啊,舀水啊,舀粗粮啊,还能浇地呢。"照他的意思,最好每个地方都备一把,要用的时候随手一拿,不用屋里屋外地跑。
  "那啥,叶萍,该赶鸭子出去了吧?"眼见这两个人又要对上,叶程无奈,只好先把其中一个人支开,也只有这一招最管用了。

27、第 27 章 ...
  国内是在九十年代末期到两千年初才掀起的艺考热潮,在九十年代中期,其实学美术的人并不算很多。阿丛老师的那个求真画室,总共也就招了九个孩子,据说这里面大多都是他自己看上的学生,上门游说家长,让他们把孩子送过来学画画的,所以学费收得也低。
  阿丛老师在县城一中教书,也就是他们县城里头的重点中学了,一中的学生大部分都是优秀的,小部分是有钱的,还有一部分是既优秀又有钱的,比如他们画室里的蓝木。这人不仅名字取得跟动画片里头的主角似地,人也长得好看,平时穿得又十分光鲜,出手也挺阔绰,自然是受同学欢迎的。
  蓝木这会儿也就是个初中生,下学期读初二,不过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就是比较有范,女生看着就喜欢,画室里的三个女孩子跟他说话的时候还会脸红。但是蓝木平时并不怎么爱说话,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画画,阿丛老师说他画得好,他也就是笑笑,这样的男孩子,怎么能让春心萌动的少女不痴迷。

  叶程每天上午去菜市场摆摊卖咸鸭蛋,下午就到陆明远那边去帮忙,陆明远的修鞋摊边上也摆了咸鸭蛋卖,每天上午都会有点忙不过来,下午叶程过去帮着干点活,让他休息休息。
  在他找到房子的第二天,叶程的舅舅钱守万,就找了一辆运货的拖拉机,把叶程院子里的四缸子咸鸭蛋都运到县城里去的,连带的还有自行车跟修鞋的工具。钱守万去找房东交了房租,然后又把自家带过去的床和被子往那个平房里头一铺,两个小孩就算是落下脚来了。

  县城里的修鞋生意挺不错的,陆明远上午接的活儿常常要做到下午才能做完,叶程过去了,就会拿了工具在一边帮着干,然后有一阵子,他发现画室里的一个男孩每天都蹲在边上看他修鞋。叶程开始的时候也没在意,毕竟画室里的气氛还算是比较轻松,这些学生有时候一坐下去画画就是大半天,有时候拿着根铅笔这跑跑那跑跑,也能消磨半天。
  "我的鞋子开边了,能修吗?"有一天他突然对叶程说话了。
  "粘点胶水就行了。"叶程和陆明远刚好也忙得差不多了。
  "那你帮我粘一下吧。"说着他就把自己的鞋子脱了下来。
  叶程接过鞋子,小心地涂抹胶水,他们修鞋用的胶水粘合力都很强,但是如果不小心涂到鞋面的话,也容易留下印记。
  "你们修鞋好久了吗?"那男孩又问。
  叶程把鞋子压好,抬高脑袋想了好一会儿才回答:"一年多。"
  "我叫蓝木,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叶程。"叶程把他的鞋子还了回去:"可以穿了。"
  "多少钱?"蓝木一边把鞋子穿到脚上,一边问。
  "五毛。"在县城,他们也不再收三毛两毛了,基本上最少收五毛。
  "我没带零钱,你找得开吗?"蓝木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青灰色的纸钞。
  "一百块?我们没零钱。"很少有人会拿一百块给修鞋的小孩找零的。
  "那我明天给你行吗?"蓝木笑得挺好看,叶程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五毛钱明天拿也没有关系的,于是他点了点头。

  "那家伙不画画老往这边跑干嘛?"陆明远明显的很不爽。
  "谁知道?"叶程好不容易干完活,这会儿才觉得有些累了。
  "修个破鞋还拿一百块出来找,哼!"
  "你跟他不熟吗?"叶程以为,陆明远在这边待的时间比他长,跟这里的人相对也比他熟的。
  "我哪有时间,每天早上都很忙。"
  "你没跟他说过话吗?"
  "没有,说了好忙的。"陆明远已经决定了,要是那个叫什么蓝木的来找他说话,自己绝对不要给他好脸色看。

  第二天下午叶程到修鞋摊不多久,蓝木也到画室了,手里还提着一袋子荔枝,塑料袋上的水珠一颗一颗地往下滑,大概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
  "要吃吗?"蓝木没进去,而是在叶程边上停了下来。
  "不用了,谢谢!"虽然一颗颗红红的荔枝看起来很诱人,但是叶程还是推辞了,他只吃过荔枝糖,还没有吃过真正的荔枝。
  "我爸爸从南方带回来好多,都吃不完,你尝尝吧。"说着就剥了一棵荔枝递到叶程前面。
  叶程看着那块粉白中带着晶莹的荔枝肉,忍不住还是伸手接了,轻轻咬一口,汁水就溢了出来,又清凉有甜美,还有一股浓浓的荔枝香。

  "好吃吗?"蓝木看着他吃,眼睛笑得弯弯的。
  "好吃。"叶程也高兴地点点头,荔枝真的很好吃,他把手里那颗咬了一口的荔枝递给陆明远,陆明远正在磨鞋底呢,见叶程递东西过去,张口就含住了,嚼了几口吐出荔枝核,也说了句:"好吃。"
  "哇!有荔枝啊!我差点没赶上!"这时候刚好有一个画室的学生从外头进来了,看到蓝木带荔枝了,大呼小叫地就伸爪子过来抓了。
  "什么,有荔枝啊,我怎么不知道?"画室里头的学生也被惊动了,好几个人一下子涌了出来,那一袋子荔枝,也就刚好够分。
  "一会儿就没了,你多拿点。"蓝木依旧笑眯眯的,伸手就从袋子里抓了一大把出来塞到叶程手里,但是他的手大叶程的手小,有几颗荔枝掉到了地上,叶程还没动,他就一颗一颗得捡起来,放到叶程他们的工具盒里。
  "谢谢!"叶程有些不好意思,他明明不是这个画室的人,就因为在画室门口摆了摊子,人家带东西吃还要分他们一份。

  等那些人都进了画室,叶程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就开始剥荔枝吃了,先给陆明远剥一颗,然后再给自己剥一颗。
  "好吃吗?"
  "好吃。"陆明远手上还有最后一双鞋子,等这双修好了,今天的活儿大概就完了。
  "那你就别跟人家要修鞋的那五毛钱了。"叶程肯定是不会再去要的,但是陆明远就难说了,这小子要是不喜欢谁了,就会装傻故意做些让人心里膈应的事。
  "那行吧。"陆明远勉勉强强的,算是答应下来了。

  后来,在叶程跟陆明远不忙的时候,阿丛老师偶尔也会找他们做模特,他手底下带着的几个高中生,功底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石膏像早就画得烂熟,偶尔来一次人物,多少也能提高点积极性。当模特是相当枯燥的,搬把凳子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叶程算是定性很好的了,基本上不怎么动,陆明远就不行了,当了一次以后就死都不肯再去。
  阿丛老师人挺好的,有时候他的学生都管自己画画,他也没什么事情做,见叶程他们没生意,就拉进去教他俩画画,先从临摹开始,然后慢慢地教他们什么是明暗五调子,以后再涉及到透视之类相对复杂的内容。
  提起画笔以后,画室里的那些学生对叶程他们就更热情了,自己没耐性画画的时候就乐得当个小老师,教叶程跟陆明远他俩画画,也颇有成就感。就连平时不爱凑热闹的蓝木,也会时常过来搭几句话,搞得画室里那几个女孩子对叶程他们更加关怀备至。

  反正叶程他们回家也没什么事情,基本上大半个下午也都没什么生意,所以能画画消磨时间,也是很不错的。叶程耐性好得很,经常抱着阿丛老师给的画板,一坐就是大半个下午,有时候天黑了他都还不知道,阿丛也不去吵他,学生有时候画得投入了,也常常会忘了时间,这在他的画室是很正常的。
  陆明远有时候自己画,有时候就看着叶程画,看他一会儿抬头看对面的石膏,一会儿垂眼在画板上刷刷刷地拉线条,黑漆漆的手上不知道是修鞋的时候弄脏的,还是被铅笔抹的。其实真的没有多好看,但是陆明远偏偏一看就能看上小半天,好像只要他把目光放在眼前这个人身上,时光就会在不知不觉间飞逝。

  一天下午叶程刚上完厕所打开卫生间的门,就见蓝木等在外头呢,阿丛老师的房子只有厨房和前厅之间有一个卫生间,九个孩子在这里学画画,再加上叶程和陆明远两个,等厕所用也是常有的事。
  "咦,是叶程啊。"蓝木一见到叶程就笑了。
  "我用好了。"叶程连忙从洗手间出来。
  "不用着急,对了,这个你吃吗?"蓝木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黑色和棕色相间的塑料袋包着的小方块。
  "这是什么?"
  "巧克力,我叔从城里给带回来的,很好吃的。"
  "你还是自己吃吧。"叶程觉得总吃别人的东西不好。
  "我家里有呢,你尝尝吧。"蓝木说着就把包装袋撕开一个口子,递了过去,叶程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去咬了一口,巧克力很香很甜,还有一股淡淡的苦,味道很浓,一含到嘴里就慢慢化开了。
  "好吃吗?"
  "真的很好吃。"叶程腼腆地笑了笑,还是把巧克力放进了口袋了。
  "那你怎么不吃了?"
  "我分陆明远吃。"他们俩什么东西都是分着吃的,这都已经习惯了,而且,他还想留一点给叶萍尝一下,但是这个叶程没有说,他在城市里待过,知道在有钱人眼里,穷酸气是很不招人喜欢的,甚至被看成是可耻的事。

  "没事,这一块你吃完吧,我明天再给你带两块,好吗?"蓝木笑着说。
  "真的不用了,一块就够了。"
  "你继续吃吧,我看着你吃,好东西当然要大家一起吃才比较开心啊,一个人躲在家里偷偷吃有什么意思?"
  "那好吧。"虽然叶程也觉得蓝木的坚持有点奇怪,但是既然对方坚持,那他就吃了吧,对于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叶程向来很好说话。
  "你嘴巴上沾到了。"蓝木突然说。
  "哪儿?"大概是天气热,巧克力稍微有点化掉了,沾到哪里也很正常。
  "这儿。"蓝木用冰凉的手指点了点叶程的下唇,叶程抬手一抹,没有。
  "我帮你擦吧。"蓝木笑着蹲了下来,伸出手指在叶程下唇又抹了抹。

  "喂,你在瞎摸什么?"陆明远的大嗓门突然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
  "陆明远,你吃这个吗?"叶程完全没把他的嚷嚷当回事,献宝一样把手里的巧克力递过去。
  "这是什么?"陆明远皱着眉头,显然心情不太好。
  "巧克力,可好吃了。"叶程把千克力送到陆明远嘴边,陆明远虽然看起来还不太情愿,但还是勉强张开嘴咬了一口。
  "好吃吗?"叶程满怀期待地问。
  "挺好吃的。"
  巧克力自然是好吃的,叶程送到他嘴边的巧克力怎么可能不好吃。问题是,在往后的几十年里,陆明远每每想起那块巧克力,还有叶程在旁边问的那一句好吃吗,他就直想咆哮,好吃个屁!

作者有话要说:长大的话,大概还有四五章吧,那啥,因为没存稿,报纸也不是很确定。

28、第 28 章 ...
  这个暑假叶程他们过得很充实,摆摊修鞋卖咸鸭蛋,没事的时候还能到画室里头去画画,晚上回到出租屋,用小炉子弄点吃的,洗完澡叶程还得做作业,他这年的暑期作业是抄课本,一年级上册跟下册两本语文书,正文各抄五遍。
  洗衣服这件事基本上都是陆明远在做,叶程做作业的时候他反正也没事干,闲着也是闲着,洗完衣服就数数钱,数完钱就趴床上打打滚儿,叶程也趴床上做的作业,这个出租屋里没有桌子,只有一张床跟一个炉子,还有几个大水缸。

  八月初,钱守万叫车又去了一趟县城,运过去两大缸子咸鸭蛋,顺便把叶程他们屋里的空缸子运回去,还带了些家里做好的菜,可惜夏天热,什么东西都不经放,吃的东西也不能多拿。
  等到了八月底,钱守万就去接叶程他们回村子了,难得放个暑假,多少也应该休息几天的,正好叶程他们的咸鸭蛋也都卖得差不多了,于是跟阿丛老师他们告别,说自己第二天就不来摆摊了。还剩下一些咸鸭蛋,就都打包送给阿丛老师了,阿丛老师的母亲挺客气的,推辞了好一会儿,最后才收下了。

  差不多要收摊的时候,蓝木提着好些东西过来给叶程,有画板还有一些铅笔之类的文具,还有一大袋子吃的,叶程很不好意思,但还是收下了。在面对别人的好意的时候,接受通常要比拒绝好,蓝木的这些东西明显就是为他买的,他不要,难道要人家退回去吗,蓝木大概会不高兴吧。
  那时候的叶程觉得蓝木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不仅长得好看,对人也好,尤其是对自己好,他在心里暗暗也有想过,等以后自己长大了,也会对蓝木很好很大方的。可是以后随着年龄的慢慢增长,叶程才渐渐明白了,虽然蓝木是个很好的人,但是他想要从自己身上得到的,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给的东西。

  叶程他们回到村里,最开心的还是叶萍了,她献宝一样给叶程他们做了一顿饭,虽然手艺一般,叶程也还是吃得津津有味,陆明远撇着嘴,不想打击她的积极性。
  等到了九月份,陆明远也开学了,叶程陪着他去买了一个书包和一只铅笔盒,铅笔跟橡皮这一次蓝木帮他们买了好多,就不需要再买了。
  上了几天课以后,陆明远的班上开始选班干部,班主任让陆明远当班长,但是陆明远自己不愿意当,班长什么的,在他眼里都没什么意思。他现在每天最积极的事,就是每次下课铃一响就去找叶程玩,中午跟晚上下课了,他还可以大摇大摆地到叶程教室里头去等,不像以前,只能远远地在马路边等。

  但是这样还是不够的,叶程班上有几个同学烦死了,陆明远好几次去叶程的教室,都看到他跟他们在说话,还一边说一边笑。
  "喂,你们在说什么?"陆明远才不管他们气氛有多好。
  "罗洁说她们村那边好多人,让我们星期六到她们那里去修鞋。"听说有钱赚,叶程很高兴的。
  "不去镇上了?"还去她家?
  "我们星期天再去镇上吧。"镇上的生意实在很一般,他们难得有时间出去赚钱,当然要往生意多的地方去了,叶程想了想又补充道:"要是生意好的话,我们就不去镇上了,罗洁说我们晚上可以住她家。"
  陆明远对这个安排很不满,他刚想说点什么,上课铃声就响了。他很生气,但是没有办法,铃声一响,所有的学生都得乖乖回到自己的教室,要是能跟叶程一个班就好了,于是陆明远就找他的班主任问去了。

  "你想跳级?"班主任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男孩,他们村里的小学不大,一个年级段就只有一个班,一个班里头大约也就二三十个学生,大多数学生的家庭情况,学校的老师也都是了解的,像陆明远,学校没一个老师不知道他是小时候跟父母走丢了,被叶程捡回来的。
  "是。"虽然陆明远这时候还不太清楚跳级是什么意思。
  "跳级可不是随便就能跳的,得考试,成绩考得好才能跳。"山里的学校毕竟不比大地方,师资力量教学设施都跟不上,一般农村的家庭也不像城里人那样重视考试成绩,更别说是请家教买课外教材了。所以相对的,每个期末考试,用的地方上统一的考卷的时候,他们的小学就吃亏得很,几乎年年垫底,跳级这种事,他还从来没听说过。
  "好。"陆明远管他容易不容易,既然有机会跟叶程读一个班,那他肯定是要抓住的。
  "现在先不着急,等这个期末考试的时候再说吧。"

  打那以后,陆明远对读书就更上心了,他要用一个学期的时间学人家一年半的内容,不抓点紧是不行的,而且每个周末他都要跟叶程出去摆摊修鞋,有时候还要上十八岭,就只能平时多挤点时间出来学习。
  好在叶程的成绩好,基础打得还比较扎实,平时陆明远遇到不会的,就可以直接去问他了,每天晚上吃完饭洗完澡,两个人就会趴到床上去做作业背课本,陆明远完成他们老师布置的作业,每天都还要自学一些新的内容,他学东西的速度很快,不过忘得也比较快,要反复记忆才行。
  叶萍晚上也没事干,就喜欢搬只小板凳到他哥哥房间,拿着铅笔本子要叶程教,叶程耐性好,就从拼音开始,一点一点教给她。他们家小孩算数都好,加加减减的,从来不用数手指头,就是乘除法还不大会,几个人没事的时候就翻叶程课本的乘法口诀表背着玩,等哪天老师真正教到的时候,他们早就烂熟了。

  叶程喜欢画画,晚上没事的时候,叶萍跟陆明远就写字背课文,他有时候也会拿出蓝木给他买的画板涂涂画画,他刚开始学画画那会儿,画室里的同学送给他几本他们从前入门用的教材,有许多静卧写生的作品,可以用来给初学者临摹。
  叶程应该算是一个特别耐得住寂寞的小孩,认真做一件事,就可以进入浑然忘我的状态,六岁那一年一个人独自住在这个院子里,也从来都没有觉得孤单过,每天看着那一小块菜畦,生活好像也就很充实了。现在他一拿起铅笔,就能唰唰唰画上几个钟头,他能真切地感受到画画这件事给他带来的快乐和满足。
  叶萍像她哥,平时叶程和陆明远去上学的时候,她就一个人守着一个院子,每天数数鸭蛋喂喂鸭子,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欠缺什么。现在她又学会了做饭,每天叶程他们放学回来的时候,就能吃到她做好的饭菜,几个人一边吃饭一边说话,然后洗个澡,搬个小板凳到叶程他们房间里去学写字,在她看来这样的生活就是很好的,虽然她也常常会奢望一些更好的。

  陆明远跟他们就不一样了,也许是天生的,他跟叶程和叶萍没有血缘关系,有些方面大概也是遗传了自己的父母。他不会像叶程叶萍那样,很容易单纯地沉浸在一件事物本身带给他的快乐之中,他更看重的,是自己想要的结果。
  比如这一次陆明远想要跳级了,于是他也投入到学习当中,但是他的投入和叶程叶萍的投入又是不同的,他投入了自己的精力,却并不投入热情,他带着目的去学习,并不怎么去享受学习这个过程。

  陆明远的功夫没有白花,这个学期的期末考试,他做完了自己那一份考卷,又马上被安排到老师的办公室做了一份二年级上册的试卷。考完试他跟叶程照常去镇上摆摊,没两天成绩就出来了,叶程依旧还是两科都满分,陆明远一年级的考卷也是两科都满分,二年级的考卷数学满分,语文九十六。
  学校经过讨论以后,决定同意让陆明远跳级,也就是说,他过完年就可以直接报名读二年级下册,跟叶程同个班了,这个消息让他很高兴。叶程也很高兴,因为正在为学费越来越贵这个问题烦恼的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减轻学费负担的方法,那就是跳级。

  一整个寒假,叶程和陆明远还是跟以前一样忙得马不停蹄,等到正月十六报名了,就背着一小包寒假里修鞋卖咸鸭蛋挣来的钱去了学校。他们在操场上遇到了钱志高和钱志远,这两人愁眉苦脸地蹲在操场上,没有跟大家一起去报名领课本。
  "你说老姨能借钱给咱妈吗?"
  "难说,前年爸生病的时候,就跟她借过钱了,到现在还没还上呢。"
  "咱爸的老板啥时候能给他发工资啊?"
  "谁知道呢,咱爸说再等等,不行就去告他。"
  "能告得赢吗?人家都说咱爸有案底了,吃亏。"
  "放屁,那是被冤枉的,不是都说清楚了吗?"
  "那他这两年怎么都挣不回来钱了?肯定是因为这个。"
  "……可能是因为身体不好吧。"
  "你说咱俩是不是快没书读了……"
  "不能,咱家怎么都得有一个读书的,妈不说说过了吗?"
  "那你读吧,你都五年级了,比我还能少交一年学费。"
  "……"

  "喂,你俩在这里干嘛?"叶程跟陆明远在边上听了好一会儿,才上前去打招呼,钱志高跟钱志远平时不怎么搭理他们的,基本上还没说过话。
  "关你什么事?"那俩兄弟正失落呢,一点都不像搭理人。
  "没钱交学费啊?"陆明远直接就问了,相当不给人留面子。
  "你管得着吗?不想挨揍就走开点。"
  "他包里有钱。"陆明远又指了指叶程的挎包,里头装着他们几个人整个寒假的收入。
  "什么意思?"钱志高和钱志远怔了怔。
  "我先帮你们把学费交了吧。"叶程笑了笑,钱兴良以前对他很照顾,他也一直想找机会做点什么,但是那件事之后,王桂华跟志高志远两兄弟好像都不怎么喜欢他。
  "不用,我妈说明天就有了。"兄弟俩有些尴尬,钱志远还微微红了脸。
  "没关系,到时候你妈直接把钱还给我不就行了?"报名当天如果赶不上趟,就说明这个学生的家里已经很穷了,贫穷这件事,还是不要让太多人知道比较好。

  叶程借钱给钱志高钱志远报了名,当天晚上,王桂华就去了他家院子,她出去一整天,也没能从谁家里借到钱,就只好先给叶程打了一张欠条,也没多坐,抹抹眼泪说了句,好孩子啊,不像那些没良心的,就回家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暴风雨的地雷!谢谢大家的花花!


29、第 29 章 ...
  叶程要跳级,陆明远就要跟着跳,他们从村里一个读初中的男孩家里把三四五年级的课本都给借过来了,一有时间就看书,早上早早就起来背课文,叶程也不画画了,他们家的灯熄得一天比一天晚。

  二年级下册上完之后,叶程和陆明远就打算一起跳到了四年级,两人去校长办公室问这个事的时候,许多老师都在,大家都觉得这俩孩子有点儿戏,这刚跳完怎么又要跳。
  "你们干嘛老想着跳级?一年一年老老实实读下来不挺好的吗?"办公室里的老师都不理解了,家长想让小孩跳级倒是有的,就希望自己孩子出息嘛,早点出人头地,可这俩八九岁的小孩,他们到底急什么?
  "是啊,小孩子心不要那么大,踏踏实实的。"
  "这老跳级,跟班上的同学关系也不好处啊,叶程你跳了级就当不了班长了,人家班上本来就有班长。"叶程的班主任反正是不想放人的。
  "那就不当班长了。"叶程也爽快得很,反正当班长又没钱赚。

  "先不说班长的事,你先给我说说,干嘛一个个的都想跳级啊?"按照校长的意思,饭还是要一口一口的吃,书也是应该一年一年的念,这老人都说一岁人一岁心,人嘛,不就是一年一年地活过来么,急什么?
  "省点学费呗。"叶程绕绕头,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在这么多人面前这么直白地把自己的小心思说出来,这让他觉得有些尴尬。
  叶程这话一说,办公室顿时就没人说话了,这些老师也都是住在村里的,乡村小学,工资也不高,家里也都是有小孩的。这学费一年一年地涨,他们不是没有感觉到压力,但是从来没想到,还能有学生为了省点学费去跳级的。
  "你跳这一年,也省不了两百块啊。"叶程的班主任叹了口气说道。
  "嘿,还涨着呢。"陆明远在边上笑着说,关于跳级一年能省多少学费这个问题,他们早就算过了,要没省那么多钱,他们也就不费这个力气了。如果叶程和陆明远这一次能跳过三年级,两个人的学费加起来省了三百多块钱不说,在时间上,以后他们就比别人又快了一年,学费年年涨,他们就年年都在省钱啊。

  "倒是挺会算账。"校长端起茶缸喝了一口水,然后又问:"那你俩打算咋跳?"
  "三年级不读了,我们读四年级。"叶程一看这件事好像有门了,连忙回答。
  "然后呢?"校长也算是看出来了,这俩孩子的小算盘肯定不止敲了这么点。
  "五年级也不读了。"按叶程的想法,是读一年跳一年,有些东西不知道的还可以问问老师,大概就能跟得上了。
  "五年级不读怎么参加升学考试?初中还读不读了?"边上的老师也笑了,小孩子就是小孩子。
  "初中?"初中他们自然是读的,可是五年级跟初中有什么关系他俩就不知道了。

  "你不读五年级,升学考试就没你们的名字,这事要整也可以,不过太麻烦,你们要么老老实实读五年级,三年级跳就跳了。要么,就连四年级也一块儿跳了,下学期就直接读五年级吧。"校长这话一出口,旁边几个老师就不淡定了。
  "这怎么行?一下子跳两年,陆明远刚刚才跳了一年呢,他哪里跟得上?"叶程和陆明远的班主任反正是不支持他们跳级的。这个小学里的学生都是一个班主任跟到底的,说白了,学生的成绩就是老师的成绩,班上有几个拔尖的,不管是转校还是跳级,班主任都不高兴。
  "你现在跳级,到时候学习跟不上怎么办?回原来的班级就不怕班上的同学看笑话?"有个老师提了这么个问题。
  "是啊,就算你们现在跳到五年级,人家五年级的同学也不一定就能接受你们啊。"边上的老师也跟着帮腔,这小孩子之间的排挤也是很厉害的,他们当老师的多少也有些了解。

  "我们两个人在一块儿呢,不怕。"如果是一个人,叶程觉得自己今天走进这个门都有点困难,就因为是两个人,所以才什么都不用去害怕,不管是好是坏,有个人作伴,就没什么可怕的。
  "这也不是说跳就能跳的,这样,亦刚啊,你给他俩出份试卷,也不一定都要四年级的,就考考基础,看他俩怎么样,要是觉得能收的话,就收了吧。"
  校长转头跟边上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说话,这个人是四年级的数学老师兼班主任,叶程他们都认识,听说他是从正规师范学院毕业出来的。他刚来这所学校不是很久,来的时候,三年级的那个班主任正好要调走,他就顶替了上去,现在都已经在这个小学待快两年了,下个学期他的学生上五年级,他还是跟着。

  "行。"那个叫吴亦刚的男老师简单应了一声,然后就从办公桌上拿了两张白纸开始出题,他出的题目有语文有数学,就当是两门一起考了。出了一张试卷,又抄写了一张,分别递给叶程和陆明远,然后给俩人个子安排了个位置,开始了这个并不十分正规的跳级考试。
  叶程跟陆明远分别坐在办公室的两头,几个老师没事干,就来来回回地看,一会儿看看陆明远的卷子,一会儿看看叶程的卷子,还会小声说话。后来等陆明远跟叶程做完卷子的时候,办公室里的老师已经走了大半,原来那个二年级的班主任也不在了。

  吴亦刚没说什么,把叶程跟陆明远的卷子收过去批了,叶程考了九十二,陆明远考八十三,主要是这张卷子里面掺杂了几道难一点的题目,就是为了摸摸这两个孩子的底,结果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
  吴亦刚改完以后就把试卷递给了校长,校长戴上老花镜看了看,嘴角下撇:"那就读五年级吧。"

  就这样,跳级的事情就算是定下来了,叶程回去把这个事情跟蔡金枝说了一下,蔡金枝那个高兴的啊,回去就跟隔壁王婆子说了,那王婆子是个大嘴巴,当天就在村里头说开了,一下子,全村的人都知道叶程跟陆明远下个学期就读五年级了。
  "听说叶程跳级了?"茶余饭后的,叶程家又成谈资了。
  "他不跳谁跳,回回都一百,我家那小子的成绩啊,我只要一想起来就臊得慌。"
  "嘿,人比人气死人。"边上的人笑。
  "我最愁就是开家长会了,就我儿子那成绩,我都不好意思去。"作为差生的父母,确实也是很不容易的。
  "他家那个叫陆明远的,这回又跟着跳了。"有人岔开话题。
  "哎呦,这人家读五年的东西,他两年就给读完了?"
  "可不是吗,这得省多少学费啊!"家里困难的,多希望自家小孩也能这么争气啊。
  "你也就这点出息,人家那孩子以后是要有大学问的,还能在乎这点钱?"事实上,叶程跟陆明远都是很在乎的。

  跳级的事情刚敲定下来,叶程和陆明远就又去县城摆摊卖咸鸭蛋修鞋赚钱了。经过了半年的埋头苦读,摆摊的日子也显得尤为轻松,省了两年学费的叶程很高兴,尤其是这两年时间产生的差价,总之叶程觉得自己赚到了。
  画室里的老师同学听说他俩跳级成功了,也都替他们高兴,特别是蓝木,他让叶程好好读,到时候考到县一中去。可是阿丛老师说不行,初中还不能选学校,叶程他们不是县城的人,要是想读县一中,那就得交借读费,开玩笑,这个钱叶程是万万不肯掏的,他也掏不出来。
  阿丛老师问叶程想不想学色彩,叶程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好的水粉颜料一瓶要好几块,他们画室里的学生,都是要买上一箱子,杂七杂八的工具买下来,也好不少钱呢。

  没想到蓝木第二天就给他买了一套材料过来,叶程看着眼前那个崭新的塑料箱子,打开来,里面是一格格码放整齐的工具,还有一瓶瓶叠在一起的水粉颜料。
  "这个我不要。"叶程觉得自己要是再这么下去,欠下的东西会多到还不完。
  "为什么啊?我买都买了。"蓝木脸上现出失望的神色,他还以为叶程一定会很喜欢的。
  "这个太贵了。"叶程不知道要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那种债务越滚越大的危机感。
  "不贵,真的。"蓝木笑了,他从前给叶程吃的那些巧克力都不止这点钱了,可是这孩子却一点都不知道。

  "那我也不要。"叶程垂下了头,拒绝别人的好意是不应该的,可是他真的不想要。
  "嗯……这样吧,这个新的我自己留着用,我以前买的那盒给你用吧,有几个颜色都快用完了,差不多该换新的了,那个你就拿去画着玩吧。"蓝木揣摩了一下叶程的心思,又跟他这么商量道。
  "旧的给我?"叶程这才又抬起头来了。
  "是啊,反正你现在刚入门,也要不了许多颜色,就将就先用着吧。"蓝木说着又冲叶程眨了眨眼睛:"不过你真要什么颜色的话,也可以从我这边挖。"

  学色彩是一个很快乐的过程,叶程平时看起来有些稳重得不像个小孩,但是他的用色却出乎意料的大胆和明快,暑假即将结束的时候,阿丛老师把他的一副静物写生挂到了画室的墙上。
  这个画室的墙上挂的都是学生作品,但是数量却不是很多,主要是因为阿丛老师的学生本来就不多的缘故,加上他只准许每个学生在上面挂一幅画,如果有更满意的,可以把原来那张换下来,就算从这个画室毕业了,作品还是可以一直在这堵墙上留着。
  阿丛老师自己从玻璃店划过来的玻璃,木框也是他自己钉的,很朴素的装裱,但是配上那些学生作品,有素描有色彩,没有规律,随意地钉挂在墙上,这些画让整个画室看起来生机勃勃。

  当时叶程很高兴,画一挂上去,他就去找陆明远。
  "喂!陆明远,你过来看。"刚刚叶程在画画,有个人过来修鞋,陆明远就出去了,修完了托着下巴也不知道想什么,就在修鞋摊子上坐着。
  "什么啊?你画的?"陆明远站在地上仰着脑袋往上看。
  "是啊,好看吧?"叶程站在陆明远边上,抬头看自己的作品,嘴角忍不住往上勾。
  "嗯。好看。"陆明远郑重地点了点头,他觉得这堵墙上的画,任何一幅都没有叶程画得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刚刚接到阿编的通知,周五入V,明天照常更新,后天周五三更,大家多多支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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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这两天撒了这么多花花!谢谢小一和阿曼的地雷!

30、第 30 章 ...
  对于叶程和陆明远的跳级,反应最冷淡的就是叶萍了,因为她跟他俩明明没差几岁,可是等她终于上了一年级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都已经上五年级了,也就是说,他们在同一所学校读书的时间,就只有一年而已。
  带着这种郁闷的心情去报名,结果开学第一天,就有人触她的霉头。

  叶程他们读的那所小学是很破的,不仅教室破,桌椅板凳也很破,有些学生运气不好的,摊上坏的桌椅,就要从家里带过去。然后那些桌椅就会跟着他们一年一年升级,就那么几个班,学校的老师也不会闲着没事去换教室,定期换组的话,学生也都要把自己的桌椅带上。
  五年级的学生毕业以后,有些人的桌椅是从自己家带过来的,这会儿就要带回去了,然后等下个学期新生报到,基本上那个教室是没有几张好桌椅的。
  叶萍个子不高,被分在了前面的位置,前面的桌椅好一点,她好运地没碰上坏的桌椅,本以为少了一件事呢,也就是出去上个厕所的功夫,自己的桌子凳子就都被人换走了,换过来的桌子是没抽屉的,椅子是缺条腿的,叶萍顿时就不干了,满教室找自己的桌椅,然后在后排一个男生那里找到了。

  "喂!你干嘛换我的桌子椅子?"叶萍很不客气地大声问道。
  "谁换你桌子了?"那男生长得高,翘腿坐在凳子上,一脸无赖样。
  "就你换的,这个桌子上面还用红笔画了朵花,我认得的。"
  "画了朵花啊?又不是画的你的名字,凭什么说就是你的?"
  "就是我的。"叶萍说着就伸手要去搬那张桌子。
  "你干嘛呢干嘛呢?"那个男生伸手就推了叶萍一把,叶萍没注意,摔到边上一个男孩子身上,一旁的同学立马就开始起哄了……

  "叶程,你快去看看,你妹被人打了!"叶程正趴桌子上翻着新课本看呢,他从前一个同学就在窗户外头喊了。
  叶程跟陆明远一听,立马就冲了出去,一年级教室里头乱哄哄的,叶程到的时候,叶萍正跟人打得起劲呢,叶萍这丫头养了一年鸭子,力气见长,把一个比他个子都高的男孩子打趴到地上,手里拿着今天刚发下来的新课本砰砰地甩,叶程跟陆明远见她没吃亏,也就放心了,叶程把她拉到一边,夺了他手里的"武器"。
  "喂!上学第一天就欺负女孩子啊?"陆明远蹲在那个挨揍的高个男同学身边,一脸的不认同。
  那个男同学憋红了脸,他没欺负成好不好?

  "叶萍,怎么了?"叶程拉着叶萍问。
  "他把我的桌子椅子都换走了。"叶萍喘着气,刚刚运动量过大,这会儿还没缓过来。
  "是不是这样的?"叶程转头问边上的一个小孩。
  "是啊,刚刚她去上厕所,他就把桌子椅子都换了。"那孩子看热闹看得挺乐呵,见叶程问他,就笑着说了,一年级的孩子还比较单纯,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加上刚开学大家都不认识,个别霸王也都还没来得及竖立威信,所以说就说了,也不觉得有啥。
  "你看见啦?"叶程又问。
  "啊,我看见了,他也看见了,她也看见了。"那孩子又指了指边上的几个男孩女孩,那几个小孩都点头附和,表示自己看见了。

  "听到了吗?"陆明远抬着下巴跟那个男孩说:"人家都看见了,开学第一天就敢惹事,看你们老师待会儿不收拾你!"
  "她刚刚还把我打了呢!"那个男孩说着眼睛就红了。
  "叶萍打人也不对,这样吧,你把桌子椅子都换回来,我们就不告诉老师了。"叶程熟门熟路地扮演起了和事老的角色。
  "哥!他先推我的!"
  "是这样吗?"叶程转头看了那个男孩一眼,那家伙的眼眶就更红了,叶程想了想说:"算了吧,一会儿老师来了,你们俩肯定都得挨批评,把桌子椅子换回来就好了。"
  叶萍哼哼唧唧的,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叶程跟陆明远两个人把他俩的桌椅换了一下,又交代叶萍有事情就去五年级找他们,然后才回了自己教室。经过这么一闹,叶萍在学校算是小有名气了,开学第一天就把班级里个子最高的男生给打趴下了,俩哥哥还都是五年级的,谁还敢欺负她啊?

  几个小孩都上学,家里的鸭子就没人照顾了,蔡金枝就会在中午的时候过来喂一次鸭子,平时得空了,就会去叶程他们的院子里看着点。叶程他们也不好总把事情留给蔡金枝做,许多事情他们自己能做的,就都做了。
  每天早上起床以后,叶萍烧火叶程做饭,叶程一般要炒一大盆素菜,一半用来中午下饭,一半用来煮米粉面条什么的,早上吃。陆明远先把鸭蛋给捡了,然后挖蚯蚓喂鸭子,再往食槽里填上干粮,有时候还会去卖猪肉的二婶子那边买点瘦肉排骨什么的,放着晚上回来料理。

  午饭也很简单,每个人一个饭盒,米饭自己看着打,再加点早上炒的素菜,然后一人一个咸鸭蛋。学校没有食堂,就没地方蒸饭,叶程他们通常都是吃凉饭,夏天还好一点,冬天米饭会硬,炒菜的猪油也会结成一小颗一小颗的硬块。
  冬天最冷的时候,会去附近的同学家里蒸一下,有些家长挺热情的,还会留他们吃饭,但是叶程他们从来都是三个人一起在教室吃的,吃完了就做作业,趁着中午的时间把能做的作业都做了。
  晚餐总要吃好一点的,他们都是正在长身体的年纪,每天晚上叶程都会多做两个菜,有时候还有汤,一天三顿饭,就这一顿吃得最舒服。吃完饭还得干点活儿,衣服换下来就自己洗了,腌咸鸭蛋这活儿他们现在都会干了,不用每回都去找蔡金枝。从村口对面的马路边挖来黄泥,兑上水和粗盐揉成糊糊,把鸭蛋一只只裹上放在大水缸里,上头封死了,搁在阴凉的后院,一个月就能卖了,多腌两个月也不会坏。

  学校里出了两个跳级生,小学校长是不可能不向上面报告的,结果在一次区教学会议上,就被点名批评了,大概就是说他们行事太草率,人家镇上的小学都没出跳级生,他们一个村小学就赶在前头了。
  那之后,叶程他们小学在好多年里都没有再出跳级生,就像叶萍,尽管成绩已经很好了,还是要按部就班一年年读下来,叶程为了这事还去找过校长,可校长也有他自己的难处,枪打出头鸟,他一个乡村小学的校长,实在是不怎么经得住打,于是只好把头缩了回来。
  叶萍不能跳级,好多东西她都自己学得差不多了,上课就像炒冷饭,没劲得很,就常常请假回去帮蔡金枝干活,学校的老师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吴亦刚老师倒是相当不错的,这个男老师年纪轻,还有想法,对于教学上投入的热情,是很多老教师不能比的。他常常会给叶程和陆明远开开小灶,针对他俩三四年纪都没有读这个情况,帮他们巩固一下前面的知识内容。
  就算是这样,叶程和陆明远读五年级的这一年还是比较轻松,相对于前面的紧赶慢赶,现在不用想着跳级了,有问题还可以找他们班主任,有人指点一下,有时候能省很多无用功。

  小学升初中的过程很顺利,他俩的成绩,很顺利地进了他们镇上唯一一所中学的重点班。他们镇只有一所中学,但是镇上加下面辖区里的乡村小学,就有十几所,所以这所中学还算是比较大的,每个年级段都有十几个班,每个班都有五六十个学生,学校提供宿舍给那些家里住得远的学生。
  在叶程他们的重点班里,自然都是一些尖子生,尖子生大部分都比较乖巧,就算有几个骄傲自满的,也不影响整个班级的尖子氛围。这些孩子学习都很认真,你争我赶的,暗地里较着劲,成绩对他们来说很重要,就算有几个关系还不错的,也不像其他班级那样,学生们成天呼朋唤友,嬉笑打闹。
  总体来说,这个班级的气氛是有点过于严肃了,陆明远对此表示满意,总算摆脱了他们班上那几个热情的女生了。

  初中是不可以跳级的,学校不允许,如果在学习之余还有时间的话,你可以选择参加奥数比赛,也可以多背几个英语单词,不然多练练口语也是好的,总之,不可以跳级。
  叶程跟陆明远是班上年龄最小的两个孩子,老师难免偏爱,也受过一些同学的排挤,不过初中三年他俩一直都在重点班,就算所有人都不搭理他们,他俩还可以相互说说话,从来不觉得孤单。而且,情况其实也没有那么糟糕。

  那一年的中考,叶程和陆明远都考得相当不错,两个人的分数都够上县城的重点高中了,不过去了县城的话,就不能像从前一样每天回家了,学费加住宿费,还有每个学期的伙食费,算下来也是不小的一笔开支。最重要的,是他们镇上的高中表示,他俩如果在本校升高中的话,学杂费全免,这是多大的一个诱惑啊,叶程也陆明远几乎没怎么犹豫,就决定依旧在镇上读高中。
  其实也还有其他学校开出更优越的待遇,县城里的一所私立高中的老师就去过他们村,找叶程和陆明远谈了,说他们学校不仅学费全免,每个月每人还发三百块钱伙食费。叶程小算了一下,自己如果去了的话,生活费是可以省下来了,但是他跟陆明远经常要回家的话,路费也是不少的一笔钱,加上他不太放心吧叶萍一个人留在家里,还有一群鸭子要照顾呢,于是就没答应。

  那一年暑期结束之前,阿丛老师决定带画室的孩子们出去写生,如今画室里又增加了几个新成员,原来有几个学生已经到外面读大学了的,暑期这段时间也常常会回到画室画画。蓝木和另外一个高三学生,这会儿也考完试了,正等成绩呢,所以现在的画室比从前热闹了不少。
  一听说要出去写生,画室里的孩子们都高兴坏了,大伙儿表示想去叶程他们村,阿丛老师也笑眯眯的没有反对。
  "我们村有什么好画的?根本没有好风景。"陆明远一点都不想让这群人去他们村,热情好客是他一辈子也学不会的美德。
  "不要这么小气嘛,我们会自己把饭菜带上的。"一个高个子的学生伸出胳膊用力把陆明远的脖子圈了过去。
  "咱画室还有谁家是没去过的?就你们家了。"不得不说,美术生还是比较会玩的,一个个的人来疯加自来熟,根本不知道客气两个字怎么写。

  "小叶子啊,你也不打算让我们去吗?"陆明远从来都是个不好说话的家伙,叶程就不一样了。
  "没有,不过我们村真的没什么好画的,要不嫌远的话,我带你们上十八岭吧,那里风景挺好的。"叶程还挺喜欢画室里的同学的,他们一直对叶程和陆明远都很照顾。
  "十八岭?"许多孩子都没听说过这个地方。
  "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是个好地方。"小男生把手指张开七字形,靠着刚刚冒胡茬的下巴,摆了个奥特曼打赢怪兽以后的的POSS。
  "嗯,有道理!"画室里的同学点头附和。

  于是写生的地点就这么敲定了,选个天气晴朗的好日子,大伙儿都起了个大早,先坐面包车去叶程他们镇上,然后再坐拖拉机上十八岭。
  拖拉机载着一群学生进山,一段石子路一段黄土路的,一路上晃晃悠悠,那群学生倒是一点都没有适应不良的表现,个个都挺乐呵,有人还二兮兮地带头唱起了山路十八弯,一车的青少年,尤其还掺杂了几个变声期的公鸭嗓,扯开喉咙唱十八弯,跑调跑了都不止十九个弯,每次到喊"哟~呦~哟哟"的时候还都特别来劲,听得前面开拖拉机的大叔都笑了。

  "这就是你说的风景还不错啊?"一到十八弯,就有人拉着叶程问了这么一句。
  "咋了?是还挺好的啊。"难道他们以前去的地方都比这么好很多吗?叶程一时间摸不着头脑了,从前他们出去写生,叶程和陆明远都是不跟的。
  "大哥,这就叫风景不错,那你跟我说说,怎样才算是风景很好啊?"那人一脸严肃地继续问道。
  "嘿嘿。"叶程终于晓得那小子想说什么了,笑了笑不回答。
  "你小子太不厚道了,藏着这么个好地方都不跟大伙儿说。"
  "这地方太好了,咱们多住几天吧。"
  "蓝木,快,把手机借我一下,我得跟我妈说,两三天看来是回不去了。"
  "……"

  叶程也不管那些人怎么疯,他跟陆明远去了老阿婆家,把打包带过来的十几个咸鸭蛋送了过去,这一路上他都小心提着呢,拖拉机颠的厉害,一个不小心就得碎了。
  "哎呦,是叶程来了吧。"老人正在灶台上忙活呢,听到叶程他们说话的声音,连忙摸了出来。
  "我也来了呢。"陆明远跟着叶程后头,笑嘻嘻地说。
  "哎呦,明远也来了,来来,让阿婆看看,又长高了吧。"老太太儿女不在身边,叶程和陆明远上十八岭就一直住她家里,时间久了,自然就越来越亲。
  "咸鸭蛋。"叶程说着把手里的咸鸭蛋递了过去。
  "傻孩子,来阿婆这里还带什么东西?"嘴上这么说,眼里还是笑着的。
  "这不是自家养的鸭子嘛?又不要钱。"
  "吃了吧?"老阿婆拉过叶程的手问。
  "吃饱了才来的,这回跟我们老师同学一起。"
  "那你跟他们说,中午就在阿婆家吃了。"这老太太挺慷慨的,不过她确实是不缺钱。
  "他们出门前去菜市场买了些东西的,到时候就在这里煮,成吗?"
  "这有什么不成的啊?你让他们尽管来,别跟阿婆客气。"老人家满口答应。

  画室里的学生都出去玩了,叶程和陆明远对这里已经很熟了,也没多想出去玩,而且他俩还有活要干,刚刚有小孩见他俩进了村,就到处去喊开了,说修鞋的阿程又来了,让他们赶紧把家里的破鞋子拿出来。
  叶程和陆明远现在修鞋,也就是赚个五毛一块的,早些年他们刚刚上十八岭的时候,虽然收的是三五毛,但是那时候的钱经花啊,那年叶程的学费才三十二,上个学期叶萍的学费已经两百九十多了,这个学期怎么的都得上三百,这么一算,基本上就是十倍啊,可修鞋的钱呢?
  咸鸭蛋的生意也不怎么景气,这两年村里养鸭子的人多了,叶程的舅舅钱守万家里也养了一群鸭子,腌咸鸭蛋的人自然也多了,在他们镇上基本上卖不怎么动,县城里的生意也不那么好做。
  也有外地人过来收鸭蛋的,咸鸭蛋鲜鸭蛋都要,但是价格都不太理想,咸鸭蛋才四毛钱一个,而且还要看货色,蛋小的或者有其他问题的,还得往下压价。鲜鸭蛋是论斤买的,比咸鸭蛋还便宜,根本指望不上。

  画室那群学生简直是无忧无虑这四个字的代表,他们家境大多都挺好的,起码不用为了学费和伙食犯愁,进了这青山绿水,就满世界撒欢。
  阿丛老师在进山之前,带着几个学生去采购了不少吃的东西带进来,有肉有菜,还有一些耐放的火腿肠腐竹干鱼之类的,这几天就都存放在阿婆家里,一群学生排了班,轮流煮饭。阿婆被人占了灶台,她也乐得吃现成的,她一个老人家独自住在这深山里,一年到头都很清净,偶尔热闹一下,也是不排斥的。

  到十八弯的第一天,那群学生就只顾着玩了,也没见谁画出个一幅半幅的作品,阿丛老师倒是开明得很,反正他带学生出来玩,也是想让他们散散心的意思,可能,他自己也有点想出来散散心的。
  晚上大伙儿在溪边的石滩上点起了篝火,一群孩子嚷嚷着要通宵,阿丛老师从附近的农户家里买了不少红薯过来给他们烤,还买了几个西瓜给大伙儿解渴。
  也不晓得是谁,带头讲起了鬼故事,几个女生听得一惊一乍的,特别是山上的风又有些凉,讲到惊悚的部分,一整冷风吹过,鸡皮疙瘩就成片成片冒出来,胆子小一点的,头皮都要竖起来了。

  陆明远却觉得没劲得很,他天生缺一根神经,想象力这东西可以说是基本没有,恐怖故事到底哪里恐怖这回事,他大概是一辈子也理解不了的。都没听到半个小时,就靠在边上的叶程身上打起了瞌睡。
  他斜斜地靠在叶程的肩膀上,鼻尖好像能感受到叶程呼出的气息,轻轻地吹拂过他的皮肤表面,空气中微微带着他身上特有的甜香。
  橘红色的火光不停地摇晃,时不时爆出一两声噼噼啪啪的声响,那群家伙聒噪的声音离他渐渐远了,陆明远不知不觉好像到了另外一个地方,那里也有一个叶程,那个叶程很不一样,他让自己的心砰砰砰跳得很快。

  "喂,陆明远。"陆明远听到叶程在叫他,他的脸离自己那么近,陆明远心里好像藏着一只野兽,叫嚣着让他再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他稍微挣扎了一下就放弃了,因为那是不能反抗的来自心底最深处的渴望,伸出胳膊挽住叶程的脖颈,身体和双唇一起贴上去……
  叶程的嘴唇好软!那样的柔软让他禁不住想一而再再而三地品尝厮磨,怎么会有这么美好的事,他一定是在做梦吧?是啊,他肯定是在做梦,不然为什么这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那些人不是还在说鬼故事吗?对的,他是在做梦。
  想明白了以后,陆明远就放得更开了,虽然还有点害羞,但这确实是舒服的事啊,遵循着身体的本能,他轻轻摇摆自己的腰肢,把身体变得奇怪的那个地方,靠在叶程的小腹上一下一下的磨蹭。
  "唔哼……"陆明远觉得很热,但是也很舒服,叶程也会有跟他一样的感觉吗?这个想法一冒出来,他就忍不住想要证实一下,撩开叶程的衣服,顺着他的腹部摸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六千字大章献上,今天就此一更。
到这里上篇就算结束了,下一章会进入中篇,讲述他们的高中生活。
明天入V,谢谢大家的花花!谢谢亦的地雷!


31、第 31 章 ...
  "笨蛋!你在乱摸什么啊?"不知道怎么的,刚刚还很温顺的叶程,突然一下子就从地上跳了起来,陆明远猝不及防,一下子就摔到了地上,屁股砸在鹅卵石上的疼痛,终于让他有点清醒了。
  "我刚刚做了一个梦。"陆明远摸了摸自己潮湿的裤裆,抬起头冲着叶程笑了,心里好像有一片迷雾正在逐渐消散,这让他觉得很高兴。

  "……快点走吧,他们都回去睡觉了。"叶程硬邦邦地说了句,就管自己先走了。
  "喂,叶程。"陆明远一咕噜从地上爬了起来,几步就赶上了走在前面的叶程。
  "干嘛?"叶程清了清喉咙,觉得有点渴,大概是烤红薯吃得太多了。
  "你做过那种梦没有?"他们初二那年就上过生理课了,有一天下午下课后,班主任把全班男生都留了下来,含含蓄蓄地讲了一些关于男生发育以后的那点事,班上许多学生都听红了脸。叶程跟陆明远那会儿年纪小,只听了个半懂,但是作为好学生的他们,还是拿着纸笔一字不漏地记了下来,这会儿,陆明远才算是恍然大悟了。
  "……"叶程不吭声,脚下的步子迈得更快了。
  "肯定有的吧,你都十四岁了。"陆明远锲而不舍继续追问。
  "……"
  "你当时,梦到谁了?"陆明远有点紧张,他吞了一下口水,喉咙发紧。
  叶程顿了一下,然后迈开双腿飞也快地跑了,一溜烟就没了人影,留下陆明远一个人站在稻田边的小路上,有些失落,揉了揉鼻子,也跟了上去。

  后来的几天叶程都不怎么跟陆明远说话,因为每次只要开口说上几句,陆明远就会把问题绕回来,问他你到底梦到谁了?
  这让叶程感到很困扰,特别是有一天陆明远这么问的时候,还被刚好从他们身边经过的阿丛老师听到了,他当时就搂着叶程的脖子,笑眯眯地问:"来,跟老师说说,你第一回梦到谁了?"叶程当时只觉得自己的脸很热,浑然不知道他已经连脖子都红透了。
  画室里的学生总共在十八岭待了五天,后面的几天,也确实画了几幅作品,叶程是看不出好坏的,阿丛老师说这一次的成绩不错。等到大家从十八岭下去的时候,陆明远和叶程也已经快到了报名的时候,高一新生要提前十多天报名,学校要组织一次军训。

  叶程他们去学校报名的时候,已经是最后一天了,被分在第九排,前面的几个排都有三十个人,他们那个排就二十三个人,都是最后才去报名的学生。晚报名的情况基本上也就两种,像叶程他们这样有时起耽搁了的,还有就是分数没到这个学校是招生标准,家里花钱买上去的。
  军训这段时间男生和女生隔得很远,大概是担心发生点什么事情影响不好吧,毕竟是学校组织的军训。女生住在学校另一头的老宿舍楼里,男生们则直接睡教室,席子一铺,一个教室睡一个排。
  白天在大太阳地下站军姿,将近四十度的高温下,厚厚的迷彩服闷得那群学生头昏脑胀,听说女生那边更惨烈,一个接着一个栽倒。叶程和陆明远的情况还不算很糟糕,毕竟是山里的孩子,这两年也没少干活,所以还撑得住。

  他们排有个叫钟万里的高个子,家里好像还挺有钱的,经常带着几个男生上小店,有时候几个人还会躲厕所里头抽烟,平时教官不在的时候,他们就喜欢在宿舍里大声说一些黄|色录像荤段子什么的,说就说吧,还喜欢动手动脚的。
  都是一群十六七岁的小伙子,血气旺也是可以理解的,大部分也都没谈过女朋友,经过女生身边的时候挨挨碰碰两下,都能回味好久。平时也就是看看杂志过过瘾,最多就是租点碟片。这会儿被关在学校里,有些人就憋不住了,嘴巴里说得再过瘾,也压不住身体里的邪火,于是有些人就打着开玩笑的招牌,摸摸这个蹭蹭那个,叶程年纪小长得不丑也不黑,就特别招那几个人的待见。

  平时叶程也就忍了,毕竟高中生活还没开始,谁也不想这么快就惹出什么事,可每到洗澡的时候那些家伙就会表现得分外轻佻。
  "哇……小叶子的屁股好白啊!"叶程刚脱完衣服,就有人在后面怪叫。
  "这小子头发要是再长点,就跟个女的似地。"这纯粹就是一个精虫上脑的十六岁少年的胡言乱语,叶程最多算俊秀,皮肤稍微比他们白一点点,跟女生差远了,个头矮那是没办法,他今年才十四呢。
  "喔喔,小叶子的腰也好细啊!"说话的人虽然已经尽量掩饰自己的亢奋了,但是在场的人都是男的,那点龌龊的小心思谁听不出来。
  "比那些女的都细。"说着这群男生就发出一阵阵自以为幽默的□。

  叶程加快手里的速度,想快点洗完澡从浴室里出去,没想到那些人越来越大胆,竟然有人伸手摸他的屁股:"哇哦……小叶子的屁股好滑!"叶程毛了,不过他还没得及动手,那家伙就被陆明远一脚踹地上去了。
  "你NND干嘛呢?"刚刚还得意洋洋的钟万里,被这一脚踢闷了。
  "看不出来吗?"陆明远穿了条四角裤衩,身上还湿淋淋地滴着水,小身板黑黑瘦瘦的,基本上没啥看头。
  "这么认真干嘛呀陆明远,刚刚我们开玩笑呢。"钟万里平时人缘不错,这会儿就有人在边上帮腔了。
  "老子也跟他开玩笑的。"陆明远板着脸,半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大家闹着玩的,人家叶程都还没说什么呢,你至于吗?"浴室里的男孩们,哪一个都比叶程和陆明远高,随便站出来几个,都是压倒性的力量差异。
  "我没打算跟你们玩。"叶程匆匆把身上的泡沫冲完了,也套上裤衩,他早就不耐烦了,谁要跟他们开这种玩笑?
  "那就不玩了,不过这小子踹我一脚,我怎么着也得踹回来,你们说是不?"钟万里老早就从地上爬起来了,他是断然不肯被人白白踹一脚的,不踹回来今天这事就没完,他一脸无赖地对叶程说:"哦,对了,我刚刚摸了你屁股一下,你要是觉得亏了,也可以摸回去。"
  叶程也不跟她废话,甩着手里的毛巾就冲过去了,陆明远抓起旁边的一把扫帚当武器,也加入了战局。不过那几个男生力气大,叶程跟陆明远都挨了不少拳头,陆明远手里的棍子三两下就被缴了,总之,跟他们打架亏得很,根本一点赢面都没有,这也是叶程之前忍耐的原因。

  有几个同学见事情闹大了,就去把教官找了过来。
  "干嘛呢?他娘的这都是要干嘛呢?都给老子滚出来,力气足得很啊,还能闹事!跑操场去,每个人都给老子跑十圈!"他们的教官长得又高又壮又黑,嗓门大得很,凶起来的时候那群孩子都怕,钟万里他们也都不敢吱声,穿上衣服乖乖跑圈去了。
  四百米跑道,十圈就是四千米,他们今天已经训练了一整天,这会儿本来就没剩多少体力,刚刚还生龙活虎的几个男生这会儿都蔫了,没骨气地冲着教官哀嚎:"教官,受不了了,会死人的……"
  "号丧呢!跑起来!都给老子跑起来!"教官站在操场上中气十足地吹哨子,他也很无奈,娘的,现在的学生真是难带!

  叶程和陆明远要紧牙关,勉强保持跑步状态,踩着哨子的节拍一圈一圈地在操场上绕,也不知道后来到底有没有跑够十圈,总之教官停了哨子,挥挥手示意他们可以走了,钟万里跟他的几个哥们就在草上上软倒了,叶程和陆明远又去了一趟浴室,汗水把刚换的衣服又给湿透了,不洗根本睡不着。
  浴室的灯光依旧昏黄,这会儿大家都洗完澡了,就只剩下叶程跟陆明远两个,打开水龙头,冷水就哗哗地浇下来,一点温度都没有。叶程身上许多地方都疼,大腿上不知道被谁狠踢了一脚,青了一大片,腹部也有点痛,他对着灯光看了看,还好,看起来不是很严重。

  "疼吗?"叶程一转头,就看到陆明远正定定地看着自己。
  "没事。"好歹也是男孩子,打架打输了,难不成还要哭鼻子吗?他都已经是高中生了。
  "对不起,要不是我也不会打起来。"陆明远很沮丧,要不是自己,叶程身上也不会有这么多伤。
  "那你下次不打了吗?"叶程诧异地转过头。
  "……"陆明远没吱声,以他的脾气,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忍得住。
  "那麻烦了。"叶程一脸困扰地看了看身上的伤痕:"就我一个人的话,下次肯定会被揍得更惨。"
  "……打!谁说老子不打了!"陆明远先是怔了怔,然后突然暴喝一声,外头几个蔫不拉几正往浴室走的家伙被吓了个趔趄。

32、第 32 章 ...
  第二天叶程满身粘腻地从教室的地面上爬起来,这个夏天热得跟着了火似地,教室里就那么四个吊扇,扇出来的风都是热乎的。席子就直接铺在石英地板上,下面啥也没垫,睡得他身上的骨头都疼。趁着其他人还没起床,推推陆明远让他起来,自己拿着脸盆就先去是漱洗池,夏天的早晨勉强还算是凉快,叶程昨天夜里又出了一身汗,于是脱了上衣擦澡。
  "呦,脱衣秀呢!"没一会儿,钟万里就吹着口哨也过来了,没脸没皮那样,好像昨天跟叶程他们打架的不是他似地。

  他们九排的生活指导老师也是到了上午才知道昨天晚上打架的事,把叶程陆明远还有钟万里几个叫过去谈话。
  "怎么回事啊?听说你们几个昨天打架了?"斯斯文文的年轻女老师穿着剪裁合身的短袖短裙,男生们都突然变得挺羞涩。
  "哪里啊,老师,我们就是闹着玩的。"钟万里笑得一脸憨厚。
  "这都受伤了。"女老师伸出手指点了点陆明远的脸。
  "没办法,这学校的浴室也太滑了,都长青苔了里头,一个不小心我们就叠罗汉了呗。"男生们嘻嘻哈哈地笑,一副团结友爱的和谐摸样。
  "是这样吗?"女老师问边上一直板着脸的陆明远,陆明远勉强点了点头,没吭声,打架打输了,他这会儿心情很不好。

  "你们以后可要注意一点,咱们学校别的好说,打架是很严重的,最轻也是个留校察看,严重点就开除了,知道吧?"
  "是是是,老师我们真没打架,那些人看错了,那浴室里头灯黑。"钟万里一脸狗腿地再三保证。
  "那灯泡早该换了,都没我奶奶家二十五瓦的亮堂。"男生们跟着扯皮。
  "呵呵呵,瞎说什么呢,去年刚换的,四十瓦呢。"女老师说着就笑了。
  "诶,老师啊,以后你当我们班主任不?"说话的这娃一脸兴奋,也不管人家女老师知不知道他的名字。
  "分班的结果还没出来呢,我还不知道。"
  事情终于说清楚了,或者说糊弄过去了,几个男生还是没打算走,围在女老师身边问这问那的,直磨到教官吹哨子才过去集合。

  就这样,叶程和陆明远的高中生活,勉强还算顺利地拉开了帷幕。

  叶程他们结束了军训之后,很快进入了高中生活,高一没有重点班,据说不可以开重点班了,上头的风声紧,学校也只好先把重点班打散,那些成绩优秀的学生,基本上被平均分配到各个班级当中,叶程和陆明远分别被分到高一一班和高一二班,陆明远还是高一二班的班长。
  陆明远当班长了,这真是新鲜事一件,叶萍琢磨了老久,也想不明白这个暴躁又现实的家伙什么时候愿意为班级事务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了?

  至于陆明远当班长的理由,其实真的没有叶萍想象的那么复杂。首先,他们班主任很光棍,班干部不用选,什么自我推荐全班投票统统省略,直接按照全班同学的入学成绩,从班长到小组长,一个一个排下去,不当也得当,当然了,如果学生誓死反抗,也不是没有商量的余地,陆明远这一次没有拒绝的原因就在于,军训的时候跟他打过架的那个叫钟万里的家伙,就在他们班上。
  当班长多少还是有点神气的吧?当班长多少还是有点权力的吧?陆明远在心里大概合计了一下,觉得班长这个职务也许大概有点用,于是他就当了。

  叶程也是班长,不过他当班长大家都见怪不怪了,他们班比较传统,还是通过学生竞选产生的,每个同学都到讲台上做个自我介绍,然后也有毛遂自荐的,当然你也可以不自荐,同学们愿不愿意选你,其实都得看他们自个儿乐意。
  高一一班女生多,叶程长得还算白净,虽然矮了点但是条儿正,加上十四岁的低龄,基本附和一个高一女生对母性和美感的追求,加上他又是班上的第一名,与后面的第二名成绩拉开一大截,班里也存在一小部分成绩崇拜者,所以班长这个职务可以说是手到擒来。
  叶程愿意当班长的原因其实跟陆明远大同小异,高中的男生个头太高了,他头上戴顶班长的帽子,多少能增加点安全感。

  没两天全校的师生就都知道了,高一一班和高一二班的班长是俩矮子,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三岁。有好奇心旺盛一些的,甚至还会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过去参观一下,一班二班的同学就笑嘻嘻地指给他们看,诺,第一桌那个,就是俺们班长了。
  叶程和陆明远当初跳级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会有这么深远的影响,在同班同学都开始发育长个的大环境下,他们俩显得多矮多醒目啊!但是只要再想想还在上五年级的叶萍今年交的学费,叶程就觉得所有的煎熬都是有价值的,忍了。

  高中同学大部分还是比较友爱的,像钟万里那样的毕竟不多,叶程和陆明远也不住校,无形间跟班上的同学又拉开了一些距离。但也有一些十分热情的家伙,听说叶程和陆明远是表兄弟,每个周末还会在镇上摆摊修鞋之后,就会拉上几个同学,在周末的时候拿家里的破鞋子过去给叶程他们修。
  甚至还有同学不知道从哪里听说陆明远其实是叶程从城里捡回来的,小时候就跟父母走丢了,这么多年也一直没有消息。也有人知道叶程的父母是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得艾滋病去世了,这些年他跟他妹妹还有陆明远三个人相依为命。这些长在平常家庭的孩子总是很有好奇心,总是容易被那些听起来不那么平常的事情吸引,并且自以为是地给予同情。
  这种事让叶程和陆明远都觉得有些困扰,于是以后就渐渐不在镇上摆摊了,而是到附近的村子里去,一个周末往往可以走好几个村子,收入也不比镇上差。他们现在比从前长高了一些,力气也大了,骑着自行车跑跑村子,还算是比较轻松。

  他们俩之所以都没有选择住校,是因为考虑到叶萍年纪还小,一个女孩子独自住一个院子不太安全,搬到他舅舅家去的话,鸭子又没人看管了,所以他们俩就还是走读。当然,一个学期三百块钱的住宿费也是一个原因,好在有自行车,从村里到学校,一趟也就是半个钟头的样子,并不觉得十分辛苦。
  可以说,陆明远还是相当享受每天跟叶程两个人骑着自行车来来回回的这段路程的,大部分时候都是叶程骑车,陆明远坐在后面,就因为他比叶程小一岁,叶程照顾他好像已经成了习惯。有好几次,他都想伸手搂住叶程的腰,手臂抬起又放下,放下又抬起,最终还是抓在了他座位下面的钢棍上。

  高一的课程不算紧张,只是每天早上有早自习,晚上还有晚自习,弄得叶程和陆明远每天都得早出晚归,早上六点多就得走,晚上九点多才能到家,作业基本上都是在学校做完,回去就是睡个觉,有时候跟叶萍说会儿话。
  叶萍读书也很轻松,养鸭子也没多少活,她每天晚上下课以后回家做点家务,把第二天的饭菜都给准备好,然后自己做做作业看看课本,有时候实在没事做了,就把叶程他们初中的课本拿出来看。这会儿,她就有点后悔小时候砸电视机的行为了,不砸掉多好,现在还有的看呢,她一个人待在家里真是怪无聊的,灰子年纪大了,每天都懒洋洋的,睡得特别早。

  院子里一有点动静,叶萍就从屋里冲了出去:"哥,你们怎么才回来啊?"
  "你干嘛不早点睡?"叶程和陆明远空手回去的,都这么晚了,课本带回去也没时间看。
  "有个事情得跟你说。"叶萍笑嘻嘻的。
  "什么事啊,明天说不行吗?"
  "我怕明天就给忘了。"叶萍像个尾巴似的,屋里屋外地跟着叶程跑。
  "要是能忘了,说明就不是什么大事。"陆明远翻开桌上的四个饭盒看,这是他跟叶程两个人明天的午饭和晚饭,他们学校有食堂,蒸饭不收钱。
  "我手里快没钱了,咱家要断炊了,这还不算大事啊?"
  "那我明天再去取一次钱。"叶程还没到办身份证的年纪,不过现在取钱方便,把储蓄卡往ATM机上一插就行了,知道密码就能取,不用去柜台。
  "哥,咱账户里没多少钱了吧?"一说起这个,叶萍心情就低落了。
  "还有一些。"老实说他们家现在基本上是入不敷出的,周末去各个村子修鞋赚点钱,也就勉强够他们一个星期的伙食费,而且大米和柴火,一直都还是叶程他舅舅给的。从前存的那些钱,现在也都不够看了,光给叶萍交学费,大概也只能交到初中毕业。

  "学校死活不给我跳级,真烦,到了初中就更跳不了了,哥,卖鸭蛋都赚不到钱了,咱换个行当吧?"叶程在洗澡的时候,叶萍就站在门外跟他说话。
  "换什么啊?养鸭养鸡都差不多,除非到城里去打工。"陆明远拿了一条换洗的短裤从房间出来,他听说这两年城里的工资又涨了许多,现在城里有钱人可比以前多多了。
  "这不是要读书么,哪里有时间去城里?"
  "叶程我们放假就去吧,先去爷爷那里看看。"陆明远也在叶萍身边站了下来。
  "他不是写信过来说过了么,现在他的小店生意也不景气。"叶程打开门,端着盆脏水就出来了。
  "你傻啊,我们就非得要去修鞋?"陆明远抽了抽鼻子,闻到叶程身上一股香皂味。
  "你才傻呢!"叶萍毫不客气地反驳回去。
  "寒假就不去了吧?总共才没几天。"叶程倒了脏水把盆放在水管子下冲了冲,随手就递给了陆明远,他待会儿还得接着用。
  "寒假先去探探,行的话咱明年暑假就去那边了,不行还得想点其他的法子。"反正修鞋是赚不了几个钱了这两年。
  "嗯,先去看看也行。"暑假去吴老头那里的话,叶程就不能在画室待了,不过现在对于他们家来说,赚钱才是最重要的。


33、第 33 章 ...
  等到了十一长假,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就开始商量到底要不要去十八岭的问题,他们这阵子上十八岭上得挺勤,生意却没有以前那么好了,不过现在修鞋生意在哪里都不好做。
  如今的十八岭人气不再像以前那么旺了,种地不够给小孩交学费,好多人没办法,就都去城里打工了,打工来钱相对比较快,买衣服鞋子什么的,也开始渐渐大方了起来,修破鞋子的人就越来越少了。通常也就是鞋边开了的话修一下,鞋跟磨损得厉害修一下,鞋面基本上已经没人修了,这年头,谁还愿意穿打过补丁的衣服鞋子呢?

  不过还没等他俩讨论出一个结果来,蓝木就先到了,就是在十一长假的前一天晚上到的叶程他们村子,手里提着一只蓝色的布包,打开一看,里头全都是吃的,可把叶萍高兴坏了。这孩子平时很节俭,就算家里买菜的钱都在她手里放着,也基本上不给自己买什么零食,这会儿有免费的,才敞开了肚皮可劲儿吃。
  "你怎么来了啊?"叶程给蓝木倒了杯水,他还从来没带画室的人来过家里。
  "你们村不就是这么大点吗,随便问问就找到了。"蓝木进了屋子以后到处看,笑眯眯地,看起来心情很好。
  "哦,你不是刚去学校没几天吗?"大一新生报名本来就晚,他这才在学校待了几天啊?
  "嗯,军训刚结束。"蓝木看起来好像是黑了一些,不过眼睛亮亮的,倒是显得比从前更精神了。

  "你吃饭了吗?"叶程顿了顿,觉得自己刚刚那两个问题问得都不好,有点赶客的味道,赶紧换了个话题。
  "还没呢,一下火车直接就过来了,怕晚了就碰不到人。"画室里的人都知道,叶程跟陆明远都是拼命三郎,没有假期,只有上课的时间跟干活的时间。
  "还没吃啊,那我给你煮碗粉去。"刚好前几天蔡金枝给他们拿了点米粉过来,听说是她娘家那边的一个老人做的,几十年的老手艺了。
  "哥,我来吧。"叶萍嘴里叼着块旺旺雪饼,捋起袖子就要过来干活。
  "不用了,你吃着吧。"难得今天叶萍高兴,叶程也就不让她干活了,喜欢吃零食就吃个痛快吧,反正他们家也少有这么奢侈的时候。

  陆明远倒是一声不吭地过去把火烧上了,原本他跟叶程说话说得好好的,这会儿蓝木一来,他就安静了,叶程跟蓝木说话,他是插不上嘴的,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想就这么乖乖缩到一边去。
  这个家有他的位置,他得继续守着自己的地方。折了几根干燥的松树枝扔进灶膛里,看着那些橘红色的不断舔舐着锅底的火舌,陆明远觉得自己跟蓝木还是不一样的,就像现在,他在后面烧火,叶程在前面煮饭,蓝木却只能像个客人一样在一旁看着。

  眼下丝瓜葫芦都太老了,已经不好吃了,家里倒是还有一把从钱守万他们地里摘来的八月豆,这种不长不短的本地豆,炒起来很容易烂,吃着也挺香甜。叶程先把豆子切了炒熟,然后加点水到锅里煮,用八月豆的汤汁煮粉,熟了以后加上点酱油和自家熬的葱头油。
  蓝木的胃口很好,叶程家的大海碗,他吃了一碗半,把叶程刚刚煮的米粉吃得一根都不剩,一边吃还一边夸叶程的手艺,他说他们学校食堂的菜不是这边的口味,这阵子真是把他饿惨了。

  "我前几天没事的时候去我们学校的图书馆瞎逛,你猜我找到了什么?"吃饱了肚子,蓝木坐在叶程他们客厅里说话,半点没有准备要离开的意思,虽然天色已经不早了。
  "是什么?"叶萍明显已经被那一大袋零食收买了。
  "就是这个。"蓝木打开那只布包的侧袋,从里头掏出一个薄薄的蓝本递给叶程。
  "皮蛋制作工艺。"叶程把那个蓝本的封面念了一下,也感到有些惊讶。
  "做皮蛋的?"叶萍问。
  "是啊,这种书还挺少见的,我记得你不是跟我说过鸭蛋不好卖吗?要不要做皮蛋试试?"蓝木看着叶程,一脸的跃跃欲试。
  "试试也不亏什么的,不过好像要买些材料。"叶程把那本书翻了翻,里面整理了好几种制作皮蛋的方法,但是好像都要用到纯碱生石灰之类的东西。
  "这个我都带了。"蓝木又伸手从包里掏了掏,掏出一只红色的塑料袋。

  叶程去钱守万家借了杆秤过来,他们第一次做皮蛋,一些材料的分量用手肯定拿捏不准。他没想到蓝木还能给带这东西回来,以前鸭蛋不好卖的时候,叶程他们也不是没想过要做皮蛋,可是在那个信息闭塞的年代,有些东西你不会就是不会,人家不教就是不教,根本没有其他办法。
  这两年物价涨得厉害,农场品却没有什么变动,农民的生活就更难了,叶程家养鸭子卖咸鸭蛋赚不到钱,卖皮蛋其实也差不多,他们这个地方的人不会做皮蛋,可是收购鸭蛋的人批量生产的不就是咸鸭蛋跟皮蛋么,整个农场品市场就这样了,他家也不能指着皮蛋赚大钱,所以渐渐地热情也就淡了。
  不过如今蓝木既然把做皮蛋的方法给他送上门来了,他们怎么样也是要试试的,先不说人家的一片好心,叶程多少也是希望皮蛋真的能给他们家增加点收入,哪怕一点点也是好的。

  那本书上关于制作皮蛋的方法有好几种,叶程他们就选了一种比较传统的制作工艺,是要先熬汤然后浸泡最后裹上土层。他们几个人忙活到了深夜,才终于把一百只鸭蛋浸泡上了,根据书上说得,要等上四十天才能把鸭蛋从罐子里拿出来裹上土层然后滚一层谷壳。
  时间太晚了,叶程肯定不能让蓝木这会儿回去,他本人也没打算要回去。不过叶程家现在整理出来能住人的房间,就只有叶萍的房间和他跟陆明远的房间两个,蓝木自然是不能跟叶萍睡的,于是他们三个男的就只好挤一挤了。
  好在叶程他们睡着的那张床很大很结实,是叶程的父母结婚的时候打的,用的都是上好的杉木。叶程从柜子里又翻了一条毯子出来,给蓝木用,他跟陆明远一人已经有一条了,这会儿天气已经开始有点凉了起来,晚上差不多要盖一条薄毯。

  陆明远睡最里面,叶程睡中间,蓝木睡外面,三个人并排躺过去,竟然也不显得拥挤。
  蓝木好像一点都不困,他跟叶程说着学校里的各种趣事,说他的室友,说他们的美术老师,说他们学校里成片成片的果树,还有一整栋楼都堆满了书本的图书馆。然后他对叶程说,你快点长大吧。
  叶程其实也是想要要快点长大的,这样他就不用一边读书一边赚钱了,不过长大后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呢?应该要先读大学吧,读完大学就在城市里找一份工作,因为农村是找不到工作的,靠种田好像很难养活自己和家人。然后呢?就该结婚了吧,他跟陆明远都会娶老婆,然后生孩子,叶萍也会嫁人。
  这么一想,叶程觉得长大好像也没那么好了,陆明远大概是觉得有些冷,又往他身边靠了靠,叶程伸手帮他理了理毯子。他跟陆明远从那么小的时候就在一起了,长大以后真的要分开吗?这个想法让叶程心情不太好。

  蓝木坐了一天车大概是有点累了,说着说着后来就睡着了,叶程脑子一开始运转起来,反而就没了睡意。
  "喂,叶程。"陆明远竟然也还没睡着。
  "嗯?"
  "你想快点长大吗?"陆明远闷声问。
  "我也不知道。"原来他以为自己是很想快点长大的,可是现在又不那么确定了。
  "这种事,其实不用着急的吧?"刚刚蓝木让叶程快点长大,陆明远听了,就不想让叶程那么快长大了,虽然这也不是他能控制的事。

  陆明远自从在十八岭做了那个奇怪的梦以后,每天晚上睡在叶程身边,都会有一种难耐的焦躁感,有时候能忍住,有时候忍不住了就会在被窝里做点小动作。陆明远不迟钝,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是不正常的,所以他一直很小心,生怕自己奇怪的举动会被叶程发现,到时候,叶程再怎么样也不会再跟他睡在同一张床上了吧。
  但是这天晚上陆明远发现,除了睡觉时候的那点事情,他们之间好像还有一个更严重的危机,就是这个叫蓝木的。
  奇怪的人止知陆明远一个,蓝木也很可疑,这个人其实对别人都冷淡得很,整个画室那么多人,陆明远能明显地感觉到蓝木对待叶程的不同。从前陆明远以为蓝木对叶程的喜欢,可能只是大孩子对小孩子的那种喜欢,可是现在看来好像并不是,这个人看着叶程的心情,也许跟自己很像。


34、第 34 章 ...
  清晨,蓝木在鸭群嘈杂的叫声中缓缓睁开双眼,在他的身旁,叶程和陆明远靠在一起睡得正熟,空气中隐约飘荡着鸭群的气味,掺杂在山村清新的空气中,并不十分好闻,却让他感到分外留恋。

  再过几个钟头,自己就得回去了,虽然他还不想走,但是已经没有继续逗留的理由了,而且,叶程今天应该也是要出去赚钱的,他留下来又能干嘛呢。

  蓝木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了,蓝木小时候对父亲的记忆非常模糊,除了知道他在外地做生意,其他的几乎一无所知。他的母亲也十分好强,在蓝木读小学的那几年里,慢慢的也有了自己的事业,然后她也越来越忙,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蓝木的家长会都是由家里的保姆去的,这很奇怪,但是学校的老师却都很平静地接受了。

  记得有一次蓝木跟班上的同学打架了,两个人都挂了彩,那个学生的家长很生气,双双来到学校,要求班主任和蓝木的家长给个说法。可是蓝木的父母根本没去,这让对方更加愤怒,也让他们更加嚣张,因为蓝木家的保姆只想息事宁人,只会一个劲地弯腰认错。

  这让当时的蓝木很难堪,也很生气,明明是两个人打架,对方的父母为什么就能那么理直气壮地职责自己,而他家的保姆,为什么只会弯腰道歉,丝毫不顾及自己的尊严和感受。这件事让蓝木感到愤怒,不仅仅是对这个保姆,还有他的父亲和母亲,但是蓝木从小都是一个十分安静的孩子,他愤怒的方式,也只是把这件让他愤怒的事情记在心里而已,并不急着对谁发泄。

  等到再长大一点,蓝木就慢慢发现,他的家庭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平静。他的父亲和母亲在外面各自都有着自己的情人,他们有的是钱,可以为那些形形色色的男孩女孩一掷千金。

  养一个儿子,对这两个人来说根本不是什么负担,那点钱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好吃好穿供着,请一个干净体面的保姆,每个月都给够零花钱,儿子想要什么就买什么,成绩如果考得好了,就再给他买一两样时下流行的玩具。养儿子对他们来说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看清了这一点之后,蓝木才终于明白自己的愤怒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多么无关紧要的事。

  蓝木的父母就这样相安无事地维持着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甚至有时候,在事业上也是可以合作的,相对而言,他们夫妻之间是比别人更值得相信的生意伙伴,毕竟他们之间还有一个儿子。儿时的蓝木却是不知道这些的,他只知道父亲总会不回家,母亲总是电话不断,自己常常要一个人住在家里,保姆有时候会假装听不到他说的话。

  然后有一天他注意到了叶程,这个在他们画室门口摆摊修鞋的男孩子,据说他每天早上都在菜市场门口卖咸鸭蛋,中午才会过来帮那个叫陆明远的男孩修鞋。蓝木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这个男孩给他的感觉,也许可以说是安静,不同于他自己披着安静的外壳却有一颗愤怒而焦躁的心,他在这个男孩身上看到的,是真正的安静。好像只要看着他,自己的心也会慢慢变得安静一样,那些曾经的挣扎和困惑,也都会一点一点慢慢消散。

  他每天蹲在男孩身边看他修鞋,却一直都没能找到一个跟他说话的机会,也许他可以找一双旧鞋去给他修,但是他家里是没有旧鞋的,蓝木的父母每个季度都会给他买好几双鞋子,可是他怎么能穿得了那么多鞋子呢,甚至他连自己有多少双鞋子都记不清楚。

  这么说起来,他好像从来没有发现家里出现过旧鞋子呢,鞋子就算很少穿,放着也是会旧的吧?但是以前的那些鞋子都哪里去了呢?这就不得不提到蓝木家曾经的那个保姆了。

  蓝木不喜欢他家的保姆,不仅仅是因为那个女人常常假装听不到他说的话,她占着母亲对她的信任,常常会从他们家拿东西出去,开始的时候是一些蓝家不要的旧东西,慢慢的,胆子就越来越大了,蓝木的母亲虽然每个月都有给她足够的菜钱,但是只要家里没有大人吃饭,他就会用一些价格低廉的菜品应付,对此蓝木一直都没有吭声。

  那个女人有个儿子,比蓝木大两岁,常常会去蓝木家玩,有时候还会到蓝木的房间玩他的游戏机和电脑,在蓝木家吃着跟蓝木一样的饭菜,也许有时候比蓝木还吃得好一点。这个孩子手脚不太干净,只要他来,蓝木抽屉里的零花钱就会少,开始的时候少一二十,后来就会少一二百。

  蓝木什么都没做,只是在初一下册期末考之后的某一天,当着那个那个男孩的面打了一个电话,然后接下来的日子里,就一直将那部手机随意地丢在沙发上,任它滚进沙发垫的缝隙里。蓝木并不着急,那个男孩跟他母亲一样贪心,胆子比他母亲还大,当时像这种小巧的手机相当少见,那个男孩那么虚荣,他不可能不动心。

  终于有一天,蓝木发现那只手机真的不见了,不过他还是没有声张,他像平时一样吃饭睡觉,每天去阿丛老师的画室学习美术,开始的时候他也并不怎么喜欢画画,只不过待在家里的时候太过无聊,画画可以帮他消磨掉不少时间。

  十多天以后,蓝木跟他母亲说自己手机丢了,并且打电话报了警,母亲对蓝木的行为并没有过问太多,一切都由他高兴。他们家在这个小县城里相当有影响,虽然是个小孩报的警,派出所还是排了民警过来了解情况,对于那只手机的下落,蓝木表示自己是有拿回家的,但是她母亲和家里的保姆都表示自己没见过。

  接着派出所的同志自然就注意到保姆的儿子了,当时那个男孩正跟同学在外地玩,因为初中毕业,大家都很高兴,所以一起出去旅游庆祝。派出所的同志直接联系了他们当时所在的那个城市的警察系统,派几个同志前往他们住宿的旅馆核实情况,很快,就找到了那只手机的下落。

  作为未成年人,偷窃一部移动电话,法院自然也不可能给他判什么重罪,拘留罚款,最后这件事还是不了了之,但是原本他考上的那所高中却是不肯再收他了。蓝木的母亲也把那个保姆辞退了,那个女人也许觉得蓝木平时安安静静的比较好欺负,也许是心中太过不忿,竟然等在他家门口,找蓝木的麻烦,说了一些难听的话之后,还挥手扇了一个耳光。

  蓝木没搭理他,直接拦了一辆出租车去了他母亲的公司,带着脸上的那个巴掌印。后来那个女人到底怎么样了,蓝木是不知道的,他也不关心,反正在之后的许多年里,他再也没有在县城里见到过那个他们家曾经的保姆。

  也就是这件事发生后不久,蓝木注意到了叶程这个人的存在,他很想跟叶程说话,但是却一直没有找到好的机会开口,他家甚至连一只旧鞋子都没有。于是在某一天晚上,他回家找了一双鞋子放在水里泡,然后又穿着湿鞋子出去跑圈,因为他好像听人说过鞋子湿了就特别容易坏。

  但是过程并不十分顺利,那双鞋子很结实,也许是他们家买的鞋子质量都太好了,泡了水也不容易坏,于是他只好找了一把小刀,轻轻划开鞋边,然后用力扯,好不容易,才在鞋子的侧面扯了条口子出来。

  然后他第二天就找叶程修鞋去了,看着那个男孩一点一点地把那只被自己弄坏的鞋子粘回去,蓝木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动,他故意不在身上带零钱,就是为了明天还可以跟对方说上话。

  但是明天应该跟叶程说点什么呢?他又不满足于仅仅只是把他欠的五毛钱拿给他,给了五毛钱之后能说些什么话呢?蓝木开始犯愁了。

  就在这时候,栏目家的门铃响了。门铃响起来的时候,他一点都不想去开门的,他们家那个保姆被辞退了之后,家里就只有一个钟点工按时过来打扫卫生和准备一些饭菜了,母亲又经常不在家,所以大部分的时候蓝木都一个人待在大房子里,但是就算这样,他也觉得比保姆在的时候好多了,蓝木讨厌别人碰他的东西。

  摁门铃的是他父亲的司机,据说蓝木他爸刚刚从南方出差回来,给他带了一篮子那边的荔枝,蓝木知道那个男人肯定不止带回来一篮子,其他的好几个一篮子,大概都去了他那些情人家里。要是平时蓝木肯定是不屑的,但是这一次他却觉得这一篮子荔枝来得刚刚好,笑着接过篮子,还向司机道了谢。

  蓝木把荔枝放在冰箱里,第二天用一只透明的塑料袋装了,踩着点刚好比叶程晚一点点到的画室,虽然不太满意叶程把荔枝分给那个叫陆明远的男孩吃,但是他开始接受自己的东西了,这就是一个好的开始。他知道自已一定要有足够的耐性,编织一张足够大足够结实的网,才能把叶程收到自己的世界里。

  他不能太过心急,太突然的热情会把叶程吓跑的,他在叶程面前总是斯文有礼的,他要慢慢慢慢地走进他的生活,在他成长的路上,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迹。

  至于为什么会对叶程这么执着,蓝木自己也说不清楚,他觉得这个问题并不是很重要,他就是盲目地相信,如果叶程有一天叶程有了家庭,他一定不会让自己的家跟蓝木家一样。叶程的家,一定是另外一幅样子,就像眼前这个院子,弥漫着鸭子和泥土的味道,屋子也很简陋,却分外安宁。

  做这个男孩的家人,一定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他会坚定而又安静地站在你的身边,好像天塌下来也不用担心一样。没有愤怒,没有焦躁,没有不安,那是怎样的一种幸福啊。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叶程转头看了看床上的那两个男孩,陆明远的鼻尖几乎都要挨着叶程的脸了,他们那么亲密,这个叫陆明远的男孩对自己的敌意从来都是不加掩饰的。

  对于陆明远,蓝木多少也能感受到他对自己的威胁,但是这并不重要,且不说他们两个目前看起来还没什么发展,就算有了发展又如何?他的父母,都是那种历尽千帆的人,身边的男男女女都不知道换了多少波。就连他的叔叔,那个对待生活十分认真的男人,也是经历过几番聚散的,这些事并没有什么要紧。

  蓝木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通往幸福的道路总是布满坎坷和挫折,但是无论如何,叶程最终肯定是要站在他身旁的,这是谁也无法改写的结局。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本章的最后一句,仅仅只是蓝木个人的想法,不代表作者态度,这个必须要澄清一下。

  定制什么的,能缓一缓么~~~挥泪~~~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花花!谢谢亦和满嘴烂牙的地雷!大家请自由自在滴。


35、第 35 章 ...
  十一长假结束以后,学校就开始准备运动会的事宜了,正好赶上三十年校庆,这一次运动会就显得比往常隆重了一些。学校还布置任务下来,让每个班级以这次校庆为主题,在运动会之前都出好黑板报。
  黑板报这东西,从小学到高中大家都不知道见了多少,陆明远从来都只把它们当成是教室后面可有可无的装饰,他跟叶程从来都忙得很,这些事情很少掺和。

  "喂,小班长,班主任让你过去一趟。"陆明远讨厌这些人管他叫小班长,作为班长,难道不应该拥有一个班级之长的尊严吗?就算他今年只有十三岁。陆明远心里不爽,但是还是乖乖去了他们班主任的办公室。
  "明远啊,怎么样?高中生活还适应吧?"陆明远的班主任十分和蔼可亲地关心起了班长的学习生活情况。
  "挺好的。"陆明远随口应了,反正这老头叫他过来,绝对不仅仅是想问这个。
  "听说你在求真画室的阿丛老师那里学过画画?"果然。
  "我不会画画。"一听就知道,肯定是有麻烦事要找上门了。

  "阿丛老师的画室可是相当不错的,你怎么可能不会画画呢?明远啊,你既然是我们班的班长,就要把班级的事当成是自己的事……"班主任说起教来功力十足。"你也知道,我们班的那个宣传委员实在是不怎么会画画,让他出黑板报呢,确实是勉强了点,能者多劳嘛,你要多帮帮忙啊。"
  他们班的宣传委员,很不幸的,就是那个叫钟万里的高个子,叶程和陆明远都猜错了,那个家伙其实不是买上来读的,他的成绩在班级里还算是前面十来个,班主任排班委的时候,正好就给他排了个宣传委员。
  这个死老头!班上的宣传委员不会出黑板报,这到底是谁的错啊?

  艺考的热潮据说已经在各个大城市刮起了,很不幸的,他们镇上还没有刮到,所以陆明远班上一个艺术生都没有,也是很正常的事,虽然选钟万里这种五大三粗一看就缺乏艺术审美细胞的男生当宣传委员确实是不怎么说得过去,那家伙围着班级后面的那块黑板上串下跳好几天了,画出来的东西还是惨不忍睹,只好一次又一次地擦掉。
  陆明远其实一点都不想帮他,钟万里在他座位边上来来**转过很多圈,陆明远就当是没看到,反正就是个黑板报么,出不出来也没多大关系,倒数第一名就倒数第一名吧,陆明远倒是很看得开。

  "你可能还没听说过,这个黑板报在班级各项评分中也占了很大一块比例,这个学期我们班的评分如果能进全校前三的话,下个学期大家就都不用出班费了,学校发下来的奖金就够我们班一个学期的花销,可能还可以安排一次春游。"以上是陆明远他们班主任的原话,他说这话的时候陆明远班上有好几个同学都在办公室外面听着呢。
  陆明远垂着嘴角回到教室,哼,看来当班长一点用都没有,除了能给自己招来一身的麻烦。

  "钟万里,听说你军训的时候把咱小班长给打了?"在教室后面,班里的学生开起了小型批斗会。
  "没有,没有,我们就是开了个玩笑,哈哈哈,闹着玩呢。"钟万里伸出满是粉笔灰的爪子绕了绕头。
  "我看不像啊,小班长好像挺讨厌你的。"男生坐在凳子上抖着腿问。
  "刚刚你们也听到了吧?综合评分只要进前三,明年咱就都不用交班费了,还够钱组织春游呢,钟万里,你可是宣传委员,可别拖咱班后腿啊!"
  "要我说,咱还是得请班长出马。"
  "刚刚班主任说他在那什么画室学过美术的,出个黑板报那不是小菜一碟。"
  "钟万里,这可是你分内的事,要是需要后援的话,你说,咱也是会给与支持的。"

  "去吧,负荆请罪去吧。"戴眼镜的学习委员拍了拍钟万里的肩膀,就外貌来说,这家伙跟他的职务还有点搭,相对于开学时脸上还挂彩的班长和五大三粗的宣传委员,还有另外几个除了成绩以外各种不靠谱的家伙,他算是高一二班看起来最正常的班委了。
  "真让我去啊?要不你们先跟他去说说看?那小子对我有成见!"钟万里觉得陆明远肯定不能给他面子。
  "班主任都出马了,也没见他有动静,我看就得你去,解铃还须系铃人啊。"
  "是啊,你俩总不说话也不是办法,这还要当好几年的同班同学呢!"
  "呸,乌鸦嘴,老子才没那么倒霉呢!"到底是形势比人强,钟万里厚了厚脸皮,终于还是向那个黑黑矮矮整天板着脸不讨人喜欢的班长走了过去。

  "班长,听说你会画画?"钟万里搬了个凳子,笑嘻嘻地坐在陆明远座位边的走道上。
  ——陆明远压根不搭理他。
  "班长啊,咱从前是有点误会,不过现在既然在一个班级里当班干部,就应该齐心协力一起把班级事务搞好,对不?"
  ——呲,陆明远从来就没关心过什么班级事务。
  "你也知道,黑板报对我们班还是很重要的,要是黑板报没出来,咱班也没机会进前三了。"
  ——这话是没错,不过到底谁是宣传委员啊?
  "咳咳,那什么,军训那次是我不对,虽然你们个子比较矮,啊不,是年龄比较小,我也不应该总拿你开玩笑,这次的黑板报,无论如何还是要请班长帮帮忙。"好吧,拐弯抹角看来是没用了,直接认错吧,自从小学毕业以后,钟万里已经很久没有再说过这么丢脸的话了。

  "今天我值日。"陆明远终于开腔了。
  "呵呵,呵,那点小事,让我来帮你做就好了。"终于不用成为班级里的罪人了,钟万里觉得当一回小弟也是值得的。
  "就今天?"陆明远可没那么好说话。
  "一个月,怎么样?"钟万里咬咬牙,看来不下点血本是不行了。
  "听说班级黑板报,一个学期出两次。"一个学期四个多月,那他另外两个月的值日卫生还得自己干吗?出黑板报费时费力,这显然是一笔亏本生意。
  "班长,以后咱班的黑板报就拜托你了,值日卫生这点小事,就让我来帮你搞定吧!"钟万里说得一脸壮烈。
  十三岁的陆明远发现,班长这个职务确实是没用的,但是学点东西,大概还是能派上点用场。

  没办法,为了班费,今年刚当上班长的陆明远只好硬着头皮上了,班主任都已经找他谈过话了,他也没办法真的甩手不管,还不晓得以后要在那个老男人手底下混几年呢,多少得给他点面子。至于让钟万里替他当值日生,纯粹就是顺路打劫,送上门来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虽然陆明远没多么热爱美术,但是参考着出黑板报的资料,用粉笔在黑板上画点东西还是可以的。就是黑板有点高,人家搭把凳子就能画到的地方,陆明远得踩上桌子才能够得到,这让他多少有点烦躁,还好班上几个打下手的同学,谁都没敢露出半点嘲笑的意思。
  先把大黑板分成几个板块,然后把装饰的线条和插画画上,他这边一边画画,那边就有同学争分夺秒地往黑板报里头填字,几个人埋头苦干,终于在九点半左右把他们班的黑板报赶了出来。
  "哇塞,班长出马果然就是不一样!"几个同学看着自己出的黑板报,心情都很好,陆明远看着他们几个人的劳动成果也挺满意,做好一件事情,多少还是会有成就感的。

  叶程那边还没好,他们班的宣传委员是个女生,忒麻烦,硬是在班上搜集了一大堆水粉颜料,说要涂到黑板上去,水粉颜料倒是没什么,大家初中上美术课都有买,现在搁家里放着也是放着。但是这工程量就太大了,粉笔涂几下多快,几只粉笔抓在手里刷刷几下就能涂一大片,像他们涂水粉就不同了,搞个调色盘弄支水粉笔抹半天的,她也不嫌累。
  很不幸的,叶程也被抓了壮丁,到这会儿还没忙完呢,陆明远提着书包过去,见他们正在给最后的几根线条描上色彩鲜艳的水粉颜料,别说,还真比他们班的好看不少,不过这事陆明远做不来,主要是不划算,有这时间,他还不如出去摆摊修鞋呢。

  "我刚刚出去看了一圈,就咱班出得最好,肯定第一名。"这时候高一一班有个同学从外面回来了,口气相当得意。
  "那还用看?咱班有班长,有金莎莎,那些人根本就不是对手。"一旁的同学立马就把马屁给送上了。
  "我干嘛了啊?我就打打下手。"那个叫金莎莎的女生站在凳子上,正拿着一个调料盘给角落里的一个图案上色。
  "不用谦虚啦,你看这颜色上得,多均匀啊,我就没这手艺。"
  "你说,我们几个笨手笨脚的也帮不上忙。"
  "金莎莎你以前学过美术的吧?听说现在学美术可吃香了,我觉得你就特别有天赋。"
  "……"
  几个男孩七嘴八舌,把那个叫金莎莎的女生简直快捧到天上去了,他们那边正说着,陆明远安安静静地选了个空位坐下来等。

  "忙完了吗?冰激凌来了啊!大家快来拿。"有个高大帅气的男生吆喝着就进来了。
  "你来得刚刚好,完工!"金莎莎把手里的调色盘往桌子上一放,并腿从凳子上跳了下来。
  "嗯,我这边也画完了。"叶程把调色盘和水粉笔放进旁边的水桶里,顺便洗了个手。"我家住得远,先回去了啊。"
  "班长班长,冰激凌。"金莎莎见叶程提着书包就要走,连忙送了个冰激凌过去。

  "谢谢。"叶程笑着接过,出了教室的门就把手里的冰激凌递给了陆明远。
  "你不吃吗?"陆明远把冰激凌的包装纸撕开一个口子,递到叶程前面。
  "我骑车呢。"叶程低头咬了一口,然后到车棚里去推他们的自行车,陆明远低头看着手里缺了一个口子的冰激凌,张嘴也在那个缺口上咬了一口,然后脸上就慢慢热了起来,这很奇怪,明明他们从前都还用同一把牙刷刷过牙的。
  "我们今天走回去吧。"也许是秋天的晚上太过清爽,也许是手里的冰激凌太甜,反正陆明远就是突然有点不舍得让这个夜晚那么快就结束。
  "好。"叶程推着车子出来,把脑袋凑到陆明远的手里又咬了一口冰激凌。

  "你们班那个金莎莎是宣传委员啊?"看起来一班的宣传委员比二班的要靠谱多了。
  "嗯。"
  "她人怎么样?"陆明远又问。
  "挺好的啊。"叶程疑惑地看了陆明远一眼。
  "我看你们班上的男生好像都挺喜欢她的。"
  "是啊,金莎莎长得好看么,男生都喜欢,。"金莎莎确实是长得不错的,中等身材十分匀称,人也长得白净清爽,有点阳光又有点小鸟依人的味道,在他们班上相当吃得开的。
  "哦,这样啊。"陆明远原本还有些飞扬的心绪渐渐地好像就有点飞不起来了。

  "你突然问她干嘛?"叶程反问道。
  "没有,就是随便问问。"
  "你可别打她的主意。"叶程突然停下脚步。"金莎莎的爸爸是派出所的,初中的时候学校有个男生骚扰她,就被关进去好一阵子才放出来。"
  "啊?"陆明远愣了。
  "所以你最好别动什么歪心思。"叶程一脸严肃地警告他。
  "我没动歪心思。"陆明远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嘴角也忍不住上翘,刚刚还有点低落的情绪,现在好像又重新充满了电一样,满世界乱飘起来。

  他们学校的运动会,来来去去也就是哪几项比赛,长跑短跑接力跑,跳高跳远加上铅球标枪之类的,因为是校庆,各个班级都准备了一些彩旗横幅什么的,当天全校停课,师生们都聚集在操场,彩旗飘飘,好不热闹。
  最热闹的还数接力跑,场上的同学跑得卖力,场下的同学喊得也卖力,班级荣誉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它会让学生们下死力气,有些人甚至不惜耍点花招。说起来我们受的教育真的很奇怪,一会儿说不能有小集体主义,一会儿又高度要求有班级荣誉感,好像班级不是小集体似地。

  陆明远就是在这一场关系到班级荣誉的比赛中,被高一七班的一个叫高文新男生推倒了,就是在接力跑的时候,高一七班的同学都说他不是故意的,高一二班的同学认定他就是故意的。
  确实也有可能不是故意的,事情发生在那一刹那,又没有监控,现场的同学自说自话,谁也不能拿出有力证据。不过高文新推倒了人以后还帮他们班拿了第一名,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如果在快要撞到人的时候,他能稍微减缓一下速度,陆明远可能都不会挂彩,甚至这一次意外也可能是可以避免的,但是这个人不管在推倒人之前还是之后,都丝毫没有停顿和犹豫,只管自己狂奔而去。所以通过以上分析,基于这个人的人品问题,高一二班的同学坚决认定这个家伙就是故意推人。
  接力跑的时候跑得本来就急,还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陆明远的运动神经也还算好的了,用手撑了一下,没有直接栽倒,但就是这样,爬起来的时候嘴里还往外面吐了口血,当时把一旁的同学都吓坏了,还好,只是嘴皮子被牙齿磕破了一些,并不是很严重。

  "高文新!你个臭不要脸的,跑不过就玩阴的!"
  "他娘的谁玩阴的了,不都说了是意外吗?"
  "意外你个屌毛!"
  "妈的,不就跑输了吗,输不起就别玩啊。"
  "输你娘输你妹!有眼睛的都看到了,就这样你们也好意思说赢?"
  "那个矮子还用得着推吗?他不摔倒我们照样赢,高文新一会儿还跑三千米呢!"
  "……"
  高一二班和高一七班当场就吵起来了,一个班五六十个人,两个班就是一百一二十个,彩旗什么的被丢来丢去,国骂三字经更是不绝于耳,男生都很冲动,女生也跟着起哄,原本挺热闹挺**的一场运动会,一下子全乱套了,附近的老师连忙过来协调,哨子吹得震天响。

  叶程扯开陆明远的下嘴唇看了看,里头两个血窟窿,这会儿还细细往外头流血呢,刚漱的口,一会儿又被染红了。
  "疼吗?"叶程松开手,给陆明远递了瓶水。
  "没事儿。"陆明远漱漱口,又灌了两口水。
  很快操场上的混乱就被平息得差不多了,大家还是该干嘛干嘛,除了高一二班的同学脸色都不怎么好以外,高一七班赢了还是赢了,运动会还是**又热闹的继续进行着。

  叶程找到他们班体育委员,这体育委员也挺不好当的,当初学校要求上交各班参加运动会的同学名单,其他的项目人数都还好凑齐,就是三千米死活没人跑。大家都刚上高一,人又不熟,别人说不跑,他也拿人家没办法,学校又要求每个班级最少要有一个跑三千米的,无奈,他只好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
  "三千米我来跑吧。"
  "啊?"体育委员正被体育老师使唤得团团转,在操场上挥汗如雨,一会儿还有个三千米,原本以为今天要把小命交代交代在这儿了。
  "不可以吗?"叶程还以为他们班体育委员其实不想跑这个三千米呢,难道说他想错了?
  "不,可以可以,怎么不可以,走,去老师那改名儿去。"那个男孩反应过来以后连忙一把拉住叶程,生怕他跑了一样。
  体育老师还是比较好说话的,校运会又不是什么正规比赛,换人就换人吧,直接拿支圆珠笔在名单上一涂一改就完事儿了。

  三千米长跑,对大部分高中男生来说还是相当吃力的,但是也不排除个别体力特别好的男生,像那个高文新,在开始的两圈里也不怎么显山露水,后面就渐渐与其他同学拉开了距离。叶程调整好自己的呼吸和步伐,稳步前进,连着甩了几个同学之后,跟在了高文新后面。
  "他该不会也想给高文新来一下吧?"高一一班的同学在场外猜测了,谁都知道叶程和陆明远是表兄弟,感情极好的,加上跑三千米名单上,原来并没有叶程的名字。
  "那太爽了,妈的个小人,推他丫的!"高一二班的同学亢奋了。
  "班长太帅了!"无论是哪个年龄段,敢想敢干敢惹事的男性都是比较吸引异性的。
  "高文新,后面,小心你后面!"高一七班的同学着急了。
  高文新转头往后面看了看,是个小个子男生,好像也没什么威胁,不知道他们班的同学到底在叫什么。就在这个时候,叶程缓缓加快了步伐,从高文新身边超了过去,跑到了他前面。

  "班长这是要干嘛?"一班的同学迷惑了。
  "他不怕被那个小人再推一下吗?"二班的同学担心了。
  "他娘的,挑衅,这是□裸的挑衅。"常常打架滋事的钟万里同学顿悟了,看那小背影,不就正是在说:推老子啊,有种你来推老子啊!
  "看不出来,咱班长原来是这样的人啊。"被人这么一点拨,大伙儿都明白了。
  "娘的太帅了!他怎么能想出来这么阴损的招?"
  "一班长加油!加油!"场外加油声震天,一班长这称呼貌似是给叶程的。
  "高文新,快跑啊,超过那小子!"
  "高文新加油!高文新加油!"七班那边也不落人后,但是因为人数不及一班二班多,呐喊声常常要被压下去。

  高文新几次想要超过去,但是前面那个矮个子后脑勺好像长了眼睛一样,自己只要一加快速度,他也会跟着加快,自己一放慢下来,他也跟着放慢速度,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跑在自己前面。
  高一一班和高一二班的同学奔走相告,快来看啊,一班那个小班长要给二班的小班长报仇了,正跟高文新跑三千米呢。高二高三的学生听到了,没啥事也都过来凑个热闹,边上的同学喊加油,他们也跟着瞎起哄。
  这是这所高中建校以来,第一次有同学把三千米跑得比班级接力跑更热闹的,从来三千米都是冷清的运动项目,报名跑三千米的同学也是极悲催的,累得个半死,边上也没三两个观众,跑完了要还能有个同学递个水什么的都已经算很不错了。

  三千米考验的是体能和毅力,叶程这两样都不差,他一边跑一边注意听着身后的脚步声,始终保持在一定距离,直到最后一圈四百米,才加快速度冲刺了起来,一下子就把高文新甩在了身后,操场上的欢呼声震耳欲聋,学生这么有激情,能如此投入到校运会的比赛中,校长表示很欣慰。
  叶程一到终点线,同学们拥抱的拥抱,递水的递水,别提多热情了,等那些人的热情稍稍退却了,叶程走到高文新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不推我,就跑不赢我。"

作者有话要说:献上一大章,谢谢大家的花花!谢谢亦的地雷!

36、第 36 章 ...
  校运会之后,叶程就成为了这所学校的知名人物,随之而来的,是他生命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看来男性魅力是并不完全受身高和年龄的限制的。

  叶程因为小学的时候跳级两年,所以在五年级几以后的初中三年里,就一直比同级的同学年龄小,对于这种弟弟级别的男生,初中的女生是很难产生什么的想法的。当然年龄只是其中一方面,另外,不得不说的是,叶程和陆明远一直都没有受到女生的青睐,跟他们学校的校服也有很大的关系。
  客观来说,叶程他们的校服是没有任何美感可言的,它的功能只有一个,那就是统一整齐,这跟当时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十分矛盾,因为那时候的人们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条件,大家开始追求美感,追求"洋气",恰恰这套校服就很土,能硬把这些正处在花季雨季的少男少女穿成一群乡村运动员。
  于是,当时的中学生都是很排斥校服的,只有星期一这天学校硬性要求要统一穿校服,其他时候是不穿的。就算是星期一,大部分同学也要在里头穿上款式时尚的T恤衬衫羊毛衫之类的,□是不穿校服裤子的,大部分都穿牛仔裤,也有休闲裤,开早会的时候把校服批上,一散会就没几个人还会把校服穿在身上了,可见他们对这一套校服的深恶痛绝。

  叶程和陆明远是两个异数,当然,学校还有其他人跟他们一样经常穿校服的,数量上很少。学校没有要求穿校服,中学生却总是把那套极丑极土的校服穿在身上是什么概念呢,差不多就等于跟学校所有师生说,我家很穷。基本上就是这么个效果。
  叶程跟陆明远原本就是住在村里的,不会上那些时髦的理发店弄那些时下流行的发型,常常帮他们剃头的那个老头,从前只剃平头,后来只剃板寸,基本上,叶程和陆明远的那几年中学生活里,也只剃过这两种发型。
  这两个土得掉渣的表兄弟,年龄很小,还没能散发出什么男性魅力,自然是要被女生忽略的,何况他们重点班的女生都很彪悍,什么样的男生,都比不上第一名这个头衔有吸引力。所以,可以说他们的初中三年过得还是相当单纯的,对异性的接触也很有限。

  上了高中以后,叶程虽然被选上班长,但是我们要知道,女生选他当班长,跟找他当男朋友,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这会儿叶程收到情书了,可以说当时是相当激动的,甚至觉得有点羞涩,他既没有像大部分男生那样拿着到处去炫耀,也没有像个别男生那样耍酷撕掉或者丢进垃圾桶里。不过这封情书到底要怎么处理呢?
  给他写情书的这个女孩子叫兰小凤,是高一五班的同学,她在信中写得很含蓄,只是稍微表达了自己对叶程的好感,并没有提到像约会交往之类的字眼,要拒绝的话也无从下手,叶程也并没有要早恋的打算。
  就算叶程没有把那封信拿给班上的同学看,他们也早都知道班长收到情书了,开玩笑,粉蓝色的信封,上面没有写寄信人也没有贴邮票,一看就知道是同校的女生寄过来的,不是情书还能是什么?

  陆明远也很快就听说了这件事情,吃饭的时候,他跟叶程要那封信过来看,叶程稍微犹豫一下就给了,他跟陆明远之间是没有秘密的。
  "……那天看着你跑三千米的时候,我觉得你是一个很特别的男生,当你冲过终点线的那一刹那,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在那一刻的感觉,也许,那就叫砰然心动吧。"
  "'怦然心动'的'怦'写错了,她到底是怎么考上高中的?买的?"陆明远一边看一边挑三拣四。
  "你别念这么大声。"叶程有点头疼,这要是被别人听到了,影响是很不好的。

  "我没考上,是家里花钱买的。"陆明远刚想说点什么,一个略带高亢的声音就插了进来,正是兰小凤本人了。
  "哦,原来真的是这样啊。"陆明远一点都没有被抓包的尴尬。
  "我爸妈花了八千块学校才把我收下的,怎么,不行吗?我又没花你钱,学校又不是你家开的。"女生梗着脖子,看来是气得厉害。
  "这件事让你觉得骄傲吗?"陆明远慢条斯理地往嘴里送了口饭。
  "……"兰小凤被气得浑身发抖,却又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脸上憋得通红,眼泪也在眼眶里打着转。
  "喂,你别说了。"叶程的筷子一下打在陆明远的饭盒上,砰的一声响,然后他转身向兰小凤道歉:"不好意思啊,我不应该把你的信给陆明远看的。"

  兰小凤眼里的泪水终于憋不住了,顺着脸颊就流了下来,她抬起袖子擦了一下,转身从食堂里跑了出去。一旁原本静悄悄看着热闹的同学,一下子就嘘嘘了起来,有在旁边小声地窃窃私语的,也有几个男生大声起哄的,总之,这一次兰小凤确实是很丢脸,叶程想了想,还是跟了出去。
  等看到兰小凤正蹲在学校旁边的小树下面哭的时候,叶程上午那点第一次收到情书的雀跃也都被摧残殆尽了。对一个自尊心刚刚受到了伤害的女孩子,叶程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才好,只好在一块石头上坐着,慢慢等着她哭完。

  叶程等啊等啊,好几次他都以为兰小凤哭完了,结果人家酝酿酝酿情绪就接着开始哭下一波,一直等了将近半个钟头,兰小凤才终于抹抹眼泪把头抬了起来,叶程赶紧道歉:"对不起啊,陆明远那个家伙说话太难听了,写错别字是很正常的事。"
  "他没有说错,我本来就是个连高中都考不上的笨蛋。"兰小凤还在生气,不知道是在气陆明远还是在气自己。
  "只要好好读,肯定会有进步的。"叶程安慰道。
  "不行的,我脑子笨得很,怎么都读不进去书。"那个女生说着又开始流眼泪了:"都跟我妈说不读了,她还非要给我买,钱都花了,我不想读也不行了。"
  "……"叶程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很奇怪吧,世界上就是有我这么笨的人,像你们这些成绩好的,怎么会明白,都是我自己犯傻,没事给你写什么信……"
  "……"叶程沉默了,陆明远这次到底给他惹了多大的祸啊。
  "我们根本就是两种人,你是优等生,我是连高中都要花钱买的笨蛋,我一定是脑子有病才会给你写信,呜呜……我怎么就能这么笨呢……"兰小凤越哭越惨烈,虽然她伤心的根源可能很大一部分都不是来自叶程和陆明远身上,但是看着一个女孩子哭得这么惨,叶程到底还是冲动了一回。

  "要不我帮你补习吧。"这句话说到一半的时候,叶程就已经开始后悔了,但是他还是硬着头破把它说完了。
  "什么……"兰小凤抽了抽鼻涕,一脸错愕地看着叶程。
  "成绩不好也没什么关系,好好读肯定会有进步的。"叶程见她终于不哭了,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你说帮我补习?"兰小凤问。
  "是啊,你要是你觉得不方便的话……"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叶程可能会很高兴。
  "不,我挺方便的……不过……我真的挺笨的,你确定要教我吗?"兰小凤现在是不哭了,叶程有点想哭,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还哪里有退路。

  "没事,不过我周末都有事,中午这段时间可以吗?"
  "当然可以,我以后每天中午回家吃个饭就马上回学校,到时候你帮我补习,不过你要是觉得我太笨了,没耐性教的话,要直说哦。"兰小凤大概因为这件事看了不少脸色,所以就算叶程已经答应下来了,她还是觉得很忐忑。
  "你中午不在食堂吃吗?"那她中午怎么会出现在食堂。
  "哦,我家住得挺近,那个,我妈妈今天有点事,家里没人做饭。"兰小凤有点不自然的回答,其实她大概就是冲着叶程才去的食堂吧。
  "那好吧,只要你来得及就行。"反正对叶程是没影响,可能补课的时间还短些。
  平白无故给自己找了个麻烦,虽然这件事叶程自己也有一部分责任,但是陆明远那家伙也是的,好好的把人家女孩子惹哭干嘛?接下来的半天叶程的心情都不太好,也没有去找陆明远。

  陆明远则早在叶程瞧砰砰敲过他的饭盒,然后又跟着那个女生跑出去之后,就已经决定再也不搭理那个家伙了。
  "喂,怎么了,今天我们小班长的脸格外黑啊?"
  "有吗?我看他不是天天都很黑。"
  "你们还不知道吧?今天他跟一班的班长吵架了。"
  "不是吧,为什么啊,他俩感情不是很好吗?"
  "前几天那个叫叶程的不是还替他教训过高文新那家伙吗?"
  "切,你们知道什么,再铁的兄弟情也抵不过红颜祸水。"这句话是他们班那个看起来很靠谱的学习委员说的,高一二班的男同胞们深以为然。


37、第 37 章 …

  这天晚上叶程和陆明远一回家,陆明远不说话,叶程也不说话,叶萍今天睡得比较早,院子里静悄悄的一片。
  晚上两个人躺在床上,陆明远翻来翻去地睡不着,一想到中午的时候那个叫兰小凤的女生两眼含泪的委屈样,心里就憋闷得很。叶程就躺在自己身边,吸吸鼻子,就可以闻到他身上的肥皂香,明明他们两个人靠得那么近,为什么却总还有别人要插进来?

  陆明远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叶程的后颈,细长细长的,透过紧致的皮肤,好像能摸到里面的骨头一样,陆明远突然觉得自己很想在上面啃一口,连皮带肉的,吞到自己肚子里去,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等他反应
来的似乎,自己的牙齿已经牢牢地 锁住了叶程的脖子上!熱。點
  "喂!你发什么疯?"叶程反手去拍陆明远的脑袋,可是那家伙丝毫没有松口的打算,叶程一挣扎,陆明远就用双手紧紧抱住他的肩膀,
腿也缠了上去,好像不咬下一块肉来就决不罢休似地!.

  叶程先是激烈挣扎,但是怎么都挣不开,这种无力感让他到很难过,不是因为脖子上的疼痛,不是因为脖子上的疼痛,不是为他自己难过,而是他们两个,在十八岭被陆明远吻住的时候,他也会脸红心跳,一点厌恶的感觉都没有,夜里也常常会被陆明远的那些小动作弄醒,那个家伙当他是木头吗,整个人被抱着搓揉都还是会继续睡下去热。点
  可是知道又怎么样、热,点~
又不是七八岁的孩子了,虽然年龄比同级段的同学小,但是毕竟也算是高中生了,常常听班上的男生聚在一起谈论这些事,自然知道只有男人跟女人在一起才算是正常的,两个男生算什么?那叫变态。
  变态是在这个世界上不被允许的存在,是被人鄙夷的,甚至比他父母的那种脏病更
人觉得厌恶。他们好不容易才长大了一点,就像地里的草籽,好不容易熬到春天发了芽,钻出土层一看,第一件发现的事,就是他们两个是不被人认可的变态。

  叶程也希望自己能跟别人一样,希望他们俩真的只是表兄弟,可以像别的同学一样充满希望地长大,他不想让他们两个人成为这个世界容不下的一个变态。他每天都假装这一切很正常,假装没看到陆明远的变化,假装他们两个只是普通的让人羡慕的优等生,以后会考上好大学,假装他们的生命中不存在那些让人害怕的变数。
  可是怎么办呢,陆明远一点都不介意成为一个变态,他们明明那么亲近,谁舍得把最亲的人推开?

  叶程渐渐安静了下来,不再继续挣扎了,甚至反手摸了摸陆明远埋在自己脖子后面的脑袋,心里有什么东西开始发酵,酸涩的味道很快把他整个胸膛都占领了,叶程从来不是一个泪腺发达的人,
这些酸味一熏,眼眶快就湿了。熱@點小説坊
  "我不喜欢兰小凤。"陆明远终于松开叶程的脖子。看着上面那一个鲜红的牙印,忍不住又伸出舌头舔了两下。
  "嗯"叶程揉了揉自己的后颈,那块肉好像已经麻木了。
  "我也不喜欢那个叫蓝木的。"陆明远继续说。
  "你不用喜欢他。"叶程拉开陆明远的胳膊腿,下床到柜子里找了一件高领的毛衣,虽然有点旧了,但是明天还是穿它吧。
  "叶程。"陆明远从床上坐了起来。
  "干嘛?"叶程拉掉电灯,准备回到床上去,但是他还没来得及摸到床沿,就被陆明远扯了一下,整个人歪倒在床上,然后有一个湿软的东西,就贴在了自己脸上,先是脸颊,然后鼻子,接着是嘴唇。hotsino点com
  "你不要这样?"叶程心里有些慌,好像有一头一直 自己紧紧锁着的猛兽,现在终于要出闸了一样,他害怕,害怕他们的人生就此被吞没。
  "为什么不能这样?"陆明远分开双腿坐在叶程腰上,脑袋从陆明远的秋衣下面钻进去,在他的胸膛上边舔边啃,双手也不老实地到处揉捏。

  "喂,陆明远。"叶程隔着衣服推了推陆明远的脑袋,没推动。
  "嗯?"陆明远的呼吸已经开始急促了,下嘴也越来越重。
  "我是男的。 "叶程摊来手脚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天花板好像会转,他好像一直在往下掉,掉进一个无底的深渊。热點小説坊
  "我知道。"陆明远稍稍顿了一下,然后他的手沿着叶程的小腹摸下去,握住已经微微有点兴奋的叶程,就像在那么多个夜里对自己做的一样,一下一下地捋动起来。

  "嗯……"刚发育起来的身体根本经受不住一点诱惑,敏感的地方被亲近的人握住,他知道从这一刻开始,他们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了。
  "舒服么?"陆明远一边舔着他的耳朵一边问,他想让叶程觉得舒服,想让叶程也爱上这种奇怪的事,想让叶程每晚每晚都忍不注想要跟自己纠缠,于是他毫不犹疑地含住了叶程的炙热,因为那些男生谈论这些事的时候,总是把这种行为,称之为最极致的享受。
  最好的东西,自然是应该给叶程的,可是真正用唇舌描绘出那物件的形状的时候,陆明远才发现,叶程这个家伙不吭不响的,身上好像一点都找不到青春期的躁动,却原来已经发育得这么好了吗?

  两个少年就像是两头小兽,在宽阔牢固的木板床上翻滚纠缠,衣服一件一件地被丢到一旁,呼吸也都变得越来越粘腻炙热,等到陆明远再次握住对方的火热的时候,叶程翻身把他压在了身下,一边抚摸啃咬着陆明远的脖颈和胸膛,一边挺动着自己的腰,就着陆明远的手,一下一下的撞击。熱點小説坊
  "再下来一点。 "陆明远抱住叶程的胯,把他自己这边压,直压到两个人的欲|望贴在一起,身体一下子好像着了火,两个人都不可抑制的急喘了起来……

  热情过后, 就像两条离了水的鱼,浑身湿透地躺在床上喘息, 身体被满足之后,叶程心里有些甜蜜,又有些空虚。从小到大,这个人就一直都
身边,让他这么多年下来都没觉得孤单过,经过刚刚是事,两个人好像又变得更加亲密了。
  但是他们的关系却是不被认可的,他不能想象,如果被外婆蔡金枝或者舅舅钱守万知道了,他们会是怎样的一副表情,小时候的叶程看不到别人眼里的鄙夷和排斥,现在却是懂的。他也不能想象学校里的同学和老师知道了他们这种{热#点}不正常的关系以后,又会是怎么样的一种态度,总之不会欢迎,也许他们这两个变态会被学校赶出去。
  离了学校和这个村子,他们俩要靠什么生存下去呢?也许他可以带着修鞋的工具和陆明远到远方去,哪里的人不排斥 ,
就在哪里生活,可是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不排斥变态的地方吗?

  叶萍怎么办?她才读五年级呢,她还要读初中,将来还要考大学。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和叶萍的父母是得艾滋病死的,就算当面没有说什么,背后肯定也是鄙夷的,他不能再让叶萍有一个同性恋的哥哥。熱點小说坊
  所以无论怎么样,他和陆明远的事都是不可以让别人知道的,他们只是住在一起的表兄弟,他们的关系只能在这个院子里,在黑暗的夜晚。什么?停止这一种关系?那是不可能
,就算他能忍受,陆明远也绝对不会答应,他不像自己,还有一个妹妹,他的世界那么简单,从来都不惧怕任何人任何事物,也不担心天会不会塌下来。

  "陆明远。"叶程再次开口的时候,声音里已经没有了任何激情的痕迹。
  "嗯?"陆明远懒懒的。
  "这是一个秘密。知道吗?"
  "我知道。"陆明远揽住叶程的脖子,让两个人的身体贴在一起。热!点
  "秘密泄漏了,我们就结束了。"叶程轻在陆明远耳边说,这一刻,他的心是坚决的。
  "你什么意思?"陆明远僵了一下,然后狠狠地把叶程推到一边,明明就在刚才,他们两个人还亲密地在在这张床上翻滚纠缠,怎么刚刚完事,叶程就跟他说什么结束不结束的?
  "我是认真的。秘密泄漏了,我们就该散了。"叶程平静地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你说散就散!那你当初把我领回来干嘛?"陆明远的嗓门骤然大了起来。
  "……"叶程没有接话,就是因为他这种性格,自己才会这么担心,陆明远不害怕天会塌下来,叶程却是害怕的,他不像让蔡金枝失望,不想让妹妹被人指指点点,当然也不想让陆明远受到任何伤害,虽然他自己并不在乎。

  过了好一会儿,陆明远轻声说,"被人知道了也没有关系,我们可以走,我们会修鞋,我一定不会让你吃苦的,真的,不读书也没有关系。"
  "那叶萍呢?"就算他们两个人都可以不在乎,可是叶萍呢?
  "叶萍……叶萍……叶萍她该怎么办呢?"陆明远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不过突然间,他好像又有点明白了。"就是为了叶萍吗?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人知道,所以你就威胁我。"
  "对。"他们两个可以当变态,但是叶萍无论如何不能受到牵连,这是他这个当哥哥的,最后的底线。
  简单的一个字,却让陆明远如坠冰窖,他张了张嘴,却什么话也没能说出来,只能抱着枕头,把自己的脸埋了进去。

  前两天他们好像还是无忧无虑的高中生,怎么今天,这个世界就突然不一样了,陆明远现在发现,那些只能背着叶程偷偷摸摸的夜晚,原来是那么幸福。
  叶程从来说话算话,他说散,肯定就是要散的,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陆明远能做的,就是拼了命也要守住这个秘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怨恨叶程的绝情,为了自己的妹妹,就能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可是又忍不住要向着叶程的方向靠近,直到两个人紧紧地依偎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报纸回来了!

38、第 38 章 ...

  自从那一晚之后,陆明远开始有点食髓知味了,每天晚上一关灯,就往叶程身边挨,可是这么大的男孩,太过纵欲的话对身体真的很不好,叶程陪他疯了几天,就有点受不了了,白天上课精神很差。
  于是他去图书室查了一些相关的资料,他们学校比较小,所谓的图书室,也就是在几个书架上也放几本国内外名著,还有几份学校订阅的期刊,其中也有一份是和两性有关的。毕竟高中生也需要这方面的辅导,而学校的老师又在这方面很难启齿,于是在图书室放上一份这样的杂志,大概也是希望可以起到一些引导的作用吧。
  图书室的杂志不可以外借,叶程只能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过去看一看,中午和晚上吃饭的时间现在都被那个叫兰小凤的女孩子占了。

  兰小凤的父母知道叶程要给他们女儿补课的时候,可真的是高兴坏了,他们家这两年做生意也赚了一些钱,就这么一个女儿,女儿的学习成绩就是他们家的头等大事。于是他们让兰小凤晚饭晚饭别回去吃了,每天一到下课时间,兰小凤的母亲就提着一个大号的保温饭盒,准点等在兰小凤他们班的教室门口,这在他们学校,也算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了。
  这个大号保温饭盒里的饭菜,不仅有兰小凤和叶程的,还有陆明远的,这对父母自从知道叶程和陆明远是这个学校免费特招的学生以后,心里就更高兴了,每天两顿饭菜在他们家真的不算什么。那时候农产品的价格还低得很,吃饭真的是吃不了多少,特别是对于他们这种在城镇里做生意的人家来说。

  这样一来,叶程和陆明远倒是省了午餐和晚餐,叶萍也不用每天准备那么多饭菜了,而且兰小凤家的伙食还是相当不错的,有菜有肉,她父母的手艺也相当不错。
  只是补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叶程了解了兰小凤的成绩以后,也感到很是头大,这个女生的理科差到天怒人怨,像叶程和陆明远这种优等生,真的狠难理解为什么有人能把考卷做成那样,数学还能考十几分的。
  给她补了几次课以后叶程就发现,这个女孩子并不是太笨,而是厌学,一拿起课本,眉头马上就能皱起来,看书的时候也是苦着个脸,但是她还算相当自律,明明这么不喜欢读书,还能坚持把课本看下去,所以文科成绩还算是过得去。可是这种学习状态,效率是极低的,所以她的父母才会说,女儿已经很认真了,但是成绩怎么都上不去。

  这种情况叶程也不知道要怎么处理,只能说先给她补补课,等哪天成绩上去了,她找到了一点成就感,可能会好一些。
  兰小凤家的学习资料很多,光是习题卷就有好几套,这才刚上高一呢,叶程和陆明远看到她搬过来的那堆像小山一样的习题卷头都大了,这要是他们俩整天对着这么一大堆习题,搞不好也得厌学。
  陆明远最近倒是不怎么找兰小凤的茬了,吃人的嘴短,每天中午晚上都吃兰小凤的母亲送过来的饭菜,再加上人家家长笑嘻嘻的讨好,他哪里还好意思去欺负人家的女儿。当然,叶程也给他做过不少思想工作。

  这样一来,叶程和陆明远原本还算悠闲的中午和傍晚的那点时间,也全都用在了学习上,一整天下来,能喘上一口气的,就只剩下每天上学前和上学后那么一小会儿了。
  高中的学校要求学生们星期六也上半天课,以前叶程和陆明远这半天有时候会出去附近的村子走一趟,有时候会留下家里帮叶萍干活,几个小孩说说话。自从开始帮兰小凤补课以后,他们星期六下午就不再出去了,铁人也是需要休息的,叶程和陆明远需要一点悠闲的时间来换换脑子。

  叶程在图书室看了一些资料,知道对刚发育的男孩来说,太过频繁的激情对身体很不好,甚至还可能会影响成长,于是叶程说什么也不肯陪陆明远疯玩了,非但不陪,陆明远自己一个人玩都不行。
  陆明远对叶程的坚持相当不以为然,这家伙根本就是个及时行乐主义者,对于欲|望的控制力极差,或者说他根本连一点要控制的想法都没有。
  每次陆明远抱着叶程磨蹭的时候,都会被揪起来背英语单词,英语单词果然有着相当强劲的催眠效果,陆明远只要背上几十个单词,就什么想法都没有了,眼皮一垂,只想睡觉。这么背上个把月英语单词以后,陆明远的英语成绩终于有了突破,原本显得有些拖后腿的科目,最近也慢慢跟上去了。

  当然,热情不能总是压抑,适当的宣泄也是很重要的,时间就定在每个星期六的晚上,可是偏偏这一天,叶萍也相当悠闲,又加上她最近难得跟叶程说上话,所以也特别开心,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老晚了还赖在叶程他们房间不肯走。
  "哥,最近你那个学生咋样了?"叶萍也是会关心她哥哥的学习生活的。
  "还行,学会了几个题型。"

  说到兰小凤,那姑娘的厌学情绪相当严重,特别是对数学,于是她最差的科目也就是数学,叶程他们只好从数学入手。开始的时候叶程也按照自己的学习方法给她补习,然后发现统统没用,人家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压根就不进脑。
  后来叶程没办法了,只好用最笨的方法,先给她讲一个知识点,管她懂没懂,就找练习题给她做,不会做就再给他讲一遍这个知识点,然后换一道相关的题目,再不会做再讲一遍再换练习题……
  如此反复,等到兰小凤终于把一个知识点彻底弄明白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感动得差点要哭了。当然兰小凤自己也很感动,那天把她高兴的,回家就跟她老爸老妈一直一直说这件事,她说自己好几年都没弄明白的问题,今天终于弄明白了,搞得她老爹老娘甭提多开心了,差点放鞭炮庆祝,当然,加餐是少不了的。
  从那以后,叶程就用这种方法给兰小凤补习了,也许是找到了窍门,也许是因为她开始有了一点自信心,总之比第一次省力了不少,最近学习效率也算是提高了一些,但是让人糟心的是,这姑娘的自学能力基本没有,如果不算文科那些死记硬背的内容的话。

  在前几天的一个测试,兰小凤的数学考了个五十三,他们班有十几个不及格的,五十分以下的有七个,老师发书卷的时候,看了看兰小凤的分数,说了一句:"有进步。"
  于是那姑娘就高兴坏了,那姑娘的父母也高兴坏了,第二天炖了一大锅猪脚,除了给几个小孩带的午饭和晚饭,还硬是打了一大盆,让叶程他们带回家去给妹妹吃,自己家基本上就没留。

  那一大盆猪脚,叶萍一个人自然是吃不完的,叶程给自己家留了一些,其他的都给钱守万送了过去。钱守万一家很节俭,平时都不舍得买什么好吃好用的,大胖跟二胖身上穿的衣服,好些都还是C市的高金花给叶程他们寄衣服的时候,叶程让他们挑的。高金花这几年还是时常会给叶程他们寄一些半新的衣服过来,叶程和陆明远基本上不用在买衣服上花钱,大胖二胖也能跟着沾点光。
  不过就算钱守万家再怎么困难,也从来没有给叶程家里断过粮,几个半大的孩子,吃起粮食来也是很凶的,最近叶程他们中饭和晚饭都省了还好一点,前面这几年,他们都不知道吃了钱守万多少粮食了。
  钱守万一家见叶程端着猪脚过来,嘴里说着让他留着自己吃,心里还是高兴的,同样是养外甥,谁不希望自己养的外甥孝顺,谁愿意费那么多粮食养出几只白眼狼。这件事也确实让蔡金枝得意了很久,他家外孙读书都不要钱,还能给他这个老太婆挣猪腿吃,村里几个老头老太太聊天的时候,说一句,哦呦你那个外孙出息哦,蔡金枝就能高兴得合不拢嘴。

  "哥,上次那个猪脚真好吃。"现在想起来,叶萍还觉得意犹未尽呢。
  "下次哥给你买去。"
  "不用了,把那点钱都吃了我以后拿什么交学费啊。"叶萍叹了口气,猪脚是好吃,就是太贵了。
  "别操心这个,你赶紧回去睡吧,这都几点了。"陆明远猴急猴急的,老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偏偏叶萍还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
  "我自个儿的学费还能不操心啊?"这还有初中三年呢,要是能快点读高中就好了,她成绩如果考得好的话,搞不好学校也能给她免学费。
  "没事,还有几缸子咸鸭蛋呢,把它们都卖了,也能换点钱。"
  "哥,你们寒假真要去C市啊?"叶萍又问。
  "嗯。"不出去看看恐怕是不行了,就像叶萍说的,学费现在是他们家最大的问题。

  "那我去卖咸鸭蛋吧,去县城。"叶萍跃跃欲试。
  "你一个女孩子怎么去?"让她一个五年级的小姑娘去县城摆摊,别开玩笑了。
  "那让外婆跟我一块儿去吧。"叶萍跟蔡金枝的感情相当好,她现在还在读小学,比较轻松,经常会帮蔡金枝干点活,所以自然就更亲近些。
  "让舅妈帮我们看几天啊,就是帮着喂食呗。"
  "那不行,院子里有鸭子,晚上家里没人睡的话,肯定得招贼。"鸭蛋就算不值钱,也还是他们家最稳定的收入,这群鸭子要是遭了殃,他们家就更困难了。
  "唔,我明天还是去问问外婆吧。"叶萍不死心,同样是咸鸭蛋,他们镇上卖不动,给那些收鸭蛋的贩子,价钱低得很,拿到县城去,现在零卖的价钱是八毛,她要是降点价,一块五两只,生意肯定也差不了。

  "对了,上次做的皮蛋,好像时间差不多了。"说到鸭蛋,叶程突然想起来他们家还有一缸子皮蛋呢,第一次做,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啊,我们去看看吧。"
  叶萍一下子就跳了起来,现在天气已经有点冷了,她连外套也不穿,摸黑就去了后院。叶程和陆明远只好也跟了出去,三个人七手八脚地把蒙在缸子上的塑料布打开,又取出卡在缸子里的那些竹节,然后下面的鸭蛋就一只只浮了上来,他们拿了三只,其它的还给封回去。

  鸭蛋放在缸子里泡了这么久,颜色有点暗,拿到水管下面洗干净了,敲了几下就把皮给剥了,剥皮的过程很顺利,一点都不粘壳,剥开以后就看到褐色的蛋白,拿双筷子把它夹成两半,里头的蛋黄都已经成了深绿色,中间部分还有溏心,粘在筷子上,舔一口,一股清淡的皮蛋香。
  不用说,这次的皮蛋是很成功的,他们把三只皮蛋都剥了,在碟子里滴了几滴酱油,三个人一人一只,三两口就吃完了。
  "哥,你说这皮蛋一只能卖几毛?"叶萍最关心的还是这个问题。
  "八毛吧,好像也有卖一块五两只的。"
  "那咱就卖一块五两只,等我放假了跟咸鸭蛋一起拿去卖。"反正叶萍已经打定了主意,这个寒假她肯定是要出去卖鸭蛋的。
  "现在天冷,等天热了皮蛋才好卖呢。"陆明远意犹未尽地舔着筷子。
  "星期一给兰小凤他们带一点过去。"虽然说他现在给兰小凤补习,但是总吃他们家的叶程还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一天两顿饭,时间长了,也挺厉害的。他们这一次才做一百来个皮蛋,自家吃一些,给蔡金枝他们拿一些过去,兰小凤那么那边再给一些,基本上也没剩下多少了。

  吃完了皮蛋,叶萍终于觉得有点困了,就没再去叶程他们房间,直接回自己屋睡觉去了。
  叶程刚把房间的门关上,陆明远就扑了上去,这一个星期,可把他憋坏了,他一边啃一边扯叶程的衣服,三两下就摸到了叶程的肚子,然后顺着肚皮往下……
  叶程忍不住哼了一声,他虽然不像陆明远那么猴急,可是毕竟还处在青春期,根本经不住一点撩拨。
  两个人靠在门板上就缠在了一起,衣服裤子丢了一地。


作者有话要说:攻受的问题,报纸也还没定,大概,叶程是要攻的,互攻也不是没可能的。


39、第 39 章 ...

  这个星期天叶程他们没有出去修鞋,而是跟钱守万他们一家人一起待在院子里做皮蛋,虽然说眼下这个季节,做了皮蛋出来也不会太好卖,可是钱守万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学会这一门手艺了。
  到镇上买了一些材料,然后又熬了一锅汤泡上一缸子的鸭蛋,那些已经做好了的皮蛋,也取出来,用黄泥跟泡剩下的汤水混合后裹起来,然后又在外面滚上一层稻壳,基本上,就跟街上买来的皮蛋一个样了。

  对于这个制作皮蛋的手艺,钱守万一家简直如获至宝,他一个乡下人,又不识字,想要学点东西,那真的是千难万难。做皮蛋的时候,甚至连大胖二胖都被他打发到外面玩去了,这俩孩子不像叶程他们,从小就缺心眼,这越长大,就跟叶程他们几个越显出差距来了。
  钱守万自然知道,这有爹娘的孩子跟没爹娘的孩子肯定不一样,可是他自己当了一辈子睁眼瞎,他们家上去几代人,也从来没出过个把子先生,所以在这个村里说起来是没有地位的。他平时虎着个脸,村里许多人都怕他,可是真要遇上什么大事,那些人根本就不把他钱守万当回事,再凶也就是个笑话。
  他现在也没多大心思,就指望着大胖二胖多读几年书,好歹别当睁眼瞎,将来也能活得人模人样。对于叶程这个外甥,钱守万是很骄傲的,虽然说妹妹嫁出去了就是别家的人了,但是他这个当舅舅的这两年可没少往他们家挑粮食,叶程将来要有出息了,他脸上也有光。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眼看着期末考就要到了,对于叶程他们几个人来说,期末考还是没什么压力的。不过期末考之后,叶程他们就打算去C市,叶萍也闹着要去县城卖咸鸭蛋,这个事就不得不跟蔡金枝他们商量了。
  "去C市啊?也好,去看看你们那个吴爷爷,老头子年纪大了,也不知道还能再吃几年饭。"在钱兴良被派出所带走然后遣送回乡之后,叶程在C市还待了将近一年,那段时间蔡金枝跟吴老头那边也有过联系,通过几封信,心里对那个老头子也是感激的。
  "嗯。"叶程还想去看看高金花他们。
  "你们俩这是打算去C市赚钱?"罗月玲问了。
  "是啊,寒假先去看看,行的话,明年夏天就去那边了。"原本是陆明远提出来的,最近叶程也翻来覆去想了好几遍,觉得这么做行。

  "这划得来吗?你们俩这一来一回的,车费都要不少了。"叶程他现在已经长高了,不像从前,找个大人带一下就能把车费给省了,他们现在这身高,恐怕半票都买不了了,得买全票。
  "这么说也是啊,你们俩都还没身份证呢,这玩意人家要查怎么办?连个大人都没有。"蔡金枝这才想起这一茬来了,听说在外头,要是没身份证带在身边,被查到可就麻烦了。
  "那把户口簿带上呗。"叶程倒是没想到过这个问题。
  "要我说,你们俩要是想赚钱的话,待在咱们市不是挺好的吗?又近,要万一有个什么事,咱村里找几个人包个车直接就过去了。你说C市那么远,就算赚到点钱,这来回车费一扣,还能剩多少?"罗月玲向来是个精明的,算起账来也是头头是道。

  "可是舅妈,在咱们市没有熟人啊,租房子也很贵的嘞。"叶萍笑嘻嘻地说,罗月玲没有女儿,平时就疼她,有点什么好吃的,都爱给她偷偷留点,时间长了,自然就亲近了。
  "你这丫头倒是会算账。"罗月玲被叶萍这么一说,也笑了起来。
  "去就去吧,主要还是去看看你们吴爷爷,这转眼都好几年了,去看看。"蔡金枝还是原来那个意思。
  "唉,我就想让他们别走那么远,心里踏实点。"对罗月玲那种一辈子没出过几次远门的农村妇女来说,外面的世界是很危险的。
  "没事,我们住爷爷家。"
  叶程对于远行倒是没有任何恐惧,他最怕的还是无家可归,记得小时候,跟陆明远离家出走的那几天,每天都躲躲藏藏的,天黑了就随便找个地方睡觉,。每天都过得惴惴不安,生怕被派出所的人抓走,又怕被人贩子盯上,还有夜里的那些黑暗的角落,都让他忍不住觉得害怕。

  相对于叶程他们的远行,蔡金枝也打算带着叶萍去县城里住一阵子,蔡金枝年轻的时候其实是镇上一个工人的女儿,就因为那几年闹饥荒闹得太厉害了,她父亲就把她嫁到了村里。
  那些年她刚嫁给叶程的外公的时候,也往家里弄过去不少吃的,让她的兄弟姐妹在那几年免于饥饿,只不过她的父亲死得早,母亲性格懦弱,一点家产很快被几个儿子瓜分了个干净,老太太一把年纪了,走十几里山路到了蔡金枝家,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然后就在村里住了下来,直到终老。
  蔡金枝跟他的几个兄弟感情都淡得很,头些年都是没有往来的,只是这两年年纪大了,也就不像年轻的时候那么较真了,跟他们也渐渐有了一些走动,有个妹妹现在在县城里住着,前阵子刚联系上的,姐妹俩坐在一起说了大半天话,也砸了不少眼泪。蔡金枝这一次就打算到他们家借住几天。

  家里的鸭群就让罗月玲帮忙照应着,她这阵子就睡在叶程他们家里,等蔡金枝跟叶萍从县城回来了,再回自己家去。
  叶程他们还在考试的时候,叶萍就已经开始放假了,那天早上蔡金枝他们叫了辆车子进了村,咸鸭蛋一缸子一缸子地往车上搬,搬了叶程他们家的,又去搬钱守万家的,她说这一次就算折点价,也得把这些咸鸭蛋全部都给卖了。
  叶程他们一考完试,就跟班主任说不过来拿成绩单了,然后跟陆明远两个人收拾收拾,准备直接去C市,一个寒假前前后后就那么几天,经不起耽搁。

  叶程和陆明远出门那天,跟罗月玲打声招呼,然后就背着包离开了,包里除了换洗的衣服,就是几十个咸鸭蛋和皮蛋,分别带给吴老头和高金花的。
  从他们村到镇上的那条马路,如今已经铺上柏油了,时常有各种汽车经过,叶程也陆明远花了四块钱坐车到镇上,然后又坐面包车到县城,再从县城坐车到市里。买火车票的过程也比较顺利,叶程原本还担心自己没有成年,售票员不肯卖票,没想到对方瞟都没瞟他俩一眼,手里忙着点钱,问叶程他们要到哪里的票,然后收了钱直接给了两张硬座。
  买的是晚上十点多的票,叶程和陆明远在候车室里等得肚子都饿了,就一人买了个泡面,火车站里的东西很贵,一盒**红烧牛肉面要五块,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吃了十块钱,还没怎么吃饱,好不容易才熬到上车的时间,好在现在从H市出去的人不多,虽然将近年底,许多外来务工者都开始纷纷返乡,但是H市不是什么大城市,在H市打工的外地人也不多。

  两个人在火车上睡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到的C市,天刚蒙蒙亮,坐这一天的第一班公交车到了从前的那个巷子口,那家包子铺还开着,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走进去的时候,老板并没有认出他们来。
  "要点啥?"胖胖的老板娘把前面的客人吃过的碗筷收了,笑着问叶程他们要吃什么。
  "八个肉包子,两碗鸡蛋汤。"叶程饿得厉害,陆明远的脸也黄黄的,不知道是坐车坐的还是饿的。
  "好嘞。"肉包子和鸡蛋汤很快就上来了,肉包子没以前大了,咬一口,肉馅也没以前多了,不过还是很香,清淡的鸡蛋汤上飘着葱花和香油,喝上几口,胃就暖回来了。

  "小伙子以前没见过啊?"这会儿太早,也没几个人过来吃早餐,老板不忙的时候,就跟叶程他们搭起话来了。
  "好几年没来了。"叶程大口大口地吃包子。
  "哎呦,那肯定是认不出来了,不过大伯我这个摊子可是在这里摆了十多年了,在这片,就没有咱不认识,说说,是哪一家的娃娃?"
  "修鞋铺的。"叶程又喝了口汤,咕噜噜和着嘴里的包子一起吞了下去。
  "吴老头那边的啊……"那老板沉吟了片刻,又仔细把叶程和陆明远打量了一番:"你是……当初跟钱兴良一起的那个娃娃?"
  "嗯。"叶程点点头。

  "那他是不是?"这个老板依稀还记得,几年前有个娃娃整天蹲在自己铺子前等包子吃,那时候他也不容易,有时候给,有时候没给,后来好像是被钱兴良带回去了,接着出了点事,又在修鞋铺吴老头那里住了挺久,两个孩子形影不离的,还常常到他这里买包子,如今一晃眼,好多年就过去了。
  "他是陆明远。"叶程说。
  "对,对,就叫陆明远,嘿,你看你看,现在都长这么大了。"包子铺老板情绪有些激动,见叶程和陆明远碗里的汤都见底了,连忙又让他老婆给他俩打一碗,然后又给拿油条又给端小菜的。
  "来,多吃点,小伙子吃得多才能长个儿。"老板娘也挺高兴的,拉着陆明远看了又看,还掉了几滴眼泪。
  这一顿早饭的钱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肯收:"大伯这包子铺开在这里啊,来来往往都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人多少事,你们这俩崽子也不用跟我瞎客气,免费的就这一顿,明儿要还想吃,那就得掏钱了,嘿,咋样,咱这口味还是跟以前一样正宗吧?"

  "包子小了。"陆明远就事论事。
  "嘿,不仅小了,还贵了呢,五毛钱一只,少了不卖。"老板依旧很乐呵:"不过你要去市区看看才知道,咱这包子铺,已经顶厚道了,市里那包子也卖五毛钱,不过也就比小笼包大点,你们俩要想吃饱,那得要一笼才行。"
  叶程和陆明远乖乖坐在那里听老板自吹自擂,好一会儿,才打了个嗝说:"我们要去爷爷那儿了。"
  "对对,赶紧去吴老头那儿看看,那个老头子这些年都一个人,日子过得忒没滋味。"说到这儿,这老板突然又想起钱兴良来了,想当年他们俩还能说上话,没事的时候就爱凑在一块儿喝喝小酒。"你钱大伯还好吧?"
  "一直在外面打工,去年过年的时候回家了,看着挺好的。"对于好不好这种事,叶程也说不上来,只要日子还能过得下去,大概就算是好的吧。

  吴老头年纪大了,觉也少了,前一晚翻来覆去都没睡好,天一亮就又醒了,勾着背下楼去摆摊子,门板才卸到一半呢,就见两个十来岁的男孩向他这边走过来了,如今的孩子难得有起这么早的,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吴老头没戴老花镜,也看不清楚。
  这两个男娃走到修鞋铺前面就停了下来,吴老头见他们背上背着包,像是读书的孩子,可前两天学校不就放假了吗?这一放假啊,整条巷子就热闹得不行,那些孩子一群一群地在巷子里头跑,一边跑一边喊,有时候被吵得烦了,吴老头也要骂上几句的。
  不过这两孩子倒是安静,站在他门口好一会儿了,楞是不吭声,吴老头卸了门板,就把修鞋架上的老花镜给戴上了,这才刚戴上呢,就听到有人脆生生地喊爷爷。
  ——爷爷?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的花花!谢谢小李探花的地雷!


40、第 40 章 ...


  这一天吴老头很高兴,他哼着小曲儿到外头买了一斤五花肉回来,剁碎做了一盘肉饼,又从邻居家分了半只鸡,放在砂锅里小火炖着,一直炖到皮烂肉酥。
  叶程和陆明远刚刚在巷子口吃了许多包子,肚子也不饿,就帮吴老头把摊子摆上了,有人过来修鞋,他俩就直接干上活儿了。吴老头这修鞋摊也在这条老街摆了许多年,过来修鞋的都是附近的居民,大家都熟得很,见他家来了两个小伙儿,七嘴八舌地搭话,没几句就把叶程和陆明远的身份搞明白了,嘿,这不就是当年那俩小要饭的吗。
  吴老头不爱听这些人在他家瞎咧咧,那些看热闹的,都被他挥着抹布赶跑了,不过这眼看着就要到年底了,老街老巷的,大人小孩都闲得很,赶走一波又来一波,有往他们家送吃的,也有从他们家拿走点吃的,个个都熟络得很。

  "嘿,老吴,这都赶上你的手艺了,你徒弟出师了啊!"
  "早出师了。"吴老头从来就不是个谦虚的。
  "这儿娃娃能干的,都能自个儿赚学费了吧?"
  "赚什么学费?成绩好的都不用交学费。"吴老头更得意了。
  "诶呦你这人,说的什么话呢,咱这条巷子可还没出过一个读书都不用交学费的娃娃,人家成绩就都不好了?"老太婆家里大概也有正在读书的娃娃,一听吴老头说这话,不乐意了。
  "那是咱这巷子,你家那娃娃,也就能在咱这巷子露露头脸。"那老太婆家的孙子成绩好,在这片老区算是数一数二的,平时说话那个得意的啊,吴老头老早就看她不顺眼了,今儿刚好,呛呛她。

  "怎么,你俩读书都不用交学费啊?"有些人反应快的,就这么问叶程和陆明远了。
  "嗯,学杂费都不用交。"叶程也乐得替吴老头挣脸,陆明远撇撇嘴,到底还是没说话。
  "哎呦喂,这娃娃出息的,跟大妈说说,学校怎么给你们免的学费啊?"大娘大婶的一听说这孩子这么出息,那说话的口气,一下子就亲切得不行了。
  "就中考的时候考得好,高中就不用交学费了。"叶程见吴老头一脸得意,言语上就更加配合了起来。
  "那你今年是读高中了?"这娃娃怎么看,也没到十六岁吧?
  "我们俩都读高一。"
  "不对呀,这才几年?我算算……这才六七年吧,怎么就读高一了?你们村里的小学不到八岁就给读书啊?"
  "要的,跳级了。"
  "哦呦这俩孩子了不得,这跳了好几级呢,还能让学校把学费给免了,了不得了不得……"
  眼看着吃吃饭的时间也要到了,吴老头屋里那些左邻右舍的也都渐渐散了,走在巷子里,依稀还能听到各家各户的人说着话,了不得了不得之类的。

  吴老头心情那个好啊,几个人吃晚饭以后,就从票盒里掏出十块钱,让叶程和陆明远到外头去玩,买点好吃的,他说外头很热闹,这C市已经和七年前大不相同了,让他俩出去好好玩。
  这会儿已经是下午了,菜市场差不多都已经收摊了,叶程和陆明远就没有去找高金花,而是搭上公车往市里去。这个城市果然如吴老头所说,已经和七年前大不相同了,从前觉得高大华美的电影院,如今早已被旁边几栋高大的建筑淹没,电影院也不再是电影院,而是重新装修了一下,改成一个小型批发市场了,不止是电影院,还有原本楼上的高档茶座,还有附近的几条巷子,也都归入这个批发市场的范围。
  叶程和陆明远进去逛了一圈,都是一些女孩子喜欢的饰品发卡之类的东西,还有许多颜色鲜艳款式各异的公仔玩偶等。来这里逛的大多都是过来搞批发的,手里拉着拖车,拖车上堆着各种纸箱和黑色红色的大袋子,他们在谈价钱的时候,叶程也听了一下,价格大多都很低廉。

  市中心建起了很多家大超市,林星地分布在各个区域,超市都是好几层楼的,上楼下楼的电梯不停地运转,叶程他们进去逛了一会儿,什么东西都没买,两手空空地又出来了。
  他们从前常常去玩耍摸田螺的河流上游,现在建起了一个大型的游乐场,站在河的这一边,可以看到对面高大的摩天轮和海盗船,还有河面上正在划着桨的大人小孩。河水早就不如从前清澈了,颜色有些发暗,站在河边从上往下看,看不到河底的鹅卵石,田螺大概也没有了。
  走在这一座熟悉又陌生的城市里,叶程和陆明远都觉得有些失落,他们曾经那些记忆的角落,已经被各种各样陌生的事物占据了,这座城市已经变了一副摸样。

  不过这些都是不重要的,叶程和陆明远之所以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缅怀过去,而是想要赚些钱回去。他们这一路走走看看,觉得如果想要在这个寒假赚到钱的话,这么短的时间里,在游乐场门口摆摊的话大概还能赚到一些,除了各个商场门口,就是游乐场附近人流量最大了。
  可是卖什么呢?游乐场门口生意最好的也就是那么几种买卖,糖葫芦、爆米花、棉花糖、气球之类的,糖葫芦叶程他们不会做,而且批发山楂什么的太麻烦,还容易囤货,棉花糖爆米花都要买机器,且不说他们俩根本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买,就算买来了,每天从吴老头家里搬到这边,也太费事了。
  剩下的就是气球买卖了,这几年经济高速发展,人们花钱也更随性了,只要孩子开心,花几块钱买个不能吃不能喝的气球玩,也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了。那个卖气球的男人有一双巧手,小小的气球放在嘴里一吹,两头一推一扎,就成了一个形状圆圆的苹果,然后又在苹果顶端系上一根绿色细长的条形气球,一弯一绕,就像是苹果上面一片绿色的叶子,可爱极了。他手上还挂着各种形状的气球,有长条的有圆形的,有彩色的有透明的,还有透明的气球里面套着彩色的,各式各样,好看极了,生意也挺好。

  决定要做气球生意以后,叶程和陆明远又回到了那个批发市场,那里有两条巷子是专门卖玩具的,其中好几个店铺就专门卖气球。
  叶程和陆明远自然是没有人家那种手艺,但是做生意难免会有竞争,他俩手艺不如人家,就要想点别的法子了。氢气球是不错的,只可惜氢气不好买,听卖气球的那个老板娘说,城东倒是有一家专门卖氢气的作坊,不过价钱可不便宜。
  制作氢气的化学实验,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都会做,不过那是在他们学校的实验室里,老师提供了实验设备和材料的情况下,现在他们什么都没有,想要弄氢气的话,就只好自己创造条件。

  好在这个化学原理比较简单,他们只要找到铝粉和烧碱就能自己弄氢气了,铝粉相对比较好找,这个城市有一个专门卖金属器材的,他们多问两家店也就找到了。烧碱就不那么容易了,卖化学用品的商店本来就少,烧碱又是属于工业用品,平时不怎么对外零售,他俩一路问一路找,最后好不容易才在一家叫"鑫泰化工"的店里买到了。
  有了材料还需要器具,他们自然是不能像实验室里边那样搞一堆弯弯曲曲的玻璃管,只需要一个密封的容器,不会跟这个实验用到的材料发生反应,取氢气的时候方便就可以了。很自然的,两个小孩就想到了高压锅,不过吴老头家的那个高压锅太小,而且是要留着做饭用的,他们趁着天还没黑,又去买了一口高压锅回去。

  这一个下午,又是买气球又是买材料,还买了一个高压锅,他俩着实是花了不少钱,等两个人大包小包地提着东西回到吴老头家的时候,天都已经黑透了。
  吴老头已经把晚饭做好了,祖孙三个吃了晚饭,吴老头让他俩洗洗睡了,昨天晚上在火车上过了一夜,今天又出去玩了一天,估计是该累了。但是叶程他们刚刚花了那许多钱买了材料回来,不试验试验,哪里能睡得着,于是祖孙三个把修鞋的工具往边上挪了挪,开始折腾起那些气球来了。
  化学反应很顺利,他们把铝粉和烧碱放在高压锅里,又加上点水,把盖子盖上,然后不一会儿,高压锅的气孔上就开始"哧哧"往外头冒气了,叶程拿了一只气球对着气孔往里头充起,没一会儿,就鼓起来了,拿吴老头修鞋用的棉线扎一扎,手一松开,气球就飘了上去,直接顶在天花板上。

  考虑到打好气的气球隔夜就会漏气,叶程他们当天晚上也就是试试,没弄多少氢气,打了几个气球就没了。吴老头高兴,说读了书娃娃果然就是不一样,在家里鼓捣鼓捣,还能就把气球鼓捣得飞起来,不过他说这绑气球的线不行,太糙,得买那种有颜色的,好看的。
  陆明远就让老头带他俩去买,老头买线的那家店,什么颜色粗细的棉线都有,而且价格也便宜,陆明远从前跟着去过一次,但是时间太久,他已经不记得怎么走了,吴老头心里正高兴,满口就答应了。
  第二天一大早,祖孙三个到巷子口去吃包子,和包子铺老板说了会儿闲话,就乘车去往那家线材店了。那家店开在一个杂货市场,吴老头给叶程和陆明远他们买了几捆彩色的棉线,又给自己买了点东西,店老板跟吴老头也是老熟人了,大清早的没生意,非拉着吴老头说话,没办法,叶程和陆明远就只好拿着东西先回去了。

  这一次再往高压锅里加料,他俩就把量加大了,考虑到安全,还是不敢加太多,两个人搬两把小凳子坐在高压锅两边,叶程手里拿着气球正往里头充气的时候,陆明远就在手里备好一个,等叶程那边充好挪开了,他马上就替了上去。
  两个人交替着充气,开始的时候动作还不够熟练,加上把高压锅直接当成氢气机来用,没有经过改造,还是浪费了不少氢气,不过这么不多久的时间,往锅里加了几次材料,到底还是吹出了百来个气球。从吴老头家到游乐场的距离不远,他俩不可能一天来回跑上好几摊,只好多打点气球,最好一次能带上。
  因为缺乏技术,叶程和陆明远的气球基本上都保持着它们原本的形态,圆形的心形的长条形的,各种各样的颜色,用各种各样的棉线扎起来,往手里一抓,那叫一个五彩缤纷。

  俩人个子抓着一大堆气球出了巷子,引来了不少人围观,小孩们又叫又跳围着他俩转,还有像小大人一样问价钱的,于是叶程就一块钱一只做了几单生意。
  上公车的过程不是很顺利,气球太多了,公交车的前门又矮又窄,叶程一个不小心,夹破好几个气球,好在陆明远聪明,看到后面的车门关起来了,就把气球几个几个地往车上塞,上车后再一个个抓回来。
  那些五颜六色的气球一个个挨着靠在车顶上,垂下来一条一条彩色的棉线,车上的人也都觉得挺有意思,出门买菜的大妈大婶们原本就热情,见是俩孩子,也都帮着他们抓气球,有些人抓了气球就不想还回去的,就问叶程他们一只多少钱,叶程说两块,然后又做了几单生意。

  大早上出来坐公车,就看到两个孩子手里抓着一大串飘着的彩色气球,大家的心情大概都是不错的,连公交车司机,也忍不住跟叶程他们搭了几句话。
  "我看你俩还是学生吧,怎么出来卖气球?"
  "放假了,赚点钱。"陆明远是不喜欢跟陌生人搭话的,叶程的回答也简介直接得很。
  "你们这是要去游乐场吧?"这个城市的这路车,就游乐场那边最热闹了。
  "是啊。"
  "那边的气球生意是好做,小孩多着呢,呵呵。"
  "不过游乐场就中午到下午这段时间人多,到了傍晚人就开始少了,你们要是真想赚钱,晚上还可以到步行街去接着卖。"
  "对的对的,城南步行街你们俩知道吧?那边可热闹嘞,又是电影院又是娱乐城,许多年轻人都在那边约会的,一到晚上就可多人了,还有个溜冰场,年轻人的地盘啊。"
  "到那地儿,你们就别弄小孩子玩的气球了,专门搞年轻人喜欢的,心形的,透明的,颜色粉一点的,都好卖。"
  车上的人七嘴八舌地给叶程他们出主意,叶程笑眯眯听着,一边听一边点头,打算今天晚上就去步行街那边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的花花!谢谢百花汀筒子砸的三枚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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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今天又来晚了,报纸本来想早点更的,老早就把文档打开准备码字了,然后刚巧想到一个问题要去问度娘啊,结果度娘那个话唠,一说起来没完。。。

41、第 41 章 ...

  他俩到达游乐场的时候,差不多已经快到上午十点了,游乐场门口,来来往往的游人也很多,但是大部分人都是直接排队买票,然后就匆匆进去游乐场里面了,很少会在门口逗留。
  叶程他在门口站了半个多钟头,才卖出去两个气球,昨天那些小摊贩这会儿也都没怎么看到,不知道是没有来还是在游乐场里面。
  游乐场的售票处,写着门票的价格,门票七块,通票一百,还有各种组团的价格和学生价等等。叶程想了想,还是掏钱买了两张门票,跟陆明远一人拖着一大串气球就进去了。

  虽然时间还是上午,但是游乐场里面已经很热闹了,今天天气很好,太阳暖洋洋地照着,许多人都忍不住把外套脱了下来,叶程他们看了门口的地图,然后就顺着大路往里面走。
  开始的时候也没什么人买,等他俩找到旋转木马附近,生意才渐渐好起来,玩旋转木马的有大人有小孩,但是相对于其他项目,这里的小孩相对还是要多些。叶程开始的时候想卖三块,可是有好几个人过来问了价格,摇摇头就都走了。损失了好几单生意之后,叶程就只好把价钱又降了一块,还是就卖两块钱。反正成本也不高,多买一点是一点吧,按照三块钱来卖的话,估计这一天他们在游乐场里面耗到天黑,也难卖出去几十个。
  有几个人带头买了他们的气球以后,许多人就渐渐围了过来,小孩见别的孩子手里有气球,就个个都闹着要买,家长难得带孩子出来玩一次,气球又不贵,大多也就干脆地掏钱了。

  他俩在水上游乐园附近遇到了昨天见过的那个卖气球的男人,那人就比叶程他们轻松多了,轻装上阵,肩上背个袋子,里头全部都是没充气的气球,他悠闲地坐在台阶上,一边表演吹气球一边卖,价格也不低,两块三块的有,五块六块的也有,看那个气球的简易程度和大小来定。
  叶程和陆明远拖着一大堆氢气球,眼看着气球越卖越少,可能一会儿就得回去补货了,心里高兴之余,也很羡慕那个卖气球的男人。没充气的气球一点都不占地方,他那一个袋子,都不知道能装多少,根本就不用担心缺货,每天只要买一张门票,往这游乐场里一坐,就能做上一整天的生意。

  不过叶程他们的气球能飞,光这一点,就能吸引不少小朋友,等到中午十二点多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的气球就都卖完了,一百来个气球,说少不少,但是生意好的时候,也就是那么一晃眼的功夫。没东西卖了,他们俩就只好出了游乐场,游玩什么的,这两个孩子想都没想过,只想快点回吴老头那里,多弄点气球过来,下午还能卖一波。
  叶程他们到家的时候,吴老头已经把午饭做好了,他一个人住的时候,从来也没这么勤快过,早饭一直就是吃包子,午饭晚饭的,有时候下点面条就打发了,有时候煮点米饭,炒一个菜就能吃好几顿。

  狼吞虎咽地一人吃了两大碗饭,叶程和陆明远把饭桌收拾收拾,就又把那只高压锅搬了出来。
  "咋样,上午的生意好吧?"吴老头手里正干着活,时不时还要抬一下鼻梁上的那副老花镜。
  "挺好的,下午还得去。"寒假总共也就这么十来天,而且也不是每天天气都是这么好的,他们当然是要鼓足了劲赚钱。
  "年轻人别怕辛苦,力气使了力气在。"吴老头笑眯眯的,他就喜欢勤快的年轻人,最看不得那些整天窝在家里看电视的,不过这自家的娃娃自家疼,巷子里的老头老太太窝在家里跟儿孙一块儿捧着电视机不吃饭的也挺多。

  吴老头开门做生意,前门每天都是大开的,叶程把后门也给开了,和陆明远两个人对坐在高压锅的两边,往里头加了材料,等里面开始反应了,就把气球套在出气口上充气。
  两个人的手法越来越熟练,泄露出来的氢气也就越来越少,加上这屋子很透气,基本上空气中的氢气是不可能达到可以爆炸的浓度的,加上吴老头也不抽烟,家里没有明火,所以安全还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但是叶程和陆明远还是小心翼翼尽量不让氢气泄露出去,这氢气也不是白来的,烧碱和铝粉都是用钱买的,用一点少一点。

  充好氢气球之后,两个人又匆匆坐公车往游乐场去了,下午游乐场的人比上午还多,有进去的,也有出来的,叶程和陆明远手里也就百来个气球,于是就不再买票进去游乐场里面了。
  大概到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游乐场门口的摊贩就渐渐多了起来,叶程他们很羡慕的那个卖气球的男人,也从游乐场里面出来了。这个时间,也正好是游乐场里面的游客开始回家的时间,有些人上午九点多就来了,玩了好几个钟头刚好也累了。
  玩了一天的大人小孩也乐得从游乐场门口带个气球之类的小玩具回去,所以生意虽然称不上很好,但也还过得去,叶程和陆明远手里的气球,不到五点就都卖完了,两个人没有直接回吴老头那里,而是去了一趟他们昨天买气球的那个批发市场,又进了一批货。

  今天上午公车上那几个人跟他们说的话,叶程和陆明远都听进去了,也决定晚上要去城南的步行街去看看,但是既然是做情侣的生意,他们肯定不能再用卖给小孩的那些气球了。
  好一点的气球价钱也贵,像那种心形的气球,老板娘吹了一个给他俩看了一下,光泽度很好,看着就显高档。还有那种了两个气球配套的,外面一个气球是透明的,光泽度也好,里面的气球是彩色的,有些还画了笑脸之类的图案。
  叶程昨天没拿多少货,今天又卖出去许多,刚好,今天白天挣的钱就基本上都用来拿货了,小孩子喜欢的那种气球,也有好一点的,像有两个耳朵的小白兔的形状的,螺旋形像蛇一样的,也都分别拿了不少。不过这种气球一个要好几毛,有点甚至要卖到一块多。

  等再次回到家里,吴老头听说他们晚上还出去的时候,就有点不赞成了,这小孩子勤快是没错的,可是也得有个度啊,一天到晚在外面跑肯定很辛苦,晚上就应该休息了,这要还出去干活,小心给累坏了。
  叶程说没事,他一点都不觉得累,陆明远还是那副死样子,板着脸连个表情都没有,吴老头问他累不累,他才摇摇头说不累。

  不管吴老头多么不乐意,叶程他最终还是出去了,出门的时候天就差不多开始黑了,等到了步行街,那边早就已经热闹开了。
  叶程和陆明远就在步行街的一头做生意,那附近有个公园,离旱冰场也不远,公车站也多,所以人流量比较大。他俩忙活了一天了,说不累都是骗人的,一天两三趟的跑,比从前穿梭在各个村子修鞋的日子累多了,但是赚的钱也多多了,所以咬咬牙,再累也得坚持下去。
  不断有年轻的男女从他们身边经过,年纪大一些的,甚至也有三十四岁的,年轻点的,看起来都还是一副学生的摸样。

  第一个来跟叶程他们买气球的,是一群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衣服穿得都很光鲜,男男女女的走在一起,嘻嘻哈哈的好像很开心。其中一个娇俏可爱的女生就看上了陆明远手里一只大号的粉色兔子气球,她旁边的那个男生问都不问价钱,就让陆明远把气球拿下来,然后从自个儿口袋里掏出一张五十块的,让找钱。
  陆明远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给了气球,收钱,找钱,然后默默地看着那群人离开,叶程凑过去问他:"那个气球卖了几块。"
  "五块。"陆明远这才咧开嘴笑了,眼里多少有点邀功的意思。
  "不错,继续。"叶程也笑了,拍了拍陆明远的脑袋,两个人站在路边继续等待生意上门。

  步行街的生意没有游乐场那么好做,但是价格相对高些,许多人根本就不问价钱,问了价钱的也都不还价。下午进了这一批价格比较高的气球的时候,叶程还有点忐忑,生怕亏了,现在看来亏本是怎么都不会。
  一个好一点的气球的成本,就是气球的钱和氢气的钱,算下来,大概也就一块钱左右,有些要一块多点,他们能卖到三块钱就有赚,卖五块钱的话,那是肯定赚了的。不过现在毕竟是冬天,步行街虽然还算比较热闹,但是因为天气比较冷,差不多九点来钟的时候,街上的人就减减少了,买气球的,也大多集中在七点到八点这段时间。

  叶程觉得这如果是在夏天,生意肯定比冬天好,这么看来,他们明年夏天应该是可以到这边来了,就是不能再去画室,多少让叶程觉得有点遗憾。上次见面的时候,蓝木还跟他说自己买了许多画油画的材料,等到了暑假就拿到画室跟叶程一起用。
  对于油画,叶程也挺向往的,油画的色彩浓郁艳丽,跟水粉画出来的效果天差地别,也不是说水粉画不好,但是叶程确实是更期待学习油画的。阿丛老师就会画油画,他们家的阁楼里放着他许多作品,叶程也去看过几次。
  但是学油画跟赚钱比起来,叶程肯定还是会选择赚钱的,再加上蓝木虽然一点都不介意把自己的材料分给他用,叶程自己多少还是有点介意的。心里就算有点期待,也还是清楚的明白那毕竟是别人的东西,如果明年夏天会去画室的话,在蓝木的热情邀请下,加上自己也想学,他肯定很难拒绝,不过现在既然决定不去了,那就没什么说的了。不去也好,叶程心里这么想着。

  等到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手里的气球加起来还剩下十几个的时候,他们就再也等不到一单生意了,于是赶在末班车之前回去。
  吴老头已经睡了,他们轻手轻脚地进屋,想去厨房倒点热水洗脚,却发现饭桌上摆了两只海碗,大概是担心落灰,两只海碗上面分别盖着碟子。陆明远走过去把碟子掀开一看,里头是一大碗西红柿鸡蛋面,于是两个人拿着筷子就吃了起来。
  面条有点坨了,也不怎么热,不过还有点温温的,他们两个人这会儿肚子正饿,三两下就把两碗面条吃了个精光,吃完面条叶程把两只碗收了去洗,陆明远拿抹布把桌子擦一擦,然后就把他们两个人钱袋里那些零零散散的钱全部都掏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昏黄的灯光下,两个半大的少年就坐在八仙桌的两端数钱,越数眼睛越亮。这一天的收获相当不错,除去中午买气球花掉的,两个人包里的钱加起来还剩下五百七,扣掉今天早上带出去的三百块零钱,他们还赚了两百七。
  这种赚钱的感觉,大概就和他们第一次从十八岭下来的时候差不多,那时候虽然好几天才赚了那么些钱,但是当时的钱很经花,不仅是叶程他们,就连蔡金枝跟钱守万一家也跟着高兴了许久。


42、第42章 ...

  但是有时候事情不总是那么顺利,叶程和陆明远第二天到步行街的时间比较早,天刚擦黑,许多摊贩也都是刚刚出摊,那些卖饰品的卖玩具的卖碟的,还有做餐饮生意的,陆陆续续从这个城市的四面八方聚集到这里。

  叶程和陆明远在步行街走了一圈,最后还是决定到昨天他们待过的地方,两个人在那个路口站了不多久,就有一个额头上染了一撮黄毛的小年轻过来了。
  "你俩打算在这地儿卖气球?"小黄毛说话怪声怪调的。
  "嗯。"叶程点点头,陆明远不搭腔,但是眼睛却死死地盯着对方,似乎已经做好了干仗的准备。
  "嘿嘿,别那么紧张。"黄毛给陆明远丢过去一个自以为潇洒的笑容。"这个街道,现在是咱阿东哥罩着的,你俩既然打算在这里做生意,那就先交保护费吧。"

  叶程转头看了看附近的其他摊贩,也有几个年轻人在向他们收保护费的,不过那些人大概都已经熟门熟路了,见到对方就爽快地掏钱,废话都不用多说一句,有些甚至还笑容满面地相互打招呼。
  "要多少钱?"胳膊拧不过大腿,人家都交了,他俩也交吧。
  "一个小摊位一晚上三十块,你们俩人就算一个摊吧,交三十就行了,交了保护费才有人罩着,这年头你们两个小屁孩大晚上的都敢出来做生意,嘿,没碰到过坏人吧?"很明显这个黄毛没把自己当坏人。
  "给你。"叶程干脆地掏了三十块给他,既然在这块地头上是这么个规矩,他要么掏钱,要么换个地方做生意,不过别的地方的钱也未必比这里好赚。
  "不错,你这小子上道,以后每天按时交钱,咱会罩着你们的,放心做生意吧,哈哈哈。"那人拿了钱就嚣张地大笑着走开了。

  在那里做了几晚上的生意之后,叶程他们也发现了,那保护费好像真不是白收的,有一天几个人在烧烤摊喝醉了,就耍起了酒疯,不肯付钱,那老板就掏出手机来打了个电话,没一会儿,步行街一条巷子里就冲出来一群人,三两下就把那几个想吃霸王餐的制住了。
  那几个想吃霸王餐的醉汉,后来身上都被掏空了,一部分给烧烤摊老板付了烧烤和酒的钱,另一部分都被那群人没收了,至于那几个醉醺醺的被揍得七倒八歪的家伙,直接被拎着丢到公园里去了。从那以后,叶程和陆明远就再没靠近过那个看起来十分整洁干净的公园,里面有几把椅子,他们从前累了就会过去坐会儿,打那之后,他俩再累的时候都没有再进去坐过。
  小风波没一会儿就平息了,大家还是该干嘛干嘛,好像对这样的事已经习以为常了,叶程和陆明远也继续做他们的生意,还好一直都没有人找过他们的麻烦,一般人只要头脑清醒的,都不会在大晚上的到处惹麻烦。

  有一次一个阿东哥的手下过来收保护费的时候,笑着对叶程他们说:"小弟弟,就你们俩这身板,回家的路上要是被人截住了,这一天可就白忙活了,怎么样?身上带刀了吗?得带点东西防身才行啊。"
  叶程他们自然不会真的在身上揣把刀,不过从那以后,晚上就不敢带太多钱出去了,一般傍晚的时候就会把身上的钱掏一部分出来留在家里。
  这个城市不缺流氓混混,他们或者聚在一起占个地盘收保护费,或者三五成群到处瞎逛的,要么偷要么抢。那些人大多喜欢聚集在台球室和旱冰场,KTV那边也有,不过不多。叶程他们比较低调,平时他俩不言不语地站在路边,跟俩自动售卖机似地,存在感很低,也一直没人去找他们的麻烦。

  不管怎么样,在这样的环境下做生意,叶程和陆明远还是觉得很累,每天都要小心翼翼的生怕被人盯上,每次回家都要用跑的生怕被人截住,这样的日子没过几天,他们就开始怀念住在村里的生活了,就算苦一点,起码不用提心吊胆。
  "叶程。"陆明远这几天比以前更不爱说话了。
  "干嘛。"刚洗完澡,叶程穿着秋衣秋裤爬到床上,被窝早就被陆明远捂暖了。
  "今天星期六。"陆明远向叶程的方向靠了靠。
  "哦,可是我好累啊。"
  "嗯,我也累。"每天不仅要来回坐跑两三趟,精神又太紧张,他俩是真的觉得累了。
  "那你说,咱夏天还来吗?"
  "来。"陆明远毫不犹疑地回答。
  "也是,这几天赚了不少钱呢,得多赚点,存款不多了。"叶程叹了口气,当家真的很不容易。

  "叶程。"陆明远又叫了一声。
  "嗯。"叶程的眼皮已经开始打架了。
  "今天是星期六。"陆明远再次提醒。
  "你不是说累了吗?"
  "现在不累了。"陆明远缠在叶程身上,两只手色迷迷得摸到衣服里面,去捏叶程的屁股。
  "轻点,别被爷爷听到了。"叶程抬手就把被子蒙到他俩的脑袋上,这种木房子,隔音效果几乎没有,他们跟吴老头的房间之间虽然还隔了一条过道,但是这条巷子里的人都睡得早,一到夜里,一点风吹草动都听得清清楚楚。

  叶程和陆明远说好了,反正他俩现在小心行事,尽量别让人盯上,如果哪天真被人截住了,就乖乖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然后晚上就不出去做生意了。不过显然,他们两个人还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这个城市里的有钱人那么多,像那些花枝招展的姑娘,还有全身名牌的小伙儿,这些人才是那群混混流氓的主要目标。
  像叶程他们,每天就赚几百块钱,这点钱多叶程他们来说确实不少,但对于混社会的人来说,不过就是个零头。他俩还是两个男孩,跑起来比兔子还快,很明显是个费力难啃的茬,混混们也很忙的,他们的工作也得要讲究效率。

  年前天气一直都很好,叶程跟陆明远每天来回要跑三趟,从来没休息过,一直到大年三十这天,突然下雨了,反正年三十应该也没什么人会出门去玩,大伙儿都在家里吃年夜饭呢,叶程和陆明远也乐得轻松。
  不过他们并没有在吴老头家里休息,而是去菜市场找高金花了,这几天忙着赚钱,一直都没抽出时间来去一趟菜市场,刚好这天下雨,他俩就去了。菜市场还是那个菜市场,不过好像是被重新休整了一下,看着比以前大了一下,也整洁了不少。
  高金花的摊子已经不在从前那个位置上了,叶程他们找了没一会儿就找到了,在专门卖熟食的区域,高金花还是一个人做生意,这会儿客人挺多,她忙着称重找钱的,头都来不及抬一下,自然不知道叶程他们过来了。

  "金花阿姨。"等她又送走一个客人的时候,叶程喊了她一声。
  "这是……叶程吧?"高金花还是烫着卷发,不过没以前那么蓬了,还染了点颜色,脸上也没有以前丰满圆润了,但看起来还是很有韵味。
  "是啊。"
  "哎呦,这个是陆明远吧?来来,进里面来!阿姨看看,都长这么大了啊!"高金花的嗓门还跟以前似地,又尖又脆。
  "一百零六号,送两碗面过来,加俩鸡蛋。"就像第一次见到叶程他们的时候一样,高金花扬着嗓门又叫了两碗面。
  "好嘞!"面店那边的人高声回答,一切就好像跟七年前一样。

  "我们都吃饱了才来的。"叶程连忙说,他们一大早就去巷子口的包子铺吃了好几个包子,这会儿真不饿。
  "吃饱了再吃,这么多年了,那家面店还跟从前一样,嘿,你俩再尝尝。"高金花一边说着,一边又招呼起买菜的客人来了。
  不多久,面条就送过来了,送面的是个十几岁的男孩,看起来跟叶程他们差不多大,跟高金花他们也熟得很,等钱的时候,还顺手抓了只丸子丢到嘴里。
  "你这死孩子,小心吃坏肚子。"高金花抬了巴掌要拍他的手,结果没拍到,被躲过去了。
  "吃坏了才好呢,难得放个寒假,累死我了,除夕都不给休息的。"那小孩收了钱,就抱着托盘回去干活了。

  那面条确实还是以前那个味儿,叶程和陆明远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那胃就跟无底洞似地,怎么填都填不满,两碗面条一会儿就吃完了,半点没浪费。
  吃完了面叶程也不急着回去,今天过年,高金花的摊子上生意很好,他很陆明远就主动留下来帮忙了,高金花就忙着招呼客人和打包称重,叶程就专门找钱,陆明远干点杂货,那个盘子里的熟食卖得差不多了,就从里面的袋子里倒出来一些补上,塑料袋不够了也是他去买的。
  虽然也没帮上什么大忙,但是有他们俩在,高金花还是省了不少力气,这一天的生意做得相当顺利,等到中午快收摊的时候,旁边的摊主就问了:"金花啊,这是你哥的儿子吧?"
  "哪儿啊,那俩小子要是能有这么懂事,我哥就要笑死了。"高金花让陆明远去巷子口的水果摊买了几斤橘子,这会儿正剥了皮往嘴里塞呢,忙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才能歇下来喘口气,她是从来不会亏待自己的。
  "那他们是?"
  "是叶程和陆明远,从前不是经常来咱们菜市场玩吗?瞧你那记性。"高金花笑眯眯的,他们菜市场里头的人就喜欢说闲话,生意做完了也不急着收摊。

  "喂,高金花,我这边还剩了不少对虾,你要便宜给了!"那头卖海鲜的区域,有人扯着脖子正冲这边喊话呢。
  "我哥让我别再买你的臭鱼烂虾了,小心别把老头老太太给吃坏了。"菜市场里头的人说话都不客气,喜欢半真半假的开玩笑。
  "嘿,瞧你说的,要不是瞧在咱那点交情,我能那么便宜卖给你吗?"一个大男人跟一个大女人说这种话,倒是一点都不怕别人误会,他老婆还在边上站着呢。
  "别瞎咧咧啊,小心被我家那个听到了。"高金花的男人是在单位上班的,跟他菜市场的人肯定不太一样,看得出来她现在还是很注重家庭和谐的,那男的一说这话,她就不再搭腔了。"我看看你今天的对虾。"

  "你仔细看啊,这可是昨天刚开的虾洞,早上我都卖十三块一斤,这会儿没剩多少了,十块钱包圆。"那人见高金花真过去了,笑呵呵地推销起来。叶程和陆明远一人抓一只橘子吃着,跟在高金花后面看热闹,讨价还价是一件很有趣的事,特别是当买家卖家都是小老板的时候。
  "蒙谁呢,刚刚我都听到你喊十一块一斤了,这会儿十块就想让我包圆?"十三块的对虾卖到后面降价到十一块也是很正常的,菜市场不像超市,价钱灵活得很。高金花伸出手指扒拉了几下那一小堆对虾,顺手把最后两瓣橘子塞嘴里,橘子皮揣在围裙口袋。
  "那你说多少吧?"
  "你看这虾可怜那样,这小小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虾米呢。"高金花不说价钱,继续挑三拣四。
  "别尽说行外话,我拿一箩筐给你挑你也不会光挑大的,要不要吧?"

  "七块,都要了。"高金花面不改色地砍价。
  "七块?七块钱你就想吃虾啊?真行!"那男人都笑了。
  "大过年的,谁家到现在还没买菜啊?这可是一年一次的大日子,大伙儿都图好看,你这堆虾还真不好卖。"高金花摇摇头。
  "九块,你要就要,不要拉倒,老子留着自己吃。"
  "呦,咱都这么熟了,别来虚的,谁不知道你老王当年吃臭虾吃到吐,这会儿你还能吃得下去这么一堆虾?"高金花也笑了,卖啥就怕啥,她家做熟食的,她自个儿对那些个肉丸鱼丸的,碰都不想碰一下。这老王既然不想降价,她抬腿就要走了,平时还跟这家伙磨一磨,今天她累得厉害,年底这几天生意好,好不容易熬到过年了,她就想好好休息,要有那么多力气,还不如跟叶程他们多说会儿话呢。

  "金花啊,老王这不是知道你喜欢吃虾才问你的吗,这样,你要的话八块钱就都拿走了,行吧?"这时候老王的老婆说话了,做他们这生意从来都是赚前不赚后,后面这些,亏点本也是换成钱的好,难道真的自个儿拿回家去啊?
  "行吧。"初一初二大伙儿都不来菜市场,高金花也休息,自然是不会出来买菜的,备点虾放家里挺好。
  高金花让老王把对虾分成两袋装,一袋自己留着,一袋就给叶程他们:"嘿,我就喜欢吃虾,这老王人不怎么样,他家的虾确实不错,你们一会儿也带点回去。"

  高金花收摊的时候,把叶程给的那几十个咸鸭蛋和皮蛋小心翼翼地放三轮车上,她说他就爱吃咸鸭蛋,但是城里的东西现在越来越不实在了,前阵子就有人说现在的咸鸭蛋有问题,不知道加了什么材料,腌几天就出油了,但是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她初一初二不摆摊,让他们以后有时间常来菜市场玩。时间不早了,叶程和陆明远谢绝了高金花关于到她家过年的提议,高金花也知道吴老头就一个人在家,所以也没怎么多说,于是就在菜市场门口分头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亦的地雷!谢谢大家的花花!


43、第43章 ...

  叶程和陆明远在吴老头家过了个简单的大年夜,饭菜也没有特别丰盛,不像有些人家,吃完了年夜饭还能剩下满满一桌,说是年年有余的意思,老头是个实在人,能吃多少弄多少,从来都不喜欢浪费的。
  接下来的好几天都下着雨,叶程和陆明远没事做的时候,就拿着那些气球研究了起来,照理说把不同颜色和形状的气球经过捏缠捆绑定型,搭配成各种好玩的水果或者花朵之类的,应该不算很难才对,叶程他们手里有不少廉价气球,没事的时候两个人就凑在一起琢磨了起来。
  先吹一个气球,用手指在两头一推,然后绑在一起形成一个苹果的形状,这一点都不难,但是要进行更复杂的组合的话,就没那么容易了,最主要的是他俩手笨,动作比人家慢多了,到时候如果真做起生意来,肯定手忙脚乱的应付不过来。

  叶程拿支铅笔在本子上涂画着,他们从那个卖气球的男人那里倒也能学几种样子过来,可是这真的行得通吗?到时候对方要是生气了,来找他们的茬怎么办?他和陆明远毕竟还是小孩,两个人也不一定能打得过一个大人,而且他们是做生意的,能和和气气顺顺利利的自然是最好。
  这么想着,叶程觉得自己也许可以想出一种新的组合,好玩一点的,新鲜一点的,让小孩子看到就想要的。他在本子上画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有花草有动物,可是这些东西要靠气球来实现的话,显然是不容易的。

  他和陆明远两个人一边涂改一边用气球做实验,创新的过程总是充满了乐趣,这天晚上叶程和陆明远一直忙到晚上九点多,手脚都被冻僵了,但是俩人都很高兴,因为终于做出了一只气球兔子。
  这个兔子不像真的兔子那样,有点抽象,但是两只大大的耳朵,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一只兔子,整只兔子由粉色和白色组成,看起来胖乎乎的很可爱,背上还有两根长条气球做成的背带,可以让小孩子背在背上,就像是一个背包一样,叶程让陆明远背上,左一圈右一圈地转给他看,最终表示很满意。
  后来,他们又做出了黄色的兔子和灰色的兔子,这样一来,就有三种颜色可以给小孩子选择了。气球反正都已经做出来了,放着也是漏气,叶程干脆就把那几只气球兔子送给巷子里的小孩玩去了,结果反响出乎意料的好,没分到的孩子死活闹着要大人买,最后叶程只好又做了几只分出去,就当是练练手了,同一条巷子里的人,厚此薄彼毕竟不好。

  这场雨一直下到初四,初五那天一大早,叶程和陆明远爬起来一看,太阳出来了,连忙起来干活,氢气球还是要打一些带过去,兔子也要先做几个,剩下的,就到那边一边做一边卖,中午也不打算回来吃了,到巷子口买了几个馒头揣着。
  年后的第一个晴天,游乐场迎来了许多客人,卖门票的窗口外面,排着长长的队伍,叶程和陆明远在排队买票的时候,就有小朋友指着他们俩背着的兔子要,大人被闹得没办法,只好找叶程他们问价钱。

  "诶,你们这个气球咋卖呢?"
  "十块一个。"这个价钱是叶程跟陆明远商量好了的,这种兔子气球用料还挺多的,大大小小用了十几个气球,本钱都要差不多两块了,加上他们的动作又不快,卖便宜了一天下来就赚不了多少钱,眼看着寒假快要结束了,他俩狠狠心,想趁着最后几天多赚点钱回去。
  "怎么这么贵啊,五块卖不?"游乐场不像步行街那边,这里的小孩大多都是家长带出来玩的,讨价还价那是常有的事。
  "不卖。"叶程摇摇头。
  "哎呦,你们这个气球吹一吹的,才要多少本钱?"旁边的家长就搭腔了。
  "用了十几个气球呢,你们单买一个都要一两块了。"讨价还价叶程是不擅长的,但是这种时候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那也不要十块钱,五块钱了,我们就一人买一个。"
  "是啊小伙子,五块钱你都有赚了,心不要这么狠噶。"
  "五块钱卖不卖?"
  "咋还不说话了呢,非得要十块钱啊?十块钱太贵,真的,我肯定是不会买的。"
  "这一个气球就要十块钱啊,妞妞别哭,妈妈给你买冰激凌去,咱买两个,左手一个右手一个,能吃五次呢。"
  "看吧小弟弟,十块钱哪里会有人买?"
  几个家长把叶程他们围了起来,你一言我一语的。
  叶程被狂轰滥炸了一番,原本坚定的要卖十块钱的决心也开始动摇了,他向陆明远看了一眼,那家伙垂着嘴角显然也对眼前这种情况毫无办法,叶程想了想,最终还是让步了。"那八块吧,少了真不卖。"

  那几个人还是不死心,七嘴八舌地又说了好一会儿,最后看叶程实在是不愿意让步了,才终于各自掏了八块钱买了一个回去。
  这几只兔子气球卖出去,叶程他们就没什么存货了,买了票直奔旋转木马的方向去,然后两个人铺了张旧报纸往路边一坐,就开始干起活儿来了。做出来的气球兔子叶程和陆明远一人背一只在自己背上,他们发现这种方法特别容易吸引小朋友,小孩子总喜欢有样学样,又贪新鲜,看别人有什么东西,自己也闹着要。
  这一天叶程和陆明远都没挪过地方,做出来的气球兔子通常很快就会被买走,有些人甚至围在边上等,跟叶程他们说自己要什么什么颜色的,看着他们做。这些人一围过来,跟风的人就越来越多了,你说别的家长都掏钱给自己孩子买了,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对吧?所以生意也跟着好了起来,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们每只气球兔子一做出来就能立即脱手。

  还价的人还是有,不过叶程和陆明远咬死了八块,再也不肯降价了,有些家长心疼钱,主要还是觉得气球这个东西不实惠,一两块钱买就买了,八块钱花得太冤。也有一些家长或者比较大方,或者拗不过自己的小孩,就掏钱买了。
  这天他们确实赚了,也累坏了,两个人步行街都不去,直接就回去休息了,晚上把这一天的收入点了点,扣掉本钱,氢气球和兔子气球赚的钱加起来赚了五百多块,将近上班族半个月的工资了。

  "咱明天再做点别的吧?"叶程正高兴的时候,陆明远突然这么说道。
  "为什么?"气球兔子他们做了一天了,现在都已经做熟练了,明天速度肯定会更快的。
  "我今天看到那个卖气球的过来了。"
  "他来看过了?"叶程也跟着紧张了起来,那个男人手艺比他们好,今天这个气球兔子做工其实没有多复杂,他要学的话那还不是三两下的事情。
  "看了好一会儿呢。"叶程一会儿忙着做气球一会儿忙着收钱,陆明远偶然抬头的时候,倒是看到那个男人过来了,过了将近有三四十分钟才离开的。

  "那我们再做点别的?"
  "做什么?"陆明远抬头看着叶程。
  "再想想吧。"叶程强打起精神,把自己酸软的身体从床上挖了出来,拿起铅笔涂画起来,陆明远也拿这气球在旁边摆弄着。
  虽然很累,但是经过这一天的练习,他们已经对气球的特性有了更多的了解,所以一个多钟头之后,他俩又摆弄出了一种全新的气球娃娃,有点像小蜜蜂,头上有两只角,圆圆的身子一节一节的,背上还是有两根背带。

  不过这个款式就需要用到大量的长条气球,叶程和陆明远第二天早上起得非常早,吃了包子之后又跑了一趟批发市场,专门去买了很多长条气球,然后几乎在游乐场一开门的时候就买票进去了。
  守在昨天的位置上,两个人开始快手快脚地开始做小蜜蜂,兔子也还是做了两个,也许那个人并没有模仿他们,这样的话,叶程他们就可以又卖兔子又卖小蜜蜂了,顾客有了选择的余地,可能生意会比昨天还好一些。

  不过事情的发展却让叶程失望了,那个卖气球的男人非但学了他们的兔子气球,还自己做了一些改进,看起来比他们原来的兔子气球更鲜艳,个头也更大,也卖八块钱。在有了对比的情况下,还有谁会买叶程他们的兔子气球呢?同样的价钱,肯定去买那种更好看更大的了。
  好在昨天有了陆明远的提醒,他们又做出了这种小蜜蜂的气球,这个设计用的气球更多,小蜜蜂也很可爱,个头也挺大的,叶程他们依旧卖八块,生意也还过得去。至于早上做好的那两只兔子气球,被叶程五块钱卖给两个讲价的家长了,反正今天这种情况下,他家的兔子气球肯定不好卖,也就不打算再做了。

  游乐场总共就这么大,昨天是叶程他们的兔子气球一家独大,所以赚的自然就多了,今天叶程他们卖小蜜蜂气球,另外一个男人卖兔子气球,一般人也就只会给自家小孩卖一个气球,所以生意多少受到了一些影响。
  好在这两天天气很好,出来游玩的家庭挺多的,叶程他们的生意还算是过得去,虽然跟昨天比起来,是清淡了不少。当天晚上,因为担心对方又会模仿他们的小蜜蜂气球,叶程和陆明远又想出了一种机器人气球,个头比小蜜蜂和对方的兔子气球都大,但是大也是有代价的,那就是成本又提高了。
  不过好在那个男人并没有继续模仿,而是安安分分地卖起了兔子气球,叶程和陆明远也就没把机器人气球做出来卖,一直都在做小蜜蜂,一个款式的气球越做越熟练,渐渐的,他们也就不再觉得那么累了。

  寒假结束前,高金花提着一包衣服去了吴老头家,里头装着的都是衣服,一边让叶程和陆明远试穿,一边还笑话自己的嫂子,说她家的孩子都长大了衣服还不舍得送人,收在柜子里当宝贝似的,也不嫌占地方。
  高金花拿过来的衣服都挺好的,叶程跟陆明远也不是挑剔的,就都收下了,反正他们就算穿不了,大胖二胖也能穿。
  高金花又说上次叶程他们带过来的皮蛋和咸鸭蛋他们家人都喜欢,说一吃就知道是用好鸭蛋做的,让叶程他们下次再多带点过来,家里的老头老太太都爱吃。叶程自然是高兴地答应了下来,皮蛋咸鸭蛋在他们村里不算什么好东西,高金花他们喜欢吃,多收他都是愿意给的。

  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为了能多赚点钱,给各自班主任都打了一个长途电话,说晚两天回去报名,学校报名了也不是马上就开始上课,一般都有两三天的缓冲期,只要不耽误课程,学校老师也不会太难说话。
  他们一直在那个游乐场里卖气球,一直等到市里的各个学校都纷纷开学了,游乐场里的孩子越来越少,才整理好东西准备坐火车回去。

  还是跟上次一样,吴老头把他俩送到了火车站,不过这次不用找人带了,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已经长大了,得自己掏钱买票。老头话不多,叶程记得上一次爷爷送他们来火车站的时候,还显得那么高大,这几年不知道是自己长大了还是老人佝偻了,老人在他眼里的形象,已经跟从前大不一样了。
  老头给他们煮了几个鸡蛋,又从小店里买了几碗泡面,还在家里剥了个柚子,装在塑料袋里给他俩带着路上吃。说火车上的东西贵,他俩赚钱不容易,能省一点是一点。


44、第44章 ...

  叶程他们回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蔡金枝不放心叶萍一个人在家里睡,从县城回来以后就一直睡叶程他们家,见叶程和陆明远回来了,就张罗着给他们做了一顿饭,几个人围着饭桌吃饭,叶萍说学校已经开学好几天了,叶程他们到的那一天,高中刚刚开始上课,他俩回来晚了,错过了一天的课程。
  叶萍今天挺高兴的,跟她哥哥说自己在县城卖咸鸭蛋的事。其实县城的生意也并不十分好做,蔡金枝跟叶萍卖了几天,生意都很一般,他家的咸鸭蛋又多,过了寒假几个孩子开始上学,家里就又离不开人了,所以蔡金枝就降价了,七毛钱一只,两块钱三只,总算是在学校开学前把那些咸鸭蛋都给卖了。
  蔡金枝跟钱守万他们的意思,今年是想多腌点皮蛋,咸鸭蛋就少弄点,村里弄咸鸭蛋的人家太多了,价钱越来越贱,弄到现在,养鸭子都不怎么赚钱了。

  叶程和陆明远这一次去C市,前后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除去来回的路费,还赚了两千多回来,这些钱得存到卡里,留着以后交学费,平时就省一点,尽量不要去动它,家里卖卖鸭蛋,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修修鞋子,大概也够他们三个人的花销。
  高金花送给他们的那些衣服,叶程让大胖二胖拿走了几套,又给叶萍挑了几件斯文干净一点的款式,其他的收到柜子里。他们家基本上是不用在买衣服上花钱的,叶萍也不像别的姑娘那么爱打扮,经常捡她哥的旧衣服旧裤子穿。

  那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在那些青春期的小孩中间,虚荣心也逐渐滋生,大家都有钱买新衣服了,穿别人的二手衣服,好像也突然成了一件可耻的事。好在叶程他们家的几个小孩,成绩都很优秀,在班里学校里都是佼佼者,所以也没几个孩子会看不起他们。
  但是大胖二胖就不一样了,他们家本来就穷,大胖二胖也不是特别聪明勤奋的孩子,成绩平平,又贪玩,经常跟一群小孩满大山的跑。
  这在小学的时候也没什么,等他们上了初中,问题就出来了,初中的学校是在镇上的,许多学生的父母都在单位上班,医院里的医生学校里的老师之类的,还有一些学生的父母在外面做生意赚了钱,早早就给小孩买上手机什么的,打扮得也很抻头。

  这样的环境,大胖和二胖就不怎么适应,面对那些有钱人的优越感,他俩就显得有些畏缩,成绩又不好,家里又穷,人又挺木讷,渐渐的,就被身边的同学看不起了。这一年大胖二胖读初二,比叶萍高两年级,但是个头却没比叶萍高多少,比叶程和陆明远都矮,在男生的世界里,矮个子是很容易被欺负的。
  导火线就是一件二手棉外套,叶程这一次带了一包半新旧的衣服回来,其中大多质量都是很好的,其中不乏牌子货,但是叶程他们从来也没买过牌子,也没关心过牌子,所以就不知道,大胖二胖也不知道,但是他俩班上的同学却是知道的。

  上体育课的时候大胖把衣服脱下来,班上的一个男同学看到了,就说大胖你这个衣服不是那什么牌子的吗,那个牌子可贵了,他上次跟他老妈闹了好久,都不肯给买。边上的同学就搭话了,不可能,大胖家什么时候能买得起名牌了,该不是假货吧。几个学生凑在一起就研究了起来,发现这件衣服质量很好,不像假货,但是看起来有点旧,不是新的。
  于是几个男生就开始取笑大胖,说他没钱买衣服就捡人家不要的穿,做人怎么能这么没骨气,以后没钱娶老婆是不是也要捡人家不要的?青春期的男生大多比较躁动轻浮,加上那几年香港电影很流行,学校里也开始流行坏男生,整天脑子里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自以为很帅的各种犯傻,没事还喜欢学古惑仔。
  大胖虽然有点畏缩,但是他好歹也是钱守万的儿子啊,就算没有遗传到他老子的暴脾气,但也不至于软到骨头里。所以他还嘴了,跟班上一个男生对骂了起来,骂了几句就开始动手,旁边一群男孩子又是吹口哨又是起哄,没一会儿就把体育老师给招过来了,体育老师把班主任请过去了,班主任比较暴力,一边教训一边拳脚相向。

  那几个男孩在班主任面前不敢逞威风,乖乖挨了几下打,放学后就把大胖二胖围在校门口了,大胖和二胖同年不同班,平时放学都一起走。二胖的脾气比大胖火爆,没说两句话就冲上去跟人家对打,那几个男生在班主任那里吃了亏,本来就是想找他们打架泄愤的,于是很快就干上了。
  叶程和陆明远今天第一天上课,这个学校的高中部和初中部离得不算远,正给兰小凤补课呢,楼下就有人喊他的名字了。"叶程,叶程,大胖二胖跟人打起来了,你快去啊!"
  叶程想都没想,拔腿就出了教室,陆明远自然也跟上了,两个人一路跑到初中校门口,大胖二胖寡不敌众,正被人压在地上打呢,叶程和陆明远的年纪跟这群学生差不多,要是没跳级,叶程今年也才读初二,陆明远才读初一。
  所以虽然是高中生,但是在打架这件事上,他们还是没有任何优势,身高力量都差不多,大胖二胖基本上已经没有战斗力了,对方人还比他们多,但是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大胖二胖他们挨打吧,于是他俩就想先过去劝架,能劝开了最好,结果那几个男生正打得兴起,很快就把叶程和陆明远也卷入了战局。

  这场群架人数不算太多,加上叶程陆明远才十个,过程也不算特别激烈,就光用拳头揍,偶尔踹上几脚,没使用任何武器。无奈他们打架的时间太长了,让学校里的老师想装作看不到都不行,只好牺牲了自己的下班时间,把这几个学生又拎回办公室去了。
  本来如果只是大胖和他班上的同学大家,性质还不算很严重,同班同学有时候有点小摩擦嘛,难免的。但是二胖就不算他们班上的,要教训二胖,就得把二胖的班主任也叫上。叶程和陆明远是高中的,初中部的老师管不着他们,就稍微说了几句,不过第二天他俩就被叫到教务处去了。

  叶程和陆明远在军训的时候就已经被警告过了,在高中打架是很危险的,又不属于义务教育,学校是有开除学生的权力的,而且他们学校对于学生打架尤为严厉,情节严重的就直接开除了,轻的也是个留校察看。
  "你俩给我说说,怎么回事?"鉴于他俩都是尖子生,平时也不是爱惹事的,教导主任的态度还算比较和气。
  "他们打我表哥。"至于打架的原因,叶程到现在也还不知道,昨天晚上打完架被初中部的老师拉着教训了几句,他们回到班里的时候晚自修很快就开始了,上完晚自修回家以后又很晚了,今天早上又早早出门,一直都没再见到大胖二胖,也还没来得及知道打架的原因。

  "你知道不知道打架是很严重的?还想不想读书了?"教导主任继续教育道。
  "知道。"
  "知道还敢打架!还是一班二班的班长呢,班长怎么带头的?就是让你们带头打架啊?"教导主任语重心长地说:"碰到这种事不能冲动,要先用用脑子,看是不是还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有什么办法?"陆明远问,在他看来,就当是的情况,除了加入战局别无他法。
  "你们可以找学校的老师啊,就算找不到老师,你们也不一定就要跟他们打架啊,你俩是高中生了,肯定不能像初中生那么不懂事对不对,要跟他们讲道理嘛!"
  "哦。"陆明远摸摸鼻子,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角。

  "还有一个问题要明确一下,你们虽然年龄比较小,但是毕竟已经是高中生了,跑去跟初二的学生打架,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欺负低年级的学生知道吧?"
  关于这一点,教导主任也很郁闷,今天一大早初中那边的主任跟他说,他们高中部有两个学生跑去欺负初中的同学,他当时不知道是谁,也没反驳,等到学校一了解情况,真真是哭笑不得,就这也叫欺负低年级同学?
  "我没欺负他们?"叶程觉得自己有点冤。
  "但是他们那边的老师就这么说了。"教导主任不给他俩狡辩的机会,又说了一些循循善诱语重心长的话,然后念在他们是初犯,问题也不太严重,就记过处理了。不过这个记过到底是记了还是没记,就只有学校的几个老师知道了,他们自然是不可能多嘴的。

  第二天的早会上,叶程和陆明远被通报批评了,说他们跟初二的学生打架,考虑到情节较轻,给予记过处分。还各自写了一份检查,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念了一遍,保证自己以后再也不打架了,绝对不会再欺负低年级同学。
  俩班长都被处分了,班上的同学就不平静了,追着叶程和陆明远问,怎么就处分了,但是不是跑过去劝架的吗?又不是他俩惹的事,咋还要处分呢。有一些消息灵通的,还跑去初中打听,没几天,学校里就传得沸沸扬扬,不过这件事本来也没多严重,大家就当笑话来讲。
  诶,听说没,高一一班跟高一二班那俩班长,就是年纪很小的那两个矮个子,前几天到初中去劝架,人家老师说他们欺负低年级的学生了,我靠,就跟人打架那俩双胞胎,还是一班长他哥呢,你说搞笑不搞笑。

  大胖二胖也被请家长了,罗月亮偷偷去的学校,知道自己儿子被人家欺负了,就没告诉钱守万,怕俩儿子挨揍。没想到大胖二胖那几天偏偏就犯倔,怎么都不肯穿那些别人送的旧衣服了,罗月玲逼着让他们穿,他俩就给把衣服丢小溪里去,大冬天的不穿棉袄,就穿着里面的毛衣冻一整天。
  这还得了,罗月玲也火了,在家里骂儿子,钱守万也全知道了,晓得这俩小子在学校跟人打了一架,回家还使性子,大棍子就甩过去了。大胖二胖这一次就是掘得厉害,死都不肯再穿那些别人的旧衣服了,怎么打都没用。最后钱守万也下不去手了,心里也怪自己没用,他要是能多赚点钱,自己儿子怎么都不至于要捡别人的旧衣服穿。
  这事闹腾了一阵子,叶程和陆明远整天在学校里上课,蔡金枝也没跟他们说,所以他俩也是后来才知道的,等他们知道的时候,事情基本上都已经平息下来了,最后罗月玲跟钱守万妥协了,带着大胖和二胖到镇上买了几件衣服,以后爱怎么穿都随他俩自己高兴。

  钱守万他们家这一闹,叶程心里也不踏实了,他自己倒是不觉得穿别人的旧衣服有什么丢人的,陆明远压根不在意这种事,但是叶萍毕竟是个姑娘家,还常常捡自己不要的衣服穿,好像确实是有点说不过去。
  星期六下午几个孩子都在院子里,蔡金枝刚好也过来了,从钱守万家的咸菜缸子里挖了几颗咸菜过来。祖孙几个在院子里一边干活一边说话,叶萍跟叶程陆明远蹲在地上挖蚯蚓,蔡金枝站在洗衣池边上洗咸菜。

  "外婆,你明天带叶萍到镇上去买几件衣服吧。"叶程对蔡金枝说,他跟陆明远要出去修鞋,而且他俩也根本不知道小姑娘的衣服要怎么买。
  "行。"蔡金枝叹了口气,前几天让大胖二胖他俩这么一闹,大人心里也不是滋味。
  "没事买什么衣服?"叶萍问。
  "小姑娘长大了,总得要打扮打扮,别整天跟个假小子似的。"蔡金枝笑着说。
  "不买衣服,我们家又没那么多钱。"叶萍知道自己初中三年还要交许多学费,他现在恨不得把一毛钱掰成两毛来花,哪里舍得拿几十上百块钱去买衣服穿。

  "哎呦,姑娘诶,钱从来就没有够花的时候,你要是总这么想,一辈子可就苦了,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带头来图啥啊?"蔡金枝过了一辈子苦日子,许多东西都算是看开了,但是看得开不代表放得开。
  "那现在也不买。"叶萍不知道钱是不是从来都不会够花,反正他们家现在是缺得很。
  "去买吧叶萍,我和陆明远在寒假的时候赚了些钱,等到了暑假我们还去。"叶程劝道。
  "买吧买吧,买两件衣服都磨磨唧唧的,女人就是麻烦。"陆明远夹了条又粗又长的蚯蚓丢到罐子里,一边说话还一边狠狠戳了它几下。
  "等上了初中再买。"叶萍把她挖的蚯蚓都倒进了篱笆内,现在鸭子都长大了,吃蚯蚓也不用再剁成一截一截的,一罐子蚯蚓倒进去,三两下就被叼了个精光。

45、第45章 ...

  因为在寒假里赚了点钱,而且势头还不错,明年暑假可能还可以赚一笔回来,所以叶程他们一家还算是比较乐观的,总觉得没有过不去的坎。
  兰小凤在年前的那次期末考表现得挺不错,数学考及格了,她父母都挺欣慰的,想好好请叶程他们吃顿饭,结果叶程和陆明远拿成绩单那天就没有去学校,开学了也迟迟见不到人,还以为叶程家出了什么事,差点就跑他们村里去找人了。
  开始上课以后,叶程和陆明远每天还是照例都要给兰小凤补课,兰小凤的父母每天中午和下午都给他们送饭,日子过得相当顺当,就算因为大胖二胖的事跟人打了一架,也没有对他们的生活照成太大影响。

  过了年以后天气有回暖的趋势,不过还是不太稳定,暖几天冷几天的,空气已经越来越潮湿,大家都能明显地感觉到,春天就要来了。叶程家在这阵子腌了许多皮蛋,咸鸭蛋基本上已经不怎么做了,钱守万家也差不多。等天气热起来,皮蛋生意就会越来越好做,咸鸭蛋大家也喜欢吃,不过他们这一带卖咸鸭蛋的人太多了。
  看着后院里一缸缸的皮蛋,叶程他们心里都抱着希望,不知道这几缸子皮蛋会不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改变,就算稍微多赚点钱,起码改善一下她家的伙食也是好的,也许夏天里还能给叶萍买几套漂亮的衣服,她在这个秋天就要读初中了。

  就在这个春天的某一天,蔡金枝听人说叶程的姑姑家又出事了,头几年叶程的姑父生病,他们才把叶萍给领回来了,叶程的姑姑叶秋兰带着她男人四处求医,到底也没能从阎王爷手里抢回一条命,十几年的家底倒是一下子被掏空了。
  这两年叶秋兰和他的儿子谭小松相依为命,叶秋兰做豆腐卖,每天起早贪黑,谭小松也很争气,前年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去年还得了好几千的奖学金,是他们老街上出了名的好孩子。

  但是就在前阵子,谭小松一个人提着行李去往大学的路上,在他们市里被一辆卡车给碾了,据说伤得很重,好在肇事司机人还不错,当场就打120叫了救护车,也没耽误救治,在谭小松双腿严重被碾压大出血的情况下,总算是捡回了一条小命。
  要说这起交通事故,谭小松自己也有责任,因为要赶火车,过马路的时候走得比较急,那一带根本就没有人行横道,也没有红绿灯,所以出了事也很难说就是哪一方的全责。
  那个卡车司机人还算厚道,虽然最后交警判定他们责任各半,但他之前他就把前期主要的几个手术医疗费用都付清了,还预交了一笔住院费,这对叶秋兰他们家来说是相当大的一笔钱。之后他又一次性给了叶秋兰五万块的赔偿,这件事情就算是清了。叶秋兰一个妇道人家,丈夫去世了,儿子又出了这种意外,一点心思就全都放在病床上的儿子身上,根本没有精力去计较对方的赔偿是给多了还是给少了。

  叶程他们听说这件事之后,星期六那一天就全到去了市里,三个孩子加上蔡金枝,几个人在市里像无头苍蝇似的,他们只听说谭小松是在市里的医院,但是他们市好几个医院呢,每一个医院都很大,要找一个人并不容易。
  祖孙四个为了省钱,没舍得打的,就在公车牌上看,看到有哪个站名是叫什么什么医院的,就坐车过去找,从上午十点一直找到晚上九点多,才终于在市二医院找到了谭小松他们。
  叶程总共就去过一次姑妈家,叶萍自打从她姑妈家回来,也就再没有回去过,他们每天除了读书就是赚钱,每一天都忙得团团转。叶秋兰也很忙,丈夫去世了,整个家就要靠她一个人撑着,儿子上高中了,考大学了,出门读书了,将来还得娶媳妇的,她就只能做豆腐,半夜里起来干活,上午在菜市场摆摊,下午还得回家泡豆子,卖点豆腐,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活计,每天每天的干活,从来都不敢停下来歇一下,这一晃眼,七八年就过去了。

  叶程他们找到谭小松的病房的时候,叶秋兰正抓着一条毛巾给谭小松擦脸,病房里静悄悄的,日光灯的灯光惨白惨白的,照得病床上的谭小松格外憔悴,这离出车祸的那天,也才没几天时间,这个男孩却已经瘦得脱了形,脸色蜡黄,这会儿正在睡觉,歪着脑袋,头发一撮一撮的有些油腻,衬得人更没精神了。
  "姑妈。"叶萍开口叫了一声。
  叶秋兰楞了楞,转头往门口这边看了过来,放下手里的毛巾:"叶萍?"
  "姑妈……"叶萍这一天跟大家在市里走了一整天,灰头土脸的,脚也酸得厉害,傍晚吃的那碗面,早就已经消化完了,好不容易找对了病房,见到叶秋兰跟谭小松这幅样子,心里觉得苦,眼泪顿时就憋不住了。
  "你这闺女,哭什么啊?"叶萍小的时候,一直待在叶秋兰家,他们一家人都把她当女儿养,这些年虽然没什么联系,但是这些感情大家都还是留在了心底。叶秋兰在这个时候见到叶萍,心里也是百感交集,想到那几年叶萍和谭小松都还小的时候,她男人还在,一家人的日子虽然不宽裕,但是每日里都乐乐呵呵的,这几年一件事接着一件事的来,如今,已经是这样的一番光景了。

  蔡金枝跟叶秋兰打了招呼,又问了谭小松的情况,叶秋兰说谭小松右腿挺好的,以后应该可以站起来,左腿的膝盖骨有点难治,谭小松的主治医师给了他们一张名片,让他俩去X市的一个军区医院找一个姓沈的大夫,说他是这方面的专家,可能会对谭小松的病情有帮助。
  "就你们俩去啊?"她一个女人,带着儿子去外地看病,这中间到底要吃多少苦,同是女人的蔡金枝多少能想象得出来。
  "没事,医院我熟。"当年她男人生病的时候,叶秋兰没少进出各个城市的医院。
  "那你们,什么时候走?"
  "还得过阵子,医生说小松现在的情况还不稳定,还不能奔波劳顿。"
  "钱够吗?"这句话,蔡金枝也问得没什么底气,毕竟在钱这个问题上,她实在也帮不上多少忙。
  "咱有多少钱治多少病吧,治得好治不好,都是命啊。"但凡还有一点希望,她也会死死抓住不放手的。

  时间已经不早了,大晚上的也没车回去,叶程他们一行人就在病房里打起了地铺,叶秋兰从隔壁病房借了一张席子一条褥子,又去找值班的护士借了一床铺盖,三个孩子就睡在病房的地上。蔡金枝跟叶秋兰睡一张床,叶秋兰为了照顾谭小松,租了这个病房的一张空床,不过病床很窄,睡一个人还差不多,睡两个人就很挤。
  半夜里谭小松醒过来两次,叶秋兰也得跟着爬起来,把屎把尿的,看护病人少不得要做这些事。
  第二天一早,叶程他们就起床了,到医院外面的流动摊贩那里买了几份早餐回来,刚好谭小松也醒了,精神还不错,跟叶萍说了好一会儿话,言语间还挺乐观的,只是他那笑容,分明就是跟以前不一样了,每一次垂下眼睑的时候,脸上也会闪过一些不那么开朗的情绪。

  "姑妈身上的钱肯定是不够。"上午九点多,谭小松醒过来几个钟头之后又昏昏沉沉地睡着了,叶秋兰提着一大桶衣服出去洗,蔡金枝也过去帮忙,隔壁病床上的那个病人今天做手术,他家人也都去手术室那边等待了。
  "哥,咱还有多少钱?"叶萍小声问。
  "卡里还有七千八百多块。"这些钱就是他们的全部家当了,平时省吃俭用也不舍得去动。
  "咱先借一些给小松哥看病好吗?"因为家里的钱基本上都是叶程和陆明远赚来的,而且他们两个人读小学就跳级,高中还不用学费,平时也不怎么花钱。叶萍自己却是结结实实读了五年小学的,眼看着就要读初中了,一年五六百的学费,三年下来也是不小的一笔开销,总觉得家里的钱她赚得少花得多,所以现在说这个话的时候,就显得格外心虚。

  "咱们家本来就还欠姑妈五千块。"而且这是好几年前的五千块了,跟眼下的五千块,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那要不,我们先把五千块还给姑妈吧。"叶萍提议。
  "给什么五千,要给就都给了,留两千多块能干嘛?"陆明远突然说话了,因为这两年他读书好还能赚钱,在蔡金枝他们眼里的形象就越来越好了,几个孩子一起生活得久了,就真跟一家人似的,渐渐的蔡金枝和钱守万也就把他跟叶程叶萍一个态度对待,这一次他说要跟着出来,蔡金枝也没多说什么。
  "叶萍你说呢?"叶程问叶萍的意见,毕竟他和陆明远这两年都不要学费,最需要这个钱的,还是叶萍。
  "我想给。"叶萍看着叶程说,眼睛红红的,也不知道是在为谁难过。
  "没事,哥暑假再帮你挣学费。"叶程安慰她说。
  "家里还有好多皮蛋呢,搞不好能卖不少钱。"陆明远也说了。

  叶秋兰和蔡金枝洗完衣服回来,叶程和陆明远就去医院门口的ATM机取钱去了,他们用的是邮政卡,在取款机上每一次只能取三千,七千块钱取了三次,两个人左看右看,生怕这点家底被人抢了,取了钱塞在口袋里拉上拉链就匆匆回到谭小松的病房。
  叶程他们拿出钱的时候,叶秋兰沉默了,她自己的父母兄弟死得早,男人死了以后跟婆家的人也渐渐疏远了,小松住院这么旧,来看病的亲戚朋友也就几个,来的都给钱了,这是他们这边的风俗,无论谁家出点什么事,大家就要掏点钱帮衬一下。
  但是叶程他们这一次来,叶秋兰真没指望他们能掏钱,这几年就算没怎么联系,叶程家的情况她也多少有些了解,几个小孩凑在一起过日子,平时虽然有钱守万跟蔡金枝帮衬着,但是他们自己也要挑起养家的担子的,能交上学费就算是顶能干的了,没想到这一次来看谭小松,一下子就能掏出七千块,想也知道,可能是把家底都给掏空了,但是这七千块钱,在医院里又能帮着她撑多久呢?

  "程啊,姑妈知道你的心意,不过这钱你还是留着吧,留着给叶萍交学费。"跟蔡金枝说了会儿话之后,叶秋兰也知道叶程和陆明远现在并不需要交学费。
  "给小松哥哥治腿吧,我还有学费。"叶萍说了个谎。
  "你这傻姑娘,姑妈还能不知道你家的情况啊?这钱你就留着读书,以后考个好大学,将来才有出息。"
  "没事,学费我哥还能给我赚,我们家养了好多鸭子呢,今年腌了好几缸皮蛋,等过阵子卖了就有钱了。"从前叶萍一直以为读书最重要,学费是她最关心也最操心的问题,但是现在她觉得读书这件事,并没有谭小松的腿重要。

  "几个孩子的心意,你就收着吧,就当是为了小松。叶萍的学费你也别操心,有我和她舅呢,不能让她辍学。老太婆也没几个钱,出门的时候就带了这么些,你也收下吧。"说着蔡金枝从自己裤子的暗袋里掏出一叠不算厚的百元钞票,大概一千来块的样子。
  "婶啊,你说这人活着怎么这么不容易呢……"叶秋兰手里拿着钞票,突然情绪就有些失控了,拉着蔡金枝的手泣不成声。
  "没事,没事,啊,小松会好起来的,这就是一道坎,咱咬咬牙就过去了。"蔡金枝拍着叶秋兰的后背替她顺气,叶程和陆明远低着头站在一边,谭小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屋里其他人都没发现,叶萍看到了,就走到他身边去,他冲叶萍笑了笑,然后伸出食指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亦的地雷!谢谢大家的花花!要多多撒花哦~~~


46、第46章 ...

  因为叶程他们还要上课,不能在医院里久留,星期天下午几个人就坐车回去了。这一次,叶程他们仅有的一点积蓄也没有了,卡里就只剩下几百块钱,刚够给叶萍交一个学期的学费,这还是在他们在接下来的半年省吃俭用不去动存款的前提下。
  虽然说暑假还可以到市里去卖气球,可叶程心里有点忐忑,如果等到了夏天,卖气球的人突然变得好多怎么办?万一出现了更好玩的玩具,小孩们都不再喜欢气球了怎么办?各种各样的不确定,让叶程已经等不到夏天了,他现在就想出去赚钱,可是他和陆明远又必须每天上课,想要赚钱的话,也只能在镇上和附近的村子。

  叶萍也挺愁的,最近每天晚上叶程他们回去的时候,叶萍都还没睡觉,整天摆弄那些鸭蛋,数来数去的,但是再怎么数,鸭蛋也不会凭空多出几个,况且鸭蛋现在根本就不值钱。
  叶程和陆明远商量,他们得找点事情做,补鞋卖鸭蛋已经不行了,赚的钱还不够花的,他们得想点别的行当。他们镇不比C市,别说什么游乐场了,就连个像样的公园都没有,想在他们镇卖气球是行不通的,除非像儿童节情人节之类的日子,也许还能做点生意,其他时候,小孩们口袋里要有个五毛一块的,他们更情愿去买点零嘴解馋。
  他们镇的小学还是有点大的,不像叶程他们以前读书的村小,每个级段就只有一个班,镇上的小学每个级段都有六七个班级,而且每个班级人数都特别多,一般情况下一个班级都有五六十多个学生的样子,也有个别班级,学生人数达到七十个以上的,走进教室一看,密密麻麻的都是小孩。那时候的小学总共是五个年级,再加上刚增加的几个学前班,这个学校里学生的数量还是相当可观的。

  叶程就想做这些小孩子的生意,他们在C市的时候,也去过几个小学的校门口,那些地方总是聚集着许多摊贩,卖吃的玩的,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有,很多小孩每天都早早地出门去学校,然后一直在那些小摊前徘徊到上课的时间,下课了又在那一带流连忘返,很晚才回家。
  虽然小学生的消费能力不算很强,但是他们消费的欲望是强烈的,加上人又多,每个人掏个五毛一块的,就够叶程他们赚到盆满钵满了,可问题是怎么让他们掏钱呢?
  叶程他们镇上那所小学的校门口,也有几家摊贩,不过品种比较单一,都是一些小作坊做出来的一些零嘴和玩具,像城里的那些爆米花棉花糖冰激凌的,一样都没见到,有人往自家门口放个冰箱,卖一些五毛一块的冰棒,就算是挺高级的了。

  冰激凌是很新鲜的东西,尤其是那种,从漂亮的冰激凌机里现做出来的,但是想也知道,叶程他们现在根本买不起那么贵重的机器。爆米花也不错,只可惜跟冰激凌一样,需要买机器,叶程和陆明远寒假的时候,在C市新建的电影院门口,就见到一个超大超豪华的爆米花机,听说人家是从M国进口的,那得花多少钱啊?
  剩下的就是棉花糖了,他们在游乐场门口卖气球的时候,也见过有人推着个金属焊成的小车,带着个煤气罐,加一勺白糖到一个银白色的原型容器里,脚上一边在底下踩着,手里拿着跟棍子拉丝,一会儿,一个又大又白的棉花糖就做好了,白糖的成本特别低,一小勺就能做成好大一个棉花糖,稳赚的买卖。
  可是那种做棉花糖的机器,叶程他们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买,像这种偏门的工具,不熟悉的人是很难找到门路的,尤其那时候的信息还不十分发达。
  陆明远倒是听说有人会在网上打广告卖东西的,可是学校的机房最多只准他们练习打字,根本就不给拉网线,于是他们两个人只好和班上的男生一起,在星期六这天中午放学后,偷偷摸摸去了网吧,那会儿上网吧是被明令禁止的。

  那一年叶程他们镇上还没有正规的网吧,他们所谓的网吧,就是有些头脑精明的的人,买十几台二十几台电脑放在自己家里,拉了网线,也像网吧一样经营着,俗称黑网吧。
  这种黑网吧才不管你成年没成年,叶程交了十块钱押金,和陆明远两个人上一台机,第一次上网吧,很多东西都不知道。他们学校的计算机课上了跟没上一样,每次都要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摸电脑,计算机老师让他们打开桌面上"我的电脑",然后就拿着粉笔在黑板上讲半天,跟平时在教室里上课没啥区别,鼠标都没摸到几下,一节课就结束了,一群孩子听得云里雾里,啥也没听明白。
  现在突然让他们自己摸电脑,而且还随便摸,他俩人就犯难了,连怎么开机都不知道,还好跟他一起来的同学都是老油条,不懂的可以问一下。

  双击一下桌面上的Internet
Explorer,跳出来的页面一片空白,地址栏上两个英文单词:about:blank,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抓耳挠腮,刚刚开机的时候,他们已经问了好几个白痴问题了,现在实在是不好意思再开口,班长的面子多少还是要保留点。
  于是他俩默不吭声地摸索起来,鼠标点来点去也不见那个页面有什么变化,半个字都没跳出来,后来叶程直接在地址栏里随便打了两个字,搜索引擎才终于开始运转了,那会儿度娘还没怎么开始红,用得最普遍的还是谷歌,叶程他们也不挑,能跳出页面来就谢天谢地了。
  渐渐摸出门道以后,叶程和陆明远在网络上瞎逛了起来。当时还没有淘宝网,卓越倒是有的,通过邮政网络,在一些学校里颇为流行,但是人家就卖书卖碟,棉花糖机大概是不会卖的。

  两个人在网上瞎逛,输入棉花糖机,然后一个一个点开来看,找了许久,终于被他们找到了一个做小型机械的网站,说是网站,其实也就是一个页面而已,链接都没几个,图片也很小,看不怎么清楚,主要的产品都是针对小生意人的,其中就有棉花糖机。
  叶程他们拿出纸笔,把网页上的一个电话号码和打款账号抄了下来,然后站起来把电脑退了,跟旁边的同学打了招呼,两个人出了网吧,正好看到对面的一家小店里用公用电话,于是就过去了。
  "喂,找谁啊?"接电话的是一个声音粗噶的妇女。
  "你好,你们这里卖棉花糖机吗?"叶程有点担心自己是不是打错了。
  "啥,你们要买棉花糖机啊,等一下啊。"那妇女一叶程问棉花糖机,声音更高亢了,她把电话往边上挪了挪,但是另一头的叶程还是能清楚地听到她喊话:"他爸!电话!买棉花糖机的!"

  "来了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接过了电话:"你好。"
  "你好,我们想买一台棉花糖机。"
  "哦,我也是第一回这么做买卖,以前要么是熟客要么都是上门来买的。你把钱打到我账户上,等我确认了,再把机器给你发过去,你看行不?"
  "一台棉花糖机多少钱?"叶程问。
  "这玩意儿不贵,三百五,不过加上运费我得收你差不多四百,对了,你们在哪儿?"
  叶程说了地址,然后又问:"要怎么发过来?"
  "走物流啊,不过你们镇上肯定不到,我一会儿去问问,看到没到你们县城,要不到的话,你们就只好自己到市里去提货了,你看这样行吗?"那男人有点为难地说。

  "不能从邮局寄吗?"如果走邮政的话,就能直接到他们镇上了,这样一来,不仅省事,还少了不少路费。
  "不行啊,有几个老客户也经常从我这里拿货的,我们老早就去邮局问过了,好话说尽都没用,人家不收这种包裹的。年轻仔你要是觉得不划算,就再合计合计,反正从我这里买是不会贵的,很多人从我这里拿货,转一手价钱就要翻一倍。"
  "好吧,我马上就往你账户里打钱,你那边查起来方便吗?"做生意总是要下点本钱的,要是缩手缩脚那就什么事都干不成了。
  "方便方便,我家门口就有一台取款机,过一会儿我去查一下,晚点咱们再通一次电话,我这离你们那儿挺远的,运费大概是便宜不了,这样,我先收五十块,多了少了就不计较了,好吧?"
  "嗯,好的。"叶程点点头答应了下来,他不是不担心被骗钱,但是从小到大,一直在不停地为生活奔波,也没少接触陌生人,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除了必要的判断,有时候也要冒点风险去相信不认识的人。

  星期六邮政局还上班的,但是叶程他们并不能去柜台汇款,因为他俩还没办身份证,好在有ATM机,插卡转账就可以了。
  转账以后,叶程没有急着打电话过去,而是和陆明远在附近逛了一圈,他们每天忙忙碌碌的,已经很久没有在镇上好好逛过了,不知不觉间,原来街道上已经多了这么多家商铺,卖衣服的卖饰品的,那些商铺看起来生意都还不错。
  叶程他进了一家饰品店,看了看那些发圈耳环之类的标价,不禁咂舌,他记得自己在C市的那个批发市场,看那些人整包整包地拿这些东西,价钱一点都不高,没想到到了他们镇上,有些东西的价钱竟然就一下子涨了十倍不止,看来这饰品的钱还挺好赚的。不过做这种生意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容易囤货,而且还得定时出去进货,就算摆个摊子也挺多事的,还是做棉花糖吧,叶程想。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叶程再打电话过去的时候,那边表示钱已经收到了,他现在正在给棉花糖机打木架,一会儿就蹬三轮车出去发货,然后又问他们的联系电话,叶程就把他们村上卖肉的二婶子家新拉的电话给报了过去,那二婶子是个精明的,拉了电话也不能让别人白用,平时要有人借电话打,就按镇上的公用电话收费,要是外面打进来的,接一个一块钱。
  这笔钱一转出去,叶程他们的卡里就只剩下四百来块了,加上叶程身上的一百块钱,总共也才五百块,五百块能干什么呢?他们过阵子可能还得去市里提货,这一来一回的车费都不少了。
  买棉花糖机的事情叶程就先不跟蔡金枝说,让叶萍也别说,陆明远反正是不会多嘴的。他们家现在的情况不好,几个小孩虽然操心,但是怎么都没有老人的心思重,蔡金枝年纪大了,心里要是装了事,就容易睡不着觉。


47、第47章 ...

  过几天,市里的一个物流就给叶程他们村打了电话过去,二婶子知道叶程他们没在家,就找蔡金枝过来接电话,蔡金枝一听电话,这才知道叶程他们又开始鼓捣起什么东西了,可怜她老太婆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她又不识字,就拉着那二婶子家的女儿,让她帮着接了这个电话,把对方的地址记下来,小孩子听力又不好,还老是碰上不会写的字,直把打电话那人给烦的不行,他这一天下来要打好多电话呢,要个个都像他们这样,他老婆孩子就都得出去喝西北风了。

  接完了电话,蔡金枝拿着写了地址的纸条回去,一个下午就在那里啐啐念,说怎么办啊这些孩子,眼看着缸里都没米了还敢这么折腾。罗月玲听了,就过来问缘由,知道叶程打外面买了东西回来,倒也不觉得有什么。
  "我说妈,你就别操这心了,他们都是有主意的孩子,要鼓捣点什么你就让他们鼓捣去,搞不好还真能鼓捣出啥名堂来了呢。"
  "哎呦,我这就是不放心啊,你说,他们那卡里眼看着就要没钱了,咋还敢往外花呢?再过几个月,叶萍就要升初中了,还说要给她买衣服呢……"
  "就为这点事,到时候叶萍的衣服我给买。"他们家虽然穷,平时省是省,但也不至于真的连几件衣服都买不起。
  "你说他们怎么就不能踏踏实实的呢?这几个孩子,就是不让人省心。"
  "妈,你就是胆子小,踏实有什么用啊?你儿子倒是挺踏实的,你看看,现在一家人的日子是怎么过的?要我说,现在早就不兴踏实人了。"她年轻的时候也是看着钱守万踏实,觉得靠得住,就嫁了。可是这些年这生活的重担把人压得,她有时候也会后悔自己年轻的时候怎么就不长眼,找什么踏实的男人,怎么不去找个能赚钱的?

  蔡金枝听她媳妇这么说,就不再吱声了,罗月玲是个伶俐能干的,只是从前她娘家穷得很,蔡金枝她男人还在的时候,日子也是过得有模有样的,一个俊俏丫头嫁给她当儿媳妇,算不上吃亏。
  可是谁晓得后来日子会变成这样,蔡金枝的男人死了之后,家里就靠钱守万撑着,这世道一天一个样,钱守万这个老实人就只会种地,日子就一天天不如人家了。后来叶程的爸妈又得那种病去世,他们就还得帮衬着那几个孩子,就算没把他们养在家里,平时吃的米粮烧的柴火也都是他们给张罗的,真没几个大人照应着,那三个娃娃就算能耐再大,那也过不上正经日子。

  蔡金枝把那张写着地址的字条拿过来的时候,叶程还挺心虚的,他知道自己现在的做法太不稳妥了,也是仗着身后还有钱守万一家,才敢冒这种风险。可是他在城里待了那么久,见过别人是怎么赚钱的,如今家里穷成这幅样子,他就是想做点什么,就是不甘心坐以待毙。
  不过看蔡金枝还算是比较平静,叶程心里多少还是松了一口气,他告诉蔡金枝自己打算做棉花糖,以后每天傍晚在小学门口卖,棉花糖就是用白糖打出来的,要不了多少本钱,一支卖五毛一块的,反正是稳赚。
  蔡金枝也看开了,反正这日子,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了,干脆就让他们自己折腾去,就像罗月玲说的,搞不好还真能折腾出一条路子。她什么苦日子没过过,当姑娘的时候,和父母住在镇上,整天整天地饿肚子,不也好好地长大了?嫁人以后因为总帮衬着娘家,公公婆婆都不喜欢她,平日里没少挤兑,日子不也这么过来了?

  这个星期天叶程和陆明远又去了一趟市里,原本想一个人去就好的,好歹省点车费,但是又考虑到那东西可能比较重,叶程还想去逛逛副食品市场,所以两个人就都去了。
  到了市里,叶程和陆明远没有直接去物流公司取货,而是先去了副食品市场,卖棉花糖也是可以卖出花样来的,小孩子就是贪新鲜,他们要是只做平常的棉花糖,那生意也好不到哪里去,必须弄出点花样,必须得是镇上的人没怎么见过的,让他们的摊子一摆出去,那些小学生就围在跟前走不动路。
  要说棉花糖的花样,无非就是在颜色和口味上做手脚,食用香精叶程是知道的,C市那边刚刚兴起一种叫珍珠奶茶的饮料,什么香芋味的咖啡味的,其实也就是香精加色素调出来的效果,叶程今天就是想找这两样东西。

  副食品市场挺大的,卖的东西也很杂,但是卖食物添加剂的商店并不难找,就算奶茶生意还没怎么流行起来,那些蛋糕店也是需要用到这些添加剂的,果味香精和食用色素其实用得很普遍。
  叶程挑了几种口味的香精,然后又配了相应颜色的食用色素,老板拿着计算机噼噼啪啪嗯几下,说要一百七十四块,叶程干脆地付了钱,然后把那些瓶瓶罐罐塞进两个人的背包里,他们得腾出手来,一会儿还得扛个棉花糖机回去。

  他俩去物流公司提货的时候,被人家好一顿埋怨,说他们要是再晚两天过来提货,就要交保管费了,公司的仓库总共就这么大,每天进进出出很多货,他们那个东西,搁哪儿都碍事得很。棉花糖机外面打了一个木架,还是松木的,又重又结束,叶程见外面的架子没坏,就和陆明远直接抬着走了。
  一人背着一大包东西,还抬着个大家伙,那棉花糖机倒是没有特别重,可加上外面那个松木架子,那分量就不轻了,叶程担心坐车的时候磕磕碰碰的,把棉花糖机碰坏了,就一直忍着没拆那个木架子。

  回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叶程和陆明远都出了不少汗,到水管子下面去洗把脸洗把手,就围着那个棉花糖机研究了起来。那些瓶瓶罐罐的配料,就一瓶瓶摆在桌子上,又拿干净的抹布把棉花糖机里里外外擦了一遍,搬出家里的煤气罐跟棉花糖机接上,然后打上火,先预热。
  随着棉花糖机一起寄过来的,还有几个备用的零件和一张打印的A4纸,这是一个简单粗糙的使用说明书,叶程和陆明远对着那张纸,拿出家里的糖罐,没有竹签就用筷子顶上,脚踩着棉花糖机下面的踏板,摸索着做起了棉花糖。
  刚开始的时候并不熟练,火候跟脚上的节奏都把握不准,白糖要么没烧化要么烧焦了,半天也没做出一个像样的棉花糖,白糖倒是浪费了不少。但是渐渐的就摸出一点规律了,筷子上的棉花糖也越滚越圆,等第一个棉花糖做成的时候,他们几个都挺兴奋的。

  不过这样还不够,除了原味的棉花糖,他们还得摸索着做各种口味的,像绿色的苹果味,橘色的哈密瓜味,黄色的香蕉味,粉色的草莓味,还有褐色的咖啡味和紫色的香芋味。
  每个棉花糖放多少使用色素和香精,也都是有讲究的,毕竟这些东西不像白糖一样,一加热就会有粘性,如果比例太大了,就会影响棉花糖的成型,但是如果放少了,棉花糖的颜色又会太接近白色,口味也很淡。所以这个比例要慢慢摸索,还不能把白糖和果味粉什么的掺在一起,白糖是颗粒状的果味粉是粉末状的,粉末容易顺着白糖的空隙往下漏,导致两种原料不能均匀地拌在一起。
  试验品总是奇形怪状的不够美观,因为他们还不熟练,做出来的棉花糖有圆有扁,颜色有深又浅,等到家里的筷子都要用完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才终于把各种材料的分量弄明白了。

  "哥,这个棉花糖可真好吃。"叶萍已经连吃了三个棉花糖,这会儿手里正抓着一个哈密瓜味的,一口一口地咬。
  "你别吃那么多,一会儿吃不下饭。"叶程拿块抹布清理机器。
  "真挺好吃的。"陆明远把那些瓶瓶罐罐码放到一边的柜子里,然后也拿起一个棉花糖吃了起来。
  "你说咱卖多少钱合适?"
  "一块钱吧。"陆明远说,就他们镇上这点市场,要卖到一块五两块肯定不容易。
  "我也这么想。"机器不重,叶程把煤气罐拆下来,两手提着就放到墙边去了。

  "我觉得咱得给这东西加工加工。"陆明远看着那个棉花糖机说。
  "是啊,起码得弄个放煤气罐的地方。"
  "还得有地方放果味粉。"叶萍补充道。
  "干脆焊个小车吧,弄俩轮子,推起来也方便。"陆明远越说越有兴致。
  "好是好,可是咱的钱不多了。"叶程无奈地说。
  "都到这份上了,还差那百来块钱啊?"陆明远拍板了:"明天中午别给那丫头补课了,咱去镇上的五金店焊个小车。"
  "你去吧,一个人去就行了,我还是给兰小凤补课。"以后要是卖棉花糖的话,可能就不能像现在这样每天给兰小凤补课了,兰小凤的父母一直对他们挺好的,叶程也不好意思说不上课就不上课。
  "切,停一天会死啊?"陆明远不满地嚷嚷。

  "我们得先把尺寸量一下,不然明天你知道该做多大的啊?"叶程说着就拐进屋拿直尺去了,他们家最长的尺子就二十五厘米,他们上数学课用的。
  "差不多一米二长就行了吧,下面空的地方放煤气罐,上头放那些罐子。"
  "还是要量一下尺寸。"叶程把棉花机的尺寸量了,然后又去量煤气罐的尺寸,都记在一张纸上,接着在旁边画了个拖车的草样,注明长宽高。
  "这个地方,安个轮子。"陆明远指着那个草图的一个位置说。
  "不要四个轮子吗?"叶萍问。
  "不用,只要靠后面的位置安两个轮子,推的时候时候稍微往下压一压,就能走了,放着不动的时候还不会自己滑走。"叶程耐心地解释给她听。
  "原来是这样。"叶萍啃着筷子说。

  一会儿蔡金枝跟罗月玲也过来了,见叶程他们做好了放在桌上的棉花糖,就一人拿了一个尝了一下,虽然是试验品,罗月玲还是直夸叶程他们做得好,肯定能挣钱。蔡金枝看着这些花花绿绿的棉花糖,吃了几口,也觉得味道不错,原本悬着的心也放下了不少。
  罗月玲给叶程他们带了菜过来,叶萍拿了碗出来把那些菜倒过来,然后又帮罗月玲把那两只碗洗了,于是他们今天晚上不用做菜,只要做一锅米饭就行了,临走的时候,罗月玲带了两个棉花糖回去,说要给大胖二胖尝尝。

  第二天去上课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把那台棉花糖机带上了,他们要把这台机器固定推车上,不带上不行。上午就放在传达室,那老头脸色虽然不怎么好看,到底也没有说不同意,中午叶程没有跟陆明远一起去五金店,而是照常给兰小凤补课。
  等到上完晚自习两个人去取那辆推车的似乎,叶程吓了一跳,他当初画的可不是这个样子啊,怎么还多出个雨棚来了?这推车的尺寸都是按照叶程给的数据来做的,但是两头多出了两根杆子,那两根不锈钢杆子上面,是一个小小的雨棚,不太大,也就刚好遮住车子,与其说是用来遮风挡雨,还不如说纯粹就是个装饰。
  原来中午陆明远去订做推车的时候,看到有人在这家五金订做雨棚,就心血来潮给他们的推车增加了个雨棚上去。雨棚的结构很简单,就是几根棍子架成一个屋顶的形状,但是上面那张红白相间的条纹布料,确实是让这辆推车精神了不少,叶程脑子一热,回来的路上见到一家油漆店还没有关门,就进去买了几瓶喷漆。

  这天晚上他俩走路回的村里,一个人推着自行车一个人推着那辆小推车,小推车有点重,两个人就要轮换着推。前面有个斜坡,叶程先骑着自行车把它停放在坡顶,然后快步走到陆明远身边,两个人要一起把小推车推上斜坡。他们在还没有到达坡底的时候就开始助跑,这样待会儿借着惯性,就能省不少力气。
  他们俩脚下不停,始终迈着节奏轻快的步子,一鼓作气把那辆推车推上了斜坡,停放在自行车边上,两人相顾一笑,只觉得月光把对方的眼睛照得又清又亮,不知道是谁先靠近了谁,当四片唇瓣紧紧贴在一起的时候,有一些甜蜜的滋味,就丝丝缕缕地荡漾开来。

作者有话要说:双更~求花!

48、第48章 ...

  叶程用买回来的喷漆把他们的小推车加工了一下,先用白色的喷漆在小车的三个立面上喷一层底色,等它干了以后再用各种粉色系的颜色,喷上一个个像云朵般的棉花糖,最后在几个立面的上下两头,喷上湛蓝色的条纹,跟雨棚上的红白条纹遥相呼应,使得这个小推车看起来漂亮又精神。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方,叶程他们既要摆摊又要读书,总不可能每天把这个推车推来推去的折腾,得在镇上找个放置的地方,这地方还不能离小学门口太远,因为他俩每天下课的时间都很有限。
  为了这个,他们又在周六的下午去找房子,自从上次去市里的医院看望过谭小松之后,他们就很少出去补鞋了,就为了能卖上棉花糖,他们每个周末都有事情做。没有出去补鞋,家里就几乎一点收入都没有,除了有时候卖一点咸鸭蛋皮蛋,但是那点钱还是不够他们家的开销,鸭蛋不是白来的,他们得给鸭子买粮食,还有买盐巴和各种材料腌制。

  镇上的街道上,这几年商铺越来越多,尤其这所小学建校很早,就在镇上的中心区,想在那个地段找一个放推车的地方,实在是不容易。为了方便,找的地方必须离小学门口很近,但是离小学门口近的地方,租金往往又很贵,他们又不是整天做生意,根本就不划算。
  最后,叶程他们在街道上的一个巷子里找到一个房子,说是房子其实还是勉强了点,因为巷子里弯弯曲曲的,那个店铺就是在一个转弯的地方隔出来的一个接近扇形的区域,两旁都有房子,但是还没有挨在一起,这块空地的面积也不算特别小,有人就在这个这个地方搭了一间板房。
  板房里已经有人在做生意了,是个替人缝补的女人,年纪有点大了,她店铺里也卖一些发卡发绳,还有一些针线鞋垫打火机之类的杂物,不过这些杂物都用一个木板摆放在门口,屋子里就放了一台缝纫机和一点工具和材料,显得还是比较宽敞。

  叶程他们去的时候,那个女人正踩着缝纫机帮人做窗帘,手脚快得很,两块窗帘布没半个钟头就加工好了。叶程和陆明远等她干完了活,就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你俩自己摆摊?"做小生意的苦和累她是最清楚的,常常要被人瞧不起,有些人花个一两块钱让她弄个东西,还要挑三拣四的,她心里再不高兴,也只好笑脸迎人,那滋味别提多难受了。怎么还有小孩要出来赚这种钱的?
  "是啊,东西没地方放,能寄放在你这里吗?"
  "做生意可不容易,你们这是打算卖点什么?"她没有正面回答叶程他们的问题。
  "棉花糖。"叶程老实说,他见这个妇人挺好说话的,希望她会同意让他俩寄放棉花糖机。
  "在小学那边卖吧?"那妇人又问。

  "嗯,东西能放在这里吗?"叶程追问道,要是她不同意的话,他和陆明远就只好去找别的地方了。
  "你看我这屋里也不宽敞……"她用为难的语气说。
  "我们可以付租金。"陆明远说得很直接。
  "你这孩子说得,大娘不是这个意思,不过你看啊,这做生意也确实不容易,你俩年纪小小的怎么就想走这条路呢?就为了搭这个棚子,当初也花了不少钱,做点小生意吧,也就够买买菜,就这样,那些街道上的人还整日过来说要拆我的屋,唉,要不是我男人认识几个人,这破屋子早就被人拆了……"女人唠唠叨叨的,话里话外,其实都是想收租金的,叶程他们也没打算不给钱。

  "那我们一个月给你一百块成吗?"叶程问。
  "你们那东西多大?"
  "长一米二,宽就五十公分,加上小棚子,高度有一米八。"东西是陆明远定做的,所以尺寸他也记得很牢。
  "我先看看这地方够不够放。"那女人拿着做衣服的软尺进屋把空地量了量,又比划了一下叶程他们那个棉花糖机的大小。"放倒是够放,不过还真是有点挤,你们平时又要读书,推出去摆摊的时间就那么一会儿,唉,算了,你俩也不容易。"
  叶程听她这么说,就知道对方已经答应下来了,连忙掏出口袋里的一百块钱,把之后一个月的租金先给付了,然后又和陆明远到学校传达室去推车子出来,他们今天既然出来找房子,自然要把推车带出来,找到房子就直接放进去,省得到时候又多跑一趟。传达室的那个老头已经被他俩烦得不行了,唠唠叨叨的说个每完,叶程他们只好推了车子赶紧走。

  他们推着车子走到镇上的一个桥头的时候,突然觉得这一天镇上人这么多,他俩要是把摊子支起来,也许也能赚点钱,不一定非得在小学门口等那些孩子下课的时间。
  这个桥头是镇上最热闹的地方之一,连接着新街和老街,附近不少商铺,一到晚上,还会摆出来许多家大排档,听说生意一直都挺好。叶程和陆明远对了对眼,然后心有灵犀似的,都笑了起来,两个人在桥头上找了个地方把推车停下来,然后打开燃气,开始做起了棉花糖。
  他们推车两头支撑起雨棚的那两根杆子,被蔡金枝用编好的草席一圈一圈地缠绕起来,紧紧绑在杆子上,然后又在外面蒙上一层薄薄的布料,从外头看不到稻草,用来插棉花糖很合适的。陆明远每拉出一支棉花糖,叶程就把他们插在推车两头的杆子上,不一会儿,他们的推车两边,就插满了五颜六色的棉花糖,很快就吸引了一些过往行人的眼球。

  "这是棉花糖吗?"一个小姑娘好奇地问。
  "你傻呀!不是棉花糖还能是什么?"边上她的朋友说。
  "我就没见过这样的棉花糖不行吗?你见过啊?老板,这个是棉花糖吧?"那姑娘锲而不舍地问。
  "是啊,果味的,一块钱一支。"叶程又接过陆明远递过来的一支棉花糖。
  "那你手里拿个是什么味的。"有一个剪着学生头的黑瘦女孩问。
  "这个橙色是哈密瓜味的。"
  "哈密瓜味的,给我给我,我就爱吃哈密瓜味的。"另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小个子高兴地跳了跳,伸手接过叶程手里的棉花糖。
  "有西瓜味的吗?"另一个姑娘问。
  "这个没有,还有草莓味苹果味香蕉味,和咖啡味跟香芋味。"
  "给我一个香芋味的。"
  "我要草莓的。"
  "绿色的是苹果味吗?"
  几个姑娘叽叽喳喳的,总共七个人,每个人都给自己挑了一支棉花糖,然后其中一个穿着时尚的高个子女孩就掏出十块钱给叶程找,叶程今天本来没打算做生意,身上没带多少零钱,还好,三块钱还是找得出的。

  这一下子就赚了七块,虽然跟在城里卖气球的时候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但是如果跟他们平时修鞋的收入比,已经是好太多了,他们有时候在外面走一整天,都不一定能赚到二三十块。
  没一会儿,这附近就有许多人围过来看热闹了,镇上的人生活节奏慢,平时大家也都挺悠闲的,那些开店的,因为租金相对比较低,所以压力也小,不像城里人那么拼命,开着小店打麻将带小孩的人就不少,下午早早就关门休息的人更多,这会儿见到个新鲜东西,有些店老板还有附近的居民就凑过来看热闹了。

  "哟,这东西新鲜啊!"一群大老爷们一边看一边夸。
  "小伙子,你们这技术打哪儿学来的啊?"有个约莫三十出头的中等个子男人,他新鲜地看着陆明远做棉花糖,脚上踩着,手上绕着,三两下一个彩色的棉花糖就出来了。
  "跟城里一个师傅。"总不能说自己是白来的,到时候人家要问,他不说倒是不好了。
  "这机器你们是打哪儿买的啊?"那个人又问。
  "城里。"叶程抬头冲他笑了笑。
  "嘿,大刀刘,你就别套人家话了,你当人家傻啊,这赚钱的饭碗能白送给你?"一同过来看热闹的人不客气地埋汰那个问话的男人。
  "瞎说什么呢,我就是觉着新鲜,呵呵,这玩意儿挺有意思的。"那个被人唤作大刀刘的,边说着边抬眼去看叶程的脸色,叶程好像没在看他。

  这些人一边看热闹一边闲唠嗑。"去年十一国庆节的时候,不是有个做臭豆腐的过来做买卖吗,我就问她豆腐怎么就能做得这么臭这么香,人家死活就是不说。后来我想也是,嘿,都是赚钱吃饭的,谁那么傻砸自己饭碗啊。"
  "那可不,我要是问你家的猪脚怎么卤的,你能告诉我吗?"旁人嘿嘿地笑。
  "不过这棉花糖真挺新鲜的,彩色的哈。"
  "是新鲜。"
  "啊,新鲜。"
  这些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把摊子前面围得满满当当的,叶程也不好意思说什么,直到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带小孩过来买棉花糖的时候,喊了他们一句:"我说你们这些人,人家小孩第一天开张呢,就把摊子给堵得死死的。"
  "没注意啊,这不是看他们东西新鲜,大伙儿过来瞧瞧嘛。"那几个男人这才挪了位置,站在他们摊子后面跟侧面,好歹把正前方给空出来了。

  这个周末天气很好,街上的行人也很多,那年头不像现在人人家里都有电脑,小孩们也还没怎么迷上网络游戏,有那么些爱打街机的,也要出门才能玩得到。大人们也爱串门,还有街上新开的那几年店铺,是不是又有新货了,女人们总要经常去看的。
  陆明远的手艺越来越熟练,后来他都不用再要叶程帮忙递东西了,他两只手一来一回地,就能全程操作。那些看热闹的人倒也不是白看,有些人看着看着,家里的小孩就找出来了,肯定是得掏钱买一支的。叶程今天正好没带零钱过来,他们中就有好几个是开小店的,叶程张口一问,就有人送了一百块零钱过来,有纸钞有硬币。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叶程他们摊子前面围了许多小孩,一下子陆明远做棉花糖的速度就赶不上叶程卖的速度了,那些小孩就围在摊子前等。
  "老板我要草莓味的。"
  "苹果味的!"
  "草莓味的草莓味的!"
  "我先来的,我要咖啡味!"
  "大点,再做大点!"
  陆明远每一次往棉花糖机加料的时候,都要加好几支棉花糖的分量,这样做效率比较高,口味也比较纯,如果一个个做的话,口味就容易混淆,比如在苹果味的棉花糖上吃到草莓味之类的。
  可是这样一来,这些孩子就总是为了哪种口味先做而争吵不休,一个口味一个阵营,这会儿草莓味的阵营嗓门最大,表示要买这个口味的人最多,陆明远刚做完几个咖啡味的,卖出去几支还剩下两支插在杆子上,可能一会儿会有人要,然后他又快手快脚地又往棉花糖机里加草莓味的原料,那群小孩的嗓门太大,他的耳膜都快被震破了。

  有个年纪小一点的女娃,大概才四五岁的样子,口袋里没有钱呢,就咬着手指站在一边看,看陆明远手里的棉花糖越滚越大,然后又被别的小孩拿走了。每一次棉花糖被人拿走,她都很失落。
  终于,在又一个棉花糖被人拿走之后,她转身跑开了,等叶程他们的生意过了一个小高峰,那群孩子散得七七八八的时候,就见到那姑娘被一个十六七多岁的男孩抱着再次来到摊上,这个男孩不是别人,正是陆明远他们班上那个宣传委员钟万里。

  "哟,你俩搁这儿摆摊呢?"钟万里流里流气地吹了声口哨。
  "是啊。"叶程笑了笑,陆明远头都没抬一下。
  "我老妹说要吃棉花糖,给我来一个。"钟万里咂咂嘴,看着陆明远手里越滚越大的棉花糖,又说了一句。"来两个。"
  "啥口味的?"叶程觉得自己应该把口味列一下挂起来,省的老问来问去。
  "巧巧,你要吃啥口味的?"钟万里问怀里的丫头。
  "苹果味。"口味问题她早摸清楚了,刚刚她那老半天可不是白看的。
  "就要俩苹果味吧,班长,老熟人了,给咱做大点的!"钟万里提了一个跟刚刚那些小孩一样的要求。
  "要大个的!"那姑娘又大声地强调了一遍。
  "陆明远,给他们来俩大个的。"好歹是同学,虽然打了一架,但是后来处得也不算太差。

  结果陆明远手里的棉花糖越滚越大,一直都没有要停下来的趋势,等做好的时候,叶程都惊到了。陆明远的手艺越练越好,这么一根不太长的竹签上,愣是被他滚上一个巨大的棉花糖,那直径估计得快有四十厘米了,被小姑娘抓在手里,要不是知道棉花糖没分量,叶程都要担心她会不会被压垮了。
  "够大!班长你真够意思!"钟万里接过陆明远递过来的棉花糖,脸上笑得跟夺花似的。
  "就收三块钱一支吧。"陆明远一脸我已经看在同学的份上给你很多优惠了的表情。
  "啥?不是说一个一块钱吗?"
  "用料多了,成本提高,你不买就还回来吧。"陆明远一点都不想把他和叶程一起摸索出来的棉花糖卖个这个讨人厌的家伙。
  自从这家伙在军训的时候摸过叶程的屁股之后,陆明远就一直都不太喜欢他,不过从前他不开窍,所以就仅仅只是不喜欢而已。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自从他和叶程发生了更亲密的关系之后,对那件事的看法就完全不同了,只要一想到这个家伙竟然敢把手放在叶程屁股上,他就恨不得拿刀把它剁了。

  "不还。"那个被钟万里抱着的丫头,说着就张开嘴在棉花糖上狠狠咬了一口,以示她对这个巨大的棉花糖的占有。
  "哼,奸商。"钟万里也狠狠地在棉花糖上啃了一口,然后指使她妹妹。"巧巧,掏钱。"
  "哦。"那个叫钟巧巧还是什么的丫头,伸手就从她哥哥胸前的一个小口袋里掏出十块钱递给叶程。
  叶程自然不能真收人家三块钱,既然是同学,刚刚也是他跟陆明远说要做大一点,就算现在这个棉花糖大了不止一点点,叶程也只是按照原价收钱,收过十块钱,然后找八块回去。
  "哈哈,还是小叶子人好!"钟万里顿时笑得见牙不见眼的,笑眯眯地让她妹妹把找钱放会口袋里,还得意洋洋地瞥了陆明远一眼。

  "亏了。"等钟万里抱着他妹妹走了,陆明远不满地对叶程说。
  "是亏了点。"叶程无奈地笑了笑。
  "我讨厌那个家伙!"陆明远再次申明自己的态度。
  "嗯,我知道。"陆明远表现得这么明显,瞎子都看出来了。
  "下次别卖给他了。"这句话才是他最想说的。
  "那不行,呵呵。"这次叶程没对陆明远的话表示认同。"那个,你说,我们以后是不是应该做几个牌子挂上去,口味价格什么,都写写清楚?"
  "用木板做把,就挂在雨棚前面的那根杆子上。"陆明远抬头看了看上方的雨棚,被成功地转移了注意力。

  "嗯,要不以后分大小号做吧,小号卖一块大号卖两块?"刚刚的事也给了叶程一个启发,过来买棉花糖的,也不乏一些经济能力还挺好的顾客,像有钱人家的孩子,或者像钟万里这样的中学生什么的。
  "好吧。"被钟万里占了个便宜,陆明远不太高兴。
  接下来的时间里,陆陆续续也一直有人过来买,大部分的时候都是陆明远在做棉花糖,有时候叶程也会接手干会儿活,但是陆明远显然不喜欢跟那些大女人小女人还有叽叽喳喳的小孩打交道,所以通常都是他做棉花糖,叶程收钱。
  因为生意还不错,叶程和陆明远就一直不舍得收摊,原本打算傍晚就回去的,结果到了六点多,街上的人一下子又多了起来,他们的生意又火爆了一会儿。

  一直到晚上八点,街上的人流才渐渐少了,叶程也和陆明远就推着车子前往今天刚刚交了租金的那个板房,时间这么晚了,他俩想着如果对方已经关门的话,就只好把这个车子再推回村子里去了。
  结果去巷子里一看,那个铺装果然已经关门了,不过这个板房对面有一家发廊,那个老板娘见叶程他们推着车子过来,就冲楼上喊了一声:"惠姐,那俩小孩过来了,你快下来开门。"
  不一会儿,那个收了叶程他们租金的妇人,就从楼上下来了,身上还穿着睡衣:"你俩怎么才来啊,要是再不来,我都要睡着了。"她嘴里抱怨着,脸上却是带着笑意的,这让叶程和陆明远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那个被唤作惠姐的妇人,开门给叶程他们推车进去,然后又说:"以后要你们要是过来晚了,就在楼下喊我一声,对面的房子就是我家的,我睡二楼前面那屋,喊一声就能听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有些论坛的筒子不要再继续对本文进行同步了,稍微也给作者留点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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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第49章 ...

  叶程和陆明远回到村里的时候,蔡金枝和罗月玲都在他家屋子里坐着呢,见他俩回来了,就连忙迎了出来。
  "咋样?今天是卖上了吧?"虽然叶程他们今天本来是打算出去租房子的,但是傍晚的时候蔡金枝过来,见他俩还没回来,就猜到他们今天肯定是在镇上摆摊做生意了。
  "嗯。"叶程咕噜咕噜喝了一大碗水,摆摊的时候不觉得,刚刚这一路走回来,俩人才发现自己午饭晚饭都还没吃过,这会儿又饿又渴。

  "生意咋样呢?"罗月玲心急,就一直追着问,叶萍也伸长了耳朵听着,蔡金枝已经进厨房去了
  "挺好的。"叶程也不多说,直接把今天赚的钱倒在桌子上。
  "哟,这些都是今天赚回来的?"罗月玲急不可耐地就开始点起钱来了,叶萍就把那些硬币叠成一摞一摞的摆放起来。
  "还有一百块零钱没拿出来。"
  "那也不少了。"罗月玲把那些邹巴巴的钞票一张一张抹平码放在一起,看得出来,她爱干这事儿。"跟舅妈说说,镇上的孩子喜欢你俩做的棉花糖不?"
  "挺喜欢的,好多人都围着看热闹。"
  "嘿嘿,喜欢就好,有人看就有人买,这下子好了,你们几个都不用愁了,学费也有着落了,叶萍的新衣服也有着落了……"

  "来,先吃面。"这会儿蔡金枝也从厨房出来了,手里端着一小盆子面条,叶萍见了,赶紧去厨房拿碗筷。
  "妈,你快来看,这俩人多会赚钱啊!这才半天的功夫呢,就赚了这么多回来,我这手里都数出来一百块了!"罗月玲兴高采烈地跟蔡金枝说。
  "你就跟钱最亲。"蔡金枝笑。
  "能不跟它亲吗?没了它,谁都过不了日子。"
  "程啊,晚上还没吃饭吧。"蔡金枝不再搭理那个乐颠颠的儿媳妇。
  "嗯。"叶程含糊不清地应了一句。
  "中午你俩吃啥了?"蔡金枝又问。
  "摊子摆起来,就忘记吃了。"叶程把嘴里的面条吞下去,抬头冲蔡金枝笑了笑。
  "一个个的都是财迷!"

  "我说妈,你不迷啊?不迷干嘛要藏私房钱?"罗月玲笑问。
  "瞎说什么,我哪儿来的私房钱?"蔡金枝斜了她一眼,这人平时挺正常的,一高兴就忘形。
  "你说这话谁信呢,哪有女人不藏私房的?"
  "那你藏了?"蔡金枝反问她。
  "我倒是想藏点,可是就咱家那条件,我每次刚藏个百儿八十的吧,啧,家里就来事儿了,就那俩娃娃,一会儿要买什么补习资料的,一会儿又让买校服,每次都得掏我的老底儿。"罗月玲唠唠叨叨地抱怨。
  "你都存不起来,我到哪儿弄钱去啊?自个儿生啊?"
  "妈,您这岁数了还能生吗?"罗月玲没大没小地瞎问。
  "诶你这张嘴,当着几个小孩的面乱说什么呢?"蔡金枝真有点恼了。

  "说着玩呢。"罗月玲还是嘻嘻哈哈,这会儿,桌面上的钱也都数完了。"不算那一百块零钱,今儿还赚了一百三十九呢,嘿,这钱来得多快你说!"
  "今天星期六,街上人多。"陆明远吃完了面条,抹抹嘴搭了句话。
  "这东西小孩子都喜欢吃吧?"
  "嗯,有些初中高中生也会买着吃。"

  "程啊,舅妈跟你说个事。"罗月玲突然语气就郑重了起来。
  "啥事?"叶程问。
  "你们看啊,这棉花糖生意好像是挺好做的吧,你俩又要上课,每天就摆那么一小会儿的摊子,还得两头跑……"罗月玲说到这里,停下来看了看屋子里其他几个人的脸色,见他们都不吭声,就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下去了。
  "我是说我在家里也没多少事情做,有时候闲着也是闲着,平时你俩上课的时候吧,就让我去出摊,等到了周末放假了,就还让你俩自己出。不过这主意毕竟是你们想出来的,摊子也是你俩张罗的,你看我这大字不识一个的,到时候材料肯定也是得你们去买,我要是出去摆摊,每天赚回来的钱,我得一半,你们得一半。成不?"

  罗月玲突然这么一说,屋里的人都有点反应不过来了,从来都是叶程他们折腾自个儿的,罗月玲一家也只管过自己的日子,除了平日里帮衬着点,其他时候还是各家过各家的日子。
  "舅妈,这机子闲着的时候,你要摆就推出去摆吧,不用给我钱。"他们三个人这许多年都是吃的罗月玲家的粮食,也从来没谁说过要给钱的啊。
  "那哪儿成啊?这要被人家拿出去一说,我成什么了?那钱守万还不得跟我拼命啊?"这大人的世界跟小孩就是不一样的,一件简单的事情,被七万八绕地一倒腾,味道就不一样了。

  "程啊,你舅妈说得对,这钱得给,以后材料不还得你们俩去买吗,又是路费又是买东西的,也得要花钱。"蔡金枝终于说话了。
  "就是说啊,我一个农村妇女,一天要是能赚个几十块,就算是捡到大便宜了,这又不用出远门,活儿又不累,上午还能在家里干点家务呢。"罗月玲说得头头是道,看来她这主意也不是临时冒出来的。
  叶程看了看陆明远,见他没意见,也就点头答应了。他俩平时确实是没多少时间出去摆摊,罗月玲既然都这么说了,让她出摊倒是挺合适的。

  "那成,我明天就跟你们一块儿到镇上去,先学学。"罗月玲见叶程答应下来了,就想着赶紧把技术学了,好上手摆摊。
  "嗯,好。"叶程没意见。
  "哥,我明天也去,行不?"叶萍心里跟猫挠似的,也想跟。
  "萍啊,你这个星期先好好在家里呆着,人要都走光了,你外婆一个人忙不过来,等下个星期,你哥出去摆摊,我就不去了,到时候你要是想跟着去就去吧,在外边待一整天都没事,家里有我跟你外婆呢。"罗月玲说。
  "那好吧。"叶萍有点失落,但是也没再说什么,自打那次她闹脾气,叶程和陆明远帮着她把那台电视机给砸了之后,她就再没使过性子了。
  "乖啊,舅妈明儿给你带好吃的回来,啊。"

  第二天中午早早地吃过饭,罗月玲就跟着叶程他们一块儿到了镇上,他们镇上虽然早上的时间人也多,但是一般上午出门的,大多都是买菜的,没几个人会在大早上的时候买零嘴吃,下午才是休闲的时间。
  去那个缝补铺子推车子的时候,罗月玲笑着跟那个老板娘打了招呼,没说上几句话,就也叫上惠姐了,比叶程他们熟络多了,叶程跟陆明远到现在还不晓得怎么称呼那个老板娘呢,还是罗月玲,让他俩管那老帮娘叫阿惠阿姨,这才总算有了个叫法。
  这一天的生意比前一天好,他们才刚出摊,就有附近的小孩过来等了,叶程和陆明远快手快脚地摆好那些瓶瓶罐罐,然后又问了那几个孩子要的口味,打开燃气就把机器踩了起来。

  等送走了前面几个小孩之后,叶程和陆明远又商量着把棉花糖分成一块钱和两块钱不同价位的来卖,特意做了些两块钱的大支棉花糖,插在左边的杆子上,一块钱大小的插另外一边,这样一来,顾客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大小了。
  很快,他们就发现,很多初中高中的姑娘就喜好这种大支的棉花糖,还有一些看起来似乎已经有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路过的时候看到了,也喜欢买一支大号的棉花糖拿在手里。
  这一忙起来,时间就过得特别快,手里干着活儿,转眼天就快黑了,有罗月玲在,能替叶程收会儿钱,他就得空去旁边的面店吃了碗面条,吃完之后回去把陆明远手里的活儿替了,让陆明远也去吃一碗,等陆明远回来了之后,叶程就让罗月玲去吃面,她却摇摇头笑着说自己不饿。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很顺利,罗月玲的生意做得顺风顺水,每天都能给叶程他们送过来好几十块钱,少的时候四五十,多的时候七八十。周末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就到镇上去摆摊,叶萍也要去,提上一些咸鸭蛋和皮蛋,每天也能卖出去一些。
  不过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因为罗月玲并没有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每天赚几十块钱就满足了。赚的钱越多,她的心就越大,如果不是长在山沟沟里,如果不是没读过书,罗月玲的生活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她不甘于贫穷,也总是忍不住把眼光放在那些看不见的高处。

  有一天罗月玲又对叶程说了:"程啊,舅妈求你帮个忙。"
  "什么事啊舅妈?"
  "是这样的,咱这棉花糖不是卖得挺好的吗?我跟人打听了,县城里头没人卖这东西,你也知道咱们镇总共就这么点人,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还觉得新鲜,最近眼看着生意就越来越不好了,我就想到县城里去卖卖看。"
  "哦。"叶程觉得罗月玲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毕竟她是要养家的,也不像他和陆明远一样每天都得在学校里头上课,县城里如果更能赚钱的话,那就往县城去吧。

  "程啊,你帮舅妈再做辆小推车成吗?赚了钱咱还跟以前一样分。"
  "不用分给我钱了,我不要。"本来最近叶程他们就在考虑是不是不再收罗月玲的钱了,这次她既然提出要到县城里去摆摊了,那这个钱就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收了。
  "那你答应帮我做推车吗?"罗月玲又问。
  "嗯,你什么时候要?"
  "越快越好,明天就打电话订一台机器行不?"她记得当初叶程他们订了机器回来之后,做的这个推车,也就花了一两天的时间。
  "好吧。"罗月玲既然急着要,那明天就去打电话吧。
  "还有啊,这件事我还得跟你舅舅商量商量,他那人死脑筋,我得好好跟他说说才行,这事你们俩先帮我瞒着,啊?"
  "知道了。"叶程也就大概能理解罗月玲的心情,他舅舅那个人性情古板又暴躁,这事想让他答应下来,可能真的不太容易。
  然后罗月玲硬塞给叶程两千块钱,说是让他们做推车用,其实买棉花糖机做推车怎么都花不了这么多,但是罗月玲硬塞,叶程也没有什么办法,就只好收下了,反正以后再多给她买点果味粉什么的,也是一样的。

  于是第二天叶程就在校门口的小卖部打了个电话,然后去邮政局转账,又买了一台棉花糖机回来,顺便也帮之前的那台棉花糖机买了一点替换的零件。那个老板挺热情的,他说做小生意的人大多都没啥文化,会上网的就更少了,他侄子硬说要搞什么网络营销,帮他弄了个网站,结果来来去去,还是只有叶程通过网络这个途径跟他买机子。
  等新买的棉花糖机到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就再去了一趟市里,这回两人算是熟门熟路了,先去副食品市场买了许多食用色素和果味粉,然后去物流公司提货,两个人吭哧吭哧搬了一大堆东西回去。

  考虑到县城的地方比较大,罗月玲如果推着他们现在的这种小车子,可能会很吃力,叶程和陆明远就去镇上的三轮车店买了一辆小小的三轮车,然后拉到五金店,把三轮车加工了一下,棉花糖机放在三轮车上,做了一个铁皮柜子把棉花糖机和三轮车都包里头,就露出下边俩轮子。
  上头的雨棚也做得比他们原来的那辆推车大,把前面骑车的位置都给遮住了。然后再盖上彩色条纹的防水布,又在铁皮表面喷上图案,整个推车就顿时显得高档时髦起来。
  罗月玲见到这辆加工后的三轮车的时候,眼睛顿时就亮了,看看这里摸摸那里,简直是爱不释手。见她这样,叶程和陆明远也都挺高兴的,自己的劳动成果受到了别人的认可,心里总是会有成就感的。

  但他们没想到的是,钱守万和罗月玲,当天晚上就吵起来了,吵得特别凶,蔡金枝根本拿他们没办法,许多邻居过去劝架都劝不住。然后罗月玲连夜就离开了村子,骑着叶程给她做的那一辆三轮棉花糖车,这一走就好久都没再回村子,钱守万也不再搭理叶程他们,原来好好的两家人,一下子就全变样了。
  蔡金枝说钱守万是怪叶程他们瞒着他帮罗月玲做什么棉花糖车,自己好歹养了这几个崽子这么多年,再难的时候也没给他们家断过粮,结果就养出了一群吃里扒外的东西。
  叶程他们哪里会知道,罗月玲嘴里说着要回去跟钱守万好好说,但是她心里却根本没对钱守万的臭脾气抱一点儿指望,只是悄悄地把这件事瞒了下来,顺便还拖着蔡金枝,让她没时间去叶程他们家,也不知道叶程他们在忙什么。等到棉花糖车终于做好了,才跟钱守万打了声招呼,反正不管他同不同意,罗月玲都是要走的。

50、第50章

  罗月玲在县城里租了个房子,听说她在那边卖棉花糖,赚了许多钱,大家都让钱守万让一步,赶紧把老婆哄回来,但是钱守万像没听到一样。他也不再来叶程的院子了,见到叶程和陆明远,也不给什么好脸色,不过倒也没阻止蔡金枝时不时往这边送粮食。
  大胖二胖时常会去县城里找罗月玲,每次过去,罗月玲都会给他们买好吃好玩的,然后穿一身好看的新衣服回来。钱守万就是看不得两个儿子这样子,火气上来的时候,就常常扯着喉咙一顿臭骂,渐渐的,跟原来就不算亲近的两个儿子也更加疏远了。
  蔡金枝常常要在叶程他们院子里掉眼泪,说她的女儿命苦啊,儿子的命也苦,孙子外孙也苦……

  除了蔡金枝,钱守万一家都不来这边了,叶程他们的院子又冷清了许多,但是没有人能顾得上这个,因为大家一下子都变得很忙起来。每天早上几个小孩要喂过鸭子才能出门,因为自从罗月玲走了之后,,蔡金枝的活也多了起来,又要顾着钱守万家,又要顾着叶程他们这边,常常会忙不过来。
  中午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轮流给兰小凤补课,他们要轮流休息一会儿,因为下午要赶到小学门口去摆摊,下课铃一响,他们俩总是最先冲出校门口的,推着棉花糖车赶到小学门口,那会儿小学已经放学了,孩子们从校门口出来,流向镇上的各个角落,也有一些站在路边等叶程他们的摊子摆出来的。
  卖到五点十四五,就要准时收摊,不管是不是还有些孩子没有买到棉花糖的,因为他们还要赶回去上晚自习。晚上九点多晚自习结束,两个人骑着自行车回到村里,通常这个时候,叶萍已经做好家里所有的家务,有时候还会给他们准备一点宵夜。

  就这样,时间和汗水一起流过,所有人都很忙碌,有一天晚上,叶程和陆明远回到家里的时候,听说蔡金枝今天在村里晕倒了的事情。
  蔡金枝毕竟年纪大了,再加上她的性格也不像村里大部分的农妇那样彪悍强硬,反而还带了些懦弱,时间久了,就容易积郁于心。这些日子,看着钱守万家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儿子跟儿媳妇好像真的不打算再在一起过日子了一样,两个孙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家里也没个妈照顾。叶程他们那边也不能不管,于是老人就这样每天两头跑的忙活,终于身体吃不消了,晕倒在村子里的路边上。
  听说送去医院检查,也查不出什么毛病,医生说是老人身体比较虚,得注意休息和适量的进补。就算钱守万不给他们好脸色看,叶程当时还是去了一趟他家,蔡金枝就躺在床上,她说自己没事没事,让叶程他们赶紧回去睡觉,明天还要上课。

  罗月玲没回来,不过她倒是让人捎回来两盒口服液,还有几根别直参,村里有人开始说一些风言风语,说罗月玲在县城里找了个姘头,是个开大排档的男人,每天都能赚许多钱,就是肚子太大,长得也没钱守万好看。
  为这事,钱守万跟村里的一个男人红了脸,两个男人年纪都不小了,还差点打起来,那之后,村里的人就不敢拿罗月玲的事乱说了,说的时候也要小心翼翼地避着钱守万。

  罗月玲走了,蔡金枝病了,叶程陆明远还有叶萍,三个人都要读书,家里的鸭子再也没人帮忙看着了,于是他们把鸭子贱价卖给了村里另外一个养鸭户。平时总是吵闹不休的鸭群一走,他们的院子顿时就寂静了下来,空荡荡的院子里,就只有灰子每天趴在它的窝里睡觉,灰子年纪也大了。
  叶萍很难过,她从七岁开始养鸭子,现在每天放学回到安安静静的院子里,再也听不到鸭子们的嘎嘎叫声,心里总是很失落。养鸭子虽然没赚到什么大钱,但是家里的这一群鸭子,始终都是他们家最后的保障,现在突然一下子,这个保障就没有了,这让他们几个人心里都感到十分不安,

  于是叶程和陆明远更卖力地卖棉花糖,有时候为了多做一点生意,宁愿晚自习的时候迟到一会儿。学校的老师都知道他们家的情况,偶尔也会批评几句,并不过分苛责。
  随着气温越来越高,叶程他们也知道,等到夏天到来的时候,棉花糖就会特别容易化,生意就不好做了。可能过了五一,他们就得想点其他的买卖,不然五六这两个月份,他们家将会没有收入。
  叶程卯足了劲,每天不是上课就是摆摊,就连走在路上的时间,都被他缩短再缩短,时间是很宝贵的,高中的课程并不轻松,就算叶程他们成绩优秀,要把课堂上的东西整理消化并且记牢,也需要下很多功夫。

  就这样,叶程的眼睛直视前方,脚下的步伐越迈越快,好像和时间赛跑一样,一刻都不敢停下来。然后有一个周六的早晨,他也像平常一样匆匆刷完牙吃完早餐,准备开始新一天的战斗,叶萍却突然跟他说,哥,灰子死了。
  叶程站在门前,看着院子里的那条老狗,它趴卧在破旧的吊脚楼上,一动也不动。他轻轻地走过去,伸手摸了摸灰子的脖子,可是对方再也不会像从前一样仰起头来舔他的手掌,发出呜呜的声响了。
  有多久没有像现在这样好好地看着灰子,抚摸它的皮毛轻挠它的脖子了呢?叶程不记得了。在近期的记忆里,除了忙碌还是忙碌,他埋头向前,已经很久不曾停下来看看身边的事物了。

  是啊,蔡金枝已经那么老了,自己却还是让她每天操劳,如果他能抽入一点点时间,仔细看看外婆头上的满头白发,看看她越来越迟缓艰难的动作,也许就不会再狠心让她帮他们家养鸭子了。
  灰子今年已经十一岁还是十二岁了呢?他明明知道狗的寿命不像人那么长,灰子已经活了这么久,很快就要走了。可是他却不肯在每一天早晨出门前,停下自己的步伐,好好摸摸它的头,跟它说一两句话,他们总是很忙,上学的时候很忙,放假的时候也很忙,就算看到灰子偶尔在他脚边打转,也还是不肯停下自己的脚步,低下头来,好好看看它。
  叶程记得自己在很小的时候,这个院子里还只有他一个人,陪着他的,就只有灰子而已。种菜的时候,做饭的时候,笨拙地洗着衣服的时候,无所事事蹲在院子里发呆的时候,无论他在干什么,灰子总是陪在他的身边,陪着他待在这个院子里,一起吃着自己弄的那些烧焦的夹生的米饭,有小流氓闯进他们的院子的时候,为了院子里仅有的那两只老母鸡,还差点被人打断了骨头。

  灰子的身体已经完全没有了温度,硬邦邦的不再像从前那样温暖,身上的毛沾了露水,毫无生气地贴着,看起来一点精神都没有。叶程把它抱起来,用衣服包着,陆明远拿着家里的那把小锄头,跟在他身后,叶萍抹着眼泪关好院门,也一起去了。
  他们把灰子葬在后山上,那里因为太多石头,无法耕种,整片山都荒着,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木和杂草。叶程就在一个视野很好的山岗上,挖了一个坑,把包在衣服里的灰子放了进去,然后再填上土。

  今天不是周六,叶程和陆明远还得上课,虽然已经迟到了,但是谁也没有想要旷课。五月份快到了,太阳愈发灿烂起来,叶程骑着车子,陆明远坐在后面,从村里到镇上,大段大段的下坡路,并不怎么费力,但是速度不控制好的话,也很容易出车祸。
  坐在后面的陆明远,突然觉得车子颠了一下,然后就往左边斜了下去,好像是要翻车的样子,他连忙扯着坐在前面的叶程挑下自行车,两个人重心不稳,叶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陆明远用手扶了一下地面,并没有跌倒,他们的自行车则冲进了马路旁边的小水沟。

  "怎么样,你没事吧?"陆明远弯腰站在叶程前面,想把他拉起来。
  "没事。"叶程没有去握他的手,红着眼睛低着头。
  "骑车怎么不看路?"就算知道为了灰子的死,叶程今天很难过,陆明远还是忍不住要生气,灰子的年纪大了会死掉,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叶程这个样子,万一刚刚出事了怎么办?
  "你不拉我怎么会翻车?"叶程也不甘示弱。
  "操,凭什么怪到我头上,不是你自己心不在焉魂不守舍的吗?就算灰子死了,你骑车的时候也应该注意安全吧!"
  "关灰子什么事?你要是怕摔,以后别坐我的车好了。"叶程心情本来就不好,陆明远还把话题扯到灰子身上,他就更不爱听了,自己从地上爬起来,然后把自行车从沟里推了出来。

  "你什么意思?"陆明远沉声问,什么叫以后别坐他的车?
  "就是口头上的意思。"叶程扶着自行车站在马路边上,平静地看着陆明远。
  "你他妈的!就为了一条狗!"陆明远暴怒,扑过去就给了叶程一拳,他不能忍受叶程用那样的眼神看着他,那种他不能容忍的平静和坚硬。
  叶程被陆明远一拳打在脸上,脚下绊了一下,有又坐在马路上,自行车也倒在了一边,他伸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沫子,说:"灰子不仅仅是一条狗。"它还是自己曾经唯一的同伴,这些年来,他们家的一个重要成员。

  "那老子呢?"陆明远喘着粗气站在叶程前面,垂着脑袋看他,逆光下,看不清脸上的表情。
  他和陆明远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呢?叶程从来也没有仔细想过这个问题,他们的关系,到底要怎么定位,朋友么,表兄弟,还是情人什么的?
  "我不知道。"叶程迷惑地皱起了眉头,老实回答。
  陆明远先是怔了怔,然后蹲□去,扯着叶程的领子把人拉到跟前,接着自己的嘴唇就印了上去。"现在知道了?"
  "嗯。"叶程耳朵有点红,左右看看,幸亏马路上没人。
  "那还让不让我坐你的车了?"陆明远扯着叶程的领子继续追问。
  "让你坐,赶紧放开。"叶程慌张地挥开陆明远的手,从地上爬起来,再次把自行车扶好,他自己先坐上座位,一脚惦着地面,陆明远终于得偿所愿,满意地坐在叶程后面。

  两个人就这么坐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叶程开始骑车,陆明远终于又有点着急了。"你到底走不走?"这人刚刚被自己打了一拳,该不是还在生气吧?
  "你先下来一下。"叶程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下了自行车,郑重地对陆明远说。
  "不,我不下去。"陆明远死死地霸在车后座上,死活就是不肯下去,反正他不下去,叶程能拿他怎么样?
  "你真的不下来?"叶程扬了扬眉毛。
  "不下去!"陆明远梗着脖子,屁股牢牢地粘着车座,岔开双腿踩在地面上。

  "那好吧。"叶程看了看陆明远,然后抬脚就给了他一下,因为陆明远坐在自行车上,重心不稳,这一脚下去,就连人带车翻在了马路上。"这一脚是替灰子踢的。"叶程抬了抬下巴,好像在问,你有意见么?
  陆明远张着嘴,一脸呆相,大脑保持高速运转,好一会儿,才终于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挨这一脚了。他依稀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跟叶程回村子的时候,那家伙一见到灰子就亲得不得了,完全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他心里不爽,就踢了灰子一脚。
  "操!早八百年的事了你还跟老子翻旧账啊!"
  "灰子都死了,旧账自然是要清算清算。"叶程再次扶起自行车,坐了上去,转头喊了一声。"你到底还坐不坐上来了?"
  "坐!"陆明远咬牙切齿地应了一声,再次坐上自行车。

  这一次他们终于再次出发了,太阳越升越高,阳光也越来越刺眼,叶程的眼里有一些泪光,嘴角却噙着一丝微笑。

51、第51章

  这件事之后,叶程也开始重新考虑了一下他们现在的生活状态,觉得确实是有些忙过头了,可能是因为太累了的缘故,他和陆明远的成绩都有所下滑,每天早出晚归,跟叶萍说话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
  于是做完了五一那几天生意之后,叶程和陆明远就不再到镇上去摆摊了,每天就只管上课读书,周末有时候跟叶萍一起到镇上去卖卖皮蛋,他家的皮蛋卖得还是不错的,前阵子做了好几缸子,只是在镇上卖,现在也已经卖出去大半了,可惜他们家已经不再养鸭子了。
  没事的时候,他们几个人会把他们的院子整理整理,既然没有了鸭子,那院子里的水坑留着也就没用了,下雨天还特别容易积水,叶程就想把它填掉,但是叶萍死活不同意,她心里总觉得,自己有一天还会在这个院子里养鸭子。

  等到了暑假,叶程打算让叶萍跟他们一块儿去C市,毕竟现在蔡金枝身体不好,也很少会来他们院子了,钱守万基本上是不过来,叶程跟陆明远都出门了,只留叶萍一个人住在这个院子里,实在很难让人放心。
  "我去干嘛?又帮不上什么忙。"无论是做棉花糖还是修鞋还是其他的什么事,叶程跟陆明远从来都只要两个人就能忙得过来了。自己跟过去的话,根本就帮不上什么忙,而且她跟那个吴爷爷又不熟,没什么事干嘛要过去给人家添麻烦。
  "也许帮得上忙呢,再说家里也没事,你就当出去玩也好。"
  "我才不要出去玩呢,来回车票都不要钱啊?"不止车票,她如果跟叶程他们去C市的话,肯定会增加一些不必要的开销。

  "又没要你掏钱。"陆明远说。他还不想让叶萍去了呢,去了也是当电灯泡,不过这话他是绝对不能说的,不然叶程肯定又要找他算账。
  "我哥的钱就是我的钱。"叶萍挑了挑下巴,理所当然地说。
  "那我的钱呢?"要这么算的话,陆明远就觉得自己亏了。
  "怎么?你想跟我们分开过啊?"叶萍问。
  "切,什么叫你们啊?"说得好像叶程指定就站在她那边了似的。
  "我和我哥,就叫我们。"叶萍挺认真地回答了陆明远的问题。
  陆明远哼哼了两声,没再出声呛她,叶萍就算跟叶程再亲,那也就是个妹妹,以后该嫁人嫁人,到时候就是两家人了,他自己可是要跟叶程过一辈子的,开玩笑,跟他比亲疏。不过可惜了,这个事叶程不让说,而且他们好像还没有谈到是不是要在一起过一辈子的问题,陆明远摸摸鼻子,情绪有些高涨不起来了。

  不管叶程怎么说,叶萍还是坚持不肯跟他们去C市,但是叶程他们却又不能不出门,难得一个暑假,总不能就这么白白蹉跎过去,他们得赚钱的。
  这一次出门前,叶程特地让蔡金枝从钱守万家拿了一些咸鸭蛋和皮蛋过来,本来还说要给钱的,但是这话刚说出口,就被蔡金枝好一顿教训:"你舅他就是个傻蛋,他现在就横吧,以后有的他苦头吃,叶程你可别跟着他一块儿犯傻,几个鸭蛋还掏钱,掏什么钱啊?当外甥的吃舅舅家几只鸭蛋怎么了?"
  这些鸭蛋自然是给吴老头和高金花带过去的,去年冬天他们带了一些过去,吴老头当时虽然没说什么,但是吃饭的时候,一筷子一筷子地挖着咸鸭蛋吃得很仔细,叶程知道他肯定是喜欢的。高金花性格很开朗,喜欢就是喜欢,她爱吃就跟叶程说,让他今年还给她带。

  吴老头早知道叶程他们要来,提前几天跟城郊的农民买了几只西瓜回来,放在厨房的地面上,叶程他们一到,他就进屋去抱一只出来切了。
  夏季里天气热,叶程和陆明远这一路坐车过来,又热又难受,身上出了很多汗,到处都黏黏的。这几片西瓜吃下去,顿时精神了不少,然后又烧水洗了个澡,两个人又神清气爽地坐在吴老头的修鞋机边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起话来了。他们俩说着,吴老头就笑眯眯地听着,手里慢慢地干这活儿,时不时推一下鼻梁上的老花镜。

  第二天一早,叶程和陆明远就坐着公车往游乐场去了,手里牵着一串氢气球,背包里还有很多没打气的气球,前阵子他俩不再出去摆摊,每天除了上上课,有时候还会想点新的东西,像气球娃娃什么的。
  不过情况并没有像他们想象的那么好,暑假里,游乐场的生意很一般,大概是因为天气太热了,出门的人不太多,游乐场里的有人也比较少。这样一来,叶程和陆明远的生意就好不起来了,他们做了几个新款的气球娃娃,也没能让冷清的生意好转。
  晚上去城南的步行街,那里倒是挺热闹的,不过在步行街上闲逛的人,会买气球的毕竟不多,而且还都是三五块的那种好的氢气球,这种气球成本不低,一个进价大概就要一块多,还要打氢气进去,一个晚上卖不了一二十个,而且每一次,只要他们手里的气球变少,大约剩下七八个八九个的样子,就很难再有人问津了,这么算下来,赚的钱其实少得可怜。

  这种情况持续了三天,第四天叶程就不去游乐场了,他带上一口袋硬币,拉着陆明远去坐公车,在这个城市里一圈一圈地转,有时候看到一个地方热闹一点的,就从公车上下来,大街小巷地瞎逛。他们要找找看,除了气球,是不是还有什么东西能让他们在暑假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尽量赚到更多钱。
  转了一整天之后,他们发现这个城市的白天很平常,太阳太大了大家都不怎么出来活动,一到晚上,一些小区附近的街道,特别是城南的步行街,顿时就变得人声鼎沸,而这些街道上,总是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吃摊,天南海北的,哪里的口味都有。
  叶程和陆明远在城南步行街的一家卖刨冰的摊位上停了下来,原因无他,就是因为这家店的生意特别好。他俩找了个空位坐下,然后叶程点了一份红豆刨冰,陆明远点了一份水果刨冰,吃的时候,他们又相互尝了一下对方的那一份,在摊子上没说什么,等付钱离开了,才开始谈论了起来。

  "奶奶的,真贵,那一小碗就要七块!"陆明远忍不住抱怨道。对于习惯了城镇消费水平的叶程他们来说,这一小碗刨冰卖七块确实是挺贵的,但是对于这个城市里的人们来说,好像也是可以接受的。
  "你觉得好吃的吗?"叶程问。
  "还好了,这不是走了一整天又累又热吗,吃起来凉凉的蛮爽。"
  "那个红豆的挺好吃的,就是太少。"叶程也笑着抱怨道。
  "根本就没几颗豆子,都是碎冰。"
  "要不咱也卖这个吧?"刚刚他们在那个摊子前停下脚步的时候,就是打的这个主意,不然也不会舍得花十几块钱去吃那几口刨冰。

  这一路上,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就合计开了,回到房间以后,还拿出纸笔算了起来,算来算去,还是觉得这买卖肯定亏不了。
  他们两个人现在每天赚不到一百块,这还是在天气晴朗的情况下,而且现在暑假刚刚开始,小孩子上游乐场的热情还要相对高一些,等到了七月中旬以后,游乐场的生意肯定会持续低靡,可能到开学前或者是十一的时候生意才会好一点。
  如果真的要摆摊卖刨冰,叶程他们就打算回到镇上去卖,毕竟那里几乎没有竞争,而且他们离家也很近,许多工具材料之类的,都可以直接拿回家,就算想在镇上找个房子放置,也贵不到哪里去。在城里就不一样了,要摆个摊子可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容易,且不说他们俩能不能竞争得过其他商家,光是每晚交出去的保护费,加起来都是不少钱了。

  两个人合计好了以后,第二天就去买了一个碎冰机还有一些煮奶茶的工具和材料,他们镇上目前也没有奶茶店开起来,叶程想两样一起做,这样一来客人选择的余地可以多一些,而且他也了解到,卖奶茶的话,除了每天要煮的原味奶茶和一些珍珠西米,其他都是用果味粉调出来的,一点都不费事。
  C市的奶茶行业已经逐渐成形,叶程和陆明远去买材料的时候,老板热情地向他们推荐了几种奶茶的配料,有些是直接用香精煮出来的,还有是可以用奶粉跟茶叶再加上一点适量的炼乳,口味也相当不错。叶程和陆明远毕竟还是比较单纯,没敢用香精去煮整杯的饮料给客人喝,怕把人给喝坏了,就买了一些奶粉和红茶还有一瓶炼乳,先回去煮着试试看。
  黑珍珠和西米都各自买了一包,包装外面就有烹煮的说明,应该没什么困难,那些果味粉,叶程看了看,跟他卖棉花糖的其实差不多,以后可以两种并做一种用,不过还得先试试看哪种好。

  两个人在厨房里折腾了一个下午,吴老头就知道他们俩肯定是想鼓捣点新的生意了,最近几天,叶程和陆明远的气球生意并不好,这一点他也看在眼里。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叶程他们的奶茶终于煮好了,两个人尝了尝,都觉得这一次的口味挺好,然后拿起纸笔细细地把煮奶茶的过程和注意事项写了下来。前面的奶茶都倒掉了,就留下最后一小锅,打了三碗,在每碗中都加点珍珠跟西米进去,然后祖孙三个就围坐在八仙桌上,拿着调羹像喝粥一样吃了起来。

  "爷爷,我们可能要回去了。"八仙桌就放在厨房里,和灶台很近,叶程一转头,就能看到墙边的那几只西瓜,知道吴老头的为他们两个才卖的,现在都还没得及吃完呢,自己就要走了。
  "回去做这个生意?"吴老头也看出来了。
  "嗯,城里做这个的人多。"
  "也是。"吴老头叹了口气:"啥时候走?"
  "后天。"他们明天再去一趟批发市场,多拿一点材料,然后还要去一趟菜市场,去看看高金花,顺便把皮蛋和咸鸭蛋拿给她。
  "行,知道了。"吴老头点点头。

  "爷爷,咱去帮你配一副眼镜吧。"
  吴老头的那一副老花镜不好用,叶程去年冬天就看出来了,但是他总是很忙,好不容易不忙了,有时候又没能记起来这件事,这一次灰子死了,蔡金枝又病倒之后,他的想法就有点不一样了,从前并不怎么上心的事情,现在终于被重视了起来。
  叶程这么一说,陆明远也在一旁附和了起来,两个人好说歹说,总算是把吴老头弄到是市区的一家眼镜店里。

  吴老头的眼睛除了远视并没有其他问题,所以眼镜还比较好配,验完光以后几个人到柜台上去看镜架和镜片,这家眼镜店在C城虽然算不上最大的,但是也有一定的规模,一个个透明的玻璃柜台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镜框,但是价钱大多都不便宜。
  "给我看看这个。"吴老头选了一个特价区的镜框,才五十多块。
  "好的,不过这幅镜架给您佩戴可能会窄了一点。"柜台小姐微笑着把那幅镜框拿了出来,吴老头试了一下,果然是窄了。
  "喂,这个怎么样?"陆明远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一副深灰色金属镜架,看起来挺稳重的,吴老头戴着也好看。
  "这个多少钱?"
  "您好,这副是纯钛镜架,打完折以后是两百六十八。"柜台小姐业务非常熟练,不用看标价就能把价格报出来。
  "太贵了。"吴老头直接把那副镜架取了下来。
  "这种纯钛的材质比较轻,佩戴起来不会对鼻梁带来太大的负担,而且十分牢固不容易变形,这个品牌现在正在做特价,这个价钱是已经打完折了的。"

  "要不先去看看镜片吧?"叶程提议道。
  于是几个人又往卖镜片的柜台走了过去,相对于整个大厅都是卖镜架的柜台,卖镜片的就只有一个柜台而已,显得简单了许多,他们店最低标准的镜片是一百八十八一副,还有就是两百三十五的,两百七十八的,再贵的营业员就没有向他们推荐了。
  "相对来说,这种一百八十八的透光度就没有两百三十五的好,至于两百七十八的这种,优势其实并不是很明显。"这是店员给他们的建议。
  "怎么样?爷爷,我们就要这种两百三十五的吧,加上刚刚那副纯钛的镜框。"叶程说。
  "算了,镜框就不要那么好的,随便配一个就行,架在鼻梁上还能感受到啥区别?"吴老头还是舍不得花这么多钱配一副眼镜。
  "肯定有区别,提在手里都觉得轻好多。"反正陆明远也是觉得那副纯钛的好。
  叶程让陆明远看着吴老头,然后自己先到收银台付钱去了,他们这还是第一次送吴老头东西,吴老头给他们的,又岂止是这一副眼镜能比的。吴老头也猜到他俩是想送他个东西,后来得知叶程已经付过钱了,倒也没有显得太过惊讶,只是晚上睡觉前,把那副眼镜拿在手里看了又看。

  见过了高金花,又去了一趟批发市场,然和叶程和陆明远就告别了吴老头,抱着一只大西瓜,口袋里揣两根勺子,踏上了回家的列车。
  他们再次回到院子里的时候,叶萍正一个人坐在灰子的吊脚楼上,看着那个空荡荡的水池发呆。
  "叶萍。"叶程叫了他妹妹一声,心里有些难受,早知道是这样,他当时说什么都应该把她带出去的。
  "你们怎么回来了?"叶萍惊了一下,然后很快就回神了,从吊脚楼上跳下来,向叶程他们走了过去,她以为他俩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才会提前回来的。

52、第52章

  真正要在镇上卖刨冰的话,他们还有很多东西没准备,首先他们要在镇上租个房子,他们村的位置太偏,买了东西费尽周折搬回去,然后要出摊的时候又要往外搬,这显然不划算。
  镇上的房子不贵,叶程他在老街上,找到了一户愿意把楼下租给他们的人家,这个房子里就住着一对老夫妻,家里没有其他人,叶程就把他们家另外一个房间和靠近屋顶的阁楼也一起租了下来,叶萍睡房间,叶程和陆明远就睡阁楼。
  老街从前是街道,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们镇上所有的商店都集中在新建的街道上,老街这边,也就只剩下几个卖面条的卖花圈的还有卖杂货的店铺了。

  叶程他们把那辆棉花糖车稍微改了改,棉花糖机和煤气罐搬下来留在村里,买一块足够厚的三合板盖推车子上面,盖住因为要装棉花糖机开出来的孔洞,这样一来,棉花糖车就可以被他们当操作车用了。
  还要买冰箱,既然打算卖刨冰,肯定得买个冰箱制冰才行,听说制冰的话最好买制冰机,但是叶程和陆明远合计着,他们卖奶茶就非得要冰箱不可,大夏天的东西容易坏,而且奶茶如果不冰凉的话,大概也没多少人会爱喝。所以到县城的二手市场去买了个二手冰箱,新的冰箱太贵了,就算是这个二手的,也花了他们两千多块钱。

  除此之外,制作珍珠奶茶和刨冰的原料也得继续购买,他们能从C市带回来的东西毕竟很有限,要在本地做生意,就必须得在最近的地方找到货源,可是他们县城里并没有关于这些东西的批发店,叶程就只好和陆明远又去了一趟市里。
  还是从前那个批发市场,叶程和陆明远这一次采购了很多东西,透明的塑料杯子和封杯口用的封口膜都买了好几箱,然后又顺便买了很多奶粉和红茶叶还有一些炼乳,珍珠和西米也是必须买的。封口机是他们上次忘记买的,幸亏这家卖奶茶材料的批发商店有附带销售,不然他们又要在这个城市到处去找了。
  叶程花了一千多块,买回来的东西就像小山一样堆在批发市场的路边上,他们叫了一辆三轮车拉去车站,连人带货交了不少车费,才终于把这些东西都运到了县城。

  在车站卸了货以后,叶程他们并没有马上回到镇上,而是让陆明远守着那堆货,叶程自己跑去粮食市场买了许多红豆和绿豆,这些东西虽然镇上肯定也会有,但是经过别人手里转一手,一斤就要涨上好几毛,他们的刨冰摊子开起来以后,这些东西肯定用得也不少,积少成多,这个差价也是很可观的。
  还有餐具,叶程和陆明远从前在县城的菜市场附近待了很久,对那附近的几家店都很熟,有一家卖餐具的商店,经常会回收一些餐饮店的二手餐具,叶程他们开刨冰摊子,不能所有的东西都用一次性的,成本高又不健康,刨冰放在一次性纸碗里,也是不美观的。
  没有从画室前面过,叶程从马路上绕道过去,进了那家卖餐具的铺子,询问了一下最近有没有二手的餐饮瓷碗或者玻璃杯之类的,那个老板很快就从里屋搬出来几箱子存货。
  叶程打开箱子看了看,都是一些不高不低的瓷碗,形状有点像钵,不是那种敞口形的,碗底几乎和碗口一样宽,高度只比叶程家吃饭的碟子高一倍,全都是白瓷的,用手抹掉上面的灰尘,看得出来,材质挺好的,并没有明显的瑕疵。

  "这些东西怎么卖?"叶程觉得这种碗给他们卖刨冰正合适。
  "两块钱一只,你要是买三十只以上的话,就一块八给你了。"这老板其实是认识叶程的,不过他们从前并没有打过什么交道,只知道有两个小孩在巷子里的画室门口摆摊修鞋。"这东西质量很好啊,你看,烧得这么薄,敲一声叮叮响,好货啊。怎么样小伙子?你这是要开店还是摆摊啊?"
  "能便宜一点吗?"叶程并不想告诉这个老板自己是打算买刨冰,因为这个生意跟这种碗太搭了,到时候肯定就被人吃得死死的。
  "年轻人就不识货了吧,这东西两块钱买到都算是赚到了,我都是亏本卖给你的,哪里还能便宜啊?"在县城里倒买倒卖的,哪里会那么容易就让叶程把价钱讲下来。

  "有没有不锈钢小勺之类的?"叶程没接他话。
  "有。"这老板也算是看出来了,摆过摊的小孩就是不好糊弄,但是他也是真的想做生意,那些堆积着的二手货,只要卖出去的,就都是稳赚的。于是他又进去里屋翻出来一箱子不锈钢勺,各种形状大小的都有。"这些是别人用过的,八毛钱一根,你随便挑。"
  "我把它们倒地上挑没关系吧?"这一大箱子的,下面的也看不到,实在是不好下手。
  "没事。"老板挥挥手,这会儿时间晚了,店里也难得会来一个客人。
  叶程把那些小勺哗啦一下全部倒在店铺里的空地上,先把那些个头特别大或者特别小的,先拣出来丢进箱子里,然后在地上那些剩下的勺子里,挑拣那种形状修长的勺子大小合适的,基本上,当下市面上卖的不锈钢勺子也就那么几款,叶程尽量挑那种款式相同相近的,堆在一起,不仔细辨认的话也看不出什么区别。

  "一百只,你数数。"大概半个钟头之后,叶程从那堆勺子中把头抬了起来,除了地上的那一百只是他要的,其他的都已经放回到纸箱里面去了。
  "没错,一只是八毛,一百只是八十块。"老板又问叶程:"那碗你要多少?"
  "太贵了,你得再让点价钱。"
  "这样,一只一块八给你,你要是卖一百只的话,就一块六了,怎么样?"那个老板终于把价钱降下来一点点了。

  "这种碗本来就不值多少钱,你这些质量也就还算可以,没多好,这形状有点怪,碟子不像碟子碗不像碗的,而且又是二手的,老板你要是不降点价钱,这批货肯定是不好卖。咱们干脆点吧,一块钱一个,我买一百个,怎么样?"陆明远还在车站等他呢,叶程也不想再跟这个老板磨蹭,于是就直接把自己想要的价钱给报了。
  "哎呦,你这小孩子怎么这么会讲价,一块钱真的卖不了。"老板一脸为难的摇了摇头。"这样把,我这屋里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你看看,有什么用得上的,再拿点,到时候再一起谈价钱。"
  "行。"反正还差一些东西,像那些要放在冰箱里冷冻的冰格之类的,还有大汤勺和漏勺什么的,数量也不是很多,零零散散的,叶程本来打算到镇上的超市去看看,或者明天再跑一趟县城,毕竟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他们不早点回去的话就赶不上最后一班车,不过这家店的老板要是有货,他倒是可以再多买点。

  里屋东西很多很杂,在最里面的一个角落里,摆放着几只没封口的箱子,里面的东西杂七杂八的,甚至都没有分门别类。老板把电灯拉来,叶程一只箱子一只箱子地看,其中有几只乳白色的塑料筐他是有用的,还有几根大汤勺。
  "就要这些了。"叶程把几只像他们高中的课本那么大塑料筐叠起来,那几只大汤勺就放在里面。
  出了那个昏暗的小库房,叶程和那个餐具店老板又回到了前面的店面。"你也别在跟我讲价了,这些碗就一块四卖给你,这几只塑料筐就送你了,不收钱,这样行吧?"
  "一块二。"叶程面不改色地还价,这几只塑料筐拿到外面来看,就显得很旧了,上面还有一有些黄色黑色的污渍,不知道能不能洗得干净。

  "好吧好吧,现在做生意真是不容易,这么大的孩子就这么会还价了……"老板念念叨叨地,蹲到地上去给叶程打包那些瓷碗。
  叶程让他拿一条抹布出来,他也蹲到地上,这个老板没递一个瓷碗过来,他都要用抹布擦一下,有豁口的有裂缝的肯定都不能要,有些瓷碗烧得不好,留下一大块大疤的那种也不能要,最后打包出来一百只碗的时候,旁边被叶程挑拣出来的残次品就有十多只。
  那餐具店的老板忙了小半天,收入两百块钱,讲价的时候千万个不乐意,生意做成了以后还是笑容满面地对叶程说,以后还要什么东西,就先到他这里来看看,反正图个便宜么。

  出了那家店铺,天色就已经比较晚了,叶程直接叫了一辆三轮车,先去粮食市场把刚刚看好的红豆绿豆给给买了,了一包红豆和一包绿豆,都是三十斤装的。等他到车站的时候,陆明远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两个人先把三轮车上的东西都卸下来,然后去找开面包车的司机谈价钱,他们这么多东西,肯定得加钱,但是加多少还是可以商量的。
  这一天他们载着一大堆东西回到镇上,叶程和陆明远把这些东西搬到刚刚租来的房子里,叶萍已经把家里该搬的东西都搬到他们各自的房间里面去了,还有一些厨具和一个炉子,几个人的洗漱用品和换洗的衣服。

  东西已经买了很多很多了,他们卡里的钱也所剩无几,但是明天还得接着买,叶程花钱花得心里都有些慌,这么买下去,钱很快就会用完了,到时候万一他们的摊子不赚钱怎么办?
  可是再一想,他又觉得他们的摊子没理由会不赚钱,桥头的那几家大排档每晚都爆满,镇上的人消费能力不弱,他们的东西也新鲜好吃,没理由会不赚钱的。
  陆明远和叶萍虽然没说什么,但是他俩心里大概也不怎么踏实,当天晚上,这几个孩子看着新买回来的一大堆东西,兴奋之余,还有些压抑和不安,所以三个人都没怎么说话,安安静静地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又继续出去买东西。

  这一次叶程和陆明远很早很早就出门了,到县城里的时候也才刚刚七点,要摆摊,那肯定得有桌椅,照叶程的意思,他们还是买二手的,可惜他们县城的二手市场并不发达,他们好不容易找到了两家二手店,也就只买到了一个红色的折叠帐篷,桌椅也有,不过实在是很旧很丑,叶程他们看了看,最终还是决定买新的。
  还有冰格,他们不买制冰机的话,卖刨冰就需要把水放在冰格里,放在冰柜的冷冻功能里制冰,这种方法效率是比较低的,他们能做的,也就是在白天的时候尽量多做点冰块出来,晚上在适当补充一些,大概也是够用的。
  方形硬塑料桶也要买两个,奶茶要放在冰箱里,总要有个容器。县城的水果也比镇上便宜,像樱桃梨子哈密瓜之类的,他们既然来了,就要顺便去一下水果市场,买一点带回去。

  叶程他们在中午之前就顺利把所有东西都买齐了,两个人赶回去的时候,叶萍正在给那些白瓷碗消毒,就是用开水烫。昨天买回来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已经被分门别类装好,整齐地堆放在这个旧木板房的墙壁边上。
  喝了点叶萍煮好的咸粥,叶程和陆明远就开始煮奶茶,奶茶煮完以后还要放凉,才能放到冰柜里面去,还有珍珠和西米,也都要在下午的时候煮好。封口机要装好封口膜,和珍珠奶茶专用的果味粉一起摆放在推车上。碎冰机清洗了一下,到时候就跟那些红豆绿豆和一些水果,再拿一张桌子另外放。

  差点忘了,他们还要做一个灯箱,要不然黑压压的摆出去,别人也不知道这个摊子卖的是什么啊。
  叶程一想起来,就急急忙忙往街上跑,这会儿再不去,晚上就该做不出来了。陆明远这回倒是没跟着,待在家里继续干活,他还得从这个房子里拉一根电线到桥头,这也是当初就跟房东讲好了的,拉电线倒是不难,直接从这个房子的后门拉出去,后面就是河边了,把电线固定在河边的栏杆上,一路就能拉到桥头。
  老头老太太基本上没什么电器,就几盏电灯一个电视机还有一个电风扇在用,楼下的洗衣机基本上没动过,因为用洗衣机洗衣服太费水。叶程他们这个房子租得不贵,两个月才八百,老头老太太的水电费他们也给包了,他们俩确实是用不了多少的。

  下午四点,叶程终于抱着灯箱回来了,白色的灯箱布外面,贴着奶茶和刨冰的价格表,价钱是他们前面就商量好了的,原味奶茶小杯卖一块,大杯卖一块五,基本上没赚钱,主要是为了吸引顾客,有口味的奶茶贵五毛,奶茶要是卖得好,那他们亏本肯定就是不会了。刨冰统一卖三块,赚不赚钱,主要还是得看刨冰。
  等太阳下山的时候,他们就推着车子和冰箱把摊子慢慢摆了出去,把帐篷打开固定好位置,然后座椅板凳也都搬出来,因为这座桥的另一头都被大排档占了,他们就只好摆在靠老街这边的桥头,座椅板凳直接靠着栏杆摆到桥上去,河面还比较宽敞,偶尔有夜风吹过,十分凉爽。
  冰箱摆在推车边上,然后再在冰箱的另一头横向摆一张桌子,刨冰机就放上面,还有一些用乳白色的塑料筐装着的切好的哈密瓜苹果梨子,和洗好的樱桃西红柿草莓。这些塑料筐买回来的时候卖相不太好,被叶萍放在温水里泡过,然后擦洗干净,就一下子全变样的,乳白色的材质中带着点晶莹剔透的味道,看着就挺好的。

  摊子摆好之后,时间也还比较早,叶程他们就轮流回去洗了个澡,这一通忙活,天气又热,个个都出了一头一脸的汗水,看着就不清爽。
  等叶萍最后一个洗完澡再来到摊子上的时候,他们的摊子还没有迎来第一单生意,现在显然还是有点早,人们基本上都要等到天都黑了,暑期渐渐消退的时候才会出来活动。
  "叶萍要尝尝刨冰吗?"叶程笑着问他妹妹。
  "好啊。"奶茶她是喝过了,刨冰还没吃过呢,主要是叶程和陆明远这两天太忙,就为了能提早一天出摊。

  叶程从冰箱里取出一个冰格,敲出里面的冰块放在旁边的容器里,用小勺子舀一勺子冰块放在碎冰机里,插上电源打开开关。然后又取出一只白瓷碗,舀了一勺子雪梨肉放在碗里,正好碎冰机里的冰也打好了,就用另一只小盆子接了,取适量放在梨肉上面,然后又打了一勺晶莹剔透的西米放进去,末了再夹两颗樱桃放在冰堆上面当点缀。
  叶萍拿着把调羹边看边等,见叶程做好了,就自己端着到旁边的桌子上吃了起来。
  "口味怎么样?"雪梨和冰块的搭配应该是很不错的,虽然清淡了些,不过叶萍今天也忙了一整天,现在肯定是又累又渴,吃点这个,大概还比较开胃。
  "好爽好冰!"叶萍吃了一块梨肉,再铲点碎冰一起嚼。

  "我也要吃。"陆明远大爷一样坐到叶萍对面,伸长脖子想叶程提出要求。
  "行。"反正现在没客人,就先让自己人尝尝吧。"要什么口味的?"
  "哈密瓜的。"
  正好刚刚绞的碎冰还有剩下 ,叶程就打了一勺子哈密瓜肉,再添点冰然后在冰堆上加了一点葡萄干和炒好的花生仁,还放了点奶茶。
  "干嘛我的这个就没樱桃?"陆明远嚷嚷。
  "哈密瓜口味的不配樱桃。"胭脂红的哈密瓜肉跟雪白晶莹的碎冰本来就很配了,不需要再弄两个樱桃进去凑热闹,而且葡萄干和花生也不便宜了,他们得控制成本。
  "嗯,这个哈密瓜好吃,比咱们吃过的那个七块的实在多了。"陆明远自卖自夸道:"你说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还没人过来发现呢?"

  叶程靠在桌子边上看着他们吃,没搭话,陆明远这家伙最近好像有点长高了,皮肤还是黑黑的,看背影已经有了点挺拔的味道,那张脸长得倒是不错,不过他这人要么就板着脸好像人家欠他钱不还似的,要么就横眉竖目的没个好脸色,好好的一副皮相就这么给糟蹋了。
  叶萍现在看起来不错,最近不用养鸭子了,不像从前那么忙,晒的太阳也不多,皮肤就渐渐白了起来,一头乌黑的长发松松地扎了个马尾辫垂在后背上,有几根顺着脖子弯着,衬得小姑娘挺好看的,叶程看着自己的妹妹,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淡淡喜悦。
  不管怎么说,这两个人都是自己的家人,无论他们长得好不好看,穿得好不好看,在叶程看来都是顺眼的。不过他们以后摆摊卖刨冰的话,可能会经常要接触到镇上一些年纪差不多的孩子,他确实是应该给叶萍添几件新衣服了。

  "喂,老板,要杯珍珠奶茶。"一个看起来还像是高中生的男孩过来买奶茶,不过叶程并不认识他,应该不是他们学校的。
  "什么口味的,大杯小杯?"
  "原味,大杯。"
  "是要加要珍珠还是西米?"叶程麻利地拿出一只大杯子。
  "嗯……都要。"
  往杯子里加了点珍珠又加了点西米,然后打开冰柜,用勺子往杯子里加奶茶,加满之后放到封口机上面去封口。那男孩给了一块五零钱,拿了一根吸管啪地一声就把塑料膜扎破了,动作又快又稳,就这样拿着奶茶边走边喝,不过他刚走了几步又回来了。
  "老板,照这样的,再来一杯。"
  这就是叶程他们的摊子上迎来的第一个客人,也是他们这个暑假里的稳定客户,几乎每天晚上都过来,开始就只喝奶茶,后来渐渐的也吃上刨冰了,吃完刨冰再带一杯奶茶回去。
  听到自己的第一个客人这么说的时候,叶程真的挺高兴的,一杯奶茶恨不得帮他加到满出来。

  接着又来了一群大学生模样的年轻男女,他们都吃刨冰,几个人把两张桌子拼到一起,然后坐在桥上一边聊天一边等着叶程他们的刨冰。
  叶萍和陆明远也都吃好了,两个人把碗收了,过来给叶程帮忙,叶程打冰的时候,陆明远就削了几个梨子,这几个人一下子点了五份雪梨刨冰,因为担心梨子削好之后放久了不好吃,他们准备的梨肉并不多。空碗里加了梨肉和碎冰,再加一勺西米,然后又在上面塞两颗樱桃,叶萍就麻利地把做好的刨冰一碗一碗端过去。
  红豆刨冰做的时候麻烦,卖的时候倒是挺方便的,直接把准备好的红豆放一勺,碎冰放一勺,珍珠加一勺,花生加半勺,再加点奶茶进去,就好了。苹果的就是不好,削了皮以后黄得特别快,叶程打算以后把这个口味淘汰掉,西红柿还没什么动静,估计是大伙儿都不爱吃这个口味,哈密瓜雪梨很草莓都是很好的。

  等到了晚上七点多左右,他们的生意就渐渐上了轨道,来他们摊子上吃刨冰的,不仅有年轻人,还有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夫老妻,也有带着小孩一起过来吃的年轻夫妇。
  但是客人多了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叶程他们的桌椅不够多,并不是说他们的生意真的火爆到什么程度,而是他们镇上出来吃刨冰的人,不像城里的客人那样吃了就走,很多都是带着乘凉的心情出来坐坐的,这一坐自然是要久一点。
  叶程和陆明远今天上午去县城,就只买了十套桌椅,每个桌子配四把凳子的那种,现在看来这种搭配不对,因为很多桌子上都只有两个人坐着,可能是年轻的情侣,也有些是同性的朋友或者同学。很少有人会愿意拼桌,因为出来喝冷饮吹晚风,肯定是要和朋友聊聊天的,谁也不乐意自己跟朋友的谈话被别人全程监听。

  奶茶的生意也不错,起先是有个小萝卜头仰着脑袋从他们摊上买走了一杯一块钱的原味奶茶,之后半个钟头不到,他就带了一群小萝卜头过来了,每人手里都拿着一个钢镚儿,嘴里还嚷嚷着自己要这口味的要那口味的,叶程忙得不行,跟他们说又说不通,没办法,只好两眼一闭,降价卖了。
  钟万里那个家伙又来了,没地方坐,就端着个碗靠在栏杆边吃,一边吃还一边喂他那个叫种巧巧的妹妹几口,看他慈祥那样,许多路过的小姑娘都被骗了,一边看还一边说,我也好想有个这样过的哥哥哦。哼,找个色狼当哥哥有什么好的?陆明远呲之以鼻。

  卖到后面,一百只碗就有点不够用,叶萍提着一桶用过的碗和勺子,拿到出租屋去清洗了,又用开水烫过之后,再拿到摊子上来用。毕竟摊子上用水很不方便,洗也洗不干净,客人看着也不放心,反正这个碗也不贵,叶程打算再去买一百只回来,然后还有一些桌椅。
  等到晚上九点半的时候,他们摊子上的东西几乎都卖空了,到后面哈密瓜跟雪梨还有草莓都卖完了,有些人就用西红柿苹果什么的将就将就,不过显然他们是不太喜欢的,绿豆和红豆口味的非常受欢迎,不到八点半这两种就卖光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章啊!


53、第53章

  第一天摆摊毕竟还是缺乏经验,准备的东西不够多,不到十点钟,就连奶茶都卖完了,就算街头依旧热闹,叶程他们也只好选择收摊。好在这一晚上的收入并没有让他们失望,卖了将近六百块钱的东西,扣去成本,估计应该有四百到四百五左右的利润,几个孩子都挺满足的。
  其实摆摊最麻烦的,就是摆出去和收回来的过程,几个小孩像蚂蚁一样一趟又一趟地搬,本来就已经忙了一整天,还有这么多东西要搬,几个人累到几乎精疲力尽,但是谁也没有把这种疲惫说出来,只是强撑起不断下垂的眼皮,把最后的收尾工作一起做完。

  第二天早上,叶萍难得的睡晚了,叶程和陆明远轻手轻脚地下了楼,洗漱完之后再一次出门,他们还得去县城买点东西,昨天做了一晚上的生意,发现很多东西都买得不够。
  先去一趟那家餐具店,反正那种碗也不是很贵,多买一点,省得叶萍中间还有回去洗一次碗,摆摊本来就已经很累了,不能再增加额外的劳动。上午时间,餐具店老板挺忙的,就让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自己到里间去挑拣,完了之后直接出来确认一下数量,然后付钱。

  买好了瓷碗和调羹,先寄放在了这家店里,接着往副食品市场走,他们县城的副食品市场并不是很大,但是叶程他们还是要去碰碰运气。因为昨天晚上就有客人想要把刨冰打包带走的,但是他们却没有一次性的碗,只好用大号的奶茶杯装,客人显然不太喜欢。
  他们找到一家卖一次性餐具的店铺,也有卖塑料碗和纸碗的,透明的塑料碗便宜些,一只都要不要一毛钱,纸碗就比较贵了,按照老板的报价和一箱的数量,平均下来每只碗要将近四毛钱,不过叶程还是没什么犹豫就买了,因为如果客人打包带走的话,他们不仅不需要洗碗,还能空下几个坐位,在生意最好的时间段,这或许会让他们有能力接待更多的客人。

  买好一次性纸碗之后,他们刚好看到一家罐头店,叶程想到刨冰不一定非得用新鲜水果做,他也陆明远昨天已经在水果市场逛了很久了,对比了不少水果,要么价钱太贵,要么就是果肉很难剔出来,适合做刨冰的并不是很多。但是罐头正好可以弥补这些缺陷,而且很容易保存,只要把罐头放在冰箱里,打开之后还可以保存好几天。
  有一种五斤装的大罐头,好像是专门针对餐饮行业的,包装不是很好看,就一个白色的金属罐子,但是很实惠,叶程问了一下,批发价一罐才十块钱。橘子杨梅和菠萝三种口味,叶程当下就各买了十罐,然后叫了一辆三轮车,直接去昨天买过桌椅的店铺,又买了十张桌子和三十把椅子。
  去餐具店取了瓷碗和调羹,再到水果市场补充了一些哈密瓜和梨子,顺便还买了一箱荔枝。制冰用的冰格昨天买的也不够多,因为昨晚的生意还不错,所以叶程今天买起东西来也更有底气了,估计了一下他们冰箱冷冻柜里还剩下的空间大小,又买了不少冰格。加上今天他们买了罐头,方形的硬塑料桶也得买,买四个,三个装罐头,另外多一个还是用来装奶茶。

  这一天采购的效率很高,上午十点不到,叶程和陆明远就坐车回到了镇上,面包车司机人挺好的,见他东西多,就直接把车子开进了老街里,当然,这些货物的车费叶程也是要付的。
  叶萍已经起来了,因为昨天晚上实在是太累了,那些用过的碗和调羹就没有及时清洗,这会儿她正搬把小板凳,坐在一个大号的水盆边上洗碗呢。叶程他们刚买回来的东西一搬进来,这个原本就不大房子就显得更拥挤了,几个人把从车上卸下来的东西都归置了,能叠放的就都叠放起来。

  东西很快就整理完了,叶程想了想,说要带叶萍出去买衣服。
  "咱们昨晚的赚回来的钱都买那些东西了吧?"叶萍指了指屋子里那对今天刚刚采购回来的东西。
  "恩,不过我身上还有钱。"
  昨天晚上不少小姑娘到他们摊上来买刨冰或者奶茶,就算不是很时髦,大多也都穿的干净又合身,相对而言,叶萍就有点显得暗淡了。其实她长得比大多数姑娘都漂亮,但是人靠衣装,叶萍身上的衬衫显然是男款的,裤子又有点短,这已经不是朴素不朴素的问题了,在那群小镇上的姑娘当中,他的妹妹显得太过寒碜,叶程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那明天再去买吧,等我们今天晚上再赚了钱。"叶萍不喜欢这种把钱全部花完的感觉,衣服晚一天买也是没有关系的。

  这一次叶程没有听叶萍的,连陆明远也被他扯了出去,怎么说都是一家之长,这点话语权还是有的。刚好镇上新开了一家专卖店,有男装也有女装,都比较学生气,叶程就直接带着叶萍和陆明远进去了。
  也许是新店的关系,店员态度都特别热情,很快就给叶萍挑了一件白色的七分裤和一条蓝白条纹的宽松短袖,这么一穿上,就显得阳光又干净。刚好这家店在做活动,买一送一,叶程让陆明远去看看裤子,这家伙最近在抽个儿,从前的裤子快不够长了,高金花寄过来的衣服裤子又以冬装居多。
  陆明远自己看上一条灰色裤子,两边有蓝色的条纹,布料挺有垂感的,上衣是一件白色的T恤,他在更衣室里鼓捣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出来了,抬头看了叶程一眼,然后红着耳朵把脸转向了另一边。穿上新衣服的陆明远显得跟以前不太一样,叶程看着他,感到有些迷惑,因为眼前的这个男孩,一点都不像是跟他一起长大的村娃子,而像是一个城市里的好人家养出来的少年。

  "不好看吗?"陆明远在试衣间已经照过镜子了,他觉得自己穿这一身挺好看的,还以为叶程会喜欢,结果对方连一点表情都没给,难免觉得有些失望。
  "挺好的,就这一身吧。"
  "这条裤子有点贵。"陆明远刚刚已经看过标价了,虽然是贵了,但他还是忍不住想穿出来给叶程看一眼。
  "那你今天晚上可要卖力点干活了,起码得把裤子的钱赚回来。"叶程笑了笑。
  "哦。"陆明远点点头,然后问叶程:"你怎么还不挑衣服?"
  "我明天再来买,赶紧把衣服脱下来,付了钱我们回去吃饭。"
  叶程看了陆明远一眼,把他还未开口的话堵了回去,他口袋里的钱不多,在这家店买两套衣服是够了,买三套就有点勉强了。这个他不说,也不需要陆明远或者叶萍他们说出来,更不需要他们在外人面前学孔融让梨,毕竟在这个年头,贫穷并不是一件好事。

  下午依旧是准备工作,傍晚大家把东西搬出去摆好摊子,然后依旧是轮流回去洗澡,陆明远和叶萍都换上新衣服了,往摊子上一站,看起来很是青春靓丽,叶程还是穿着旧的白衬衫,这件衬衫穿得有点久,已经被洗得很薄了,但是叶程还挺喜欢的。
  今晚的生意比昨晚好,因为已经有很多人知道桥的这一头摆了一个卖刨冰和奶茶的摊子,昨天晚上来过的,今天带着家人朋友再来吃的人也不少,还好新买了一些桌椅,不然只就好眼睁睁看着一批又一批的客人白白流失掉了。

  有了前一天晚上的经验,他们今天多煮了一些奶茶,冰箱里的三筒卖完之后,家里还用水桶装着一桶,到时候卖完了可以再加。红豆和绿豆也煮了很多,老实说,红豆绿豆其实价格很便宜,批发价一斤才三块多,而一斤的豆子,煮熟了以后就有小半锅,卖起来利润也挺高的,所以叶程往里面加珍珠和花生米的时候,都挺大方。
  荔枝口味的相当受欢迎,不过这会儿荔枝刚刚上市,价格有点贵,叶程只好往里面多加点西米和花生米,看来这一箱荔枝很快就会卖完了。好在上午他们坐车的时候,跟那个面包车的司机说好了,以后要买东西的话,也可以让他们直接带,像荔枝这种高度要求新鲜的水果,最好不要买太多堆积在那里。
  罐头系列的生意也还过得去,没有其他几种水果口味的受欢迎,但是也经常有人点,叶程要求本来就不高,只要卖得动就行了,反正罐头耐放,成本也不高,利润空间也不小,就卖着吧。

  虽然有了一次性纸碗,但是来摊子上吃刨冰的客户,大多还是选择用白色的瓷碗,别的不说,用白色瓷碗装着刨冰,真的挺好看的,而且摆摊的几个小孩看起来也都很清爽,说这些碗和勺子都是用开水烫过的,不像说谎,大伙儿用着都挺放心。
  倒是有几个外带的,这种时候一次性碗和调羹就派上用场了,用纸碗装起来,上面盖上配套的盖子,再放一根塑料调羹,看着挺像那么回事。
  总体来说,叶程他们的摊子算是上了轨道了,陆明远负责加工水果,叶程负责奶茶那一边的,谁有时间就弄点冰块到碎冰机里面去打冰,有客人来了叶萍先负责招呼,从叶程他们这边把对方要的刨冰端过去,最后还要负责收钱。

  还不到七点钟,叶程他们的摊子上就坐满了人,生意比期望中的还要好,叶程有心想要再买一些桌椅的,不过这个桥头,好像已经没有地方可以摆放了,但是现在这样就很好,如果真的有很大的地方放很多的桌子,可能人群一分散,他们的摊子就没显得这么热闹火爆了。
  附近几个大排档里的客人,有时候也会过来买一些奶茶或者刨冰带过去吃,甚至还有人买了带到卡拉OK厅去吃的,以后知道他们这个摊子的人会越来越多。相信只好他们好好干活,东西尽量做好吃一点,餐具尽量洗干净一点,这种好生意就会一直持续下去的,这样一来,这个暑假,他们就可以确确实实地存到钱了。

  "叶程。"叶程正把一小盘子冰块往碎冰机里面放的时候,突然有人喊他的名字。
  "蓝木,你怎么来了?"叶程诧异地问。
  "你不去画室了吗?现在阿丛老师的画室可是比以前热闹多了哦。"蓝木看起来还是跟以前一样斯文俊雅,笑起来的时候分外好看。
  "你看我这不是在忙吗?"学画画固然让他觉得很快乐,可是赚钱才是他目前的首要大事,而且老实说,赚钱的过程也很快乐。

  "今天我们画室的陈峰,也是你们镇上的,跟大伙儿说这个桥头开了家刨冰摊子,又好吃又便宜,我就想过来尝尝看。"
  "想吃什么口味的?"叶程终于停下了手里的活儿。
  "你替我选吧。"蓝木说。旁边的陆明远用力地把冰箱的门拉上,发出砰地一声响,蓝木转头看了看他,然后又把目光放回到了叶程身上。
  "荔枝的,好吗?"叶程有点尴尬,帮蓝木打了一份荔枝口味的刨冰递了过去。
  "生意好吗?"这时候已经有空位置了,但是蓝木并没有过去坐,而是走进了叶程的摊子,在他身边的栏杆上靠着,一勺一勺地吃起了刨冰。
  "恩,还不错。"说到生意,叶程心情相当不错,说话间,又有人过来向他买奶茶了。

  "我的几个朋友看到我们在十八岭的写生,说是要去玩,你可以给我们带路吗?"蓝木就只去过一次十八岭,叶程他们却早已经对那一带摸得很熟了,所以他提这样的要求,也算是合情合理。
  "我可能去不了。"叶程不好意思地说,对于蓝木,他其实还是很感激的,这人一直对自己不错,还教他们做皮蛋,今年最困难的那一段时间,那些皮蛋也给他们带来了一些收入。
  "那可惜了,我对那里不是很熟。"蓝木皱着眉头,一脸为难。
  "没关系的,那里的村民很热情,你们想去哪里,直接问就好了。"他总不能留下陆明远和叶萍在这里干活,自己却跑到大山里去玩吧。
  "好吧,呵呵。"蓝木不再多说,吃完刨冰之后,把碗放在专门的筒子里,然后就和叶程他们一起站在摊子里,很快上手帮忙摆弄起了碎冰机,这让叶程省事不少。

  生意很快又忙了起来,一波接着一波的客人,让叶程忙得几乎无暇说话,蓝木也不是个话多的,他把冰格一个个东冰箱里拿出来,敲出里面的冰块,放在一只小碟子里,分批次放到碎冰机里绞碎,原本就是个很好看的人,认真干活的时候,就显得更加吸引人的眼球,过来买奶茶吃刨冰的客人,都会忍不住多看他几眼。
  后来叶程又教他用奶茶封口机,之后蓝木就很顺利地接收了奶茶摊子,不知道是不是叶程的错觉,蓝木往那里一站,他们家的奶茶生意就特别好,原本煮了那么多奶茶,还担心今天晚上卖不完的,可是刚不到九点,蓝木就跟叶程说冰箱里的奶茶快没了,叶程赶紧回去把家里的那一桶提过来。

  这一天晚上的生意一直做到十一点半,蓝木也一直待到叶程他们收摊,叶程本来想让蓝木早点走的,但是人家说没关系,他也不好总赶他离开。等收完了摊子,叶程送蓝木出去的时候,他说:"你们这生意可真够累的,以后我过来帮忙吧?"
  "……"叶程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过我可不是做白工的,你得给我发工钱,恩,我的要求也不是很高,一个晚上三碗刨冰就行了。"
  "这样不好吧。"蓝木不是还要去画室吗,就算不去画室,难得有一个暑假,难道大家不都是要待在家里好好休息好好玩的吗。
  "不是吧,三碗刨冰都不行吗?那好吧,就两碗,不能再降价了。"蓝木一本正经地说,叶程以为蓝木是在开玩笑,就不再跟他争辩。

  叶程把蓝木送走了,然后头疼地想着回去怎么应付陆明远,这家伙现在已经比从前收敛了不少,可在这也仅限于在人前的时候,因为叶程从前跟他强调过,他们的关系不能被任何人知道。
  一等到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的时候,陆明远的就会变得肆无忌惮,叶程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今天是不是星期六?

  回那栋租来的房子里的时候,陆明远和叶萍正在数钱,整钱都已经数好了,这会儿就剩下一些零钱。
  "哥,你知道我们今天赚了多少吗?"叶萍兴奋得两眼发光。
  "多少?"叶程笑着问道。
  "九百多块啊,差一点就到一千了!"叶萍看了一眼楼上,压低声音说,因为叶程今天出摊钱就跟他们说过,赚钱多的话,尽量不要让别人知道。
  "还不错,你到现在还不困吗?"这会儿已经快十二点了。
  "不知道为什么,刚刚还有点困的,数完钱就一点都不想睡觉了。"
  "早点睡吧,明天还得干活呢。"
  "好吧。"叶萍伸了个懒腰,放下钞票到楼上睡觉去了。

  "喂,陆明远。"叶程站在陆明远前面,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合适,他知道陆明远不喜欢蓝木,可是蓝木一直都对他们挺好的。陆明远不搭理他,叶程只好讪讪地摸了摸鼻子。"我先去洗澡了。"
  叶萍和陆明远在刚刚都已经洗过澡换好衣服了,叶程刚刚在外面和蓝木说了会儿话,就耽误了些功夫,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很正常的事,在面对陆明远的时候,他又忍不住觉得有点理亏。
  这栋房子因为修建的时间比较早,没有卫生间,很多人都是后期在后门靠近河边的位置,修了一个卫生间兼浴室,趁着河边整修的那段时间,各家都建了一个化粪池。

  叶程洗完澡正准备穿衣服的时候,突然有人敲门。
  "谁?"浴室同时也是卫生间,不过老头子老太太他们在自己房间里放了个夜壶,所以敲门的,不是叶萍就是陆明远了。
  "是我。"陆明远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叶程见是他,就直接开门了,他们连很多亲密的事情都做过了,不需要遮遮掩掩的。
  陆明远进来以后把门再次关上,连插销也插上了,叶程这才突然想到一件事:"今天是星期六吗?"
  "嗯。"陆明远三两下就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完了,然后一把将叶程推到地上,跨坐了上去。

  叶程见他心情不好,就伸手揽过他的脖子,然后一点一点亲上去,刚没亲两下,陆明远就一把将叶程整个人都按在了瓷砖地面上,自己也贴了上去,接下来,就像从前很多次一样,摩擦,翻滚,喘息,呻吟……
  可是今天的陆明远又是不一样的,他眼里的温度尤为炙热,每一个动作都比以前更加用力,不敢在叶程脖子上留下痕迹,就只好狠狠地啃噬他的胸膛,恨不得咬下一块肉来一样,两只手还放在叶程腰侧,用力且□地揉捏着,表达着自己的压抑和迫不及待。
  叶程纵容地抚摸他的背脊,他隐约有些明白陆明远心里的不满和挣扎,这个人强烈地想要占有自己,束缚自己。可是叶程暂时还不想妥协。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报纸来晚了~~~谢谢大家的花花!谢谢659129筒子的地雷!
关于时间,大概是两千年初,刚到两千年的样子吧。
叶程这一年十五岁,陆明远十四岁,叶萍十三岁,篮木十八岁。


54、第54章

  过几天,叶程他们正摆摊的时候,钟万里推着辆三轮车就过来了。
  "班长,你看我给你们弄了个啥?"
  "哪儿来的三轮车?"陆明远和叶程两个人也商量过要买一辆三轮车搬东西的,但是因为他们租来的房子离桥头并不远,加上那房子本来就不宽敞,买了三轮车都没地方放,过了暑假基本上又没什么用,到时候就只能放在院子里生锈,怪可惜的。
  "我姥爷的,最近放家里闲着呢,我就给借过来了。"钟万里跟着陆明远他们一块儿往出租房那边走,三轮车也推着一起过去。
  "你这是要借给我啊?"
  "这话说得,不借给你我往这儿推干嘛呀,反正就是俩旧三轮车,你们先用着,什么时候用不着了,跟我说一声,我再还我姥爷那儿去。"

  "有那么好的事儿,天上掉馅饼啊?"对于钟万里突然的热情,陆明远呲之以鼻。
  "啧啧,班长你说话忒难听。"钟万里不认同地摇摇头,然后又飞快地换上一副谄媚的嘴脸:"其实事情是这样的啊,你也晓得,我老妹每天都要到你们摊上吃两碗刨冰,搁平时呢我倒是供得起,可惜昨儿晚上一个不小心,我就把这两个月的零花钱都喂了老虎机了,嘿嘿,所以,这不是……"
  "你到底会不会算账?"听他这么说,陆明远忍不住都笑了。"两碗刨冰可是要六块钱,一个月就是一百八,两个月三百六,三百六十块都够买一辆三轮车的了,崭新的。"
  "这么说起来,确实是的哈。"钟万里挠了挠头。"不然这样吧,我再出点劳动力成不?"

  "行。"这回陆明远还没说话,叶程就答应下来了,拍了拍钟万里的肩膀。"走吧,干活去。"
  就这样,叶程他们的摊子上又多了一个人手。钟万里的妹妹,也就是钟巧巧那丫头,是叶程他们摊子上的忠实客户,所以作为他的哥哥,钟万里干活还是比较勤快的。每天叶程他们一出摊,他就推着三轮车过来了,搬桌子搬凳子的,搬完了叶程会给他们兄妹俩一人打一份刨冰,虽然和当初约定的不太一样呢,叶程他们倒也还不至于这么计较。有时候吃完了直接回去,有时候会在摊子上聊会儿天,顺便帮着干点活。晚上睡觉前这俩人还得过来吃一碗,吃完了妹妹先回家去,哥哥押在摊子上继续干活。
  对于钟万里的到来,陆明远一直耿耿于怀,觉得这家伙居心不良,肯定是冲着叶程来的。可在在叶程眼里,总觉得陆明远和钟万里亲密得很,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似的,打打闹闹的十分熟稔。

  不管怎么说,有人帮忙总是好的,除了钟万里,蓝木也常常会来他们摊上帮忙,有时候待的时间久一点,会帮他们收摊,有时候待的时间短一些,吃碗刨冰,和叶程说几句话就离开了。
  "他是什么人啊?"这一天蓝木又来了,钟万里就八卦兮兮地向陆明远打听起来。
  "有钱人。"陆明远头都不抬一下。
  "多有钱啊?"
  "哼,反正比你们家有钱。"
  "班长,你得明白一个道理。"钟万里一本正经地对陆明远说:"金钱不是万能的。"
  "……"陆明远懒得搭理他。
  "他整天缠着叶程干嘛?"钟万里丝毫不觉得没趣,继续跟陆明远说话。
  "那你得去问他。"蓝木虽然讨厌,但是钟万里在他眼里也好不到哪里去,陆明远一个都不喜欢。

  叶程的日子过得实在算不上顺利,每回蓝木过来,陆明远都得跟他耍性子,弄得叶程恨不得暑假这两个月赶快过完,蓝木赶紧回学校去,大家各过各的日子,省得像现在这样搅和在一块。
  不过凭良心说,叶程他们还是应该感激蓝木的,摆摊毕竟还是很辛苦,前面两个月叶萍好不容易才养出的几斤肉,在这个夏天一折腾,也都消耗光了,叶程和陆明远的脸色也都不怎么好,都是给累的。蓝木虽然也没干很多活,但是人一忙起来的时候,能有个谁帮你搭把手,那确实就是明显地轻松了不少。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叶程无论如何也不能像陆明远一样,就算心里也会有些烦躁,但这毕竟也不是对方的错,不应该把情绪发泄在他身上。
  可是他又不能要求陆明远去接受蓝木,陆明远再怎么样,讨厌一个人的权利总还是有的,不能因为他喜欢自己,就一味地要求他妥协。所以叶程只好自己两头为难,这日子过得实在是不怎么舒坦。

  唯一的也是最大的欣慰,那就是他们赚钱了,跟以往的小打小闹不一样,这次他们赚大钱了。因为七月份天气一直都很好,只有两天晚上下了雷阵雨,其他时候叶程他们每天都准时出摊,下雨的晚上,等雨停了,也可以摆出去,就算赚得不如平时多,能卖个两三百块钱东西也是好的。
  光是七月份这一个月,叶程他们摊子上的纯利润就达到了一万两千多,这还是扣除所有成本以后的钱。当然,这个数也就只有叶程叶萍和陆明远三个人知道,他们商量好了,其他人一概不说,连蔡金枝也不告诉,毕竟老人家喜欢闲聊,到时候说着说着说漏嘴了也是很有可能的,他们三个还是小孩,身上揣太多钱容易招麻烦。
  每天晚上生意都很好,每卖出一碗刨冰或者一杯奶茶,换来的可都是钞票,他们几个人卯足了劲干活,叶萍更是赚钱赚上了瘾,每天晚上叶程他们说要收摊了,她都要说再摆一会儿,再等等,街上还有人呢。

  阿丛老师的求真画室现在越办越大,前阵子他又带着一群学生上了十八岭,下山是时候因为有个学生崴了脚,耽搁了一阵子,到他们镇上的时候天都快黑了,刚好有学生说叶程和陆明远就在这个桥头摆摊,一群人就都过来了。
  那群学生闹着要让阿丛老师请客,阿丛老师也笑着答应了下来,但是叶程怎么都不愿意收这个钱,当初他跟陆明远在县城里找地方摆摊的时候,也是阿丛老师免费给他们提供了个地方,以后还教他俩画画,甚至连纸笔都是直接从画室里拿的,从来也没跟他们提过钱的事,这会儿叶程怎么好意思收他的钱?
  见叶程坚持不肯收这个钱,阿丛老师也就没有坚持,跟叶程说有时间再到他画室去画画,最近他自己也在画油画,叶程要是去的话,就跟在他身边学着,反正也不碍什么事儿。
  叶程有些动心,他打算过完暑假之后,以后周末就去阿丛老师的画室跟他学油画,这两个月赚的钱如果够多的话,他们开学后可能就不需要那么辛苦了。听说学油画有点贵,但是叶程觉得,只要是在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这些钱还是可以花的。

  八月中旬的时候,谭小松来了,他的两条腿还没怎么康复好,特别在左腿膝盖,虽然已经找权威的专家动过手术了,但是还是没有办法完全治好,以后他的脚再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走路了,虽然从客观上来说问题也不是很大,能走能跑,但是有点跛,走起路来难看,在别人眼中也成了残疾。
  学校那边已经退掉了,谭小松看得很开,他说自己以后就是个跛子了,就算学校肯让他继续读书,毕业以后也肯定不好找工作,反正他就从来没在那些光鲜的写字楼里发现过残疾人。
  谭小松的意思是想学一门手艺,但是学什么他还没决定好,再加上他的两条腿都还在康复期,不能做太激烈的运动,就只好在家里养着。只是看得再开的人,刚出了事故,从学校里退了学,前途一片渺茫,还整天在家里憋闷着,时间久了,心情难免会抑郁,于是叶秋兰就送他到叶程他们这里来住几天。

  谭小松在摊上帮不上什么忙,他现在离了拐杖,连站稳都很困难,可是叶程也不愿意让他每天待在摊子上发傻,就从钟万里家借了一张旧的折叠小桌过来,摆在他们的棚子里,再给谭小松搬把凳子,每天就让他坐在桌子边上剥剥荔枝,有时候也削削哈密瓜和梨子。
  "小松哥哥,荔枝都剥好了?"叶萍和谭小松感情不错,一有空就跑过来和他说话。
  "还有一些呢,叶程说先留着,等快卖完的时候再剥。"谭小松心情挺好的,这里气氛好,加上他也能稍微帮着做点事情,相对于每天坐在家里发呆,时不时还要应付左邻右舍的各种追问,日子显得好过多了。
  "那我们来剥花生米吧。"叶萍说着就从小车的的柜子里拿出来一罐子下午刚炒的花生,他们在做刨冰之前,还要把这些花生的红色软皮去掉,还好炒熟的花生很好薄皮,剥一罐子也挺快的。
  "我来就行了,那边好像有客人。"
  "哦,我一会儿再回来帮忙。"叶萍见有客人,一溜烟就跑过去招呼了,她现在赚钱的动力很足。

  当人们忙碌起来的时候,时间就会不知不觉跑得飞快,这一年暑假很快就过完了,学生们也都迎来了学校报名的这一天。报名后还有几天缓冲,也就是在那几天,有人找上叶程他们,表示想把他们这个刨冰摊子盘下来。
  叶程他们自然是舍不得的,特别是叶萍,说什么都不肯同意,但是等他们坐下来商量了一下之后,又都有些动摇了。
  毕竟事实摆在眼前,他们的摊子也没有什么高技术含量,只要对方肯去花点时间琢磨,总能琢磨透的,到时候支个摊子出来跟叶程他们抢生意,叶程他们几个又都是学生,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哪里抢得过人家?
  倒还不如现在痛痛快快地转给他们,先赚上一笔钱再说,等到明年暑假他们要还想摆摊的时候,自己在另外选个地点重新支一个,也不是多大的难事,还省得把这一大堆锅碗瓢盆往家里搬。这些桌子椅子的,放在他们的老房子里闷一年,多少也会变旧,款式也会过时,到时候大概就不值什么钱了。

  对于盘下这个摊子的费用,对方开价八千,叶程咬紧了要一万,没有一万说什么都不转。大家也都把话摊开了说,他们倒是可以自己琢磨着另支摊子,不过他们现在连奶茶都不会做,到哪里拿货都不晓得,肯定得摸索,等这些人摸透了,大半个月也过去了,费时费力不说,到时候过了十一国庆节,今年的生意就该走下坡路了。
  而花钱接下他们的摊子就不一样了,叶程这次也不藏着掖着,直接把自己这两个月的收入给他们亮了底,一万块,二十来天就收回来了,技术什么的包教包会,还顺手接下了他们之前积累的客源,只赚不赔的买卖,何况明年夏天还可以接着摆。
  之后没什么悬念的,这个摊子就顺利转了出去,趁着还没开始上课这两天,叶程和陆明远他们又做了两天生意,对方先给五千块,叶程就答应让他们全程观看,包括制作奶茶煮珍珠西米红豆绿豆,就连所有连进货的地方,也都用一张纸,写得清清楚楚。
  加上考虑到叶程他们也都是这个镇上的人,在自己镇上做生意,大家都是讲信誉的,钱可以多赚一点,骗人是万万不行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要是敢耍滑,人家就能拎着菜刀扛着棒子杀你家里去。所以双方还算是比较放心。

  就这么一来二去地一通折腾,叶程和陆明远还有叶萍三个人,在这个暑假短短两个月时间里,竟然赚了将近五万块钱,这对他们三个小孩来说,实在是一笔巨款,对镇上任何一户人家来说也不能算是一笔小数目。
  不过他们还是没敢把这个数告诉别人,有人问起的时候,能敷衍过去就敷衍过去,实在不能敷衍过去就保守点,说自己赚了不到一万块钱之类的,有些人也会相信,因为一万块也已经不少了。还有的人可能觉得叶程他们报少了,但是很少有人会往五万块上面想。
  至于盘走了叶程他们的摊子的那户人家,就更不可能出去吹嘘了,除非他们脑子坏了,刚花了一笔钱从别人手里盘了摊子过来,就迫不及待想给自己找竞争对手了。


55、第55章

  赚了些钱,生活也不再像从前那样辛苦了,在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叶程陆明远和叶萍三个人,再一次去了那家新开的专卖店,买一送一的活动还没有结束,价格算下来,还都挺实惠的。这一次他们几个人都买了衣服,叶程也选了两套,一套夏装一套秋装。

  叶萍的初中生活适应得很好,由于学校在镇上,她又住在村里,加上叶程他们要上晚自习,初中还不需要,所以每天都不跟叶程他们一起回家。叶程就建议她住校,反正每个学期的住宿费也才两百多块而已,这些钱现在对他们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很大的负担了。
  对于叶萍的住宿,最高兴的还是陆明远,这小子动不动就精虫上脑,平时叶程不准他乱来也就算了,难得碰到个星期六,还有个叶萍碍手碍脚的,经常赖在她哥身边不肯回去睡觉,弄得来劲的时候叶程还不许他发出声音,要多憋屈有多憋屈。
  这下子好了,叶萍住宿了,陆明远高兴之余,马上找叶程商量,把他俩的好日子改了,以后不在星期六,叶萍虽然住宿,但是周末还是要回家的。
  "那你说星期几啊?"叶程也觉得这个时间得改,以后他周末都要去找阿丛老师学油画了,阿丛老师说让他和陆明远住他家,他们总不能在别人家里胡来吧。

  "就星期一吧?"陆明远蹲在叶程身边看着他洗衣服,今天就是星期一,星期一下午比平时少一节课,所以他回来得比较早。
  "切,这才几天?"叶程有点受不了陆明远了,这家伙自己憋不住也就算了,还老是要来撩拨他,撩得他最近火气也蹭蹭往上冒,都快流鼻血了。
  "我就觉得星期一最合适。"陆明远一本正常地说。
  "你还觉得每天来一次更合适呢。"叶程还能不知道他?
  "那也要你能答应才行啊。"陆明远嘿嘿傻乐两声。
  "想都别想。"
  "没想,真的,我就觉得星期一最合适。"陆明远再次强调。

  "还是星期五吧,省得你在别人家乱激动。"叶程想了想说。
  "你也知道是别人家啊,到时候我们可能还在阿丛老师家洗澡呢,万一不小心身上有个印子什么的,被人看到了多不好。"陆明远这话说的,就有点威胁的意思了。
  "你敢?"叶程抬眼瞪他。
  "那不是怕控制不住吗?"陆明远一脸狗腿,完全不见平时的棺材脸。"你看,如果是在星期一的话,就算不小心有点痕迹留下来,过个四五天,也该消得差不多了。"
  叶程也觉得这话有点道理,但是看陆明远那样,他就不太想让这个家伙称心如意,所以没搭腔。
  "而且星期一下午就只上两节课,你看,咱么可以早点……嗯……然后可以早点睡觉,不耽误第二天上课啊。"

  见这家伙越说越离谱,叶程就不再跟他说话了,洗完了衣服晾晒在院子里,然后进屋去收拾晚餐,这些年他们家大多数时候都是叶萍在做饭,现在她不回家睡了,叶程他们只好自己做饭吃,一时间还多少有点不习惯。
  "晚上想吃什么?"叶程问陆明远。
  "面条就行。"吃饭什么的,随便打发打发就行了。
  "嗯……我有点想吃面疙瘩了。"
  "那就吃面疙瘩,家里还有咸菜和土豆。"陆明远立即附和。
  叶程去洗咸菜,陆明远就把土豆削了,切成一片片,然后又把有点锈迹的铁锅洗干净,用抹布擦干。叶程洗完咸菜剁了咸菜叶,放在锅里翻炒到水分全干,然后把咸菜捞上来,放猪油热锅,再加几颗葱头,接着再炒咸菜,加水加土豆煮上,等土豆都煮烂了,再往锅里加面疙瘩。

  等吃完饭洗完澡,陆明远就什么都不干,光缠着叶程腻歪,直缠到叶程答应他关于星期一的提议。
  "没关门。"叶程好容易把黏在自己身上的陆明远推下去,想去把房间的门关上。
  "就让它开着吧,院子的门和屋子的门都关上了。"陆明远再次缠上去。
  "不行,先去把门关上。"这道门不关上,他心里就慌得很。
  "别关,别关好不好,我喜欢让它开着。"只要想想那扇门是开着的,他就激动得不行。
  "操!先去把门关上!"叶程终于爆粗口了,陆明远这个家伙,就是个得寸进尺的典型,今天敢开着门弄,明天就敢在院子里弄,这种臭毛病就是不能逛着。

  在叶程的坚持下,他们的房门最终还是关上了,但是陆明远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一个晚上哼哼个不停,拉着叶程这样那样的,直闹到深夜才肯睡觉。还说什么不耽误上课,狗屁,叶程第二天早上顶着俩黑眼圈头昏脑胀地爬起来的时候,恨不得把陆明远下面那根给摘了。
  好在陆明远在阿丛老师家的时候还比较安分,其实陆明远这厮不喜欢画画,他就纯粹跟过去凑热闹,叶程本来是想让他好好待在家里,好歹叶萍现在也是大姑娘了,周末两天就她一个人在院子里住着,叶程还是有点不放心。
  但是陆明远死活不干,就是要跟叶程一块儿去县城,阿丛老师在阁楼上给他们铺了张床,这个阁楼可是叶程心中的圣地,阿丛老师存放作品的地方,所以陆明远也不敢放肆,他要是敢在这地方乱来,叶程就很可能会跟他翻脸。

  最让陆明远觉得高兴的是,那个叫蓝木的家伙要到外地去读大学,也就是说他和叶程周末去县城画画的时候,就可以不用跟蓝木碰面了,这真是爽事一件。
  就算自己不喜欢画画,他还是可以看着叶程画啊,每天跟这些东西打交道,就算技艺没有多大的提高,鉴赏水平多少还是会有点提升的,站在专业的角度,他还是觉得叶程画得比别人都好,阿丛老师画得也好,只可惜那不是陆明远喜欢的风格,陆明远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喜欢叶程的画风。

  等到十一快到的时候,陆明远就开始伤脑筋了,他想把叶程弄走,弄到别的地方去,不想让他跟蓝木碰面,可是要弄到哪里去呢?是这一个很大的问题。
  "喂,叶程,我们十一出去玩吧?"陆明远好不容易才想出了一个不算太好的主意,叶程一向都很节俭,旅游这种事,好像不是他会做的。
  "可是阿丛老师说十一要带我们出去写生。"
  "那叶萍怎么办啊?"陆明远直接就把叶程的宝贝妹妹搬出来了,他就不相信,蓝木那家伙还能把叶萍给战胜了。
  "叶萍不是说他要去姑妈家玩吗?"要不是这样,叶程也不会想着出去写生的。
  "她那是配合你呢。"陆明远笃定地说。
  因为叶萍有点懂事得过头了,所以叶程也常常会弄不清,当她说自己喜欢做一件事的时候,是真的喜欢,还是为了配合他和陆明远。现在陆明远这么说,叶程心里就有点动摇了,叶萍因为住校平时很少回家,每个周末回去的时候他和陆明远又都要去县城,好不容易有个十一,自己又要去写生,叶萍说自己要去姑妈家玩,到底是真的很想去呢?还是想让自己放心呢?

  因为不太确定,这种事说出来的话又有点怪怪的,最后叶程决定跟叶萍一块儿去姑妈家,叶萍一听说他们也要去姑妈家,就说把棉花糖机给带上吧,姑妈他们镇上没人见过这种棉花糖,生意肯定会很好。
  结果就成了,十一长假,他们几个人一块儿去姑妈家做生意,卖棉花糖。虽然也会有点累,但是赚来的钞票,总是能轻易带走所有的疲惫。

  十一过后,蔡金枝有一天对叶程说,他舅舅想包山种核桃树,她说她这个儿子是啥都不会,就会种地,这回老天爷要是保佑他,让他把那片山给种好咯,以后也是一条活路。
  钱守万已经很久没来叶程他们家了,但是叶程家里的米粮柴火,还是他给供着,自己的舅舅叶程是知道的,脾气冲又好面子,家里也没多少积蓄,这次包山种核桃肯定是不够钱。
  蔡金枝跟他们说这话,也是想着叶程他们能帮帮他,蔡金枝知道叶程有点闲钱,不过外孙也不容易,十几岁的娃娃自己赚钱,还得留着交学费。所以她就张不了这个口,也不明说,就透点口风给叶程他们知道一下,要不要往外掏钱,还是全凭他们自己做决定。

  叶程跟陆明远还有叶萍商量之后,就送了一万块过去,包山种核桃,除了包山的钱,卖核桃苗才是大头。钱守万不知怎么的,看电视的时候看到有卖核桃苗的,说是移植成活率很高,经济效益也不错,于是他就动心了。
  包山容易,他们村边上有的是荒山,要不了多少钱。买核桃苗就麻烦了,他就记下了一个电话号码,连苗场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让大胖帮着打了个电话,也说得云里雾里的,没整明白。
  叶程刚进钱守万家的时候,俩人都挺别扭,后来钱守万拿出那个电话号码,说是让叶程帮着打过去问问,接着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叶程和他舅一起到卖猪肉的二婶子家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苗场的业务人员,说了苗场的位置,双方又约了见面的时间,然后事情就这么敲定下来了。
  电话中,叶程自作主张把时间定在了最近的周末,这点钱守万是没意见的,他要出远门,就得跟叶程他们一块儿,学生就得上课,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也不差这几天了,就等周末。

  叶程要出门,陆明远也得要跟着,钱守万看着这孩子有点机灵劲,也没什么意见,到时候出去外面了,叶程万一有点事情走开一步,自己就成睁眼瞎了,还是多带个人好。
  苗场不在他们省,坐火车要十七八个钟头,他们几个人星期五晚上就出门了,去市里赶一趟半夜的列车,星期五的晚自习和星期六的半天课程,叶程和陆明远就都请假了。

  买苗的过程还算是比较顺利,那个业务员也是个懂行的,据说之前也是技术人员,以为他们苗场缺业务员,就换了岗位。他让钱守万现在先别急着带苗回去,他现在看好了苗木,就先把货定下来,他苗场大,出苗都是成批成批的出,也讲信誉,钱守万可以先付一部分定金,等到时候核桃苗送到了他们村里,再付余款。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还得要说清楚,核桃苗的运费苗场是不付的,他们找讲信誉的长途货运公司长期合作,货送到以后钱守万得自己付运费,这个比较贵,一车核桃苗运到钱守万他们村,得要两千多块钱的运费。
  叶程向钱守万把这个事情将清楚了,钱守万一听说好几千的运费,一下子就愣住了,但是这也不能动摇他要买核桃苗的决心,咬咬牙就答应下来了,付了三千块定金,说好了等农历十一月,正好是核桃苗开始落叶的日子,苗场就把他要的货都给运过去。

  叶程他们回去后,钱守万就一头扎进了荒山里,村里的人都不太看好他,现在这年头,电视里的广告哪里能信,到处都是骗人的东西,就钱守万这个傻蛋,看了个广告就闹腾着要买核桃苗要包山的。
  不过让人想不到的是,罗月玲偏偏就在这关头上托人给钱守万带钱回来了,听说有上万块呢,她一个女人在外头这么好赚钱?村里的人对于那些钱的来历,也有不少风言风语,不过就是不敢摆在明面上说,钱守万也没啥表示,就是整天扎在大山里,回家的时间越来越短,在山上待的时间越来越长。
  听说罗月玲今年夏天就经常去市里,跟人倒腾衣服卖,倒腾回来了就在县城摆夜摊,衣服卖得很便宜,生意也不错。秋天到了,就还卖棉花糖,包了辆车把叶程和陆明远帮她做的那辆棉花糖车运到市里去,从此就很少再回县城了。
  罗月玲去了市里,钱守万整天待在山上,蔡金枝就在家里给大胖二胖做饭洗衣服,她倒是还想过来帮着叶程家干点活,但是叶程没答应,每天去上学,就把院门锁了,不让蔡金枝进去。上一次蔡金枝就因为太累了,所以才会病倒,现在好不容易缓过来了,不应该让她继续操劳,没事儿做的时候,就跟那些老头老太太一块儿说闲话去。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有筒子问的会不会虐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不过放心吧,报纸是亲妈,下手会很轻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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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花花!谢谢无名君的地雷!

56、第56章 ...

  接下来的日子很顺利,叶程他们高二这年暑假,再次去了姑妈叶秋兰家,就在他们镇摆起了刨冰摊子,也赚了一些钱。
  叶程觉得日子只要一直这样过下去就很好了,他们会赚够读大学的钱,然后他和陆明远就会去城市,两个人在同一所城市读同一所大学,毕业以后租个房子,求职上班可能会辛苦一点,但是他们两个人从来都是不怕辛苦的。
  叶萍以后读高中就可以转学到姑妈家的镇上读,省得她一个女孩子自己住一个院子,大家都不太放心。叶萍成绩那么好,将来肯定会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的,考得不好也没有关系,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将来在城里找一份轻松的工作,再过几年,也许就会遇见自己喜欢的人。

  但是事情不会总是像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发展,他俩高中生活就要结束的时候,学校里来了一群奇怪的人,然后陆明远就被带过去了,不一会儿,叶程也被叫了过去,心里隐隐有些不好的想法,但是却怎么都不愿意去面对。
  "叶程来了,这位就是和陆明远一起长大的孩子,他舅舅就是陆明远目前的监护人。"他们学校的教导主任有些和气得过头了,眼前这位坐在他们学校逼仄的办公室里的男人,从五官轮廓上看,隐约和陆明远有些相似,最不好的事情,好像就要发生了。
  "你好,我是陆明远的父亲。"那个男人微笑着坐了个自我介绍。
  "叶程你别搭理他。"陆明远的脸色很难看,进紧绷着的那一张脸,好像随时都会崩裂一般。
  "你们想怎么做?"不搭理就能让这些人消失吗?他们不会,这些人既然来了,肯定就是要做点什么事,比如说,把陆明远,从他的生命中带走。
  "陆明远是我的儿子,他要跟我们回去。"听这个男人的语气,看来是不容置喙。

  "为什么现在才来?"
  这才是叶程最想问的,既然是你的儿子走丢了,既然你这么有钱态度这么强硬,为什么现在才找来?陆明远最苦的时候,躺在别人的屋檐下发着高烧的时候,每天用两条腿走路,穿梭在陌生的城市的时候,他们为什么没有找过来?
  "找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个自称是陆明远父亲的男人顿了顿,然后给出了一个不算答案的答案。
  "哼,说的什么漂亮话?你怎么不告诉你儿子,就在他走丢后不久,他老子就跟他娘离婚了,因为二娘怀孕了,他这个儿子找不找也没多大关系了……"办公室的窗户边上,坐着一个气质高雅的中年女人,他双腿交叠坐在简陋的板凳上,口里突出一串又一串恶毒的话。
  "那你倒是说说,你自己当时又在做什么?"男人说话也丝毫不留情面。"在法国是吧,那可真是个好地方,红酒和男人都挺不错。"
  "陆震南!"女人的声音陡然拔高,就像是有人用指甲刮过玻璃表面一样。

  "不管怎么说,陆明远既然是我的儿子,那让他跟我回去,应该还不至于需要经过你的同意吧。"陆震南,也就是陆明远的父亲,这么对叶程说。
  "陆明远他自己同意吗?"叶程相信陆明远他肯定不会同意。
  "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舅舅已经答应让我带他回去了。"陆明远今年还未满十六周岁,钱守万是他的监护人,在这件事情上,陆明远他自己说了不算,钱守万说了才算。
  叶程转头看了看陆明远,刚刚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说的话,他都听到了,就算这些年都没有在父母身边长大,心里对于自己的亲身父母,多少还是会有点期待的吧,想着他们如果知道自己吃了那么多苦,会不会心疼得掉眼泪,如果知道自己这么努力靠着自己的双手赚学费把自己养大,又会说些什么话。
  叶程不是陆明远,不知道他心里的父母是什么样子的,找回失散多年的亲人,又应该是怎样一幅画面,但肯定不是眼前这个样子。

  "陆明远在这里很好,为什么要把他带回去?"叶程觉得无奈极了,这种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的痛恨,陆明远比他更强烈吧。
  "因为他的另外一个儿子终于死了。"女人笑着给出了答案,丝毫不掩饰她对于这件事的发生,感到多么地高兴。
  "我会恨你。"陆明远看着他的父亲,语气平稳地陈述自己的决定。
  "我能承受得起。"对方嘴角微勾,好像是在嘲笑儿子的幼稚。
  "哼,那可说不定。"那个女人嗤笑了一声,然后对陆明远说:"明远,你可以选择跟你父亲留在国内,也可以选择跟我去法国。"
  "但是这之前你必须得想明白一件事。"陆震南说:"这个女人现在可不止你一个儿子。"

  "我不选。"为什么要选,他既不想跟那个女人去法国,也不想跟这个男人回去当什么该死的继承人。
  "你现在先不用急着做决定,就算你做了决定,也不一定就能用得上,关于这件事,我会再跟你母亲商量一下。"陆震南现在就剩下这么一个儿子了,难道他真的会眼睁睁看着他跟自己的前妻去法国吗?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这里有一笔钱,就当是答谢你这些年对陆明远的照顾。"男人挥挥手,一直站在他身后的助理就从他手上的公文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袋,里面装得鼓鼓囊囊的,一看就知道肯定有不少钱。
  "你不用给我钱。"叶程喜欢钱,但是不喜欢他们给的钱,为什么他们要给自己钱,陆明远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跟着他一起吃苦,一起赚钱,也许他还应该给陆明远钱才对。
  "年轻人,可不能因为一时的义气就做一些会让自己后悔的事。"他笃定叶程会后悔。
  叶程没说话,后不后悔的他不敢确定,如果自己收下这个钱,陆明远又该怎么办?所以他觉得自己不可能会后悔。但是命运如果真的那么残忍,让以后的自己会忍不住开始怀念这一笔钱,甚至后悔现在没有收下它,那就让他去后悔去吧。

  "后天就该出发了,也许你们应该好好告个别。"这场会面,最终就在陆震南这样一句轻描淡写中结束了。
  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离开办公室,却一点都不想再进各自的教室,于是就直接从学校走了出去,传达室的老头在后面一直喊,他们就像没听到一样。叶程的手被陆明远拉住的时候,他也没有挣开,感觉自己的手掌被对方抓到发疼,心里有些地方也开始跟着疼起来。
  两个人沿着马路一直走回村里,掏出钥匙打开院子的门,然后轻轻合上,插上门闩。亲吻是那么自然的事,他们熟悉对方的唇舌,就像是自己的一样,就坐在院门后面的石头台阶上,两个人紧紧地纠缠在一起,不肯分开一刻,不肯再挪动一步。

  钱守万最近忙着照看山上的核桃树,没时间往家里砍柴,就把去年秋天收完稻子后留下来的稻草挑几捆过来给叶程他们当拆火烧,今天太阳很大,叶程在出门前就把那些稻草摊开了放在院子里晒,稻草要是没有晒干的话,烧起来烟会特别大。
  他们就在铺着稻草的地面上翻滚,在太阳光的照耀下,把对方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扯下来,胡乱丢在四周。
  叶程今年已经十七岁了,身材修长笔直,因为每天都有做适量的运动,就算皮肤白皙,也和那些同龄的白斩鸡不同,浑身上下,都铺着一层薄薄的肌肉,只有当他们相互拥抱的时候,陆明远才会知道那些肌肉的力量。
  他轻轻顺着叶程的胸口摸到下面,想起那个在十八岭溪边的吻,那时候的自己,是那样懵懂而又强烈地渴望过这个人,他们第一次纠缠在一起的时候,还那么小,两个人的身体还那么稚嫩,现在,已经很不一样了。

  "叶程,你已经长大了,我们做吧。"陆明远把叶程整个握在手里,轻轻摩擦□,感受着它是怎么在自己的手心慢慢鼓胀到发硬。
  "嗯。"这一次叶程没有拒绝,他们已经要分开了,下一次见面,又会是什么时候呢?谁有能知道,他们两个人的生命,从此以后还会不会有交集?
  就算抚摸过对方的身体无数遍,也各自去网吧偷偷查过资料,也常常会幻想着当两个人的身体真正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会是怎样的美妙……但是对于真正的□,他们还是陌生的,尤其是两个男人的身体,开始的时候总是显得不那么契合。

  陆明远急不可耐地压着叶程舔吻吮吸,毫不客气地,一个又一个得打上自己的烙印,这一次,他一点都不想继续再忍耐,这么长时间了,他一直在忍耐,希望它能让自己和叶程过上更好更平顺的生活,然后拥有一个共同的未来,可是现在呢?
  那一管他们每天早上用来刷牙的牙膏,也有了新的用途,陆明远忍受着牙膏带来的过分清凉,伸出手指努力地在自己身后抠挖,那个地方太小了,要怎么才能把叶程整个都吞进去。
  结合的过程对两个人来说都有点痛,但还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陆明远抱着叶程的脖子,大大地岔开双腿坐在他的跨上,一下一下地挪动自己的腰身,一边挪动一边舔啃着叶程的脖颈和耳朵,双手抚摸他的背脊,然后一遍又一遍地反复确认:"舒服吗?这样做舒服吗?"
  开始的时候还耐着性子慢慢摸索,等找到了让两个人都感到快乐的方式,就再也不肯压抑自己心中的野兽。每一次吞吐,每一次□,都要很用力,狠狠的,埋进身体的最深处,能让他们两个人靠得更近的地方。

  "嗯……叶程……快点!再快点!唔……"
  陆明远的身体早就已经被汗水打湿,他的身材稍微比叶程结实点,皮肤略显发黑,紧致又细密,汗湿后的身体,就像是一条滑溜的鱼。他的双腿结实有力,紧紧地盘在叶程腰上,过分用力的情况下,腿部肌肉微微隆起,身体舒爽的时候,十个脚趾头会忍不住张得开开的。

  当他们的身体紧密相连的时候,叶程也会沉溺得不能自己,但是这个家伙就要走了,这个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和自己一起长大,就像是另外一个自己的家伙,后天就要走了。
  如果他不用走该多好,就算他再霸道,不许自己跟任何人说话,把自己紧紧捆绑在他身边,动不动就使性子闹脾气,就算他每晚每晚都缠着自己胡闹……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5184733、文艺姐的地雷!谢谢大家的花花!嘛,这种程度应该不会被河蟹吧~要低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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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纸的更文时间,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呢,从来都是码完字就更的,
非要定个时间的话,乃们觉得几点合适呢?


57、第57章 …

  激情过后,陆明远整个人缠在叶程身上,一边亲吻他的脸庞,一边说着漫无边际的话:"叶程,我们走吧,就像小时候一样。"
  就像他们小时候一样,那时候钱兴良被带走了,陆明远是个没有户口的孤儿,担心自己会被送进孤儿院,担心他和叶程两个人从此就要分开了,于是他们在那个晚上,偷偷从吴老头家里跑了出去,躲藏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用乞讨得来的钱吃饭,在河边洗澡,晚上总是窝在一起睡觉。
  叶程不说话,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能再做那么没头没脑的事,可是陆明远却不肯罢休,用他发干暗哑的嗓音一直说个不停。"走吧,我们两个一起走,随便去哪里,我们可以卖棉花糖,卖刨冰,我还会修鞋,叶程……我们一起走吧,我不想跟他们回去。"

  气氛开始有些压抑,叶程什么话都没有说,他伸手摸了摸陆明远的脑袋,然后从院子里站了起来,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他赤条条的一件衣服都没穿,一阵春风吹过,还是让人觉得有点冷。
  把地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捡起来,然后将那些衣服放在洗衣池里,慢慢搓洗起来,水管里流出来的山水很细很细,等了很久,都还没能把他们两个人的衣服浸湿。陆明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了过来,就站在洗衣池边,双腿间还依稀可见一些白浊的液体。
  "你干嘛不说话?"这个人总是这样,每次当他感到底气不足的时候,心里发慌的时候,声音总是会扬得特别高,口气也会特别硬,这时候去看他的眼睛,总能找到一丝慌乱,但是今天的叶程不想去找。
  "你说啊。"陆明远抬手就把水管扯到了地上。两个人就这么站在洗衣池边,陆明远死死盯着叶程,叶程却低着头,被扯落在地上的水管潺潺流着水,很快就把他们的脚掌都打湿了。

  半晌之后,陆明远终于有了动作,他挪到洗衣池边上,抬高屁股坐了上去,然后用自己的双腿把叶程环住:"喂,叶程,我们两个,就这样在一起,不好吗?"
他用自己火热的掌心,罩在叶程的后颈上按捏着,那里是叶程的敏感带,他说过,每次只要自己的后颈被罩住,全身上下就跟泡在温水里似的,每一个毛孔都会张开。
  叶程终于动了动,把额头靠在陆明远的肩膀上,他们的姿势那么亲密,可是嘴里说出来的话,却让两个人都感到绝望:"叶萍怎么办?"
  那个叫陆震南的,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惹的人物,那种人心肠都很硬,甚至很可能都不把人命当一回事。他和陆明远就算能跑得出那个男人的掌心,那叶萍呢?他是应该吧叶萍带上,让她彻底放弃平静的生活,跟着他们过东躲**的日子,还是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独自承受那个男人的怒气和怨恨,还有别人的指指点点?

  "那我呢?"陆明远闷声问。
  "陆明远,你别这样……"叶程抬起头,稍稍对上陆明远的眼,又马上垂下了自己的眼睑。
  "操!"陆明远的右腿一缩一蹬,就把叶程踹地上去了。"别这样?那你是要老子怎么样?"
  怎么样?叶程怎么会知道,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样。
  "说啊!你到底想要老子怎么样?是不是要我跟那个男人走,是不是要我以后都别再回来给你添麻烦了?"陆明远就站在叶程身边,双手紧紧握着拳头,他想让叶程说点什么,但是他也不知道自己可以期待叶程能说出点什么。
  "走吧。"除了让陆明远走,他们根本没有其他选择,那个男人的力量,是他和陆明远两个人都无法反抗的。叶程抬起胳膊,挡住自己的眼睛。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阳光为什么还这么刺眼?
  "操!操!叶程!你好样的!"陆明远彻底跳脚了,他冲着叶程的肚子狠狠踩了一下,然后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打得不解气,就拿旁边的稻草抽,草絮一下子就能让人迷了眼,一会儿,眼眶也跟着红了。

  叶程就躺在稻草堆里,整个人都快被稻草淹没了,他看不到陆明远,也听不到他的声音,这个家伙,不知道是在屋子里,还是已经赌气走掉了。天渐渐黑了,风一阵比一阵凉,可是叶程还是不想起来,他一下都不想动,不想起身,不想进屋,不想去确认陆明远到底走了没有。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拨开他身上的草堆,然后那副带着温热的躯体,又回来了,就静静地躺在他身边,不动,也不说话。

  亲吻变得更加缠绵,就连呼吸,也带了些留恋难舍的味道,叶程把陆明远压在身下,锁住他的肩膀,一下一下地重复着占有的动作。他从前并没有过这种感受,想让一个人变成自己的,只有自己能帮他决定去留,他的命运,他的生活,只有自己说了才能算。
  "叶程,唔……我不走。"
  "你不能让我走,我不想走。"
  "叶程……叶程……"
  "我喜欢你……我不走。"
  身下的人伸出胳膊环住叶程的脖子,断断续续地抽噎着,嘴里说着平时打死也不可能会说出来的话,眼泪一一颗颗顺着眼角滑下,洒落在稻草堆里。
  这个人到底有多久没哭过了呢?上一次哭泣是什么时候,是他被养父母虐待,一个人再次流浪到叶程和钱兴良的小屋门口的时候,还是他穿着破旧的衣服,追赶着前面的叶程和蔡金枝,一定要跟着他们去叶秋兰家的时候,还是他被同村的孩子推下水沟,被人指着鼻子让他滚蛋的时候。

  深夜,他们一起从草堆上爬起来,然后烧了锅热水洗澡,叶程拿着毛巾,一点一点地帮陆明远把身体擦拭干净,昏黄的灯光下,平时总是精神抖擞的男孩,这会儿正垂头坐着,背脊也弓了起来。
  记得有一次陆明远在叶程洗澡前偷偷藏在这个洗澡间里,等叶程脱光衣服开始擦澡的时候,他就出来开始耍流氓,那时候的陆明远,眼睛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咧着嘴笑的时候,几颗牙齿也白得几乎能反光。
  叶程不想看到陆明远这样,但是他也毫无办法,如果叶程是孤身一人,也许他还可以赌一把,输了赢了,都只是他和陆明远两个人的事而已,只可惜他不是,他还有妹妹,还有亲人。

  第二天他们在床上躺了一整天,不说话,也不再做什么事,第三天一早,他们院子外面就响起了汽车喇叭声,叶程和陆明远两个人爬起来穿好衣服,慢吞吞地从院子里走出去。
  "快上车吧,我们得到市里去赶飞机。"陆震南从车上下来,透过门缝看了看叶程他们的院子,然后把目光定在陆明远身上,微不可见地皱了一下眉头。
  叶程就站在他们家院子前面,看着陆明远上车,看着那辆车慢慢调了个头,然后绝尘而去。

  刚送走了陆明远,学校里就开始流传一些风言风语,说高三一班的班长,就是咱校这次最有希望考重点的家伙,原来是个恶心的同性恋,喜欢被男人干,别看他现在人模人样地坐在教室里上课,衣服一扒掉,里头全身都是红印子……
  原本相当纵容他和陆明远的那个教导主任,这一次也不一样了,他让人把叶程喊到他的办公室。"虽然这么做有点过分,但是外面那些流言给我们学校的形象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所以我希望你能向大家做个证明,让流言消散。"
  "要脱了衣服给大家看么?"叶程笑了笑,强装镇定。
  "反正你也不是女孩,给他们看一下,那些人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老师,既然你都说了是流言,清者自清,我为什么要脱了衣服才能向他们证明自己的清白。"这衣服脱了,叶程也就完了。
  "也许不仅仅是谣言,叶程,你也知道我们学校在这一方面是很严厉的,你如果不能配合,那今年的高考就不会有你的名额了。"教导主任态度强硬地说。
  "那就不考了。"也许这就是对方想要的结果,叶程除了让他们顺心如意,做不出任何反抗,因为他是不能见光的,让人恶心的同性恋,因为他身上还留着和陆明远欢好是留下的痕迹,激烈的,浓重的。
  这件事想也知道是谁在背后搞鬼,不过这一次叶程倒是没什么好说的,他和陆明远确实是做了那种事,陆震南怎么说也是陆明远的父亲,自己的儿子被人上了,使点手段进行报复,好像也不是说不过去。

  "你听说了吗?我们学校的叶程,昨天就已经没来上课了。"
  "哼,不来最好,那家伙可是个同性恋。"
  "我听说啊,他从前就喜欢跟陆明远瞎搞,看得出来吗,两个人都是尖子生,平时高高在上那副样子。"
  "叶程虽然长得挺白净,但也不至于能当女人用吧?"
  "你知道什么,他俩从小就在一张床上睡,睡着睡着就滚到一块儿去了呗。"
  "他这是心虚吧?"
  "我要说他,肯定也没脸来学校了。"
  "哼,我要是他,估计早就跳楼了。"

  "喂,你们在放什么狗屁?"说话的是钟万里。
  "说叶程的事情呢,怎么,你还没听说啊?"
  "听说了,怎么没听说,前几天我们学校教务处那个臭老头子,让人家脱了衣服证明自己的清白,要是老子,早放把火把这所破学校给烧了。"钟万里人缘好,平时身上有个几十几百的也乐得跟兄弟们分享,所以在这所学校相当混得开。
  "不是吧,真让他脱衣服啊?"虽然他们在体育课的时候也都要光着膀子打篮球,但是如果是别人要求自己脱了衣服给她检查,证明清白什么的,估计谁也不会答应。
  "哼,那个臭老头子真不要脸,搞不好是个变态,以后你们小心着点。"
  "你们知道就行了,听说这事没那么简单,陆明远不是刚被他老子给带走了吗,咱学校就出这事,搞不好还有钱权交易什么的。"钟万里又给添了一把火。
  "黑!真黑!"
  经过钟万里这么一搅和,那些学生再一传播,学校里的言论慢慢的就开始改变走向了,一些人还是坚持说叶程是同性恋,一些人则更关注他们学校的教导主任到底收没收人家的好处。

  在另一个城市的某个豪华办公室里,陆震南西装革履地坐在沙发上,懒懒靠着椅背,助理则站在一旁做报告。
  "哼,那小子的人缘倒是不错,这样就差不多了,以后别管他们。"陆震南给自己点了根烟,助理连忙把茶几上的烟灰缸端到他前面。"陆明远那边怎么样了?"
  "有点发烧,但是情绪基本上已经稳定了。"
  "你去联系学校,等他烧退了,就送到D国去吧,让高明栋帮我看着点。"
  "您已经决定要送他去军校了吗?那所学校是全封闭式的。"
  "嗯,可不能把儿子当姑娘养,你让高明栋去跟他们打个招呼,平时多看着点,定时向我报告。"
  "那么,克莱蒙夫人那边……"
  "这也是个麻烦。"他又抽了一口烟,然后深深地吸进胸膛,再缓缓吐出来。"我一会儿给老家伙打个电话,让他赶紧把这个疯女人带走,哼,她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不用再去学校上课了,叶程就整个人扑到了阿丛老师的画室里,期末考快要到了,画室里的学生并不多,阿丛老师学校没课的时候,就在自己的画室画画,现在叶程也加入了,他每天都在画室里画画,晚上就睡在阁楼上。
  阿丛老师的画室一直都缺个助理,因为他自己是学校老师的原因,不可能每天都在画室里待着,很多时候都需要去学校上课,偶尔也会因为一些私人的事需要离开一段时间,加上阿丛老师的母亲经常会去佛堂听师傅讲经,也不总是在家,所以这个画室常常关着门,这对画室里的学生来说很不方便。
  叶程来了之后就好多了,他现在不用上课,每天早上一起床,就到菜市场附近的早餐店买两个包子吃,然后就开始画画,一画就是一整天,画画让他心态平和,不再去想那些让人愤怒的无奈的事。

  高考前两个星期,叶程的班主任找过来了,说是希望他可以回去参加高考。叶程毕竟是这一届学生中的少数几个尖子生之一,升学率和每年考取重点大学的学生数量,对每一所学校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连续几年高考成绩不理想,学校就很可能会流失大量的生源,这也正是他们学校当初会免去叶程和陆明远的学费的原因,不过对于他们这几年所做的投资,陆震南应该也已经给了足够多的赔偿。
  过了这么长时间,流言大概是已经渐渐平息了,所以班主任来到这里,希望叶程在不引起别人注意的情况下,参加这次高考,如果他考得好,也将成为这所学校这几年教学成绩中的一笔。

  只可惜参加高考和出去读大学,对现在的叶程来说已经没有太大吸引力了,对于他们的学校,叶程也不是没有怨恨,从前那么和气的老师,那么友好的同学,就因为别人的几句话,在短时间里竟然会变得那么不一样,学校既然已经一脚把他踹开了,现在叶程也不打算再偷偷摸摸缩头缩脚地回去。
  而且,在叶程从前设想的生活里,每一部分都有陆明远的存在,现在陆明远走了,叶程发现,无论是考大学,还是到城市里生活,好像都没什么意思,还不如他手里的画笔来得吸引人。
  所以他拒绝了,没有去参加当年的高考,整天埋在阿丛老师的画室里,除了画画还是画画,偶尔篮木过来了,也会跟他说几句话,但是现在的叶程并不太喜欢说话,那些无谓的语言,除了能泄露自己的懦弱卑微,并不会给他带来任何一点帮助。
  班主任老师对他说学美术如果不考大学的话,根本就没有任何出路,但是叶程不相信,艺术本身,不可能是为了分数和高校而存在的,艺术是很朴素的情感,是很单纯的世界,叶程喜欢这个世界。

58、第58章 ...

  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叶程除了偶尔去探望叶萍之外,其他时间基本上都耗在了画室里。

  阿丛老师的收入不低,他除了经营画室之外,也会邮递自己的作品到各地朋友的画廊去寄卖,还有一份在学校当老师的工资。所以他对叶程也比较慷慨,虽然画室的工作很轻松,就是每天定时开门,有时候帮忙指导一下新生,但是叶程的工资依旧不低。这些钱足够他买材料了,叶程很少买贵的材料,但是抵不过用量大,因为他总是花很多时间来画画,所以材料消耗得也很快。

  三年的时间,每天待在阿丛老师身边画画,叶程的基础已经打得相当扎实了,期间有几次,阿丛老师去和外地的几个朋友交流的时候,也把他带上了,当然,也得到了他们的一些指点。所以对叶程来说,阿丛老师是一个奇怪的,会给学生发工资的老师,不过这样的学生目前也就只有叶程一个而已。

  有一次阿丛老师花费了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一幅作品,因为时间是在一个夏天的晚上,他就出去买了一些烧烤和啤酒回来,算是小小的庆祝一下。他们的话题,从画画开始,一直延伸到情感上,阿丛老师笑着说他自己是一个像草木一样生长着的人,心里生不出太多情感,这也是他一直保持单身的原因。

  但是他从第一次见到叶程和陆明远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命运会和这两个孩子有交集,他喜欢这种交集,所以就带着他们来到了自己的画室。现在,叶程果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叶程都让他感到满意。

  叶萍参加完高考之后,叶程突然也想出去走走了,阿丛老师说出去走走好,到不一样的地方,体验各种不一样的感受。

  叶程花了两个月的时间考了一本驾照,又花了三万块钱买了一辆二手的小货车,九成新,车主自己开了还不到一年时间,前面是单排座,后面有车厢。叶程又买了不少材料和工具,然后开着汽车去找谭小松,先让他帮自己对这辆皮卡进行一次比较彻底的检修,然后他们还要做一些改动。

  他们在小货车后面的右侧车厢开了一个很大的洞,高度基本上占到车厢的一半,宽度占了车厢侧面的三分之二,划下来的材料并没有扔掉,而是加工了一下,用橡胶材料把毛刺锋利的边裹上,然后用合页固定在它被划下来之前的位置,吊上几根铁链,一头固定在车顶上,只要把铁板的下沿提高,用铁链扣住,就形成了一个上悬窗。

  车头与车厢交接的地方被他们开了个门出来,这样一来,叶程不需要下车,就可以从驾驶座直接去车厢里面了。在车厢里面的左侧焊上几个柜子,也就是那扇大窗户的对面,柜子上面是货架,右侧开了窗户的地方,在窗户的下沿弄了一个操作台,只要把那两条铁链拉上去,将那扇窗户打开,就可以看到一个一米二高的操作台,后面的货架上以后也会摆上各种瓶瓶罐罐。

  这就是叶程给自己做的商铺,他没有足够多的钱远游,只好一边旅行一边赚钱,赚钱的手艺他会,虽然已经有好几年没做过棉花糖了,但是现在他依然能在一根竹签上把棉花糖缠得又大又圆。

  买了很多喷漆,把车子开到画室,看着那群学生兴高采烈地围着这辆车子,用鲜艳的颜色把它喷成一只巨型的大脸猫,惟妙惟肖,憨态可掬。

  家里那台旧棉花糖机还能用,不过现在天气热,还是适合卖奶茶,从前夏天在姑妈叶秋兰家摆摊的时候买的材料现在都还在,刚好把东西都搬到车上去,然后又上网订购了一台燃气冰箱,去市里再采买些材料,这个摊子就算是齐活了。

  叶程就开着这辆小货车送叶萍去B市读书,叶萍说要早一点去学校,然后在学校开始上课之前,跟叶程一块儿在B市摆摊挣钱,自从陆明远走了之后,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出去摆摊了,因为他们不再像从前那样缺钱,也因为叶程总是一心扑在画画上。

  B市的高教园区有很多学校,老生在每年的九月初准时报名,新生通常要晚一点,每年的新生报名这几天都是很热闹的,各个学校对于各种摊贩的出现也都比较宽容,叶萍就选在她考上的那所学校摆摊。

  新生报到的前一天,兄妹俩人就去了农贸市场,买了许多时下的水果,还有红豆绿豆,当天下午就煮上了。许多年没摆过摊的叶萍很激动,叽叽喳喳地不停在那辆小货车里来回穿梭,一会儿忙着往冰格里加凉开水,一会儿又忙着把出门前已经洗过的器皿又重新冲洗一遍,他们的皮卡就停在一个菜市场旁边,因为这个地方有个公用的水龙头。

  "哥,你这冰箱可真好,竟然还有用煤气的冰箱,真神奇!"叶萍夸张地赞叹货车上的那台燃气冰箱。

  "有什么神奇的,这玩意儿一百年前就被发明出来了。"叶程笑着说。

  "那我不是没听说过么。"叶萍掀开炉子上那口小锅的锅盖,用小勺子挖了一点红豆出来。"你尝尝,火候差不多了吧?"

  "嗯,等水烧干了就好了。"没加糖和蜂蜜的红豆没什么味道,口感还不错的。

  过了一会儿,叶萍搬了一张小凳子坐在叶程身边。"哥,你打算先去哪儿?"

  "先去北方吧。"这个问题叶程之前就想过,他买了一本全国地图,接下来几年可能都用得到。

  "很快就冬天了,那边肯定得下大雪。"

  "B市也会下雪。"这里和南方不同,每年都会下雪的。

  "那不一样,学校的雪景有什么好看的,哥,你拍照过来给我看吧。"

  "那麻烦了,呵呵,还得去买个照相机。"

  "就用这两天赚的钱买吧,好不好?赚得多就买个好一点的,赚的少就买一般的。"叶萍兴致勃勃地提议。

  "不用啊,这两天赚多少,都给你当生活费好了。"他们刚来到这里就已经感觉到了,B市的消费不低。

  "你不是已经给过我钱了吗?姑妈也给了,小松哥哥也给了,外婆和舅妈也送钱给我了呢。"

  "不是怕你不够花吗?"谭小松大学读到一半,因为出了车祸落下腿疾,就没再读下去,叶程又因为几年前那件事没参加高考,大胖二胖成绩不好,考上高中就很勉强了。所以得知叶萍这一次高考考得不错之后,大伙儿都挺高兴的,掏点钱包个红包什么,省不了的。

  "怎么会不够花,我可是读的外语专业呢,听说这个学校的外语专业找兼职可容易了,家教工作特别好找。"

  叶萍从很早之前就开始留意各个高校的信息了,一有空就上网找资料,也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这个学校的学生半数以上都在外面当过家教,从此就一心想要来这里,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就算她的分数已经够上其他几所更知名的学校了,叶萍还是没有改变主意。

  开始新生报名这一天,叶程一早就开着车去了叶萍他们学校,然后在校门口的不远处,选了一个空旷的十字路口,把布篷搭起来放在小货车旁边,然后又稍微摆上几张桌椅,这个摊子就算是支起来了。

  叶萍先跑去报名,赶在学校里人还不多的时候,把该跑的地方都跑了,然后提着一堆脸盆被子什么的,往宿舍里头一丢,就回到他们的摊子上干活去了。

  今天他们主要卖的还是奶茶和刨冰,奶茶就比较简单了,今天早上已经把原味奶茶和珍珠西米都煮好了,放在新买的奶茶桶里,这种桶能保温,叶程他们在一只红色的桶里放热奶茶,另外两只蓝色的奶茶桶装冰奶茶。

  刨冰相对麻烦点,虽然他们已经把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餐具什么的也都是用的一次性的,但是因为车上没有电源,碎冰机不能用,只好又重新去买了一个手摇碎冰机,三百多块钱,刀片也很锋利,摇起来不怎么费劲,但是毕竟还是要比电动的费事多了。

  生意来得很快,十月初的太阳还是有点大,等到上午十点多的时候,人们被大太阳晒上一会儿就会出汗会口渴,叶程他们的奶茶生意就好了起来。

  也有几个学校的老生,今天大概是不用上课,经过这辆奇特的大脸猫奶茶屋的时候,就忍不住停了下来,几个人分别叫了一碗刨冰,吃得爽快了,拿出手机打个电话把班上的男孩女孩叫了不少出来,早上叶程摆出来的几张桌椅,一下子就被坐满了,只好把剩下的也都搬出来,在路旁的树荫下摆成长长的一排。

  有不少家长是送孩子来报名的,没赶上这所学校的校车,就自己坐公车过来,这条线上有好几所高校,这公车上挤得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天气又热,人贴着人站着,差点没把人挤得岔了气。这一下公车没走几步,就看到叶程他们的摊子了,连忙过去要碗刨冰或者买一杯奶茶,反正时间还早,新生报名好几天呢,也不着急这几分钟休息的时间。

  "这奶茶煮得真挺不错,在这学校附近摆摊挺赚的吧?"学生家长都是来自天南海北的人,性格也各不一样,有个将军肚男人,要了杯奶茶就站在摊子前面喝了起来,叶程他们的皮卡本来就停在树荫下,加上窗口上面还吊着块铁皮,所以相当阴凉。

  "听说平时不给摆,我也是送我妹妹过来报名的。"学校里面有保安,学校外面有城管,这两天是特别通融了,为了方便第一次来学校的新生和家长,学校甚至鼓励老生去摆摊卖点生活用品之类的。

  "这姑娘就是你妹妹吧,真是勤快啊,要我儿子有她一半懂事,奶奶的,老子死都能瞑目了。"

  "瞎说什么呢?你儿子不懂事,这不是也考上大学了吗,不晓得有多少人羡慕得快得红眼病了,这还不叫懂事,那咋样才叫懂事啊?"说话的女人头发卷卷的,穿得也得体,就是说话挺厉害的。

  "嘿,这姑娘是哪个专业的?"男人不搭理他老婆,继续跟叶程说话。

  "她报的阿拉伯语专业。"

  "阿拉伯语好啊!老子就整天跟中东那些人打交道,说不来他们的话,奶奶的,跟鸟语似的,写字都从右边往左边写的,一串一串的!"那男人一听说叶萍是读阿拉伯语的,顿时来劲了。"跟他们做生意真爽快,给钱爽快,也不怎么挑货,奶奶的那边的人就是有钱啊,有石油撑着就是好,听说不用干活都活得挺滋润。"

  "这两年学阿拉伯语的人多吗?"因为奶茶快卖完了,叶萍正起了炉子煮奶茶,听这个男人谈起阿拉伯语,也凑过来打听了,她就怕这个专业学了几年,到头来还是赚不到钱。

  "现在是不怎么多,不过小姑娘,咱们现在门户都开放了,国家又支持出口,手工产品什么的,卖得贼便宜,中东国家不比欧美,也不像韩国佬那么龟毛,其实要我说,咱这东西就跟中东那些鸟人最对口,好好学吧,错不了!"

  "你别开口鸟语闭口鸟人的,真是的,一把年纪了!"听他老子在奶茶屋前面跟人说得唾沫横飞,那个儿子终于有点不耐烦了。

  "诺,这就是我儿子,学的瑞典语,还想移民去北欧呢,就是个崇洋媚外的家伙。"

  "好了好了,赶紧进去吧,别耽误人家老板做生意了。"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走了,叶程他们就继续做生意,奶茶已经煮好了,还得放凉,然后再加一些冰块,就能放奶茶桶里面去了,今天还挺热,热奶茶基本卖不动,就都改冰奶茶卖了。叶萍听那个男人说现在学阿拉伯语的人不多,就有点担心自己这个专业选得对不对了,除了毕业以后的就业问题,读书期间的兼职问题也是她关心的。

  "哥,他说现在学阿拉伯语的人不多。"

  "那他不是说以后会多起来的吗?"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看来还是学英语好。"

  "别傻了,学阿拉伯语的人少,家教收费肯定就高,划得来的。"

  "呵呵,那倒是。"一想到这里,叶萍又来了精神,手里的碎冰机摇得飞快,刷刷的,一会儿就出来小半桶碎冰。

  "老板,奶茶怎么卖?"

  "中杯两块大杯三块。"

  "老板,一碗红豆刨冰一碗雪梨刨冰。"

  "好嘞。"

  "老板我们这里多少钱?"

  "二十。"

  "老板,再给我一份绿豆刨冰带走。"

  "绿豆的已经没有了,刚刚那是最后一份。"

  ……

  高校的生意很好做,特别是新生报名这几天,第一天他们的准备不够充分,低估了这些学生和家长的购买力,很多东西都没备足,到后来,叶程一个人卖东西,叶萍又是煮绿豆又是煮红豆的,光是原味奶茶,前后就煮了三次,基本上那一整天,他们的小炉子就没有停下来过,买回来的水果,本来打算卖三天的,结果第一天就全卖完了。

  摊子一直摆到晚上九点,还陆陆续续有学校里的同学出来吃,到最后实在是没东西了,叶程他们只好免费赠送了仅有的几杯原味奶茶,把最后一拨客人送走了,虽然材料不足,没加珍珠也没加西米,但是那几个学生说口味不错,第二天还过来买。

  后面的两天,叶程兄妹俩就有经验了,反正东西往多了准备就没错,第一天去学校报名的人还不算太多,第二天才是高峰期,就算事先已经煮了那么多奶茶,那么多红豆绿豆,叶程他们小货车上的炉子依旧没停过,好在早有准备,原料够充分,总算还不至于需要中途收摊跑批发市场。

  第三天,也就是新生报名的最后一天,这一天来学校的新生和家长并不是很多,但是这个学校的许多学生都已经知道了叶程他们的摊子,没事就几个人一块儿到校门口的大脸猫去吃刨冰,很多学生都让叶程从此就别走了,天天在他们校门口摆摊,他们肯定每天都过来吃一碗,支持他的生意。

  但那是不可能的,这个学校有几个年轻的保安也来过叶程的摊上

  吃过刨冰,难免要聊上几句,他们说这几天这一带的城管抬手了,主要还是为了支持学生摆摊,等过了这个节骨眼,他们每天都会过来巡逻很多遍,基本上不管什么摊都在他们这条路留不住。

  想要在这一带赚钱,那得去学校后面那条街,不过那条街现在也不好进,别说商铺了,连路边的摊位都早就被人号走了,暗地里还有几股子势力,想在那里挣钱,那得有人才行。

  叶程他们这几天在这条路上摆摊,后面那条街的奶茶店生意肯定被冲了不少,不过学校和那边的街道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些势力抢生意也好抢地盘也好,就是不能把学生牵扯进去,也不能把势力伸进学校。所以叶程他们摆了几天摊子也没人过来动他们,但是他如果长期摆摊,就算是城管不管,后面那些人肯定也憋不住。

  叶程本来就没打算在这个地方摆摊赚钱,等等叶萍一开始上课,他就要开车北上了,他这一次出来,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想到处走走,顺便赚点钱,赚多赚少他都不是很在意。

  他这几年在画室当助理也稍微存了一点钱,加上叶萍一直吃住在姑妈家,叶程给了生活费,姑妈也不肯要,说这姑娘每天帮她干活,她不给工钱就算了,哪里还好意思要生活费。叶萍的高中也没花学费,大学的学费也不算很贵,所以他们家现在的经济还不怎么紧张。

  但是,这几天的收入也确实相当震撼,难怪学校后街的利益争夺那么厉害。前后三天时间,叶程和叶萍两个人摆摊赚了两万多块钱,这还是除去材料以后的纯利润。叶程开始的时候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提起笔稍微算一下,也就释怀了,他们一碗刨冰卖五块,两千碗就一万块了,还有奶茶,装杯封口,卖起来很快,他和叶萍那几天忙得脚不沾地,卖出去那么多倒是一点都不奇怪。

  赚钱了,当然是要出去添置点东西,兄妹俩来到电脑城,先给叶萍组装了一个电脑,然后又给叶程买了一台相机,电脑倒是不贵,就算配置已经很不错了,也才花了四千多一点,相机相对贵一点,好的要上万,叶程觉得没什么必要,可叶萍非说要买好的,到时候叶程拍回来的照片才不会失真得厉害,最后他们买了一台五千多的卡片机,性能还算挺不错的。

  还剩下一万,兄妹俩一人拿了五千,也省得让来让去的,再接着,叶萍就开始上课了,叶程一个人开着大脸猫出了城,沿着国道往北走。

  叶程左手扶在方向盘上,右手忍不住松开方向盘甩了几下,这几天赚钱多,劳动强度也够大的,光是那个手摇碎冰机,就摇得叶程胳膊都要断了,叶萍那丫头也没少摇,就是一声都没喊过累。叶程觉得以后谁要当上自己妹夫可够惨的,那丫头赚起钱来不要命,没吃过苦的根本不够她使唤。

59、第59章 ...

  开着车子一路向北,沿途遇到一些大小城镇,叶程有时候也会停下来看一看,拍两张照片画一副画。天气冷了,就不再适合卖刨冰,就卖棉花糖,在一个圆形的架子上插满了各种颜色的棉花糖招揽生意。

  北方的冬天很冷,在这样的寒冬里,叶程学会了吃大葱和大蒜,他学着当地的人,也在自己车顶上晾起了大蒜,晾好了捆一捆,绑在车尾巴上,要吃的时候过去拔一根,剥了皮,卷上大饼,沾上大酱,嘎嘣咬一口,又脆又辣。

  他还学会了抽烟,一个人坐在车顶上的时候,点上一支烟,深深吸一口,再慢慢吐出来,不懂抽烟的人绝对不会明白,这是一种怎么样的享受。

  等到春天到来的时候,叶程开着车子往西走,那边有大山也有平原,有森林也有沙漠。

  "哥,你现在到哪儿了?"叶萍常常会给她哥打电话,基本上一个星期一次。

  "现在啊,在G省,一个小城里。"叶程住在一个小旅馆里,车子就停在楼下,许多大人小孩都围在车子边上看,叶程从窗口往下望了望,就有缩了回来,旅馆的小桌子上有一碗面,他刚刚从路口的面馆买回来的。

  "那里什么样?"

  "嗯……到处都是山,山上没有土,都是石头,地方挺穷的,但还是有不少人。"叶程吃完面,就点了支烟。

  "你又抽烟!"电话那头的叶萍听到她哥开打火机的声音了。"哥,你上次寄给我那些画,能卖吗?"

  "能啊,随便卖,但是要记得把材料的钱卖回来,别亏了。"叶程笑了笑,没怎么当一回事,毕竟他的作品商业性不浓,画的时候随心所欲,并不是十分适合放在画廊里售卖。

  "哥,跟你说个事。"叶萍有些心虚地说。

  "什么事?"

  "就是你从前传回来给我的那些照片,后来还有那些作品,我弄了个博客,都传网上去了。"这种事没有经过本人的允许,确实是不太好。

  "呵呵,你真把你哥当回事,就我这点水平,现在还不到招摇的时候。"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就算是已经得到一些行内人士的认同,叶程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是个人物了。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这也就是叶萍当初没有知会叶程就擅作主张的原因,她的想法也叶程不一样,虽然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但是如果能把摊子摆到巷子口的话,显然更占便宜。

  "那现在是怎么样?有人要跟你买画?"联系前面的对话,叶程也算是猜到叶萍后面的话了。

  "是啊,他看上那副麦子了,就是最小最小的那副,说给五千。"叶萍不怎么明白,那么多的作品里面也不乏精细的,怎么对方就看上那一副了呢。

  "那一副啊,你跟他说一万块,要就要不要就算了。"画画最难得的是灵感,那一副画,是当初叶程开着车从北方下来,经过一片麦子地的时候画的,当时比较仓促,就画了个小幅,叶程对这幅作品还比较满意,以后再想把它翻成大幅细作,却再也找不到当时的感觉了。

  "好吧。"虽然叶萍觉得那一小副画,五千块已经差不多了,但是她毕竟是外行,叶程说一万,那肯定是有理由的。

  "哥,再跟你说件事。"叶萍又说。

  "又有什么事?"刚刚已经说过一件了,现在又有,叶萍到底瞒了他多少事啊?

  "终身大事。"叶萍一下子就丢出了个重磅炸弹。

  "咋?找男朋友了?"听说大学里谈恋爱很正常,但是没想到叶萍也谈上了,这让叶程有些吃惊,但是再想想,他和陆明远可是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初尝禁果了,叶萍都二十了,谈个恋爱也没什么。

  "嗯,是个外国人,哥,外国人没关系吗?"

  "有什么关系?"叶程笑了,他自己找了个男人,妹妹找个外国人怎么了,最多就是以后生个蓝眼睛黄头发的外国宝宝而已。

  对于叶萍的恋情,叶程是宽容的,无论她以后是否会和那个外国男人结婚,都没有太大关系,这是属于叶萍自己的际遇,就算最后分手了,也是属于她生命中的一部分。

  就像他自己,陆明远虽然走了,那些过往的记忆,依旧是他最宝贵的财富,爱和被爱,本身都是一件幸福的事。

  但是叶程没有想到的是,男人和女人毕竟是不一样的,面对的问题也很不相同。他和陆明远在一起的时候,提心吊胆,每天都生怕被别人知道他们的关系。而叶萍和那个外国男人交往自然是光明正大,甚至被许多人所羡慕和嫉妒着,而当他们分开了,男人毕业回国,叶萍却一个人徘徊在医院门口,在进与不进之间挣扎。

  "哥,我和他分手了。"有一天叶萍给叶程打电话,一开口就说了这么一句。

  "哦。"对于叶萍的话,叶程不知道该接点什么。

  "他回国了。"

  "哦,那就让他回吧。"

  叶程掰着手指算了算,这才多久呢,也就不到半年的时间而已,说分手就分手了,他有些不懂,叶萍和那个男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在这个时候,他也知道不应该多问。叶萍从来都是一个懂事的姑娘,但是在感情上,她几乎一片空白,从前的生活太辛苦了,以至与她很少有空暇去注意男女方面的问题。

  "可是……哥,我怀孕了。"叶萍不像其他姑娘一样,遇到这种事就放声大哭,就是有点木木的,好像还没有缓过神来。

  "你想把它生下来吗?"如果不是想生下来,他这个妹妹,肯定就一个人默默去医院了吧。

  "我不能把它打掉。"就算它来的太突然了,一下子打得她措手不及。

  "几个月了?"叶程低声问,叶萍现在已经读大三了,他不能让她因为这个问题终止学业,他们家的人,难道谁也没有那个命挣回来一本大学文凭么?

  "两个多月了,我也是刚刚才知道。"叶程接受这件事以后,叶萍心里安稳多了,她从小就依靠着自己的哥哥,好像只要叶程一句话,天就不会塌下来一样。

  "预产期在什么时候?"

  "八月中旬。"

  "还还不算太糟糕,你过阵子肚子大了就开始请假,八月中旬生了小孩之后,勉强还赶得及回去上课。"把抽完的香烟碾压进烟灰缸,叶程不急不缓地替叶萍安排接下来的事。

  "不,我不上课了,这个宝宝生下来,我会自己带。"

  "别傻了,怎么样也先替咱们家挣本大学文凭回来吧,不然你小松哥哥会难受死的。"谭小松当时就是因为车祸辍学,他可是一直都把叶萍当成亲妹妹,现在叶萍如果也辍学的话,估计他会很难接受。

  "哥,这件事我自己会处理好的,你最近在哪里了?"

  "最近已经在慢慢往回走了,等六月份的时候,估计就能到B市了,所以你别急着去办退学,要是真想退,就先想想谭小松。"叶程还是担心这丫头会做傻事,反正现在自己现在又不上班又不上课,帮她带带小孩又有什么关系呢,毕竟那可是他亲外甥啊。

  "我不想这样……哥……我真的不想这样啊……"电话那头的叶萍终于泣不成声。

  "我知道,没事,叶萍,都会过去的。"当初陆明远离开的时候,刚刚丧失高考资格的时候,他也难受过,不明白命运这东西,为什么可以说变就变。

  可是一切都会过去的,叶程现在已经开始有收入了,他的油画渐渐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价格也在慢慢上涨,也许是该到了结束旅程的时候了,也许只是他的生命,将要开始另一段旅程,另一种全新的,不一样的体验。

  当幼小柔软的小生命静静地躺在自己手掌上的那一刻,叶程几乎要感谢那个给他带来生命的那个男人了,虽然他并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也已经离开了自己的妹妹,回到了他们所陌生的国度。

  叶程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叶然,希望他活得自然从容,好好享受这得来不易的生命。他母亲冒着被学校开除的危险,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上,只是想要让自己肚子里孕育出的这个生命,也有机会出来看一看外面的世界,也感受一下这个世界的喜怒哀乐,也会知道爱,知道幸福的滋味。

  叶程带着叶然生活在B市,在郊外租了个房子,平时画画的时候,叶然就躺在摇摇车里,肚子饿了哭两声,尿布要换了哭两声,其他时候都出奇地安静。有这个柔软的小生命陪着自己,叶程的心里就好像小树发芽一样,又渐渐长出一些嫩绿嫩绿的叶子。

  他把烟戒了,还带着宝宝去了一趟吴老头那里,跟他说这是自己的儿子。当初没有参加高考,叶程就觉得自己没脸在去吴老头那里,他怕老人会难过,在世人眼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当初吴老头知道他和陆明远读书都不用钱的时候,不知道多欣慰多自豪,结果自己别说什么名牌大学了,压根就没有参加高考,这让叶程有些不知道要以什么样的姿态去面对吴老头曾经的那些期望。

  在外面的那几年,他也去过C市,在万籁寂静的午夜,把车子停在巷子口,坐在吴老头的修鞋铺子前面抽两支烟,烟抽完了,就取出身上包着钱的塑料袋,从门板下的破洞里赛进去,他知道吴老头眼睛虽然不好,但是心细,这样一包钱,断然没有错过的道理。

  他也知道对于吴老头来说,这些钱并没有多大的分量,可是除了钱,叶程也不知道自己还能给什么了。他就是没有办法这样走到吴老头前面,跟他说自己早就已经辍学了,陆明远去国外了,这么多年没过来看你,真是对不起,因为我没脸。

  有了这个孩子之后,很多事情又变得不一样了,叶程觉得自己好像又有了勇气,他推着婴儿车走在小巷子里,笑着跟包子铺的老板打了个招呼,对方显然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是谁。

  吴老头没有问叶程怎么这么些年都不来,他只是到路口的菜贩子那里,买了一块猪肉和少许蔬菜,做了一顿不算丰盛的午饭,然后又开了一瓶小酒,和叶程两个人对这喝,下酒的话题,也只是当年那些回忆而已。

  下午吴老头还是修鞋,叶然坐在婴儿车上,好奇地张望。叶程在楼道里摆开画架子,挤出颜料开始画画。

  佝偻地老人坐在马扎上修鞋,从侧后方看过去,可以看到叶程熟悉的那一副老花眼睛,已经很多年了,镜框上也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修鞋车旁边有辆婴儿车,车里坐着的孩子有着粉嫩的小脸和一双浅茶色的眼睛,正全神贯注,好奇地盯着老人手里的动作。门外,阳光打在老旧的屋檐上,亮堂堂的一片。

60、第60章 ...

  对于叶然的存在,叶程没敢让蔡金枝他们知道,毕竟农村人的思想比较保守,他也不好跟大家说这个孩子是叶萍生的,但是如果说是自己的,时间长了,难免会变成既成事实。叶萍非常爱这个孩子,就算现在是叶程帮忙养着,他也从来没有想要把他据为己有。

  每个周末,叶萍都会来郊区她哥哥家,有时候叶程会弄一些好吃的,然后两兄妹说说话,有时候叶程会趁这个难得的空闲,把自己关在画室里画上两天两夜,绘画是一门充满魅力的艺术,越是深入就越是令人着迷。

  又是一个周六的下午,客厅里时不时传来叶萍和叶然的嬉笑声,叶程拿着刷子仔细地给亚麻布上底,嘴角不自觉地挂着笑。

  "叮咚,叮咚。"门铃的声音响起,然后就是叶萍起身去开门的声音,接下来好像有人在说些什么,估计不是房东就是搞推销的,叶程在B市很少有朋友,几个相熟的业内友人,也都是不热爱交际的家伙,串门这种事,他们做不来。

  "哥,你看谁来了!"叶萍好像很高兴。

  "谁啊?"叶程转过头去看,手里的东西甚至还来不及放下,就见到一抹熟悉的身影,仿佛间,又回到了多年前,那个在画室门口,一个劲儿往自己手里塞荔枝的少年。

  "嗨,叶程。"蓝木微笑着站在叶程的画室门口,一身简洁干净的白色衬衫和休闲裤,把这个年轻好看的男人趁得分外清爽。

  "蓝木?你怎么来了?"叶程放下手上的刷子,连忙站起来招呼。

  "上次碰上叶萍,她说你住在这边,今天刚好有空,就过来看看。"蓝木微微眯着眼睛,上下看了几眼叶程。"你好像又长高了。"

  "呵呵,到客厅坐啊,我这里面乱得很。"

  "不用了,这里就很好,难得你到现在还坚持画画,我那些画笔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蓝木走进画室,目光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穿梭:"你现在都成画家了吧?"

  "没,早着呢,你现在在做什么?"叶程走到窗户边,把玻璃窗打开来透风。

  "弄了家广告公司,有点时间就去听我家老头子上上课,也把自己整得挺忙的。"

  "开公司了,呵呵,赚钱了哈。"叶程拉了张凳子给蓝木坐,然后自己也坐了下来。

  "听说你现在一幅画都卖十几万了,那可比我牛多了!我那小破公司的,有时候一个月也挣不到这个数。"

  "我这是一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还有半年且得饿着呢。"说到那幅十几万的作品,其实也没什么,叶程怎么都画了这么多年油画了,很多作品都能卖到上万块钱,偶尔超常发挥一下,正好又被人给相中了,也就是十几万了,在油画界根本不够看。

  两个人又说了些话,然后叶萍进来说宝宝的奶粉剩下不多了,趁着今天人多,去超市买点,省得到时候剩下叶程一个人,又要带宝宝又要画画的,没时间出门。

  叶然好像还挺喜欢蓝木的,一路上被他抱在怀里也不闹别扭,从前他被叶程带惯了,叶萍他都不给报,宁愿自己躺在婴儿车里,这么看来,蓝木的小孩缘倒是不错的。可惜了这么个玉树临风的青年,手里抱着个娃娃,不知道这一路上要碎了多少玻璃心。

  进了超市以后把宝宝放在推车上,叶程推着车子,蓝木就走在他身旁,叶萍走在前面,一路上挑挑拣拣,不停地往推车里放东西。这丫头现在不仅要实习,还兼职好几份家教工作,说是要给宝宝挣奶粉钱,叶程也只好由她去,反正这丫头从小就这副德行,这辈子算是改不过来了。

  "叶程。"就在叶程看着他妹妹的背影出神的时候,蓝木开口叫了他一声。

  "恩?"叶程转头看他。

  "没事。"蓝木笑了笑,也不说什么事,这时候车篮里的宝宝哼哼唧唧不知道怎么了,叶程低头去检查了一下,发现没什么问题,拍了拍他的背,继续推着车子往前走。

  "叶程。"蓝木又叫了一声。

  "怎么了?"

  "酱油要买哪个牌子的好?"蓝木站在一排摆满调味料的货架前面,笑眯眯地问推着车子的叶程。

  "海天的吧。"可能是因为从小长在农村的缘故,叶程的口味一直都挺重的,酱油也比较喜欢吃老抽,这几年都吃这个牌子,一直都没换过。

  "哦。"蓝木伸手从货架上拿下一瓶草菇老抽,放进推车里。

  "我家还有酱油。"这种老抽买一瓶能吃很久。

  "我家还没有。"蓝木说:"我还没跟你说吧,老头爷子帮我在这边接了笔业务,搞品牌宣传的,整好了就够吃三五年的那种,呵呵,所以我在这边租了个房子,全程跟进。"

  "租在哪儿?"刚刚听蓝木说他自己开广告公司的时候,叶程还以为就是现在市面上很常见的那种中等规模公司,没想到业务都接到B城来了,看来事实跟自己想象的很有出入。

  "就跟你一个小区,前面两栋。"蓝木说得很坦然,好像他们两个住在同一个小区是很自然的事情一样。

  "那以后常过来串门。"叶程这么说,也不完全是出于客气,他对蓝木的印象毕竟还是不错的,这个人斯文有礼进退有度,相处的时候基本都还比较愉快。

  从此以后蓝木确实经常去叶程家,叶程画画的时候,他就帮忙带带宝宝,叶程做饭的时候,他就抱着叶然站在厨房门口看,这家伙绝对是君子远庖厨的忠实拥护者,他能给宝宝换尿布,却死也不愿意把手伸进菜池里洗碗。

  "叶程。"叶程在厨房洗碗,蓝木拿着扫把扫地,刚刚他一个没注意,一包磨牙饼干就都被叶然撒地板上了。

  "嗯?"

  "那小子刚刚管我叫爸爸了!"蓝木一脸高兴地说,好像他自己真是那小子的爸爸似的。

  "叶然的爸爸是个外国佬。"一个马大哈,不小心把自己的种留在了Z国的家伙,叶程对他没什么好感,他最好一辈子都不知道叶然的存在,叶程可不希望那家伙到时候又跑回来认亲,对于认亲这回事,他也很排斥。

  "我知道,可是差点就要忘记这回事了。"蓝木放松身体斜靠在厨房的门框上,脸上的表情淡淡的,有点柔软有点温暖。

  "忘记什么?"叶程垂下眼睑,把视线集中在手里那几只油腻腻的碗碟上。

  "忘记我不是他爸爸了。"蓝木晒然一笑,厨房的气氛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变得微妙起来。叶程放了洗菜池里的水,然后把那些沾满洗洁精的碗筷放在水龙头下冲刷,过了大约半分钟,他才终于把后面的话给接上了。

  "关于这件事,你恐怕得先去征询叶萍的意见。"半开玩笑的语气,他是想缓和缓和气氛,但是效果微乎其微。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蓝木直直地看着叶程,半点没有遮掩自己的情感,在这样炙热的目光下,叶程觉得心里好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然后心跳就开始变得不那么平稳。接下来的几分钟,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直到蓝木再一次出声打破了这种沉默。

  "叶程。"

  "嗯。"

  "我们俩是一样的。"至于什么是一样的,他们自然心知肚明。

  "嗯。"

  "像我们这种人,想找个合适的很不容易。"

  "我也听说过。"

  叶程并不是对自己的生活全然都不关心,宝宝是叶萍的,迟早会回到她身边去,叶萍以后可能会成家会嫁人,到时候的自己,恐怕就只剩下这些画框画架可以做伴了。

  他已经不再喜欢女人,却也一直不能下定决心找一个男人,陆明远已经走了将近有七个年头,叶程虽然开着车子走遍了大半国土,可生活的步伐,好像还从未迈出过。如今站在自己眼前的这个男人很优秀,各方便对自己来说都很合适,相处了这么久,两个人也一直都很愉快,是不是可以再进一步,叶程还是有些犹豫。

  当天晚上蓝木离开前,凑过身子在叶程脸颊上亲了亲,叶程并没有拒绝,之后的日子里,蓝木常常会做出一些亲昵的姿势,叶程也并不觉得特别排斥,然后他们接吻了,先是唇瓣间的相互摩擦,然后渐渐深入到口腔,一切好像都是自然而然的事,叶程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他也并不是真的那么想拒绝。

  日子好像变得有些甜蜜起来,蓝木几乎一有空就往叶程家里跑,有时候会带一些新鲜的肉菜过去,把东西放到冰箱里,然后走进叶程的画室,把车子上的叶然抱起来,通常这个时候,叶程都会抬头冲他笑一笑,然后埋头继续作画。

  等到叶程从画室出来,时间一般都不早了,煮点东西当晚餐,宝宝要是还没有睡,也会顺便再喂几口,吃完饭洗完碗,叶然也已经在他的小木床上呼呼大睡了。之后的时间,就是他们两个人的时间,自从他们的关系开始亲密起来之后,蓝木每天回家的时间就越来越晚,有时候甚至会一直待到第二天早上。

  又一次叶程带着宝宝去超市购物,无意间见到某种卫生用品,就顺手拿了两盒,他和蓝木都是成年人了,而且还都是性|欲旺盛的成年男人,关系亲密到一定程度,肯定是会用到这些东西的。

  果不其然,没几天,蓝木就跟叶程说,他的工作现在已经告一段落了,接下来可以让他手底下的员工先接手,中间有几天休息的时间,问叶程可不可以直接住在这边不回去了,省得他两头跑,怪麻烦的。

  叶程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接下来的事情,就那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蓝木的经验比叶程丰富,他挑拨叶程的热情,紧紧抓住他的欲|望,引导他进入自己的身体,然后再一波一波地将他推送至高|潮,成年之后叶程的第一次性|爱,无疑是完美的。

  被人细心地体贴着的感觉很好,叶程渐渐地也适应了两个人的生活,在他的房子里,慢慢出现了一些属于蓝木的痕迹。叶萍第一次发现叶程床头柜上的保险套的时候,非但没有避讳,反而还暧昧地冲她哥眨了眨眼,说这个是和蓝木一起用的么。害得叶程以后再不敢乱放东西了,特别是这种计生用品之类,总是要小心翼翼地藏在隐蔽的角落里。

  蓝木在询问过一些熟人之后,建议让叶程去考G美成教,虽然在许多外人眼里,成教是比不上本部的,但是由于之前G美招生数量很少,而且要求也十分严苛,这两年刚刚放松一点,就有许多社会人士去参加成教的招生考试,成教那边也有不少人都在专业上胜过本部的学生,而且帮他们上课的也都是G美的老师,基本上就叶程个人来说,去读这所学校的成教也是相当不错的,毕竟G美的师资力量不容置喙。

  叶萍也是支持她哥哥去的,宝宝现在已经一周岁了,不像刚生出来的时候,一步都离不开人,不管是在生宝宝之前还是之后,她都在拼命赚钱,现在要给宝宝请个保姆她还是负担得起的。

  参考的过程还算是顺利,蓝木认识许多这方面的熟人,给了他不少有用的建议,开始上课之后,叶程才发现他们这的成教班,到底是怎样的群英荟萃。

  当然,也有个别是来混日子混关系的,这种人,最后却并不一定个个都能混到多少关系回去,毕竟,搞艺术的人,大多数都还是以水平说话的,你的水平太次了,人家压根就看不上你,话都懒得跟你多说一句,还跟你搞什么关系,但是如果你有过硬的后台门路,那就另当别论了,这年头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人确实是不多。

  在本部,性格突出一点的,最好是又叛逆又有才的,那些学生常常会受到同学的推崇,一些个性鲜明的老师也会受到许多学生的追捧。但是在成教这边,大家就都更加现实了,平时上课之余,大家除了会讨论绘画方面的问题,有时候也会谈谈市场,画家也是需要吃饭的,油画材料又相当吃钱,经济上如果跟不上的话,这条路到后面会很难继续走下去。

  周末宝宝由叶萍带,保姆也放假了,叶程就光明正大地去蓝木家,一间简单的一室居,里面的东西也都摆放得很整齐,地上上甚至连跟头发都找不到。虽然很整洁,但是好像少了点人气,跟叶程他的房子很不一样,也许这只是因为蓝木一有空就去叶程他们那边的缘故吧。

  冰箱里除了水和酒,就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两个人一起去楼下的小超市,卖了几根排骨一个白菜,然后又拿了一盒嫩豆腐两只皮蛋,排骨红烧白菜炒辣椒,豆腐就和皮蛋凉拌了,厨房里倒是有调味品,只是没一样是已经开封了的,包括上次蓝木和叶程他们一起买的那瓶酱油。

  "你从来不开火吗?"一次都没开过火,竟然还买这么多调味料回来。

  "等你来开。"蓝木整个人贴在叶程的后背,呼起来的热气一丝不漏地窜进叶程的衣领里。

  这一晚,叶程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蓝木,也许他的爱意还不像对方那么浓,但是既然已经决定要接受他了,那起码也应该公平一点吧,蓝木不会一直满足于做下面的那一个,叶程也没有理由这样要求他。

  当身体被蓝木大力顶起,不得不抬手撑住床头的靠垫的时候,叶程脑海中浮现的,却是那个春天的傍晚,陆明远躺在稻草堆里,紧紧抓住自己的后背,哭着说他不想走。

  时光就像是流水,谁也不能阻挡它的脚步,它一点一点打磨着那一片叫做岁月的河床,也把河底的细沙冲散,不管它们曾经是怎样地紧密相连。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剧情,有筒子反应这几章太仓促了,主要是可怜的陆明远没有戏份啊,就快点过了吧,但是他很快就会回来的,不会让叶程和蓝木相亲相爱太久。
最后~小叶子的贞操最终还是没保住~报纸表示很遗憾。


61、第 61 章

  叶萍毕业后直接拒绝了几家大公司提供的文职工作,在中东某国设立在B市的办事处上班,原因是这家办事处的工作相对比较轻松,工资也不低,甚至在业余时间,还可以通过这个办事处的渠道,自己接一些散客,帮他们在国内寻找货源,服务费自然是不会低。反正在叶萍心里,所谓的前程似锦,远没有及时捞钱来得重要。
  他儿子叶然依旧住在叶程那边,请了一个保姆,是个N省的年轻妇女,四十出头,干活挺利索的,自己也有一个儿子现在在读小学,平时叶萍上班,叶程又去上课的时候,家里就由这个保姆照看着。

  叶程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叫钟万里的老乡开始进入了妹妹的生活,虽然就目前的形式来看,叶萍很有把人家当苦力使的嫌疑。她自己要照顾孩子就没时间跑外地,有时候跟厂家联系完之后还需要看货面谈之类的,她常常就让钟万里去。
  钟万里大学不在B市读,毕业以后不知道怎么的,也学人玩起了北漂,结果还没正儿八经找到一份工作,就先替叶萍打起了小工,生意谈成了,货款收回来以后,他们俩就分钱,叶萍拿大头,钟万里拿小头。

  对于这个老乡开始经常出入自己家,叶程并没有多说什么,叶萍毕竟是未婚生子,能早点找个男人定下来那是最好不过了。因为这个孩子,这些年叶萍都没回去过,每次叶程回去的时候,她就抱着孩子送他到车站,眼眶湿湿的。
  叶程回去以后就跟外婆和舅舅舅妈说叶萍在外面挺好的,就是工作太忙,这丫头跟拼命三郎似地,赚钱赚得脚不沾地,没时间回家,等过阵子他肯定把人给他们带回来。
  罗月玲不相信,背着蔡金枝和钱守万问过叶程许多次,叶萍那丫头是不是咋了,该不是在外头出事了?最后叶程没办法,只好让叶萍自己往村里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可忙了,这一回去,很多工作就接不上手,说得跟真的似地,大家也就渐渐信了。

  姑妈叶秋兰又找了个男人,是他们镇上的初中老师,老婆死了很多年了,儿子也大学毕业在外面找了工作,平时很少回去。叶秋兰还是在菜市场摆摊卖豆腐,整日起早贪黑,论谁劝也没用,她男人就跟着起早贪黑的干活。
  跟叶程说起这个教书先生的时候,叶秋兰满嘴的埋怨,说她自己这都干了几十年的活了,怎么这时候就突然变娇贵了,他好好一个教书先生,也跟着自己起早贪黑,刚开始的时候不习惯,监考的时候就趴在讲台上面睡着了,被他的学生好一通笑话。
  叶程晓得他姑妈是说反话呢,就是笑眯眯地坐在一边听着。叶秋兰说谭晓松找女朋友了,那姑娘不错,是农村的,上次来他们家,还帮忙干活了呢,谭晓松也去过对方家了,那边的父母对他也满意,双方都中意,这门亲就认下来了,今年十一办酒,让叶程一定得回来。
  叶程回去和叶萍说了,谭晓松的婚礼叶萍无论如何都躲不过去的,她前后在姑妈家住了不少年,对她来说,姑妈就像是亲妈一样,堂哥也像是亲哥一样。

  就在这一年夏天,叶程接到吴老头的电话,让他去一趟C市,具体是为了什么事,吴老头没说,叶程也不知道,但是心里隐约有一些不好的想法。等叶程赶到C
市的时候,吴老头已经住进医院了。今年还不到八十的老人,看起来也并不显得十分苍老,但是他的生命确确实实是走到了尽头。
  这是一个奇怪的老人,他从来不说自己的平生,巷子里的住户,谁也不知道他的过往,只知道在三十几年前,这个男人背着个布包,独自一人来到他们这条巷子,花钱买下了一间房子,从此就开起了修鞋铺子,一开就是几十年,到死都没再离开过。
  这几年吴老头年纪大了,叶程也提出过让他去B市跟他一起住,虽然他心里也很清楚,吴老头从来也没打算过要离开他的修鞋铺子。他说他漂泊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终于在巷子里住下,过了几十年的安生日子,再也不想换地方了。人老了,就经不住挪,没力气再在别的地方扎根了。

  遗嘱已经写好了,也请人鉴证过了,在法律上,叶程和吴老头并没有亲属关系,遗产也不算是继承,而是赠予。吴老头把那栋老房子给了叶程,跟他说这房子本来想留给他和陆明远两个的,但是陆明远这都好几年没联系了,身份信息也都不清楚,就先给了叶程,改天等陆明远回来了,如果他过得不好,让叶程要记得把这房子分给他一半。
  叶程在医院陪了吴老头几天,这一天他的目光难得的清亮,他问叶程:"有陆明远的消息吗?"
  "听说他现在还在国外,挺好的,他父亲很有钱。"现在的叶程已经不再像读高中的时候那样闭塞,这几年陆震南的生意越做越大,也上过一些杂志报纸,叶程无意间见到了,上网搜了一些相关的信息,知道陆明远当年被送出国了,然后一直都没再回来。
  "呵呵,那小子……"吴老头叹了口气,脸上的笑意更浓了,然后渐渐的,就没了气息。

  叶程拉着老人枯槁的手掌,眼泪一颗颗落在上面。他知道无论哪方面,陆明远一直都比自己更合老人的脾性,加上陆明远小时候无依无靠,老人一度想要收养他,但是陆明远不同意,反而跟着自己回家了,自己很快就开始读一年级,陆明远却在镇上摆摊修鞋。
  老人到死都没有说自己的生平往事,没人知道他年轻的时候是做什么的,只知道他是那条老巷子里的修鞋匠吴老头,甚至这个吴是不是他的真姓,也无从知道,因为他是在一次人口普查的时候补办的户口,户口簿上的名字叫吴成安,看着有些像是个化名。

  吴老头的积蓄不算太多,住院那阵子,也花了一些钱,等办完丧事,基本上也就没有了,按照吴老头的意思,人死如灯灭,骨灰撒进泥土里便是了。可叶程终究还是看不开,这些年他多少也存了些钱,叶萍也长大了,会挣钱了,不再需要他这个哥哥花钱,钱存着做什么呢,还不如掏些出来给吴老头买块墓地。
  这世间如果真有鬼魂这一说,叶程不知道吴老头是不是会为了自己的自作主张生气,他在坟墓的侧后方种下了两颗常青树,这里依山伴水,土质也比较松软,吴老头在这里住上几十年,再怎么不喜欢,也会渐渐扎下根来的吧。

  秋天回家参加谭晓松的婚礼,新娘是个俊俏的黑瘦姑娘,眼睛很大,看着十分精神,和谭晓松两个人站一块儿,大伙儿都说般配。叶萍也回去了,她自然是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把儿子带回家,担心把谭晓松的婚事给搅和了,就把叶然留在B市,平日里保姆照看着,让钟万里去叶程家住,多帮忙看着点。
  三天后叶程和叶萍在B市下了飞机,刚过出口,就见到钟万里等在外面了,肚子上围着个枣红色的婴儿背带,叶然就在他怀里东张西望。见到自己儿子,叶萍三步两步就走过去了,抱着宝宝圆滚滚的脑壳,一顿猛亲,钟万里则笑眯眯地低着头看。叶程知道,自己妹妹的好事也不远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叶程高中的时候读这两句话,只觉得朗朗上口,这许多年过去,竟也慢慢体会出这其中的些许滋味。蓝木说等叶程毕业了他们就出国结婚,叶程答应了,这个男人很不错,他们也相处的很好。
  毕业前夕,叶程和班上一个颇有实力的同学合办了一次画展,也得到校内几个老师的支持,弄得还算是有模有样。这几年叶程在一位老教授的引导下,开始接触水墨画,但是技艺还不算成熟,这一次画展中,大部分还是他这些年积攒下来的,自己较为满意的油画作品。

  "叶程,你的那副《老巷》,有人出价五十万,卖不?"叶程正跟前来捧场的几个G美教授说话的时候,他的一位同窗过来问。
  这一次画展虽然是叶程和一个叫做铁强的同学举办的,但是策划等工作,还有另外一个叫陈子厚的同学的功劳。当然,也不会让他白忙活,这次画展中卖出的作品,他也有提成。加上叶程和铁强是受到系里的许多教授认可的,这一次他们也介绍了一些自己的友人过来,陈子厚很有心眼,肯定不会让这难得的机会白白错过,人脉这东西,只要好好加以利用,关键时候就能发挥大作用。
  "那一副是不卖的。"《老巷》是叶程唯一的一副自留作品,他之前已经跟陈子厚说过了,但是他现在又来问,当着教授的面,叶程也不好多说,只好重申自己的立场。

  陈子厚笑着跟教授打了招呼,然后把叶程带到一边轻声说道:"对方说价钱可以再加,搞不好还能翻倍,你再考虑考虑,好的作品以后还可以再画么,我看那人是个有钱的,你再给他抬抬价,办完这次画展,就够在B市买房了。"
  "《老巷》的话,我再也画不出第二幅了。"在B市买房是几乎每一个北漂一族的梦想,但是如果要以这幅画为代价的话,叶程觉得还是算了,吴老头已经去世了,这幅画他一点都不想卖。
  "那要不然,你自己跟他说吧。"也许在面对客户的诚意的时候,叶程就不好推辞了呢,这一幅画卖出去,林子厚的提成也不会少。
  "好吧。"
  林子厚说客人就在挂着《老巷》的那堵墙边等消息,叶程知道那幅画挂在哪里,就让他去招呼其他人了,自己独自过去。

  那一副叫做《老巷》的作品,就是叶程当初带着叶然去看望吴老头的时候画下来的,在他所有的作品中,评价不算是最高的,但是也受到过几个教授的好评,就是在这幅作品之后,叶程他们油画系的一个教授把他介绍给了国画系的韩教授,这个韩教授年纪大了,打算在退休前收个关门弟子,但是寻觅多年,一直都没有物色到合适的人选。
  在国画方面,叶程真的是一点基础都没有,他甚至连毛笔都没用过,但是韩教授在看过他几副作品之后,还是决定先带带他。叶程从零开始,花了一年的时间,渐渐得到对方的认可,去年七月份,韩教授就正式退休了。
  叶程课业不忙的时候,时常会去他家里拜访,通常他们不怎么说话,拿出纸笔水墨,要么画画,要么写字。教授画的时候,叶程就在一边认真地观看,体会他的每一次运笔,是怎样把自己打好的腹稿恰到好处地表现在薄薄的宣纸上面的。叶程画画的时候,教授一般都不会出声指点,等他画完了,再给予一些点评和建议,有时候嘴上说不清,就自己亲手示范。

  就叶程本人来说,目前学习国画不比学习油画来得经济,并不是说当前国画市场多么不景气,而是因为这个市场实在是太乱了。在这个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社会,包装和炒作,也逐渐进入了艺术节,很多实力平平的画家,借助这个信息社会的助力,俨然把自己捧成一个一流高手。
  国画目前还处在新旧交替的一个时代,有些人坚持守旧,有些人主张创新,从前的鉴赏标准正逐渐被打破,而新的标准又难以确立,在这种时候,自然也会有人钻空子,甚至有人弄出名片那么大的微型画,然后喊出噱头,声称自己的作品平方尺单价已经超越了许多近现代的名画家,甚至开启了平方寸的年代。
  还有一些人自拍自买,借着拍卖行给自己抬价,自己捧自己,或者让画廊当托,以提高自己的身价,这样的事在这个社会上早已经是稀松平常不足为奇,就算被戳破了,也不见得就会身败名裂,现代人在这方面通常都比较宽容。

  叶程并不喜欢花太多时间和精力在这些事情上,所以这一次画展,他也是请别人帮忙操持的,他现在的油画作品价格稳定,已经足够把自己养活了,那么剩下的,他就没有过多的去计较。
  油画市场相对稳定一些,毕竟除了国内,还有一个国际大市场,虽然也存在着一些炒作行为,但总体来说,还不至于太离谱。所以叶程的收入也还算是比较稳定,他的作品还不至于被这个浮夸的年代彻底淹没,当然也有一些对他的作品情有独钟的人,虽然现在还不算多。
  这一副《老巷》,已经有不少人问起过了,有些人是想买回去收藏的,也有人是看准了它会涨价的。叶程毕竟是韩教授的关门弟子,虽然韩教授是画国画的,但是这也不影响一些行内人士对叶程的看好,其中一方面就表现在他们认为叶程现在所出售的作品,过几年以后可能都会涨价。
  这年头许多人都用投资的眼光看艺术,这并不奇怪,楼市趋于饱和,煤矿老板要转型,大量的钞票没地方去,收藏界艺术节就迎来了让人看也看不懂的所谓春天。

  叶程走到《老巷》前面的时候,见到一个男人正面对着墙壁站在那幅画跟前,贴得很近,好像是在观察画布上的纹路一般。这个男人长得高大结实身姿挺拔,头发短短的很有型,穿着黑色T恤和工装裤,从后面露出的那一截脖子可以看出来,他皮肤比较黑,倒有点像是当兵的,老实说,来看画展的很少能见到这种类型的人。
  "你好。"
  叶程出声向他打了声招呼,然后在心里盘算着待会儿要用什么样的理由拒绝把这幅画卖出去。那个男人顿了顿,然后站直了身体,好一会儿,才终于慢慢把头转了过来,他冲叶程笑了笑,然后说:"好久不见,叶程。"

  "陆明远。"就算眼前这个男人已经完全张开了,五官上也并没留下多少当初那个少年的痕迹,叶程还是认出来了,这个男人就是陆明远。
  "嗯,我昨天刚刚回来,听说你在这边有个画展。"陆明远站在那一副《老巷》前面,向叶程笑得大方从容,再也没有了小时候的青涩,两方对比,叫叶程也彻彻底底地明白了,什么叫做物是人非。
  "哦。"叶程也勉强笑了笑,然后就再没话了。
  "出去外面说?"
  陆明远指了指阳台的方向,叶程点点头,两个人一前一后走了出去,开办画展的场所是租来的,有一个很大的阳台,阳台上三三两两地站了几堆人。陆明远靠在栏杆边上,顺手就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包烟,自己叼了一根,然后把烟盒递给叶程,叶程摇摇头,说自己已经戒了。

  "你这两年过得怎么样?"陆明远点燃了香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把视线放在叶程身上。
  "挺好的。"想想叶程这几年确实过得不错,虽然没参加高考,却也顺利走上了画画这条路。
  "有朋友了吗?"陆明远又问。
  "都快结婚了。"叶程笑着说,却没有去看陆明远的脸色。
  "为什么这么着急?你才二十六岁。"陆明远的声音低低的,好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一样。
  "他已经三十了。"对于他和蓝木的事,叶程无意隐瞒。
  "哦,原来比你大。"陆明远大概是又抽了几口烟,过了好一会儿才又说道:"我后来听说陆震南在学校做了手脚,你都没参加高考,就以为你这些年肯定过得很不容易,没想到,原来你过得这么好。"
作者有话要说:蛮多筒子都说被虐到了,报纸也被虐到了,报纸塑造的叶程,真的不是随便的、虚荣的、不堪的人啊,他只是没有在不确定的情况下,等陆明远七年或者说十年而已。
谢谢大猪猪的地雷!谢谢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支持的花花最治愈!


62、第 62 章

  画展办得相当顺利,很多业界的前辈都给予叶程和铁强两个人相当高的评价,表示看好这两个年轻人。
  通过画展,也出售了一些作品,叶程的收入还算不错,但是还不像陈子厚说的那样,够在B市买房了,当然这跟叶程不肯卖出那一副《老巷》也有关系,陆明远其实也不是真的想买那一幅画,他不过是在听说这一副是叶程的自留作品之后,寻个见他的借口而已。
  《老巷》确实画得不错,通过那些浓郁的油彩,似乎能闻到那条巷子里阳光清香和木头房子的淡淡霉味,那是他所怀念的。可是这幅画却还包含着一些让陆明远深恶痛绝的东西,那就是画面上的那个小孩,还有那些过于灿烂的阳光,这些东西都让陆明远清楚的看到,画这幅画的叶程,过得很好,不再羁绊于过去,他的生命中有了新的希望,那些和自己完全无关的东西。
  把这幅画带回家,然后整天地看着叶程现在的世界,是怎样的平和安详,看着他在没有自己的世界里,活得到底有多好,陆明远做不到。

  倒是另外有人也看上了这幅画,甚至开出了七十万的高价,对于叶程这个年轻画手来说,这个价格已经是不俗了,可他还是谢绝了。对此,陈子厚对他相当不满,但是相对于另外一个叫做铁强的同学,叶程已经很好说话了。
  铁强这个人,人如其名,坚硬无比,他的画风十分硬朗,选择的题材也不怎么适合一般家庭做装饰用,所以他的客户群很狭窄。但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喜欢他作品的人也不少,他却全凭自己喜好,看对方顺眼,低价就卖了,要是看得不顺眼,纵使你开价上百万,不卖就是不卖。

  对于在画展上遇到陆明远这件事,叶程回去并没有向叶萍和蓝木说起,遇见了又能怎么样,十年都过去了,人都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人,又怎么能期望感情还能像从前一样。陆氏的大公子,陆震南唯一的继承人,这就是陆明远现在的身份,虽然不知道他在国外都经历过了些什么,但是过去的,总归是过去了。
  蓝木已经把签证都办好了,只要等叶程一拿到毕业证,他们就出国,登记结婚,顺便度蜜月,蓝木找了不少资料,已经给他俩安排了满满一个月的行程,如果到时候不舍得回来的话,也可能会在外面多待一段时间。
  为了这事,钟万里跟叶萍没少闹腾,这两个人前一年也结婚了,不过还没办酒,也没蜜月旅游,平时叶萍上班,钟万里就在家带孩子,难得叶萍有个假期了,她就自己回家带孩子,打发钟万里跑外地谈生意,一来二去的,弄得钟万里十分哀怨。
  这一次叶程他们办签证的时候,钟万里也想跟着办,大伙一块儿出国轻松轻松多好,但是叶萍显然没兴趣去当她哥的电灯泡,而且前阵子她接的两个单子,一单还没回款,一单快要出货了,现在离不开人,加上手里还有几个意向客户,她这一走,生意也得跟着飞了。

  叶程毕业前两天的一个周末,蓝木处理完了那边公司的事情,来B市叶程家里,从前他在B市的那单业务早就结束了,房子也已经退了,平时不在这边待,公司在S市,他们度完蜜月回来,就不再住B市了,S市那边蓝木也已经准备好了他们俩的住宅。
  叶萍不用上班,钟万里不用跑外地,两个人带着宝宝也来到了叶程家,这个小小的两室居,顿时就变得热闹起来。转眼叶然就已经四岁了,小小个的男孩,眼眸的浅茶色的,头发是深栗色的,看着和黄种人倒也没太大差异,就是皮肤比一般小孩白挺多的。

  下午,叶萍他们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叶程一个人在画室里整理他的那些作品,很快就要搬家了,他趁现在有空先开始打包,省得到时候手忙脚乱。油画的包装运输很麻烦,又占地方又容易碰撞损坏,好在前几天那次画展,叶程卖出去不少作品,钞票自然更容易携带。
  叶然就搬个小板凳坐在画室门口,看着叶程一幅作品一幅作品地打包,有时候叶程也会使唤他,然然,去拿个透明胶过来,叶然就蹬蹬蹬跑到客厅的一个柜子前面,打开柜门,里边就整齐地叠放着几卷透明胶,拿一个递给叶程,然后自己再乖乖坐回到凳子上。
  叶程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小外甥,也替他画过几副画,但是都被钟万里那个孩奴搬回家收藏去了,就留一幅挂在叶程的客厅里,还再三重申,坚决不允许叶程把他儿子给卖了。叶程倒是挺羡慕他的,平白得了一个儿子,又乖巧又懂事,总之这家伙是捡了大便宜了,亏得叶萍还总觉得亏欠了他。

  门铃响起来的时候,叶程还以为是蓝木回来了,刚刚钟万里他们说要喝酒,蓝木就出去买了。来的却是个送快递的,收件人写的是叶程的名字,寄件方就写了个名字,还是叶程不认识的。
  "会不会是蓝木的?"叶萍签收了以后,顺手就把快递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
  "可能吧。"叶程觉得有点怪怪的,但也没上心。
  "是不是签证?"钟万里想要出国旅游的热情还没有退却,即使叶萍已经告诉他不可能了。
  "不是,签证已经下来了。"快要吃晚饭了,叶程就不再进画室,抱着小外甥坐在沙发上看起了动画片。

  一会儿蓝木也提着一袋子酒回来了,大多都是白酒和红酒,啤酒就买了两易拉罐,是叶萍要的。叶程问他是不是有快递,他说自己没有,叶程就把茶几上的那个快递纸盒打开了,里面就放了薄薄的两张纸,其他什么也没有。
  叶程拿起那张纸看了看,上面写着,持证人:朱韵婷,登记日期: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结婚证字号……
  是结婚证复印件?叶程先是扫了一眼右侧的照片,然后又仔细看了看,脸色就开始不好了。再往下,是两个人的姓名资料,男方正是蓝木,有名字有照片有身份证号,错不了的。

  "哥,吃饭了,然然,快过来!"叶萍已经把饭菜都端上桌了,钟万里帮着摆碗筷,蓝木正用开瓶器开红酒。
  "来了。"叶程低头亲了一下外甥的头顶,把那两张纸塞到沙发垫下面。
  这一顿晚餐吃得其乐融融,叶萍弄了不少好吃的,其实也是个践行的意思,过几天叶程他们就要出国了,她到时候还得上班,可能没时间去送他们,这一走,就是一个月。另外,她这个做妹妹的,对于自己的哥哥终于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很快就要走进婚姻的殿堂了,也感到很高兴。
  当年叶程和陆明远的事情,她隐约也知道一点,陆明远走了之后,自己的哥哥又没能参加高考,她一度很担心叶程会不会撑不下去。但是还好,叶程比她想象的坚强很多,虽然那几年他都不太说话,也不太去姑妈家看望自己,但他到底还是走出来了。
  如今,可以说是终于否极泰来了,虽然对于陆明远,她也感到很遗憾,但是蓝木也是很好的人,从前就对他们一家很不错,教他们做皮蛋,还买许多零食送过去,后来也帮着他们摆摊,叶程在画室的那几年,他也一直都很照顾,甚至这一次让叶程去读G美成教班,也是他的主意。

  这一顿吃得很尽兴,连平时不怎么喝酒的叶程,也喝了几杯白酒,钟万里酒量好,喝了挺多都没什么反应,叶萍喝完两罐子啤酒,又给自己倒了两杯红的,终于还是醉了。
  最后钟万里背上背着叶萍,手里牵着儿子,到楼下去打的,叶程说要送他们,钟万里摆摆手说没事,这两个人加起来才几斤,扛都扛回去了。
  屋子里就剩下叶程和蓝木两个人了,饭桌上一片狼藉,叶程喝了挺多酒,但偏偏就是没醉,他一点一点收拾桌上的碗筷,把不要的东西都倒进垃圾桶里,抹干净桌子,然后拿出扫把把客厅扫干净,又用拖把拖了一遍。

  "你今天怎么了?"蓝木终于还是觉察到了叶程的不对劲。
  "今天收到的快递,就在沙发垫下面。"叶程说这话的时候,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拿了换洗的衣服到浴室去洗澡,大概是因为刚刚喝了酒,浴室里的热水一打开,叶程就觉得有点缺氧,于是把水温调低,放了大半浴缸的水躺了进去。
  "叶程?"蓝木在外面敲门,叶程听到了,就是不想出声。
  "叶程。"蓝木开门进来,他们家卫生间的钥匙就放在客厅的抽屉里。
  "嗯?"叶程勉强抬头去看他,那些酒的后劲好像是上来了,头昏脑胀很难受。
  "你泡好了吗?这都泡了好久了。"
  "哦,好了。"已经泡了好久了吗?叶程从浴缸里爬了出来,然后拿旁边的干毛巾草草擦了擦,套上睡衣往卧室走。

  等蓝木也洗完澡了,两个人就静静地躺在床上,为了安排接下来一个多月的工作,蓝木已经有阵子没来B市了,今晚算是久别重逢,可因为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寄来的快递,他们谁也没有了亲热的心思。
  原本说要去结婚的,现在却发现这个说要和自己结婚的男人,已经跟别人领过证了,这多不可思议。刚看到这个快递的时候,叶程也还抱着一丝丝侥幸,也许这个复印件是假的呢,可是看蓝木后来的态度,显然是已经默认了。
  "叶程,你只要再等两三年,我很快就会跟她离婚了。"蓝木紧紧抓住叶程的手,一下一下地磨蹭着他的指关节。
  "五年前你就结婚了。"叶程看着天花板想,他和蓝木才在一起三年,这个男人就这样,生生骗了他三年,自己却连半点端倪都没看出来,是他太厉害,还是自己实在是太笨太傻。

  "你不要总想这件事好不好?我们去国外走走,很快就会过去的,如果你心情不好,就在国外住下好不好?"
  "还要结婚吗?"叶程问。
  "当然要结!"蓝木一下子就从床上坐了起来:"你不想和我结婚了吗?我们两个人在一起这么合适,叶程,我这么喜欢你,你都没感觉到吗?"
  "那是犯罪,重婚罪。"
  "什么犯不犯罪的,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谁会那么多事查到这边来?"蓝木开始有点急躁起来,他抓了抓头发,然后又去拉叶程的胳膊:"你是不是想分手了?"
  叶程把脑袋偏到一边,不否认自己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他现在还很乱,需要好好捋一捋,等明天清醒了,再好好想想他们的事,也许就有答案了。

  "没门!没门我告诉你!分手什么的!你最好连想都不要想!"蓝木跳到地板上,光着脚在房间里一圈一圈地打转,头发被他自己扯得乱糟糟的,再没有了平时的儒雅气质。
  "你有孩子吗?"叶程终于把心底的最后一个问题问出来了,有孩子和没孩子,差别很大,自从他亲手带大了叶然以后,就明白一个孩子的分量,他们那么美好,那是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去伤害的对象。
  "……儿子,和叶然同岁。"说到这个,蓝木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慢慢在地板上坐了下来。
  "和那个女人离婚了,你还想要孩子吗?"
  "儿子是我的。"蓝木毫不犹豫地回答。
  "你在婚姻期间,和外面的男人鬼混,离婚后甚至还想要孩子吗?"叶程笑了,笑这个男人的贪心和残忍。

  "叶程,我们能不能不要说这个。"
  "蓝木,这些年谢谢你!"除了深深的无奈,叶程并不感到十分气愤,这三年里这个男人给自己带来的,都是好的。
  "嘘……你喝醉了,不要这么着急做决定,明天再好好想想,好吗?"蓝木一下一下地亲吻着叶程的脸颊,叶程顺从地闭上了眼,他觉得累了,很累很累。好像已经没有力气再次逃离,也没有力气再去开启所谓的崭新生活。

  第二天一早,蓝木就离开了,他大概是不想听叶程的决定。毕业那天叶程到学校领了毕业证,又跟同学拍了几张照片,晚上还有毕业聚餐,叶程问清了聚餐的地址,然后就出了校园。
  校门口的大树下,停着一辆没见过的小车,小车前面站着一个叶程熟悉的却也陌生的男人。
  "叶程。"陆明远冲叶程晃了晃胳膊,手里抓着一只文件袋。
  "这次又是什么?"叶程走到他跟前,眼睛盯着拿着袋子,在一张结婚证复印件之后,陆明远还会送个他一些什么呢?
  "没什么,就是蓝木和他老婆儿子的幸福生活。"陆明远说着把纸袋递给了叶程。

  "真是麻烦你了。"叶程接过纸袋,打开封口从里面拿出一叠彩打的A4纸,里面有蓝木,有那个叫朱韵婷的女人,还有一个大约四五岁的男孩,表情不是很丰富,总是穿得很整齐,笑起来的时候很斯文,跟蓝木像极了。
  "也不是很麻烦,那个女人喜欢写微博,从网上一拉就行了。"陆明远说得一派轻松。
  "……"叶程一下子被噎得接不上话,只能苦笑着摇了摇头。

  "你不问问我为什么这么多事,偏偏把这些事都帮你挖出来了吗?"显然,陆明远并不打算就这么轻易放过他。
  是啊,为什么偏偏要把这些东西都挖出来了呢,如果不是陆明远,叶程也许会被一直蒙在鼓里。以后就算哪一天发现了,这件事可能也早就已经过去了,蓝木可能已经和那个女人离婚了,自己又和他有结婚证,是合法夫妻,加上那个男人对自己那么好,到时候,他也有可能会选择忍耐和妥协吧。谁知道呢,但是肯定和现在不一样。

  "只要一想到你现在过得这么好,我就浑身都觉得难受,为什么没有我你还是能够过得这么好?这几天我吃不下睡不着,总想做点什么,我多想三更半夜的时候跑到你家去放把火,把你和那个男人还有那一屋子的画都烧成灰烬。"
  陆明远脸上的表情不变,看着叶程说:"我不可能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你和其他人相亲相爱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说着他又笑了起来:"结果你看,你那些所谓的幸福生活,也就是个笑话,就像那个傻兮兮的女人一样,还上网秀幸福,哈!叶程,你看看,一个不小心,你就做了人家的小三了,这个世界可真荒唐。"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ruz丢的一颗手榴弹!谢谢大猪猪和961966的地雷!谢谢大家的花花!


63、第 63 章

  一个不小心做了别人的小三吗?叶程笑了笑,也没跟陆明远较真,转身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家了。在楼下的便利店买了几包烟,站在自己画室的窗口一根一根地抽,这整套房子,只有画室才是真正属于他的地盘。
  当天的毕业晚会,叶程终究还是没有去,下午他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在镜子前面照了照,然后又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随便套了件T恤继续在画室窝着。精神状态太差,不适合出门,顶着这副鬼样子去参加毕业聚餐,去了还不如不去。

  晚上十点,蓝木又过来了,原本他们约好是拿了毕业证第二天就出国的,也就是明天了。
  "还没吃饭吧?"蓝木手里提着几个快餐盒,里面全都是叶程平时爱吃的东西。
  "嗯。"可能是烟抽多了,这会儿一点胃口都没有,看到饭菜就光想吐。
  "吃一点吧,别把胃饿坏了。"蓝木的关心,从来都是实实在在的关心,和他的那些谎言没有关系。
  "这两天去哪儿了?"
  "公司那边有点事,回去了一趟,来,给你筷子。"
  "哦。"叶程提起筷子,开始的时候吃得有些勉强,后来胃口开了,也吃下去大半盒饭。

  "叶程。"蓝木好像是有话要说。
  "嗯?"他们的问题,总是要说开的。
  "你知道,两个男人想要在一起并不容易。"蓝木的声音低低的,仿佛心里也十分压抑。
  "我知道。"怎么会不知道呢?
  "我父母,他们都有自己的事业,都爬得比我高,他们要是知道我和男人在一起,随便伸出几根手指头,就能把我们掰开。"蓝木从前一直都没有跟叶程说过这些。"我现在娶的那个女人,她爸很有实力,她是独生女,这几年帮了我不少,只要你肯再等等,再过几年,等我也爬上去了,就好了。"

  "你以后会和那个女人离婚?"叶程不确定蓝木是怎么打算的。
  "如果你想的话。"这就是蓝木的回答,如果叶程不要求的话,他并没有打算和他现在的妻子离婚。"她爸爸知道你的存在,但是并不反对。"离婚并没有那么容易,蓝木的岳丈默许自己的女婿玩男人,却绝不能同意他和自己的女儿离婚。
  "那她知道吗?"想到那个女人的处境,叶程心里也很不舒服。
  "她现在不知道,不过她知道了也没关系,我不会让她打扰你的生活的,叶程,如果你喜欢在B市生活的话,以后就继续留在B市,如果你想去S市,我也会安排,甚至如果你想移民国外,我也一定会帮你做到的,只要你心里觉得舒服就好。"

  "不用了,蓝木。"虽然蓝木说得很有道理,两个男人在一起生活不容易,他们想要一直在一起,就要拥有让别人无法干预的实力,这个过程,难免要受些挫折和委屈。但是叶程做不到,背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不管不顾只过自己的日子。
  "什么意思?"蓝木的呼吸骤然凝滞。
  "明天,我不去了。"他不会和蓝木结婚,也不会继续和他生活在一起,这就是叶程的决定。
  "为什么?"蓝木的声音有些颤抖,他盯着叶程的眼睛,想要从里面寻找到一丝丝动摇。
  "背着你的儿子……我做不到。"

  "骗人!骗人!叶程你这个骗子!"蓝木突然就站了起来,站在叶程前面,指着他的鼻子大声指责。"你这个骗子!说得那么好听,还不是因为陆明远回来了,所以你才想要从我身边离开!"
  是啊,就因为陆明远回来了,现在叶程说什么都像是个借口,但是他们都应该知道:"这件事和陆明远没有关系。"无论陆明远是不是回来了,叶程都会做相同的决定。
  "哼,没关系?难道那个快递不是他让人寄的吗?"这个男人从小到大都护着那个叫陆明远的,一想到这个,蓝木不可能不嫉妒,他小心翼翼呵护了三年的感情,现在说完就要完了。
  "你明明知道我们两个人的事和他没关系。"为什么还非要这么说,让我觉得自己罪恶。

  "如果真的没关系的话,那你就证明给我看啊!"蓝木的这一句话,几乎是用吼出来的。
  叶程疑惑地看着他,这种事要怎么证明,是要自己明天就跟着他出国登记,两个人的关系回到从前?还是他要立个重誓,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和陆明远有任何瓜葛?
  和蓝木一起生活三年,自己对他的感情却最终也没能像他对自己的那样深厚,这就是叶程对蓝木的亏欠。这种亏欠让他内疚让他难受,让他在得知对方已经有老婆有孩子的时候,甚至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分手。
  但是真的要以蓝木期望的那种方式来偿还吗?叶程最终还是摇了摇了头:"我没办法证明给你看,我们已经结束了。"

  无论蓝木说什么,叶程都不会再改变主意,于是他只有颓然离去。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叶程也很难受,他就像是一个感情骗子,轻易地接受蓝木的感情,让他这些年在自己身上投入更多,却又无法给予蓝木期待的回应,无法承受蓝木希望自己和他共同承载的重量。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叶程开始不断地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他无法投入到油画创作中,从前那些作品,每一幅都显得那么幼稚,那些自以为是的积极向上,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可笑。
  再也画不出一幅像样的作品,每次画到一半,就会觉得无法继续,这么差的作品,继续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他甚至开始销毁自己从前画好的成品,除了留下几幅勉强能看的,其他都用剪子剪了,画框倒是可以拆下来,以后还会用得上,这么次的画,根本不值得浪费一个画框。

  而叶程不知道的是,每次他一箱子一箱子地倾倒那些碎布之后,总会有那么一个人,默默地从垃圾箱里一点一点地把它们掏出来。
  陆明远家空荡荡的客厅里,摆着一个一个的纸箱,每个纸箱上面都写着日期,记载着它们是哪一天被自己带回来的。他先在一块布料上涂上乳胶,然后把旁边一幅已经拼好的破碎油画,一点一点按顺序粘上去。
  这些他扬言要一把火烧成灰烬的油画,现在被叶程自己销毁了,可是陆明远并不觉得高兴,他很难过。这些画这么好,他一幅一幅地拼凑着,一点一点地仔细感受着叶程画画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
  他后悔了,也许当初不应该让叶程知道蓝木的事,就算不让他知道这件事,自己也有把握一定可以把叶程从他身边抢回来。他坚信自己对于叶程而言,与别人是不同的。

  刚到国外的那几年,陆震南派人死死地盯着他,陆明远根本连一下都别想动弹。那几年是最难熬的,他心里想着叶程,想回去,却整日被关在军校里。语言不通,态度不合作,理所当然地成为了那所学校的最后一名,经常挨罚,被同学看不起,这些他都无所谓,他只想打个电话回去,想写封信回去,可就连这一点小小的愿望,他都无法实现。
  那几年他很狂躁,有时候甚至想要鱼死网破。但是他知道,那不是唯一的出路,陆震南比自己老,他肯定死得比自己早,哪一天等自己熬到陆震南老死的那一天,他就赢了。
  看开了以后陆明远逐渐投入到学业当中,他的脑子很好使,外语难不倒他,军校的课程也难不倒他,体能训练更难不倒他。他热爱体能训练,每天每天在操场上挥汗如雨,一点一点地锤炼自己的精神和肉体,累到整个世界只身下汗水和喘息。

  军校毕业以后,陆明远被送到陆震南在海外的子公司学习管理,毫不手软地让他从最底层做起。那时候的陆明远,每天口袋里揣着手机,上班下班都对着电脑,可是他已经再没有了联系叶程的勇气。
  有些东西被压抑得太久了,已经成了习惯,陆明远怕这种习惯一旦被打破,自己又将会无法忍受现在的生活。打一个电话又能怎么样呢,写一封邮件又能怎么样呢,对于他们的命运,自己还是无力去改变,他无力和陆震南抗衡。
  他以为自己要等很久很久,但是事实上,陆震南的命比他想象的要短得多,那个老家伙很多年前就被查出患有癌症,这些年死撑着,现在终于快要撑不下去了,于是把自己召回国内,慢慢接手总公司。

  自己父亲就要死了,陆明远却忍不住觉得激动,那个老男人死了,就再也没有人能像现在这样死死压着自己了。他要回到叶程身边,就算他身边已经有人了又怎么样?那是属于他的位置,迟早都是要抢回来的。
  不过现在还有几个小问题没处理好,他太心急了,什么迂回什么策略都被丢到了天边,甚至还呆头呆脑地捧着一叠蓝木老婆儿子的照片过去邀功。这一步走得太臭了,他原本可以在叶程失意的时候到他家里去探望他,或者约他出门走走,陪着他一起把蓝木从生活中剔除。
  但是不管怎么说,蓝木总算是走了,陆明远看着自己刚刚粘贴好的油画,满意地笑了笑。蓝木走了有什么关系,叶程实在是没必要这么难过。

  陆明远现在还有一件麻烦事,那就是陆震南那个老头子最近把脑壳病坏了,非要逼着他结婚。切,他会结婚才有鬼,结了婚生了孩子叶程还能要他吗?
  陆震南说他要是不肯乖乖结婚,就把公司捐给红十字会,这让陆明远多少有点难受,虽然是被迫的,但是这些年一直在子公司上班,回来以后接触总公司的管理,也有些佩服陆震南的手腕。这一家公司,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属于这个男人的事业,说什么捐给红十字会,其实那心态跟当年的自己一样,就想着鱼死网破。

  果然,人的生命就是这么脆弱,当年不可一世的陆震南,也无法战胜病魔和死神。等陆震南死了之后,他的生命就可以完全由自己支配了,陆明远庆幸自己还很年轻,他的身体很好,每年都做健康检查,应该会活很久,这让他觉得自己很富裕。
  不知道叶程的身体怎么养了,他最近抽烟抽得有点凶,好在叶程的底子非常好,记忆中的叶程,有着一副修长而有力的体魄,看着挺瘦的,其实该有的都有,胸膛也不会显得特别单薄,每一条肌肉都蕴含着属于男人的力量。
  想到这个,陆明远有些不好意思地红了脸,摸摸鼻子,把刚刚拼凑好的碎油画拿到阳台上去晾。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走路有疯的地雷!感谢大家的花花!
不晓得这个甜甜的一章会不会来得太突然了~~~~~~
*************************56章的肉被割掉了,补了几片菜叶子进去,没看过的筒子看看哈*************************
陆明远从小就干不过叶萍,耍嘴皮子没赢过,打架不敢,小心叶程收拾他。后来好不容易生了个能干的女儿,又霸道又乖张,他想这回好了,叶萍那个老实巴交的儿子死定了。
某天叶萍带着儿子上叶程家,陆明远这小子就别有用心地把叶然带进了游戏屋,还把女儿最宝贝的一辆遥控特技车拿出来给他玩,然后早早就把女儿从幼儿园接回来,这丫头在幼儿园里是个霸王,打遍大班小班无敌手,就算年纪小点,陆明远还是觉得她对上叶然赢面很大。
果不其然,小丫头一见宝贝车子被动了,怒冲冲就进了自己的小地盘,但是陆明远期待中的战火并没有燃烧起来,半个钟头以后,霸王龙女儿出来了,红着小脸挨到叶程身边问:"爸爸,那个小哥哥是谁?"
"他是叶然哥哥。"叶程往丫头嘴里塞了颗草莓:"好吃吗?"
"好吃!爸爸,为什么他以前都不来咱们家?"丫头一脸遗憾地问。
"叶然哥哥和他爸爸妈妈住在B市,上次他们过来的时候你还太小了,没记住。"
"爸爸,他为什么长得跟画里的天使一模一样?"霸王龙绞着手指,一脸羞涩。
"画里的天使啊?"叶程转头看了看他们客厅墙壁上挂着的的那副叶然小时候的画像:"那个天使就是叶然哥哥啊。"
"天使哥哥喜欢吃草莓吗?"
"喜欢的。"
就这样,丫头红着脸,接过叶程手里的那盘草莓,给天使哥哥送进玩具屋,小半天都没再出来。
于是,在这一场儿女间的PK中,陆明远再次完败。

64、第64 章

  在家里待了几天,该处理的作品都处理了,看着空荡荡的画室,叶程忍不住又抽了几根烟,然后勉强打起精神,到韩教授那边继续练习国画。韩教授年纪大了,他这个关门弟子很可能就是他教授的最后一个学生了,再怎么样,也不应该让老人失望。
  韩教授不知道叶程最近经历了些什么,但也看出来他精神状态不太好,就让叶程收拾收拾,到他家小住几天。韩教授唯一的女儿在国外,家里就他和老伴两个人,他老伴早已经把全副身心都投入到老年人文工团当中了,平时也不大在家里呆着。
  开始的时候叶程大部分时候都在练字,韩教授家很清静,偶尔有几个相熟的友人过来拜访,也大都是在楼下的客厅,叶程并不怎么出去见客。

  经过这件事之后,叶程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从艺术上。虽然说是不知者不罪,但是叶程还是无法这样宽容自己,放纵自己的无知,其实也是一种犯罪,无论怎么说,他都对蓝木的妻子和儿子有愧。
  对于自己的那些画,动辄十几万几十万,现在想来只觉得可笑,从前能卖几万十几万,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叶萍帮他弄了个博客,搞得相当文艺风,渐渐的也有一些人追捧,加上自己也不完全是草包,有些人欣赏,就乐意掏钱了,主要还是因为人家口袋里钱多。
  后来办了画展,学校里许多教授都过去捧场,甚至推荐了自己一些友人过来,G美毕竟是名校,G美的教授都是权威,在权威的光环下,他的作品就又涨价了。但是说白了,学校的教授纵然对他们有一些欣赏的意思,但也有许多就是给自己学校的学生一点面子,过来露个脸而已。

  每个画画的人对于自己的作品,都有满意和不满意之分,对于那些连自己都不满意的画作,怎么还好意思卖给别人,让人挂在客厅里书房里,甚至请人过去观赏评鉴。而令自己十分满意的作品,几年都难得出一幅,这样的作品,可能是终其一生都再难超越的,舍得卖吗?
  之前他之所以可以几乎没有心理障碍地把那些作品卖出去,无非是因为那时候他对自己的水平也有了一些自信,窃以为那些自己并不十分满意的作品,也许别人会觉得还不错,这种自信实在是来得毫无根据又十分可笑。

  虽然现在的艺术品市场正呈现出一派虚假的火热,卖画的年轻人很多,胆子大的,就敢把自己的作品捧到上百万。一个画家不卖画要如何生存?这个问题就成了一块公共的遮羞布,有些人用一次两次的就上了瘾,渐渐的越来越厚颜,以后便无所顾忌了。
  但是,要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个社会就算表面浮夸,也还是有着许多作画高手和鉴赏大师,他们以不同的姿态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有些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为了金钱就能说谎话,可心里却跟明镜似地,一边褒奖你,一边鄙视你。有些人倒是不太喜欢说话,他们韬光养晦,并不显山露水,只管钻研艺术,或有几个兴致相投的友人,外头的年轻艺术家就算是被捧到了天上,他们也丝毫不放在眼里。

  上次的画展办得相当成功,已经有几个画廊联系过叶程了,表示愿意帮他把身价再往上捧一捧,以后无论是寄卖还是拍卖,他的作品价位也都低不了。但是叶程并没有答应,他不想再卖画了,不想再让自己拙劣的作品流传出去。
  这样的决定并不是出自于什么艺术家的高尚情操,也和清高没有任何关系,他只不过是无法忍受自己的作品流传到某一处的时候,被别人当个笑话一样看待。知人者智自知者明,重新审视自己的作品之后,叶程现在对自己所处的位置终于也有了一些明了,不再像从前那样不知道天高地厚。

  整日与墨水和毛笔相伴,叶程的心情也渐渐得到了沉淀,君子博学而日三省乎己,做人的道理古人比现代人清楚,因为他们总是花更多的时间用来思考。而现代的人再怎么如何研读古诗词,也不能达到他们的高度,不是自己领悟出来的东西,从嘴里说出来,也不过就是个人云亦云而已。
  一个月以后叶程回到自己的画室,重新开始油画创作,这一次,他不再需要去担心别人的眼光和评价,因为这幅作品他不卖,他只为自己画,自己要是满意,就装裱收藏,自己要是不满意,拿把剪刀剪了便是,白瞎了一块布料几坨油彩而已。

  叶程画的是两只芦花老母鸡,稀松平常,色彩也并不十分鲜艳,不再拘泥于事物的形态,只画自己记忆中的那两只老母鸡,在自己年幼的时候,每天都能生出鸡蛋来的那两只老母鸡。
  那时候的叶程,懵懂而又安静地活在那个空荡荡的小院里,除了他和灰子,就只有那两只老母鸡而已,鸡蛋就是他最好的食物。但是这两只鸡最后还是被人抢走了,为了这个,自己磕破了头,灰子也被人狠狠踹了一脚,然后钱兴良就出现了,他也离开了村子,生命开始变得不一样。

  韩教授一方面带着叶程学国画,一方面也时常会了解一下他在油画方面的进展,他老伴整天泡在文工团,他闲来无事有时候也会去叶程家坐坐,这一次就被他看到了叶程的新作,韩教授显然很喜欢这幅画。
  B市的艺术家都有属于自己的圈子,韩教授也不例外,隔几天他就请了几个老朋友来家里喝茶,其实喝茶也就是个由头,他把叶程那幅新作搬回家了,茶喝到一半的时候就把这幅画拿出来。韩教授教了大半辈子书,也见过不少资质好的学生,但叶程毕竟是他的关门弟子,待遇就是不一样,想着自己退休了,还能收到一个这么合心意的学生,韩教授心中得意,就难免想要在老朋友面前显摆。
  对于这个小型的茶画会,叶程开始的时候并不知情,韩教授把那幅画搬走的时候也只说自己喜欢拿回去好好看看。但是后来那几个老头子的见了那幅画,就让韩教授打个电话把人叫过去,都说想见见这个年轻人,于是叶程就去了。

  "叶程是吧,来来,坐坐。"见韩教授的学生过来了,那几个人也都挺热情的,招呼叶程坐下,帮他也倒上一杯茶,又说了些闲话,大概都和美术有关系。
  "哎呀,听说前阵子有两个成教班的学生办了个画展,有你吧?"问话的老头大约六十出头,脑袋光光的,身材略胖,穿着白色文化衫深蓝色裤衩,就跟邻居大爷似地,看着随性得很。
  "是。"叶程点点头,现在的他心境已然不同,对那次的画展也并不太想多说。
  "听说是卖出去不少作品?"那人又问了。
  "卖了出去几幅。"叶程老实回答,心里也暗暗有些戒备。

  "那你跟咱说说,这幅画打算卖多少钱?"果然,在这儿等着他呢。
  "这幅画不卖。"叶程感到有些头疼,看来这大爷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么和善。
  "怎么你前边的作品都卖了,这一幅就不卖?"这老头说话一点都不客气,也不知道是真心想买这幅画,还是拿叶程消遣。
  "不止这一幅,以后都不再卖了。"
  "你这后生莫不是拿话诓我,是不是担心韩老在场,你不好开高价?没事,多少钱尽管说吧,老头子我买得起。这样吧,给你一百万,这幅画就算是我的了,怎么样?"
  "这幅画不敢卖到一百万。"这老头子大概是看年轻画家不顺眼,不然说话也不能这么呛,不过人家是前辈,叶程也只好把姿态放低。
  "怎么卖不到一百万?那画展上的画你都卖了多少钱,也不便宜吧,这幅画肯定比那些都好,不然韩老也不会单单叫我们来看它。"
  "之前的事,就当是叶程年幼无知,还请老先生不要跟我一般见识,这幅画确实是不卖的。"叶程脸上笑着,心里着实无奈,都说人老了性格就跟小孩差不多,他今天也才第一次跟这老头子见面,却被这么不依不饶地教训。只不过这幅画可以说是叶程到目前为止最满意的作品,他原本是打算自己留着收藏的,后来被韩教授拿走了,他还想着韩教授要是实在喜欢的话,就送给他吧。

  "嘿,老韩,你这学生好不要脸,二十七八岁了,还说自己年幼无知。"那老头子终于肯放过叶程了,转头跟韩教授说话。
  "二十七八岁可不是还年幼呢么。"韩教授自然是站在叶程这一边的,刚刚他们俩说话,他也不好表现得太护犊子,毕竟叶程也不是几岁小儿了,有些时候他自己应付比师父出面说话效果好。
  "那你替我向这个年幼的徒儿说说,怎么才能把这幅画让给我,我这个老头子说话是没分量咯。"
  "人家都不认识你,要怎么有分量。"一旁的人也说话了。
  "赏画也没你这样的,看上一幅就要一幅,个个都跟你似的,下次谁还敢把好东西往外拿啊?"那边又有人说了,

  "啧,几十年的老交情了,老张我是那种人吗!"
  "那你这次到底是为啥?"
  "还不就是我那个老先生吗,九十大寿眼看就要到了,老爷子没啥喜好,就爱搜集画作,我们自个儿画的他还不爱要,说是看了大几十年了,看都看厌了,要咱去弄点新鲜的过来。"说着那人伸手摸了摸光头,看起来确实挺苦恼。"你说那老爷子活了这么久,还就这点爱好,这都快成精了,画坛里还哪些名家名作是他没见过的,啥新鲜的那么好找?"
  "确实是不好办,一般水平的他也看不上啊。"旁边的人听了不胜唏嘘,大概那个传说中的老爷子真的是不太好应付。

  "你是觉得,这幅画他能看得上?"韩教授问了。
  "我看着还成,可你这学生不是不肯卖吗?"
  韩教授看了叶程一眼,暗示意味已经十分明显了,叶程就不再坚持,点点头说:"老师做主就好。"
  "老张我可跟你说好了啊,这幅画就先让你带回去,老爷子要是看得上,就让他收下了,他要是看不上,你得给我送回来,我自己也喜欢得紧,这都还没来得及跟叶程开这个口呢,就让你给抢先了。"
  "嘿,嘿,好说,好说,要是能把老爷子哄开心了,我就欠你个人情。"

  就这样,等那群人散去的时候,叶程的新作也被带走了,不过韩教授说,老张的老师姓仲,要是这幅画能被他看上,那也是对叶程的一种肯定,以后就算叶程行事低调,圈内的人不会太过小瞧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仲老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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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第 65 章

  陆震南也不知道是因为年纪大了,还是身体不好死之将至,最近他常常会忍不住做一些年轻的时候自己颇为不屑的事情。就比如刚刚,他突然想去看看自己儿子陆明远一个人在家里的时候是怎么过的,那小子在公司的时候总是板着一张脸,做起事来铁血果断不亚于当年的自己。
  他陆震南是什么人,从来都是敢想敢干的主,不过就是想去看看自己儿子,有什么好犹豫的,于是他就去了。陆明远现在住着的房子是他让秘书帮忙准备的,房卡他这里也有一张,甚至都不用敲门,直接把卡一刷就拄着拐杖进去了,因为病魔的折磨,他现在走路已经不太利索了。
  话说陆明远的房子可真够乱的,乌七八糟一堆一堆的东西也都不知道是些什么,陆震南走近一看,脸色就不好了,客厅里零散地堆放着许多纸箱,有些纸箱上面,还晾着油画,碎了以后再粘起来的那种。刚好陆明远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见他老子来了,撇撇嘴也不觉得很新奇。

  "你要是这么闲的话,我也可以多给你布置点工作。"陆震南的口气一如既往的不好。
  "你给我布置的工作已经够多的了。"陆明远小心翼翼地避开客厅里那些纸箱和油画,七拐八拐地走到沙发前做下,拿起挂在肩膀上的干毛巾擦头发。
  "看来还不够多。"陆震南用拐杖挑起一张油画看了看,然后又一脸嫌弃地丢回去。
  "哼,不过是我的个人消遣罢了,你别管这么宽。"
  "不管你?想得倒美,你还是咒我早点死吧,老子活着一天,你就别想跟那个男人成事。"在陆明远眼里,就算已经病得七倒八歪了,陆震南依旧是个难对付的老顽固。
  "我不着急,我们还年轻。"意思就是说,你可以不用急着死,多活几年也没多大妨碍。
  "那你可有的等了,我觉得自己大概还有许多个年头好活。"
  "那你就活活看好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陆震南已经撑不了多久了。

  "找个女人结婚,然后你爱玩男人还是玩女人我都不管。"陆震南不得不妥协,因为他不可能活得过陆明远,他就要死了,可是他唯一的儿子却是个同性恋。
  "这事没商量。"
  "连孙子都没有了,我还要儿子做什么,还不如捐给红十字会,这么多钱,够他们歌功颂德好几十年了,老子年年都能上报纸……"越想越气,越想越不甘心,却又拿陆明远无可奈何,陆震南现在也落下了碎碎念的毛病,一边用拐杖很有气势地敲打着地面,一边说得铿锵有力,但是再怎么有气势再怎么铿锵有力,也改变不了他正在碎碎念的实事。

  "最多找个女人代孕,你自己拿主意吧。"这是陆明远最后的让步了,因为他不确定这个老头子到底还能活几年,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那个耐性等到他死的那一天。
  "代孕?然后让那个男人跟你一起养?这种畸形的环境下能养出正常的孩子吗?啊?"老头子很气愤,拐杖更用力地敲打地面,楼下的住户这会儿也不知道在不在家。
  "啧,怎么养不出来啊?不然我找个女人结婚,接着自己到外面找情人,就能养出正常的孩子了?我小时候还没人养呢,不照样也活得好好的。"陆明远对这个冥顽不灵的老头子很是不以为然,看着在公司里挺有手腕的,其实脑子里边就是一根筋,绕都绕不过来。
  "你这也叫好!好个屁!"陆震南终于跳脚了,站起来爆喝了一句,然后提着拐杖就出了门,看着他的矫健硬朗的身姿,陆明远又有点不确定了,搞不好这个老家伙真的还有许多年好活。

  自从上次送了一打照片过去之后,陆明远已经有很久没在叶程前面露脸了,他和陆震南之间迟迟不能达成统一意见。而且他也知道,叶程最近心情不太好,这个时候最好还是让他自己缓缓,顺便他这边的事情也尽快处理好。
  虽然陆氏被陆震南经营得相当不错,但这并不代表陆明远可以轻松接手,陆震南手底下的那些干将,有一大部分都是跟随他许多年的老骨干,在企业里难免也会有些倚老卖老,陆明远对总公司这边的业务还不十分熟悉,但是他必须尽量避免出差错,不然很容易会被人看轻。
  现在陆震南还活着,陆氏肯定是很安宁的,但是等哪天陆震南突然死了,这些老狐狸,陆明远也必须要把他都弹压住了,不然陆氏就要乱。一个企业要是乱了,就很容易给外人可趁之机,商场如战场,从来都是很残酷的,没谁会对你手软。
  至于陆震南最近整天念叨的,要把公司捐给红十字会那回事,陆明远渐渐也知道他那是气话,这个老家伙会舍得才有鬼。不过陆明远也不敢太过忤逆陆震南的意思,担心把把他惹毛了,老不死的会对叶程下手。

  而叶程这边,在他的老师韩教授做主送出那幅画之后不久,仲老就让老张带话过来,说是让叶程有时间去C市,也就是仲老现在居住的城市去一趟,老人家有心要指点指点年轻人。
  这不是变相抢人家徒弟吗?韩教授非常不满:"我说老张,你们那一窝怎么都这德行啊?先抢我的画再抢我的徒弟,当我老韩是死人呢?"
  "哎呀,老韩啊,别说这么难听啊,几十年的老交情了。老爷子不也就是一时兴起吗,你说这老爷子吧,一把年纪了,咱也就是想让他乐乐呵呵地把后边几年过完,你说,他都这把岁数了,还能乐呵几年?"
  "少跟我来这一套,每年都这么说,每年不都活得好好的,搞不好比我还长命呢。"人家是行业内人人尊敬的老泰山,韩教授也不能真跟他较这个真,而且叶程要是跟着他学上一年半载的,对他个人以后的发展也很有帮助。他不过就是心里头不平衡,都说那那老头活不了几年了,咱都得让着他,可韩教授自己还退休了呢,这人一老了,谁知道自己还能活几年?
  "呸,呸,乌鸦嘴,你徒弟都二十七八了还年幼无知呢,咱现在这是正当壮年呢,一辈子里头最好的时候……"

  总之不管韩教授嘴上怎么抱怨,他最后还是跟叶程说了这个事,让他去C市住一阵子,跟着那仲老,要真能学到点什么那也是叶程个人的造化,没学到东西的话就当是给自个儿名字镀层金了,在圈子里都好使。所以说起来,这真的是一个稳赚不赔的好买卖,韩教授也不能真狠心把这么好的机会帮自己徒弟推了。
  叶程知道韩教授这是帮他打算呢,也没什么意见,稍稍收拾了一下东西,跟叶萍他们说一声,然后就去往C市了。刚好吴老头的房子还空着,他这一趟过去,就打算住在那条老巷子里。

  独自一个人坐在火车上,叶程也不是不怀念那些年少的时光,记忆中每一次坐火车都是两个人的,那个人总是紧紧地跟着自己,到哪儿都得跟着,他也从不会觉得麻烦,好像必须就得有一个人跟着,心里才觉得踏实似地。
  在别人看来都是陆明远依赖自己,几乎所有人都觉得自己很能干很坚强,就算所有的事都是他和陆明远两个人一起做的,大家还是会觉得那个小小的家是靠叶程才撑起来的。
  这种说法实在是不怎么公平,陆明远干的活从来都不会比自己少,他对那个家来说到底有多重要,只有叶程最清楚。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地依赖着陆明远的,有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总是无条件地跟随,无条件地认同,无条件地支持,叶程不可能不上瘾。
  那个人好像是从生命的开始就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一样,对自己来说,是比叶萍还要更亲的人。流浪的那几年,其实一点都不像叶萍做的那个博客那样文艺浪漫,只不过是一个心里空荡荡的人,漫无边际的自我放逐,但是无论他走到那哪里,孤单和缺憾总是如影随形。

  然后,叶然出生了,吴老头过世了,谭小松结婚了,叶萍和钟万里走到一起了,叶程却蓦然发现自己还依旧停留在原地。
  叶程发现这个世界上的人这么多,一个人就像是一粒沙,那么无关紧要,无论你是开心了难过了痴情了还是绝望了,都是那么无足轻重,太阳每天还是东升西落,草木依旧还是一年一轮回。
  一个人,跟这个世界较什么真呢?就像是路边的野草,就算你再怎么不愿意,秋天到了,也总是要枯萎的。于是他也努力想要展开新的生活,就像一颗野草,跟随着生命的本能,尽量让自己长得更加葱郁。
  只可惜他还是把生活想得太简单了,看来就算是一棵草,想要安安稳稳地活到秋天的到来,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到了C市以后,叶程每天上午会把修鞋摊摆开,吴老头的修鞋工具都还在,叶程许多年没用,开始的时候难免会有些手生。
  这两年城里修鞋的师父越来越少了,前些年经济发展快,人人手里都开始有钱了,修鞋的人越来越少,生意就差了,赚的钱还不够养家,很多人都放弃了这门手艺,到现在,有些城里人鞋子出了毛病,却怎么也找不到修鞋摊了。
  吴老头的修鞋摊在这条巷子里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这附近许多小区的人都知道,这时候叶程又重新把摊子摆开,附近的居民也就渐渐过来了,消息越传越开,生意就慢慢做了起来。

  仲老并不像叶程想象中的那么大牌,他自己家离叶程现在住的巷子不算太远,叶程既然住在这边,他也就不让叶程总是把工具材料搬来搬去地麻烦了,干脆,他有时间的时候就骑着自己的老人电动三轮,穿街走巷往修鞋摊子这边来。
  开始的时候仲老并没有教叶程画画,很多时候就是聊聊天,大概都是些对于画画的想法和认识。后来仲老大概觉得叶程还不错,也就慢慢把话题扩展,有时候讲得兴致来了,还会就着叶程准备的材料,自己上手画一辆幅简单的作品。
  仲老玩了几十年油彩,这些东西一上手,比吴老头修鞋的时候还更加熟门熟路,画一幅简单的作品,就像是小孩子堆沙子那么简单随意。不过仲老说这个没什么了不起的,也就是跟熟能生巧,水平上不去,画得再快再轻松都没意义,反正他这辈子就这样了,希望年轻一代能更有出息。

  无论是修鞋还是画画都相当顺利,可让叶程觉得难过的是,这片老住宅区终于还是要拆迁了。听左右邻居说,从几年前开始就说要拆迁了,不过一直都没拆成,听说这回是跑不了了,住在这片上的,要么拿钱要么拿房,反正都得走。
  正式的文件还没有下来,但是这消息应该是可靠的,叶程不知道这条老巷什么时候就会被推倒,一个月还是两个月,他只知道这个房子就要没有了,当初吴老头还交代自己要分一半给陆明远。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alice筒子的火箭炮!感谢hemj511筒子的地雷!感谢大家的花花!

66、第 66 章

  很快,拆迁文件就下来了,从过来修鞋的那些人口中得知,大部分人其实还是不愿意迁走的。毕竟这里的地段好,无论是孩子上学还是大人在市里上班,都很方便,路口就有公交站,很多路公交车都经过,而且据说不久以后还要修地铁,这附近也有个地铁站。
  因为这一带商店比较少,离菜市场也有好几站路,他们巷子里就有一段是专门摆摊卖菜的,已经有好几十年历史了,现在有越来越壮大的趋势。这两年附近又兴建了几个新住宅区,小区里的人都喜欢来这片老区买菜买生活用品,主要还是图便宜方便。
  叶程他们这条巷子,也新开了几家商店,卖文具的卖小孩衣服的都有,虽然不是什么大买卖,但是对于这里的人来说,怎么也是个营生。这要一下子搬走了,住倒是有地方住了,可要做生意就得重新找门店,市里的门店可不便宜,哪能像自己家一样,一个月到头就是交点水电费。

  知道大家都不愿意搬以后,叶程心里就踏实了,这两年拆迁的脚步减缓,很多强制拆迁都受到社会的批判,只要这里的居民死活不走,别人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他联系了几个有心抵抗拆迁的,其中有老人也有年轻人,他们开始走街串巷收集民意,不同意拆迁的就在抗议书上签字,到时候这份资料也是有用的。慢慢的,反对拆迁的人们就集中起来了,老街老巷里头到处都贴着抵抗拆迁的标语,茶余饭后的,大家也会说一说,哪家是坚决不肯迁走的,哪家的态度又不是十分确定。
  叶程他们的意思是先礼后兵,出拆迁文件下来的是市规划局,他们就先带着抗议书去了规划局,但是相关人员却表示文件虽然是他们出的,但是决策并不是规划局做的,至于这个事到底要找谁,他们却并不明说。

  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你要去反抗,可却找不到反抗的对象,**吗?那可是犯法的,谁来带这个头,虽说是法不责众,但是也有句话叫枪打出头鸟。可叶程还是站出来了,和他一起站出来的还有不少人,不舍得这片老区的人很多,不止一个两个。
  他们先是在小区里拉横幅写大字,然后又渐渐走上街道,每天早上固定游走两个钟头,负责人不出来,他们就一直**下去。开始的时候参加**的人还很少,后来大概是见他们都没事,加入的人也渐渐多了。没经过批准的**就是犯法的,他们也写过申请,但是那些申请就像是石沉大海一样,杳无音讯。
  到后来,**把这整片住宅区的人联系到了一起,渐渐也形成了一种默契,更加坚定了抵抗拆迁的决心。

  他们的**很快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各界人士纷纷对这一次的拆迁文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毕竟要拆迁的这一带都是老房子,其中不乏明清时期留下来的旧宅。甚至有一些学者组织起来通过市文化部门跟建设部门等展开交涉,表示要保住这一片老住宅区。
  城市论坛上有摄影师上传了几十张这一片老街老巷的照片,人文气息十分浓郁,渐渐的,保留这一片住宅区的呼声越来越高。
  规划局的人带着仪器过来测量,车子却被居民拦在了住宅区之外,拆迁工作无法展开,也有街道办的人员出来做动员工作,但是话说得再好听,也不能改变拆迁以后大家就会失去原本廉价的住宅和商铺的事实。

  半个月以后,规划局又下了一个文件,通知暂时不展开这一次拆迁行动,由相关部门再与当地的居民沟通协商后,再做决定。
  然后叶程等几个组织这次**的积极分子都被带走了,进的是他们这片区的派出所,原因是他们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至于为什么派出所同志会这么清楚最近这几次**的领头人,大家都心知肚明,他们的团体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团结。

  派出所的同志都还算是和气,客客气气替他们做了笔录,最后叶程几个人被处拘留十五日的刑罚,并且很快就被转到了拘留所。拘留所的环境不怎么样,但也还不算太差,跟叶程一起进来的有一对年轻夫妻三个中年男人和一个老大爷,总共是七个人。
  他们都有家庭有亲人,进来以后家里人就送生活用品过来了,叶程虽然是个光棍,但是仲老也过来了一趟,塞了几百块钱,让他在里面好吃好喝地待着。拘留所并不像牢房,被关在这里除了出不去其他都跟外头差不多,有钱就能买到东西,虽然选择的余地少了些。

  "嘿,兄弟,为啥事进来的啊?"有个年轻仔过来跟叶程搭话。
  "妨碍社会治安。"叶程笑了笑,他真没想过,自己也会有闹事被抓进来的一天。
  "干嘛了啊你们?"
  "上街**了,申请没通过,街道办的人劝阻了也没搭理。"这里头不用干活,一天到晚闲得很,大伙儿没事就聊天。
  "那可比我帅多了,嘿嘿。"
  "你怎么进来的?"叶程顺着他的话问了。
  "酒后驾驶,这里头的人都差不多,行政拘留嘛,就救驾的最多。"
  "……"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被拘留什么的,叶程也比较无所谓,就当是体验生活了。

  "叶程,有人找。"叶程属于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允许探望的,不过仲老也来过了,这会儿还能有谁会来看他?叶萍他们应该还不知道这件事吧?
  "我都不知道,原来你这么能折腾,还能把自己弄到局子里来了。"陆明远听说叶程犯事了的时候,也被吓了一大跳,这一路心神不宁地赶过来,本想和和气气说话,然后再想点办法把人弄出去的,可一开口,语气就又不对了。
  "你来这里做什么?过几天我就出去了。"叶程也皱了眉头,不就是拘留几天吗,说得好像他犯多大事似地。
  "哼,你倒是看得开!"陆明远这一路担心,结果叶程就这态度,他心里又不满了。

  接下来两个人都有点沉默,分别了十来年,好不容易再遇见了,却没有一回是能好好说上话的。只要一想到蓝木,陆明远心里就别扭,明明想靠近,可是又总会忍不住说出让彼此更加疏远的话。
  "去爷爷的墓地看看吧。"吴老头走的时候陆明远不在,如今他既然回来了,总该要去看看的,然后叶程又把吴老头墓地的地址跟陆明远说了。
  "嗯。"说到吴老头,陆明远也觉得很失落。
  "那个房子现在在我名下,他走的时候说让我记得要分一半给你。"虽然吴老头是说陆明远过得不好就把房子分他一半,但是叶程知道,老人是很想留点东西给陆明远的,无论他是过得好还是过得不好。

  "!"陆明远的眼睛骤然睁大,乌黑的眼眸一闪一闪的,然后嘴角也忍不住笑弯了:"那什么时候把我的名字添上去?"
  "等我出去再说吧。"叶程把脸偏向一旁。
  "叶程。"陆明远把自己身体往桌子前面靠了靠。
  "嗯?"
  "过几天,你跟我一起去爷爷的墓地吧。"
  "行。"

  "跟你说件事。"陆明远现在心情显然很好。
  "什么事?"
  "陆震南快死了,他得了癌症,好多年了,这两年越来越不好。"陆明远努力控制着自己嘴角的弧度,说自己的父亲快要过世的时候,是不是不应该表现得太开心?
  "癌症?"叶程有些震惊,他以为像陆震南那种强势的男人,几乎是千年不倒的,没想到这么快……

  "嗯,还有,那个,我很快就要做父亲了。"
  这一回叶程没有说话,他看向陆明远,好像是在求证这个人为什么要跟自己说这件事。
  "是代孕。"陆明远没敢跟叶程开这种玩笑,这个人要是生气的话,往往能气很久。
  "哦。"叶程脸上没什么表情,想了想才又加上了句:"恭喜你了。"
  "那个,叶程……"
  "什么?"
  "没什么,我是说,拆迁就拆迁把,你不要再折腾了。"陆明远不想再让叶程惹事了,虽然他也很想把他们共同的房子保留下来,但是他更想让叶程平平安安的,远离这些是非。

  陆明远走了之后,叶程原本的平静也被扰乱了,对方的暗示很明显,陆震南已经快不行了,他没有找女人结婚,而是选择了代孕,就是说他会找个男人一起生活。
  会是自己吗?叶程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在心里留点期待,毕竟他们已经分开这么多年了,不再像从前那样确定彼此的心意,当年是他让陆明远走的,他走的时候,是不是也在心底留下了怨恨,叶程无从知道。
  可是,难道就这样什么都不做,眼睁睁看着别人走进陆明远的生活吗?不,叶程不想让事情变成那样。

67、第 67 章

  陆明远在C市没有现成的关系网,现在临时找关系的话也快不了,等他找好人,叶程也差不多快要被放出来了,于是他就直接回了B市。
  刚刚和陆震南谈拢,从前这老家伙不让他经手的一些事情,也慢慢转移了过来,也就是说,现在的陆明远非常非常忙,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这一次走了一趟C市,也就是在来回的路上睡一会儿而已,出门之前在公司干活,回去之后还是直奔公司。
  陆震南会妥协,那就表示他真的快要撑不住了,这老家伙是陆氏的顶梁柱,陆明远得在他死之前把陆氏捋顺了,不然以后肯定麻烦不断。好在陆震南对这个企业感情深厚,也不想让它在自己过世之后垮台,在交接给陆明远的过程中,事无巨细都整理得十分清楚,而且时时盯着,有些隐患要是冒了头,他自己就直接给处理了。

  叶程这边,在拘留所待满十五天就出来了,结果回到老巷一打听,拆迁的事情已经定下来了,不过据说补偿标准提高了不少,而且考虑这里很多人都在自家楼下开了店铺,上面给了他们三个月的缓冲期,趁着这三个月,要清仓的赶紧清仓,要重新找店面的赶紧重新找店面。
  他们前面的反抗看起来好像是成功了,规划局出了通知暂停拆迁事宜,但是事实上大家还是怕了,几个领头的人都被关到局子里去了,他们怎么能不怕?所以再有人过来调解的时候,大家就显得配合多了,讨价还价还是要的,但是态度已经不那么强硬了,拆迁的问题就这么轻易被敲定。

  叶程也知道要保住老巷并不容易,人们这样选择,他也没什么好怨恨的,他自己舍不得老巷,就抗争了,然后被拘留了,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并不需要任何人承他的情。虽然巷子里很多人依然觉得有些愧疚,以后无论是在说话还是行事上,都带着点讨好的意思。
  他们这附近小区有好几个,离市中心的商场又有一些路程,加上城市发展的脚步,这里也在地铁能到达的区域内,很快的,就会繁荣起来。在这种大背景下面,想要让这一些破破烂烂看起来并没有很大艺术价值的木头房子占着这一大片土地,显然是不太可能的。

  叶程回去以后,继续画画修鞋,他的作品开始以老巷子里人们的生活形态为主题,这里三个月以后就要被拆迁了,房子会被推倒,人们也会搬到这个城市别的角落。
  有一天夜里,叶程醒来以后就怎么都睡不着了,他在床上翻了几个身,然后终于还是起来了。他轻轻踩着木质的楼梯下了楼,然后越过那堆修鞋工具,把大门打开了,门外停着一辆车,一个钟头以前他就听到汽车的声音。

  叶程走过去敲了敲汽车前门的玻璃窗,陆明远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车窗放了下来。
  "要进去吗?"叶程问。他没有问陆明远怎么会来这里,也没有问他为什么这么晚来这里,他只需要知道,陆明远现在想不想进屋去,进去或者不进去,摆在他们面前的就是这样的两条路。
  叶程在车窗前站了好一会儿,却迟迟没有得到陆明远的回应。"不想进去就早点回去吧。"黑暗中叶程看不清陆明远的表情,但是他既然选择了沉默,大概就是拒绝的意思吧。

  "要,我要进去,叶程,你等等。"陆明远的声音有些慌乱,就像是小时候和叶程两个人一起赶公交车那样,生怕晚了一点点,这趟车就要过去了。他直接从驾驶座挪到副驾驶座,然后打开门出来了,慌忙中不知道绊到了什么东西,下车的时候还狼狈地摔到了地上。
  "你急什么?"就算是在黑暗中,陆明远还是能清清楚楚地看见,叶程的眼睛闪闪发亮,他对自己伸出手,然后自己就一直跟在他身后,两个人一起进了那栋老房子,跟小时候一模一样,自己总是小心翼翼地跟着叶程,生怕一个转身就把人给跟丢了,就算叶程明明和自己差不多大,却还总是想要跟着他,好像只要跟着他,这个世界就是安全的。

  叶程先是倒了一壶热水给陆明远擦脸,然后两个人就一起上了楼,前面那个吴老头的房间已经空置很久了,现在根本不能住人,而且人是自己叫进来的,叶程现在也不可能别别扭扭地提出要分床睡。
  可是看着眼前这一张他们曾经一起睡过许多年的木板床,叶程还是觉得有些尴尬,他和陆明远分开已经很多年了,现在站在他眼前的这个男人,多少还是让他觉得有些陌生。而且,老实说,叶程和蓝木分开的时间也不算很长,他并没有真正准备好要重新投入到一段感情当中去,只是今天晚上听到汽车的声音,让他就再也忍不住想要做点什么。

  "你后悔了吗?"陆明远的声音暗哑。
  "没有。"
  "现在后悔已经晚了。"陆明远伸手把叶程扯到床上,然后翻身就压了上去,他心里的野兽已经也叶程亲手放出来了,没可能再关回去。
  叶程晚上睡觉的时候,就只穿了一间米色的T恤和一条棉布裤子,这会儿三两下就被陆明远扯掉了。陆明远现在的状态已经不能再用热情和迫切来形容了,根本就是粗暴,他的牙齿所到的地方,必然要留下深深的咬痕,有些甚至还会渗出血丝。
  身体被暴力的对待,心里却一丝一丝地泛着满足,那些一个个深深的牙印,好像是都是他们的感情并未散去的证明。叶程的手缓缓抚摸着陆明远的背脊,努力想要抚平他心底的焦躁,虽然他知道这并不容易。

  "叶程……"陆明远的口舌顺着叶程的身体一路往下,然后停在他高耸的欲|望上,无论是大力的吮吸和还是轻轻地舔啃刮弄,都成功地让叶程的呼吸更加急促。
  "叶程,你长大了,你看……嗯……不过还是这么好看。"陆明远恋恋不舍地移开自己的口舌,换用双手热情地包裹上去。"它可真好,我第一次跟你做的时候就爽翻了,你说奇怪不奇怪,叶程,你当时爽不爽?"
  "嗯。"叶程轻轻地应了一声,算是肯定,他还是没有办法像陆明远这么放得开,这个人的热情让他觉得有些吃不消。
  "呵呵,那我们再重温一下,好不好?"陆明远笑着舔了舔陆明远的唇瓣,低沉的嗓音和火热的呼吸把叶程刺激得头皮发麻。

  陆明远抬起自己结实有力的腰肢,挪到叶程的胯部,就要直接往下坐。叶程吓到了,伸手托住陆明远的屁股,结果摸到一片湿滑,脸上顿时又热了不少。"不要这么急。"叶程抱着陆明远的脑袋吻了上去,然后趁着他愣神的空当,伸手从床头柜摸出了一瓶自己冬天擦脸的乳液。
  "叶程,快点进来。"陆明远觉得自己一分钟也等不了了,他急不可耐地晃动起来,迫切地渴望着和叶程连成一体……

  陆明远就这么跨坐在叶程胯部,拉起叶程的上身,紧紧抱住他的背脊,快而有力地上下挪动自己的身体,火热的肠道吞吐着叶程的欲望,时而紧紧绞起,时而轻轻收缩。他在黑暗中紧紧盯着叶程的眼睛,一边狠狠占有他,一边直白地诉说着自己的感受。
  "啊……叶程,你还是这么好……嗯……好深……"
  叶程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任人摆布的木偶,无论身心都被陆明远霸道地捏在手心,无力反抗,他也不想反抗。

  陆明远在军校的那几年把身体锻炼得很好,毕业以后也一直在坚持运动,在体力上根本就不是现在的叶程能比得上的。狠狠纠缠了两个回合之后,叶程就开始觉得有些累了,他躺在床上想要休息,可是陆明远却不肯罢休,这种程度的激情,好像还远远不能满足他的渴望。
  陆明远意犹未尽地啃着叶程的下巴,动作比开始的时候轻柔了不少,但也包含着依然无法排解的焦躁。他的右手顺着叶程的身体一路抚摸,最后来到了自己从未到达过的领域,沾着精|液的手指迫不及待地扎了进去,叶程轻轻哼了一声,然后顺从地打开了自己的双腿。

  快乐像洪水一样袭来,被踢到墙角的乳液再次派上了用场,当陆明远埋进叶程的身体的时候,欲|望就像奔腾的洪流一样再也无法阻挡,反复的研磨占有,每一次挺进,都像是在确认身下这个人是属于自己的一样,看着叶程在自己身下被顶弄到哭泣,陆明远心里总算也有了一些满足,踏实快乐而又妙不可言。
  就算后来叶程也发出微弱的抗议,但还是被轻易**了,这个人是他陆明远的,就算是叶程本人,也不能否认这一点。紧紧抓住他的腰肢,扣住他的肩膀,让他没有任何逃脱的机会,双腿被拉到最开,他喜欢叶程摆出毫无防备迎接自己的姿势。每一次挺进都努力想要进入他的身体更深,好像只要足够深,他的热情就能和他的欲望一起,深深埋进这个人心里。

  叶程醒来的时候,太阳都已经升得老高了,陆明远还趴在他身上死睡,真的是很沉,亏得自己还能睡得那么香。
  陆明远已经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了,五官长得很好,俊挺中带着一些粗犷,身材也结实修长,他就这么光溜溜地压在自己身上,毫无防备地呼呼大睡。叶程心情突然好了起来,他伸出手摸了摸陆明远的脸庞,手指从笔直的鼻梁一直滑到他饱满的唇瓣上,丰盈而又柔软,让人忍不住流连忘返。
  熟睡中的男人突然低声笑了起来,两个人贴在一起的胸口也发出微微的震颤,陆明远的脸颊挨着叶程的肩膀和脖子磨蹭,渐渐找到对方的嘴唇,然后贴上去交换了一个缠绵的吻。

  "叶程……我们再来一次吧……"美好的触感让陆明远忍不住叹息,昨天晚上明明已经餍足的欲|望,又渐渐抬起头来。
  "忍忍吧,再做就要死人了。"叶程无奈地把头别到一边,他也很想纵容这个男人,可是再继续这么下去,他们两个很快就要变成纵欲过度的短命鬼了。
  "我们都十年没做了,应该补回来。"陆明远伸出舌头开始舔叶程的耳洞,企图把他的热情也勾|引出来。
  "多活几年也是一样的。"

  叶程艰难地翻了个身,把陆明远从它身上翻了下去,然后扯开他的手脚,从床上爬了起来。昨天晚上太激烈了,他现在浑身上下都没有一个地方是完好的,脖子胳膊后背都很酸,腰更是已经不像是自己的了,就连大腿也泛着酸软,被过度撞击的腿根,好像已经习惯了张开的姿势,要合起来也不容易。
  但是他不能继续躺在床上,再和陆明远做几次,他就该被榨干了,精尽人亡的死法,未免也太难看了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亦和暴风雨的地雷!感谢大家的花花!

68、第 68 章 ...

  这一整天陆明远都和叶程粘在一起,叶程问他是不是要回公司干活,陆明远说这两天老头子身体还不错,让他先看着吧,反正那老家伙这辈子就只和公司最亲。
  "叶程,你要不要跟我回B市?"陆明远太忙了,他没时间天天往这边跑,但是他又想要天天看着叶程,最好一回家就能看到。
  "房子就要拆了,我想多住一阵子。"而且他这一次过来是向仲老学画的。
  "那要等多久?"
  "大概两三个月吧。"他们已经在一起了,那陆明远既然要在B市居住,他肯定早晚都要过去的。

  这日子好像有点甜蜜过头了,陆明远陆明远就像只大型犬一样,时时都要贴着叶程,整天都是笑眯眯的,心情好到无以复加。不过这种甜蜜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很久,就在陆明远到这里的第三个下午,他老子陆震南就找过来了。
  "你来这里做什么?"陆明远前一刻还在天上飘着呢,这会儿见到陆震南,一下子就被扯落下来,掉进了人间。
  "这句话是不是应该让我来说?你可真会过逍遥日子,甩下一屁股麻烦事就给老子玩消失。"陆震南坐在轮椅上,不过说话的时候那股子狠劲还是不减当年。
  "明天就回去了。"陆震南明明只要动动手指头就能把公司的事情都捋顺了,却还偏偏要自己现在回去,对此陆明远觉得有些不爽。但是不管怎么说,现在的陆氏已经是陆明远的责任了,所以他再不爽,也得乖乖回去干活。

  "这老巷子还不错,你小时候就在这里住?"陆震南微微挑着下巴,态度依旧很傲慢,就算他现在已经老了,心里有些地方也渐渐开始变得脆弱柔软。
  "嗯。"
  "黄忠。"陆震南把他的司机叫过来,然后说:"一会儿把陆明远先送回去,我要在这里住几天,到时候你再送点药过来。"
  "好的。"
  "我说了明天走!"一会儿就把他送回去?拘押犯人吗他说走自己就非得走?
  陆震南似乎对陆明远的态度非常不满,他微微皱起眉头,脸上的表情也更生硬了,半晌,才不紧不慢地说了句:"嗯,那就再待一个晚上。"
  "你要留在这里干嘛?"把这个老头子留在叶程身边,陆明远不放心。
  "哼,养老。"陆震南从鼻子里喷了一口气,然后就把自己的轮椅往屋里开,可惜这老房子是从前的建筑,门前都有个门槛,一个三十几公分高的横木。
  "黄忠。"陆震南不满地又叫了一声他的司机,那个叫黄忠的中年男人连忙过来,把他连人带椅子搬进了屋子。

  陆震南进了屋以后,黄忠很快就被打发出来了,他对叶程他们说自己先找个旅馆住下,明天一早过来接陆明远,然后就离开了。
  "叶程,你看……"陆明远有些为难,这个老头再怎么招人讨厌,毕竟是自己的父亲,老头子做了让人不愉快的事,陆明远也感到很抱歉。
  "没事,进去吧。"叶程拍了拍陆明远的肩膀,没有多说什么。

  "我住哪儿?"老房子比较狭窄,屋里东西又多,就算叶程打理得还算整齐,但对于开着轮椅的陆震南来说,依旧显得逼仄。
  "二楼前屋,还得打扫一下。"
  叶程不喜欢陆震南总是用审视的眼光看他,丢下一句话就到二楼去打扫卫生了,家具和地板积了不少灰,换了好几桶水才终于擦干净,被褥什么的早就已经晒过放在柜子里了,现在拿出来再晒一晒吹吹风,晚上就能用了。
  楼下陆明远和陆震南好像低声说了些什么,叶程竖起耳朵,也只听清楚陆震南骂的那句:"没出息的东西!"再次下楼,陆明远脸上没什么表情,陆震南依旧我行我素。

  虽然对方不请自来,但是好歹也算是客人,又是陆明远的父亲。叶程出去买了点肉菜回来,比平时多炒了两个菜,不过陆震南的胃口却并不怎么好,随便吃几口就说他要上楼睡觉了。
  "还楞着干什么?"陆震南瞪着他儿子陆明远,他的轮椅是无论如何都爬不上这个木楼梯的。
  "你干嘛那么快就把黄忠打发走?"留下来在陆震南屋里打个地铺多好,还能顺便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这小破房子装得下四个人吗?"
  "小破房子?我可没求你住下来。"这房子可是他和叶程的共有财产,他们俩从小在这个地方睡在一张床上。

  "我来吧。"屋里的气氛越来越冷,叶程终于还是站了出来,反正陆震南就要死了,再霸道也霸道不了多久,跟他没什么好计较的。叶程起身走到陆震南轮椅前面,背对着他蹲跪在地上,轮椅上的陆震南不满地哼了一声,最后还是把自己胳膊放在了叶程的肩膀上。
  看起来依旧高大的男人,其实现在已经很轻了,叶程估计陆震南现在还不到一百斤,所以背他上楼也不算艰难。房间里的床铺之前就已经铺好了,叶程把陆震南放在床上,然后又伸手去拉被子。
  "这个我自己来。"陆震南自己拉开被子盖上,接着对叶程说:"你去买个尿壶,就放在我床边。"
  叶程怔了怔,没说什么,应了一声就离开了,赶在天黑巷子里的商铺收摊之前,去买了一个老人用的尿壶回来,就按照陆震南说的,放在他床边伸手可及的地方。然后提了一瓶开水放在床头柜上,边上放一只水杯,想了想,又放了一包纸巾。

  叶程忙完这些,陆明远也已经把厨房都收拾好了,还烧了一些洗澡水,原本叶程还有些犹豫,是不是要自己过去帮陆震南擦澡,结果陆明远端着一盆水,不吭不响地就上楼了。
  二十分钟以后陆明远从楼上下来,两个人各自洗完澡,就到自己房间里关了灯躺着,虽然时间还不到七点半。
  "叶程……"陆明远从后面抱住叶程,滚烫的胸膛就贴在他的后背上。
  "怎么了?"叶程反手摸了摸陆明远的额头。
  "等我老了你也会背我吗?"刚刚看叶程背陆震南上楼的时候,陆明远心里很复杂,有一点淡淡的幸福感,如果有一天自己也老了,这个人也会这么照顾自己的吧。可又有点难受,叶程的后背是他一个人的,那个男人却就这么理直气壮地趴在上面,就算他已经很老了,还是自己的父亲,陆明远依旧觉得很不爽。

  "为什么非得要我来背你?"说起来,叶程还比陆明远大一岁呢。
  "不知道。"陆明远其实也不是完全不知道,他和叶程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自己依赖叶程更多一点,他担心自己有一天走不动了会落在叶程后头,如果叶程也会回头看看他,甚至背上他一起走,那该有多好。
  "你到底背不背?"陆明远恶狠狠地在叶程脖子上啃了一口,整个人就像是背后灵一样紧紧贴在叶程身上。
  "背。"叶程笑着转头亲了他一口。
  "说话算话!"
  "嗯,如果那会儿我还能背得动的话。"

  "叶程,我明天就要走了。"所以今天晚上必须得坐点什么。
  "以后没事别总往这边跑。"叶程知道陆明远肯定等不到三个月以后自己去B市找他,但是两地跑的话实在是太辛苦了,而且也不安全。
  "还不知道下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呢……"陆明远的双手开始不老实地在叶程身上摸索起来。
  自从三天前经历过一次激烈的性|爱以后,叶程和陆明远就再也没做到最后,晚上躺在一起睡觉,最多抚摸亲吻,一般会在擦枪走火前打住,但是既然明天就要走了,那这一次陆明远是无论如何都不肯再忍耐的。

  叶程想转身过去,但是陆明远不让,就着侧躺的姿势,一件一件地把叶程的衣服丢到被窝外头,然后在叶程背上留下一串串红艳发紫的痕迹。
  一手绕过叶程胸前扣住他的肩膀,一手紧紧环住他的腰,陆明远这一次并不像上次那么着急,他一下一下认真仔细地研磨,渐渐找到叶程的敏感带,然后两个人一起慢慢品尝水乳交融的快乐。

  第二天叶程和陆明远一起走出房间的时候,陆震南已经起来了,不知道怎么来到的楼梯口,不过看他的姿势,倒好像十分惬意一般。
  "昨晚过得不错?"这话是对陆明远说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好。
  "很好。"陆明远笑了笑,他这会儿心情好,也懒得跟陆震南较劲,弯腰把他背到楼下放在轮椅上,只要想想这个老家伙以后每天都要被叶程背来背去的,陆明远就恨不得把人打包强制带回B市,只可惜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陆震南现在还颇有些势力,陆明远还不敢太放肆。

  叶程随便煮了点粥当早餐,他们巷子口的包子铺已经不在了,上一次吴老头过世叶程过来的时候它就已经关门了,现在这附近也还是有卖早餐包点的,只是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发酵的,又松又干,吃起来口感不对,叶程买了一次以后就再也不去了。
  早餐还没吃完,司机黄忠就已经把车开到了他们巷子里,陆明远也没让他久等,虽然十分不舍,但是他还是离开了。
  走之前,陆明远靠近陆震南耳边轻声对他说:"你要是敢动他,我就敢掘你的坟。"
  "老子要是想动他,还能轮到你来威胁我?呲,掘坟……"陆震南漫不经心地笑了,好像根本就不把陆明远的威胁看在眼里,又好像根本就不把掘坟当回事。

  陆明远走了,屋子里就只剩下叶程和陆震南,气氛有些尴尬,不过也可能尴尬的就只有叶程一个人而已,陆震南什么时候都是一副理直气壮我行我素的样子。
  打开修鞋铺子做生意,除了陆明远回来的第二天叶程没有开张以外,其他时候这个铺子都是照常营业的,陆明远在的时候叶程就并不怎么干活,支个画架在旁边管自己画画就好。

  "叶程啊,开门了?"有个大妈手里提着几个装在菜的塑料袋子进了叶程的铺子。
  "是啊。"叶程应了一声,然后伸手把挂在架子上的围裙取下来套过脖子,然后又伸手在腰后系了个活结。
  "你帮我看看这个鞋子,还能修不?"说着她从一只蓝色的塑料袋里拿出一双小孩的鞋子。"孩子他姥爷送的,老人家花了不少钱呢,是好皮子,不舍得丢。"
  叶程接过鞋子看了看,浅色的小皮鞋无论材质和做工都很好,左脚那只鞋子的鞋面上有一个深褐色的窟窿,看起来像是被烟头烫出来的,这年头的人都要体面,这种被破了相的鞋子,是很少会让孩子继续穿的。

  "没事,改改还能穿。"
  叶程从他身后那堆存货里找起材料来了,现在他也不用出去捡破鞋了,如今家家户户都有钱,家里鞋子都很多,这一带经常过来修鞋的人,都知道旧鞋给修鞋铺子有用,有些人就会把不要的鞋子送过来,好歹派上点用场,比丢掉强。
  这些旧鞋里,也不乏一些皮子好的,但是能跟他手上这双小皮鞋搭配上的并不多,其中有一双橙色的皮拖鞋倒是还合适。叶程就拆了一只拖鞋,把鞋面取出来,然后又挑了两块颜色均匀的地方,剪了两只耳朵长长的兔子头出来。修鞋机也换上和这双鞋子用线的颜色相同的棉线,在兔子头边缘压线,固定在鞋面上,虽然坏掉的鞋子只有一只,但是为了对称,他两只都得加工一下。

  "哎呦,你瞧这手巧得,比吴老头都修得好。"那妇人一直在旁边看着,担心叶程把鞋子修坏了,也不敢出声打扰他,等他终于把两只鞋子都弄好了,这才啧啧称奇。
  "爷爷的手艺比我好。"他毕竟还是业余的,吴老头才是专业修鞋匠,三十几年的积累,不是靠点小聪明就能比得过去的。
  "都好都好,这多少钱啊?"
  "五块。"时过境迁,当初他和陆明远轮流干才能踩出来一双鞋子的细活,也只能赚一块钱而已,现在随便整整就能赚五块了,这个是市场价,叶程绝对只有比别人便宜没有比别人贵。

  那个妇女爽快地给了钱,然后拿着鞋子满心欢喜地离开了,这一双鞋子买的时候花了好几百,要真因为被烟头烫了一下就得放在家里发霉,她还真是不舍得。只是眼下一般修鞋的师傅也就修鞋边修鞋底,能修鞋面的并不多,能把鞋面修得漂亮的就更少了。
  她也就是过来碰碰运气,反正鞋子烫都烫了,干脆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结果竟然会出乎意料的好。这双小鞋子上面被加上去两只颜色鲜艳的兔子以后,非但不会显得别扭,反而比以前更加活泼可爱了。加上整双鞋子用线的颜色又是一样的,叶程的手艺又好,针脚也下得均匀平滑,怎么都看不出来是修过的。

  "鞋子修得不错。"陆震南坐在轮椅上,一直在边上看着,等客人走了,就淡淡地开口说了这么一句话,口气里好像是有点称赞的意思,又好像是对修鞋这个行当有些不屑,叶程只笑了一下就不再去管他。
  这一早上过来修鞋的客人不断,附近的人都知道叶程只上午做生意,中午之前早早就关门了,加上拿鞋子过来修的也大多都是出来买菜的妇女,通常就是这个时间出门,中午她们得做饭做家务,下午一般是休闲消遣的时间。

  上午十点半,叶程也出去买菜了,让陆震南一个人在店面坐着。两个人的菜实在不怎么好买,尤其陆震南身体还不好,很多东西都不能吃,能吃的他也吃不了多少。
  好不容易才选定了几样菜,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又突然想起来自己家的盐快用完了,打算转头再往外头走,就在这时候,他听到陆震南的声音从铺子里传出来。

  "都说我会修了,拿来拿来,修坏了赔你一双新的。"修鞋?陆震南?叶程的脚步顿时就定住了。
  "可是我以前都没有见过你。"这个声音又嫩又脆显然是个孩子。
  "小孩,过来,你看看这个是什么?"这是在诱哄,不过语气僵硬,技术不是十分熟练。
  "一百块。"小孩兴趣缺缺,这年头一百块早就不算什么大钞了。
  "修坏了就赔你一百块,怎么样?"陆震南跟那个孩子这么商量道。
  "可是我妈妈说,这双鞋子要一百六呢。"小孩说。

  "那我给你两张。"曾经叱咤商场的陆氏创始人,在这一场与前来修鞋的孩子之间的较量中,轻易地加价了。
  "下午就要上体育课了,我妈妈还要上班,根本没时间陪我出去买。"不知道这个小孩到底是精明过人还是根本不受金钱的诱惑,两百块钱看来还不能让他动摇。
  "三百,不能再加了。"陆震南口气严肃,就好像是在说:"我们只能再让两个点。"一样。
  "那好吧,万一修坏了我只好自己出去买一双了。"他再花一百六买回来的好歹是新鞋,而且白赚一百四,那孩子大概是觉得这个生意还不错,于是答应了。

  叶程小心翼翼地退了几步,然后又出去逛了一大圈,手里多了一包盐,估摸着陆震南差不多该把鞋子修完了,这才回去。至于陆震南最后到底是真的把那个孩子的鞋子修好了,还是没修好赔了三百块,叶程就无从知道了,但屋子里确实是没有多出来一双小孩的鞋子。
  "怎么买个菜这么久?"陆震南老神在在地坐在轮椅上,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态度依旧傲慢。
  "哦,碰到个熟人。"叶程也还是出门前那个态度,提着菜到后屋做午饭去了。

69、第 69 章 ...

  照顾病人好像没有叶程想象的那么艰难,陆震南很要面子,每天给他擦澡的时候,就只让叶程帮他擦一下背,其他地方他都自己来,叶程只好把水盆和毛巾留在陆震南房间里,过一会儿再过去收。
  每天早上都要倒尿壶,倒了之后洗干净放在楼下,陆震南白天也需要用到,通常他要是尿意上来了,就自己开着轮椅到后院的简陋卫生间去解决,尿壶就放在里面。为了方便他的轮椅来去,叶程把楼下很多东西都靠墙堆放着,连饭桌也挪了地方。

  往后叶程再修鞋,就总觉得陆震南好像盯着他的动作看呢,也都假装不知道,每天下午他在后院画画,前面那屋就任由陆震南去折腾,不过除了那堆旧鞋子时不时会少几只,基本上也没有太大变化。
  陆明远大概真的是非常忙,打电话过来说这阵子都来不了了,陆震南这边,让叶程看着办,实在不行,就让黄忠过来把人接回去,叶程要真拉下脸来赶客,这陆震南脸皮再厚也只好走了。但是叶程想了想还是说不用了,陆震南毕竟快死了,他自己却还那么年轻,那些过去的事叶程也不想再计较了,现在,就只把他当成陆明远的父亲。

  黄忠过来送药和生活用品的时候,很抱歉地对叶程说:"真是麻烦你了,本来也只说要在这里住几天的,没想到临时又改了主意。"
  "没事。"叶程笑着把黄忠送出门口。
  "要有什么事,您就给少爷打电话。"这黄忠看来和陆震南感情还是不错的,叶程没有办法想象,这么一个鼻孔朝天的人,竟然还会有感情不错的人。

  陆震南好像对修鞋越来越感兴趣,有时候下午也会把前门打开,有些人过来修鞋,他就接过去干,修好了收一两块三五块,修坏了就赔一两百三五百,叶程在后院听到他跟人讨价还价,也都不出去,只管自己画画。
  渐渐地,有时候早上叶程也不去前屋了,怎么折腾都由陆震南高兴,反正修坏了他也会赔人家钱,谁都不吃亏。不过也有那么个把子对钞票不买账的,这天叶程刚把油彩调好,就听到外头有人在嚷嚷。

  "叶程,叶程呢?"喊话是个老头子,听声音年纪很大了。
  "叶程不在家,你有鞋子拿来我修吧。"陆震南都这么说了,叶程当然更不可能会出去。
  "你修鞋?我都没见过你,你会修鞋啊?"
  "我说会就会,废什么话,修坏了赔双新的给你。"有钱的从来都是大爷,陆震南在这巷子里修了好几天鞋了,从来还没碰到过搞不定的。
  "新的?我婆娘都过世了,你上哪儿给我找新的?阴曹地府啊?"那老头子也是个不客气的,这双鞋子既然是他过世的婆娘做的,意义自然是不一样。这么一来,叶程也不好继续在后头躲着了,这老头性格这么火爆,小心陆震南捅了这马蜂窝到后头不好收尾。

  "修鞋啊?"叶程假装咳了两声:"生病了,闹肚子呢,刚去厕所蹲了会儿。"
  "嗨,生病了就说是生病了嘛,这老家伙非说你不在家,真是……"老头子念念叨叨的,言语里全都是对陆震南的不满。
  "您的鞋子拿出来看看。"见陆震南的脸上越来越不好了,叶程连忙把话题扯开。
  "诺,就是这双鞋。"他从手里的那只布袋子里头拿了双黑色的布鞋出来,是手工鞋,已经相当破旧了,得踩鞋面。"这鞋不好修吧?我找了好几个师傅他们都说不能修,前几天听说你回来了,这才找了过来,结果这老家伙说你不在,非说自己会修……"

  "咳咳。"叶程又咳了两声,把那老头子的话再次打断了。"他确实会修,这两天帮了我不少忙,街坊邻居也都挺满意的。"
  "那我不管,反正我就认定你了,要是身体实在不好,先放两天也成。"
  "没事没事,就现在修。"这老头子再过来几次,陆震南就该吐血了,这人脾气大得很,还总要憋着,身体又这么差,小心给气得背过去。"这鞋子得整双把鞋面踩了,完了之后可能会比较紧。"
  "嘿,紧点好,我婆娘做这双鞋子那会儿,我还壮实呢,脚也大,人老了就剩下这把子骨头,这鞋穿着就大了。"
  "那得好一会儿呢,您是要等着还是先出去转转?"叶程当然希望他最好能出去走走,省得一会儿一言不合又跟陆震南掐起来。
  "等着就成,没事,你干你的活儿。"老头大概是担心这双鞋子,没打算离开。

  踩鞋面除了手艺还得有眼力,叶程踩完一只就觉得眼睛有点花了,稍稍休息一下继续踩,那老头子手里拿着叶程修好的那只鞋,又是看又是抚摸的,还有些湿了眼眶,看来跟他婆娘的感情是极好。
  "这得多少钱?"等两只鞋子都踩好了,老头满意地收了鞋,问叶程价钱。
  "拿十块钱吧。"从前他和陆明远两个也踩过这种鞋面,当时才收一块钱,这会儿收十块,也不算少了。
  "那怎么够,这么讲究手艺又费力气的活儿,一般人他也干不了。"老头子眼睛一瞪,往叶程手里塞了几张红票子,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叶程把钞票点了点,五百块,这又是个不差钱的。

  叶程收了钱,陆震南没吭声,他也就没说什么,起身回到后屋继续画画,前面留给陆震南继续折腾,只不过在晚上的时候,发现屋子里多出来几块被细细踩了线圈的旧鞋子,针脚还是不怎么齐整。
  日子就在这样的重复中过得飞快,不被陆震南的金钱收买的人毕竟不多,自打那次那个老头子走了之后,叶程就再也没有被人叫出去过,陆震南赔钱的次数貌似也越来越少了。
  然后有一天早上,叶程起床的时候没见陆震南在楼梯口等他,心里就觉得不好了,打开房门走进去,就见到陆震南正躺在床上喘气,脸色发青。连忙就掏出手机打了120,然后又给陆明远和黄忠那边都打了电话,自己跟着救护车去了医院。

  不知道是陆明远还是黄忠事先跟医院联系过了,陆震南一到医院,就直接被带进了急救中心,对应的医生也安排好了,听他们说,好像还有病人资料什么的,不像是完全没准备的。
  几个小时以后,黄忠载着陆明远和另外两个男人来到了这家医院,接下来,陆陆续续有陆氏的高层到来。
  陆震南病情稍微稳定下来之后很快就送进了加护病房,医院方面提出让他继续治疗,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再怎么治疗,也不过延长几个小时或者几天的时间而已,陆震南自己放弃了。

  同来的那两个男人一个是律师一个是助理,可能是来处理关于遗产方面的事宜,黄忠也被教了进去,出来的时候哭了,手里拿张卡,大概是陆震南的一点意思,接着叶程也被叫了进去。
  "这阵子照顾我……酬劳。"陆震南说话的时候喘气喘得还是有点急,他床边的助理听他这么说,就给叶程递了张金色的卡过来。叶程还没接就看到陆震南冲他的助理摆了摆手,那助理连忙换了张银色的卡,这次没直接递过来,而是给陆震南先看过,但是陆震南还是摆手,助理愣了一下,然后疑惑地看向陆震南。
  "董事长?你……"
  "快点……"陆震南不耐烦地继续摆手。
  助理终于从皮包里掏出了一张黑色的卡递给叶程,刚想说点什么,见陆震南不住地摆手,就顺从地退下了。接下来又安排了几个陆氏上层管理人员进来,叶程退了出去。

  陆震南的助理很能干,几乎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的,直到陆震南去世了,葬礼的事情也没让陆明远操心,按照陆震南的意思,葬礼办得很简单,他本来就没什么亲人,公司上层也就安排了几个人过来,其他人照常上班。
  只是关于墓地,陆震南的助理说他生前交代了让陆明远去安排,所以一直都没定下来,他本人对于墓地没什么要求,只有一点,那就是绝对不回陆家祖坟。
  陆明远也没买过墓地,叶程却是买过的,两人商量过就在吴老头边上又买了一块墓地,就当是让他们做个伴了,如果真有神鬼那回事,搞不好吴老头还能教教陆震南怎么修鞋,也省的他总是要贴钱给顾客。

  "他说你挺好的,油画画得好,鞋子也修得不错。"站在墓地前面,陆明远这么对叶程说。
  "哦,那他算是同意了?"
  "大概吧。"反正那个老家伙到死也不可能会说一句软话的,既然这么说,肯定就是同意了吧。

70、第 70 章 ...

  老屋拆迁了,叶程添了一些钱,在当地规划的一栋住宅楼里换了套三室居,价位比市场价低一些,不好的是现在这里刚拆迁,新房子没那么快好,有些拖家带口的人就会很不方面,叶程好点,东西收拾收拾,打包了直接去B市。
  这一次他没再租房住,而是应陆明远的要求,一到B市把原来那套房子退了,住进了陆明远的那套房,两个人算是开始了正式的同居生活。

  在B市毕竟也住了这么些年了,就算叶程平时不大买东西,搬家的时候还是打包出来不少,请了搬家公司过来,搬完后整理也是个大工程,有些东西像炉灶厨具之类的陆明远家原本就有,他这些用不到的,就全部用纸箱封起来放在储藏室里。
  按照陆明远的意思,不要的东西丢掉就是了,以后反正也派不是用场,但是叶程却并没有这种自信,就算他们俩现在的感情还不错,叶程也不确定他和陆明远是不是从此就会白头偕老不离不弃。

  陆明远总是热情的,无论是那一个体位,他好像从来都是主导的那一个,有时候叶程觉得明明是自己在上陆明远,却好像还是被干的那一个一样,这种感觉相当无奈,但是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热情也让他十分快乐。
  公司的事情好像有些棘手,陆明远每天出门的时间好像越来越早,回家也越来越晚,似乎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一样。对于这种情况,叶程完全帮不上忙,虽然小时候两个人也曾一起赚钱养家,但是在分别的这十年里,他们的世界已然是不同了,叶程没有读大学,没有参加工作,对于陆明远现在在做的事,他懂的并不多。
  叶程每天还是画画,但是晚上在陆明远回来之前,他总是会做好饭菜,这好像是他唯一能为陆明远做的事情了。

  同居生活真的跟叶程想象的不太一样,现在的陆明远让他觉得有些陌生和遥远,他总是很忙,他的世界自己完全不了解,他的困扰自己也完全帮不上忙。就算激情上来的时候两个人打得火热,也掩饰不了他们之间在这十年里产生的距离。
  这种失落感在陆明远的女儿被带回来的时候,稍稍有了一些缓解,这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大头大脑的哭起来嗓音很洪亮,陆明远说要请一个保姆,叶程说不用,他已经带过一个孩子了,知道怎么照顾小孩。
  这个孩子被陆明远取名陆叶秋,他坚持要把叶程的姓氏添上去,表示这是他们两个共同的孩子,秋完全取自这个孩子出生的季节,也有丰收灿烂之意。

  陆叶秋的性格比叶然活泼多了,带起来不如叶然那么省心,但是她好像很会自娱自乐,随便给她个玩具,她都能玩得很投入,也幸亏她还有这么个特点,叶程才能在带孩子的空隙,抽出点时间画画。
  叶程把客卧里的家具都搬到储藏室里去了,然后又在那个房间铺了地摊,买了一些玩具放里头,平时把陆叶秋喂饱了,就放在客卧里,随便她怎么翻滚怎么爬,只要不哭,叶程几个钟头不去管她都没事。
  就算是这样,陆叶秋好像还是喜欢叶程多过陆明远,也许是小孩的独占心理在作祟,叶程画画的时候就算不搭理她,陆叶秋也不怎么闹,陆明远回来的时候叶程要是不搭理她,她就会百般折腾,那大嗓门哭起来的时候恨不得把屋顶都给掀了。

  "你说陆家的人是不是都仇父?"陆明远对此很是苦恼,因为很明显的,这丫头只要一闹,自己就别想跟叶程亲近了。
  "我看有可能。"叶程倒并不十分讨厌这场父子间的战争,让陆叶秋这么一闹,他们的这间屋子好像也有了一些烟火味,这种感觉让人觉得踏实。
  "以后是不是也要把她弄到国外去?"
  "你要是舍得就送送看好了。"叶程不相信陆明远能狠得下这个心。
  "哼,她要是不听话,我就把她送去西伯利亚。"陆明远这话说得相当有魄力,事实上,当陆叶秋第一次开口喊了声爸爸的时候,他心都软得几乎快要化了,即使陆叶秋喊的明显是叶程而不是他。

  这天叶程还是在画画,陆叶秋坐在次卧的地面上,手里拿着遥控器正玩遥控车,塑料车子一边唱歌一边到处乱窜,一次又一次地撞在墙壁上,好在陆明远买的玩具大多数都比较结实,这两车子就相当耐撞。
  这时候楼下保安打电话上来说有人找,对方说自己叫蓝木,叶程没想到蓝木还能来找自己,更没想到他能找到这个地方来。但是不管怎么说,还是不要让他到家里来比较好,于是叶程抱着陆叶秋就下去了,见到蓝木拉着一个男孩正坐在保安室里。

  "不好意思,没想到还会来麻烦你。"蓝木见到叶程来了,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没关系,是什么事?"
  "前几天我带儿子来B市,结果发生一点意外,临时要去一趟R国,明天就要走了,蓝泽他没有护照,这边的员工因为不是十分熟悉,我也不放心……"蓝木看起来也有些为难,毕竟他们已经分手了,当初分手的过程算不上愉快,现在要不是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帮忙照顾儿子,他大概也不会来找叶程的。
  "你大概几天能回来?"原来蓝木的儿子叫蓝泽,叶程从前在图片上见过这个孩子,长得很端正,似乎比当年的蓝木还好看些,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只是小心翼翼地观察叶程的脸色,看起来并不像同龄孩子那样开朗大方。
  "快的话三五天,也可能会待七八天,要看事情进展得顺不顺利。"

  "不能找个人送他回家吗?"虽然这个孩子看起来有些可怜,但是叶程还是不大想把他带进自己家,他现在和陆明远同居,也应该稍微考虑一下对方的感受,陆明远绝对不会欢迎蓝木的儿子进入他们家的。
  "这个说起来话就有点长了。"蓝木叹了一口气,坐回到椅子上。"前阵子,我妻子……她好像听到了什么风声,听说现在在他O洲表姐家。她走的时候没有跟我说,蓝泽一个人待在家里,这孩子也没给我打电话,等我回去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一个人在家里待了两天,保姆以为家里人都走了,也给自己放了两天假……现在我上哪儿都把他带着,没想到突然会需要出国。"

  "那就让他在这里住几天吧。"蓝木的老婆到底是不是因为知道了自己和蓝木之间的事情才走的叶程不太确定,但是他对这个孩子确实是有亏欠的,只是在蓝木出门的时候忙着照顾几天而已,也不算什么大事,叶程就答应了。
  "那麻烦你了。"蓝木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
  "没事,你早点回来就好。"叶程已经可以意料到陆明远的怒火,他希望自己能承受,并且坚持到蓝木回来的那一天。
  蓝木就这么匆匆忙忙地走了,叶程左手抱着陆叶秋右手拉着蓝泽回了屋,这一次他再也没有心思画画了,陆叶秋没心没肺地继续玩遥控车,蓝泽有些拘谨,坐在沙发上不说话也没有去开电视机。

  "你肚子饿不饿?"叶程给了蓝泽一瓶可乐,然后又帮他开了电视机,把遥控器放在他前面的茶几上。
  蓝泽摇摇头,也不怎么去看电视。
  "那你中午吃了吗?"
  蓝泽又摇摇头,叶程看看时间,已经中午十一点多了,差不多也该准备午餐,这个孩子好像有点胆小,不知道会不会肚子饿了也不好意思说。考虑到小孩的口味,叶程拿出冰箱里冻着的瘦肉,做了些肉饼,又弄了个水蒸蛋,蒸蛋陆叶秋也多少能吃一些,肉饼几乎是所有小孩的共同爱好。
  吃饭的时候蓝泽把叶程帮他添的那碗饭吃完了就停筷子,叶程问他还要吗,他摇摇头说吃饱了。这让叶程有些拿不准他到底是吃饱了还是客气,但如果给他再打一碗的话,又怕这个孩子会硬撑。

  叶程实在很难想象一个孩子怎么会内向到这种程度,不过他现在最在意的,还是今天晚上陆明远回来以后会是什么态度,肯定不能是高兴,也别指望他能平平静静地接受蓝泽要在他们家住几天这件事,九成九是会生气,就不知道会气到哪种程度了。
  有那么一瞬间,叶程甚至想把这个孩子送到妹妹叶萍家去,反正钟万里也整天待在家里带孩子,多带一个也是带,叶萍对蓝木的印象还不错,肯定会好好照顾蓝泽的。
  但是这种想法一冒出来,就被叶程自己掐灭了,如果自己是蓝泽,这么被送来送去的肯定不会很高兴,这个孩子看起来十分敏感,不知道又会在心里胡思乱想些什么。而且他叶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能担事了,这件事既然是他自己答应下来的,怎么能再推给叶萍他们,不管怎么样,他要和陆明远一起生活下去的话,这些事早晚也是会被扯出来的。

  晚上陆明远回来的时候,叶程正在厨房里做饭,他开门进来见有个小孩在客厅里看电视,开口就喊了声叶然,结果那孩子只看了他一眼,就继续看自己的电视了,看着端正地坐在自家沙发上的小孩,陆明远脑子哄地一声响,然后直接去了厨房。
  "他怎么会在这里?"蓝泽的照片他见过,现在自然是认出来了。
  "蓝木要出国,找不到人照顾他,就在我们家住几天。"叶程停下手里的动作看着陆明远,眼里有些哀求的味道,他真的不想因为这件事跟陆明远有隔阂。
  "你让他走。"陆明远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不可能会同意让蓝木的孩子在自己家住。
  "只是住几天,等蓝木回来了,就会走的。"
  "我说让他走。"陆明远的声音很大,估计客厅里的蓝泽也听到了,叶程绕到他身后把厨房的门关上了,不想让那个孩子听到他和陆明远的对话。

  "你别这样。"叶程去拉陆明远的手,结果一把就被他甩开了,刮到旁边的一只煎锅,乒乒乓乓掉在地上。
  "叔叔。"厨房外头有人在敲门,陆叶秋这会儿正睡觉呢,没哭就代表她还没醒,而且她还不到会敲门的那个年纪,不用说门外肯定是蓝泽了。
  "怎么不看电视了?"叶程把刚关上的厨房门打开,努力让自己和气一些,别吓到孩子。
  "叔叔,我还是走吧,你给我找个宾馆就行。"这是蓝泽进叶程家以后说得最长的一句话了,五六岁的孩子,说自己要独自去住宾馆,谁都不会同意的,叶程肯定也不能。
  "你别乱想,好好在这里住着就好,叔叔不会让你走的,你放心吧,要不要吃巧克力?"叶程拉着蓝泽的手出了厨房,然后到客厅柜子里拿出一盒巧克力,还是叶萍前阵子送的。

  "喂,叶程。"几分钟以后,独自被留在厨房的陆明远再次出声了。
  "什么?"
  "今天你就说一句话吧,是要这个孩子走还是要我走?"陆明远从厨房里走出来,靠在门槛上,下巴高高挑起,看来是丝毫也不肯让步了。
  "他只是个孩子。"叶程也觉得有些累。"实在不行的话明天我把他送到叶萍那里去好么?"看来他之前还是太乐观了,觉得陆明远现在毕竟管理着一个企业,年纪也不小了,也许他们能用更平和的方式处理这件事,关于他从前和蓝木的那笔烂帐。
  "不,就今天晚上。"

  这会儿天都已经黑了,B市很大,从他们这里到叶萍他们住的地方,开车也要两个小时,真的要把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深更半夜地往外送吗?叶程也曾经是个小孩,他当然知道这么大的孩子对于陌生环境的恐惧和不适应,何况是在没有一个熟人的情况下。
  "今天晚上,蓝泽就在这里睡。"
  "你是要我走?"陆明远冷哼了一声。
  "我没有要你走。"叶程不知道,到底是自己做了太不合适的事,还是陆明远太不可理喻,但是矛盾就这么被激化了。
  陆明远不再说话,直直地越过叶程走了出去,半路又折回去把卧室里正睡觉的女儿也抱走了。陆叶秋睡得正香,被这一抱就给抱醒了,哇哇哭了起来,怎么也是自己带了这么久的孩子,听她哭叶程还是很心疼的,伸手想把她接过来,可陆明远避开了,抱着孩子直接就出了门。

  看着被大力甩上的门板,耳边依稀还回荡着陆叶秋的哭声,叶程勉强扯了个笑容出来,摸了摸蓝泽的头顶。

71、第 71 章 ...

  陆明远从家里出来以后,就抱着女儿一路开车往公司走,办公室旁边有他个人的休息室,可以暂时住一阵子。
  手里握着方向盘,耳朵里全都是陆叶秋的哭声,陆明远忍不住在心里狠狠咒骂自己,几十岁的人了,连个小孩都斗不过,看那个叫蓝泽的小崽子多会讨人喜欢,"叔叔,我还是去住宾馆吧。"操!自己就这么傻傻地把地盘让出去了。
  陆叶秋也不知道是不是肚子饿了,一路哭个不停,哭得陆明远眼眶都热了,一个跟他一样不会讨人喜欢的丫头,就知道哭哭哭,抱她出来的时候也不会喊声爸爸,要是她喊了,叶程说什么也会拦住自己的,反正他自己每次听这丫头喊爸爸心就特别软。

  路过超市的时候买了一瓶米糊和一包纸尿片,在不算很大的休息间里把女儿喂饱了,陆叶秋这会儿还不到睡觉时间,刚刚被吵醒,得到半夜才会再一次想睡觉,陆明远就从自己办公桌上取了些东西给她玩,文件夹台历什么的,都是她平时没玩过的东西,这会儿新鲜,倒也不怎么闹。
  第二天陆明远让他的助理去了一趟自己家,收拾些换洗的衣服过来,还有陆叶秋的装备,吃的穿的玩的都拿了一些,

  "这么快就回来了?"助理的动作很快,前后还没一个钟头,就打包了一大堆东西过来。
  "是的,叶先生收拾好让我拿过来的。"
  "他怎么说?"陆明远挑挑眉,猜想叶程现在的态度。
  "叶先生说最近天气变化大,让您小心一点,别让孩子感冒了。"
  "还有呢?"就这个?
  "没有了。"助理垂下了头,一副已经报告完毕的样子。
  "我知道了,你先出去吧。"
  陆明远点点头,打发助理出去,一会儿他的手机也响了,来电显示是叶程,陆明远就把手机放在办公桌的桌面上,皱着眉头看它不停地震动,就是没有接电话的意思。电话响了两遍,然后就彻底地归于沉寂,陆明远干活的时候,总是忍不住要瞄它一眼,有时候怀疑自己刚刚工作太投入错过了,打开手机看,也并没有新的未接来电。

  当天晚上叶程又打电话过来了,不过陆明远在洗澡,没赶上,等他匆匆围条毛巾跑出来的时候,电话也已经不响了。
  "陆叶秋,怎么你爸爸打电话过来都不接?"陆明远皱着眉,谴责一旁正玩得兴起的陆叶秋,就知道玩,她爸和她爸的感情都要破裂了,也不晓得要帮帮忙,唉,看来这丫头是指望不上了。陆叶秋冲她老子吐了两个泡泡,就当是回应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星期,后来的几天,叶程就不再打电话过来了,陆明远整天把手机揣自己口袋里也是白搭。然后陆明开始犹豫要不要抱着女儿自己回去,这样会不会太没面子?可是一直不回去也不行啊,那个叫蓝木的,看来是贼心不死,虽然他在心里还是相信叶程的,但还是不想拿这件事冒险。

  一个星期以后,蓝木终于回来了,叶程还是没有让他上楼,而是自己把蓝泽带到了楼下,除了当时蓝泽带过来的几件换洗衣服,回去的时候还多了一幅小幅的肖像画和一辆遥控悍马,画肯定是叶程自己画的,遥控车是在超市里购物的时候在儿童区买的。
  陆明远走了以后,叶程想过要把蓝泽先送到叶萍他们那里的,但是看着这么一个小小的孩子,叶程还是有点下不了决心。给陆明远打电话他也不接,估计是在气头上,干脆就让蓝泽住了下来,等过几天陆明远气消了,蓝木也该回来了。

  "这几天真是麻烦你了。"蓝木显然是刚下飞机,旁边还放着他的旅行箱。
  "没事,蓝泽很听话。"虽然因为他的到来,陆明远都离家出走了,可这些事,并没有必要让蓝木知道。
  "蓝泽,这几天在叔叔家住得好吗?"蓝木摸了摸他儿子的脑袋。
  "嗯。"蓝泽点点头,一手抱着玩具车,一手提着叶程给他画的画,他觉得画里的小孩比自己好看多了。
  "那跟叔叔说再见。"
  蓝泽抬头看了看叶程的脸,然后小心翼翼地问:"叔叔我以后还可以过来玩吗?"
  "想来的时候就过来玩,不用客气。"你要怎么拒绝一个孩子?
  "这小子?"蓝木笑得有些宠溺。
  等蓝家父子走了,叶程就回去洗了个澡,找衣服穿的时候他有点拿不定主意,穿太正式了会不会有点二?可是要是太随性的话,怕是要跟那边的气氛格格不入,最后他还是选了件休闲西装穿上,这衣服陆明远给他买的,叶程还从来没穿过,总觉得怪怪的。

  陆明远的公司叶程从来没去过,上了出租车直接报了公司名字,司机就一路给他送过去了,看来陆氏在这B市也算是有些规模。
  保安倒是没拦他,可是叶程不知道陆明远的办公室在几楼,只好问服务台的小姐,可小姑娘笑得挺好看,就是不跟他说董事长办公室在哪里,还一直问他有没有预约。
  叶程无奈,只好掏出手机给陆明远打了个电话,这回他倒是接了。
  "我在你公司楼下,你在几楼?"
  "……十二楼。"电话那头的陆明远说。
  "哦,知道了。"叶程挂了电话去坐电梯,据说这栋楼是陆震南十几年前买地建的,请了几位不错的建筑和装修方面的设计师,施工方面也是严格把关,用了这么多年,依旧显得挺气派,也没有过时和陈旧感。

  叶程进去的时候,陆明远正坐在他的办公桌后面,桌上堆满了文件夹,看来确实是很忙的。办公室的两张沙发被拼到了一起,陆叶秋就坐在里面玩,她一看到叶程,眨眨眼睛抽抽鼻子,就哇哇哭了起开:"爸爸……"
  陆明远往沙发那边看了看,没有动作,叶程认命地走过去把陆叶秋抱起来,小丫头搂着他的脖子一抽一抽地哭,叶程就轻轻拍拍她的背帮她顺气。
  "你真不打算回去了?"叶程问陆明远。
  "哼。"陆明远轻轻哼了一声,不说话。
  "我看你也挺忙的,陆叶秋我先抱回去照顾吧。"丫头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指甲也有点长了,叶程很怀疑陆明远到底会不会照顾小孩。
  "不行。"陆明远合上身前的文件夹,笔也丢到桌面上,整个人往椅背上一靠,十足的大老板派头。

  "蓝泽已经回去了。"叶程叹了口气,有些头疼。
  "然后?"陆明远的意思是,蓝泽回去了你才来找我?
  "我和蓝木早就结束了。"
  "他可未必这么想。"那人打叶程的主意也不是一年两年哪里,真能那么轻易放弃?陆明远不相信。
  "我是说他骗过我一次,所以我们俩已经没可能再有什么发展了,你明白吗?"那不是一般的谎言,是□裸的欺骗。
  "你说真的?"陆明远眼里有些动摇。
  "骗你做什么?我说,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叶程不太习惯说这些肉麻兮兮的话,就跟表白似地,非常不适应。

  "我再想想。"陆明远继续摆他的架子。
  "你好好想吧,陆叶秋我带回去了。"这人显然是要蹬鼻子上脸,叶程站起来,抱着陆叶秋要走。
  "那不行。"说着陆明远就从办公桌后面走出来了,三两步挡在门前。
  "那你是想怎么样?"叶程挑挑眉。
  "你不能只把陆叶秋带走,却把我留在这里。"女儿是他生的,难道这男人只想要小的不想要大的吗?想都别想。
  "你现在还在上班。"听他这么说,叶程笑了,凑过去亲了亲他的嘴角。
  "很快就到中午了。"陆明远一把环住叶程的脖子,把这个蜻蜓点水一样的轻吻加深。

  "等等……陆叶秋还在呢。"亲吻越来越火辣,有点控制不住的趋势,叶程赶紧把陆明远推开了,还有个丫头在场,他可不想上演全武行。
  "不能等了。"陆明远的眼神发紧,伸出舌头一下一下地舔叶程的嘴唇下巴,他打开办公室的门让助理进来,然后把叶程怀里的陆叶秋塞给他。"带她出去透透气,下午上班再回来。"
  "好的。"助理转头避开陆叶秋朝他的眼镜伸过去的爪子,假装没有看出来老板脸上的异样和叶程嘴角的湿润,抱着孩子迅速撤离了。
  "哇哇哇……爸爸……"刚被抱出去几米,陆叶秋又开始哭了,助理为难地看向自己的老板,陆明远摆摆手,表示让他赶紧走。

  "陆叶秋在哭呢。"叶程不认同地去扯陆明远的手。
  "很快就会停下来了,我们办公室的员工哄小孩相当有一套。"这两天陆叶秋也不是没哭过,大概因为一直都是叶程在带她,这会儿突然换人了,有些不高兴。大灯泡终于被带走了,陆明远很高兴,迫不及待地锁上门,整个人贴在叶程身上,一边啃一边抱怨:"怎么这么久才过来?"
  "怕你看到蓝泽闹心。"
  "哼,可不止是闹心!"一想起那个小崽子,陆明远现在还有火气。
  "别在这儿。"皮带扣子都被陆明远解开了,叶程提议换地方,在办公的地方干这事,多少还是有点太不严肃了。
  "里面,有个休息间。"陆明远一边猴急猴急地伸手去摸叶程的胸膛,一边把人往里屋带。

  "想玩点新鲜的吗?"叶程一边舔陆明远的耳朵一边来回抚摸他的后腰。
  "好啊。"陆明远声音暗哑,眸色更深。
  二十分钟以后,陆明远双手被绑在床头,身上也被扒得□,他十分受用地岔开双腿,摆出一副任人蹂躏的姿态,前面的欲望也已经涨得不成样子,随着叶程的动作一点一点地吐露着白浊。
  "下次还玩离家出走吗?"叶程狠狠得挺了一下腰,表现出不同以往的暴力。
  "呜……再也不敢了……"陆明远嘴里呻吟着,眼角却分明带着笑意。
  "还笑!干不死你!"
  "啊……叶程……好深……好快……"陆明远好像很喜欢这个调调,这一场欢爱似乎给他带来了无以伦比的享受,只可惜上班的时间很快就到了,他只好意犹未尽地被叶程拉到浴室里去清洗,双手抚摸叶程结实有力的腰肢,一秒钟都不舍得放开。

  下午陆明远精神很好,就好像是刚刚吸食了精气的妖怪似地,非但没有激情后的疲惫,还精神抖擞容光泛发,做起事来效率也尤其高。
  叶程已经抱着陆叶秋回家了,助理开车送的,因为东西实在有点多,前阵子叶程收拾过来的换洗衣服,大人小孩的都全部穿过一遍了,陆明远住在休息室里也没有阳台晾晒,洗衣服这回事就有点麻烦,大人的衣服还能送洗,小孩的就不行了,路叶秋的衣服还是要他们自己洗比较安全。
  不过陆明远显然还没有送洗过,他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是要回家的,甚至想过叶程要是不喊自己回去,过几天他就自己回去了,面子问题只好暂时搁置。没想到叶程竟然能来公司找他,这让陆明远觉得十分满意,还有刚刚那一场欢爱,想到这里,陆明远忍不住舔了舔嘴角,希望夜晚能快一点到来。

  至于叶程,回到家并且送走了陆明远的助理以后,就先给陆叶秋好好洗了个澡,又剪了指甲,然后还有一堆衣服等着他去洗。陆明远的衣服整整洗了两洗衣桶,晾在阳台上密密麻麻的一片,这小子连内裤都不洗,不过想想也是,在那小休息室里,洗了内裤也没地方晾。
  陆叶秋的衣服更麻烦,小孩子的衣服不好用洗衣粉,最好用肥皂手洗,平时叶程一天洗一次也不觉得有什么,这会儿看着像小山一样的脏衣服堆,真是相当有压力。

72、第72章
  "喂,叶程啊。"
  "啊,是仲老。"
  "前两天我跟I国那边的一个朋友聊天,正好说到你的情况,他现在在那边一所美院教学,因为学校不是很大,所以名气也小,但是各方面都还相当不错,你要不要寄几幅作品过去让他们看看?"
  "在I国吗?"
  "是啊,我是看你这苗子还不错,不然也不跟他们开这个口。"
  "您有心了。"
  "毕竟要学油画,不管是技法上还是思想上,都是F国I国那边更加成熟,那虽然是所小学院,但是只要过去了,也能感受到那边的艺术风潮的。"
  "是。"
  "那你是什么态度?我看你好像不太想去啊,是不是经济上有困难?有困难你就说,趁着现在还年轻,好好走一走看一看,能不能在这条路上有所建树,也就看这几年了,等年纪再大点,没激情没冲劲,说什么都是空的。"
  "您说得有道理。"
  "别给我打哈哈,说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去还是不去?"
  "我当然是想去了,不过出国这件事,还得跟我朋友商量一下。"
  "这样啊,不然你先把作品寄过去看看那边的态度,那所学校要是愿意收你的话,再跟你朋友商量,如何?"仲老给叶程出了个不怎么靠谱的主意。
  "我还得跟韩教授打声招呼。"这要是一出国,必定就有好几年都回不来,他现在还跟着韩教授学国画呢,这说走就走,肯定是不合适的。
  "你说得都有道理,不过我就烦你这种磨磨唧唧的性格,比我这个老头子还老头子,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多简单的事。"
  叶程只有苦笑,这老头子年纪一大把了还风风火火的,脾气也急躁,都说脾气急的人短命,他偏偏就特别长寿。
  I国无疑是学艺术的人心中共同的殿堂之一,叶程不是科班出身,就只读了几年成教,想要出国留学其实并不容易,现在有一所学校愿意给他机会,叶程当然也不想错过。
  可是他并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韩教授那边肯定要给个交代,他不点头的话,叶程也不好说走就走。最主要还是陆明远,他们分别了十年,中间又发生一些事,现在好不容易走在一起了,也算是好事多磨,现在如果跟他说自己要去I国,不知道这个人又要怎么胡思乱想了。
  仲老说先寄作品出去,等对方给了答复再决定要不要去,可叶程没有办法这么做,等那边的通知书寄过来了,即使只是一张轻飘飘的纸,也能轻易将他们两个人压得喘不过起来。到时候陆明远要是不答应,任谁也会说是他不对,陆明远又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自己背叛了,叶程很难想象到时候事情会发展到什么程度。
  一会儿,手机上就收到一条仲老发过来的地址,这所学校叶程知道,从前他在成教班的时候也听班上的同学提起过,规模虽然不是很大,口碑却相当不错,每年招生的数量不多,要不是仲老推荐,自己也根本够不着对方的门槛。
  叶程放下手机走进次卧,陆叶秋正在地毯上打着滚儿,这个孩子自娱自乐的功力相当深厚,一边打滚儿一边依依呀呀的不知道说什么,玩得还挺投入。
  转眼就在个房子里住了快一年了,开始的时候找不到归属感,现在也渐渐适应了,尤其还有陆叶秋陪着自己,有爱人有孩子,真的就跟个家一样。去往I国,不仅陆明远可能不会同意,他自己也不舍得,世事多变,等他过几年再回来的时候,这里还会有属于他的位置吗?
  陆明远最近的工作因为渐渐上了轨道,上班的时间开始逐渐缩短,每天晚上回家的时间提早了不少,这会儿刚过五点半,叶程就听到他开门回来的声音。
  "这么早。"一把抱起地上的陆叶秋,叶程迎了出去。
  "不算早了,当年陆震南可比我轻松多了,以后还会更早的。"陆明远凑过来在陆叶秋脸蛋上用力亲了一下,然后又向叶程挨过去。
  "别总在陆叶秋跟前做这种事。"叶程笑着避开了,每次他跟陆明远打波的时候,陆叶秋搜睁大眼睛在旁边看着,弄得叶程很尴尬。
  "她还这么小,长大就该忘了。"陆明远伸出两只巴掌抱住叶程的脑袋,在他嘴巴上吧唧亲了一口。
  因为时间还早,叶程就和陆明远带着陆叶秋出去购物了,只有叶程一个人的话,这项工作会比较吃力,在超市里还好,出了超市就很麻烦,又要抱小孩又要提东西的。
  陆叶秋已经开始懂得讨要东西了,推着购物车进玩具区的时候,她一会儿要这个一会儿要那个的,陆明远就统统把东西往车里塞,实在是太多了,叶程有时候会趁着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拿几样放回到货架上。
  三个人这样逛超市,就好像是平常的一家三口一样,虽然他们俩是男人,在超市里也引来了一些人异样的目光,但是叶程和陆明远都不在意,相对来说,现在国内的风气已经相当开放了,毕竟从前破四旧把传统观念破得相当彻底,也不像个别西方国家那样有着绝对力量的宗教势力。
  对于出国这件事,叶程就这样搁置了,他很难向陆明远开口,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承受得起再一次的离别。
  不久后的一个周末,叶程在阳台上画画的时候陆明远跟他说:"有你的快递,可以看吗?"
  "打开看看吧。"叶程拿起画笔一般就不怎么舍得放下,而且他和陆明远之间向来没什么秘密,一个快递而已,看就看吧。
  后来陆明远没再说话,叶程也就没往心里去,可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吧,现在的人很厉害,总是能从各种各样的渠道获得别人的资料信息,姓名住址电话什么的,有些甚至还能知道你的身份证号。
  晚上吃饭的时候,叶程才终于想起快递的事:"中午那个快递里头装的是什么?"
  "没什么,让办信用卡的。"陆明远正埋头吃饭,含糊不清地回了一句。"叶程,我们出去旅行吧?"
  "怎么突然想起这个来了?"叶程在去过许多地方之后,发现无论走到哪里,山还是山水还是水,重要的是生活而不是景物,老实说他现在对旅行的兴致并不高。
  "你去过好多地方吧?"陆明远突然问。"没有特别漂亮的地方吗,我们一起再去一趟吧。"
  "可是你走得开吗?"
  "现在早就是信息社会了,走开几天能出什么大事,再说到时候有问题回来就是了,又不是没车没飞机。"
  陆明远需要把公司的事情交代一下,叶程抱着陆叶秋去了叶萍家,让钟万里帮他带几天,钟万里意见老大了,说他自己和叶萍都还没出去渡过蜜月呢,这都结婚老久了。
  叶然和陆叶秋相处得挺和睦的,主要是陆叶秋这丫头见到叶然就开始犯花痴,没一会儿就学会叫嘚嘚了,爬前爬后地跟着,叶程走了她都没哭。
  回来的路上叶程接到仲老的电话:"我说你这小子,快递收到了怎么也不说一声,害我还以为寄丢了呢。"
  "什么快递?"叶程被说得一头雾水。
  "就是那幅画啊,那两只鸡,上次老张送给我的那个。"电话那头的仲老说:"我就觉得它画得好,要寄出去的话,把这幅画稍上,机会大一点不是。"
  听他这么说,叶程才想起来前两天家里是来了个快递,陆明远收了,可他没说什么啊。"那你是不是还在里头放了什么?"
  "还能放啥,就一幅画,哦,我又给你写了张条,是我那朋友的私人地址和电话号码。"
  "这样啊,我回去问一下我朋友看他收到了没有。"陆明远显然是收到了。
  "你朋友收的?小子,你该不会还没跟他说吧?这下你麻烦大了。"这个老头子,前几天也不知道是谁还建议叶程先斩后奏的,现在又来这一手。
  "没事,我先问问看。"
  "我可跟你说啊,你这画寄过去,那边的通知书再寄过来,这一来一回可要不少时间,而且你这边还要做一些准备工作,得早点把事情敲定才行,不然赶不上明年春季的报名时间。"
  叶程回家以后四处翻找,最后还是被他从卧室的柜子底下找出了那幅画,外头厚厚包了好几层,还裹着塑料袋防潮,看大小叶程就知道,里头装着的肯定是他那份画。
  因为担心拆了以后不能恢复原来的包装,叶程也就没打开,小心翼翼地再次藏回柜子底,然后开始做旅行前的准备工作。他认真回忆自己从前路过的每一个地方,一个个筛选排除,然后在地图上做出简单的标识,陆明远似乎很期待这一次旅行,叶程不想让他失望。
  藏在柜子底的那一幅油画,就当是他们两个人各自的秘密吧,只要陆明远不说,叶程就当不知道。


73、第73章
  事情都安排妥当之后,叶程开车带着陆明远往西边走,眼下刚刚进入夏季,正是阳光灿烂的好时候。
  叶程开车的技术很好,对路线也比较了解,每到吃饭时间,都总能找到不错的城市和小镇,他会带陆明远去吃一些自己曾经吃过的面馆或者是路边的小摊,口味无一例外的都很不错。
  第二天傍晚,叶程在一条盘山公路上停了车,把车子泊在马路边的一块空地上,然后转头对陆明远说:"到了。"
  "这里?叶程你该不会是想杀人越货吧?"陆明远前后看了看,除了一条马路,附近连个村庄都看不到,也没有什么好看好玩的。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叶程笑了笑,在五月的阳光下,显得尤为明媚,陆明远一下子看楞了神,嘴角噙着笑也下了车,叶程说去哪儿他就去哪儿,叶程想杀人越货,他大概都不会挣扎一下。
  从后备箱搬出一大堆事先准备好的装备,有帐篷有烧烤架,还有一大包生活用品和调味料,甚至还带了些白米和几包方便面。
  "暂时就先搬这么多东西上去吧,到时候缺了可以开车去附近的小镇买,差不多两个钟头的样子。"叶程显然对这一带很熟。
  "你以前来过?"陆明远跟在叶程身后,背着东西爬上马路边那座山,走的是一条细细的土路,路上杂草丛生显然平时很少人打这里过。"这地方你是怎么找到的?"正常人也不会在这种地方下车然后爬旁边的荒山吧?
  "我从前在前面的那个小镇上待过,一边画画一边卖点棉花糖奶茶什么的……我后来还增加了炸土豆片,生意还不错,呵呵。"叶程回忆着从前的那段时光,那些平常的记忆,被打上岁月这层贴膜之后,好像也显得格外美好。
  "你还没说自己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哦,因为我在镇上卖的东西又便宜又好吃,很讨小孩子的喜欢,有几个初中生邀请我跟他们一块儿去野炊,然后就被带到了这个地方。"要不是有人带路,叶程还真不可能会知道这么个好地方。
  "初中生?"陆明远挑眉,他跟叶程在那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开始滚床单了,别看初中生小,他们绝对不单纯。
  "瞎想什么呢?"叶程无奈地笑道:"那几个兔崽子是看上我的车了,从镇上走路到这里要大半天,回去还得大半天,家里人是不准他们来这个地方玩的,更别说是过夜了。"
  "为什么不准他们来?"
  "传说这地方有鬼,呵呵,也有说是妖怪的,可能也是从前的人编出来骗小孩的,毕竟这里离镇上远,小孩子要是跑过来玩的话,淹死了也没人知道。"叶程是不怕鬼的,他走过很多地方,听过很多传闻,但是从来没有遇见过传说中的鬼怪。
  "那刚好,就咱俩。"陆明远开始对还没见到的露营地点满意了起来,就算啥都没有光是一个小土坡,他都要跟叶程在上头滚过瘾了再回去。
  眼前这座山还挺高的,他们两个人背着东西,爬了将近一个钟头才登上山脊,上头风很大,陆明远站在高高的山岗上往下看,那是一个高山湖泊,不算特别大,但也绝对不小,一旁的山坡上还长满了一种黄色的小花,漫山遍野的,浪漫极了。
  "喜欢这地方吗?"
  "喜欢。"陆明远抱着叶程的脑袋,在咧咧山风中就吻了上去。"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在那片长满野花的山坡上拥抱你了,叶程,这回你得让我在上面……"
  "山坡?"叶程有些不能接受地皱起眉头。"那地方虫子很多。"
  "没关系,铺块布就好了。"陆明远不愿意放弃在山花烂漫的地方把叶程压在身下的想法。
  "其实石滩上也挺好的。"
  "嗯,石滩那里,也来一次。"
  叶程彻底被打败,只好带头往山下走,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这边的山坡还挺陡的,好在山上长着很多树木和藤蔓,可以用手抓着稳住身体,快走到山脚的时候,两个人一路狂冲。从坡度高的山坡上,只要速度够快,就能顺利地跑下来,当然,脚下不能勾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先去洗个澡吧?"丢掉包袱,陆明远一边脱衣服一边向叶程发出邀请。
  "好。"
  湖水很清澈,刚刚爬山的时候,他们两人都出了一身汗,手臂上脖子上,也被路边的藤蔓野草刮到,小小的伤口在汗水的刺激下,实在是刺痒难耐。
  "你说这个湖,哪里是上游哪里是下游?"
  "不知道,我以前也找过,但是没找到它的源头,也没有水往外流,但是你看,这水很干净不像是死水,所以我估摸着出水和进水的地方都在地下。"
  "地下?那我们还能钓到鱼吗?"陆明远清楚地看到叶程准备的装备里又两把鱼竿,该不会是拿来做样子的吧?情趣?
  "能钓到啊,上次领我来的那几个孩子就有钓到过,不够都挺小的,咱们就只好烤小鱼仔吃了。"
  "那就不能游泳了啊……"陆明远有些遗憾,河底有暗流,除非他们活腻了,不然还是乖乖在浅水区待着吧。
  "虽然那些孩子说这附近的水域都挺安全的,但是我们最好还是别游,万一被卷到地底下去就麻烦了。"
  叶程脱光衣服,把香皂放在湖边的石头上,自己也下了水,就因为这个湖有危险,所以本地人才会避而言之,又因为附近没有村子和城镇,来的人也少,不然他也不会带陆明远来这里。到人多的地方野营能有什么意思?身为男人的叶程,也觉得野营最大的意义其实还是在于野战。
  "别在水里……"十分钟以后,被陆明远纠缠得受不了的叶程还是发出了抗议,他们接下来几天都得喝这个湖里的水,虽然已经在湖里洗澡了,但是排泄物的话,还是觉得有点接受不了。
  "没关系,这个湖这么大,还长了这么多水草,自净能力肯定很强。"
  "不行,到岸上去。
  在叶程的坚决反对下,两个人移战石头滩,陆明远将叶程紧紧压在湖边的石头上,嘴里夸道:"这些石头大小可真均匀。"
  "说什么废话。"叶程压着嗓子笑骂了一声,这会儿已经是下午了,身下的石头被太阳烤得火热,身上压着自己的男人也是火热的,叶程觉得自己就像是铁板上的烤虾。
  一个半钟头以后,陆明远心满意足地从后面抱住叶程:"野营可真不错,这地方也好,以后我们每年都来一回吧,来两回也行。"
  "我还知道不少地方,以后都带你去。"
  "别的地方也去,这里也得来,我们还这么年轻啊,真好。"陆明远再次感叹自己的富有。
  "起来吧,该撘帐篷了。"叶程拍拍陆明远的胳膊,他也愿意两个人拥抱着就这样一直躺下去,可是时间已经不早了。
  陆明远好像对野营很有一套,据他说他们军校也有野外技能的课程,虽然不是重点课程,但是从小在农村长大的陆明远还是学得相当不错,他甚至在旁边的山坡上做了几个简单的陷阱,说明天就能让叶程吃上肉。
  撘了帐篷又捡了很多枯树枝回去,两个人在湖边架上鱼竿钓鱼,这湖里的鱼好像也没有叶程说的那么小,起码陆明远就钓到一条足有一斤多的黑色鱼,不知道什么品种,但是显然是能吃的。
  两个人在天黑前架起篝火,那条黑色的鱼最终还是被叶程用来炖汤了,他们还从旁边的水草丛里摸出来不少螺丝,加足调味料抄了一大盘。两人就着鱼汤吃了晚饭以后,就并排坐在火堆边上喝白酒吸螺丝,然后再说说分开的那十来年里,两个人各自经历的事和遇见的人。
  在没有电也没有电子产品的野外,夜晚好像显得格外漫长而又静谧,他们俩在湖边坐到深夜,然后钻进帐篷里相拥而眠。
  陆明远设的那几个陷阱,在第一天晚上就只抓到了一只松鼠,叶程提着那小东西看了看,最终还是决定放生了。
  陆明远解释说这完全和他的技术水平没有关系,他只是少考虑了国情差异而已,显然国内的野生动物密度没有D国高,他这回再多设几个陷阱,明天肯定有肉吃。叶程没让他去,毕竟他们在这个地方不会住很久,就只待几天时间,设太多陷阱的话到时候回去之前还得拆,不拆留着也是个祸害。
  两个人依旧在湖边钓鱼,被太阳晒得热了就到浅摊上去扑腾两下,陆明远好像很会游泳,叶程就差点,他虽然去过不少地方,其中也不乏有河流有湖泊的,但是在陌生的地方他很少会下水,游泳馆也去得不多,平时有点时间,大多都贡献给了油彩的水墨。
  "这个地方真好,叶程你没带画画的工具来真是可惜了。"
  "我怕自己把东西带过来了,就会画个不停。"到时候陆明远一定会觉得很扫兴吧。
  "那也是,你还是别带出来了。"
  陆明远无论如何都不肯放弃和叶程在花海中翻滚的想法,几经纠缠之后,叶程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们发现,花海中的激情,也许观赏性是不错的,但是可行性很低。因为人只要一趟下去,就只能看到花杆和花叶了,就算坐起来的时候能看到几朵花,视野也窄得很,花海不花海的,跟野战的两个人其实没多大关系。
  但是陆明远坚决认为,这是因为这片花海的品种不好,如果是矮牵牛或者紫云英什么的,肯定会更美妙。


74、第74章

这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假期,如果忽略陆明远因为花丛中的激情而导致轻微的皮肤过敏的话。叶程说要到附近的城镇去买药,但是陆明远坚决不同意:"就是有点痒而已,用口水抹两下就好了。"

这个假期前后总共十天,十天后叶程和陆明远开车回到B市,从叶萍家把陆叶秋接回来,又去超市采购了点生活用品,生活再次回到了从前。

"叶程,我觉得你现在已经画得够好了。"这是陆明远在之后一段时间里常常都要说起的话。

"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叶程总是这么回答。

"你是不是还想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有一天,陆明远终于把这个话题接了下去。

"陆氏现在怎么样了?"叶程不答反问,对于男人来说,事业是事业,爱情是爱情,有时候两者不能兼顾的时候,一方也会做出妥协,但是永远不能相互取代。

"陆氏很好。"叶程这么问,陆明远也明白了,对于叶程来说,绘画这件事是和陆氏同样重要的存在。

几天以后,陆明远起了个大早,在叶程起床之前从柜子底下把那幅被自己藏起来的油画拿了出来,就放在客厅的桌子上,上面还有一张纸条,是仲老写的一串地址,在I国,收件人是某美院的教授。

陆明远刚刚关门走出去,叶程就从卧室里出来了,手指抚摸在那幅自己的旧作上,垂着眼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上午九点半,叶程给陆明远打了个电话:"你同意了吗?"

"嗯。"电话那头的陆明远不大情愿地应了一声,然后咬牙切齿地说:"为什么是I国,你知道I国有多少同性恋吗?你最好能够经受得住考验,要是敢搞外遇的话……"

"不叫外遇,那叫第三者。"叶程笑盈盈地提醒。

"第三者也不行!"陆明远几乎是用吼的。

"喂,陆明远。"叶程显然心情很好。

"什么?"陆明远不清不愿地应了一声,哼,都要分开了这人心情还这么好,看来这趟I国之行很危险。

"顺便去旁边的R国把证领了吧。"

"……"电话那头的陆明远沉默了半晌,然后瓮声瓮气地问道:"你这是在求婚?"

"你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就算是二十七岁的叶程已经比同龄人沉稳很多了,这时候还是会忍不住感到紧张。

"太草率了!"陆明远不满意地哼了一声:"这么重要的话为什么要在电话里说?"他想听叶程当面对他说!

"那么……今天晚上再把求婚仪式补上怎么样?"

挂上电话以后,陆明远脸红了,叶程说求婚仪式!他忍不住在心里十分期待,但是又特别紧张,到时候自己该说点什么,肯定不能迫不及待地点头答应,嗯,要稳重。

叶程也挺犯愁的,也许他确实是太草率了,一整个上午都在想着今天清晨陆明远对着那幅画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想着想着,头脑一热就打了这个电话,稀里糊涂就求婚了。

虽然他对这个结果并不排斥,可以说相当喜欢,但是求婚仪式这个东西,到底要怎么弄?在房子里挂气球彩带什么的,会不会有点傻?叶程抱着陆叶秋出门了,其他先不管,订婚戒指肯定得买。

对着柜台里形形色色的戒指,叶程选了两只同款的圆环形男戒,白金的,上面镶着一些小颗的钻石,设计很好,简答不显粗糙,时尚不显女气。价格稍微有点高,但是叶程没犹豫就买了下来。

原本是打算用自己从前卖画的钱买的,临刷卡的时候又改了主意,掏出了陆震南给他的拿张卡。既然那个男人已经同意了他和陆明远的事,那么,就让他来做这个见证吧。这张黑色的信用卡是国产的,没有邦德的那一张那么神奇,但是很实惠,每年刷几次就能免年费,双币的,存取手续费也不高。

最开始叶程拿到手的时候,卡里是整整八百万存款,不得不说,陆震南出手相当阔绰。前阵子叶程在商场购物的时候就用它刷了几次,对于庞大的底数来说,他那点消费只能算是领头。

回去之前顺便去了商场底层的超市,逛了一圈,叶程手里多了一包白色的餐桌蜡烛和不少肉菜。然后又在超市门口的花店里买了两支红玫瑰,虽然觉得有点酸,但是既然是求婚仪式,酸就酸点吧。

原本烛光晚餐最好还是配西餐,但是陆明远显然更喜欢吃中餐,而且特别喜欢口味浓的肉菜。叶程红烧了一只肘子,又炖了一大盆排骨玉米烫,搞了个干锅鸭,再弄一大盆蔬菜沙拉和两个大果盘。

事先把陆叶秋喂饱哄睡,叶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在把桌上的蜡烛点上,电灯关掉,然后还要做什么?

叶程最不确定的,是他应该用什么态度迎接陆明远回来,应该热情地扑上去亲亲抱抱,还是淡定地坐在沙发上,微笑地看着他自己走进来……

六点十分,门外终于有了动静,是陆明远用钥匙开门的声音,叶程从沙发上站起来,刚想迎出去,想了想又坐下了,然后又觉得不对,最终还是向门口走了过去。

钥匙开门的声音响到一半就没了动静,叶程从猫眼里往外看,见到陆明远站在门口,可他就是不动,大概也是有点紧张。见他这样,叶程终于觉得轻松了一些,主动把门打开。"你回来了。"

"哦,嗯。"陆明远装作不经意地问:"怎么不开灯?"

"呵呵,先进来吧。"烛光晚餐这四个字,叶程有点难说出口。

陆明远进屋以后,就见到餐桌上点着蜡烛,蜡烛边上还用一个小玻璃瓶插着两朵玫瑰,红艳艳的,餐桌上都是自己爱吃的菜,红烧肘子干锅鸭,他吞了吞口水,觉得肚子有点饿了,因为总想着晚上的事,中午都没怎么吃饭。

"我今天在商场里买的。"桌面上放着一只方形盒子,里头是两只一模一样的戒指,叶程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在吃饭前就把戒指给陆明远,不然这顿饭估计会有点尴尬。

"款式不错。"陆明远对叶程的眼光表示满意。

"要不要我帮你带上?"

"嗯。"白天还想着什么不要轻易答应,这会儿早就被陆明远抛到了九霄云外,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要把这两只戒指套进两个人的手指,叶程再没表示,他就要自己动手了。

交换了戒指,两个人又交换了一个浅浅的吻,然后在烛光下相视一笑,刚刚那种别别扭扭的气氛,终于被冲淡了不少。

这顿饭吃得很愉快,两个人约好,等叶程去I国的事情定下来以后,陆明远就跟他一起出国,先到旁边的R国把证领了,然后再到I国报到,如果那边学校没有要收叶程的意思,到时候他们俩就直接去R国领证度蜜月。

这一天晚上他们没有做多余的事,两个人依偎着躺在床上,说着漫无边际的话,大部分时候,都是陆明远在说叶程在听。

"我听说I国的同性恋都长得不错。"实际上今天陆明远在网上逛了N久,就是为了了解那边的情况。

"嗯。"

"我还听说那边的男人都很热情,到时候有人跟你搭讪你怎么办?"

"不搭理他们。"叶程乖乖顺着他的话往下说。

"没错,就是不能搭理他们,男人就喜欢蹬鼻子上脸,尤其国外的男人脸皮还特别厚。"

"嗯,呵呵。"

"你要一个人租房子住,不准跟人合租。"合租什么的,最容易发展奸|情了,陆明远绝对不能让叶程跟人合租。

"学校应该有宿舍。"

"不准住宿舍。"

"那好吧,租房子。"陆明远都已经同意让他出国了,叶程也觉得自己应该适当地作点妥协。

"每天早上都要给我打电话,一起床就打。"距离产生危机,他必须时刻巩固自己在叶程生活中的存在感。

"如果我早上七点起床,这边已经凌晨一点了。"两地时差六个小时。

"那好吧,你中午吃饭的时候给我打电话,顺便叫我起床。"每天在叶程的电话中醒来,那种感觉大概会很幸福。

在陆明远的唠唠叨叨中,叶程终于把自己的作品寄了出去,总共寄了三幅,都是小幅作品,其中一幅就是仲老给他寄过来的,另外一幅是景物,还有一幅是人物,也就是陆叶秋的画像。对于这副陆叶秋的画,陆明远满意到了极点,寄出去之前,他反复跟叶程强调这幅画以后必须拿回来,那边要是敢私吞,他就抱着孩子杀过去。

学校的反应比叶程想象的快多了,不到二十天的时间,他就接到仲老的电话说事情已经定下来了,而且学校附近的一家博物馆表示想要收藏他的那几幅画,问叶程的意思。

叶程说让仲老的那位朋友先保存那几幅画,等自己出去以后再说。他是想到时候如果能出新作品把那几幅画换回来就好了,陆叶秋的画像,陆明远那么喜欢,叶程还是想要拿回来。那幅画母鸡的,他的国画老师韩教授显然非常喜欢,到时候他哥仲老商量商量,看能不能把那幅画给韩教授送回去。

对于他要出国这件事,叶程对韩教授有些愧疚,这个老教授收了自己做关门弟子,他却因为一幅画,再也不能停下脚步,说起来,当初这副画还是被韩教授介绍给他朋友老张的。

韩教授的意思很明白,他说艺术都是想通的,国画的功力有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一个画者对生命的领悟。让叶程出去开开眼界也好,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国画,要保持练习,常常要打电话回来报告自己的进展。

在国画方面,叶程现在的作画功力不算差,但是书法方面还很欠缺,书法这回事,除了每日苦练,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

叶程总共有将近半年的时间来准备出国的事,办签证和学语言。很多人都说I国语言是这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到底美不美叶程不知道,但是不难学倒是真的,签证方面有陆明远帮忙,也相当顺利。

唯一的问题是陆叶秋,叶程实在不放心把她留给保姆照顾,最后他去找了叶萍和钟万里,钟万里这男人虽然看起来三大五粗的,其实对小孩很细心,叶然现在被他养的非常好,身体很健康,虽然话不多,但是性格也挺开朗。

夏天的时候叶程和陆明远去度假,陆叶秋就是在他们家住的,好像还挺开心。对于叶程的请求,叶萍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她说就让陆叶秋在他们家住着,陆明远工作要是不忙晚上也可以接回去睡,不接回去也行,就跟叶然一个房间。

对于这件事叶萍完全是大包大揽,让叶程尽管放心出国。从前自己未婚先孕的时候还是个学生,是叶程在郊区租了房子帮她把叶然带大的,现在自己哥哥要出国,叶萍自然是一万个支持。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上一章高长好像过来做客了,报纸去把他赶走。

75、第 75 章

  在I国的一个出租屋里,叶程眯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前阵子他一直都在忙着画一幅画,这是一个大工程,所以他已经有几天几夜没出过门了,不困到头疼都不肯爬到床上去睡觉,屋里更是一片狼藉,他已经很久没有收拾了,也很久没有下过厨,整日与快餐和外卖为伍。
  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叶程打电话叫了个外卖,然后换上简单的衣裤开始收拾屋子,因为陆明远说他今天晚上就会到,这两年他经常过来,每一次过来都明示暗示让叶程早点回去,叶程答应他只在I国待三年,三年后就回国,就算这里的气氛实在是让他很喜欢。

  转眼间叶程来I国已经两年半了,半年前他顺利拿到了硕士学位,但是叶程依旧想在这边多待一年。两年的时间对于一个画者来说实在是太过短暂,因为每当他们沉浸在绘画的世界里的时候,时间总是会在不知不觉间流逝。
  这两年时间里叶程的进步很大,那种感觉十分奇妙,就像是一个在黑暗中胡乱摸索着前进的人面前,突然开启了一扇门一样,原本黑暗而又懵懂的世界出现了光亮,然后一切都开始变得清晰宽广而又不可思议。
  I国艺术界有人评价这个年轻画家的画是韵味与活力的最佳组合,也有人称之为中西合璧,但是所谓的合璧并不是两种元素的简单拼凑,而是要将骨血融入到画作当中,也许叶程的某一幅画在一个外行看来根本找不到任何一点东方元素,但是敏锐的人能看出来,画中特有的属于东方的古老韵律。

  叶程现在还是会坚持练习国画,这边材料不太好买,但是他每次给韩教授寄作品回去报告自己的学校进展,韩教授都会给他邮一大堆笔墨纸砚过来,好像生怕他整个人都扑到油画上,而忽略了国画一般。
  韩教授也肯定了叶程的进步,但是在书法和水墨画的境界上,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扎实的功底是基础,而绘画的境界,很大一个程度上也体现了一个人的人生境界,所以这条路没有头,只有一只往前走,一个人的一生不算长,在这条路上能走多远,完全就要看你个人的悟性和投入的精力了。

  他现在所在的这个学院给予了叶程很高的评价,导师也会把他推荐给一些名画家,让他们对叶程再进行一些指点和交流。
  叶程个人觉得自己有些受不起这些赞誉,因为无论是哪一种画风,在这里都有着让他望尘莫及的前辈,他们在艺术这条路上走的比自己远,对艺术的认知也比自己深刻,这不是虚伪的谦虚,而是因为他能看得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所以那种叫做骄傲的情绪,也毫无滋生的空间。
  相对于国内,I国的艺术土壤更为纯净,在剔除了很大一部分物质与虚荣之后,人们更容易看到艺术的真谛。所以叶程喜欢这里,不想那么快回去,虽然他知道这让陆明远觉得不安,但是,只要再待半年就好,他想在这里待满三年,虽然三年还是太过短暂。

  收拾完屋子之后,叶程把脏衣服放在洗衣桶里洗,然后坐在客厅里打开电视机,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快递小弟送过来的披萨。陆明远还没有那么快过来,他说他到F国出差,顺便过来叶程这边一趟,但是你要知道,F国的国土相当大,I国也不是弹丸小国,这两个国家就算是毗邻,也不表示陆明远和叶程之间的距离很近。
  陆明远对于叶程的出租屋已经熟门熟路了,甚至还配了钥匙,所以叶程不用担心他找不到地方,也不用担心他进不了门,所以可以不用去机场接人,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填饱肚子之后叶程拿着钥匙出门去了一趟超市,I国人的烹饪习惯和国内不同,想在这里的一个普通超市买到品种齐全的蔬菜几乎是不可能的,蔬菜在这边除了做沙拉主要就是用来做配菜和点缀,相对来说,颜色鲜艳并且可以生吃的蔬菜会比较容易买到。
  叶程买了一只鸭子和一块牛肉,又买了几个土豆和一些蔬菜水果,回家弄了一个干锅鸭和一个牛肉炖土豆,又拌了一大盘沙拉开了瓶红酒。
  不久之后陆明远就到了,他用钥匙自己开门进来,手里提着一只黑色的旅行箱,身上穿的是西装革履。这两年叶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发生在陆明远身上的变化,他比从前更成熟更有男人味了,自己也越来越不能抵抗对方的吸引。

  "还是你做的东西好吃,F国大餐什么的,也就那样了。你知道吗,我们公司楼下的那家餐厅关门了,公司食堂的那个厨师手艺真不怎么样,你说我要不要炒了他?"
  陆明远一边吃着叶程准备好的饭菜,一边唠唠叨叨地抱怨,每次过来叶程都要给陆明远准备饭菜,两个人一起吃个饭说说话,也是难得的温馨。加上他们俩每天都要通电话,所以叶程现在对陆明远在国内的生活还是比较了解。
  "你干嘛不送他去培训班?"食堂也是他们公司的福利之一,并没有外包,平时陆明远是不怎么管这些事的。

  "叶程,你什么时候回去?我不想再吃食堂了。"这才是陆明远扯这个话题的原因,也许他们公司的厨师并没有他说的那么不会做菜,这个二十八岁的男人撒娇也撒得很坦然。
  "再待半年好吗?"
  "半年太久了。"陆明远不满地抱怨起来,他大概是吃饱了,离开自己的位置走到叶程身边,手掌轻轻按摩叶程的肩膀。
  "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保证。"叶程就坐在凳子上,把陆明远的腰圈了过来,对方鼓胀的欲|望在他眼前一览无余。"洗过澡了吗?"
  "出门前就洗了。"因为他无法忍耐和叶程见面之后,竟然还要浪费时间在洗澡这件事上,陆明远把叶程的手掌拉到自己身后,压低声音说:"里面也洗了。"

  两个人的热情就这样被点燃,陆明远赤裸地躺在餐桌边的地面上,双腿大张着迎接叶程的挺入,两只胳膊高高抬到头顶,撑在厨房的门槛上,承受着叶程一波强过一波的撞击。
  "啊……叶程……好爽!"
  "再用力一点!叶程!用力!用力干我!"
  他的嗓音低沉,视线总是紧紧地锁在叶程身上,眼眸里流转着的,除了欲望,还有浓浓的情谊。旁人无法想象,这个阳刚健朗一表人才的陆氏领头人,也会有这样放荡而又如此诱人的一面。

  之后两个人一起到浴室里去洗澡,然后进了卧室,陆明远不让叶程关灯,他每次都这样。叶程知道,这一晚的欢爱才刚刚揭开序幕,陆明远的欲望还远远没有得到满足,他总是这样,每一次都要先把自己榨得精疲力竭,然后再一点一点地把他整个人都吞噬殆尽。
  对方这样强烈的欲念,有时候也会让叶程感到恐慌,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没有办法把这个男人从自己身边推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叶程变得无法拒绝陆明远的要求,不忍心让对方有任何一点点的失望。而且他也不敢把陆明远推开,现在的陆明远已经不是从前那个任人摆布的少年了,了解他越多,叶程就越觉得恐惧,怕自己哪怕只是轻轻推一下,从此他的生活就会被噩梦淹没。

  不得不说陆明远和陆震南很像,只不过陆震南除了陆氏好像没有其他的执着,而陆明远却在叶程身上投注了过多的感情。这是一头野兽,他已经把叶程划到了自己的领域之内,因为喜欢,所以偶尔也能勉强自己稍微忍耐一下,但是你最好别想逃离。
  "陆明远,别弄了,嗯……我很累。"叶程弓着身体侧躺在床上,整个人呈现出被过度索求后的疲惫,身后的陆明远正一下一下地在他体内蠕动,他总能找到叶程的敏感点,然后无止尽地反复刮弄。
  "那就再来一次。"陆明远伸出舌头舔叶程的后颈,在修长有力的脖子上拖出一条长长的水渍。"只要够爽,我就停下来。"这肯定是威胁没错。

  叶程的身体再一次被翻转过来,四肢大张地仰躺着,天花板的灯光太过耀眼,让他忍不住眯了眼睛,陆明远就这样狠狠地挺了进去,早已经湿透了的洞穴,发出噗呲一声响。
  "啊!陆明远!"叶程放纵自己用残破暗哑的嗓音叫出声来,这就是陆明远要的,自己喜欢被他占有的证明。
  满室都是让人脸红心跳的声响,叶程已经豁出去了,他实在没有力气再应对陆明远的纠缠,所以他大声呻吟,无论陆明远问什么,他都给出最让对方满意的答案,用仅有的一点力气主动迎接着陆明远的入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稍稍抚平这头野兽躁动的情绪。

76、第 76 章

  外面太阳很大,屋里的两个人却丝毫没有从床上爬起来的打算,两颗脑袋挨得很近,共同枕在一个单人枕头上。
  "等你回去以后,我们一起到C市生活吧。"
  "不住B市了吗?"叶程顺口问道。
  "B市风沙太大,前阵子陆叶秋有点支气管炎,大概是空气质量太差的关系,C市那边干净点。"陆叶秋现在已经会走路会说话了,每次陆明远和叶程打电话,都要让她说上两句,听那丫头在电话那头喊爸爸,叶程就会想回去。

  "那我得跟韩教授说一声。"对于韩教授,叶程还是感到有些抱歉,自己好像是白当了人家的关门弟子,而重心却一直放在油画上。
  "他也住C市。"陆明远笑着说,浓浓的鼻音中,多少有点邀功的味道。
  "怎么回事?"叶程记得韩教授的爱人喜欢整天呆在文工团里,她肯定是不会喜欢搬家的。
  "韩教授的爱人前阵子脑血栓过世了,他自己没跟你说吗?"
  "没有,什么时候的事?"叶程觉得自己这个关门弟子当得实在是太不称职了。
  "十来天吧,你不用担心,以后他住在C市,有的是机会照顾他老人家。"
  "他怎么会在C市买房子?"真有这么巧的事?
  "那个老张你记得吧,就是韩教授的朋友,他也在C市买了房子,叫韩教授也过去,然后我就顺便推荐了个做房地产的朋友给他。"
  "推荐?"叶程相信陆明远为他做的事,绝对不止是推荐那么简单。
  "顺便给了个不小的折扣。"陆明远笑了,把脸凑到叶程跟前,顺利讨到了一个吻。

  "陆氏怎么办?"这两年一直保持着和陆明远的电话联系,叶程当然知道他在一年前招到了一个能干的总经理,而且对这人的品行也还信得过,从前陆震南留下不少老将,都撑得起场面,但是陆明远就是不放心他们,毕竟不是自己带出来的兵。
  "总要放手的,时时刻刻看着也不一定有用,偶尔回去看看就行了,呵呵,真要出事了,以后我就在C市摆摊修鞋吧,听说现在这个行当挺好赚钱。"
  陆明远显然没打算像陆震南一样把自己毕生精力都奉献给陆氏,他现在已经不那么积极扩张了,而是把绝大多数资产向实业转型,说白了,这是打算要开始当地主了。
  "陆氏要真出事,陆震南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叶程说。
  "呵呵呵,到时候父子重逢可能不会很愉快。"陆明远显然没把陆震南的态度当回事,他们这一对父子的相处,从来就没有愉快过。

  两个人一直躺到太阳西下,才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每次陆明远过来,叶程都别想好好画画。
  这一次还好,他刚刚结束了一幅作品,从前有一次他画得正兴起的时候陆明远来了,搞得他心里猫挠似地,注意力总是不集中,那一回他真的被陆明远收拾惨了,签订了不少丧权辱国的条约,才终于没让陆明远把那幅半成品毁掉。

  两个人穿好衣服出门,叶程肚子饿了,想打车和陆明远去餐厅吃饭,但是陆明远却坚持要步行到叶程他们学院的小餐馆里去吃晚餐。
  "嘿,叶程,你男朋友又过来了?"这家餐馆的老板是个又白又胖的大叔,叶程经常来这里吃饭,跟他相当熟。陆明远每次过来都十分招摇,现在这个学院里里外外,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叶程是个同性恋,这叶程也早就习惯了。
  "是啊。"叶程笑着点点头,坦然承认了。好在这两年I国的同性恋者们通过一系列的抗争,虽然还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承认,但是起码绝大多数人,都已经是见怪不怪了,也不会动不动就扯到宗教问题上。

  "嗨,叶程,听说你这两天又有新作品了,什么时候能让我们看看?"说话的男子就坐在叶程和陆明远旁边的餐桌上,是个典型的西方人,金发碧眼身材高大,举手投足都是艺术家的气质。
  "后天教授们要来我家,到时候你如果有时间也可以一起过来看看吧。"眼前这个人是叶程的学长,已经从学校毕业了,也跟叶程一样,在附近租房子住,他的画风张扬而又热烈,是叶程学不来的奔放。
  那人又和叶程说了几句话,嘴角始终噙着笑,他似乎并没有注意到陆明远的存在,很快就吃完饭离开了餐馆。

  "以后你少跟这个家伙往来。"那人一出餐馆,陆明远就向叶程下达了指令。
  "为什么?"叶程顺口问了一句,到也没有显得惊讶或者气愤之类的,他早就已经习惯了陆明远的霸道。
  "他刚刚一直当我不存在,呵呵,但是再怎么假装也掩饰不了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敌意,那个家伙对你有企图。"
  "你是女人么?嗅觉这么灵敏?"叶程忍不住笑了,这个学者确实向他表白过,但是已经被他拒绝了,他从来都没打算要脚踩两条船。
  "我只愿意为你当女人。"陆明远用手撑着下巴,眼波流转间全是邀请的味道,他这一句话是用I语说的,而且声音不低,一时间许多人都向这边望了过来,想把这一对男人"女人"看个究竟。
  叶程耳朵有些红,刚好他点的面条在这个时候被端了上来,连忙拿着叉子吃起来,掩饰着自己的尴尬和有些紊乱的心跳。

  从餐馆里出来以后陆明远拉着叶程在他们学院里散步,叶程虽然毕业了,但是他的交际圈显然还局限在这个学校以及周围一点点狭窄地带。陆明远面带微笑,斯文有礼地对每一个叶程的熟人打招呼,他的手臂总是紧紧环在叶程的腰上,宣誓着自己对这个人的所有权。
  他抱着叶程的脖子在路灯下拥吻,昏黄的路灯打在他们身上,让这一对恋人显得尤为缠绵。

  一天后学院里的几位教授到叶程家里做客,前天晚上在餐馆里遇见的那个学长也来了。陆明远穿上围裙扮演起了贤妻良母的角色,又是泡茶又是上点心的,没事的时候就笑眯眯地坐在叶程身边,并不怎么插话。叶程上洗手间的时候,他尾随着也进去了。
  "今天这身行头不错。"叶程笑陆明远的小心眼。
  "我说,你们学校的教授是不是有点太年轻了?"陆明远对这些教授的年龄表示不满,那个什么学长的,威胁性实在很一般,但是这其中的几个年轻教授就不一样了。
  "I国的聘教比较自由,而且,我都已经从学校里毕业了不是吗?"叶程现在和学院里的教授的接触并不是很多,像今天这种情况并不常常发生。

  "我不放心,叶程,你真的还要在这里待半年吗?"陆明远身上散发出浓浓的不安,他轻轻环住叶程的腰把自己的额头靠在他肩膀上。
  "你应该相信我。"叶程叹了一口气,把眼前的这个大男人抱在了怀里,这个人的患得患失实在是令人糟心,以后的日子可要怎么过呢?
  陆明远抬头吻上叶程的双唇,那些柔软得像羽毛一样的碰触成功地让叶程的心也化成一片春水,他捧住陆明远的脑袋加深了这个吻,用舌头舔舐他的口腔,勾着他的舌头一起翻滚摩擦,今天的陆明远异常柔顺,这让叶程在讶异之余,也十分受用,毕竟男人都有主导的欲|望。

  而客厅里的几位教授,依然坐在沙发上喝茶聊天,时不时也会有人把目光瞟向门缝内正吻得难解难分的两个人。
  "喔,山德罗,看来你是没有机会了,叶程的小情人十分热情啊!"其中一位年纪大一点的教授对他身边的那个年轻教授说。
  "我看叶程更加热情,真是很难想象她能把这位伴侣压在身下。"旁边另外一个年轻教师把陆明远修长健硕的身材打量了一番之后,忍不住笑出声来。
  "山德罗看来是没希望了,叶程显然很喜欢他。"叶程好像是在上面的那个,这下好玩了,山德罗对叶程的明示暗示大伙儿可都是看在眼里的,这家伙难道是想被人压吗?
  "别再看我了。"那个叫山德罗的男人终于忍不住出声了:"我从来都只在上面。"显然他这一次看走眼了。
  这个叫山德罗的男人高大英俊,有着一身古铜色的皮肤,浑身都散发着一种叫做潇洒不羁的荷尔蒙,几乎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抵抗得了,但是这个男人明显是不喜欢女人的。可他喜欢男人,却从来没打算过要被男人压,好在他还没来得及跟叶程表白,不然这个乌龙就大了。

  对于陆明远的小算盘,叶程不可能一点都不知道,陆明远也知道他知道,但是他就是这样光明正大地在叶程前面挖一个坑,然后自己就这么眼巴巴在旁边看着,等叶程自己心甘情愿往下跳。叶程总是不忍心让陆明远失望,也不敢再去挑拨他的底线加深他的不安,他只是不知道,自己这种无限度的纵容,到底会将两个人带往哪里,是幸福还是毁灭?
  自由给予叶程无限的灵感,他总是有用也用不完的激情,但是陆明远已经在国内为他修了一座牢笼,等着他自己走进去。叶程有时候也会忍不住开始害怕回国,他怕自己将会被束缚,这些像泉涌一样的灵感和激情也会随之远去。

  他们再一次回到客厅里,几位教授对叶程的新作评价非常高,其中不少人表示希望叶程能够留在I国继续发展,I国的土壤适合绝大多数艺术家生存。叶程很有潜力,留在I国的,心无旁骛地沉浸在艺术的海洋里,他将前途无量,甚至有机会赶上从前的一些名画家,抵达这些年来再没有人到达过的领域。这对任何一个画者都是极大的诱惑,叶程也不例外。
  "不,他半年后就要回国了。"不给叶程任何一点犹豫的机会,陆明远果断地帮他拒绝了,在他眼里,这些人跟邪教组织无异,叶程一旦被他们拉进去,就再也难出来了。

  当天晚上陆明远把叶程抱在怀里,修长有力的手指一下一下地梳理着叶程的头发:"记得你跟我说过的话,半年以后就要乖乖回国,不要听那些人说什么献身艺术的疯话。到时候就算你改变主意不回去,也不可能会在那条所谓的艺术的道路上走更远,因为我会毁了你,就算赔上陆氏也在所不惜。"
  叶程没说话,只是用自己的双臂更紧地环住陆明远的腰,这个回应让陆明远很满意。明天就要离开了,他觉得今天晚上应该彻底地满足叶程一次,于是他努力压抑着想要占有和束缚的欲望,整晚都在叶程身下呻吟喘息。
  叶程不喜欢自己的利爪,他也不介意偶尔将它们收起来,伏低自己的身体,扮演一回家猫,只要家猫能更让叶程喜欢,会乖乖待在自己身边。

77、第 77 章

  五个半月以后,叶程就开始整理打包准备回国的事宜了,他的教授们都觉得很遗憾,因为在他们眼里,叶程祖国那边的油画界,一点都不适合年轻人的成长,那里的人更擅长做生意赚钱而不是画画。就算叶程资质再好,在那样的环境中呆久了,也难免会迷失自己的艺术方向和追求。
  大家相继来叶程家里和他告别,学校附近的博物馆也来人了,是馆长本人。这位馆长先生和叶程他们学院的教授和不少学生都很熟悉,当时叶程还没到这边的时候他就通过那三幅作品注意到这个年轻人了,虽然最终没能收藏,但是叶程刚到这里的第一年,就常常会去他们博物馆,馆长先生有时候也会和他聊几句。
  叶程刚到这里的时候,就被这边浓郁率真的艺术气息吸引了,他很喜欢去那家博物馆,那里的馆藏非常丰富,不一定都是名家名作,但是非常有活力。在那些风格迥异的作品中,叶程看到了关于绘画的无限可能。所以对这家博物馆,叶程十分喜爱,和很不舍。

  馆长提出想要收藏叶程的作品,他本人看上叶程的两幅画。其中一幅是叶程刚来I国那阵子画的第一幅画,有些粗糙但是充满激情,那时候的叶程每天都被各种各样的想法充斥着,总有一种想要将所有东西都表现出来的焦躁,但是偏偏画出来的每一幅画都不能令他自己满意。等到如今再回头去看,其实那一时期的这一批画也很特别,充满了激情和探索,这样的激情和强烈想要表达的欲望,叶程的人生中也许不会有第二次。
  另外一幅被看上的作品是叶程这阵子的新作,刚刚花了一个星期完成的,不是特别豪华,但是深刻融汇了叶程本人对艺术的理解和追求,可以说是他在这一次出国学习三年的毕业之作。
  这样的两幅画,一幅是开始一幅是结束,它们对叶程本人来说也十分有意义,但叶程还是答应了这位博物馆的馆长,即使他们这家博物馆并不十分出名,被它收藏作品,也不能为叶程带来什么名誉地位。

  之所以会答应,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叶程对这家博物馆的信任。因为他们十分尊重画作的作者,不会擅自将作品流传出去。叶程愿意让自己的作品放在这家博物馆让后来的人们见证自己的成长,也从他的作品中发现绘画的另一种可能,但是却并不愿意让自己的作品流传出去,让那些不认识他不了解他的人任意评判和称赞。
  相对于苛刻的批判,盲目的的赞誉同样让人不喜欢,艺术是包容与体会,并不是任何人提高自己的修养和品位的道具。在这一点上,叶程倒没觉得I国比国内好多少。

  送走了博物馆馆长,叶程继续打包,这三年来光是画好的成品他就有上百幅,还有一些没画好的本成品叶程也舍不得丢掉,那些作品往往都是因为开始的时候有着非常好的想法,画到一般却没有办法继续完成的,叶程希望自己有一天能一幅幅把它们都画完,他好奇画完以后的成品,会是什么样子的。
  门铃响起的时候,叶程以为又是住在这附近的教授或者同窗,眼看就要到吃饭的时间了,也许他们可以找个小餐馆边吃边聊。
  "来了,谁啊?"叶程穿着背心短裤就去开门了,脸上还有好几天没刮的胡茬,他全然不介意自己这副样子被人看到,甚至可以坦然地走出家门去街道边餐馆吃饭。

  要知道那些家伙画起画来的时候要比他现在邋遢一百倍,据说他们学院有位教授在放假的时候闭门作画,这边画画的人大多都钟爱披萨,因为这东西可以一边啃一边画,他们可以不用停下手里的画笔。
  这位教授就整天吃披萨,吃了大约十多天还是半个月的样子,然后等他的作品终于完成了,他也发现自己那些没吃完又没处理掉的披萨已经长蛆了。关于披萨为什么放久了会长蛆这个问题大家各有各的说法,最普遍的看法是因为苍蝇在上面拉屎了。
  但是令人佩服的是,这位教授以后还继续吃披萨,而且他们家的外卖电话从来都没换过,还是开始的那一家,神经粗悍得让人无话可说。

  "是我。"
  出乎意料的,门外站着的是陆明远,手里抱着个女娃,旁边还放着一只行李箱,比他从前常用的那一只大多了。小丫头刚见到叶程有些愣神,因为她从前就只在照片上和视频上见过爸爸,平时每天都在电话那头喊得挺甜的,这会儿突然看到真人,反而有点不好意思开口了。
  "快叫爸爸。"陆明远见她呆头呆脑地不吭声,伸手就拍了他女儿脑门一下。
  "爸爸。"丫头伸出小手摸了摸头,两只圆滚滚的眼睛还是盯着叶程看。
  "来,爸爸抱。"看着眼前一头自然卷的小丫头,叶程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一把接过来抱在怀里,转眼这丫头就四岁了,看起来小布丁点的,抱在怀里还真有点沉,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脸,长得不太像陆明远,就这双眼睛乌黑乌黑的,继承了陆家人的遗传。

  "你可真够邋遢的。"陆明远上下打量了叶程一番,扯着嘴角坏笑了起来,平时他过来都是事先通知的,叶程显然都提前把自己收拾干净了的,这会儿搞个突然袭击他才知道,原来叶程在I国的时候也邋遢得很。
  "刚刚还洗澡了呢。"还好刚刚洗了个澡,不然叶程还真没好意思让陆明远看自己三天三夜不洗脸不睡觉的德行,习惯了以后,不刷牙照样啃披萨,毫无心理压力。
  "没事,我喜欢你邋遢的样子。"伸手摸了摸叶程脸上的胡茬,陆明远的眼眸又开始发暗,他这么久没有见到叶程了,刚一见面,就见到叶程如此诱人的另一面,他几乎想要迫不及待地把人往床上拖了,但是今天显然不行,因为陆叶秋这丫头。这家伙在飞机上睡了一路,直到上了出租车才醒,这会儿生龙活虎的,一时半会是没办法打发她去睡觉了。
  陆明远开始怀疑自己把陆叶秋带出来到底是不是明智的决定了,因为没有这丫头在的话,他现在起码不用压抑自己的欲|望。如果只有他和叶程两个人,他们这会儿肯定早就滚到床上去了,不,也许自己会等不及到床上解决,他们只要关上门,就在门口也没有关系。
  就算没有陆叶秋的亲情攻势,自己硬拖也能把叶程拖回去,他可以直接把叶程做到腿软,然后打包打包就回国了,多方便多快捷。

  "叶秋肚子饿了吗?"叶程把这丫头抱进屋里,安置在自己的床上,然后打开衣柜找衣服穿,打算一会儿先带这一对父女出去吃个饭。
  "好饿,陆明远不给买吃的。"
  陆叶秋乖乖坐在叶程的床铺上,从前陆明远教她管自己叫爸爸,然后又教他管叶程叫爸爸,弄得陆叶秋一个头两个大,最后还是钟万里教的她,管陆明远就直接叫陆明远,叫着叫着就习惯了,连陆明远自己都习惯了。
  "爸爸一会儿带你出去吃饭,叶秋想吃什么?"叶程转身背对着陆叶秋换衣服,陆明远不在,陆叶秋又刚到这里,他个大男人总不能为了换个衣服就把小丫头一个人放在这个陌生的房间里吧。
  "面条。"陆叶秋吞了吞口水,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说I国的面条跟别的面条不一样。

  "喂!丫头,别乱看!"陆明远因为欲火攻心,没办法只好先去卫生间自己先解决了一下,没想到一出来就见到陆叶秋那丫头正对着叶程光裸的背脊吞口水,顿时就不满了。
  "瞎喊什么呢?你怎么不先带她去吃点东西?"
  "这丫头在出租车上才醒的,离现在还不到二十分钟,那会儿都快到你家了,能差这几分钟啊?"陆明远瞪了他女儿一样,丫的,这么小就学会告状了!
  "来,吃饼干。"出门前叶程从冰箱里翻出一包饼干,撕开了塞在陆叶秋怀里,小孩子经不住饿。陆明远也从里头拿了一块出来啃,觉得味道很不错,就不停地伸手去拿,每次他靠近叶程的身体,就忍不住有点心猿意马,脑海里的画面停都停不住,他真的要花很大的意志力,才能控制住自己不要在女儿面前耍流氓。

  "嘶……陆叶秋你快给老子松口!"
  陆明远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叶程身上,手里不停地从他怀里的陆叶秋那里抓饼干吃,结果一个没留神,大拇指就被这丫头狠狠咬住了,这丫头像是属乌龟的,咬住了就死活不松口,陆明远不禁要怀疑当初陆震南怎么给自己找的代孕母亲了。
  "!"陆叶秋不甘示弱地瞪着他,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又凶又狠,还有些委屈的湿意。
  "怎么了?叶秋乖,赶紧把嘴松开。"
  叶程停下脚步,一边哄一边轻拍她的脸颊。路过的行人纷纷把视线投了过来,看到一个圆滚滚的丫头正咬着大人的手指不松口,横眉竖目一幅要拼命的架势,忍不住都笑了起来。

  "他抢我饼干吃。"陆叶秋好不容易才松开了嘴,红着眼睛对叶程说。
  "老子吃你一块饼干怎么了!老子养你这么大还不能……"陆明远气得跳脚,但是很快就被叶程一巴掌拍了下去。
  "咱不吃饼干了,叶秋不哭啊,爸爸带你去吃面条。"叶程说完以后拿着空饼干盒在陆明远前面摇了摇,让他自己看,好大一盒饼干呢,陆叶秋怎么也吃不了几片,就都被陆明远吃没了,难怪丫头觉得委屈,她这会儿肚子正饿呢。
  就这样,一场小风波之后,一家三口继续往附近的餐馆走,叶程抱着陆叶秋走在前面,陆明远垂头丧气地跟在后面,边走边甩手。

78、第 78 章

  陆叶秋说她要吃面条,叶程就给她点了份面条,让服务员搬了一把儿童座椅过来,给她一把小叉子让她自己吃。用叉子吃面条对于四岁的陆叶秋来说还是稍微有点难度,她用叉子一圈一圈地绕,半天才能吃上一口,这会儿肚子正饿呢,吃几口就没耐性了,把脸埋到碟子里啃。
  一旁的叶程和陆明远都没有要帮忙的打算,陆叶秋大概也不需要他们去帮忙,这会儿她吃得正投入,谁敢抢她的叉子他就得跟谁急。

  "嘿!叶程!"这时候叶程的一位教授和他的夫人一起进了这家餐厅,一进来就看到叶程和陆明远他们。
  从前有一次他们搞聚会,这位夫人应女儿的要求买了一个家用棉花糖机,但是在场的男士谁都没能把棉花糖卷得像宣传画上面的棉花糖那么大那么圆,然后叶程就顺便露了一手,卷了个巨大的棉花糖出来,顿时惊艳四座,从此这位夫人和她的女儿都十分喜欢叶程。
  "嘿!这么巧。"叶程也笑着向这对夫妇打了声招呼。
  "听说你还有半个月就要回去了?"这位教授没有带过叶程,联系也不是很多。
  "可能会提前几天。"叶程看了旁边的陆明远一眼,回答道。这人好像已经等不及了,那就干脆早点回去吧,反正他也已经开始收拾东西了。

  "这孩子真可爱!"这位夫人好像十分喜爱小女孩,不止宠爱自己家的女儿,在外面要是看到可爱的小女孩,也都会留露出比平常更多的热情。
  "谢谢!"叶程也觉得陆叶秋长得很可爱。
  "陆叶秋,跟叔叔阿姨打招呼。"这时候,陆明远突然用I语跟女儿说了句。
  "叔叔阿姨好。"陆叶秋吞下嘴里的面条,用不是很标准的I语向两位大人问好,然后继续埋头吃自己的。

  "噢!天呐!叶程这是你朋友的女儿吗?"这个朋友,指的大概就是坐在叶程身边的陆明远吧。
  "……她是我女儿。"如果叶程说是的,那么在他们这一段对话中,就等于否认了陆叶秋是自己的女儿,这显然不合适。
  "真的吗?真难以想象!你竟然已经有孩子了!"那夫人显得有些惊讶:"这得伤透多少姑娘的心啊!"
  她是这附近少数几个不知道叶程是同性恋的人之一,这不能怪叶程,他从来都没有刻意隐瞒过,就像现在,他和陆明远大大咧咧的带着女儿在餐馆里吃饭,这位夫人也亲眼看到了,可她好像半点都没往那方面想过。
  "我肚子饿了,我们还是找张桌子坐下吧。"她丈夫满脸笑意向叶程他们道了别,然后带着他的妻子离开了,这真是对奇怪的夫妻,妻子神经大条,丈夫非但不提醒她,反而还以此为乐。

  "竟然还有姑娘喜欢你吗?"陆明远简直不肯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吃醋的机会。
  "有几个。"叶程咧着嘴就笑了,这事说起来真的是相当不可思议,差不多整个学校都知道自己是个Gay,可有些女孩偏偏就是不信邪,三年下来,总会有女生试着想要攻下他这座堡垒,算一算,数量还不少。
  "陆叶秋,叫爸爸。"陆明远不满地看了叶程一眼。
  "爸爸。"陆叶秋已经把那盘子面条消灭得差不多了,抬头叫了一声爸爸,然后又忍不住打了嗝。
  从前每次陆明远和叶程通电话的时候,只要陆叶秋在场,陆明远就会把电话放在她耳朵边上说:陆叶秋,叫爸爸。陆叶秋就会乖乖对着话筒叫一声爸爸,时间长了,就成惯性了。大部分时候陆明远就给她说这一声,偶尔良心发现也会让她和叶程多聊几句。
  "你看,你连孩子都有了。"陆明远得意地看着叶程,明确地告诉他就算有女生倒追也没什么好得意的,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可能。
  叶程笑了笑没搭腔,拿出餐巾纸把陆叶秋满脸的汤汁擦干净。

  晚上好不容易把陆叶秋哄睡着了,陆明远立马像饿狼一样向叶程扑了过去。因为叶程不知道陆明远他们父女要过来,所以没有做任何准备,家里也只有一张床一套被褥,这会儿床被陆叶秋占了,他们俩只好在客厅里的沙发上活动。
  "叶程,来,进来。"陆明远把叶程全身上下都啃了一遍之后,翻身躺在沙发上,左腿高高架上沙发的靠背,向叶程发出邀请。
  他的渴望虽然很迫切,但是在这种时候,陆明远还是觉得自己应该稍微压抑一下。要知道,叶程现在卡里可还有七百多万存款,有了这笔钱,他想去哪儿就去哪儿。陆明远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把人给吓跑了,不然这世界这么大,想再把人捞回来还真不容易。
  关于叶程的犹豫,陆明远不可能不知道,因为他比谁都清楚自己像野兽一样强烈的占有欲和破坏欲,他要花很大的毅力,才能压抑住自己想要把叶程的翅膀折断的想法。因为这个男人会飞,这让陆明远觉得而很不安全。

  "我以为你更想在上面。"叶程亲吻着陆明远的双唇。
  "不,我想要被你干,越狠越用力,我就越安心。"陆明远伸出舌头舔叶程的下巴,他爱极了那些粗硬的胡茬。
  "那你一会儿可千万别求饶。"没有男人能经受得住这样的挑拨,叶程也一样,他起身去把卧室的门关上,免得一会儿的动静把睡在里头的陆叶秋吵醒。
  "来吧。"陆明远嘴角噙着笑,双腿长得更开。
  这一次叶程前所未有的卖力,他们从沙发上做到沙发下,就在沙发与茶几之间的狭窄地带,叶程一次又一次地把陆明远贯穿。因为陆叶秋就在旁边的房间里睡觉,所以两个人都没敢弄出太大声响。
  陆明远双腿大开,仰躺在地毯上,两只手掌放在叶程的臀瓣上,随着他的每一次挺进,用力地把这个男人按向自己,想让他进来更深。

  "这样能安心了吗?"叶程爆发之后,一边喘息一边在陆明远耳边问。
  "一半。"陆明远的呼吸也很急,因为叶程的热情,他的身体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但是心里却满了还不到三分,他怀疑是不是非得要叶程连皮带骨把自己吞进肚子里,他才会真正相信这个男人不会离开自己。
  "那另一半恐怕需要你自己来了。"叶程用自己长满胡茬的下巴磨蹭着陆明远的脸颊,从喉咙深处发出低沉的笑声,陆明远好像很喜欢他的胡茬,他之前表示要先刮胡子,但是陆明远说什么都不让。
  "不。"陆明远的双手还在叶程的臀部流连忘返,却拒绝占有他。

  "你在瞎担心什么?"叶程撑起上身,亲了亲陆明远的脸颊,然后伸手到旁边的茶几上,摸了个小本下来,在陆明远眼前晃了晃。"我想,你是不是忘了件事?"
  陆明远看到那本子就变了脸色,是啊,没错,就是结婚证,他跟叶程在三年前就结婚了,只是在这三年中,距离产生的不安,让他慢慢忽略了他们已经结婚这一点,叶程现在将结婚证拿出来,是在向自己保证吧。他不是一个会将婚姻当成儿戏的男人,他既然已经跟自己结婚了,那么,这个男人就已经是自己的了不是吗?

  "叶程……"陆明远把自己的脸埋进叶程的颈窝里深深吸了一口气:"你这回惹大麻烦了。"说这话的时候,他眼里的热度几乎能将叶程烧化。原本徘徊在臀部的双手也很快攻了进去,两只手交错着撕扯揉捏,在狭窄的甬道里四处乱窜。
  "啊……嗯……"叶程很快就乱了呼吸,这些从长满青色胡茬的脸上忍不住溢出的呻吟,无比激烈地刺激着陆明远的欲望。
  茶几和沙发都被陆明远推到了一边,他把叶程的双腿折叠起来压到胸前,这个人压上去,一下一下深深埋进他的身体,接着城市的灯火,陆明远紧紧盯着叶程的脸,他毫不怀疑地相信,只要自己盯着这个男人的脸,就算什么都不干,也能激动到射出来。多好,这个男人已经跟自己结婚了!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叶程趴跪在地板上,他不知道他们两个人到底做了几次,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地毯,当他的膝盖被地面磨得生疼的时候,就已经找不到地毯在什么的地方了。
  "陆明远……轻……轻一点……"说出来的话被陆明远撞得七零八落,他紧紧贴在叶程的后背,双手绕到前面扣住他的肩膀,在一下一下的撞击中用力将叶程的身体的压向自己。
  "啊……叶程!"陆明远火热的呼吸都喷再叶程耳边,叶程开始觉得有些迷糊起来,身后的人好像永远也不知道疲倦,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无论是皮肉还是骨头都已经被陆明远啃噬过很多遍了,也毫不怀疑这个男人想要把自己拆吃入腹的打算。

  "爸爸,你怎么了?"叶程再次醒来的时候,首先见到的是陆叶秋圆滚滚的脑袋。
  "爸爸没事。"叶程一开口,就发现自己的嗓子已经破音了。
  "陆叶秋你快下来,别压在爸爸身上。"这时候陆明远端着粥进来了,摸了摸叶程的额头问:"很不舒服吗?要不要上医院?"
  "不去,丢人。"叶程不想用自己破锣般的嗓音多说话,言简意赅地表达了一下不想上医院的意思。

  "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今天晚上就要走了。"陆明远不以为然,舀了一调羹粥喂给叶程。
  "今天晚上?我东西都还没收拾完!"
  "我刚刚已经请人过来帮你收拾了,这会儿差不多都该装柜了。"
  一个没注意,调羹碰在叶程的下巴上,陆明远把调羹收了回来,凑过身去把不小心粘在叶程下巴上的米粒舔干净,然后锲而不舍地继续喂食。
  "会不会太着急了?"
  "不会,飞机十点才起飞,你还可以多休息会儿。"陆明远讨好地向叶程笑了笑:"我让他们把你所有的东西都打包了,不用担心会有遗漏。"

79、第 79 章

  回国以后叶程他们还是现在B市住了几天,陆明远那边的事情倒是处理得差不多了,就是叶程想去一趟叶萍家。
  几年不见,叶然已经长高了许多,见到陆叶秋来了,就牵着她的手带她去看电视,陆叶秋这丫头也听叶然的话,乖乖的半点都不像在陆明远跟前的时候那么霸道,叶然给她什么她就吃什么。
  叶萍和钟万里倒是没什么变化,叶萍还是忙着赚钱接单,钟万里还是在家里带孩子,有时候跑外地去谈生意,随着叶然的年纪越来越大,他跑外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了,这人好像是被叶萍传染了一样,赚起钱来就停不住。

  一年多以前,叶萍他们一家三口回了一趟老家,这次是一起回去的,也没什么遮掩。因为叶然长得不像国人,引来不少好奇的目光,闲言碎语自然少不了,但是叶萍这边的情况也还好。蔡金枝也钱守万他们也都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倒是罗月玲直说叶萍傻,这有啥啊,谁一辈子不得经点事,就为这事好多年不回家啊?
  听叶萍说,钱守万的核桃林现在是赚钱了,原本有人过来收,给的价钱也还可以,但是罗月玲死活不让卖,自个儿出去跑的销路,价钱提高了将近一半,这一片大山的核桃卖下来,多赚了近十万。
  蔡金枝这两年身体还不错,但是因为她之前晕过,家里也就没敢让她干重活,收核桃都是钱守万和罗月玲夫妻俩自个儿上山干的活,蔡金枝就在家里煮煮饭,大件的衣服被子都让用洗衣机洗,反正山上的水不要钱,电也费不了多少。
  大胖二胖都回去了,钱守万忙的时候他们也能搭把手,兄弟俩到外头打了几年工,觉得到底还是村子里的日子好过,就回去了,在小河边撘鸭棚养鸭子卖鸭蛋,这两年农场品价格疯涨,他们把自个儿家的鸭蛋拉上了网,现在基本上供不应求。

  倒是钟万里那边,他父母都不太乐意,因为这个孙子显然不是种完里的种,还好钟万里和他妹妹钟巧巧感情好,小时候没少从牙缝里抠钱给她买零食吃,这会儿就开始发挥作用了。
  这些年下来钟巧巧都生活在父母身边,甭提多贴心了,这时候这闺女就给老俩口上思想政治课了。她说,说这年头讨个好媳妇多不容易啊,你看咱这边的女孩,不是天天讲究吃穿就是整日窝在家里,哪个有咱嫂子那么能赚钱,咱哥的日子过得多滋润啊,每天就在家里带带孩子,你看他这两年胖的。
  再说咱嫂子这人你们听说过没有?打小就在家里养鸭子,现在的人哪个还吃过这种苦啊?小时候就知道给大人分担一些重担,长大了对他那个外婆啊舅妈啊姑妈啊,也都孝顺得很,现在这么孝顺的媳妇哪儿找去?看咱家后头的婆媳天天吵架,亲孙子倒是生了,可那日子好过吗?

  这好一通说,说了好几天,钟家父母终于动摇了,说好歹生个二胎,他们家儿子也该留个自己的种。钟巧巧这时候还卖乖,说自个儿以后给他们找个半子,让老俩口不用担心钟家断香火,结果招来两位家长好一通教训,二十好几的人了还不找对象,还半子呢?能嫁出去就烧高香了!
  叶萍和钟万里这两年也有了生二胎的意思,毕竟叶然已经长大了,眼看着就要上学了,这时候再要个小的,他们也照顾得过来,两口子的意思是顺其自然,什么时候有了就要,没有就再等等,反正只要不是不孕不育,迟早得怀上。

  韩教授已经去了C市,叶程要过几天去了C市才能找到他,所以这边也没什么要见的人了。倒是他从前的几位同学,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知道他回国了,让铁强给他打了个电话,几个昔日同窗就一块儿出去搓了一顿。
  席间,大伙儿对目前国内的艺术氛围进行了各种抱怨之后,问叶程以后的打算,有开画廊的同学表示叶程可以把作品放在他那里寄卖,以叶程的实力,只要稍微炒一炒,身价肯定就得飞涨,就现在的艺术市场,你不炒作只埋头作画,谁能知道你啊?
  炒作毕竟只是一种手段,大伙的意思是先让叶程把名声炒出来,过几年等他在画坛上站稳了脚跟,那就成名画家了,等再过几十年,就很可能晋级为一流名画家了,那会儿身价就高了,随便画几幅画,绝对安享晚年。
  就算叶程自己不炒,以他的水平,死了以后肯定也得被别人炒,到时候钱可就都进了别人口袋了,这笔账你说亏不亏?

  虽然他们说得都很实际也很在理,但是叶程还是委婉地拒绝了这几位同学的好意。他现在还不着急进入市场,更不想带着商业性质作画,目前国内的艺术品需求量很难说,反正有钱人是很多,真被炒热了,也不愁有人买。等到有一天,真有人捧着钞票催着赶着要买自己的作品的时候,叶程担心自己的心情再回不到现在的平静。
  而且最幸运的是,他现在根本就不缺钱。陆震南给他的那一大笔钱,现在还剩下七百多万,他这几年在国外的花销并不是特别大,回国以后就更没有花钱的地方了,按照这种速度,叶程怀疑自己到死都花不完这笔钱。前不久他把这笔钱取了一部分出来存成外币,毕竟鸡蛋还是不应该全部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人家说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烦恼,但是叶程只觉得自己很幸运,有钱这件事,给他带来了许多方便,也让他不用像国内的许多画家那样,在卖画与不卖画之间挣扎。
  陆明远好像对于陆震南给的这一大笔钱有些不满,因为他觉得人一旦有了钱,就会变得很自由,那个老家伙快死了还跟自己来这一招,他让叶程这么自由,他要怎么才能一丝不漏地把叶程罩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之下?万一叶程有一天心血来潮想要去周游世界了呢?或者他突然又想去北欧某国定居了呢?

  三天以后叶程他们一家三口开车前往B市,这一回是陆明远开车,叶程抱着陆叶秋坐在副驾驶座,据说这条路陆明远来来回回已经开过好几趟了,所以熟悉得很。
  到了B市以后,陆明远没有直接进城,而是上了环城公路,绕了大半个城市,在过了一座大桥之后才下了大路,小车一拐,就进了江边的一片住宅区,这是一片新开发的小区,放眼看过去,一栋一栋的全部都是别墅,绿化也才刚刚开始,植被也不十分茂盛。
  这里其实就是叶程他们小时候常常过来玩水摸田螺的地方,从前这里的河水很清澈,附近都是农田和荒山,现在荒山被改造成高级住宅区了,农田倒还是农田,河水看起来也还算干净。

  陆明远在一个小院前停下了车子,叶程抱着陆叶秋下了车,看着眼前这一栋小小的二层楼建筑,有些诧异,这栋房子相对于他们刚刚这一路上看到的豪华别墅来说,简直太迷你了。
  "我买了这附近最大的地,却盖了最小的房子。"陆明远笑看着叶程邀功。
  "够用了,太大了不好打扫。"叶程对这一栋房子感到很满意。
  "那边还有一个冬泳基地,夏天我们就一起去游泳,呵呵,就在江里,绝对不含漂白剂。"
  陆明远眯着眼睛抱住叶程的腰,装修这栋房子的时候,他把这附近都考察过了,在自己家门口留了一大片土地,到时候等叶程回来,他们可以种上很多水果和蔬菜,他知道,叶程肯定不喜欢那些只能看不能吃的观赏花。
  "嗯。"叶程反手抚摸着陆明远的头顶,手指从那些又粗又硬的短发上来回穿插,心里一片柔软。

  "上游还有很多地,如果你想要,我们可以租一块过来种,或者买下来也可以。"
  "不,我恐怕没时间种地。"叶程轻轻把陆叶秋放在地上,然后转身吻上了陆明远,这个男人为他们将来的生活到底花了多少心思,他所有关于未来的想象里,都有自己,叶程无法描绘自己心里的那些幸福感,现在到底有多浓烈。
  这个吻好像跨越了一个世纪,又好像只发生在一霎那,这一种时间停顿的错觉,叶程从来都不曾感受过。路边依稀好像有人走过,但是这两个拥吻的男人却毫不在意,这一刻,他们眼里就只剩下对方而已。

  半晌之后,三个人一起打开门进入屋里,房子被装修地很好,实木地板和简单的装饰,楼下除了厨房就只有一个大厅,门前有一条木头走廊。陆明远说到时候这个厅可以稍微隔一下,弄个画室出来给叶程用,不行的话楼上也有三个房间,可以抽一个出来当画室,全看叶程喜欢。
  楼上有个不小的阳台,然后是两间卧室和一个空房间,卧室都不大,但是被那些原木家具衬得十分温馨朴素,老实说陆明远在这间小小的房子里花了不少设计费,但是这些钱花得还挺值,因为叶程看起来相当喜欢。
  除了二楼的几个房间,上面还有一个阁楼,地方还挺宽敞的。叶程决定把自己那些画好的作品都放在阁楼,二楼的空房间就用来当客卧吧,或者陆明远会需要一个书房。
  楼下的客厅很大,这会儿看起来空荡荡的,叶程打算用木头隔一个开放式的画室出来,因为他们家肯定也不会经常来客人,所以开放式的就很好,光线好也十分透气。然后再弄个角落给陆叶秋玩耍,以陆明远惯女儿的程度,以后这丫头的玩具只会越来越多,就给她弄个小小的玩具屋吧,也算是给这个小布丁点一个玩耍的空间。

  陆明远的动作很快,当天下午就请人过来按照叶程的意思弄个出来两个隔间。因为要考虑设计上和用料上与这个屋子的协调性,设计师也到场了,是个三十出头的大胡子,很难想象这么温暖细致的屋子是出自他的手笔,他经验很丰富,按照叶程的要求,直接拿出画笔画了一个简单的效果图,然后再标明尺寸,立马就可以开工了,陆明远再次感叹物超所值。
  等房子都弄好了以后,叶程和陆明远就先从汽车后面把陆叶秋的玩具都搬出来,一样一样摆进玩具屋里,小丫头在地板上打滚撒欢,似乎十分喜欢这一片小小的天地。

  晚上陆明远叫了外卖,父子三人盘腿坐在走廊上吃了晚餐,不多久,陆叶秋就仰躺在木板上睡熟了,叶程从屋里拿出一条毯子给她盖上,自己和陆明远就静静坐在一旁。
  "你想在门前种什么?"陆明远把叶程的手抓在自己手里轻轻摩擦着,浓浓的爱意展露无遗。门前还有一大片土地,陆明远只在院子外围种了一些果树,里边除了一个小水池,其他都还没怎么动。
  "这会儿中草莓会不会有点晚?"
  "不晚,我们明天去买苗。"
  "再种几棵葡萄树怎么样?"
  "嗯,我喜欢吃葡萄,陆叶秋也喜欢。"
  "再种点西瓜,香瓜也要种,黄瓜西红柿也挺好的……"

  夜里把陆叶秋抱会自己的房间,叶程和陆明远也一起上了两个人的新床,这是一张宽大结实的木板床,看看底下那几条粗壮的床腿就知道了,用料十分舍得,叶程坐上去,就感觉像是坐在了地面上一样,很稳很牢固。
  "试试新床怎么样?"这么煽情的一天,陆明远不可能不做点什么就这么乖乖睡觉。
  "我还没好。"虽然叶程也很想满足陆明远,但是以他现在的身体条件显然不行,负伤上阵不肯能有好结果。
  "我来……"无论是那种体位,陆明远都不介意,他知道自己绝对是个天生的同性恋,搞不就是从陆震南那个死老头的那里遗传下来的,那老头子一辈子鄙视同性恋,但是陆明远不止一次怀疑过他的性向。
  每次被叶程压在身下的时候,他心里总会有一种异样的满足,也许他是个天生的零号也很难说。他喜欢叶程压在自己身上的重量,喜欢这个男人温热的体温和咸涩的汗水,喜欢他被自己紧紧包裹吮吸的时候,忍不住溢出的轻哼,还有那些火热的呼吸。

80、末章

  叶程现在的生活很好,如果非说要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没有办法把陆明远和陆叶秋带回老家,光明正大的介绍给自己的亲人,虽然陆明远并不十分在意。
  这一年夏天,叶程和陆明远开车回了一趟家乡,但是回村子的却只有叶程一个人,陆明远带着女儿住在镇上的旅馆里。蔡金枝看到叶程回来很高兴,她从叶萍那里听说叶程在国外的美术学院学画画,现在一幅作品能卖到好几万,就觉得分外神气,当年村里许多人都看不起叶程,没爹没妈的孩子能长大不容易。
  蔡金枝扯着叶程的手说从前,说他们过去怎么怎么不容易,现在好了,大伙儿都挺顺利,钱守万包的那片山啊,也赚钱了,说到这片山,叶程其实也有份,当初他也是掏了不少钱的,那年头的钱值钱,也来得不容易,钱守万和罗月玲也说过,等叶程回来了他们就把账好好算算。
  叶程哪里还要他们的钱,这么些年了,山上的核桃都是钱守万在照顾,自己没有付出过一点劳动,而且他和陆明远叶萍三个,打小就是吃钱守万种出来的粮食长大的,给点钱怎么了,那都是应该的。

  对于叶程的婚姻问题,大伙儿都不约而同地避开了,就蔡金枝稍微问他一句说找女朋友没有,打没打算结婚,叶程摇摇头说没有,她就不再多说了。叶程的性向在村里被许多人说道过,当初他在高三的时候辍学,就是为了这个事。听说这些年叶程和叶萍兄妹俩在外头过得好了,可能挣钱,村里更是把这事拿出来当笑话说,就是过个嘴瘾。
  叶程去了一趟钱兴良家,刚好这一天他在,就拉着叶程喝起了小酒。钱兴良在经历了一场牢狱之灾以后,生活得很不顺,身体又不好,曾经还因为讨要工资跟人起了矛盾,对方显然是觉得他有案底不敢把事情闹大,但那一次钱兴良豁出去了,他聚集了一群工友把工头堵了,他那会儿满头满脑就是俩儿子的学费,啥也顾不上了,那工头嘴里说得挺硬,这一被堵,立马就怂了。

  钱兴良说这社会他娘的就这样,你缩头缩尾小心做人,没用,谁都敢踩你一脚,你要不怕死横着走,谁都得让着你。他后来就当了工头,凭良心做人,没坑工友的钱,但也绝不是好欺负的,不管是跟那些管着自己的人还是被自己管着的人,这些年都唱了不少戏,也没少赚钱。
  这不,家里的房子都起了,俩儿子都供上了大学,现在都在城里工作呢,他和老伴就还在村里住着,村里好,住了大半辈子了,有房有地,每个月还不用交水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自个儿种出来的菜天然无污染。
  说到从前他和叶程在C市的时候,钱兴良笑了:"你说他娘的人要是穷起来,怎么就能那么没出息呢?我那时候真是见钱眼开,你讨饭要来的钱我也得分一半,后来还被猪油蒙了心,老实说被警察抓吧,现在想想还真是半点没冤枉我。"
  钱兴良也听说陆明远现在成老总了:"你说逗不逗,从前躺在包子铺对面没人管的野孩子,这会儿都成人上人了,他也是个可怜的,人啊,在小时候要是苦到了,这一辈子就都带着苦味,到死那一天想起来,还得掉眼泪。"

  那一晚叶程心事重重地去了镇上的旅馆,其实镇上和村子之间的消息灵通得很,他和陆明远住在旅馆里,罗月玲他们不可能不听说。但是听说就听说吧,叶程也不是真的不敢让他们知道,只是不想直接把这层窗户纸捅破,让大伙儿觉得尴尬,毕竟对大部分人来说,两个男人在一起,还是一件十分难以接受的事,特别对钱守万这种正常的男人来说,大概恶心得很。
  等陆叶秋睡了,叶程静静地躺在陆明远身边,想着钱兴良今天说的话,他说人这一辈子就算以后过得再好,也难忘记小时候受到的苦,陆明远他忘记了吗?

  "你今天怎么了?回家挨外婆的骂了?"陆明远亲吻着叶程的额头,一下一下地把他的头发往后抚。
  "没有,别摸我头发,明天还得出门。"躺着的时候总把头发往后抹,爬起来以后头发就都冲天了,而且还只有额头前的那一片冲天,要多丑有多丑。
  "叶程,我有点怀念你剃板寸的时候了。"
  "怀念什么?"
  "那会儿你在班级里头个子最矮,还是个班长,呵呵,总是一本正经的样子,跑起来还飞快……"
  "你在班里不是最矮?"他俩因为跳级比班上的同学小好几岁呢,那会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两三年谁都能长出一大截,他俩不显得矮才怪。
  "我没你严肃啊,十三四还硬要装得比十六七岁还老成,叶程你是怎么办到的?"
  "那不是装的。"他才多大就当家了?能不老成吗?

  "叶程你还在想着以前的事吗?"陆明远又把叶程往自己身边揽了揽。
  "什么时候的?"
  "就是以前,最苦的时候。"就像是心有灵犀一样,叶程没问出口,陆明远倒先提起了。
  "我都没有觉得苦过。"是啊,在他走出他家的院子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苦是什么,等陆明远出现了,两个相互取暖的孩子,也不知道苦为何物,要说最不好的,就是以乞讨为生的那一段时间,其实那也不叫苦,只是有些难堪。
  "跟你在一起我也没觉得苦过。"陆明远这样说。
  "之前呢?"比如他一个人从人贩子手上溜出来的时候,又比如说他一个人躺在屋檐下发着高烧的时候,还有被人领养却受到虐待的时候。

  "之前啊?最早的时候,那个女人觉得陆震南很爱她,你要知道,那老头子年轻的时候有点魅力,据说当时想嫁给他的女人不少。那个女人真是蠢,人家随便吹几个泡泡,她就能靠那些有的没的自我陶醉好几年,那几年她都沉浸在公主终于嫁给了王子的美梦里,我就被当小王子一样养着,嗯,要什么有什么,除了不怎么能见到陆震南那个老头以外。"
  "呵呵,好笑的是,那时候我什么都听那个女人的,对陆震南那个死老头还崇拜得很,觉得他是个无所不能的男人。所以刚走丢那阵子还挺难过的,总想着怎么自己的爸爸那么厉害,为什么一直都没能找过来呢?你知道那时候陆震南在干嘛呢?"
  "他好像合并了一家公司,然后对方那家公司老董的女儿还怀了他的种。他要忙着扩展业务,而她老婆就耍性子去了国外,她在F国的亲戚很麻烦,就算把走丢的小孩找回去,以当时陆震南的实力,也很难抢到监护权。加上当时信息网络不发达,找个孩子确实不容易,所以他干脆就不找了,反正当时我那二妈也已经怀上了他的种,再生一个就是了。"

  这些事陆明远也是后来才慢慢知道的,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就是对叶程,他其实也有点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只是今天晚上的气氛太好,被叶程一问,他就忍不住说了。说了也没关系,因为这个男人总是那么体贴,就算是对陌生人,也做不出在别人伤口上撒盐的事,何况陆明远相信自己对叶程来说是不同的。
  "那后来你母亲呢?"叶程又问,也许这个女人会比陆震南好一点,毕竟女人大多都有母性。就像蔡金枝在自己父母去世之后,无论多难都会来照顾自己;就像罗月玲,虽然说话不好听但还是会常常给自己端吃的过来,还会为了叶萍和村里人大吵大闹;就像叶秋兰,一直都把叶萍当成女儿一样养着;还有高金花,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就因为他和陆明远在她的摊子里面睡了一觉,以后就一直通过各种方式帮着他们。
  "那个女人嫁了三次,生了很多个孩子,但是她当自己是公主殿下,就算割破一个手指头都能自怜好几天,小孩对她来说就像是情景剧里的道具。"陆明远显然对他母亲不想多说,相对于这个陆震南,他好像更看不上这个女人。

  叶程沉默了,陆明远的世界,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荒芜,他忍不住要想,当初自己要是能放弃一切带着陆明远逃走,现在他们两个人是不是会更幸福一点,陆明远心里的苦涩,会不会淡一点?
  但是放弃一切,也包括叶萍吗?他做不到。

  "叶程,你知不知道我小时候很怕坐车?"陆明远突然又说,他今天晚上话匣子被打开了,这会儿怎么也关不上。
  "我不知道。"陆明远小的时候,叶程也那么小,他并没能从这个沉默的小孩身上,看出对方惧怕什么。
  "因为自己不小心被人贩子给骗了,在车上一觉醒来就不知道在哪里了,所以很害怕,以后只要一坐上车,就不知道自己会被带到哪里去……"陆明远懒懒地靠在叶程身边躺着,从前无法说出口的事,现在终于说出来了,他不想让自己的这些秘密烂在肚子里,他想告诉叶程。
  "所以你就一直走路?"叶程的鼻子有些酸意,从前他在路边要饭的时候,陆明远总是会走很长的一段路,从出租屋来到他要饭的地方,然后跟他一起吃饭,在路边坐两三个小时,然后又调头往回走,因为他如果走得晚了,很可能会赶不上吃晚饭。

  "叶程,那条路太长了,还有好多个分叉路口,我走错过很多次,夏天太阳那么大……"
  "对不起。"对不起,我从来没有陪你走过一次。
  "不用跟我说对不起,每一次找到你,我都觉得很高兴,你这个笨蛋,总会把很多肉都让给我吃。"
  "还有呢?再说说别的事。"叶程想听,小时候的陆明远,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我很小就学会认路了,六岁以后只要走过一遍的路,基本上就不会忘记,厉害吧?"
  "厉害。"
  "那时候不是有对夫妻把我领养了吗,坐车的时候我就在认路,车开得太快了,比走路的时候快很多,但是我还是记下来了。然后我发现你们这些家伙全部都在骗人,他们家根本一点都不好,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规矩多得要死,有一次因为我用手抓桌上的肉吃,就被狠狠揍了一顿,然后就逃出来了,那时候我一点都不怕,因为我认得路。"
  "不怕你还哭鼻子?"叶程记得那时候陆明远刚见到自己和钱兴良的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的。
  "不知道,大概是因为见到你太高兴了,所以有点矫情。"陆明远把脸埋在叶程肩膀上,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还有吗?"
  "还有就是,你带我从爷爷家跑出去的时候,那时候我心里其实挺高兴的,比住在爷爷家的时候高兴很多。虽然吃得不好,睡的地方也不太舒服,但是我一点都不想回去,就算派出所的人不抓我,我也不想回去。"陆明远稍稍翻了个身,把自己脑袋枕在叶程胸膛上,继续说小时候的事。
  "原来你那么小就想和我私奔了吗?"叶程笑道。
  "没错。"陆明远大大方方地承认了下来,从小到大,他都希望叶程能和自己走,离开那个和他有着深深羁绊的村子,和自己到陌生的地方生活,然后他的世界里,除了自己就再没有其他了。

  "叶程,我最喜欢看你在操场上奔跑的样子,你什么时候再为我跑一次?"
  "明天怎么样?"
  第二天,父子三人来到叶程他们曾经一起读过的高中,跟传达室老头说自己是这里的毕业生,来母校看看,那老头还是从前的那个老头,看起来比以前老多了,脸色还是不怎么好看,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不知道怎么拒绝学生的请求,开门放他们进去了。
  眼下正是暑假,学校里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都放大假了,篮球场上有几个高中生正在打球,大概也是跟他们一样,让传达室老头放他们进来的。叶程和陆明远读高中的时候都没打过篮球,一来他们太忙了,没时间参加这种群体性的体育活动,二来他们太矮了,在篮球场上绝对很吃亏。

  三人来到操场上,陆明远就牵着陆叶秋的手站在一旁,叶程稍稍热身之后,慢慢在操场上跑了起来,先是跑得比较慢,后来渐渐找到了状态,也加快了速度。
  陆明远站在跑道边上,看着操场上奔跑着的男人,时间好像又倒退回他们读高一的那一年,依稀好像能听到许多青春期的男孩女孩正在呐喊加油,那一场运动会陆明远受伤了,叶程为了他,跑赢了那个把自己推到的家伙。他稳稳地跑在第一个,陆明远清楚的记得到时的叶程是怎么跑步的,脚下踩着怎样的节奏,胸膛是怎么一起一伏,当时的那个少年,分明就跟眼前这个人一模一样。
  很快就到了最后一圈,陆明远看着叶程由远及近朝自己跑了过来,身姿矫健,脚下的步子快而有力。在灿烂的阳光下,他的脸上脖子上,都还带着晶莹的汗珠,陆明远忍不住微微眯起了双眼,恍惚间,好像看到十几年前的那个少年,就这样一步一步跑到了自己面前……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叶程写到这里就算完结了,比报纸预想的少十个章节,一会儿过去把所谓的上中下去掉,呵呵。
一路上看着一些马甲来了,一些马甲走了,对所有支持过这篇文的筒子表示感谢!深鞠躬!!!
关于番外,报纸现在还没有计划,最近有点累了,有的话肯定也不会那么快,如果点了完结,那就是没有了。谢谢大家一路的支持!

——正文·完结——